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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3 11:46

酒駕、性侵引公憤!網友提案「鞭刑」 附議過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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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國內酒駕、性侵事件頻傳,網友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提議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並提出增加「鞭刑制度」的看法。該提案已獲逾5千人附議。

提案網友認為,性侵犯對於被害者有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若增加鞭刑懲罰,不但可嚇阻其再犯之可能,對於未犯之可能犯及預備犯也有嚇阻作用。

另外,酒駕刑責加入鞭刑後,有加重嚇阻作用,使欲酒駕者心有顧忌而不敢行為,有效降低甚至消除酒駕事件發生。提案網友並建議,若第一次酒駕肇事,但未造成人員傷亡,可採現行刑責,但若第二次犯罪就該處鞭刑1鞭,之後累計,但以3鞭為上限。

不少網友力挺「贊成,能有效降低犯罪率」,還有人說「贊成公開鞭刑,但三鞭太少了!」

該提案1023日提出後,已在今天迅速附議通過,相關機關得在明年13前回應。(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老頭的話:

 

老頭認為實施對象應增加電話詐欺集團。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4 07:02

性侵酒駕網友提案「鞭刑」 法務部回應了

 

蘋果昨天報導,有鑑於國內酒駕、性侵事件頻傳,網友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提議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並提出增加「鞭刑制度」的看法。該提案已獲逾5千人附議。該提案1023提出後,已在昨天迅速附議通過,相關機關得在明年13前回應。在此之前,相關人員的看法如何?
 
《東森新聞雲》報導,目前法務部回應會謹慎看待,不過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大多認為,以目前民主法治,不適合實施肉體刑。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台灣已經進步到一個人權立國,要走回到鞭刑,比較不可能。立委吳秉叡認為,恢復身體刑其實並不恰當。(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蔡易餘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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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1981年生,現年虛三十七),生於嘉義布袋新塭,國立嘉義高中、國立台灣大脷法律系財經法學組畢業。大學畢業後即考取律師(老頭註目前律師錄取率約三成),曾向律師顧立雄學習。政治世家,曾祖父蔡仁、父蔡長銘都是嘉義縣議員,蔡長銘更曾任嘉義縣副議長及議長。父親蔡啟芳出身黑道,曾在一清專案入獄,後加入民進黨歷任布袋鎮長國代立委、嘉義縣市黨部主委。與林重謨、侯水盛有立院三寶之稱號(三人均民進黨籍)蔡易餘目前為現任中華民國第9屆立法委員,民進黨中央評議委員、民進黨嘉義縣黨部主委。

 

2000年參加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時年虛二十,仍在學),以些微差距敗給梁文傑。2012年參選嘉義縣第一選區第八屆立委,以些微差距敗給國民黨的翁重鈞。20153月民進黨嘉義縣海區立委初選民調,獲得40.87%,擊敗前立委林國慶的37.89%,獲得提名參選2016年立委選舉後當選中華民國第九屆立委,201621就職至今。[

 

2010年,蔡有意角逐台北市議員,當時他在國民黨中央前掛上巨幅海報,痛批都是總統馬英九與台北市長郝龍斌政績太爛,害他與宅男們交不到女朋友,網友們不但不領情,甚至還出言痛批,指他「長成這樣能怪誰」,「去照照鏡子就可以知道為什麼交不到女友」。

 

2016524,蔡易餘等人提出「赦免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蔡易餘表示,依現行規定,特赦必須是已經判決確定,然陳水扁涉入的案件被分割成多起,有些已經判決無罪,但有些還在訴訟中,因此修法讓總統有權特赦訴訟中的案件,為陳水扁特赦鋪路。

 

2016年,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遭逮,引發外界批評,並質疑他是否能繼續擔任駐新加坡大使。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江春男這次酒駕,酒測值0.27隻比標準0.25超出一點點,應該是不小心,不是喝得爛醉,但仍是不好的示範。蔡易餘說:江春男一直是個性很嚴謹、嚴以律己的人,這次狀況真的是疏忽,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因此抹煞他長期在外交領域的專業,新加坡對於酒駕的規定會更嚴格,他在國內有此狀況,未來會更自我警惕

 

201693「軍公教反污名要尊嚴九三大遊行」結束後不久,中天電視台主播稱「你看其他政黨出來抗議都是到晚上十點,我們說五點就是五點,因為我們很守法」,引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說「笑了,真的是公務員」;但草協聯盟發言人徐巧芯不滿蔡易餘發言,她說,軍公教上街表達意見,守法地結束遊行,「合法、守法的竟然還要被你笑」,她還批蔡是「民進黨豬隊友」。

 

20161226,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同性婚姻「民法修正草案」版本,但因涉及更動民法972條文內容,引發反同婚陣營反對,也掀起「修民法」與「立專法」兩派論戰。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提出「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在民法中增訂第八章「同性婚姻」方式,以專章方式保障同性婚姻與其子女扶養權利。蔡易餘受訪表示,「各界對於婚姻平權有不同意見,因此提出折衷版本,希望調和各方意見,法律上也保障同志結婚與親子關係權利,與民法權利義務架構一致;他也說,要尊重社會很多人對動到民法原條文有疑慮,才以增訂第八章方式處理,希望讓互相尖銳的兩造找到調和。」然而贊成同婚方與反對同婚方同時堅決表示反對其專章版本,並要求其別來亂。

 

 

吳秉叡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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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拙文「被吳秉叡害慘的女主播」。

 

 

老頭的話:

 

哪些立委表面以人權或各種冠冕堂皇的藉口,甚至不成理由的理由來保護壞人這種人是壞人的代言人,危害社會的幫凶。請大伙明辯慎思。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4 14:10

3台灣人曾被鞭刑! 因在新加坡犯這罪

 

台灣到底要不要實施鞕刑?讓那些酒駕累犯、性侵或是傷害幼童人的也狠狠痛一下?!雖然目前仍是網友提案階段,不過翻開過去歷史,已有台灣人被鞕刑過!
 
《蘋果》曾報導,2011年,當時30歲的陳慈帆在台與朋友合夥經營汽車旅館失敗,欠下大筆債務,朋友建議他到新加坡討債集團工作,月薪約8萬元台幣,若被捕,坐牢每月可獲2萬元,被鞭打可獲8萬元。
 
與陳慈帆同行的台灣人,包括當時吳庭義(當時29歲)、蘇偉英(當時28歲)、吳偉春(當時29歲)及施松石(當時28歲),於2010年抵新加坡,一夥人在騷擾欠債人時被接獲情報的警方逮捕。陳慈帆被判310個月,併處鞭刑6下;蘇偉英判2年、鞭刑15下;吳偉春判19月、鞭刑15;吳庭義被判7個月,施松石則遭通緝。
 
放高利貸和暴力討債在新加坡都是很嚴重的罪行,而像是在星國販賣進口爆竹、公共場所塗鴉、持有攻擊性器械、毒品走私、殺人搶劫、強暴犯等都得處以鞭刑;非法進星國或逾期停留90天者,也得處鞭刑。星國法律規定成年人被鞭不得逾24鞭,未成年不得逾10鞭;女性、判死刑及逾50歲男性免除鞭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4 07:56

台灣曾有鞭刑 16國至今仍繼續實施

 

鞭刑究竟是不人道,或是還受害人公道?目前網友提案要施實鞭刑,而其實以前台灣是有鞭刑的!
 
《三立新聞》報導,台灣曾經也有鞭刑的存在,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罰金及笞刑處分例》中規定,財產較少或有期徒刑3個月以下得以用鞭刑代替,直到1921年才廢止鞭刑。當時日本認為鞭刑過於野蠻,早在19世紀時就廢除鞭刑,但依舊在殖民地的台灣和朝鮮執行
 
《關鍵評論》報導,目前全世界仍有鞭刑的國家或地區為30,其中多是英國前殖民地或伊斯蘭國家,分別是阿富汗、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巴貝多、博茨瓦納、汶萊、多明尼加、格瑞納達、厄瓜爾、圭亞那、印尼亞齊省、伊朗、賴索托、馬來西亞、馬爾地夫、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卡達、沙烏地阿拉伯、獅子山、新加坡、索馬利亞、蘇丹、史瓦濟蘭、坦尚尼亞、東加王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與辛巴威英國過去有鞭刑,直到1948年才修法廢止,但此前被英國殖民過的國家,則承繼了相關刑法,因此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仍保有鞭刑制度。(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4 07:38

鞭刑怎麼打?全裸綁住 每鞭位置絕不重複

 

大家都知道新加坡有鞭刑,到底怎麼打?
 
《中華解讀》報導,新加坡獄中使用的刑鞭是藤條製成的。刑鞭的長度和直徑都有嚴格規定,刑鞭長1.2公尺,粗1.3公分,大約就是掃帚把那麼長,成年男子的小指頭粗細。
 
受刑時,罪犯一絲不掛,以彎腰的姿勢被綁住;鞭刑的行刑獄警都經過特訓。他有些甚至是搏擊或武術高手。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盡全力,不須考慮受刑者的年齡和罪行輕重,要求一鞭下去,皮開肉綻。3鞭打在不同的位置。
 
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4 12:26

【皮開肉綻】「鞭刑」3下就休克 被打過的人這樣說

 

對幼童傷害、酒駕、性侵,有網友提案要施以鞭刑,建議以3鞭為上限。很多網友認為,3鞭似乎太少,但其實3鞕就足以令人痛到休克。
 
《中華解讀》報導,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時獄醫必須在場,受刑超過3鞭的犯人在受刑後經常會休克,有的癱倒在地,獄醫會把他救醒,給傷口迅速消毒處理。
 
新加坡一名曾被鞕刑的人曾受訪表示「第一鞭打下來。然後我聽見『啪』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裡流出來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一秒鐘後第2鞭,我覺得刑鞭咬進了我的屁股裡。我嚎叫、掙扎,好像一隻瘋了的動物…最後一鞭打完,我頭昏眼花,癱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動,好像著了火。」
 
據了解,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癒,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而新加坡有名律師說,有當事人要求寧願坐牢也不願被鞕刑,「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106.11.04彙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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