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人藉口「反送中」,轟轟烈烈地走上街頭爭取「民主」與「人權」,其實「反送中」是假,有著百年優越感的港仔不屑讓老共「統治」是真。隔著四、五千公里太平洋外的老美導演也立了法應援,揚言要保障香港人的民主與人權,保障是假,修理老共是真。內外夾攻搞的港府與老共灰頭土臉。諷剌的是當年老共就是以此起家,搞垮了國民黨政府,誰知風水輪流轉,如今算是報應。
三十年前平埔台灣人就是以「民主」與「人權」為口號,輕易地再次搞垮沒能記取教訓的國民黨政府。然而平埔台灣人能夠成功,除了美國阿公當導演、當靠山外,主要要怪阿國仔當年老眼昏花、識人不明,起用了很多平埔台灣人,造成國民黨裡一缸子所謂「藍皮綠骨」的內鬼,就如同當年國共對峙,國府內部潛伏著一窩子的共黨份子,戰事照著人家的劇本打,當然怎打怎敗,輸到脫褲。港仔有美國阿公,還有英國人留下的法官,平埔兄弟也隔海應援,差的是沒有內鬼。內鬼卻是非武力「革命」最重要的一環,沒內鬼,赤手空拳真要鬥,祇會製造烈士,偏偏港仔和自稱「勇敢的台灣人」的平埔族從來就不是當烈士的料。
民主簡單的講就是選舉與自治,日治時期日本人從沒有給台灣人「民主」與「人權」,台灣人的地位不如同樣是日本占領地的朝鮮人。日治五十年台灣人最高祇能當到官派街庄首長(鄉鎮長),台灣人甚至也不能當警察(為了統治需要,番人倒是可以當警察,但是祇能當巡查補(佐理),日治時期當過巡查的必然是番,希望妳知道我說的是誰),至於最能代表「民主」的選舉,更是日治四十年(1935)才有街庄議員(鄉鎮議員)選舉,隔年開放州議員(縣市)選舉,然而卻是半吊子的選舉,有財產限制、有性別限制,名額也祇有一半,另一半官派。然而即使這樣,議員諸公們也沒有立法權和監督權,祇能供諮詢,說來祇是殖民仕紳的榮銜。反觀香港,老頭相當訥悶也頗感好奇,英人統治香港百年之久,給了香港人多少「民主」與「人權」?百年來港仔爭取過什麼「民主」與「人權」?突然磞磞跳跳這麼猛,就像敗腎男吃了美國威爾剛。
多維新聞 2019-12-09 06:23:23
台灣首次選舉 日據時代的“民主遊戲”
2020年台灣總統大選與立法委員選舉之日即將到來,台灣新聞版面與輿論幾乎全圍繞此打轉。習慣接受歐美價值觀的台灣大眾,喜將選舉視為實現民主政治的指標,尤其在追憶民主化歷程時,往往將日據時代的州市街莊議會選舉看做民主政治的起點,並稱許正是因為在當時累積足夠的政治經驗,因此才能在台灣光復後順利舉辦1946年的地方普選,隱然有美化殖民者帶來“現代化”的涵意。
老頭插嘴:多維新聞是大陸媒體,以致觀點與觀念不甚正確。老頭活了六十六年,平埔台灣人從不提日治時期的民主,畢竟說了漏氣,日治時期哪有民主?勇敢的台灣人提到台灣的民主歷程,必提美麗島暴動, 這是他們取得政治資本和政治地位的契機 ,也是如今隔海傳授港仔的本事。 (中壢暴動少提,鄭自才刺蔣罕提,鄭南榕事件要用才提)
然而,考究當時日本殖民當局的態度與刻意製造的選舉制度障礙後,便可知道日本根本毫無保障台灣人民權利、甚至實施民主的意圖。首先,日據台灣議會選舉之所以能舉行,純粹是因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反彈、日本內部民主思潮的刺激、以及殖民者欲藉此更深入控制台灣菁英,最後一點更是決定性的因素,因此不能太過誇大前兩者對日本總督府造成的壓力。
日本在1895年《馬關條約》強迫清朝割讓台灣後,在台灣實施“六三法”,授予台灣總督絕對性的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大權,極度壓迫台灣人民,逼使台灣人民發起一波波的起義反抗。而當1915年余清芳(1879-1915)發動西來庵武裝抗日事件失敗,以及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美國總統威爾遜(Woodrow Wilson,1856-1924)主張“十四點原則”( Fourteen Points)後,鼓勵奧匈帝國、奧斯曼帝國內的民族自決風潮,遂使台灣抗日運動逐漸轉為文化性與爭取體制內自決,林獻堂(1881-1956)、蔡培火(1889-1983) 、蔣渭水(1888-1931)等人便受此影響於1921至1934年發起“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團於日本東京
但號稱要以“內地延長主義”推行“日台融合”的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1855-1930),卻視台灣自治為洪水猛獸,並多次訓斥與威脅林獻堂等人,厲聲批評搞台灣議會是“卻蒔揭反旗之種者也”。田健治郎還在日記裡輕蔑地形容道:“ 有提出台灣議會設置之請願於議院者,是皆一知半解之學生等輕舉之所致,未足以動台灣多數之民心 ”。而當看見林獻堂等人依舊不屈不撓之後,田健治郎乾脆明白地警告稱“只請願屬憲法上之權利,故不阻止之耳”,意思就是要上東京向帝國議會請願可以,但若真要設置台灣議會肯定阻止。最後在1923年2月,田健治郎果然發動“治警事件”大肆逮捕請願運動的相關人士,導致翌年台灣無人敢聯署議會設置請願書。
至於日本本土部分思想左傾的學者或青年,雖基於關懷被壓迫民族的同情心,創辦如《赤旗》、《新社會》、《中央公論》等雜誌,討論如何協助中國、日本、朝鮮的民族與階級解放等議題。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刊物鮮少關注台灣殖民地的地位,反而花費更多篇幅探討朝鮮。因此部分論者認為“大正民主時代”(1912-1926)致使日本稍微在自治問題上向台灣讓步,委實有點理想化。更何況這批日本自由派在日本並非政治主流,且在少壯派軍人崛起後,原敬(1856-1921)、犬養毅(1855-1932)等首相與多名大臣相繼遭刺殺身亡,自由派更遭徹底壓制,朝不保夕的他們連自家性命都難顧,遑論向台灣與朝鮮的殖民地黎民伸出援手。
所以日據台灣地方選舉的成因,主要是日本殖民者欲從“日台融合”的方針消弭反抗運動,因此拒絕林獻堂等人的自治主張以免催生獨立思潮,反而先在1920年將台灣行政區改劃分為五州二廳,實施與日本一致的地方制度。接著遲至1935年才實施限制極為嚴格的州市街莊議會選舉。
當時日本總督府規定,僅開放半數市會議員和街莊協議會會員民選,餘下則由官方指派,且必須年繳5銀圓稅金者、25歲以上成年男子才可享有選舉權,這導致台灣選民人數被嚴重限制。
根據統計,當時台灣共有950,427名25歲以上男子,但因納稅額的規定導致選民僅有186,627人,只佔台灣男性的19.64%。除此之外,總督府還通過一系列制度陷阱限縮台灣選民人數,比如納稅額5圓的門坎。學者張漢裕曾估算過,1935年台灣人的平均稅賦其實是9.071圓,葉淑貞也發現1931至1935年間台灣農民人均繳納8.86圓以上稅金,所以照理而言,選舉人不應該僅有18萬多人。然而,總督府卻限定只有繳納市街莊稅5圓以上者才可享有選舉權,但市街莊稅乃國稅與州稅的附加稅,僅佔全台灣島稅入的21.6%,且稅種多是地租稅、戶稅和營業稅,根本不利於廣大農民。如果以地租稅為例,按照總督府的八等則水田徵稅標準,擁有的土地面積必須超過2.6甲(約2.52公頃)以上才會納稅至5圓以上。最惹人側目的是,總督府還要求選舉人必須可“獨立生計”,結果令同居共財的許多漢人大家庭被判定不符資格。故在這種財產限制下,僅有少數大地主與工商業者能參與這場選舉,而這正是日本殖民者欲拉攏、伺機收編地方菁英的用意。
學者陳若蘭還發現,總督府利用劃分選區與放寬居留期限的方式,讓在台日人更有優勢在選舉中脫穎而出。例如將日本人聚居的市單獨劃出並擴大名額,其餘州郡選區則放手讓台灣候選人彼此廝殺,競爭有限的席位。日本還規定本土的選民居留期限必須滿一年以上,但對台灣就放寬為半年即可。乍看之下這是個十分“便民”的舉措,但對當時以農業為主、人口流動不頻繁的台灣社會來說,真正受惠的是往來於台日兩地的日本官僚、教師、資本家等,反而增加台灣人的從政阻礙。更糟糕的是,總督府還一度規定過競選者必須以“國語”(日語)演講,這對台灣參選人與選民來說,無異是變相的政治權利剝奪與文化抹殺。
《台灣日日新報》報導台北市會選舉結果
所以在日本總督府製造的各種制度陷阱下,僅有19.64%台灣25歲以上男子獲得選舉權,在台日本人共有68,018人,卻有39,627人可選舉,比例高達58.25%,意即人口比例稀少的在台日人,獲得選舉權的比例竟是台人的3倍,所以等選舉結果出爐後,自然也完全不合人口比例,例如民選與官選的日本市街莊議員共有743人,台灣人則是2,857人,前者佔比竟達20.6%,尤其在市會裡日本人更是以25.8%的人數囊括51.2%席次;而在民選的76名州會議員裡,日本人更是佔了36名。簡而言之,就是日本殖民者以絕對少數的人口劣勢,在議會裡“合法”取得不成比例的地位。而且忙活了一場選戰之後,台灣人將發現,州市街莊議會僅擁有少得可憐的諮議權,幾乎無力撼動行政機構的權威。
老頭插嘴:老頭在這要澄清一個具極搧惑性的挑撥言論。老頭讀初高中時期,台灣已開始有左傾的鄉土文學(本土文學、庶民文學),這些本土作家們無膽直接攻擊國民黨政府,專以揭露下階層社會的艱辛來製造對立,也間接醜化駐台美軍和日本技師來挑撥人心。老頭記得有位先生在他的大作裡提到來台的日本技師的薪水是本地台藉職工的十到二十倍,當時年幼無知的老頭覺得很不合理,相信所有讀者也和老頭有同樣的想法。三十年後,老頭已是合庫低階主管,見識與格局不同於當年。合庫有國外分行,外派人員支雙薪,另有房租補貼,派歐美分行的同事可能還得省吃儉用,派菲律賓、大陸的同事過得就像皇帝,有位姓甘的同事在民國85年以初級專員(三等襄理)職銜派馬尼拉,薪水、主管加給再加上房租津貼,實領近台幣20萬,300台幣就能請個年輕貌美的菲傭,打理生活起居兼上床,他一次就請了兩個,日夜春宵,樂不思台。三十年前的日本技師在台灣,也就是如此。不公嗎?要怪誰?然而凡事有利也有弊,外派人員雖然薪資優厚,但離家千里,家庭必然疏於照顧,老婆出牆的比比皆是,自己有本事嫖還算沒虧太多,祇是祖墳綠綠的。怕就怕自己已經有心無力,老婆卻任人用。這種情形如今的日本和台灣很多,所以不是人人都樂於被外派領雙薪。上段提到在台日人當選議員和其在台人數相比,遠高於台人就是這種歪曲的論調,日治時期來台日人主要是官吏(含教師及警察)、學者、技師,基本上都算是精英,母數雖小,素質相對較高,以此來和台人當選率相比,就如同說當年的日本技師領的薪水比台灣人多了十多倍。搧惑力極強,卻非理性。
這種極端不合理的投票限制和結果,充分顯示日本總督府僅想操弄表面開放的選舉制度,確保殖民體制不受台灣民意動搖,並把在台日人與少數台灣菁英打造為維護日本利益的共同體,進而瓦解台灣仕紳響應“民族自治”的籲求。因此如有部分台灣人謳歌日本統治帶來了“民主”,就實在太忽略與粉飾殖民者別有用心,其本質不過只是僅限日本殖民者享有的表面“民主”,廣大台灣人民遭剝削與壓榨的苦難,絲毫沒因此有所改善。直到台灣光復之後,台灣人民才在1946年的首次地方鄉鎮市選舉裡,不再受到任何財產與性別限制,而這時已經與日本沒有任何關聯。
維基百科
1935年臺灣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
第一屆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指的是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在1935年11月22日舉行的第一次台灣殖民地選舉,也是台灣統治者舉辦的第一次民主選舉。是台灣在台灣日治時期所舉辦的2次直接民選的總選舉之一。1935年4月台灣總督府正式發布地方制度改革相關法令,確立選舉制度。於同年11月22日舉行。該次選舉選出了一半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會員(另一半由州知事派任)。
選前情勢
1920年9月,臺灣總督府施行新的地方自治制度,將地方行政區分為五州二廳(1926年增設澎湖廳),下轄三市和郡,郡再下轄260街庄,州市設有州會與市會,街庄設有協議會,州市會議員與街庄協議會員,不過其中的市會議員與協議會員都是官方派任,完全沒有民意機關的功能,只能說是統治者象徵性的自治機關。日本官方考慮到同化政策尚未成功,而且在台台灣人數目高於日本人二十倍以上,開放選舉有損日本利益,沒有開放選舉的誠意。在此政治情勢之下,台灣民眾不斷有爭取地方選舉的聲音出現。其中又以蔣渭水代表的台灣民眾黨(1927-1931)與林獻堂代表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1930-1937)推行最力。後台灣民眾黨被迫解散,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持續要求公民普選,地方議會改為議決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有自主權、財政權,並發動各種請願、演講。1934年自治聯盟以承認日本同化政策為前提,放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1921-1934)為條件向政府讓步,而獲得總督府回應,並在隔年施行第一屆市會及街莊協議會員選舉。這次選舉出的州市會議員擁有部分的議決權,但街庄協議會仍然只是諮詢機關。州市會議員與街庄協議會員任期皆為4年。
限制
在正式投票前,臺灣各州印製選舉手冊明定選舉規定,以臺中州警務部於1935年(昭和十年)8月20日出版發行之《臺中州會、市、街庄協議會員選舉備忘》,可見當時的選舉規定與準則;雖然這次選舉號稱是台灣第一次民主選舉,可是仍有如下的限制:
議會員(民意代表)的總名額中只有一半開放選舉,另一半仍是官方派任。
除了規定選舉人必須為日本帝國之臣民、年滿二十五歲和住滿六個月的規定以外,並限制只有男性和年繳稅金五圓以上的人才能投票。結果當時全台灣四百多萬的人口中,合格的選民只有兩萬八千人。由於這次選舉資格頗高,導致人口比例與有選舉權者比例不同,例如台中市台灣人與日本人比例為5:1,但有選舉權者日本人占2000多人;台灣人占1800多人。
過程
這次選舉參選人的選舉活動,與後來的台灣選舉頗有類似之處。根據台北市會議員當選人陳逸松回憶,選前十幾天的公開活動,他接連在室內各地演講,總共講了三、四十場,在沒有麥克風的年代,嗓子都啞掉了。還有人幫忙編競選歌曲,發傳單,挨家挨戶拜訪,「不一而足,花招盡出」。
而當時採用的日式投票方式與今日台灣的投票方式則有很大的不同。在投票現場進行身份確認後,選民會拿到一張投票用紙,在上面親手寫下自己支持的人選。填寫名字時,寫的是漢字或是日文的平假名或片假名,只要可以辨識何人,有效票均從寬認定。即使有錯別字也沒有關係。選民在隔離的投票間中,用毛筆寫下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姓名後,出來投入投票箱,完成投票。投票時間至當日六點為止。不過事後開票的過程則是十分緩慢。有的地方是投票結束後立刻開票,也有的地方是到第二天才開始開票作業。
這次選舉投票率各地均高達九成以上。當選者台灣人與日本人都有,不過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為最大贏家。該聯盟成員蔡式穀且成為台北市會議員的第一高票。
評價
不過值得稱道的是,這次選舉的選風和平,並沒有脫序的演出。根據當時任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常務理事楊肇嘉的說法,這次選舉好人願意出頭,出馬競選,「候選人與其運動員(指助選員)絕無宴客或賄選的情況發生,選民投票是自由而秘密的。」官方也要求競選期間候選人與選民不能單獨接觸交談,投票日在投票所方圓兩百公尺之內,禁止任何競選活動。並在選前給文盲辦理講習,讓他們有能力從事選舉。整體說來,全台除了三十餘件的違規事件以外,選風基本上還算良好。楊肇嘉認為,這次「爭取到州、市的設置議決機關以及各級民意代表的半數民選」,可說是挫敗中的「落實感」,難怪「島民皆大歡喜」。
老頭插嘴:說「選風和平,沒有脫序的演出」,還真是腦殘。台灣土著的番是中外公認 (荷蘭人、日本人、美國人,英國人,連加拿大籍的馬偕也領教了) ,然而日本警察的「辦事」能力和「敬業」精神可也是世界有名,番子在他們面前絕對和平,也不敢有脫序行為。
不過這次選舉只能選出一半的民意代表,另外一半仍然是由官方指派,加上嚴格的財產限制,有投票權的選民太少,連臺北市第一高票都只有1245票,距離真正的民主普選還有很大一段距離。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由於堅持在總督府容忍範圍之內爭取民主,也被當時的左派台灣人士譏為投降派。
選舉結果
本次選舉投票率,市會投票率高達97﹪,街庄投票率達92.6﹪。而在當選席次方面:市會議員日本人占51﹪,台灣人49﹪;而在街庄協議會日本人僅占8﹪,台灣人92﹪。由於台灣民眾黨已經解散(1927-1931),所以政治運動團體只剩台灣地方自治聯盟。他們推出的候選人均為高學歷的社會精英,因此成績不錯。在台南市、嘉義市推出的候選人全數當選。
其他
翌年11月20日舉行州議員選舉,並在1939年11月舉行第2屆選舉。
108.12.22彙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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