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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女人會對少男下手,有多種可能;一是她有戀童癖;二是她長的很抱歉,即使自動獻身年齡相當的男性也沒興趣三是她有社會障礙,無法與年齡相當的男性交往;四是年齡相當的男性大多已欲振乏力,無法滿足她的性需求,年輕男性又不肯上鈎,所以她祇好找未成年的青少年,甚至男童;五是她具有青年少戒護權,如:教師養母繼母,甚至生母。由於長期欲求不滿,在無力外求下,會向經常接觸的年輕男性下手。

 

以上各種可能都有個共通點:她們真的很癢,已經忍不住了。

 

 

三立新聞網 20180314

日寄宿媽媽伸魔爪!性侵16歲交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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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16歲的男學生到夏威夷交換,沒想到36歲的日籍「寄宿媽媽」竟對他伸出魔爪,5個月內被性侵至少10次。

 

日本一名16歲的男學生,去年10月到夏威夷當交換生,他向警方透露,去年10月因為他頭受傷,沒辦法自行下床上廁所、換衣服,生活起居都必須仰賴36歲的「寄宿媽媽」清水里加(Rika Shimizu)。某天晚上,清水偷偷進入少年的房間,對他伸出魔爪,從此是他噩夢的開端。

 

少年透露,當時他不斷請求清水停止性侵,但卻被對方威脅,若反抗或把此事說出去,就會反控他強暴,甚至還威脅要讓他被退學、結束交換生計畫。

 

清水將自己表面塑造成溫馨的「寄宿媽媽」形象,在夏威夷經營寄宿家庭,專門接待從日本來的交換生,沒想到卻對未成年的少男痛下毒手。清水被指控7項性侵罪名,遭移送法辦。

 

老頭插嘴:

 

記者用「痛下毒手」似乎略有不公。慾求不滿的熟婦因貼身照顧少年,每天見到年輕的男根,克制不住而「犯案」,當然不能說情有可原。然而里加女士的相貌勉強還算可以,大多數男孩對這種「艷遇」都會欣然接受,報導中這位男主角似乎異於常人。

 

然而里加女士也是個猴急的傻屄慾女,大多數的女人要勾引男人(或男孩),會一再做球給對方,引誘對方上鈎主動出手,然後半推半就成就好事事後把所有責任都推給男,進可攻、退可守(相關案例參見:半推半就的媽媽我與媽媽的秘密春情,以上均為成人文學,未成年勿閱)。里加女士竟然用強,實在不可取。然而她五個月內「犯案」十次,平均十五天才一次,說來胃口實在很小。笑笑~~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61711:34

41歲單親媽坐12歲少年 「以後就會有經驗」

 

北部陳姓單親媽因接送兒子練跆拳,認識了與兒子一起練拳的國一少年,但她卻愛上這名少年,互傳「寶貝」、「好想你」簡訊,少年還傳裸露影片給陳女201310月少年離家出走投靠陳女期間,陳女涉嫌播A片,還說:「以後也會發生這件事。」之後女上男下發生關係,事後少年下體疼痛,告訴父親,全案東窗事發,一審陳女獲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逆轉改依與未滿14歲性交罪,判陳女36月徒刑,可上訴。

 

現年41歲的陳姓單親媽2013年間結識少年,同年10月間,少年跟父母吵架,父親氣說:「要去哪就去哪」,少年跟陳女連絡後,在少年父母知情下,投靠陳女。同年1026日晚,陳女接外出的兒子、少年回家後,趁兒子在客廳,在房間播A片問少年說:「要不要試試那件事」,少年一度說不好,但陳女勸說:「以後也會發生這件事」、「以後就會有經驗了」,之後發生關係。

 

少年隔天返家後,由於下體疼痛,不得不告訴父親,父親連忙送醫,醫院認為少年有發生過性行為,父親追問下,少年一度謊稱是跟女友偷嚐禁果,後才知道陳女已讓兒子「轉大人」,怒告性侵害。

 

陳女被起訴後,仍全盤否認,由於一審時,少年對於當時是否看到陳女裸體或下體等問題,都稱「沒注意」、「不記得」,一審法官認為,案發當晚少年僅在陳家停留1小時,時間短暫,應不足以整理行李、看A片、做愛,再搭計程車回家。加上少年雖證稱因性器疼痛,想問為什麼,因此有拍照片傳給陳女,不過,法院勘驗兩個影片檔,內容卻是少年播放音樂跳舞唱歌,身穿四角內褲露鳥,或親吻鏡頭或說「反正我愛你就對了」,一審法官因此認為少年說法多有可疑,以罪證不足判陳女無罪。

 

但二審認為,少年被動下遭陳女性交,身處突發異狀,未注意窺看陳女裸體、下體,並未違背其稚齡及生活經驗,又少年未吐實有影片檔,應是基於這並非光彩的事,也羞於啟齒,也不能就此認定少年常說謊,而虛構遭性侵一事,,再加上陳女也未通過測謊,少年已有創傷後徵候群,因此逆轉改判陳女有罪。(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老頭插嘴:男孩事後下體疼痛是因包皮過長未褪,性交過程中一再摩擦所致。

 

 

東森新聞 20170617 03:51

39歲單親媽硬騎12歲少年 「用力過猛弄破皮」逆轉被判刑

 

新北市一名39歲的陳姓單親媽,因為接送兒子練跆拳道,認識了和兒子一起練拳的13歲少年,未料她不僅戀上對方,互傳「寶貝」、「好想你」等簡訊,還以「反正以後你也會做」為由,採「女上男下」的姿勢奪去少年初夜。事發後,陳女一審獲判無罪,結果二審逆轉被判36個月,可上訴。

 

根據警方調查,陳女獨力扶養,經常接送12歲的兒子去跆拳道館練習,因此結識大兒子1歲的少年「小傑」(化名)。此後,2人關係異常親密,陳女不僅會主動買禮物送小傑,還會與對方互傳親暱簡訊,互稱寶貝

 

201310月,小傑與父母吵架,當時父親一氣之下還罵道「要去哪就去哪」,讓小傑難過得離家出走,還打電話給陳女哭訴:「爸爸不要我了……」。隨後,小傑就在父母知情的情況下,搬去與陳女同住。

 

小傑的母親表示,由於陳女平常對小傑照顧有佳,兩家人互動良好,所以第一時間沒有接回小傑,打算讓他在陳女家冷靜一會兒,怎知起初小傑還會每天回家換衣服,4天過後就沒有再回來過,小傑母親打電話詢問兒子怎不回家,才知陳女已經買了幾套全新的道服給他穿

 

小傑母親察覺事態有異,當月22日跑到跆拳道館門口堵人,堅持要把小傑帶回家,豈料母子就這麼在道館附近發生拉扯。陳女聞訊趕到現場,將2人拉開,要求小傑母親讓他先跟自己回去,「這樣才有機會好好地說再見」當面承諾會負責把小傑完完整整地送回家

 

豈料就在小傑回家前一晚,陳女趁兒子在客廳看電視的時候,竟偷偷溜進臥室將小傑反鎖在門內,還播放A片問小傑說「要不要試試那件事」。小傑當時一度婉拒,但陳女仍不斷說:「以後也會發生這件事」、「以後就會有經驗了」,語畢便跨坐在小傑身上,試圖「霸王硬上弓」。

 

當時小傑一度嘗試伸手推開陳女,不料卻意外觸碰到對方腰部,反讓平時和藹可親的「陳媽媽」更加興奮,開始發出奇怪呻吟聲,甚至加速扭動,嚇得他不敢動彈,只能任陳女宰割。直到數分鐘後,陳女疑似達到高潮,趴在床上大口喘氣,2人才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的樣子走出房門。

 

不料,小傑隔天回家後出現下體疼痛、排尿困難等症狀,經醫生檢查發現他生殖器受傷破皮,研判是性行為所致。起初,小傑一度謊稱是和女友「偷嚐禁果」,但在小傑的爸爸半哄半騙勸說下,才從兒子口中聽到真相「是陳媽媽她……弄破的」,氣得怒告陳女性侵。

 

警方調查期間,陳女本想營造不在場證明脫罪,但這項說詞被檢方戳破,加上她沒有通過測謊,因此被依與未滿14歲少年性交的加重性侵罪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小傑對於當晚是否看到陳女裸體或下體等問題,都回答「沒注意」、「不記得」。法官認為,案發當晚小傑僅在陳家停留1小時,時間短暫,應不足以整理行李、看A片、發生性行為,再搭計程車回家。

 

此外,小傑雖證稱曾因性器疼痛,傳照片和影片向陳女求助,但法院勘驗2個影片檔後,卻只發現小傑穿著四角褲播音樂跳舞,還露鳥10多秒,親吻鏡頭說道「反正我愛你就對了」,讓法官認定小傑說法多有可疑,最後以罪證不足判陳女無罪

 

事後,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二審開庭時,認為小傑被動地遭陳女跨坐性交,身處突發異狀,因此若未注意窺看陳女裸體及下體,並不違背其稚齡及生活經驗。至於小傑未吐實有影片檔,應是認為這並非光彩之事,羞於啟齒,但也不能就此認定他說謊,甚至虛構性侵一事。由於陳女未通過測謊,少年事後又患有創傷後症候群,因此逆轉改判陳女36個月,可上訴

 

老頭插嘴:東森報的比較詳細,老頭依此推測,兩人之間的事恐怕沒有表面呈現出來的那麼單純。

 

 

GIGcasa 2015-09-04

新北41歲單親辣媽竟然和女兒的14歲男友還懷孕啦. !! 最後竟然....

 

新北市樹林區一名41歲張姓單親媽媽去年底獨自在家,就讀國中女兒的14歲男友突然來訪,進門找不到女友,竟和獨守空閨多年的張女「天雷勾動地火」,直接在客廳發生關係,事後張女在少年臉書留下「懷孕」的訊息,遭少年阿姨查覺報案後起訴。新北地院昨判張女6月徒刑、緩刑2年,但須提供40小時公益勞動服務。

判決指出,張姓單親媽媽獨自撫育兩名未成年女兒,去年就讀國中三年級的14歲被害少年,原本和張女的大女兒交往,去年12月少年到張女住家找女友,獨守空閨的張女,見小鮮肉上門,立刻請少年進屋聊天,並告知女兒不在,家中只有她一人,不久兩人竟「天雷勾動地火」,沒戴套就直接在客廳嘿咻,張女還因此懷了少年的骨肉。

 

小編的評語:

 

哇塞!這太扯了吧~
14
歲這麼小的鮮肉也吃得下去哦
41-14=27
 差27歲耶!!!
更別說是自己女兒的男友耶
結果這少年超爽的
交了女友(說如果沒玩過,我才不信)
還上了女友的辣媽
而且還完全不用負責任哦~~
根本感情勝利組了嘛!

不過14歲少年就這麼猛了喔?!
發育很好哦~竟然一次就讓辣媽懷孕
不過倒楣的就是這位辣媽了
還好少年那邊沒打算計較
不然恐怕不只緩刑兩年跟提供勞動服務吧
可能還要賠一大筆錢

怎麼想都覺得少年豪爽哦....XDDD

 

 

老頭的話:

 

以上報導在假道學的心目中,當然是世風日下,其實這種事自古有之,越是下階層的女性越勇於追求「性福」,小男孩通常都樂於奉陪,享受並征服像媽媽一樣的女人是男人一生的最大樂趣。然而除非是母子相姦,否則事情通常會曝光,即使沒像上述這兩個案例男女主角這麼白癡,小男孩擁有個大女人絕對會忍不住向人炫耀他的「偉大」。

 

這事也可給宅宅們一個啟示,不要不敢開口,世上騷癢難耐的女人很多。祇要不要求太高,多開口幾次就會有收獲。萬事起頭難,先有個「經驗」,也讓GG有個託身之地,再徐圖發展。老頭曾將這看法推介給一位年輕朋友,誰知他回老頭:「要我找母豬啊!」唉~魯蛇就是魯蛇,弄到現在還沒有女人,自己也得先照照鏡子!古有名訓:「先求有,再求好」,好高遠永遠是魯蛇的寫照

 

第一個個案的女主角其實長的又肥又大隻,相貌也有點抱歉(文末再補入第四案例女主角與該洋婆差不多差不多),這是她會向小鬼下手的最大原因(有興趣,請點擊新聞標題,可看到蘋果的新聞,新聞附有動畫和女主角塗馬賽克後的模樣)。這種貨色這好下手,不找這種貨色練劍,一味想找像志玲姐姐樣的女人,不但得花錢「供養」,不時還會碰的滿頭包

 

順便一提,第一則新聞往後絕對有精彩」的發展。本案男主角小傑的爸爸提告其實是非常不智的行為,老古人在四千多年前就知道以鄰為」的道理,老男人忘了家裡也有一個慾求不滿的女人,小傑媽媽祇聽到別的女人買衣服給自己的兒子就覺得「事態有異」,立刻去道館門口堵人。她心裡想的有異」是什麼?如果兒子再與陳女有糾葛,她會不會也獻身搶人?另外中國古老的鄉野傳說,老虎原來是怕人的然而祇要老虎吃過人肉就不再會怕人而且還會不時想吃人肉。嚐過老女人滋味的小傑,也見過老女人飢渴的醜態,他終究會想挑戰家中的禁臠,那可是天下所有小男孩的畸夢。那時,妳想女人拒絕得了嗎?另一方面,本案老女少男的姦情是一定有的然而一二審的承審法官的思維和判決理由都很天才,三審應該也會維持二審的判決,但考量陳女是單親媽媽,有一個十二歲的兒子要扶養,應該會改判緩刑。然而不管是否改判,陳女的兒子知情後一定會向陳女提出「要求」,畢竟娘讓別人侍侯甚至向別人討飯吃那是多麼不孝』的行為讓娘向人討飯吃丟臉出醜倒不如自己來,做個孝順的好兒子陳女面對兒子的性要求,即使嘴巴拒絕,但理不直氣不壯,應該祇會稍事「抗拒」,然後一拍即合,母子同樂106.06.18彙整初稿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5 20:38

飛機上當眾來 48歲熟女口愛28歲陌生男

 

美國達美航空(Delta Air Lines)日前出現「空中口交」的離奇情況,一名48歲的女乘客在座位幫隔壁28歲男子口交,而且他們在登機前根本不認識。2人在下機後被警方扣留。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這2名在眾多飛機乘客前上演口交戲碼的男女,是搭乘上周三晚上從洛杉磯飛往底特律的班機,2人在搭機前並不認識。其他乘客則是生氣,痛斥當時機上有小孩、家庭、長輩,應該要尊重他們,「在公共空間這樣做並不合適」。

目前此案由聯邦調查局(FBI)接手處理,但究竟會被指控什麼罪名還沒有確定,不過如果依據底特律所在的密西根州法律,2人可能被控在公共場合觸犯嚴重妨害風化行為罪,該罪可以判處最重2年徒刑及2000美元罰款(約6萬元台幣)。2人預計於周二被起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6 19:10

離譜媽生312送人 又拐14歲小鮮肉嘿咻

 

高雄市賈姓未婚媽媽前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4歲少男,兩人墜入愛河,不僅多次嘿咻,少男還離家出走和賈女同居,少男母親氣得提告。賈女到案坦承曾和少男發生關係,並驚爆自己曾未婚生下2子,分別被人領養及在孤兒院,現在在餐廳打工維生,請求法官輕判。高雄地院查出2人共嘿咻5次,考量賈女犯後態度良好,且已和少男父母和解,依和誘、對14歲未滿16歲男子性交等罪判她有期徒刑1年。

判決指出,現年32歲的賈女,曾未婚生下2子,分別被人領養及送往孤兒院,2011年又生下1名早產兒,卻丟給媽媽照顧且不聞不問,早產兒最後不幸死亡,還被賈女媽媽棄屍公墓,賈女因此被依遺棄罪判刑1年定讞,入監服刑。

2015年出獄後,在網路上認識自稱14歲的少男,兩人乾柴遇上烈火,愛得一發不可收拾,不僅曾在少男住處和他嘿咻,更提議少男到她住處同住。少男為了和賈女同居,因此離家出走20天,住進賈女住處,期間雖曾短暫返家,但無論少男父母如何勸說,少男仍堅持要回賈女住處,少男母親無計可施,只好報警處理。

賈女到案後,坦承和少男交往並發生關係,驚爆自己曾未婚生下2子,目前一個被領養,1個被送往孤兒院,她並頻頻向少男父母致歉,最後雙方無條件和解。

高雄地院法官查出2人共計嘿咻5次,考量賈女雖和少男發生性關係,還邀約少男離家和她同住,但期間都並未阻止少男和父母聯繫,少男也曾在母親要求下,短暫返家後又離去,只是消極未告知媽媽和賈女同住的事實,情節並非重大,情堪憫恕符合減刑標準,且賈女犯後態度良好,和少男父母無條件達成和解,因此依和誘、對14歲未滿16歲之男子性交罪判她1年徒刑,可上訴。(顏凡裴/高雄報導)

 

老頭插嘴:

 

這是個爛婊,姿色應該也不高明。她應該不是戀童癖,祇是很癢卻沒能找到男人,祇好找小孩下手。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91116:12

13歲男孩飆淚想逃 33歲慾女「泰山壓頂」強奪處子身

 

有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性侵案件的被害人不一定是女性,男性遭性侵害的案例持續增加中。無論性別如何,當被害人清楚表示「不」的時候,就是拒絕,任何行為都是違背被害人的意願。

 

英國西赫爾(West Hull)33歲女子福克斯(Nicola Fox),今年夏初將一名13歲男孩騙回自己住處,之後強迫男孩與她發生性行為,期間男孩哭著拒絕,福克斯卻喝斥男童「閉嘴」,「霸王硬上弓」地奪走男孩的「初夜」。福克斯日前被法官判處4年有期徒刑,並終身登錄性犯罪者名冊。

 

案情指出,福克斯與男孩原本就認識,案發當天,她約男孩到住處「談天」(chat),男孩不疑有他進入福克斯家中。之後當男孩要離開時,福克斯突然將窗簾拉上,並將男孩推倒在自己床上,男孩企圖逃跑,福克斯更將門反鎖,還拉了張桌子把門擋住,控方律師在法庭上陳述:「福克斯接著用自己的體重,把被害人壓在床上,強扯掉他的上衣與褲子,然後把他雙手強押在頭頂,期間福克斯還不斷撫摸被害人的胸部」。被害男孩開始哭泣,「福克斯竟對著被害人喝斥,叫他閉嘴」,接著就強逼被害人與她性交。男孩在聲明中強調,自己雖然極力掙扎,想將福克斯從身上「趕走」,但心裡「仍尊重她是個女性,不願意動手傷害女人」,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仍保持著對方的「尊嚴」(dignity)

 

被害男孩完事後逃離福克斯住處,控方律師表示:「被害人事後回想,整個過程約5分鐘」,但他並未在第一時間報警,因為隨即接到福克斯傳來的訊息,威脅「若將事情說出去,就要指控是男孩主動發生關係的」,男孩回家後趕緊洗澡,之後卻又在自己的社群網站上發現福克斯的類似留言。但男孩越想越不開心,「因為她奪走了好幾個珍貴的『第一次』,這是永遠都不可能重來的」。男孩決定向父母坦承,說出自己的遭遇。

 

律師在法庭上轉述男孩的文字聲明,「雖然男孩獲得家人的全力支持,在其他親戚間卻不見得」,漸漸地男孩失去了自信心,變得孤僻,且他「完全無法想像自己未來的交往情況,那些畫面讓他想到就害怕」。福克斯起初在法庭上拒絕回應所有的指控,但經過心理鑑定,判定她有戀童癖,之後雖然坦承自己的罪行,但強調自己在犯案過程中,「耳邊出現很多個聲音」,卻又無法確認「有被任何一個聲音說服她性侵被害男孩」。法官表示:「妳用強壓在他身上的方式和他性交,他在哭泣時妳還喝斥叫他別哭,過程中他仍然顧及妳的尊嚴,不願對妳使用武力,在被害人的眼裡,妳始終是個女人,他不願意傷害妳,而妳還繼續侵犯他,奪走了他的童貞」,福克斯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並將終生登錄性罪犯名冊。(於慶中/綜合外電報導)

 

福克斯的長相

福克斯01  

福克斯   

 

老頭插嘴:

 

這種貨色難怪連小鬼都不想幹。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02100:00

被控逼雇主8歲子性交 菲傭:他沒勃起

 

香港一名45歲菲傭,被指於20117月至20133月間,多次趁當警察的僱主不在家時,在房間及廁所,撫摸雇主兒子X的陽具致勃起,再強行與之性交,這名X男孩初次被侵犯時年僅8歲。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菲傭之後被裁定「非禮罪」判囚4年半,菲傭及後提上訴,今天獲上訴庭裁定可上訴,撤銷定罪及判囚。上訴庭於判詞中指出,接納上訴一方所指「原審法官犯錯,未考慮事主X的證據與其裁決有所不符」,同意上訴方所指「X供稱自己當時下體未有勃起」,而上訴人則「以雙腳合併的站立姿勢與X性交」,此說法有實際不可能性,但原審法官卻於判決時,裁定「X男孩下體勃起」,「與上訴人正常性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老頭插嘴:

 

這女人應該也是長相欠高明,沒有男人,讓她癢到連八歲的小孩都下手。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19 00:05

媽媽撿屍性侵女兒男友 色計無套懷孕反成鐵證

 

好亂啊!澳洲墨爾本一名36歲媽媽覬覦女兒親密男友人的青春肉體,竟趁機將年僅14歲的他灌醉後性侵,原本熟女一直死不認罪,直到她最近產下一子,檢警相驗DNA證實女兒男友就是孩子的爸,她才當庭俯首認罪,法官痛斥她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竟不惜毀掉受害人的童年與家庭,「妳不用保險套,只是更加重了妳的罪行!」最後依性侵未滿16歲兒童罪名判處她4年有期徒刑。

根據《澳洲新聞網》報導,被害少年與被告女兒原本是非常親密的朋友,因此經常出入被告家,2年前有一天,他如往常到被告家拜訪,被告竟拿酒給他喝,趁他意識不清時霸王硬上弓,但被告被捕後一直矢口否認犯行,直到日前產下一子,沒想到當時她刻意不採取避孕措施,最後竟成了自己定罪的鐵證,法官痛斥被告已婚本有一個十分疼愛自己的先生與一對可愛的女兒,結果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慾,不惜毀掉兩個家庭,實在是太可惡。

相關主管單位正努力替被告產下的這個新生兒尋找最佳的看護方案,同時也希望被害少年家庭能一起參與,不過被害少年年紀尚輕,還無法完全理解為人父所必須負擔的責任,事情雖已過了兩年多,但至今他仍無法走出被小女友媽媽性侵的陰影。(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老頭的話:

 

這女人真的很癢,那當時她怎可能會有時間幫小男人戴套?

 

然而,事情為什麼會被揭露小鬼對36歲的大女人沒性趣?或許在開放的澳洲社會小男孩不缺小女生可以XX。這事如果發生在台灣,小鬼一定樂於享用親子丼,會有意見的應該是小女人。不過,老頭猜想應該是這位媽媽長相抱歉所以小男人為了抗拒她的糾纏,讓事情曝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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