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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 2020/10/06 11:02

蹂躪小模姊妹花…富少淫魔親自「選秀」 性侵4女惡行起底

 

新北市40歲惡狼李允然,7年前假釋出獄,拿著父母錢成立假網拍公司,邀約小模花花(化名)、泡泡(化名)拍廣告,卻藉機在飲料下藥迷姦得逞,逃亡期間再以送禮為由,闖鄰居民宅強暴母女檔,警方今年3月前往李嫌經常前往的按摩店埋伏,將人成功逮捕。檢方認為其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事實,聲押獲准至今。事實上,李允然過去有多項性侵前科,生性狡詐的他,甚至還在法庭上胡亂指控,將法官耍得團團轉。

 

根據《 CTwant》報導,李允然本名李永隆,過去卻化名「李志遠」、「李允中」等假名為非作歹,拿著父母的資金成立「提米亞科技公司」,利用應徵員工機會親自「選秀」,待獵物上門後,李嫌端出摻有安眠藥的減肥茶,為了降低對方戒心,自己還先喝下,再催促對方快喝,見女子不支倒地後,將人扶至副總辦公室性侵得逞。

 

此外,李允然還趁著與女員工出差之際,藉機在啤酒及紅酒下安眠藥,見女員工昏迷後,將人載往汽車旅館猥褻得逞,隔日後即提出離職。不到一個月時間,公司又來了新的「妹妹」,李嫌故技重施,前後共迷暈4名女子猥褻性侵得逞,年齡最小的被害人僅18歲。

 

李允然被逮捕羈押後,生性狡詐他竟一再欺騙法官,謊騙得知通緝要犯薛球下落及藏槍地點,最後卻害偵辦人員撲空;此外進行精神鑑定時,李嫌不是刻意詐病,就是提供錯誤資料,將醫師騙得團團轉,然後在法庭指控精神鑑定報告不實,高等法院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重判11年有期徒刑,並強制送醫治療。

 

2013年假釋出獄的他卻不知悔改,將自己打造成「科技新貴」和「青年創業家」,成立假網拍公司,利用拍廣告名義邀約小模花花(化名)、泡泡(化名)拍攝宣傳照,以同樣手法將2人迷姦,被捕後假裝深具悔意,獲宜蘭地檢署交保後竟落跑,今年2月遭通緝,逃亡期間躲在住家附近,再以送禮為由拜訪鄰居,進入民宅掏槍控制母女檔,並當著男屋主面前輪流蹂躪妻女,其中女兒還未成年,令男屋主悲憤不已。

 

警方接獲線報,李嫌經常前往新北市一間按摩館消費,為避免再度發生逃脫,今年3月前往埋伏,終於成功將他逮捕,羈押半年時間,宜蘭地院審理後,判處李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李允然(原名李永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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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22/01/07 11:16

惡狼迷姦小模姊妹又闖民宅性侵母女 判無期徒刑定讞

 

新北市性侵前科犯李允然出獄後成立網拍公司,迷姦一對小模姊妹花,前年見員警持搜索票到他住處查看,逃亡時還持槍闖入民宅性侵一對母女,另騙出被他迷姦姊妹花中的姊姊,多次電擊凌虐並性侵報復。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定他必須與社會長期隔絕,依以欺瞞方法使他人施用第四級毒品罪、藥劑強制性交罪、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等9罪,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李男於2004年成立空殼科技公司,在飲料下藥性侵女員工與上門面試的女子,他被捕後判刑11年,2013年假釋出獄。

 

李男出獄後不知悔改,與前妻成立網拍公司,對外招攬小模,他見上門應徵的姊妹花頗具姿色,以拍「旅遊主題」邀約,提供免費住宿1天及5000元報酬,姊妹花2019年7月4日與李男入住民宿。

 

李男當天騙姊妹花喝下摻藥的礦泉水,待姊妹花昏迷後性侵;被害人醒來驚覺身體有異到醫院檢驗,驗出藥物反應疑被性侵,報警處理。

 

2020年2月24日,李男被發佈通緝,員警前往他新北租屋處圍捕,他趁隙奪門逃逸,員警事後遭懲處。而他逃亡期間惡性不改,2月29日持槍返回租屋社區闖入民宅,囚禁一家4口,威脅稱「我現在在逃亡,要借住你們家兩天」、「如果報警,就殺死你們」等語,隨後綑綁男主人及兒子後,性侵女主人及未成年女兒,並搶走9000元現金,囚禁20小時後離開。

 

李男另不滿姊妹花對他提告,假冒他人名義設局約拍廣告,2020年3月3日騙出姊妹花中的姊姊,多次電擊凌虐並性侵,還威脅撤告。隔天他在新北一間養生館遭逮。

 

一審宜蘭地院與二審高等法院均痛批李男犯罪手段惡劣,毫無同理心,過程中不顧被害人哀求,犯後還怪罪他人報案,並認為對於他這種一再犯妨害性自主罪的惡狼,有期徒刑已無法教化,必須與社會長期隔絕,有必要終身監禁,而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25年以上,且有竣悔實據才能假釋出監,依法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李的上訴定讞。

 

 

快點TV 2022年1月7日 17:05

闖民宅綁1家人!惡魔逼美妻「尪面前運動」 下秒…衝女兒房壞壞遭拒竟嗆:叫全家來看

 

最噁心惡人!富少李允然不學好,利用父母金錢成立空頭公司後,性侵到公司面試的女子和員工後被逮。怎料,假釋出獄後的他不知悔改,又再次性侵一對姊妹模特兒,姊妹氣得報警後,警方在逮捕過程中意外讓李允然逃脫。沒想到,這個意外竟造就1個美好家庭遭到恐怖襲擊。

 

李允然2004年被抓入獄,原因是他在飲料中下藥,性侵公司員工及面試者,總共4名女子受害;這起案件發生後,李允然入獄服刑,直到2013年假釋出獄。怎料,李允然假釋出獄仍不學好,他再次於2019年成立空頭公司,並以拍攝廣告為由,邀約1對外拍姊妹模特兒到宜蘭民宅拍照。

 

過程中,李允然故技重施,再次用下藥方式迷暈姊妹模特兒,並性侵2人;姊妹模特兒清醒後十分生氣,便報警抓人。檢警逮捕過程中傳喚,但李允然始終沒有到案說明,因此警方發布通緝令。在掌握李允然行蹤後,警方準備逮人;沒想到,警方因為一個疏忽,竟讓李允然逃跑,意外害慘一個美好家庭。

 

李允然逃脫後,再次回到警方要逮捕他的地方。他持槍闖入鄰居家中,綁架男主人後,要求與女主人發生關係,女主人一開始不從,李允然便威脅說,若女主人不配合,他便要找女主人女兒下手,女主人為保護女兒,只好委屈自己,在男主人面前遭李允然無情侵犯。

 

隨後,李允然違背諾言,跑到女主人女兒房間性侵女主人女兒,當時女主人女兒不願,他便恐嚇女主人女兒說,如若不乖乖配合,就要「叫全家都來看(女主人女兒遭性侵過程)」。女主人女兒害怕下只能妥協,李允然在完事之後偷錢逃逸,女兒才對家人坦承,她也遭到李允然的侵犯。

 

後來,李允然逃離後,覺得他會這樣都是姊妹模特兒害的,因此他假冒名字,成功約到姊妹模特兒其中一人見面,他一樣對姊妹模特兒其中一人性侵、施虐,要求撤告才願意放人。最後,警方成功於2020年3月逮捕李允然,由於李允然罪惡重大,一二審法官均判處無期徒刑,李允然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社會安全網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9年度侵重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

 

富二代李允然(本名李永隆,A.K.A.李允中、李志遠)有多項性侵前科,成立空頭公司假意招聘員工,下藥迷姦遭判刑,2013 年假釋出獄。李又再度變成科技新貴青年創業,成立空頭網拍公司。

 

2019 年 7 月 6 日,讓兩位小模 A 女與妹妹 B 女假借拍廣告,下強力安眠藥迷姦。兩人昏睡至隔天晚上,清醒後察覺有異,就醫發現血液有安眠藥反應,於是報警。

 

8 月某日,李允然前妻住處收到警局發出的通知書,詢問李允然得知事情經過,要求李允然私下與對方和解換輕判。

 

8 月 16 日晚上,李允然前妻獨自帶著 3 歲女兒到受害人工作處,要求 A 女看在李允然還有三歲小孩要養,以 100 萬和解。

 

警方逮捕李男,法院因李男有深度悔意裁定交保,交保後李男就落跑,地檢署發布通緝。

 

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宜蘭警方持拘票與搜索票,至李允然新北住家中抓人。李允然趁著三名員警在看他的電腦螢幕,已有交保逃逸情形的他,竟然在員警面前轉身就逃走了,從此逃逸無蹤。

 

(林○成、吳○霖、王○諺等三名員警,後來被法辦瀆職。)

 

隔日晚上,前妻丁女明知李允然性侵且通緝逃逸狀態下,搭捷運轉計程車再轉計程車,以各種反偵察手段抵達西門町,隔日中午再輾轉抵達板橋星聚點地下停車場。

 

前妻提供金錢與衣物,李允然換裝,前妻帶著李允然到中和環球美食街請吃飯,隨後李允然獨自離開去養生館逍遙。

 

因為想要對性侵受害人報復並要求和解,李允然買了 1 把手槍、3 個彈夾與 46 發子彈,以及手銬 3 副、腳鐐 2 副、電擊器 1 個、美工刀 1 支、折疊刀 1 支、膠帶 3 捲,另購買 IPHONE 5S 手機 2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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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允然過往曾在新北某區大樓租房,知道隔壁鄰居有一對夫妻。

 

2 月 29 日晚上 7 點 50 分,李允然持槍到該處大樓,向警衛說自己以前住這,要拿東西給鄰居女子。

 

警衛通知女子,女子下樓後李允然稱不方便在大庭廣眾說,女子以為前鄰居有困難需要幫助,於是好意帶李允然回家,在客廳沙發坐著,女主人介紹念大學的兒子、高二的 17 歲女兒。

 

李允然藉故請兒子女兒回房,隨後便掏出槍放在桌上,對女主人說:「我現在在逃亡,我要向害我家破人亡的人報仇,我也沒有打算要活下去,我需要借住你們家 2 天,如果你們敢抵抗,我本來只殺 1 個人,後來殺 2 個人,因為我先去找朋友,誰叫他老婆大叫,我就 1 槍給他,另 1 個也是 1 槍給他,就算我把你們殺了,根本不會有人聽到,開槍就跟放鞭炮一樣,碰 1 聲,不會有人注意到,你們就是配合。」

 

李允然用束帶綑住女主人雙手,持槍挾持女主人進入兒女房間,拉手槍滑套恐嚇:「如果反抗就要開槍殺死你們,敢報警的話,警察來之前你們都會死」,再用束帶綑綁三人手腳。

 

李允然詢問女主人丈夫何時回家,恐嚇:「如果他回來有反抗或打架,我無法保證他的安全,我也會把他殺了」,並命令女主人打電話委婉告知丈夫晚上別回家,但丈夫仍表示會回家

 

晚上 11 點,丈夫返家後,李允然先將女主人鬆綁,要他向丈夫溝通,女主人向丈夫低聲講述事發過程,李允然持槍走出,用束帶綑住丈夫雙手,將 4 人綑綁在不同房間,並不斷出言恐嚇。

 

期間大學生要求上廁所,李允然鬆綁讓他去上,恐嚇:「如果晚上有人要上廁所一定要叫我,要叫我才能離開床,不然就開槍,如果沒叫我就自己亂動或想做什麼,就不要怪我,我會對你們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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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李允然持槍撫摸少女胸部,對方不斷哀求不要,「如果你敢叫的話,你全家都死,不然你想讓他們來你旁邊看嗎」,強制插入三個部位,少女劇烈疼痛喊出,卻怕家人受害,要保護家人而不敢喊出聲。

 

在過程中,大學生想要上廁所於是喊李允然,李允然都沒回應,就自己用跳的跳去廁所。

 

李允然拿毛毯將少女蓋住,對大學生恐嚇:「如果你再敢自己去上廁所,我就要開槍」,再走到房裡恐嚇女主人:「如果你兒子再敢自己去上廁所,我就要開槍。」

 

後來李允然又跑去找女主人,要強脫女主人褲子,女主人苦苦哀求,李允然恐嚇:「那好,那我就去找你女兒」。為了保護女兒,女主人只好讓李允然脫下自己的衣物,讓李允然性侵得逞。

 

李允然不斷恐嚇:「我很久沒做,要死的人沒有再怕的」,只要有一點反抗就會恐嚇:「那我就去找你女兒,還是要我叫你全家都來看嗎,我會讓你有尊嚴,配合就好。」

 

李允然過一陣子又找上少女性侵,再過一陣子,又找上女主人,再次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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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李允然陸續解開四人束縛,但持槍限制四人活動範圍,恐嚇:「如果你們敢輕舉妄動就都死」。

 

李允然稱:「我要去報仇,需要再住 2、3 天,明天你們要請假」,男主人表示,房子可以給他住,他們一家去住外面,絕對不報警,希望放他們離開,遭李允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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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李允然稱:「我要報仇,沒有錢,我需要一些錢」,全家湊了 9,000 元現金給他。

 

蘋果日報 2022/01/07 21:11

淫魔迷姦4女又性侵姊妹花!逃亡再蹂躪母女「叫全家來看」 下場曝光

 

 (摘錄) 李表示自己需要錢報仇,於是女兒把自己存的壓歲錢8500元拿出來,媽媽也掏出500元,一共湊了9000元給李男,他才離開。

 

李允然恐嚇:「千萬不能報案,我跟你們無冤無仇,但你們要是敢報警的話,我都知道你們住哪裡,我會再回來找你們,我已經殺過人,不差你們幾個」,於下午 3 點 50 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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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 日,李允然又再度以假名聯絡兩名遭性侵的小模經紀公司,假借拍廣告將兩人約到一處租借攝影棚,公司派原受害人 A 女與 C 女到場。

 

李允然持槍與電擊器恐嚇:「你怎麼可能不認識我,告到我家破人亡,我有 100 顆子彈,多講 1 句我就會開槍,子彈不長眼」,並用手銬、膠帶綑綁 2 人手腳,以棉被包覆 2 人。

 

C 女詢問為何要這麼做,李允然回答:「之前妨害性自主案件,我什麼都沒對 A 女作,我只有對B女作出那件事情,不信的話,A 女體內一定沒有我的檢體,B女才有,我老婆帶女兒去找 A 女求情,A 女竟這樣弄我。」、「如果你們不聽話,我就將你們電暈、殺掉,就算你們報警我也不怕,警察破門需要 3 分鐘,我只要 2 秒鐘就可以結束你們生命,我逃亡逃得很累,我會殺了你們再自殺,我會射好幾槍,你們的家人都被我之前在獄中認識的槍擊要犯同夥給抓了,敢作怪的話,他們就會先死。」

 

李允然恐嚇:「等等搭車敢發出求救,你們就會先死,我會同歸於盡。」、「如果逃跑,會殺了 A 女家人」,強押他們到台北一間汽車旅館,持槍恐嚇 A 女和解撤告。

 

李允然恐嚇:「等一下我們要搭車去找 A 女的胞妹證人 (即被害人B女) 寫和解書,如果敢報警,我馬上把 A 女殺了,我會在今晚 12 點前讓 A 女自由」,並釋放 C 女。

 

李允然把 A 女押到頭前國中停車場,將 A 女的物品藏置變電箱內,避免遭檢警定位,再押 A 女到汽車旅館。

 

在汽車旅館內李允然要對 A 女性侵遭反抗,李允然恐嚇:「我沒有對你做什麼你現在告我,那要還我利息,證人等一下看到我對你太好,他會先強姦你,你的臉那麼漂亮割幾下,把你的喉嚨劃開,我可以把你殺掉」,並不斷電擊 A 女全身。

 

A 女不敢反抗,李允然插入三處部位性侵得逞。結束後又強制 A 女裝成女友,到頭前國中取回 A 女手機後,再帶李允然回租屋處,否則要殺她全家。

 

因 A 女失聯,妹妹 B 女與 A 女男友不斷嘗試聯繫,一通視訊電話打通時,A 女以唇語暗示自己遭持槍綁架,要求妹妹不要報警否則自己會被殺。男友擔心 A 女安危,堅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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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4 日凌晨,男友、海山分局員警、消防抵達 A 女租屋處,A 女叫喊:「不要開門,他有槍」,警消便開始破門。

 

李允然大怒持槍指著 A 女,大聲質問哪裡可以走,A 女情緒激動已經崩潰。

 

李允然打開窗戶,強逼 A 女攀爬窗外無護欄的懸空鋼樑,再沿著極可能自高處墜落的維修用「貓道」行走,李允然持槍緊跟在後,攀走數十公尺後,再下至社區大樓 1 樓逃逸。

 

A 女經歷持槍恐嚇、攀爬大樓鋼梁等事,已崩潰完全失去求救意志,配合當李允然假女友。

 

中午,李允然帶著 A 女搭火車到新竹,入住一間旅館後再次性侵。

 

下午,李允然搭火車到板橋:「等下你下車後,應該有人會等你,你要跟警察說很累,明天再做筆錄,這樣我可以比較多時間走遠一點,我把你挾持的罪也還好,後面的時間是你自願跟我去談和解的,房間內的事情,你不說我不說,沒有人會知道」。

 

李允然隨後釋放 A 女,回到養生館休息。

 

A 女在超商借用電話聯絡男友,海山分局員警獲報,下午 4 點 30 分在全家便利商店找到 A 女,A 女情緒崩潰不斷哭泣。

 

員警詢問李允然下落,A 女極度驚恐、手腳不停顫抖,央求員警「現在不要去抓他,他有槍,他的同夥現在也挾持了母親,一旦透露行蹤,會殺了母親」。員警趕緊通報,並將 A 女送醫。

 

3 月 5 日凌晨,警方在養生館搜查,終於逮捕李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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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一審判李允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今日二審判李男無期徒刑。

 

 

老頭的話

 

李男罪大惡極,判死刑都不為過。無業的他犯案經濟來自家庭的支援,然而媒體並未揭露其父母及家庭資料,對照2021.11.07瑪莎拉蒂打人案,三個打人的父母及所經營事業均被披露,遭到抄家滅族式的攻擊。老頭感嘆世道何其不公。

 

111.01.08彙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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