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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朝新貴 台大教授林萬億

 

新頭殼newtalk 106.01.12

徐慧芯遭起底 林萬億:她把我罵得豬狗不如

 

新竹縣退休國中校長徐慧芯,日前遭起底自前年起連同病假等事由,休假長達323天,期間卻照領7萬薪水,退休後也一樣享有每月5萬元月退俸「到處抗議年金改革」。對此,年改會執行長林萬億12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徐慧芯曾經在他們校長的內部群組中,「把我罵得豬狗不如」,發言相當惡毒,蔡英文總統也很關心這些對他的人身攻擊,但他都一笑置之。

 

新竹縣照門國中退休女校長徐慧芯,11日被媒體踢爆自前年起,連同病假休假323天,每月卻照領7萬元薪資,去年7月底病假休完後立刻退休,續領每月5萬元月退俸,且在病假期間「到處參與年金改革抗議」,引發爭議。

 

對此,年改會執行長林萬億接受網路媒體訪問時表示,先前全國校長協會曾邀他去演講,主題與年金改革無關,但徐慧芯竟在該協會的群組上,把他罵得豬狗不如,並質疑協會為何找他來演講,發言「頗為惡毒」。

 

不過,徐慧芯不久後立刻被踢爆請病假佔校長缺、續領高薪及月退俸等,林萬億表示,50歲退休後,「竟然還有體力到處參與各項反年金改革的抗爭」,這點連全國校長協會代表都無法替她辯護。

 

林萬億上午受訪時也指出,當時徐慧芯罵他罵得很難聽,很多人傳給他看,又叫他不要看,對於那些人身攻擊,蔡英文總統也相當關心,但他看完後都是一笑置之,並告訴蔡總統沒關係,「人肉鹹鹹」。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11120:05

年請假323天女校長 千字文霸氣回擊

 

新竹縣照門國中前校長徐慧芯,日前遭人爆料一年請假323天,一路請假到退休,不但請假期間每月照領7萬多元薪水,現在退休後一樣爽領退休金,在今天媒體大篇幅刊登後,有一篇名為徐慧芯聲明稿的文章在手機通訊軟體間流傳。

 

文章開頭她先指出,自己沒有那麼大影響力登上頭版頭條,但仍要為自己的事情做說明,她澄清,一年365天,扣掉所有假日後僅剩249天,怎麼可能請假請到323天,她強調請病假是在調校之前,與調校無關,而且請假期間都在復健、調養身體,更澄清她上班期間都沒有百萬年薪了,更何況是請病假沒有年終、沒有考績,何來爽領百萬?

 

同時她還在聲明中提到,即便在請假期間,仍然在替學校爭取資源,光是現金就有20萬,甚至退休後第三個月剛好適逢學校校慶,她也以私人名義捐贈10萬元現金給學校,也認為自己因為請假造成考績丙等也無所謂,因為她只重視學生是否進步,整篇聲明洋洋灑灑一千多字,為自己辯駁,認為自己並非如新聞所說,請假爽領百萬年薪以及退休金,文末還註明歡迎轉傳,捍衛自己名聲的意味濃厚。(突發中心呂健豪/新北報導)

 

 

徐慧芯聲明稿全文如下:

 

今天蘋果日報頭版頭條,而且是全版!我想我沒那麼有影響力,總統出訪新聞應該比我重要!所以我還是說明一下!

 

還沒調校前半年就因病申請退休了!不是因為調校才退休的!一年365天,全民都有116天的假日,上班日是249天,我八月份還有去學校上班,怎可能請假323天?

 

我請病假可沒去遊山玩水呀!還敢出國?校長出國要縣府核准欸!我請假都在做復健,調養身體!我是因病請假,有兩次人工髖關節開刀病歷,剛上任新學校,因環境不熟,在校門口斜坡又跌倒,人工髖關節受損,兩側膝關節又受傷,才不得不請病假,請長假要有教學醫院的醫師開診斷證明才能請耶!那很難申請,而且我有地中海型貧血,有縣府公文核准為證,請假期間,還在家幫忙學校申請資源,光現金就有十二萬入學校公庫,退休第三個月,學校校慶,我私人捐助學校十萬現金入公庫,這都有憑有據

 

而且代理校長的教務主任跟其他行政人員都跟我有line聯絡,學校教師很認真,我在家負責打電話應付外界要求學校做的無關教育學習的事務,讓行政及老師們可以專心在校上課,不要有上級交辦外務,或其他拜託老師做的事,我當壞人沒關係,只要學校穩定學生學習,認真的教師及學生們,還在我退休前成為全縣國中唯一增班的學校!表示學校沒受到任何影響,還愈來愈好!我在新竹縣當八年校長,每年學校都增班!

在職期間都沒有年薪百萬了(而且我是留美碩士,薪級已是這階段最高的喔!),何況是請病假?沒年終獎金,沒考績,還要扣繳所得稅,這是很合理的!誰叫我不良於行呢?因為請假考績丙等,我不在乎,我只在乎學生學習有進步,學校有口碑,家長願意送孩子就讀公立國中,學校年年增班是最好的證明!我還沒退休前就開始在網路上寫信給蔡英文了!不只是年金議題,其他有關國家社會民生問題我都寫過,可以查我FB!

我不良於行,在家寫寫文章還可以!因為我先生還有工作,會賺錢!
我們倆是白手起家,沒有大富!是努力謙虛,憑一步一腳印賺來的。

子女教育費,家庭開銷都是有情有義有能力的老公在付出!他只要我保持身體健康,成為家庭精神支柱!我的孩子都在唸大學,半工半讀,賺自己生活費!他們都很努力上進,不用我操心!這兩天的媒體新聞報導,家人因此承受很大壓力及揶揄嘲諷,這是他們沒必要承受的。

老公在外賺錢打拼很辛苦,兒女也去打工賺生活費,這都是事實。我自己可以承受這些壓力,沒問題!我目前在做中輟生陪讀志工,在做偏鄉教育資源平台主持人,連續兩年,補助新竹縣八所偏鄉國中每年十萬閱讀陪讀經費,補助新竹縣約五十所偏鄉高國中小,每校自選新書各300本,然後由我的偏鄉教育資源平台支付書店書款,學校跟我都不用經手錢!

 

我開五十萬的國產車,學生笑我的車很爛!
我回答說,車子是代步工具,重點是開車的人有沒有專心開車比較重要!
你們看電視常報嚴重車禍的大都是開跑車啦!
你們騎的腳踏車如果有變速,是不是就會騎很快,愈快愈危險!
他們只好一直點頭!哈哈!機會教育啦!

我真是客家人勤儉持家,樸素硬頸啦!我每天過得很踏實,我愈來愈好命,因為我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人羨慕我,有人忌妒我,有人恐嚇我....
我都一笑置之!

祝福國泰民安!徐慧芯敬上106/1/11

 

女校長徐慧芯拄著拐杖或是坐輪椅,到處參與年金改革抗議

女校長徐慧芯拄著拐杖或是坐輪椅,到處參與年金改革抗議  

 

註:網上找不到徐慧芯個資,如有仁人君子可以提供,不勝感激。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一條 本規則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條 本規則以受有俸 () 給之文職公務人員為適用範圍。

第 三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三、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四、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以十二日為限,不限一次請畢;流產者,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公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七、因捐贈骨髓或器官者,視實際需要給假。

 

前項第一款所定准給事假日數,任職未滿一年者,依在職月數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第一項所定事假、病假、生理假、產前假、陪產假,得以時計。婚假、喪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

第 四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

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五、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者。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八、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或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九、參加本機關舉辦之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十、因法定傳染病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者。但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而罹病者,不在此限。

十一、依考試院訂定之激勵法規規定給假者。

第 五條 請病假已滿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第四條第五款之期限,仍不能銷假者,應予留職停薪

前項人員自留職停薪之日起已逾一年仍未痊癒者,應依法規辦理退休、退職或資遣。但其留職停薪係因執行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機關長官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一年為限。

第 六條 依前條規定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病癒者,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復職。但為辦理退休、退職或資遣者,得免附病癒證明書隨時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復職,並於復職當日退休、退職或資遣。

第 七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

第 八條 公務人員因轉調(任)或因退休、退職、資遣、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其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

因辭職、退休、退職、資遣、留職停薪、停職、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但侍親、育嬰留職停薪者,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

退伍前後任公務人員者,其軍職年資之併計,依前二項規定。

第 九條 同一機關或單位同時具有休假資格人員在二人以上時,應依年資長短、考績等第或職務性質,酌定順序輪流休假。

第 十條 公務人員符合第七條休假規定者,除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外,每年至少應休假十四日,未達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應全部休畢。休假並得酌予發給休假補助。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每次休假,應至少半日。

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至第三年實施。但於第三年仍未休畢者,視為放棄。

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未具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但任職前在同一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者應予扣除。其未休畢者,視為放棄。

第一項休假補助之最高標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銓敘部定之。

第十一條 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應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

第十二條 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職務,應委託同事代理。機關長官於必要時,並得逕行派員代理。

前項在假人員,應將經辦事項確實交代代理人。

第十三條 未辦請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

第十四條 曠職以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以一日計;其與曠職期間連續之例假日應予扣除,並視為繼續曠職。

第十五條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例假日。但因公傷病請公假或因病延長假期者,例假日均不予扣除。按時請假者,以規定辦公時間為準。

第十六條 特殊性質機關人員之請假規定,得參照本規則另定之,並送銓敘部備查。

第十七條 公務人員在休假期間,如服務機關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其銷假,並保留其休假權利。

第十八條 各級機關首長之請假、公假及休假,均應報請上級機關長官核准

第十九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勞工請假規則

第 四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第 五條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第六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蘋果即時新聞 20120121

小英智囊七夕通姦女助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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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吳家翔╱綜合報導】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去年七夕情人節和小他30歲的女助理沈詩涵開房間,被妻子周淑美報警查扣一個用過的保險套。林起先辯稱和沈女開房間討論研究案,私下才招認姦情獲妻子原諒撤告,沈女則認罪求和解但破局,昨被板橋地檢署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起草《十年政綱》

 

60歲的林萬億是民進黨內社福政策大將,出身蘇貞昌團隊,蘇擔任台北縣長時,林是副縣長,後來蘇升任閣揆,林到行政院擔任政務委員,此次大選,林為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起草《十年政綱》教育篇。

 

保險套遭警查獲

 

起訴指出,林萬億在台大社工系的女助理沈詩涵(29歲)曾是林指導的研究生,去年86七夕情人節下午,林與沈女到新北市板橋區悅喜商務飯店209號房獨處,林妻堵到準備離開的林與沈女,憤而提告。警方在房間內查扣一個用過的保險套,還在床上找到一根體毛。

林妻控告兩人通姦後,隨即對丈夫撤告,林萬億並未出庭,沈女出庭4次都認罪,但因和解條件談不攏仍被起訴。林萬億與女助理的不倫戀先前被媒體大幅報導後,檢方唯恐緋聞風暴被炒作影響總統選情,刻意冷處理讓林妻與沈女有充分時間談和解。當時蔡英文面對媒體詢問曾說:「不清楚事情真相,如果傳聞屬實,感到非常遺憾。」記者昨聯繫不上林萬億及沈女,不知其回應。

 

林萬億小檔案

 

◎年齡:60歲(2012年60足歲,應該是四十一年次)
◎婚姻:已婚 妻周淑美 育一子一女
◎現職: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學歷:
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社會福利學博士
台大社會系社會工作組碩士
◎經歷:
蔡英文十年政綱「教育篇」起草人
行政院政務委員
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
台北縣副縣長
民進黨副祕書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林萬億與妻周淑美的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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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的話:

 

老頭將公務人員的請假規定和勞工的請假規定並列,兩者大同小異。徐前校長即使是勞工也可在兩年內請不過一年的病假否則就要停職留薪(勞工)退職資遣退休公務員)。然而徐前校長本來就已因病申請退休,祇要退休申請核下來,她就會走人,並沒有賴者白請薪水的事。何況請病假在規定期間內本來就有領薪水的權利教師公務員勞工皆然為何獨苛於徐前校長。

 

擁有美國博士學位擔任台大教授的林萬億不會不曉得教職人員請假的規定,也不會不曉得一年365上班日祇有二百多天不可能請假三百多天106.01.15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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