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 2020年09月9日 06:18
「謝謝相公餵飽我…」台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和小王偷情四個月,她還以「五次使用心得」達到身心靈各方滿足,頒布「硬度獎」大功一次給對方,讓老公崩潰提告求償300萬元。小王則辯稱,和人妻的LINE聊天對話都只是「性幻想」,仍被法官判賠30萬元。
判決指出,小美老公控訴,兩人婚後育有子女,沒想到老婆和小王從2018年底起,多次在公園、火車站約會接吻,及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再以LINE分享事後心得,導致致他原本幸福圓滿婚姻生活,產生不可回復破綻。
小美老公指控,之後和妻子離婚,心中痛苦無處宣洩,夜難成眠,需仰賴安眠藥物,經診斷為「伴有混合憂鬱情緒及焦慮適應障礙」、「睡眠障礙」,因此向小王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老頭插嘴:敗腎導致腦神經衰落加上妻子出牆的刺激,大多數的綠帽夫都會有憂鬱症。
小王則辯稱,確實有和小美接吻及擁抱,但並未發生性行為,LINE對話內容僅是兩人的「性幻想」聊天;且他和對方交往相當短暫,過程中亦多次勸說她應好好處理與原告的婚姻。他說,曾致電向原告道歉,被求償300萬元金額過高。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雙方對話,只見小王說,「我今天有比較粗暴點」、「有點用力」、「我很喜歡小狗式,那樣地看著腦婆的背,會有明顯的腰線」、「我很愛跟腦婆愛愛」。
小美則回應,「謝謝相公餵飽我」、「腦公把我的骨盆抓著很緊」、「『硬度獎』分成持續時間和硬度兩方面,綜合起來才能匹配此獎項。使用者OO經過五次實際使用及經驗分享,OO的小硬持續時間及硬度相當讓OO非常滿意,達到身心靈各方面的滿足,尤其這兩方面不相上下,指不出缺點,在此頒布口頭獎勵:大功一次。」
法官認為,根據兩人對話內容勘認應有發生性行為,被告與小美超出通常朋友互動男女感情親密行為,顯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已侵害原告基於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審酌雙方身分、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判小王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女人為什麼會出牆?祇因本夫沒能滿足她,祇因姦夫幹得好。然而姦夫也有三六九等,積極又勤快的女人會不斷地尋覓,不斷的轉枱,永遠活在性福中。
在男權社會下,女人擇偶有很多現實因素必須考慮。女人的初衷絕對喜歡「帥哥哥」,然而現實生活卻必須顧及經濟因素,大多數女人結婚的對象可能不是她的最愛,然而現實就是這麼現實。
性在女人擇偶時並非必要條件,那時女人主要著眼在於男人是否「長的帥」,或是「錢多多」。然而婚後,性卻是維持婚姻的必要條件。大多數的男人都是三分鐘的本事,這點時間根本不夠女人塞牙縫;還好,祇要沒有比較,女人或許可以安於自慰過日子。這是傳統男權社會不肯讓女人抛頭露面的主要原因,女人接觸外界,就會讓登徒子有機可乘。女人下面那塊肉是個相當敏感的器官,祇要試過更好的男根,心就一定會變。
如今女性普遍就業,和男人一樣,在外「打拼」,盛年的熟女有著一顆慾求不滿的心,祇要一經男人撩撥,忍得住忍不住就看個人的「修為」。
老情人也是一大誘惑,白癡的兩性專家不時扯著婚前要多交往,瞭解對方。這話表面看是沒錯,然而風險很大,遇上輸不起的男人就會血流五步。更糟的是女人擇偶通常以世俗的經濟條件做衡量,性力好的男人不見得是理想的結婚對象,然而婚後祇要丈夫的性力不佳,女人必然懷念那個幹得好的老情人。
三立新聞網 108.10.13
囂張人妻!偷吃還PO「親密床照」
台北一名已婚的紀姓人妻外遇一名高姓小王,兩個人愛的高調,人妻為了小王離家出走,兩人在外共築愛巢,甚至拍下親密照,放上臉書紀念。人妻的老公發現後提告,士林地院士林簡易庭審理後判決2人賠償12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已婚的紀姓人妻,遭到丈夫指控,在外認識高男後,離家出走與對方同居,兩個人愛得高調,甚至拍下親密照片,包括床上依偎照,或是互碰臉頰、擁抱、親吻照片,這些照片還不是留著獨自觀賞,而是放上臉書上紀念。除此之外,兩人還共同出遊,地點遍及雙北知名景點,平溪老街、十分老街、烘爐地、海豚灣、烏來瀑布、淡水老街、陽明山國家公園、十份天燈等地。
高調放閃,還不只這樣,人妻還會在臉書寫下:「早上陪我老公上班,晚上老公送我去上班」、「 I LOVE YOU(愛心圖案)」、「一生一世永不分離甜甜蜜蜜長長久久恩愛一輩子一起攜手到老」等話,當然,裡面的老公,都不是人妻正牌老公,而是人妻外遇的對象。綠帽夫發現後氣壞了,一狀告上法院。
案件到了簡易庭審理,人妻辯稱他與小王完全沒有關係,而小王則辯解,他在酒店認識人妻,並不知道他已婚身份。而法官依照人妻臉書的照片以及貼文判斷,兩個人的關係甚為親密,還以夫妻互稱,兩個人的行為,說話方式,已經超越普通異性朋友正常的交往程度,破壞綠帽夫的配偶權,判賠12萬元的精神損害。
老頭的話:
酒店小姐的真愛,妳猜是長的帥,還是幹的好?
在男權社會下,女人擇偶有很多現實因素必須考慮。女人絕對喜歡「帥哥哥」,然而現實生活卻必須顧及經濟與其他條件,大多數女人結婚的對象可能不是她的最愛,現實就是這麼現實。
性在女人擇偶時並非必要條件,女人主要著眼在於男人是否「長的帥」,或是「錢多多」。然而婚後,性卻是維持婚姻的必要條件。世上的男人大多是三分鐘的本事,這時間根本不夠女人塞牙縫,然而祇要沒有比較,女人或許可以安於自慰過日子。這是傳統男權社會不願女人抛頭露面的主要原因,女人接觸外界,就會讓「熱心公益」的男人有機可乘。女人下面那塊肉是個相當敏感的器官,祇要試過更好的男根,心就會癢,也會變。如今女人普遍就業,和男人一樣在外「打拼」,盛年的熟女有著一顆慾求不滿的心,祇要一經男人撩撥,忍得住忍不住就看個人的「修為」。
另外,老情人也是一大誘惑,白癡的兩性專家不時扯著婚前要多交往,多瞭解,多比較。這話表面看是沒錯,然而風險很大,遇上輸不起的男人就會血流五步。更糟的是女人擇偶通常以世俗的經濟條件做衡量,性力好的男人不見得是理想的結婚對象,然而婚後祇要丈夫的性力不佳,女人必然懷念那個幹得好的老情人。
中時電子報 2017-12-17 13:31
黃姓人妻和林姓人夫因在工廠同條生產線工作,竟逐漸發展出不倫變情,就連午休1小時也要奔赴林男家中嘿咻,再趕回來上班,週末時黃妻還會用「弄頭髮」、「回娘家」等理由離家至林男住處雲雨,黃夫查覺不對揭穿妻子並提告,林男被依通姦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姓人妻在工廠的搭擋離職,調來林姓人夫接手,兩人在工作中愈聊愈有默契,最後竟發展出不倫戀情,就連中午休息時間僅1小時,也趕著去林男家嘿咻,再一起回來上班,黃妻遇周末還會以「弄頭髮」、「回娘家」等藉口離家至林男住處私會雲雨。
黃夫查覺妻子近3個月周末經常藉故不在家可能有異狀,於是暗中調查終於揭穿妻與林男通姦事實,林男原想用錢和解,但因黃夫要價40萬而告吹,黃男遂告兩人通姦、妨害家庭。
黃妻坦承與林男通姦,不到3個月就有6個周末「弄頭髮」或「回娘家」,但林男卻是矢口否認與黃妻有發生過性關係,但法官根據兩人手機內曖昧鹹濕通訊對話,認定已逾越正常男女關係,因此,判林男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老頭的話:
午休一個小時,扣去往返車程、穿脫衣服及善後,頂多剩下三十分鐘。時間不算多,然而這個時間用在床上卻可使女人欲仙欲死。俗話說「戀姦成熱」,吃慣三分鐘的人妻乍遇三十分鐘的野男人就會如此。現實,在外人眼中或許會很不堪,然而卻是必然。美好的性,會讓女人流連忘返,也會讓女人沈迷。
或許有人認為這祇是下階層的個案,下面是另個案例,金錢與地位仍然敵不過性的誘惑。
(個案因當事人家屬向痞客邦抗議,已刪除)
東森新聞 2018/11/05 19:02
高雄一名人妻2016年背著蘇姓丈夫,偷吃同樣已婚的劉姓臨時工,兩人開房間5次、發生性關係10次,人妻還特別在手機記下偷吃的紀錄,更提到「每次都3、40分鐘」,結果不慎被蘇姓丈夫發現,蘇姓丈夫怒告人妻與劉男通姦。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位人妻在2015年與蘇男結婚,但兩人隔年6月就頻頻發生爭吵,感情生變,蘇男更在同年7月發現妻子手機裡竟與另一位男子有曖昧對話,兩人還相約到汽車旅館「一起洗澡」。
看完妻子手機裡的對話,蘇男趕緊聯絡曾、潘姓友人一同前往「抓姦」,沒想到蘇男與友人果真在汽車旅館逮到剛完事的妻子與劉男,潘姓友人試圖阻擋劉男的車子離開,沒想到劉男加速衝撞逃離,導致潘姓友人受傷。
翌日,妻子回家向蘇男坦承出軌,蘇男氣得當天就去辦離婚,事隔兩個月,人妻與蘇男再度溝通此事,人妻向蘇男表示,自己與劉男開房5次,各發生2次性行為,且每次性行為都約30到40分鐘,而劉男更堅持不戴套,要蘇妻吃避孕藥。
得知妻子與劉男的事蹟,蘇男氣得提告,但劉男僅承認有與蘇妻開房間,堅決否認性交一事,不過,蘇妻將每次開房時間、地點,及性交次數、維持時間都記在手機備忘錄,並稱此舉是「因晚回家丈夫會詢問原因,做紀錄較不會說漏嘴」,法官認為蘇妻沒必要捏造紀錄,認定劉男與蘇妻有婚外情是事實。
此外,蘇男指控,在他發現妻子與劉男外遇後,劉男還開槍恐嚇他,因此,法官認定劉男與蘇妻通姦共10次,應賠給蘇男35萬元,恐嚇則須賠2萬元,合計共要付37萬元給蘇男,全案可上訴。
老頭的話:
重點在「每次都3、40分鐘」,這時間足以讓吃慣三分鐘的女人因此沈淪,這也是女人事後興奮地記錄下來的原因。然而姦情曝光後,人妻既已被離婚,理應投入姦夫懷抱,從此雙宿雙發,為何後來反而成為控方證人,幫著前夫要遮羞費。老頭推測其中必有記者沒道及的隱情。
108.02.22彙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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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抱歉又是我… 被男人疼愛過後沈醉在其中, 該如何回歸正常生活 如今茶不思飯不想,渾身不對,這樣也不好那樣也不行。
這是「正常」現象,牝獸發情時都如此,人類的女性雖然已進化為終年發情,其實還是有一段期間性欲會特別亢奮,譬如說月經來之前的那幾天;或是春末要進入夏季之前那陣子。 找妳男人打一炮就好。
阿北: 恕我用悄悄話留言…因為擔心男人看到… 正如阿伯所說的,一個男人真的不夠用, 最近也開始感到不夠用… 要再找並不難, 難的是每個男人都想用各種理由不戴套, 阿伯也說了,口交跟接吻也會傳染,戴不戴其實沒差, 以阿伯與四寵的經驗來看, 女人如果跟二~三個男人, 真的不會得病嗎? 目前我心理上也還踏不出這一步。
女士妳既無頭像,也不用真名。誰看到會想到妳。 ( 40/27那段留言我再隱藏) 在外走跳的男女多少都有性病,嚴重的一定會去治,但怕無法斷根 (交往圈不可能全押去治) 。不嚴重的,像滴蟲 (搔癢) 通常不會去治。 女人如果不時"驗貨",幾乎一定會中標。 固定幹良家婦女的好男人說來相對安全,但排隊等著讓他幹的女人很多。如果不想排隊,聰明的女人會找童子雞 (例如高中生) ,高中生容易上鉤,而且逮了一個就是一串,絕對可以以量補質。
謝謝阿伯教導,感激不盡,我改了頭相及名字,以後不會再用匿名,謝謝您。 以前有21歲的男研究生想約我,但當時未開竅不懂小鮮肉的好,也拉不下臉,不敢赴約,現在就懂了。 祝您事事順心。
妳還是沒弄懂我的意思。 熟女要主動,被動的話,上門的九成是魯蛇 (有本事的男人手頭通常已有幾個固定的女人要餵飽,打野食的可能不大) ,除非妳手氣特別好,否則老在驗貨,妳會很嘔。也可能中標。 高中生單純,好上手,有體力,有精力,通常也乾淨。 21歲的男生敢對40歲的熟女出手,應該已在外"走跳"多年。並不是理想對象。當然,解解饞無妨,但是心裡得有數。 我國學制,高中15-18歲,大學18-22歲。研究生照理是22歲以上。不會只有21歲。
謝謝阿伯說明建議,我會小心。
不曉得是否有這個緣份可以認識這位心怡女士,是否可以透過這個阿北的平台讓我們彼此認識
「是否可以透過這個阿北的平台讓我們彼此認識」真有意思!老弟顯然是想老頭幫你牽豬哥,卻不直說。你為什麼不直接到她網頁留言?為什麼要用悄悄話留言?公開留言,或許心怡女士能看到你的「心聲」。 唉~老頭不吃素,懶叫也還行;可以用,老頭不會自己「用」? 你為什麼認為老頭可以聯絡到她?如果她已是老頭的女人,你為什麼會認為老頭會幫人牽豬哥來幹自己的女人?你憑什麼認為人家肯讓你「認識」? 今天在翻出舊作「魯蛇的悲哀:三則白目的留言」,想來你對這題目沒興趣。有空看看吧! 男人沒女人就只能花錢去嫖,向人乞討女人想白嫖,你還真是奇葩呢!
也謝謝阿伯點醒,我自己學會找尋對象更重要
你錯了,男人「安分」最重要! 你帥嗎?你幹的好嗎?你連交個女朋友都困難,憑什麼想當姦夫?女人出牆不就為了圖個粗飽,你怎會認為有女人會為你「做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