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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樂康步道104.03.13

 

在儒家思想還沒全面占據中國人腦袋的年代,中國人還相當「純樸」,誠實地面對家庭裡的雜交淫亂。中國人也特別為家庭雜交行為創造了兩個字:烝與報。


烝是個有趣的中國字。烝,讀音如「爭」,如今幾乎已成死字,然而在春秋戰國以前的古文中烝字有很多解釋,如:

 

1. 眾多;眾

有豕向蹄,烝涉波矣。——《詩·小雅·漸漸之石》

天生烝民。——《孟子·告子》

又如:烝人(民眾,百姓);烝民(民眾,百姓);烝涉(成群涉水);烝庶(眾人,民眾);烝黎(百姓)。

 

2. 美;美好

文王烝哉!——《詩·大雅·文王有聲》

 

3. 用火烘烤

枸木必將待櫽栝烝矯燃後直。——《荀子·性惡》

 

4. 蒸發

月麗於上,山烝於下。——王充《論衡》

 

5. 進;前進

烝我髦士。——《詩·小雅·甫田》

 

6. 周朝祭祀

春祭曰祠(祠之言食),夏祭曰礿(新菜可礿),秋祭曰嘗,冬祭曰烝。

 

7. 男子姦淫母輩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強之。——《左傳·閔公二年》

 

見武媚娘而悅之,遂即東廂烝焉。——·周清源《西湖二集》

 

又如:烝淫(指與母輩通姦的淫行);烝報(家族亂倫);烝弑(殺父娶母);烝亂(下淫於上)

 

 

辭海對烝字解釋如下:

 

動辭:

1. 男子與母輩通奸。

2. 同「蒸」字。

 

形容辭:

1. 火氣上升的樣子。如:烝烝。

2. 眾多的樣子。如:烝民。

 

歷史進入二十世紀以後,由於文言文的艱澀難用,除了偶爾有人行文還會用上「烝民」這個辭,如今烝字祇剩一個意思:男子與母輩通奸,講白了就是男人幹了他的大媽,小媽與親媽,甚至庶祖母,親祖母。至於姦淫伯母,叔母,姨母,嬸母,姑母則不算烝。由於此舉為後來的父權社會所不容,所以即使家中發生此事也通常隱諱不提。於是烝字成了一個罕見也罕用的字。其實在古代多妻制的男權社會裡,男子姦淫母輩的情形很普遍,因為在大戶人家裡,具有「母輩」這種身份的女人很多。初具性力的少男躍躍欲試,眾多飢渴的女人也都有那個需求,於是一拍即合,祇要不讓老傢伙知道。其實知道又如何?總比女人被奴才姦淫好。

 

說到這,順便提提春秋戰國以前大家族(貴族)的妻妾等級:

 

「妻」,又稱「嫡妻」、「正妻」、「夫人」。中國歷朝歷代,妻只能有一個。嚴格來說是同時只能有一個,除了妻死再娶,也可以休妻續娶。妻的級別最高,是「聘」來的。

 

聘就是按照正式的婚禮程式,先派人到對方家裏請婚(對方往往也是名門望族),得到同意後再派專人送聘禮,然後確定迎娶的吉日。最後,女方派專人護送新娘,男方遣人迎親,非常隆重,亦可說是「八抬大轎抬進來的」。

 

由於女方來自名門望族,往往是國君、卿大夫的女兒,所以她生下的兒子就是本家族的「嫡子」。古時女人的身份及地位由其其身之家庭(娘家)決定,母親的地位又決定兒子的地位。這樣可以避免爭嗣內訌。儒家的說法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媵」(讀音如映),是指陪嫁的女人,一般是正妻的妹妹或侄女。媵非正妻,但其所生的兒子視為嫡生子。比如春秋時齊「哀姜」嫁給魯莊公的時候,其妹叔姜即陪嫁為媵,而生魯閔公。媵是為了保證權力、財富繼承而存在,在上古時代非常普遍。《儀禮昏禮》記載「古者嫁女必以侄娣從,謂之媵。」娣侄處於從屬地位,也稱為媵妾。後來隨著社會發展,媵妾合一。

 

「納」是男人獲得女人的另一種途徑,一般是攻克敵國以後,敵國諸侯公卿大夫都成了俘虜,把他們的妻女、媳婦娶過來,就叫「納」 (這下子,妳知道"笑納"是什麼回事了吧!) 。雖然也是出身高貴,但因屬戰俘性質,地位就低了些。當然,也沒有八抬大轎。三國時曹操打敗了袁紹,袁紹的二媳婦甄妃就被曹丕納為正室,後來還被魏明帝曹叡追尊為文昭皇后。

 

「嬖」,表面的字義是寵倖的意思。男人妻妾中的嬖,原本也是官宦家族的千金,因為家族中的族長或族人犯罪,全家族連坐,男為奴,妻女為婢。其中有姿色的女人被主人收入房中。這個女子就叫「嬖」或「嬖人」,犯婦的身分又比戰俘低了一級,儒家禮法立嬖人為夫人是非禮的。

 

「妾」,大戶人家的妾主要是奴隸、僕從或是買來的貧苦人家女兒。「娶則為妻,奔則為妾」這句話指的是普通人家正式娶的是妻,收編而來的是妾。妾制出現比媵制要晚,但延續時間更長,一直延續至民國時改稱姨太太。妾的地位也在不斷變化,滕在戰國以後就消失,嬖則至漢唐也漸與妾合一。妾總體上是處於半奴半妻的女人。妾的地位是由其出身決定的,因此即便正妻早亡,妾基本上也無望被扶正。除非正妻無子,以致妾生的庶子成了繼承人,「母以子貴」,這個庶子的生母多半會得到較特殊地位,妻死後也會被扶正。

 

男人在父親生前與上述母輩通姦或父親死後接收父親的遺孀,都算是「烝」。範圍還上推至祖父、曾祖父的女人,都算是「烝」。

 

雖然中國宗法上所謂的「諸母」,廣泛地包括:伯母、叔母、姑母、姨母、舅母。祇限於男人與女性直系尊親屬之姦淫,與其他女性長輩姦淫,不算是「烝」。

 

至於和「烝」算是一對的「報」,這個字的特殊用途現在已少人知道了。子淫父妻(妾)叫烝,叔侄、兄弟間姦淫對方的女人,稱為「報」。

 

「報」主要指與兄弟之妻妾姦淫,然而民國以前的農業社會通常大家族共居所以也包括姦淫堂兄弟的妻妾,甚至也包括年齡相彷的叔侄的妻妾。

 

秦時期兒子繼承父親或兄長的女人,在當時不算非禮;繼承父親的女人跟繼承父親的財產其實沒兩樣。甚至先秦時期「烝」「報」也算是婚姻形式的一種,「烝」「報」而來的妻子仍可以當成正妻,所生的兒子也是嫡子,是符合禮法的。然而進入封建社會之後,與烝、報類似兄終弟及「轉房婚」與父死子繼「收繼婚」雖仍存在,但畢竟烝、報不合儒家的道德與倫規範,尤其是不同輩分的淫亂行為更是為儒家所唾棄。不過在少數民族中仍普遍存在,即使是講究禮義廉恥的中國社會,暗地裡仍不時有此事發生,偶而也會出現在歷史的字裡行間。

 

有趣的是當時中國家庭的淫亂祇有上淫的「烝」與平行淫交的「報」,少有父淫女翁淫媳的下淫,以致當時沒有特別創出相關的字眼來形容。當然不是當年的老男人特別高尚,而是先秦時期人們的壽命普遍不長性壽命更是短暫,男人做不到下淫。商代男人壽命極短,男人死後,兒子尚年幼不得不講「兄終弟及」,女人由弟弟接收。進入周代以後,男人的壽命已有延長,才「進步」為父死子繼男人死後,兒子已有能力接收父親留下的女人。而後,男人的壽命越來越長,也才有翁姦媳之事發生,並創出扒灰的專有名辭。至於父姦女是大自然的遺緒,老公獸在子公獸具有性力後會將其趕出家庭,但母子獸則成為老公獸的小妾。早期的人類社會也一直如此,所以視為理所當然,並沒特別創出專有名辭。

 

順便一提,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法律對亂倫的定義略有不同,《中華民國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6條:第230條之罪,須告訴乃論。直系血親包括:祖母、生母、女兒、孫女,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包括:姐妹與姑姑。男人與這些對象姦淫才算亂倫;反之女人則是與祖父生父叔伯兄弟兒子孫子發生性行為才算是亂倫與姻親相姦並不算亂倫。這是民國以後,中國法律抄襲歐美,以致如今法律規範的亂倫和中國傳統倫常觀念中的亂倫已有差距。目前沒有血緣關係的翁媳,岳母與女婿,小叔和嫂子,大伯與嬸子相姦都祇犯通姦罪,不屬刑法230規範範圍

 

順便再提,中國歷朝歷代的後宮其實一直是延續的,幽居紫禁城的后妃們表面上錦衣玉衣,尊貴無比,其實是皇家御用的娼婦,女人在父死後由兒子接手繼承;當然,有時也兄終弟及,這是中國歷史不能挑明的醜陋現實。儒家制定了無數的禮法,規範了庶民,但限制不了帝王。帝王的後宮裡不會有紅線或鐵絲網,前朝后妃在老皇帝一死,立刻成了新皇帝的女人,除非她已老邁以致無法「奉公」,否則祇要新帝有意,她能說不嗎?她哈了一輩子又怎會說不?不過,帝王們為了不想讓自己的女人落入繼任皇帝手中,於是一直維持著嬪妃殉葬制度,直到明英宗時才廢止嬪妃殉葬。不過,明英宗廢除嬪妃殉葬其實另有用意,詳見拙作:歷史上一對有情有義的夫妻

 

104.03.17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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