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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海濱104.09.04


希臘城邦的民主思想

 

身為一個商學系的畢業生,對政治學並不熟悉。

特別聲明:是政治學不是政治。

孫中山說政治是眾人的事,在台灣每天看著少數人在電視上表演著,政治其實不難懂。

 

退休後曾打算編寫希臘羅馬神話,一共十個章節,初稿早在一年多以前就完成了。

在臉書網誌PO了四個章節後就停住,老頭很懶,初稿還得一校再校,也要補充,拖拖拉拉一拖就是一年多,後來就再也找不出時間完成。

 

最近看希臘羅馬史才知道大家所歌功頌德的希臘民主是怎回事。

希臘城邦以現化人的眼光來看人口並沒很多,組成分子包括公民、奴隸及自由民(商人或別的城邦的移民)。

自由民和奴隸沒有公民權,祇有公民才有公民權。

每個公民有數十、甚至數百奴隸工作來養活他一家。

他每天能高談濶論是因為他根本不必擔心衣食,奴隸們要養活他們。

這樣的民主讓人覺得很可笑。

更有甚者,被後世尊崇為大哲學家,大思想家的亞里斯多德認為:除了希臘人以外,都是蠻族,都不算是人。

這種人竟然被歌功頌德了幾千年,還真他媽的不公不義。

 

台灣現在也有很多人整天不做事,到處聲援,到處抗議,到處為正義發聲,

身為台灣人我不會覺得好笑,祇是覺得台灣很悲哀。

我想他們不像希臘公民有奴隸可以為他們張羅衣食,讓人納悶的是這些人靠誰養活?

 

早期羅馬的民主

 

羅馬在公元前八世紀由羅慕路斯和雷慕斯兩兄弟建國,當時其實算不上國家,祇是個小部落。兄弟倆自稱是五百年前,也就公元前十三世紀特洛伊戰爭被希臘人滅亡後出逃的特洛伊人伊尼亞斯和愛神維納斯所生的後代。

 

狼狽出逃、鰥居好久的單身漢遇上難得肯獻身的美女,總把她視為女神。

無奈女人生了兩個小孩以後就跑了,想必伊尼亞斯的本事有限,她遇上更好的男人。

明智又厚道的羅馬人沒有詛咒他們的老祖母淫蕩下賤,他們把這個拋夫棄子的女人尊為愛神。愛神到處留情,當然,也不會為凡人長期擁有。

 

建國不久,兄弟內訌,哥哥殺了弟弟,從此羅馬進入王政時期,羅慕路斯當了第一任國王。說國王其實有點誇張,實際上祇是一大群單身牧羊人的首領,當時他們的情形有點像猴群中被猴王驅逐出猴群,湊在一起生活的小公猴。所以羅慕路斯開國後第一件事就是到處誘拐、刧掠女人。

 

最倒霉的受害者是鄰近的薩賓族,兩個部落實力相當,羅馬人無法直接用武力搶奪薩賓婦女,於是羅馬人使詐,假藉祭神慶典邀請薩賓人參加,毫無防備的薩賓人攜家帶眷前來參加盛典。當薩賓男人被灌醉後,羅馬人翻臉打跑了男人,留下女人。薩賓人當然不會善罷干休,於是羅馬和薩賓發生了四次戰爭,雙方相持不下、互有死傷。在第四次戰役時羅馬人趨於下風,此時當初被刧掠的薩賓婦女衝進戰場,為自己目前的丈夫向父兄求情。

 

明智的薩賓人同意放過羅馬人,不是因為女兒或前妻的眼淚,而是兩個部落長期征戰,最後的結果一定是兩敗俱傷。後來兩個部落乾脆合併,羅慕路斯執政三十九年後遇剌,第二任國王由薩賓人努馬擔任。

 

羅馬的王政時期在第七任國王塔奎尼烏斯被放逐後結束,羅馬進入雙執政官的共和時期。其實不管是王政時期或共和時期,羅馬的權力基礎都是一種民主體系,並不是帝王式的獨裁制度。

 

王政時期羅馬的權力機構包括:國王、元老院及公民大會。國王由公民大會選出,擁有政治、軍事及宗教上的最高權力,終身職但不能世襲。公民大會有權選舉國王和官員,沒有立法和決策權,但有否決權,可以否則國王的命令。元老院由原本的大家族族長組成,對國王祇有建議權。後來的共和時期廢了國王,改由二個執政官代替,執政官任期祇有一年,但連選得連任。這是為了防止有人執政太久,忘了自己是誰。

 

羅馬的興盛堀起並不在他的民主制度,而是他不排外包容的心胸。從薩賓人開始,被合併的民族、被打敗投降的民族,羅馬人都給他們公民權,並邀請他們的頭人加入元老院。公民增加相對兵源也增加,國力自然越來越強。反觀希臘各城邦把戰敗者當為奴隸,永遠是小國寡民。

 

羅馬公民對國家的義務是納稅服兵役,以服兵役代替直接稅,因為當時服兵役要自備武器,盔甲,還有戰馬,都需高昂的付出。十六歲以下的幼童及六十歲以上的老人不用服兵役也不必繳稅,當然他們也沒有公民權,婦女沒有公民權,未成年及已婚的婦女因為由男性戶長負擔對國家義務,所以她們不必繳稅。但寡婦因為她們受國家保護,所以每年要繳一定金額的稅。羅馬人對稅的觀念是由保護費衍申而來。

 

羅馬進入帝國的初期已有相當多屬地(亦可稱為屬省),本土公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不必繳稅。屬省非公民則需繳稅,但不用服兵役。當時羅馬的屬省稅其實就是保護費,屬省人民繳了保護費,就可自由的士農工商,軍事防衛由羅馬軍團負責,民政與司法由羅馬派總督管理。羅馬人提供一個安定的法治環境給屬省人民。對立的外邦(主要是蠻人)祇要投降就可在羅馬統治下自由生活,除非堅決抵抗或降後反覆叛亂,否則不會淪為奴隸,奴隸仍可以金錢自行贖身為自由民。

 

羅馬人認為權利與義務是相當的,所以他們的公民權每個公民都有,一人一票,但每人選票並不等值,出得起百人連隊的人,他的一票是祇能出一個輕裝步兵的人的一百倍。

羅馬人不是重視有錢人,他們重視稅繳的多的人。對國家出力越多,或稅繳的越多,他的份量就越重。

 

當前台灣的社會,有心人一直鼓吹民粹式的排外,自我弱化。

從不繳稅的寄生蟲們消耗著國家的資源,他們的聲音又比誰都大,總是少數挾持多數。

唉~天佑台灣。

 

我不喜歡看著少數人混淆視聲,顛倒是非。
我希望社會有正確的價值標準。
我希望台灣富庶,人民幸福。
我厭社會的寄生蟲蛀食我們的國家,
不恥老想不勞而獲的人卻嚷著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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