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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公園的月亮104.06.29

 

昨天(104.07.07)凌晨台灣的電子媒體報導了一椿雙人自殺案,當天出刊的平面媒體與有線新聞也都陸續報導這件事。

 

命案發生在七月五日,整起案子是一個多情卻又性無能的老男人因為吃醋,變裝對情敵潑撒硫酸,當面臨起訴與羈押,他又狠心殺害不相干的多年同居女友,事前他故佈疑陣,讓同居人在他的遺書上簽名,一連串小動作後他也自殺了。案情因為他的小心眼與小動作說起來相當錯綜複雜。然而,真相揭穿後,我們可以見識到喪失性力的老男人自私、醜陋,也無恥的真面目

 

現年五十八歲的男子朱新年,早年以開怪手為業,父親過世後繼承了不少遺產,包括現居住的台北市新生南路公寓、內湖土地和金額不明的現金,從此他就不再工作以吃喝玩樂、找女人與炒股度日。朱男在三十年前曾結過婚,也育有一女,然而婚後兩年夫妻就分居,造成分居的原因不詳,表面的說法是兩人感情不睦,實情應該是朱男性好漁色,不安分也不負責任。分居近三十年,如今兩人已形同陌路,朱男也另與他女姘居二十餘年,然而兩人卻一直未辦理離婚手續。據朱男的二嫂說:如今朱男的同居人王素琴(現年六十四歲)係朱男於二十多年前在台北大橋頭的茶室認識,而後旋即包養、姘居至今

 

朱男所住新生北路公寓早年原係其祖上耕作的菜園地,光復後台北飛躍發展,朱家成了「田僑仔」,不久建商找上其父合建分屋,朱父分得不少房屋。其父死後朱男兄弟各分得一個樓層和部分土地,朱男分得二樓。原為其胞兄分得的三樓,後來轉售予蔡姓婦人夫婦。現年四十六歲的蔡女徐娘半老,姿色卻頗佳,讓朱男十分垂涎,藉著炒股看盤與其接近。朱男走的相當勤快,兩人多少也有往來,蔡女不見得有意,朱男卻不可自拔。然而年近花甲的老男人是有心無力,沒有能力做深入的接觸。不幸,蔡女因室內裝修認識了四十三歲的李姓裝潢包商,李某就此也不時進出蔡女住處,此舉讓朱男醋勁大發,懷疑也擔心李蔡兩人己有進一步的交往,醋意讓他陷入瘋狂。喪失性力的老男不能忍受心儀的女人在別的男人胯下呻吟,於是朱男心起惡念

 

年五月八日李某又來蔡女家中,醋恨交加的朱男先刺破李某停在樓下的休旅車車胎,趁李男蹲下查看輪胎並聯絡車行修理時對其臉部潑酸,使李某眼睛有失明之虞。事後,李某報案認定是朱某所為,其他目擊者則稱係一名戴漁夫帽、眼鏡和口罩的男子

五月十一日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朱男在附近出沒且一再變裝,在找到朱男犯案後換裝丟棄的衣物後,循線逮捕朱男。

五月二十五日朱男遭檢方聲請羈押,唯法官裁定十五萬元交保。檢方擔心他再犯,提出抗告(抗告結果未詳,可能尚未開庭審理,也可能駁回,以致朱男能殺死同居人再自殺)

七月二日檢方因被害人李某經急救後左眼仍失明,將朱男依重傷害罪起訴。

七月三日朱男寫下多封遺書,並要求同居女友王素琴在遺書上簽名。

七月五日朱男槍殺女友後再舉槍自盡,陳屍床上。

七月六日十一時左右,住在樓下朱男的姪子因聯繫不上朱男,又從信箱發現朱留給他「交代後事」字條,上樓察看,驚見朱男與王婦陳屍房內,王婦躺在床上,朱男坐在椅上。朱右手持槍,腦袋被子彈貫穿,王婦臉被花布蓋住,腦漿四溢。

 

朱男留有多封遺書控訴司法不公,遺書中抱怨「為何他靠捕風捉影、杜撰的內容指控我,還向我民事求償聲請假扣押?」以致其沒錢打官司,並反問:「若無罪,誰還我這條命?」

然而檢方起訴乃至聲押朱男,係根據被害人李某之指述和監視器畫面顯示朱男在犯案相關時間內出現在附近,以及潑酸男所丟棄鞋子上的DNA檢驗為朱男所有,加上朱聲稱案發當晚到萬華區私娼寮亂逛,卻無積極證據佐證,故認為朱涉有重嫌,乃依重傷害罪將他起訴並以其有再犯之罪意聲請拘押。然而朱男祇因監視器未曾拍到他行凶的畫面,乃一再狡辯,一口咬定被冤枉。

 

朱男在遺書中自稱以死明志,遺書中也交代後事如何處理,文末有朱、王兩人親筆署名,日期是起訴的隔天七月三日。檢警勘驗筆跡確認為王婦所簽,但不解王婦為何同意共赴黃泉。警方因王婦眉心中彈,沒有反抗,研判朱男邀王婦飲酒,酒中置入安眠藥(朱男之女供稱朱男案發前曾抱怨失眠向她要安眠藥),趁王婦酒後昏睡,用花布遮其臉,以改造手槍對其頭部開槍將其擊斃。

 

王婦沒有尋死的理由,朱男卻殘忍的置她於死地,妳想他的動機為何?

世間男女的爭端通常都是由於金錢與性引起。性無能的男人會以各種手段留住他的女人,上焉者用金錢、用溫情,下焉者用暴力,用打打殺殺。朱男和元配分居多年就是不辦離婚,用意在於用法律上的婚約卡住妻子不能再婚,他不願看到妻子投入其他男人的懷抱,還好他的妻子符合他的期望。如果他妻子要求離婚或也與人姘居,朱某醜陋的面目會更早曝光。

 

年近花甲的朱男在性事上早已有心無力,這事同居人王婦最清楚,所以她不介意朱男風花雪月。甚至朱男像發情的公狗一樣屢屢跑上樓去糾纏年輕又貌美的蔡女,她也不介意。因為她知道朱男變不出什麼花樣。然而朱男也很清楚王婦仍有性需求,平常他又是如何為王婦「服務」。所以他雖然分心追求蔡女,對王婦卻仍看得很緊。這是不知情的鄰居們口中朱王兩人感情很好,不時同進同出的真相。膚淺的世人不知道夫唱婦隨、形影不離的背後,一定是夫妻中有一方有著相當重的危機意識,極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現。這也是朱男得知自己即將被起訴,不久可能也會被拘押後,急於要殺王婦的原因。他知道自己入獄後,王婦一定會再有別的男人為她服務,他不願王婦落入別的男人手中,在別人胯下叫哥哥。

 

朱男對樓上蔡女已產生了難以割捨的情感與占有慾,所以他對蔡女與李某的交往十分在意,因為醋意讓他狠下毒手。朱某沒殺蔡女,絕非由於對蔡女的愛意,性無能的愛會讓男人更想殺死女人,讓別的男人無法擁有那個女人。然而撥酸事件發生後,蔡女已有戒心,以致他沒有機會出手,但他如未被監禁,他一定會動手殺蔡女,這是檢察官聲請拘押他的原因。

 

由本案可以看到一個自私的老男人喪失性力後醜陋的面目,還有他的諸多的小心眼和小動作

女性朋友對這種恐怖情人,甚至不是情人祇是仰慕者,務必特別留心。(詳見拙文:教姐姐妹妹們鑑識男人另外,看到周遭朋友中的形影不離的夫妻,不用羨慕。

或許妳嘴裡也會虛偽地稱讚他們的恩愛,但心裡一定要有數,那絕對不是好現象。104.07.08初稿

 

 

註:刑法第278條(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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