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of Christ into Jerusalem-Anthony van Dy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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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的女人們 之六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6 15:34

幫好友接妻下班 竟是連3天「溫腥」接送情

 

桃園一名葉姓男子(26)遭控,在今年52起連續3天趁接送人妻下班時,在蘆竹區一家貨運公司旁暗巷內,無視人妻反對而撫摸猥褻並性侵,另外在56上午在人妻的住處再次性侵。

 

葉男坦承與人妻發生性行為,與他們是朋友關係,因人妻的丈夫要求幫忙前往她公司接下班,且經過她同意才撫摸其下體與發生性關係;人妻先是稱遭葉男強迫、後又改口說與葉男發生性關係是雙方你情我願,且當時因其夫要她去報案,也害怕跟她老公離婚等理由,由於前後供述不一,檢方懷疑可能是她和葉男的關係東窗事後才提出控訴,今予以葉男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酒醉女與早洩男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9 09:56

女醉倒控友人性侵 男友睡一旁渾不知

 

北市一名女子去年邀男友、堂哥、堂哥的王姓友人到住處飲酒作樂,酒酣耳熱後,男友、堂哥陸續在客廳睡倒,女子繼續和王男暢飲,事後女子指控王男趁她酒醉性侵她,當時她原本誤認嘿咻對象是男友,因為體味不一樣,才發現認錯人,卻已經失身。但因王男辯稱當時喝醉不記得任何事,而女子男友也證稱睡著,什麼都不知道,加上女子下體沒有驗出精液或撕裂傷,台北地檢署認王男罪證不足,昨將他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女子警詢時供稱她如廁後,突然王男被拉進房間內,她原本以為是男友求歡,但耳鬢廝磨後,卻發現對方體味和男友不一樣,她定睛一看,才發現是王男,但因當時已不勝酒力,無力反抗,最後慘遭性侵後又醉倒。

 

但女子到檢方應訊時,又改口表示在客廳遭王男性侵,檢方傳她男友作證,她男友證稱自己喝醉睡翻,隔天醒來時,女友已和王男爭執性侵一事;而堂哥則證稱,半夜睡到一半聽到一聲巨響,就看到女子躺在客廳地上,而王男坐在女子前面,但衣著完整,只有女子內褲脫在地上,但兩人都沒異狀。

 

而王男則喊冤,宣稱自己喝醉斷片,想不起前一晚發生何事,但堅稱喝醉後不可能勃起性侵女子。

 

檢方調查,女子下體沒有驗出精液或撕裂傷,雖然臉上有王男DNA,但不足以證明女子遭王男性侵,且女子對於案發地點是客廳或房間,說詞反覆,因此認定王男不足,昨將他不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愛不到告性侵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9 13:24

她控遭性侵3次卻主動照顧對方 真相是…

 

台北市一名酒店小姐指控另一家酒店楊姓經紀人去年帶客人到酒店找她坐檯時,在廁所逼她口交,當天還帶她回家逼嘿咻,後因楊男生病,她好心前往照顧,沒想到又被硬上,她原本以為這是愛的表現,直到半年後才驚覺當時遭楊男性侵,因此提告強制性交。楊男到案辯稱根本不認識這名酒店小姐,台北地檢署不採信楊男說詞,但認為女子第1次被性侵後,不僅與對方成為男女朋友,還多次到楊家過夜,顯有違常情,昨將楊男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20多歲的女子,長得眉清目秀,卻身處在紙醉金迷的中山區知名酒店,擔任坐檯小姐。去年4月間,附近1間長相帥氣又有點壞壞的楊姓酒店經紀人,帶著一大票的客人到這家酒店,並點名要這名清秀的女子坐檯。

 

女子指控,當天一群人在包廂裡逛歡,一段時間後,楊男進到廁所久久沒有出來,此時男男女女瞎起哄,要她進到廁所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當她一進到廁所就被楊男一把拉進懷裡,然後違反她的意願,逼迫她幫他口交。完事後,楊男邀她回家,沒想到在他的住處又被性侵。

 

女子說,她也很矛盾、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關係,對方雖然違反她的意願欺侮她,但2人卻開始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她也到楊男家住過,有一次楊男生病她去照顧,沒想到對方竟然拖著病厭厭的身體,違反她的意願再次硬上她。直到半年後,她才發現這並不是愛,她是被性侵,因此才會提出告訴。

 

楊男到案後則否認犯行,辦稱他根本不認識這名酒店女子,也沒有與她交往、更沒有與她發生過性關係,他還說,那一帶人那麼多,事非也多,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誰。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人應該熟識,楊男的不認識說根本不可採,但女子指控的部分,若她真的是被性侵,為何在受害後,不僅與對方交往,還一而再、再而三的讓自己陷入險境,造成第二次、第三次的傷害,顯然不符常情,因此將楊男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長相帥氣又有點壞壞的全文重點」、「他當妳是炮友,妳當他是真愛,傻女」、「一天一誣告已經變成國安問題了」、「是始亂終棄不甘心版本?還是女的缺錢睡不著想出的餿主義?」

 

 

破麻與人渣男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02216:51

摩鐵6次郎怕被分手 狂愛隔日嗆揭密 正妹崩潰

 

北市黃姓男子去年底結識在成人電話交友網站工作的正妹,閃電擦出愛苗,兩人相約見面後,在北市摩鐵開房床戰逾6回合,但隔天黃男和正妹聯繫後懷疑她變冷淡、有意疏遠,竟以微信傳送對方裸照,還揚言要向她母親抖出她從事特殊職業,正妹苦求指母親若知「真的會去自殺」、「我真的求你」,恐懼22天後報案稱遭黃男性侵、恐嚇,台北地院日前將這名翻臉無情郎,依恐嚇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12月初,黃男在成人電話交友網站,認識在該網站接電話的正妹,兩人私下透過LINE與微信聯繫,聊起各自家庭、工作、感情等細節,並閃電擦出愛苗,正妹還傳裸照給黃男,123晚間雙方即相約在台北火車站見面,但相談不久,4日凌晨就入住「安和精品旅館」,直到5日上午10時許才退房離去,期間,滾床單狂愛逾6回。但隔天,黃男馬上翻臉變成另一個人。

 

翻臉起因黃男再聯繫被害人閒聊雜事時,覺得正妹似變冷淡、懷疑她有意疏遠,黃男火大竟因此於6日、7日連續2天,以微信回傳正妹裸照、女方電話通訊錄、女方身分證背面個資等照片,揚言要向她母親揭發她從事的特殊職業,讓她男友知道她劈腿發生性關係,並傳簡訊嗆「我去見妳媽也好」、「要是真的有事,我也可以送她去醫院」、「你留著跟你媽說,跟你男友說吧」。

 

正妹擔心在成人電話交友工作被家人知道,恐懼22天後,於1228報警控告黃男性侵、恐嚇。黃男到案雖坦承有傳送被訊息給對方,但否認恐嚇,他辯稱,是對方沒回訊息,他才生氣傳送前述簡訊,不是要讓對方害怕。但法官認為,被害正妹父親已去世,只剩下母親相依為命,她擔心母親知道自己從事成人電話交友服務,會崩潰自殺,也擔心男友知道她與黃男發生性行為後會有糾紛,因此數度回傳「拜託你不要跟我媽說」、「她心臟不好,我真的很怕她受不了住院」、「我只剩我媽媽」、「我媽媽真的會去自殺」、「我真的求你」、「拜託你不要讓我媽知道好不好」、「照片不要好不好」,認定被害人因惶恐不安而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罪判刑。

 

至於黃男被控性侵部分,因雙方在案發前在LINE或微信都以「老婆」、「老公」互稱,談到性行為時,正妹還傳送裸照給黃男,法官認為雙方顯然相約到旅館有發生性行為的意願。且正妹雖指控黃男性侵,但離開摩鐵當天卻與黃男一起吃早餐,還由黃男送他去捷運搭車離開,事後另2人微信對話中,正妹還說「我都跟你發生關係了」、「做了6次以上」、「我真的很努力了」,且正妹在127就去醫院驗傷,卻直到月底才提告,法官認為無法排除正妹是因為擔心遭到母親與男友責難,才稱遭到性侵,因此判黃男性侵部分無罪,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有網友認為這男的太超過了,佔有她的肉體,還要佔有她的心靈,「控制慾強是恐怖情人的特徵,幸好女子有清醒報案,不然,下一次命都被佔有!」

 

 

墜胎沒錢!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1/08 00:40

高中妹懷孕沒錢養墮胎 串通親友反咬男友性侵

 

桃園一名高中女學生前年2月透過朋友介紹,與一名仍在當兵的楊姓義務役男交往,一星期後就發生了關係,沒想到第一次就意外懷孕,役男表明沒錢養也不願生,高中女只好在家人陪同下去引產,事後高中女疑心有不甘,竟私下串通共同好友、找來家人作證指控役男是在她16歲生日前23天與她發生關係,好險友人偷偷錄音保留證據轉交役男,法官聽完之後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役男有犯罪事實,當庭宣判無罪,才免去他一場牢獄之災。

 

「當時我根本不知道怎麼辦,結果我女兒的男友媽媽還叫他自己負責,可是他還在念大學、沒有經濟能力,最後只好讓我女兒引產......。」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姓役男前年228透過友人介紹與一名高中女學生開始交往,過一陣子後,女學生隨家人回屏東老家掃墓,役男也跟著前去,兩人晚上睡覺時就在房間中發生關係,雖然原告女學生坦承她是自願,但其父親、阿姨、大伯都堅稱當時她還未滿16歲,控告楊姓役男涉嫌對未成年性交。

 

「因為我不想陷害他!」眼看所有證據都對被告役男不利,役男與原告的共同男性友人卻突然拿出一份側錄的錄音檔,當庭爆料原告女學生曾與他私約在麥當勞見面,一開口就要他幫忙陷害男友,誣指兩人發生性關係的時間是在35、原告女學生16歲生日前,「你們不是320日、21日才做的嗎?我聽人家都這樣說!」友人聽完女學生的要求後,為求自保偷偷拿手機錄下兩人後半段對話,女學生卻沒發現被套話,竟大方對著手機坦承發生關係時早已16歲。

 

法官聽完這份關鍵錄音研判,女學生說話聲音平穩、自然,應不是違反本意所陳述,於是再找來替女學生作證的親友一一訊問,結果竟沒有人能確切說出究竟是何時回去掃墓,「唉啊!我好像記成農曆啦!」最後女學生本人也當庭改口,承認發生關係時早已16歲,法官認為現有證據無法完全說明案情真相,檢察官難以說服他被告有對未滿16歲、14歲以上女子性交,日前已宣判楊姓役男無罪。本案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仙人跳?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0/30 20:44

老闆幫失眠女員工按摩 下場竟是這樣

 

新北市一名按摩店女員工去年向呂姓老闆自稱失眠,呂男因此幫女店員按摩,緩解失眠,但事後女店員卻提告指呂男藉機摸她胸部和下體,但新北地檢署勘驗鑑識畫面發現,女子在畫面中顯得輕鬆、自在,不像受到騷擾的反應,因此今將呂男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一名在板橋某按摩店任職的女店員(約20歲)去年6月間,向呂姓老闆(約50歲)稱自己失眠、睡不好,呂男便幫女店員在店內按摩約10分鐘。沒想到事後女店員卻指呂男趁按摩時把手伸到她內衣撫摸她胸部及大腿內側,涉犯利用權勢猥褻罪。

 

呂男到案表示雖然在按摩時有摸到女店員胸部,但並沒有猥褻,且事前也已經跟女店員說會將手伸進去按,才能按到正確的穴道,他更無奈表示,老闆免費幫店員按摩還要挨告。

 

新北地檢署勘驗店內的監視器畫面,認為女店員在按摩過程中,表情自在,甚至還微笑,和一般遭性侵害、性騷擾的被害人反應不同,且畫面顯示老闆按摩時,是將全手手掌張開按壓,與一般男女間撫摸胸部的方式不同,且呂男若是有心想猥褻女店員,就應避開有監視器的地方,但呂男和女店員按摩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而診間的拉簾也是半開的,並不像設計好要猥褻女店員,檢察官因此認為,呂男應僅是正常按摩,將呂男不起訴。(葉晴煦/新北報導)

 

106.11.19彙整初稿

 

 

衍伸閱讀:

 

台灣社會的男女假平權

和姦、誘姦與強姦強姦的女人們 之一

試俥之後,女人強姦的女人們 之二

被強姦的女人們強姦的女人們 之三

台灣不時有女人被強姦強姦的女人們 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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