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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有股力量用假消息 網路霸凌打壓台灣民主

 

2018年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10天的階段,總統蔡英文2018/11/14 在臉書表示,有一股力量正在用兩種奧步,正在打壓台灣的民主,第一種就是假消息,如有人在網路上帶風向,說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在辯論會戴耳機,或是民進黨立委主持晚會說「大家沒離開」,卻還是被扭曲;第二種就是網路霸凌,如導演柯一正被洗版、高雄氣爆受害者被謾罵,連歌后詹雅雯也被洗版、被攻擊。她強調,「有人想要打壓台灣民主,想要台灣人害怕。」

蔡英文今晚前進屏東縣,為縣長潘孟安站台輔選。她表示,全台灣的選情都很詭譎,每一個地方都沒有樂觀的理由,因為有一股力量,正用兩種奧步,正在打壓台灣的民主。

蔡英文表示,第一種奧步就是假消息,有人看陳其邁辯論準備得很充分,就在網路上帶風向說陳戴耳機。她接著舉例說,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主持晚會明明說「大家沒離開」,影片很清楚,卻還是被扭曲。她強調,有些人以為假的事情只要大聲說,就會變成真的,但他們不能讓這種奧步得逞。

蔡英文指出,第二種奧步就是網路霸凌,只要有人站出來為台灣講話,馬上就被謾罵留言洗版。她舉例,導演柯一正被洗版、高雄氣爆受害者被謾罵,連詹雅雯也被洗版、被攻擊。她強調「有人想要打壓台灣民主,想要台灣人害怕。」

蔡英文說,「但是他們錯了,勇敢的台灣人,不可能被這種奧步打倒。」她呼籲民眾用選票,讓依賴網軍、依賴抹黑、依賴造假的政黨輸,讓對方知道奧步沒有用。她最後呼籲,「我們不能只是憤慨,而是要站出來投票!」這是一場台灣民主保衛戰,要用選票守護民主、守護台灣。

 

老頭的話: 

 

身為總統,國家機器在妳手上,發現有假消息假新聞,而竟令貴黨受害,立刻查辦,嚴懲不貸不就得了。

 

 

事實與真相:

 

 

1998年)誣謝長廷提供吳敦義緋聞錄音 前高雄市議員判賠

 

高雄市前議員陳春生18年前公布「緋聞錄音帶」,致當時競選高雄市長的吳敦義敗給對手謝長廷,但9年前謝男競選總統時,陳春生卻指稱當年爆料錄音帶是謝男透過秘書林宏明提供,林男受訪也附和陳男所言。謝長廷認為陳、林惡意攻訐,怒向2人提告求償共35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2016/01/29)判陳、林應賠謝長廷共230萬元,但因本案歷經司法偵審,已還謝長廷清白,不必登報道歉。全案定讞。

1998
年吳、謝競選高雄市長,戰況激烈,尋求連任高雄市議員的陳男於同年1118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卷吳男與一位女記者曖昧對話的緋聞錄音帶,引發譁然,吳男最後以4000多票敗給謝男,憤而對陳男提告,法院將錄音帶送到美國鑑定確認經剪接變造,陳男2005年被依違反選罷法判刑6月、褫奪公權1年並緩刑2年定讞。

但謝男與蘇貞昌2007年搭檔角逐隔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時,陳男突然公開指稱,當年的緋聞錄音帶是謝男提供,由林男轉交,林男受訪時附和陳男說法,宣稱謝男當時交付的錄音帶上面寫著「母帶」2字,還說委託一位大學女教授鑑定確認沒有變造。謝男忙於辯駁,敗選後對陳、林2人提起刑民事告訴。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4年前判陳、林2人各8月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定讞,但民事部分,謝男一、二審均敗訴,經最高院發回更審,陳、林2人堅稱陳述事實,更一審指2人在刑案審理時供稱,錄音帶是一名綠營支持者提供,跟謝男無關,陳、林2人仍故意扭曲事實,造成大眾誤解謝男主導緋聞錄音帶事件污衊吳男名譽,傷害謝男的誠信形象,改判陳男應賠150萬元、林男應賠80萬元。

至於謝男要求2人在《蘋果》等5報刊登「向謝長廷先生公開道歉文」,更一審認為本案歷經司法偵審,陳、林2人都被判刑定讞,足以還謝男清白,不必再登報道歉,最高院今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

 

當年的陳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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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註:

 

陳春生在1995年初選加入民進黨,1998年獲民進黨提名參選高雄市議員。因引爆吳敦義疑涉緋聞的話題,使他在一夕之間成為全國知名人物,順利進入高雄市議會。(以上摘自高雄市議會網頁)

 

本案的癥結在於陳春生口中的提供錄音帶的一名綠營支持者是誰?這人的犯意為何是主謀還是有幕後黑手唆使法院為什麼不查?

 

 

2004年總統大選,台灣南社製造「非常光碟事件」

 

詳見:

 

維基百科「非常光碟事件」

安迪與「非常光碟」

 

 

中時電子報 20170210 04:10

2006年)高雄走路工事也是二審翻

 

選舉前搞謠言,導致對方落選的最著名案例是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因選前之夜的「走路工」事件,一夕翻盤,最後以1114票的些微差距敗給民進黨陳菊。事後證明,所謂走路工事件與黃俊英無關。

 

黃俊英參選過兩次高雄市長,第一次在2002年輸給民進黨提名的謝長廷。2006年底,黃俊英再次代表國民黨參加高雄市長選舉,選情看好。

 

陳菊陣營在選前最後一夜,突召開「走路工」事件記者會,並張貼「黃俊英賄選抓到了!」大字報。最後的選舉結果,證明兩人選票非常接近。

 

黃俊英選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時,以陳菊競選團隊於投票前夕,在證據不足情況下,用「重大突襲性之負面競選手段」指黃俊英發「走路工」,以違法方式當選,判決陳菊當選無效。這是中華民國首次有直轄市長選舉結果被法院撤銷。但全案到二審時,又撤銷一審判決,陳菊擔任高雄市至任期結束。

 

至於黃俊英團隊的走路工事件,經查明是「黃俊英競選總部雲林縣後援會」執行長,因擔心造勢晚會人數不足,有失面子,託同鄉幫忙動員。發放走路工500元新台幣為古姓男子、蔡姓男子個人犯行,黃俊英本人及總部根本不知情。檢察官也只起訴他們兩人違反《選罷法》。

 

黃俊英後控告陳菊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加重誹謗罪,雄檢於20072月裁定被告陳菊、管碧玲、蕭裕正、陳其邁等4人不起訴處分。

 

老頭註:

 

黃俊英已於民國103年初往生。

 

107.11.12彙整初稿

 

 

行伸閱讀:

 

台灣總統蔡英文和她的家族

神隱少女

蔡英文說

台灣王莽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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