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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坑心之芳庭104.03.02 

 

特彌斯(Themis)並不是希臘神話中為人所熟悉的神祇,她是希臘神話裡主掌司法和正義的女神,就如同後世的人們對司法和正義的真諦並不真正的瞭解一樣。

 

特彌斯是第一代天帝烏拉諾斯六個女兒之一。烏拉諾斯和他的母親大地之母姬兒Gaia生了十二個兒女,六男六女,最小的兒子克羅諾斯Cronus領著兄弟姐妹打倒父親奧拿諾斯取得天地的統治權,克羅諾斯繼承父親奧拿諾斯成了第二代天帝。而後他們兄弟姐妹兩兩婚配,特彌斯成了兄弟伊亞皮特斯Iapetus的妻子,十二個兄弟姐妹和他們的子女合稱泰坦神。

 

克羅諾斯的子女長成後,歷史再度重演,克羅諾斯的小兒子宙斯率領兄弟姐妹奪權成功,禁錮了父親與叔伯,宙斯成了第三代天帝。特彌斯繼堂姐妹謀略女神墨提斯之後,在天后希勒之前成了侄子宙斯的第二位妻子(詳見拙作:肴臘羅馬神話故事02:宙斯的女人們)。特彌斯特殊的氣質,讓她甚得侄子宙斯的寵愛,宙斯讓她生了兩對三胞胎女兒,分別為歲時三女神(秩序女神歐諾米亞、公正女神狄刻、和平女神厄瑞涅)及命運三女神(產生生命線的克羅托、編織生命線的拉刻西斯、收回生命線的阿特洛波斯)。

 

睿智的古希臘人藉著神話明白地告訴世人,司法和正義其實都是權力的婊子,終究會臣服於權力之下,有趣的是權力也喜歡姦淫司法和正義,悲哀的是他們的結合決定人們的命運和社會的秩序。

 

在後代的藝術作品中,作為司法和正義的女神,特彌斯永遠站在宙斯的帝座旁。象徵司法正義永遠站在權力的一方。她的造形通常是一身披白袍、頭戴金冠,左手提一秤,右手舉一劍,倚束棒的蒙著眼睛的女神。束棒纏一條蛇,腳下坐一隻狗,案頭放權杖一支、書籍若干及骷髏一個。這是個複雜又有趣的造型。

 

按照歐洲像章學的解釋,白袍,象徵道德無瑕,剛直不阿;蒙眼,因為司法純靠理智,不靠誤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為正義尊貴無比,榮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義面前人人皆得所值,不多不少;劍,表示制裁嚴厲,決不姑息;束棒,原是古羅馬最高執法官的標誌,是權威與刑罰的化身;蛇與狗,分別代表仇恨與友情,兩者都不許影響裁判。

 

後代的神學家和法學家對正義女神忒彌斯把雙眼蒙住的形象,尷尬地解釋說:這表示她公正無私,不徇私情,不管面前是什麼人她都會一視同仁。其實古希臘人是要告訴後人,司法一直是盲目的,蛇象徵邪惡,狗象徵奴性,書籍化表知識,骷髏化表死亡,那才是司法和正義撕下女神外衣後的真面目。金冠、秤、權杖、劍和棒子都是她的姘夫主子賦予她的權勢,沒有姘夫主子的加持,脫下白袍後,她祇不過是個赤裸裸的婊子。

 

特彌斯的姐妹尼莫西尼Mnemosyne是記憶女神,原本是兄弟克瑞烏斯Crius的妻子。神話記載:在宙斯兄弟奪權後,克瑞烏斯被禁錮到地底,尼莫西斯也成為宙斯的女人。尼莫西斯是個有靈性的氣質美女,宙斯也很寵愛她。寵愛的結果是她接連為宙斯生了九個女兒,九個女兒也像母親一樣,漂亮又有氣質,她們每人都有一項藝術天份,她們被後世尊為藝術女神:繆思九姐妹。後來宙斯把她們都送給最有實力的兒子阿波羅當小妾。古希臘人很清楚的告訴後人,藝術是權勢與財富的玩物。

 

距今四、五千年前的古希臘竟能發展出高度成熟、充滿哲理與智慧的文明,實在令人讚嘆。相對當時中國仍然是一片蠻荒,傳說著三皇五帝教人如何結網,如何穴居。即使五千年後,中國人,當然也包括堅稱不是中國人的平埔台灣人,仍然幼稚又天真地歌頌著包青天的故事。卻不知包拯自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三月,擔任權知開封府的官,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其實只有一年三個月,他從來也沒辦過什麼案子。

 

五千年前古希臘人就知道司法和正義,其實祇不過是權勢的婊子。然而時至今日,仍有人不時嚷著不公不義,祇因他們看到別人享受著父祖留下資源,自己卻沒有。他們不怪自己的父祖懶惰、無能與不知節儉,卻怪社會不公不義。

 

其實世上大多的資源就掌握在權勢手中,常人祇有靠勤勞與努力才有可能得到資源,勤儉和努力是通往權勢的入門鑰之一。有些人既非出身權貴,也沒本事打倒權貴,又不肯努力營生,整天怨天尤人,怪東怪西,愚蠢地隨著邪惡的挑撥而起舞,他們永遠不曉得不管誰執政,他們永達是弱勢的一群。

 

更有趣的是他們之中有一群自稱藝術家的人,卻不時露出仇富心態。這讓我相當訥悶:祇有富裕的社會才能供養起藝術工作者(稱藝術家未免太沈重),所謂藝術也祇能滋生在衣足無缺的富裕環境中,藝術要生存,藝術家要成名,就得逢迎巴結權貴,這是個無奈,也是現實。仇富的「藝術家」們如何生存呢?這是明顯矛盾的心態。後來我終於想通:他們是所謂的不得志的藝術家,他們少數是有真本事卻長期無法嶄露頭角,大多數其實是好吃懶做又毫無天份,祇因藝術並無一定的衡量標準,容易打混,容易自以為是,兩種人同樣地心中都充滿嫉妒和怨恨。

 

社會上很多假道學厭惡別人揭穿他們的真面目,他們也不想面對事實陰暗面的醜陋,反指揭露者別有用心或說揭露者的思想很負面。其實世事都有正反兩面,有光明面,也有黑暗面,祇看光明的一方,刻意漠視黑暗面是無知,或是駝鳥鄉愿,甚至是邪惡;祇有正反兩面都看得到,才是健康的人生。

 

揭露真象絕非負面思想,不求上進,心中永遠充滿嫉妒與怨恨才是負面思想。其實嫉妒原本也可以轉變成上升的推力,然而不求上進的人永遠懶於付出,不想努力積極提昇自己的人生,卻祇想顛覆社會、顛覆別人的生活。當然,他們也沒那本事,祇會製造社會的紛紛擾擾。

 

 

附:包拯簡介

 

包拯(9991062),北宋盧州合肥人,生於真宗咸平二年,仁宗天聖五年(1027)中進士,授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以父母年老,沒有赴任。幾年後又派(原官)監和州稅收,仍然以相同理由拒絕赴任。父母亡故守孝期滿調知天長縣,任滿調升端州(廣東肇慶)知州。後回京任監察御史,仁宗皇祐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仁宗嘉祐二年(1057)三月任權知開封府,嘉祐三年六月離任。

 

仁宗嘉祐六年(1061),包拯升任樞密院副使,隔年五月病歿於開封,享壽六十四。死因係遭到毒殺,原因不詳死後加封東海郡開國侯,贈官禮部尚書,諡孝肅傳說中包拯的故事主要是在任監察御史和知諫院任內包拯並沒有當過龍圖閣大學士。

 

後世看歌仔戲的人們喜歡推崇包拯,卻不知包拯身前即斷嗣,獨子包繶婚後兩年即亡,孫包文輔五歲早夭,子孫均早包拯而逝。也就是說包拯其是是絕子絕孫,這對講功德、講因果的人們來說實在很諷刺。後來包拯寡媳崔氏在合肥原籍弄出一個來歷不明的小孩包綖(10571105),說是包拯房裡丫頭孫氏所生,孫氏懷孕後包拯不知其已懷身孕將她遣送回籍,生下後由崔氏扶養。包誕之名據說是包拯所取,但後來崔氏又自己為他改名包綬。包綬後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軍州事。

 

包綬的來歷殊不合理,估不論當時已五十八歲的包拯有無能力行房,年近花甲又斷嗣的包拯即使不知丫頭已懷孕,為何要把已侍寢的丫頭遣送回籍?另,古時男尊女卑,輩份低的媳婦能把公公為孫子取的名字改掉?我想最大原因應該是包拯身後朝廷給予『大常寺大祝』的蔭補,所以包家媳婦才弄個來歷不明的小孩來頂受蔭封。

 

102.10.07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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