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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2攝於台北木柵動物園 

 

這幾天台灣社會發生了幾件情殺的凶案,有當著幼子面前鎗殺前妻,有因求歡而勒死學妹再焚屍。凶嫌的行徑實在令人相當不恥,都是些沒用又齷齪的男人。然而這些新聞的背後有幾個社會問題值得深思。

 

嫉妒心強的男人是顆不定時炸彈

 

在我們社會各個角落有很多「輸不起」的男人。他們沒本事又不肯努力,在人生職場上無法出頭,於是嫉妒別人的成就,然而他們祇會用造謠抹黑,扯後腿來打擊別人。他們凡事總是怨天尤人、怪東怪西,不時嚷著不公不義,把一切都怪在別人頭上。這種男人通常在性事上也是個無能者,因為無能所以有很重的嫉妒心。以他們的能力不容易獲得女人的親睞,即使獲得了女人也不容易留得住,所以他們通常會有很多變態的行徑。因為無能所以對女人又愛又恨,時常會暴力相向,事後又再三懺悔。因為無能所以害怕失去女人,對女人表面上疼愛有加,然而日常生活卻會有很多限制與禁錮的行為。一旦女人離他而去,無能的他們不可能再有新的女人,所以會一再糾纏,終至動刀動鎗

 

這種男人永遠是人生的失敗者,不管在職場上,還是在床第上,女人跟上這種男人一輩子不會幸福,遺憾的是,我們的社會帶著這種基因的男人很多,婦女同胞婚配或擇友不可不慎。

 

老頭曾為文談過「男人的嫉妒心」,也曾評論過「張彥文情殺案」,更寫過「教姐姐妹妹鑑識男人」,有興趣可以點下來瞧瞧。

 

警察之子?

 

對於後則新聞,幾乎所有媒體都一再強調,凶嫌黃仲佑是警察之子,其父任職苗栗縣警察局,擔任鑑識小組的小隊長。媒體刻意忽視凶嫌家屬應有的隱私權。台灣社會病態的對公權力有很大的敵視,對代表公權力的警察更是不時詆譭。更糟的是,媒體也抱持著這種扭曲的心態興風作浪。犯罪人的父親是什麼職業和犯罪人的作案有關嗎?

 

沒錯,犯罪者的父母應負教養不週之責,然而其他犯罪人的父母是否應一併公佈況且,現代法律並無誅九族之連坐法。然而諷刺又有趣的是,白癡媒體對光榮、顯耀的人物一定強調是台灣之子、台灣之光,卻大多提他們的父親與家世,就像被媒體拱為「台灣之子」、「台灣之光」的王建民與曾雅妮,媒體幾乎不曾報導王建民的父親、曾雅妮的父親的職業與事蹟,他們不應與有榮焉嗎

 

所有的歹徒也都是人生父母養的,都有個不同職業的父親,本案強調凶嫌父親的職業,對殺前妻的凶嫌卻不提,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心態?事實上凶嫌犯案和他父親的職業有何關連?白癡媒體在此時刻略忽視新聞的專業,更何況做此強調,明顯污衊了所有的警察同仁和他們的子女。

 

遺憾的是台灣媒體一向敵視警察,仇視公權力,所以才會有如此的新聞表達方式。

另外,台灣媒體也喜歡鼓吹人們仇富,這都是很不健康的心態

 

肥胖是個罪惡

 

然而本案的發生,凶嫌的父母絕對要負很大的責任。

他們自小就把小孩寵壞了。

 

報載殺死學妹的凶嫌黃仲佑體重一百五十公斤,二十五歲還在念大二。正常的成年男子體重應該在五十至八十公斤之間,正常的求學過程應該在年滿二十二歲前大學畢業。

 

一個人會把體重吃成一百公斤以上,沒有任何藉口,絕對是好吃懶做,也絕對是社會的寄生蟲,因為以這種體重不要說幹活,走幾步路、爬個樓梯都會喘,還能做什麼呢?更糟的是,男人過度肥胖一定會造成性無能,所以有些媒體提到死者把凶嫌當成哥們,其實是當成姐妹。遺憾的是閹人和同性傾向者不同,性無能就如同閹人,他們都仍有性慾,遺憾的是他們的性慾無法宣洩,以致造成人格和心理上的扭曲。本案有些媒體報導凶嫌在死者死後性侵,也有說他是猥褻屍體,其實除了猥褻,他還能幹什麼?

 

另外,凶嫌雖然讀到大二,明顯很弱智,平常以摩托車代步的人,買十五元(也有報導說十八元)的汽油要焚屍,結果因為汽油不夠弄出濃煙,以致民眾發現報警。他竟不曉得十五元的汽油會有多少

 

 

相關新聞

 

TVBS2015310下午6:14

勒斃學妹猥褻遺體 兇嫌竟是警察之子

 

記者胡文申  將學妹狠心勒斃又棄屍,甚至最後焚燒屍體的嫌犯,是今年才25歲、就讀台南某私立大學的大二學生,因為告白遭到拒絕,竟然痛下殺手,還將屍體載往山區棄屍,不過更令人訝異的,是嫌犯的爸爸竟然還是名警察,在苗栗縣警察局擔任鑑識小組的小隊長,同事都說他工作20幾年態度相當認真負責,也不曾聽說他的兒子有偏差行為,同事聽到消息都感到相當訝異。

 

警方vs.嫌犯:「你屍體擺在哪裡?丟在哪裡?」

不管是記者提問,還是警方詢問,殺人焚屍的嫌犯口氣平淡,好像沒什麼大不了,讓人不寒而慄。

 

警方vs.嫌犯:「你在哪裡點火的?這邊這邊,哪裡?這邊,那邊是不是?在那邊,有沒有看到黑黑的?嗯,那邊是不是?不是,是這裡。」

 

戴上手銬腳鐐,嫌犯一步步走回現場,焦黑的落葉和樹枝散落,就是當時焚燒屍體的地方。

 

警方vs.嫌犯:「放在那個地方,那邊?對,左邊那邊底下那邊嗎?後來我把她移到旁邊,你有移到底下去?你燒完還移嗎?」

 

鼓山消防分隊小隊長:「他一個人在現場,那我們就問他說,是你報案的嗎,他說不是,我說那你來這邊做什麼,因為那個地方算起來算是有點偏僻,他說我是來旅遊的。」

當時警消趕到現場,嫌犯還非常冷靜的在機車旁徘徊,彷彿看熱鬧的路人一般,也是因為他太過冷靜詭異的神情,才被警方懷疑,犯下重罪卻如此冷靜應對,讓人質疑是否跟他的家庭背景有關。

 

2014年苗栗發生銀樓搶案,當時負責鑑定工作的鑑識小組小隊長就是嫌犯的父親,擔任警察工作20幾年,同事都說他認真負責,沒想到兒子竟犯下殺人重罪。

 

今年才25歲的嫌犯是台南某私立大學大二的學生,比同年級整整大了5歲,就是因為他高職唸完沒有考上大學,隔年高雄的學校又再轉學,好不容易落腳台南,愛上了小他一屆的同校學妹,臉書上PO文,人生只有一遍,不能砍掉重練,時間只去不回,不做等著後悔。

 

或許就是這句話激勵了他對學妹告白,不過第一次戀愛就是單戀,沒有結果,卻讓他痛下殺手,身高180公分、體重150公斤的嫌犯,將僅僅150公分40公斤的死者,壓倒勒斃,甚至猥褻遺體,種種行為令人髮指。104.03.11初稿

 

 

 

後記:

 

蘋果即時新聞 2016120111:56

有教化可能 男大生殺學妹焚屍判無期徒刑

 

台南黃姓男大生去年3月間向同校19歲學妹求歡被拒,又不滿學妹不肯替他保密,竟痛下殺手掐死學妹再予性侵,隨後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載到高雄山區焚屍,一審認為他一時受刺激犯案,不同於預謀或無差別殺人,且犯後深表悔意,仍有教化後再融入社會可能,依殺人、辱屍等罪判黃男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二審宣判,仍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24歲黃男與就讀同校他系1年級的學妹是普通朋友,學妹另有交往中的張姓男友住在外地,但黃男有意追求學妹。去年36起連續3天,黃男邀學妹及陳姓友人同至台南遊玩,夜間3人均返回黃男租屋處住宿。

 

38凌晨,黃男發現學妹與陳男發生性行為,強忍崩潰情緒,當晚陳男先行離開,9日凌晨56 時許,黃男也向學妹要求發生性關係,但遭學妹拒絕,天亮後並表示要離開,還說要將黃男向她求歡的事告知男友,黃男要求學妹不要張揚,兩人為此爭吵,此時黃男心生不滿,認為學妹嫌棄他身型肥胖,與他出遊純屬利用性質,竟萌殺人犯意,以自己高174公分、重155公斤的身材優勢出手掐住學妹頸部,使原本坐在床邊的學妹倒臥床上後腦撞擊床鋪,黃男隨即跪在床上持續扼住學妹頸部,再以一手摀住學妹口鼻,致學妹因頸動脈及呼吸道遭壓迫腦部缺氧窒息死亡。

 

因學妹瀕死之際不再掙扎,黃男以手指測試鼻息感覺她已無呼吸、心跳,誤認學妹已身亡,竟又將她抱到床尾地板上性侵,再外出購買黑色大塑膠袋、鹽酸、硝酸等物品,將學妹遺體套上黑色大塑膠袋,企圖毀屍,但因感覺鹽酸味道刺鼻而放棄,於是從台南租屋處騎車載著裝著遺體的塑膠袋到高雄柴山,途中購買汽油,將學妹遺體載到柴山偏僻處焚燒棄屍,但火勢被路人發現報警,警消到場後發現黃男行跡可疑,且找到疑似焦屍,詢問黃男後他才坦承殺人焚屍。(王吟芳/高雄報導)

 

 

黃仲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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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與被殺的學妹

黃姓男大生因求歡被拒,竟掐死學妹(小圖)性侵焚屍,法官仍認定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老頭的話:

 

有些畜牲,像犬,馬,猴都可以被教化,教化成聽懂人話的畜牲,然而畢竟牠們還有獸性。

對泯滅人性的人形畜牲,我們的社會需要浪費資源教化」這種畜牲嗎?這種畜牲真可教化嗎105.12.03補記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81400:01

【凶宅打卡】求愛遭拒 學長勒斃學妹性侵案

 

凶宅小檔案
打卡編號:185
案發時間:20150309
凶宅位置:台南市仁德區
建築樣式:五層樓住宅

 

「很後悔!我希望我沒有殺了她!」但再多的歉疚與後悔也挽回不了一條年輕生命。兩年前,台南一名男大生因向學妹求愛不成,氣憤下勒斃性侵她,還將屍體載到高雄棄屍焚燒。兇嫌事後表示相當後悔,自述個性自卑,將死者當成朋友,卻發現被女方當成「工具人」,一時激動才失手殺人。

 

警方調查,兇嫌黃仲佑(當時25歲)就讀嘉南某大學生物科技系二年級,女死者(19歲)是同校嬰幼兒保育系的學妹,兩人因喜歡玩夾夾娃機認識,是無話不說的「哥兒們」。案發前,學妹與張姓男友(當時18歲)吵架鬧分手,之後就幾乎天天與黃男及一名陳姓乾哥(21歲)出遊散心,三人還同宿黃男租屋處。案發前一晚,陳男返回台中,身高174公分、體重150公斤的黃仲佑,當晚跟學妹同床就寢,由於熟識,學妹對黃男毫無戒心。

 

當天早上六時許,暗戀學妹已久的黃嫌,竟趁對方熟睡,強脫其衣褲企圖性侵,身高約150公分、體重40公斤嬌小的學妹,驚醒後拼命掙扎反抗,還高喊:「我要跟我男友說你強暴我!」豈料黃嫌並沒因此停止惡行,用左手掐住學妹脖子繼續性侵,即使發現對方已無氣息,還趁屍體仍有餘溫辱屍。黃嫌殺人後替死者著衣,然後出門買黑色大塑膠袋,把死者塞入綁妥,隔天中午,黃嫌把屍袋放在機車腳踏板,上方再壓著裝有死者衣物的行李袋,從容騎機車離開現場。

 

黃嫌沿著台一省道從台南騎約45公里到高雄柴山,將屍袋丟入一間寺廟的停車場下方山坡地樹林裡,再倒下汽油點火焚屍,但見屍體沒完全燒毀,不死心的黃嫌又把屍體往樹林裡拖行30公尺焚燒,但因燃燒時濃煙太大,被民眾發現報案。高雄市消防隊獲報後趕抵,發現黃嫌站在草堆旁說:「我只是來旅遊的,火不是我放的。」警消隨後從燒焦草堆中發現可疑人形和焦味,懷疑是焚屍,立即通報警方到場。當時警方在現場附近看到黃嫌不斷在自己機車旁徘徊,且腳踏板還有裝汽油的寶特瓶和手提袋,警方遂趨前詢問,黃嫌心虛下坦承縱火,接著脫口而出:「人是我殺的。」

 

死者男友事後指出,和女友2014年底在網路認識,因遠距戀愛,平常黃嫌又黏著女友不放,很擔心黃男欺負她,故常和女友為此吵架,並在簡訊上提分手。不過案發前兩天,和女友溝通後,問題已解決,之後他看到女友和黃嫌一起離開,聽聞女友遇害,男友痛斥:「這人簡直冷血、毫無人性!」死者父母得知女兒出事後情緒崩潰,其父說:「希望檢警查明真相。」母親獲知女兒須解剖時,激動地說:「不要再對我女兒二次傷害!」家屬還帶著死者最愛的佩佩豬布偶,黃嫌租屋處的命案現場進行招魂。

 

今年125,法院審理期間,黃嫌雖道歉,但死者家屬堅持不原諒,法官審酌黃嫌因內心積壓了追求不成的挫折感,且擔心學妹把他求歡之事說出而衝動殺人,與預謀殺人、無差別殺人不同,且他犯後深表悔意,因此認為他經過教化後可再融入社會,判無期徒刑定讞。(突發中心)

 

老頭插嘴:追求不就可強姦?殺人就可免死?擔心學妹說出來就殺了她,這不叫「殺人減口」嗎?這種人值得教化?賭徒輸光賭本都會「深具悔意」,然而下次有錢,他還是會再賭。1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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