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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妓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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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則社會新聞以斗大標題寫著「萬華老流鶯驚傳染愛滋半年接客近800人」。

 

年過半百,要在功利的社會立足、生存已經不容易;不論是否有無一技之長,而在性交易不合法的台灣「站壁賣肉」,老流鶯對於自身職業所要承受的無奈和感慨,也非外人所能理解。

 

63歲的老流鶯小玉告訴我們,她早該被淘汰,但為了晚年的生活費,她必須,也一定要妥協。妥協哪些事呢?以前娼妓的「三不」,如今變成都可以,其中包含幫男客口交。客人消費,貪圖一時的歡樂,沒做好安全措施,卻可能把性病傳染給性工作者,而年邁的性工作者為了賺錢,只好隱忍。其中有多少的酸楚,真的不為人知。

 

現在,我們就來聽聽老流鶯小玉分享她的故事....小玉63歲,新竹人,站壁資歷18年。

 

鄰近龍山寺的每條街總是人聲鼎沸,循著電話那頭的指示,我們走到靠近環河南路的廣州街,據說這地段是阿嬤級流鶯作生意的區域。破舊的房樓,牆面大片油漆脫落,一角還有壁癌,這是小玉的居住環境。與我面對面坐著的她,身材嬌小,保養得宜;她嘴上有抹唇蜜,香水味也不刺鼻。只是對採訪,她顯得恐懼,「我怕講太多,被認識的人看到就知道我在做私娼。我很老了,價錢有掉,現在五、六百也做。我們這兒還有七十幾歲的流鶯,二百塊也做。她女兒殘障,生活費只能自己賺。」依年齡,小玉說她早該被淘汰,「為了跟其他小姐競爭,我服務時間加長,還送飲料、水果。以前我們有『三不』不親嘴、不親胸、不幫口交;現在都跟上潮流,通通可以了。我為了學吹,還找熟客來讓我練習。」

 

年過半百的小玉,靠大量的染髮劑掩蓋白髮,「都接六、七十歲的客人,他們覺得我還幼齒。」眼前的小玉皮膚雖有些鬆弛,但穿著辣妹短褲的她,一雙腿對阿伯來說還是養眼。家住新竹的小玉,不願多談原生家庭,只說她二十歲時,媽媽就病逝(老頭插嘴:如果四五歲媽媽就死掉還可一提,扯二十歲時媽媽病逝,要告訴人什麼?)。小玉結過婚,有個兒子,「當年家人勸我把小孩拿掉老頭插嘴顯然她的婚姻很短暫兒子是離婚後才生是前夫之子或離婚後的風流種難以判定,但我覺得墮胎不好,賺錢把他養大,但他現在對我的工作很反彈。」

 

問她當初為何入行,她只淡淡說,是因老家發生火災,引發瓦斯爆炸,波及左右鄰居,「沒人傷亡,但鄰居告爸爸跟哥哥,法院最後判要賠鄰居五、六百萬。」為還這筆債,小玉把兒子託給兄嫂養,她便跟朋友到澎湖的卡拉OK店坐檯,「在離島,沒人認識,每月有六萬多,但陪酒就是這檯喝高粱、那檯喝花雕,『兔子』抓一抓,繼續喝,灌酒灌到我胃出血,錢賺到了,命也去半條!」

 

在卡拉OK店做純的嗎?小玉這次回答的倒是爽快,「我跟客人私下有性交易,那時每月錢有寄回家就好,家人就算知道我在做,也不會問。」與兒子分隔兩地,想念也沒用,「但小孩托兄嫂照顧,我很放心。」

 

無一技之長,四十五歲從卡拉OK店改到萬華站壁,小玉說她本來打算只做短暫的客串。客串只是嘴巴講講,「這行是現金交易,工作自由彈性,我習慣了,也喜歡這樣的生活。」外人常指責流鶯,好手好腳為什麼非得從事性工作?小玉像猜到我會問這個問題,她刻意提高語氣,「我以前很自卑,頭抬不起來,被警察從環河北路一路追到龍山寺,抓進去警察局面壁,還被要求道歉說,『我錯了,我是個站壁ㄟ。』後來想想流鶯也是人,我用身體賺錢,到底錯在哪裡?」

 

閒聊問起感情觀,小玉說她對愛情很死心眼。問她有沒有對象?「他是老點,兩、三天就來找我,不是每次都要做,我們什麼心事都能聊,他應該也算我的老伴,不過他好像有自己的家庭。」拍照時,足蹬三吋高跟鞋的小玉,走起路來有些顛簸,我提醒她要扶著樓梯扶手。黃燈下,看著她單薄的身影,就像一片乾枯的落葉,無依無靠,只能隨風吹。106.07.27

 

 

老頭的話:

 

人類創造了文明,文明帶來虛偽與矯飾;自有文明以來,人就一直是虛偽的動物,人們擅於說謊也喜歡說謊女人尤甚。很多人一輩子都在騙人,後來也騙自己。面對現實並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所以,很多人都需要謊言

 

做了十年雞的女人其實已離不開男根,然而告訴自己,她是為了錢,也別人這麼說

 

小玉女士自言,墜入風塵的原因是「老家發生火災,引發瓦斯爆炸,波及左右鄰居,沒人傷亡,但鄰居告爸爸跟哥哥,法院最後判要賠鄰居五、六百萬。這是個謊言,她要讓人以為她是個孝女。然而就像台灣很多攤販面對鏡頭時拿出一大疊的違單紅單,控述著政府搶錢,政府欺侮可憐人;然而事實是那一大疊紅單他根本一張也沒繳,祇要他名下沒財產祇要他不出國政府對他根本無可奈何政府會把欠稅的翁大銘黃任中管收政府絕不會把可憐」的攤販管收。同樣地,很多車禍或其他傷害事故,法官判肇事者應賠償受害者幾百萬元。遺憾的是重點在那個「應」字祇要肇事者名下沒財產,受害者一毛錢也拿不到,祇會拿到法院核發的一張債權憑證。受害人要鎮日盯著肇事者,祇要他一有財產或存款,就可憑債權憑證申請法院扣押,遺憾的是受害者沒那麼神通廣大他可能都已癱在床上動也動不了了。

 

大伙想火災肇事的是小玉女士的父兄,如果他們沒錢,受害者和政府都不可能迫著他們拿出錢來,根本不必小玉女士賣身來幫父兄還債,即使他們是善良又有責任感的一家人。

 

而後小玉女士遠赴澎湖的卡拉OK店坐檯,不含私下的性交易月入六萬元。小玉女士和老頭同年,當年我在合庫月入一萬出頭,要養老婆小孩也要給父母奉養金,更要背房貸和被倒的會小玉女士的收入是老頭的六倍,父兄的債不知讓她還了多久?二十年後女人色衰回台當雞當雞也是個收入優渥的行業估不論當年四十五歲還是個有行情的熟女即使如今年逾花甲報導裡提到「半年接客近800」、「我很老了,價錢有掉,現在五、六百也做」。一天平均接客是4.4人,每次最少五六百元。4.4 X 5.5 =2420元,不必全勤月入也是六萬,每天工作不到兩小時(四個客人的標準作業時間是一小時),反觀現在的年輕人在超商打工一天八小時也才一千出頭。為什麼過去三四十年小玉女士都沒積蓄

 

現實就是現實,現實永遠讓人難堪,所以要以謊言來掩飾然而現實也很公道,一分錢一分貨,老雞的價格當然不高,為了生意競爭自然要講服務品質與服務態度蘋果臉書這則報導下有人大駡活該,當年他年輕時嫖妓就吃過妓女的虧,這個不行,那個不行,一直催快點,一射精就趕人。這人的經歷大概很多嫖過妓的男人都有同感。世事沒有對錯,祇是現實。有些妓女生意好時就是這種嘴臉,等到人老珠黃,現實地就要換上另一付嘴臉。嫖客還不是一樣,有錢時是大爺,紅牌應召女可以包上半年,沒錢嫖私娼,自然要按人家的規矩來。

 

其實顧客群如果都是六七十的老色鬼,不用嘴能幹活嗎?

 

這事倒令老頭感嘆,原來女人做比做良家婦女還有「尊嚴」呢。很多良家婦女年輕時也是不要這、不要那,然而步入中年後,甚至不必到中年,祇要男人疲軟不挺,為了滿足已高亢的性慾,還不是什麼都肯幹。其實這還算是好的,有些良家婦女即使拉下老臉,什麼都肯幹,而且還是免費服務」,然而男人卻怎麼都站不起來,妳說不嘔此時女人如果幸運能遇上一個能幹的「姦夫」,唉~不但什麼都肯幹,幹的賣力呢

 

 

老妓之死

 

昨天有位朋友弄了個新聞的網址,要老頭評論當年的「廢娼事件妓女「爭取性工作權的看法。

 

老頭暮年利用閒暇為文自娛娛人,自由」部落客不是專欄作家,所以不接受「點唱」遺憾的是,有些朋友總誤把老頭的地盤當成紅包場忍不住要「點唱」。更令人困擾的是有些人把老頭的部落格當成論壇」,硬要在老頭的部落格發表高見」刷存在感偏偏這種人的高見」淨是瞎扯與謬論老頭經營部落格本意是要揭露世間的虛偽也提供年輕朋友兩性間的正確觀念。遇上這種瞎扯不勘誤會誤導他人要勘誤又浪費時間;屢勸不聽刪留言後,又會惱羞成怒亂檢舉,實在很傷腦筋呢。以上均已在置首的「部落格聲明」言明,然而會點唱的會在別人部落聲張他有言論自由的人通常不會看部落格聲明唉~

 

老頭躅了半天,最後還是唱了,但聲明:下不為例。

 

以下是那則新聞:

 

 

鏡週刊 2017728週五下午3:18

【訃聞】回家──公娼白蘭病逝於文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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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9月,大同區和萬華區的公娼們在歸綏街的文萌樓,成立了台北市公娼自救會,訴求延緩廢娼,並爭取性工作的權益。20年過去,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投海自殺、副會長麗君乳癌病逝之後,自救會成員之一:白蘭,也於2017725病逝於文萌樓。

 

白蘭為什麼叫白蘭?已無法知道原由了。日日春關懷協會成員鍾君竺推測:「當時公娼可以自己取化名,可能是她自己取的。」

 

鍾君竺說:「她在公娼抗爭過程中全程參與,當年因為公娼被汙名化,很多阿姨因此戴帽子、眼鏡、口罩遮臉,只露出兩個眼睛,但她從不遮掩,總是站在第一排,直面世人的眼光。」

 

「除了對外抗爭以外,她也是當時組織抗爭時很重要的引路人,她開放她的故事,引領我們走進公娼的世界,讓文萌樓成為當時台灣能公開談性、性工作、性交易的場域。」

 

白蘭的名言是:從什麼良?我們原本就很善良。

 

白蘭這一生沒有太多選擇,她沒有一般人應該擁有的東西。

首先是童年。白蘭的小名叫阿娟,出生於台東農村,因為家境貧困,七歲時她就必須與二姊四處打零工貼補家用。13歲那年父親車禍,急需一筆醫藥費,媽媽將她賣到華西街,成為雛妓。

 

她失去正常教育的機會,也失去正常成長的時光。一開始,賣身契是2年,但家中一再借貸,賣身契因此長達10年。

 

鍾君竺說:「她面對債務的束縛,那時的娼館老闆像是高利貸的心態,借錢出去,就從他們的女兒身上榨取十倍回來。有些老闆會照顧員工的身體,但白蘭遇到的是相對惡質的老闆。」

 

10年她失去自由,不能離開娼館,只能待在接客的小房間裡,更沒有選擇客人的權利,接客人數不足還會被打,雛妓的生活除了睡覺就是接客,娼館老闆也不許她與外界交談,怕她逃跑。

 

23歲賣身契約終於期滿。白蘭沒有受過完整的教育,她人生的第一個選擇,是走到台北的歸綏街,申請牌照成為公娼。對她來說,這是一份與雛妓經歷相比,更為自由的工作,她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鍾君竺說:「她的故事一開始是跳入火坑的故事,從主流的觀點看,好像要救她,讓她從良轉業,才是好的出路。但白蘭的選擇很清楚,她要離開的是強制勞動的環境,而不是離開性工作。」

 

200138正式廢娼,36歲的她失去了工作。因為過去被剝削的陰影,她不敢做私娼,更不想躲警察。她帶著貓,嘗試開檳榔攤,但因為沒有受過完整的教育,基本的數學運算對她來說是困難的,更別提成本概念、人事經營。

 

檳榔攤開10個月後倒閉,之後她嘗試過的工作有:賣麵、成衣工廠、洗碗工,但無能持續,因為她的身體已在10年的雛妓生涯中耗損,無法負荷長時間的勞務工作

 

沒有工作,就沒有錢養她的貓,於是貓跑不見了。交往20年的男友也離開了她。她失去了感情,此後染上酗酒的習慣2005年,她在家中昏迷2天,才被發現送醫,小腦萎縮讓她從此坐在輪椅上。

 

她生病後,曾經在日日春關懷協會義工的陪伴下,兩度回台東的家,但家中經濟不好,無法照顧她,因此日日春關懷協會決定接手照顧她後續的生活。2年前媽媽與大哥相繼過世。她再也沒有一個可以回去的家。

 

724,白蘭因糖尿病引發敗血症、腎衰竭與酸中毒,病危,但意識清楚。生命的最後,她向日日春關懷協會書蕭怡婷表達:「我想回文萌樓。」這是她最後為自己做出的選擇:回家。

 

725830分,白蘭撐著自己的身體,回到她2大小的執業小房間,躺回她的執業床,像是回到這一生最自由最純淨的時光。

 

那時的她有選擇客人的權利,她不貪錢,生活能過就好。她選擇一天接兩次客人,接完客人就去市場買魚,餵流浪貓,白蘭總是這麼叫她最愛的那隻貓:「老查某」

 

 

老頭的話:

 

這是個悲慘的故事。

 

造化弄人,老天爺從來就不是個有軟心腸的善人。所以達爾文和他的徒眾們唱著:物競天擇,優勝劣敗。

然而從上文看,老天爺還是有給白蘭女士幾次機會,然而她沒有把握。

 

二十三歲脫身後,她仍然選擇當雞,當個有牌的雞。職業沒有貴賤,做雞不是不好,但她連雞都做不好,一天接兩個客(美成名為不愛錢),養貓養小白臉唉~金庸在鹿鼎記裡藉著韋小寶的嘴說他娘韋春花做什麼事都不認真,連做妓女也不認真學功夫。但韋春花起碼還養了個孝順的痞子兒子。

 

男人以偷竊為生,女人以賣肉為生,古人合稱男盜女娼。老頭對娼妓,不管公娼,私娼,流鶯,應召女,傳播妹,尤其職場娼妓,御用娼妓,都沒好感。但老頭尊重個人謀生的方式,也尊重她們選擇「職業」的自由,但雞就是雞,有社會功能,沒社會地位。相較這位女士而言,官秀琴女士失蹤天,隔天卻浮屍基隆海邊,然後被以自殺「處理」。老頭相當訥悶,也懷疑內情並不單純,無奈老頭沒有司法檢察權,也不便妄測評論。我們的社會死了一隻老雞不會引起關注,死了個有背景的美女作家」才會

 

公娼原本可藉不再發照而自然消滅,假道學的阿扁一意孤行,國殃民是一回事,然而公娼即使被仍可轉為私娼。阿扁廢公娼後,萬華的阿公店多了很多從業人員,別人可以,白蘭女士為什麼不可以?祇因她不想躲警察」,她是個有尊嚴的妓女。台灣地下行業猖盛,攤販即是一例,即使每天跑給警察抓,大伙也依然士農士商,繼續「違法」,運氣不好拿到紅單心裡駡著三字經,罰款通常也不會繳。廢娼後,公娼其實仍可生活,或轉入地下繼續營業,或轉行,或從良。從良是嫁人做良家婦女,白蘭女士根本不做此想,她甚至扯說她本來就很善良。沒錯,她是個善良的妓女她挑客人她要養貓她也要養男人她祇想當個有尊嚴的妓女

 

公娼抗爭或所謂的爭取工作權,其實是個笑話,做雞還有臉爭工作權?憲法保障人們「合法」的工作權與職業自由,真要爭的是性產業的合法化,然而虛偽又假道學的台灣社會根本不能接受。老頭不贊成廢娼或禁娼,不管是公娼,還是私娼,畢竟娼妓有安定社會的功能,性產業應該合法化有趣又諷刺的是,民進黨主張同婚合法化,通姦除罪化,就是不主張社會應該有妓女(國民黨反同婚,反通姦,也禁娼,但默許通姦與娼妓存在)。老頭對女人堅持要公開且合法做雞覺得不可思議,這祇是魯蛇的藉口,魯蛇永遠把自己人生不如意的責任歸疚於他人或政府其實即使阿扁不廢娼,白蘭女士又能再做幾年上文中的小玉是個通案,有些人的人生註定是悲劇。一開始是命運殘酷的作弄,然而後來大多是自己一步步走上絕路

 

順便一提,女人作雞的「工作權其實做弊行為,她們是仗著別的女人有道德感與羞恥心而能執業。如果大伙都拉下臉來躺著賺,或者社會男女性關係走向雜交,很多女人會沒得混,肉價也會很便宜106.07.30初稿

 

再次聲明,老頭不接受點唱,往後再有點唱的留言恕不再覆,將逕予刪除。

 

 

搶郵局的老妓

 

悲歌!57歲流鶯繳不出房租 頭套褲襪搶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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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8.31出刊的《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一57歲鄭姓婦人,疑因向地下錢莊借貸無力償還,竟用黑色褲襪套頭,持刀闖進新店十四份郵局挾持無辜女性民眾表明要搶劫,行員見狀把手邊的17萬元裝進紙袋交付,並趁機奪刀,這時婦人轉身逃跑,被熱心民眾伸腳絆倒,遭眾人制伏扭送法辦。

 

《中國時報》報導,鄭婦供稱,因積欠2個月房租和高利貸4萬元,再不交房租就會被房東趕走,只好鋌而走險。她透露,她和16歲的外甥女一年多前在新店安興路租屋,生活費僅靠她在萬華「站壁」從事性工作,收入極不穩定,實在是沒錢才出此下策。警方表示,鄭婦因逃跑時跌倒,造成左手小指骨折、左側手臂開放性傷口,就醫後已無大礙,醫藥費由警方墊付,訊後依強盜未遂罪嫌將鄭婦送辦。

 

老頭的話:

 

魯蛇廢物其實不分男女。做妓女已經是最經鬆的工作了做流鶯不但工作時間自由,也可自己挑客人。然而不敬業的魯蛇還是做不好,竟想搶郵局。106.09.03

 

 

韓國的老妓:

 

東方Online 2015104 1652

年老無依靠 韓國老妓激增

 

(首爾4日訊)「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做,但沒有人可以說我應該餓死,而不是來這裏。」76歲的「博卡斯女」說。

 

大約10年前,韓國政府嚴加管制後,嫖娼活動開始異化。大樓裏的「樓鳳」把店偽裝成住所通過網路招標。除此,性交易還有一個新趨勢──叫「博卡斯女」的老年女性(老頭插嘴:201712月台灣電視台的報導稱為巴卡斯女郎)在城市公園以低至10美元的價格「賣肉」。

 

這兩年英國廣播公司(BBC)和美聯社都有記者走訪韓國,拜訪了發現這個現象的韓國崇實網路大學(Korea Soongsil Cyber University)教授李皓珊(Lee Hosun,音譯)。

 

賣提神飲料做幌子

 

李皓珊說,「博卡斯」(Bacchus)是一種功能飲料的名字。「博卡斯女」就是中年性工作者。目標受眾是老年人的她們,不僅是中年婦女也有老年婦女。她們到處以賣「博卡斯」飲料做幌子從事性交易。有的也賣咖啡等其他飲料。

 

她們整天坐在公園和過往男人攀談,然後靠近男的做皮肉生意。每個去到那裏的老年人都知道。她們通常帶著大包,提神飲料之外裏面有偉哥,還有專門幫顧客勃起的針劑。

 

政府福利措施不足

 

2013年底至2014年初,首爾鐘路區就有300400名年長的性工作者,許多年紀都在60歲至70歲。就算去年春天員警逮捕了33人,在漢城鐘路附近的皮卡迪利劇院附近見過還是可以看到她們。定期的約有20人。相信有更多的是在全國各地工作。賣身乞食的女人都有自己的家庭故事。

 

76歲的婦人20年前開始賣提神飲料,數年後開始性交易。掙錢支付每個月約250美元(1103令吉)的關節炎醫藥費。她和丈夫、兒子同住。兒子是低薪工人,一家人倚賴政府補貼。為了補貼家用,性交易的事沒有讓家人知道。有的則是要錢照顧生病的母親,有的要養殘疾兒童,有的錢被孩子拿走後斷絕來往。

 

除了公園,韓國也有許多可以讓老人整天跳舞唱歌的夜店。這個現象衝擊著韓國的社會價值觀。隨著國家的現代化,年輕一代的人搬到城市工作和學校,留下許多父母在農村。傳統上靠子女養老的社會結構瓦解時,政府福利措施也跟不上。社會人口持續迅速老化後,使韓國一般的老人處於貧困中。65歲以上的人群,每個月生活費不及全國平均收入的一半。過去25年,長者自殺率多了3倍。老年人性侵案日益增多。

 

李皓珊說這是一個悲劇。「這就像我們的母親被迫舉起裙子賺錢,因為他們的孩子不會養活他們。」

 

106.12.31

 

 

衍伸閱讀:

 

買春:男人解決性慾的廉價途徑 

台灣公私娼今昔 

情色中元 

陸女會不會搶走台灣流鶯的飯碗 

老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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