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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樹103.11.18攝於楊梅雅聞

 

今天有位捧場的朋友在老頭那篇「從一則舊新聞談亂倫與獸交」的拙文下留言說:

 

外面男女那麼多,

為何亂倫?!

有那麼缺?

多多參與社會活動,

就有機會。

 

這位老先生的想法相當天真,其實是老男人的哀鳴。他的說法就如同對宅宅說:「外面男女那麼多,為什麼交不到異性朋友?」一樣,存在同樣的盲點。沒錯,在男權社會的道德與法律規範下,「生意」鼎盛的男女,甚至祇要有「宣洩」的管道,雖然可能也會有亂倫的念頭,但通常不會真正下手。會亂倫的男女大多是找不到對手,又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慾。亂倫的發生除了遠古基因的烙印外,主要是現實問題。

 

源於大自然對兩性的不公,男人年輕時性緻勃勃,中年欲後繼乏力;然而不管男人如何年輕如何力壯單一男性其實根本無法滿足一個女人的性需求。況且,女人的性慾卻是越燒越旺,老而彌堅,越老越淫。家族中的兩性關係相當微妙,子公獸成長,老公獸必然已無力履行性義務,此時子公獸與老母獸一拍即合。大自然幾乎都是如此,所以自然界很多動物在子公獸即將」具有性力前,體能體力仍不如老公獸時,會被親父無情地趕走。遺憾的是人類社會無法如此,不是人類的男性較有父子情,而是囿於現實的需要,畢竟不管是對內生產勞動或對外禦侮、甚至掠奪,家族都需要年輕人。於是老男人不厭其煩地申述「三網五常」、制定道德規範,不時嚷著「萬惡淫為首」,「天厭淫人」。然而亂倫是兩願行為,一個巴掌拍不响,老女少男絕不會反對母子亂倫,畢竟親子亂倫除了發洩,也比其他對象更刺激。

 

如今社會上大多數男女普遍有社交障礙,東方社會尤甚。在傳統禮教壓制下,很多男人普遍沒有求偶能力,女人也沒有勾引男人的本事,這是如今宅男宅女那麼多的原因。他們拙於表達,更怕被拒絕。於是兒子或女兒是最好「下手」的對象。兒子通常一拍即合,女兒或許迫於養護權,或許有戀父情結,在未成年前大概也會「配合」辦理。諷刺的是,很多案例當年明明是小母狗主動勾引親父,然而祇要有年輕的小公狗出現,老狗也已有心無力,小母狗通常就會大義滅親,揭發獸行,藉公權力來擺脫獸父的糾纏

 

第二個殘酷的現實是老女人即使迫於情慾,拉下老臉向外乞食,遺憾的是同齡的男人大多祇剩一張,根本沒有能力提供此項服務。兒子年輕的器官卻正好能可以派得上用場。大多數的老男人則是根本沒有條件與能力吸引異性。如想對外尋找「機會」,吃閉門羹的機會很大,然而女兒卻不能拒絕父親的「關心」與糾纏。很多沒用的老色鬼也喜歡與媳婦糾纏,因為老妻不會理他,別的女人更不會理他,大伙都不屑理他;祇有媳婦礙於情面和「不孝」的大帽子不得不和他敷衍;當然,這種老色鬼大多已無性力,祇想打嘴砲。

 

最後一個是變態的刺激性,不可否認親子亂倫相姦(含同胞亂倫給彼此帶來很大的變態性刺激

 

有趣的是那位朋友質疑亂倫,沒提獸交。其實大伙也可以問:外面男女那麼多,為什麼要和畜牲相姦?人們會亂倫和獸交,兩者的原因其實都一樣:有性需求,卻沒對象

 

隔了一天老頭才想到這位朋友「指責」的對象或許不是老男人,也不是老女人而是小男人。他不能苟同少男亂倫姦母。這其實也是個迷思,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小男生會想幹老姆,老女人的情慾如果沒有適當宣洩,也會心生異念。那麼,你想女人把腦筋動到兒子身上以兒子為性伴侶好呢還是外出乞食,讓別人調教成淫蕩的母狗好?「那支紅杏是開在家好?還是開出牆外好?」我想睿智的老男人會做正確的抉擇。 

 

這兩三年來老頭討這問題的拙文不少,剛巧昨天台灣也發生了一件二死的亂倫疑案,老頭就一併提出淺見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504

疑前妻與兒亂倫 醋男利剪奪2

 

【吳傑沐、鄧惠珍、楊永盛╱苗栗報導】吃醋奪走妻兒命!黃姓男子與妻子離婚三十二年,日前復合後,懷疑前妻和兒子亂倫,昨凌晨三時許,撞見前妻僅穿內褲、薄T恤、拎著胸罩,自兒子房間走出來,一時醋勁大發,持剪刀刺殺同床前妻,再與護母心切的兒子扭打,短短二十分鐘,黃嫌朝妻小至少刺十多刀,導致母子兩人頸動脈大量出血不治。黃昨被依殺人罪送辦,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他後悔說:「都是孽緣!」

 

警方調查,黃嫌(六十三歲)和吳姓前妻(五十八歲)因家暴離婚後,前妻獨自拉拔兒子(三十三歲),未再碰面。直到三年前在黃嫌大哥娶媳婦婚宴再相遇,互留電話,今年二月因黃嫌工作不順遂,投靠居住苗栗縣竹南鎮的前妻和兒子。

 

警方指,昨凌晨黃嫌先持剪刀刺殺同床前妻,兒子聽聞母親慘叫聲,奪門察看,發現母親躺床上渾身是血,兒子試圖奪刀制止,父子從屋內扭打到屋外,黃把兒子壓制門口地上,揮拳猛揍,兒子好不容易掙脫,滿身是血負傷逃跑,最後跌落水溝,黃朝子頸部猛刺,直到兒子不動才罷手,他回屋換衣褲,把兇器放廚房流理台,呆坐客廳。

 

警獲報逮捕黃嫌,他泣訴:「都是孽緣!」並說復合後,在床頭和垃圾桶發現疑沾精液的衛生紙團,懷疑前妻和兒子在房間亂倫,也曾目睹前妻洗澡時,兒子進入浴室,但前妻總辯解:「想太多!」昨晨撞見前妻穿內褲、薄T恤,手拎著胸罩從兒子房間走出來,他上前質問,前妻朝他胸口搥兩下說:「想太多,亂猜!」他一時醋勁大發,盛怒之下殺了前妻。

 

至於將兒子也刺死,黃嫌供稱:「我恨她(指前妻)亂倫,卻也親手誤殺兒子。」他後悔一時衝動,殺害兩名至親。

 

檢警相驗母子遺體,發現黃男前妻的頸動脈及氣管被一刀刺破斃命;兒子頸動脈、四肢至少十多處刀傷及穿刺傷,其中左、右頸各一刀,今解剖釐清死因。律師鄭懿瀛指,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

 

警方說,重回兇案現場搜無可疑精液衛生紙團,針對黃嫌指母子亂倫說詞,尚無法證實真偽。黃男前妻的妹妹也要求釐清亂倫說詞,還死者清白。

 

當地鄰長指,他住死者對面,沒看過母子過分親暱的行為。當地里長和鄰居說,該戶人家較少與他人互動,母子雖感情好,但不曾聽過有不當關係。

 

兩性專家吳娟瑜說,母子相依為命,母親獨自拉拔兒子長大,若母子社交圈小,可能在心理和生理產生依賴行為,兒子青春期後,對母親身體產生遐想,母親也因護子,願意滿足兒子身心需求,發展為亂倫,在日本就有類似案例,但苗栗此案尚無法釐清犯嫌所稱是否屬實。她建議,男女之間若有一方懷疑對方出軌,應釐清對方為何產生懷疑,好好溝通,取得互信。

 

「家暴復合應慎重」

 

彰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郭麗安說,夫妻因家暴離婚,任何一方想重修舊好前,應慎重評估對方是否不再施暴,勿因心軟同情同住,避免發生憾事。

 

 

老頭的話:

 

郭大教授說因家暴而離婚如要復合應慎重評估。老頭認為根本不必評估,絕對不能復合。一個祇會打老婆的男人潛在的問題很大,通常就是性力不濟,嫉妒心又強,也有暴力傾向這根本沒有可能改善。離婚可以放棄小孩的男人,明顯極度沒有責任感,這種男人要他做什麼

 

然而本案死者為什麼要在離婚三十二年後收留前夫,而且還「同床」?這讓人不解。

 

本案如照凶嫌所述「凌晨三時許,撞見前妻僅穿內褲、薄T恤、拎著胸罩,自兒子房間走出來」、「也曾目睹前妻洗澡時,兒子進入浴室」、「復合後,在床頭和垃圾桶發現疑沾精液的衛生紙團」,那麼這對母子的關係的確相當可疑。然而這畢竟是凶嫌的片面之辭況且,凶嫌與死者已無婚姻關係,目前勉強可算是「被收留的同居人」,他實在沒資格過問死者的性生活。

 

另外,對死者母子最有利的反証是:如果死者母子真有姦情,絕對不會再弄個前夫回來礙手礙腳。唯一的可能是,兒子傳承了父親的弱勢基因,已無法滿足女人的需求。這時老男人找上門,女人想廢物再利用老少通吃老男人的說法其實是真相女人真的大小通吃。祇是她沒想到老男人的醋勁這麼大

 

106.05.04初稿

 

 

後續動態: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81019:01

疑前妻與子亂倫奪兩命 家暴男遭求處死刑

 

苗栗縣竹南鎮今年5月初發生一起人倫悲劇,戶籍在台中但居無定所的男子黃證庭(63歲),前妻好心收留,他卻因懷疑前妻與兒子有不倫,竟持利剪將前妻及兒子猛刺身亡。

 

全案今天偵結,檢方認為黃男毫無悔過之意,因無精神疾病,且手段凶殘,依殺人罪將他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檢警調查,黃男和吳姓前妻(58歲)因家暴離婚後,前妻獨自拉拔獨子(33歲)長大,相離20年從未聯絡也沒碰過面。

 

3年前吳婦在黃嫌大哥娶媳婦婚宴上相遇,彼此互留電話;今年2月,黃嫌工作不順遂,到竹南投靠前妻和兒子一起生活。期間,黃男懷疑前妻與兒子亂倫。

 

今年53凌晨335分許,黃起床上廁所,發現前妻衣衫不整從兒子房內出來,走回房睡覺,引發殺機。竟下樓拿剪刀回房刺殺前妻,兒子聽聞母親慘叫聲,奪門查看,發現母親躺床上渾身是血,當下試圖奪刀制止,父子從屋內扭打到屋外。過程中,黃把兒子壓制門口地上,揮拳猛揍,兒子好不容易掙脫,卻已身受重傷,身體及喉頭遭刺滿身是血,負傷逃到屋外20公尺處,因失血過多癱軟跌落水溝,鄰居發現報警,緊急將母子送醫,但均不治身亡。

 

起訴書中指出,黃男非但不感念吳姓前妻容留居住恩情,竟狠心對準2人喉頭要害下手,其手段凶殘,且任意編造行兇動機,將過錯推卸2名被害人,既取人性命,又奪人名節,顯見毫無悔過之意。檢方說,黃男並無精神疾病,查無不能判死刑之原因,因而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老頭忍不住插嘴:

 

這位檢座將鄉愿式的道德置於法律之上,未查證黃嫌指控是否為真,反以此指黃嫌無悔意。如此黃嫌殺人的動機為何?黃嫌殺人的動機明顯即為他懷疑前妻與子亂偷,可能祇是他妄想,也可能是事實(祇要檢驗吳女下體是否有精液殘留即知)。然而即使是事實黃嫌也無權殺人,自該受法律的制裁。然而如果黃嫌指控是事實,這位檢座卻希望他為死人諱,另編個殺人理由,否則即是毫無悔意」,實在很瞎

 

 

類似個案:

 

蘋果日報 1020714

0809-富商殺妻.jpg

 

【曾伯愷、何柏均╱新北報導】疑心毀了一切!新北市一名身家上億的富商,與妻子結褵40多年,兩人白手起家、共同開創事業,且多年鶼鰈情深,人人稱羨。但富商近來常猜疑愛妻外遇,前天風狂雨急的颱風夜,他竟猛刺妻子四刀致死,隨後喝農藥自殺身亡。

 

警方調查,殺妻自殺的富商吳長歲(62歲)與妻子吳黃碧雲(61歲)同為雲林縣水林鄉人,40多年前經雙親媒妁之言成婚,後來北上打拼,先落腳新北市蘆洲,靠資源回收為生,日子過得清苦,但夫妻倆節儉勤奮,沒幾年就存了錢開資源回收廠,後來轉到泰山經營塑膠工廠,並住在工廠內。兩人育有一女二子,長女多年前嫁到澳洲,長子赴日本開拓塑膠業務,次子接手父親台灣的工廠,吳男則呈半退休狀態。

 

親友表示,吳長歲夫婦事業有成後,每逢假日都會到育幼院、廟宇捐贈物資,是地方大善人,吳妻也是虔誠的媽祖信徒,只要大甲媽出巡,都會全程參與。吳的長子告訴警方,父母感情本來很好,但五年前父親脊椎骨刺開刀後,長期吃藥止痛,性情變得多疑,不僅常吵著要立遺囑,還懷疑母親外遇,有時看到母親外出,會冷嘲熱諷:「妳要去找男朋友了?」母親常為此掉淚。(老頭插嘴:所謂脊椎骨刺其實就是房事過度的腰痛,此時男人已無力再舉,此時開始疑神疑鬼。)

 

長子說,兩周前母親打電話哭訴:「你父親又在番了(台語:胡鬧)。」他請母親到日本同住散心,前天下午才和母親搭機返台,約五時返家。為了讓父親放寬心,他和弟弟深夜近十一時約了父親的四名好友,一起陪父母泡茶聊天,友人不斷勸父親,但聊不到半小時,母親就催促:「颱風要來了,先回家吧!我們沒事的!」(老頭插嘴:母子同遊撇下老男人,這對母子也奇怪)

 

沒想到吳長歲的兒子和友人一離開,吳男竟持刀殺妻。檢警調查,昨早七時許,吳的長子因聯繫不上父母,急忙到工廠察看,發現母親赤裸躺在日式榻榻米床上,渾身是血,父親倒在辦公室沙發椅,右手蜷曲抱頭,表情痛苦,已無氣息。警方到場後確認吳妻身中四刀,夫妻都已身亡。

 

檢警從工廠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的兒子和友人約在深夜1120分離開,吳男和妻子先後進入臥房,10分鐘後吳男穿著T恤、下半身赤裸走出來,沒多久又進房,1151分再走出房間,這時已穿上長褲,接著進入辦公室沒再出來。研判吳男可能趁妻子入睡後持水果刀殺害,然後到辦公室喝農藥自殺,兇刀和農藥就放在茶几上。(老頭插嘴:可憐的老男人似乎在妻子和兒子出國暢遊後想宣誓主權)

 

吳家親友昨聞訊趕抵現場,都紅著眼,無法相信吳男會手刃愛妻,大喊:「他怎麼可能會殺人?不可能!」「這麼好的人,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檢察官昨下午四時進入工廠驗屍,吳男的兩個兒子跪在廠外痛哭,隔著門呼喊:「我們下輩子還要當爸媽的小孩。」甚至對天發誓:「我們絕對不會分家!」親友當場哭成一團。

 

對此悲劇,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以仁直言:「吳先生心理生病了!」他說,吳男到了退休年紀,加上病痛折磨,開始喪失自信、缺乏安全感,若與妻子生活不同調,自然會胡思亂想。

 

亞東醫院骨科主治醫師陳文山表示,骨刺隨著年紀增長,開刀也無法根治,須借助藥物減緩症狀,長年罹病確實會造成情緒問題,但因此變得疑心病,「從來沒聽過!」康寧醫院副院長兼骨科主治醫師李文吉指,骨刺後續治療藥劑如類固醇等,並不會對病人造成疑心焦慮的後遺症。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建議,退休後應規劃新的生活目標,像是旅遊、學習新事務,並與另一半培養共同嗜好,和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才不會突然失落而產生焦慮。

 

 

蘋果即時新聞 2018/12/05 19:55

太狠!對妻兒潑酸又割喉 家暴夫畏罪上吊身亡

 

台中市太平區德明路今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家暴行兇案件,58歲吳姓男子酒後與家人起衝突,拿鹽酸潑灑妻、兒,並且拿刀砍殺,吳嫌的妻兒臉部、胸口受灼傷,吳妻雙眼受創、吳子喉嚨部位有5公分刀傷,雙雙意識不清送醫,所幸經搶救後暫無生命危險。而吳嫌行兇後逃逸,警方積極查緝,下午325分在吳家附近一處台糖用地發現他,已經上吊身亡。吳嫌就讀大學讀女兒認屍,指父親有酗酒,可能因媽媽要離婚,遭激怒後行兇。

 

台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說,20167月間,吳男曾因不知道老婆請工人到家中更換熱水器,情緒失控隨手拿起菸灰缸怒擲老婆,老婆報警遭家暴,幸好沒有丟中,無人受傷,女方後未聲請家暴保護令。據了解,因夫妻兩人長期不睦感情疏離,妻子最近提要離婚,可能因此導至吳嫌情緒不穩定,成為引發這次吳嫌失控潑酸砍妻兒的導火線。

 

案發現場庭院可以看到血跡從屋內延伸流到屋外,一旁的畚箕內可以發現沾滿血跡的衣物,和救護人員替吳妻清洗眼睛的生理食鹽水罐。鄰居表示,案發當時有聽到爭吵聲,接著就有人喊救命,出門一看發現對門住戶的兒子脖子在噴血,媽媽則是身上及衣服在冒煙,趕緊幫他們叫救護車。

 

台中榮總急診部上午指出,吳妻王姓婦人(54)到院時雙眼、臉部遭鹽酸灼傷,右頸、右胸、右手刀傷,雙眼經過緊急清水沖洗用藥後暫無大礙,其中右手虎口刀傷很深,導致韌帶斷裂,雖緊急縫合恐會影響日後手部功能;另右頸傷口很深,幸好未傷急頸動脈,已經緊急縫合;此外,因吳妻疑被潑酸過程有被灌吞到一些鹽酸,院方也幫她做預防性插管,原本一度命危的吳妻目前生命跡象暫時恢復穩定,在加護病房持續治療中。

 

至於34歲吳子被送往中國附醫急救 , 急診部主任陳維恭指出,吳子到院時,臉部、手臂與前胸有被鹽酸燒灼、約佔全身10%三度燒灼傷,另頸部與腹部有刀傷,其中頸部刀傷較深約5公分,幸未傷及頸動脈,另腹部是表淺劃傷傷口,經縫合後無大礙。但因擔心被潑酸時有誤吞到鹽酸燒灼食道,所以院方幫吳男預防性插管,目前在加護病房持續治療中。

 

案發之後,吳嫌逃逸,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吳嫌穿著黑衣長褲,手持持不明物品背著背包,步行離開現場,警方針對吳家附近公墓、公園、草叢搜尋吳嫌,最後發現吳嫌於德明路31號附近不見,懷疑跑進一旁台糖用地內,經請農場主人協助搜尋,在下午325分在發現吳嫌已在台糖用地上吊身亡,一旁有鐵梯,但沒有遺書,也沒有刀具等凶器。

 

宏龍派出所所長許景勝表示,監視器拍到吳嫌的最後身影,時間是凌晨130分,距離兇嫌的住處約500公尺路程,目前鑑識人員已經勘驗中。

 

台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吳妻20167月曾被通報家暴,加害人也是吳嫌,目前社工已經前往醫院了解狀況,至於當年詳細家暴內容目前也進一步了解中。吳家夫妻育有一子一女,吳嫌擔任木工裝潢師父,兒子跟妻子在從事窗框崁縫工作,22歲女兒仍在就學,家庭經濟狀況穩定。

 

2016年吳嫌曾因不知道老婆請工人到家中更換熱水器,情緒失控隨手拿起菸灰缸怒擲老婆,幸好沒有丟中無人受傷,但仍被老婆通報家暴,社會局介入關切期間,發現夫妻兩人鮮少互動,但因家中有成年子女同住,追蹤幾個月後認為沒有人身安全之虞結案。

 

侯淑茹說,今天發生潑酸砍妻兒事件之前,吳家未再發生家暴。但據了解,因夫妻兩人長期不睦感情疏離,妻子最近有提要離婚,可能因此導至吳男情緒不穩定,也成為引發這次吳男失控潑酸砍妻兒的導火線。

 

侯淑茹指出,親密關係高佔家暴通報案6成,是家暴案佔比最高的一類 , 統計今年到9月為止,台中市親密關係家暴案約7100件,和去年差不多,但進一步分析發現,夫妻或親密關係之間,有些溝通狀況一直不好,持續大小衝突不斷,一旦有重大事件,可能就引起大傷害,比如提離婚或有家中有人失業,都算家庭中重大變故,會讓原本溝通不良狀況更撕裂。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分析,會家暴的人可能因本身情緒管理不佳,或是有嚴重的控制欲,可能只要不順遂或是太太、家人不聽話,就會因此抓狂,輕則甩門、摔東西,重則對家人出手相向;家人平常可以觀察,親友是否容易生氣、暴怒等跡象,盡量避免用言語刺激,避免當事人情緒失控做出危險行為。

 

紀惠容提醒,被害人一定要申請保護令,日後避免言語刺激、激怒對方,如果有任何風吹草動,例如加害跟蹤、情緒又明顯失控等,一定要趕緊通報家暴官或報警,雙方如果協議見面,也盡量約在人多的公共場合,最好攜伴避免單獨赴會。

 

律師謝憲愷表示,吳嫌的行為,潑酸又揮刀砍殺,已經是有意圖的犯罪行為,若造成器官上受損,例如失明、毀容等重傷,已違反《刑法》第278條重傷害罪,可處5年至12年徒刑,但吳嫌已經自戕身亡,無法追究刑責。

 

 

衍伸閱讀:

 

從一則舊新聞談亂倫與獸交

母子亂倫的探討

遺傳性性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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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間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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