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2聯合報報導有網友發現,行政院官網國情介紹2023年還寫「台灣目前已設戶籍人口組成,漢人最大族群占總人口96.4%」,如今卻改成「台灣目前已設戶籍人口2.6%為原住民族群,另外來人口占1.2%,其餘人口占96.2%」。
平埔政權以「其餘人口」取代「漢人」,間接掀開了多年來兩岸政客一直諱言的真相:很多「台灣人」其實不是漢人。台灣所謂的「漢人」其實包括:極少數的純種漢人、北部、中部的漢番雜交種,以及南部為數不少當年被清政府、日本人稱為「熟番」的後代。平埔台灣人私下心知肚明,卻恥於公開承認他自己和菲律賓、印尼的馬來番是同胞。馬來番是當年日本殖民時期的文獻稱呼,執政後的平埔政權自創「南島語族」的時髦稱呼,為高砂改名,卻不敢自承。兩岸漢人不肯揭露是因為此說不利統一,蔡正元更是將平埔台灣人說是日本人留下的雜種。
由於文化與習俗的不同,當年日本人多不願與台灣人通婚。少數的日台通婚只存在於附日台灣士紳(娶日本風塵女子為妾)、高等番(山地日警為安撫番情,娶高砂番目之姊妹或女兒為妻)。
平埔族自祖上開始就身穿漢人服飾,口操閩南語或客語,冒稱自己是漢人。這是民族競合的自然現象,社會學稱為「同化」。漢人憑藉經濟、文化與軍事的優勢,同化過程原本和平也順利,一直相安無事。然而自從日本人栽培的高等番後代竊取國民黨政權後,開始扶持平埔一族奪權。阿扁當選總統,他們嚷著「台灣人出頭天了」,開始借殼上市。扁朝,以及後來老美扶持的的英朝、賴朝,執政的平埔族開始以各種藉口與手段去中國化。諷刺的是沒有文化、沒有文字、語言紛雜的他們如何去中國化?他們戴著台灣人的帽子,著漢服、說中國話、寫中國字、過中國節、拜中國神,明知自己不是漢人,卻也恥於承認自己是熟番的後代,一直以「台灣人」來混淆視聽。
台灣南部不少平埔族在荷治時期就拜洋人的神。在台灣,信奉基督教大抵都是平埔後裔。
由於地理與氣候的關係,北台灣冬季寒冷、多雨且風大,居住環境較為惡劣,荷蘭人來台之前,台灣土著主要聚居於南台灣。晚於荷蘭人來台的西班牙人雖然佔領北台灣,其實只僻居濱海一隅,實際掌控的只有淡水與基隆,人口與資源不足以支應西班牙人與荷蘭人抗衡,最終為荷蘭人所逐。當時北台灣人口稀少、物資匱乏,對荷蘭人並無實益,因此無心經營,純粹只是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而後鄭氏東寧王朝的經營重心也仍在南台灣。
北台灣的經營始於清初,來台漢人因台灣中南部為平埔族盤踞,已無立足之地,不得不拓墾北台灣。如此歷史背景之下,造成如今台灣人種結構的差異,北部多漢番雜交種,南部多純種番,這也是如今台灣藍綠政治版圖形成的原因。
前文:中壢拓墾史(上)
第二節 平埔社群的盛與衰
早在漢人拓墾之前,中壢十三庄的土地上住著一批「體盡矲稏,趨走促數,又多斑癬」的原住民,他們是霄裡社熟番。
老頭插嘴:「體盡矲稏,趨走促數,又多斑癬」之說出自清巡臺御史黃叔璥(1682- 1758)所著《臺海使槎錄》中之「番俗六考」裡的描述,全文為:「龜崙、霄裏、坑仔諸番體盡『矲稏』(讀如「罷訝」,意為短小),趨走促數,又多斑癬,狀如生番」。
霄裡社在清乾隆年間曾出現一位傳奇人物—「知母六」,就是今日被龍潭蕭家尊為霄裡社開基始祖的蕭那英,他曾經率領族人與漢人共同合作,建造霄裡大圳,解決灌溉用水的問題,也曾靠自己和族人的力量,獨力開築靈潭陂圳,不讓漢人專美於前。
老頭插嘴:蕭姓源於子姓,是周朝宋國公族大心的後代。大心因平亂有功被宋桓公封於蕭,稱蕭叔,後為楚所滅。台灣蕭姓有兩支,一支是蕭叔後代,幾乎都是客家人。另一支是土著,土著蕭姓源自閩南語的肖(瘋瘋癲癲),除了八德蕭裡外,如今的台南佳里舊名蕭壠堡、蕭壠莊,蕭壠的閩南語讀音與肖人相同。後自知不雅,改名佳里興。大正九年(1920)日人改為佳里。此地是台灣平埔族西拉雅族四大社的蕭壠社棲地。
鄭用錫《淡水廳志稿》記載了這段歷史:
老頭插嘴:
鄭用錫(1788-1858),鄭家來台第三代,台灣出生的首位進士,號稱開台黃甲,詳見拙文「開台黃甲鄭用錫和他的兩個兒子」。
新竹鄭家始於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鄭國唐、鄭國慶兄弟率眾自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今金門縣)來台,鄭國唐率子鄭崇吉、鄭崇和、鄭國慶率子鄭崇科定居竹塹後龍溪洲(今苗栗後龍鎮)。第二代鄭崇和(1756- 1827)屢試不第,在後龍地區開設私塾授徒。乾隆四十五年(1780)娶中港客家人陳武生之女陳素,從此發家。婚後五年未得子,乃過繼長兄鄭崇聰三子鄭用錫為嗣。鄭崇和後納捐為監生。嘉慶十年(1805)募集鄉勇禦海盜蔡牽,又奉檄處理閩粵械鬥,已為地方頭人。嘉慶十一年(1806)遷居竹塹(今新竹市)。鄭用錫入繼後,鄭崇和生子鄭用錦(淡水廳附生),鄭用錦生子鄭如蘭(1835- 1911),鄭如蘭長子鄭拱辰(1860- 1923)為日治時期紅頂商人(後文有介紹)。鄭用錫死後,他這支迅速沒落,史竟不載。
延伸閱讀:開台黃甲鄭用錫和他的兩個兒子
桃澗堡水圳有二:一曰霄裡大圳,該處離城六十餘里,係乾隆六年,業戶薛奇龍邀仝霄裡社通事知母六并集眾佃,由該處山腳泉水孔開導水源,灌溉番仔寮、三塊厝、南興莊、棋盤厝、八塊厝、山腳莊,共六莊田業,其水額作十股均分,番佃得六,漢佃得四,內有陂塘大小四口,因乾隆年間新興莊田園廣闊,水額不敷,有佃戶張子敏、游耀南等,向通事給出馬陵埔陰窩一處,另開一圳引接陂水,灌溉該莊之田。
老頭插嘴:「薛奇龍」係「薛啟隆」之誤,後文介紹。
一曰靈潭陂圳,該處離城五十里,內有陂一口,係乾隆十三年,霄裡通事知母六招佃開築,灌溉五小莊、黃泥塘等處田業。此陂因昔年天旱無雨,眾莊佃到陂求禱,頃刻水沛,人謂其靈驗,故號曰靈。
老頭插嘴:
上述「靈潭」的典故純屬牽強附會的胡扯。封建王朝統治下,人名、地名均諱言「龍」,無知先民最初可能基於風水或其他因素將該口陂塘命名為龍潭,官府得知後改「龍」為「菱」,然北台氣溫低不產菱角,再改為「靈」。台灣割日後,日人改「靈潭陂庄」為「龍潭庄」,隸台北縣大嵙崁出張所桃澗堡。順便一提,台灣地名中有「陂」、「埔」、「勢」之地必是客家先民所拓墾。
上述兩圳今仍在,霄裡大圳即今之霄裡池,靈潭陂圳即今之龍潭大池。
施添福曾運用上例應證熟番並非不諳耕作的理論,他指出乾隆年間的知母六有能力主持築陂開圳,可見當時霄裡社的農耕技術並不亞於漢人。熟番土地流失的主因是受漢人開墾勢力的推進與屯番制等政策的波及。即使如農耕技術看似發達的霄裡社,也無法避免土地的大量流失,為了保有最後一絲生存權,霄裡社在乾隆末年開始,就陸續遷移到今日龍潭一帶。不過,在霄裡社尚未遷徒之前,他們活躍的領地廣達桃園臺地南端與中壢臺地北端,也就是桃園臺地與中壢臺地之間的崖腳,日後漢人建立的中壢十三庄大致分佈在這片範圍之上。而本節主要剖析的議題,是霄裡社尚未離開這片土地之前,他們在中壢十三庄的活動概況及他們與漢人之間的接觸情形。
老頭插嘴:單一番目知道農耕需要仰仗水力,不代表其族人都肯農耕;也不代表其族人不會惑於漢人提供的短利讓出土地。福佬搶奪客家人的土地,需要藉由大規模械鬥為之;漢人搶奪平埔族土地亦然。北台只有閩粵械鬥的記錄,並無漢番大規模爭鬥的記錄。台灣平埔族的消失大多是漢化後冒充漢人(民進黨人執政後改口自稱台灣人)。
壹、霄裡社群
桃園臺地上的平埔社群有南崁社、坑仔社(今蘆竹區東部)、龜崙社(今龜山區、蘆竹區)、霄裡社(八德區)等社群,通稱為「南崁四社」。其中,分佈在本研究範圍的是霄裡社群,霄裡社群的原居地大略在桃園縣大溪社角一帶,從桃園臺地的南端迆邐至龍潭臺地一帶都是他們的活動範圍,呈東北西南走向的狹長區域。
目前關於霄裡社群的生活方式與行為特徵,由於缺乏史料記載,已無法得知。至於他們擁有多少支社也沒辦法確切掌握。不過,在下圖1-7清康熙年間的〈康熙臺灣輿圖〉,可以發現在南桃園一帶,紀錄了「芝芭里社」(又稱之巴社、芝葩里社、芝巴里社)與「澗仔力社」的名稱。兩社的位置位在霄裡社群的分佈範圍上,而中壢十三庄中的芝芭里庄就是延續芝芭里社社名而來,澗仔力社又與中壢古地名「澗仔壢」相同,我們可藉此推測〈康熙臺灣輿圖〉中的芝芭里社與澗仔力社極有可能是霄裡社群的支社。
可惜的是,清代和日治時期的資料都隻字未提「芝芭里社」與「澗仔力社」的社況。其中原因,或許是漢人大舉入墾後,迫使他們遷移他處;也或許是他們早已融入漢人社會,過著如同漢人的生活,因而消失在史冊之中。由於缺乏史料記載,只能透過地圖與前人研究對澗仔力社與芝芭里社做一概要介紹。
圖1-7 康熙臺灣輿圖,繪製於康熙38年至43年(1699-1704)間

一、澗仔力社
乾隆三十年(1765)之際,郭樽率領族人到老街、新街溪一帶開墾。當時,這片土地是「青山番」的棲地,於是郭樽召募隘丁,剿戮驅逐這些青山番,並大量招來漢人到此開墾。根據圖1-7〈康熙臺灣輿圖〉顯示,澗仔力社就位在老街溪、新街溪的交匯澗谷中。郭樽所驅的青山番應不是澗仔力社熟番,而是棲息於此的另一支生番,所謂「郭樽召募隘丁,剿戮驅逐青山番」其實是入墾漢人聯合熟番驅逐生番。不過,關於澗仔力社存在與否,目前仍存有論辯。鄭明枝曾依據郭樽家族的「歷山圖記」、「歷山振記」等墾號,認為郭樽以「歷」作為墾號代稱,原因是他們通常會以開墾地的社番名稱來代稱開墾地名,如同「芝芭里庄」是沿襲芝芭里社。因此,今日中壢的古地名「澗仔壢」有可能是沿自番社「澗仔力」社名轉變而來。究此,鄭明枝推斷「澗仔力社」的確存在過。
老頭插嘴:郭樽不是人名,是郭光天第三子郭宗繫及其子孫成立的墾號名。
另外,陳世榮認為澗仔力社其實就是霄裡社,是繪製地圖的人以當地地域名稱來代稱其社名的現象。但是,澗仔壢的地名是乾隆末年才出現,繪製地圖的人如何以一個尚未出現的地域名稱來代稱社名呢?因此,我們沒有證據否認曾有澗仔力社的存在,不過,澗仔力社散佈的地點和霄裡社的活動範圍相重疊,所以筆者臆測澗仔力社可能就是霄裡社群的一支,他們主要分佈在老街溪與新街溪河谷一帶。
二、芝芭里社
芝芭里社大約分佈在桃園臺地西側,老街溪中、下游流經的地區。這個地區在康熙中葉是淡水、竹塹間的通道,芝芭里社的位置就在澗仔壢轉向南崁沿海的要衝,現今在當地仍留有「大路下」的舊地名。
或許由於交通路線的開發,破壞了芝芭里社的狩獵生活,迫使他們遷徙別處。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漢人在雍乾之際的入墾,我們在下圖1-8乾隆中葉的臺灣番界圖中可清楚看到,芝芭里社的社域在乾隆中葉已開墾成漢人村莊 -「芝巴里庄」。直至今日,中壢市仍保有「芝芭里」的舊地名。學者曾依據契約文書資料推斷,芝芭里社的區域除了中壢老、新街溪中下游地區之外,還包括南崁溪下游的南崁溪、大埔與社子溪中、下游東勢埔地區,甚至包括中壢老、新街溪上游、茄東溪上游的區域。這些區域也屬於霄裡社群的分佈範圍,因此芝芭里社與霄裡社的關係相當密切,應當也屬於霄裡社的支社之一。
中壢十三庄上的早期住民有澗仔力社與芝芭里社,至少在乾隆三十年之前他們還活動於此,但因為原生地遭受破壞而紛紛遷移,即使透過學者的調查探訪,仍無法找到該社後裔,也不清楚他們遷移到什麼地方。但經由地圖透露的訊息,還原了他們曾居住的地域,也讓我們了解他們曾經存在的痕跡。
老頭插嘴:老頭認為澗仔力社與芝芭里社之土著漢化後,初代子孫冒稱客家人,後代子孫則自認是客家人。
圖1-8 清乾隆中葉臺灣番界圖,繪製於乾隆25年(1760)

貳、水圳工程的興建
本節開頭曾介紹霄裡社通事知母六建造的兩個水圳。其中,靈潭陂圳的灌溉範圍包含中壢十三庄的安平鎮庄與南勢庄,對這裡的影響不言可諭。究竟水圳建設為霄裡社和十三庄帶來了什麼變化?是此部分要探尋之處。
乾隆年間,霄裡社開始遭受漢人開墾勢力的波及。乾隆二年(1737),薛啟隆開墾桃園,墾區以桃園為中心,東至龜崙嶺(今桃園縣龜山鄉)、西至崁仔腳(今中壢市中原、內壢、內定三里)、北達南嵌(今蘆竹鄉錦興、南嵌、五福、內檜、山鼻等村)、南迄霄裡(今八德鄉霄裡、竹圍村),通稱虎茅莊。
老頭插嘴:薛啟隆,福佬化粵人,原名昌桂,兄弟四人中排行老大。朱一貴事件時曾隨軍來台平亂,亂平後返回粵。乾隆二年(1737)取得福建總督衙門許可,率領數百人東渡來台開墾。初在斗六經營,受阻於大肚番後率眾經海路北上發展,進入今之桃園台地。自稱斗六將軍。乾隆六年(1741)與凱達格蘭族霄裡社通事知母六率佃農開鑿霄裡大圳,引水灌溉番仔寮、三塊厝、南興莊、棋盤厝、八塊厝、山腳莊等六莊田地。乾隆十年(1745)當地瘟疫橫行,薛啟隆捐田產二十甲餘興建景福宮(主祀開漳聖王)。後於霄裡逝世,葬於沙鹿,景福宮後殿有其牌位。
薛啟隆所建的桃園景福宮
薛啟隆等人於虎茅莊(今桃園)的中心地帶種植許多桃樹,乾隆十二年(1747),人見桃花盛開,隨風搖曳十分美麗,於是將此地稱為桃仔園,而後「桃仔園」逐漸取代「虎茅莊」成為今日桃園的舊名。
到了乾隆六年(1741),薛啟隆為開墾番仔寮一帶,但這裡的土地屬古石門沖積扇礫石層,貧瘠的紅黃土壤夾帶古河床沖積下來的大量卵石,很難開闢為良田,境內河川又無灌溉之利,於是薛啟隆和熟悉這一帶土地的知母六共同合作,建造霄裡大圳,解決灌溉問題。或許是這次與漢人的合作,使知母六知曉建造水圳工程的方法,因而在乾隆十三年(1748),他招來族人與漢佃,開鑿另一個水圳,使開墾範圍擴大到山仔頂五小莊(包含南勢、東勢、安平鎮、龍潭陂和八張犁)與黃泥塘一帶。有一年天旱無雨,眾莊佃不到廟裡求禱,反而到此水圳來禱告,突然間頃刻大雨,佃人覺得這個水圳很靈驗,所以日後都用「靈」來稱呼此水圳,後人就將其通稱為「靈潭陂圳」。
筆者將霄裡大圳與靈潭陂圳的灌溉範圍繪製於圖1-9,從圖中可清楚看到靈潭陂圳的灌溉面積廣及中壢十三庄的安平鎮與南勢一帶,對安平鎮與南勢的開發具有一定貢獻。雖然霄裡社人開築水圳的結果加速了此區的墾闢,但是另一方面也引來了更多漢人與他們競爭土地,下面接續討論。
圖1-9 霄裡大圳、靈潭陂圳灌溉範圍

由於霄裡社水利的開發,引來更多漢人佃租,這些招佃的地區多在霄裡大圳、靈潭陂圳溉灌的範圍。例如,乾隆九年(1744)平鎮宋家的宋來高渡海來臺,集佃進闢霄裡社南勢、安平鎮土地,並開八字圳,以資灌溉。平鎮宋家順此機緣,在日後逐漸擁有南勢與安平鎮的地權,因此當宋家在日後建造平鎮義民廟後,也就促使南勢、安平鎮這兩塊原屬於霄裡社番的區域成為平鎮義民廟的祭祀範圍,並在咸豐年間中壢十三庄形成後,在宋家帶領下成為十三庄的一環。另外,霄裡大圳開通後,使龍潭臺地的田園更為廣闊,水源也愈加不足,因此有漢佃張子敏、游耀南等人,再向知母六請墾馬陵埔陰窩一處,另開一圳接引霄裡大圳,以灌溉新墾闢的田園。雖然霄裡社民早已習得耕種的技巧,但是和農耕文化深厚的漢人相比,還是難與之競爭,加上番丁還因屯守、從軍、公差而無法專事農作。所以開墾的土地面積愈大,漢佃入墾的人數就愈多,霄裡社的地權於是從乾隆年間以降就不斷外流。為了另尋發展空間,蕭家到第三世便前往更接近山區的銅鑼圈(今桃園縣龍潭鄉高原、高平村一帶)拓墾,離開他們原居的土地。
參、土地的流失
西元18世紀之後,霄裡社的土地面臨不斷流失的困境。收錄在《淡水廳志》,由柯培元所寫的〈熟番歌〉,或許非常符合當時霄裡社民的心情: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賤如土。強者畏之弱者欺,無乃人心太不古?熟番歸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爭。唐人爭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竊聞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訴未終,官若襲。竊視堂上有怒容。堂上怒,呼杖具。杖畢垂頭聽官諭:嗟爾番,汝何言?爾與唐人吾子孫。讓耕讓畔胡弗遵!吁嗟乎生番殺人漢人誘!熟番翻被唐人醜。為民父母者慮其後。
老頭插嘴:據維基百科,柯姓來源頗多,⑴出自姬姓,《廣韻》:柯氏,吳國國君柯盧之後。仲雍的五代孫名叫柯相。曾孫柯盧即位,其後代遂以「柯」字承接作爲自己的姓氏,遂成柯姓。⑵出自姜姓,是炎帝神農氏的後裔。爲姜子牙的嫡系子孫,源出齊國。《路史》述稱:齊太公其後有柯氏。⑶北魏柯拔氏改姓柯,其後世子孫稱柯氏。《魏書》記敘:柯拔氏改為柯姓。⑷古代羌族、鮮卑族中都有柯姓,其後代子孫亦稱柯氏。《姓氏考略》有謂:羌及鮮卑俱有柯姓。⑸台灣的彰化縣海線地區,部分原為許姓之居民於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戶口普查時,因語言不通問題被改為柯姓(台語中的「許」發音似標準漢語的「柯」)。台灣柯姓大多為福佬客(福佬化的客家人),前述⑸彰化縣海線地區的柯姓即是。老頭推測柯培元是冒姓的漢化熟番。如今台灣柯姓講閩南話的,祖籍彰化是福佬客,其他如新竹、台南很有可能是漢化熟番的後代。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前述知母六(蕭那英)的後代,明明史蹟斑斑,如今竟不承認是熟番的後代,自稱祖上來自山西(李登輝、陳水扁亦然)。詳見:龍潭十股寮蕭家一一個霄裏社家族的研究。
上述文本道盡了清代熟番土地遭漢人侵占的現象,目前關於熟番地權流失與清代政策的議題,施添福、邵式柏(JohnR.Shepherd)、陳秋坤與柯志明等學者已有深入剖析,筆者於此不多做探討。本部分要透過《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與《臺灣公私藏古文書影本》所收錄的資料,觀察霄裡社流失的土地位置。
其次,要回到本文探討的區域—中壢十三庄,討論這片土地從霄裡社手中轉變到漢人懷中的過程。另外,乾隆26年(1761)興建的土牛溝將中壢十三庄劃分為漢墾區與保留區,這兩個區塊的漢人和霄裡社有如何的互動,是接下來要討論的內容。
根據學者研究顯示,霄裡社除了在乾隆36年(1771),曾與龜崙社發生衝突外,並無與清政府對抗之事實。霄裡社族中除知母六(蕭那英)曾在乾隆3年到33年(1738~1768)任職通事外,長子鳳生在乾隆34年到44年(1769- 1779)擔任頭目,次子阿生從乾隆44年至52年(1779- 1787)接任頭目,第三代的東盛、寶盛也都有任職通事、頭目的經歷。這些職銜顯示霄裡社與官方的關係友好,但即便如此也無法避免土地的外流。
乾隆26年(1761),清朝為阻止熟番土地外流,命令閩浙總督楊廷璋與福建分巡臺灣道楊景素在北臺構築土牛溝。土牛溝以西屬於漢墾區,需按甲納租,以東屬於熟番保護區,禁止漢人入墾。但自乾隆中期以後,由於漢墾區的開發已趨飽和,漢人於是逾越土牛溝,進入保留區私墾,再因社番不斷被派撥前往生番出入口處守隘,加上屯丁所給的養贍埔地遠離屯丁居住的村社,以致熟番無暇也無法前往耕作。於是保留區的這片土地,最後還是成為漢人的田園。
老頭插嘴:上段紅字部分與下段的「流失」亦有誤導。番地並非良田,而是未開墾的素地,擁有地權的番目無力開墾,也無力自耕,不招人開墾後佃耕,就只有任其荒廢。佃戶有漢人,也有熟番,每年均須納租(即台灣史所謂的「番大租」)。而後逐漸「流失」是數十年,乃至百年的自然演變。
霄裡社自第一代知母六起,土地就因為上述原因陸續流失,我們按照時間推移與現有資料,將霄裡社家族第一代到第四代土地流失的過程敘述如下:
一、知母六(蕭那英)時期(1738- 1768年任職霄裡社通事),由於水圳的開築導致漢人大量到中壢臺地南端與龍潭臺地開墾,如同上部分已介紹過的宋來高,他大約在乾隆9年開墾霄裡社南勢一帶。乾隆13年,知母六築靈潭陂之後,霄裡社的土地拓墾更加進展,乾隆二十二年(1754),薛啟隆招佃徐時偉進墾霄裡社背荒埔。乾隆三十年(1765),霄裡莊眾佃戶吳永輝、吳永歧、徐時偉、張子敏、楊惠初等十人,聯合出資二十四大圓購買霄裡莊業主黃燕禮新興莊山下旱瘠之地,這份契約內容如下:
立給送坡地牛埔墾批字霄裏莊業主黃燕禮同股夥等,先年承買薛家大莊業大租四至界址,及正供錢糧社課各款,但載契約造冊內註明,歷管無異。
其各莊田業俱各田頭築坡,堵水灌蔭,田業未有大溪泉源圳水通流灌蔭。
茲因霄裏山下新興莊眾佃所有給墾開闢田業既盡,各墾內未曾餘埔築坡牧牛,只有山下莊崁而荒埔一所未有給墾與人,是業主該管之界內,原係赤爍之地,旱埔不能墾闢成田,僅可給眾佃以為築坡牧牛。眾佃吳永輝、吳永岐、徐時偉、張子敏、楊惠初、謝廷松、謝廷玉、何發伯、游榮順、李奕能同莊眾等前來與業主商酌山下莊田業,乏水灌蔭,無坡地可築,亦無牛埔可牧,眾佃備出花紅銀二十四大員正,求業主墾給佃批霄裏山下崁面荒埔。
四至界址,東至眾佃屋背崁頂路為界,西至社仔背窩,透至後寮湖為界,南至官路闕,與業主埔毗連為界,北至往中壢路為界,四至界址踏明,隨即交付眾佃吳永輝等同前去掌管,築坡牧牛。
況此埔真旱瘠之地,無論何人倘有向前業主給出墾批字約,不堪照用。其眾佃倘有栽種雜物等項,照莊例一九五抽的。此係業佃相依,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給送坡地牛埔墾批字一紙,付與眾佃永遠為照。
這片土地的範圍「東至眾佃屋背崁頂路為界,西至社仔背窩,透至後寮湖為界,南至官路闕,與業主埔毗連為界,北至往中壢路為界」大致散佈在平鎮社仔庄與東勢庄一帶,也就是今日平鎮東社里、忠貞里、中正里與中壢後寮里附近。此外,在這塊土地界址中出現了官路闕與中壢路的道路名稱,可看出這一帶已成為漢人陸路交通路線,無形中壓縮了霄裡社民的生活空間。另外,從黃燕禮的稱號「霄裡社業主」與佃人向黃燕禮請墾的情形,大概可以證實在乾隆30年後,霄裡莊大部分土地的掌控權已落入漢人手中。
老頭插嘴:作者認定黃燕禮為漢人墾首,老頭持疑,黃燕禮也有可能是漢化的蕭裡社番目。
二、長子蕭鳳生時期(1769- 1779任頭目),則因為番丁寥寥無幾,難以自行開墾,而將土地承給漢佃,《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有如下的記載「立給霄裡社通事鳳生,……承祖遺下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打朥山員樹林。今因社番稀微乏力,不能自耕,合議招得就近殷實莊鄰蔡來、洪天、鄭明前來承給埔地……」。從打朥山員樹林的名稱,可以推估這塊土地的位置大致分佈在今日大溪鎮員林里一帶,我們從上述知母六到此處長子鳳生典出土地的座落位置,可看出霄裡社已逐漸放棄位在保留區的土地。
老頭插嘴:在承平時期,人口只會滋生,不會減少。所謂「番丁寥寥無幾」其實是熟番漢化後脫離番目控制。
三、次子阿生時期(1779- 1787任頭目、1787- 1797任頭目兼把總),則因為漢人越界開墾,漢番糾紛叢生,阿生在時勢所逼下,在乾隆五十一年和當時澗仔壢(中壢)業戶郭樽訂定契約,放棄了土牛溝內的所有土地,這份契約內容如下:
仝立合約字,澗仔壢業戶郭樽、霄裡社通事阿生、副通事塔應、番差打那萬、白番馬俊大斗律、南馬勃斗律等。為遵斷甘愿退還歸管公同定界,以杜後弊事。緣業戶郭樽承管報陞庄業界址與生等溝牛內外庄業毗連,屢因佃人侵越墾耕致相互控。于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內,蒙前憲成堂斷,以安平鎮土牛溝內,南勢庄角車路,直抵舊社仔後,水尾庄番佃陳倉觀壹分埔崙,分水為界,係在溝牛內屬業戶原管之業,照原歸還業戶郭樽,收租輸課,諭令郭樽逐年貼納社租捌拾貳石社餉銀柒兩捌錢。其後,前奉文劃出外併番舊管之業,歸生等社番掌管,不得混爭越界,生等番眾俱已甘愿退還永釋,各具遵依立獻在案,茲生等會仝業戶郭樽併闔社白番公人到此,照依憲斷跟同立定界碑,以杜日後滋弊所有。從前故通事知母六向求業戶郭宗嘏伊報陞界內犁分貳張,分給白番阿里問等前去開墾田園,生等慮恐一撮之業在業戶郭樽界內,未免日後子孫復啟訟端,茲生仝白番聽公親議慮,業戶郭樽愿貼白番工本銀元,白番經已甘愿將所墾田園照原給四址另立退還字。斥業戶郭樽前去起耕別佃,其佃人所有侵越郭樽界內埔地一併憑公親清釐歸掌以斷葛籐,而業戶逐年貼納社租餉銀,永無增多減少異言,此係二比遵斷,甘愿清釐定界,各無抑勒,再不得生端別情翻控,恐口無憑,仝立合約壹樣貳紙,各執壹紙,永遠存炤。
再批明:於前年故通事知母六經向求業戶郭宗嘏給出伊振陞內原界址埔地壹所,東西四至載明於退還字內,茲生同白番等恐後日交雜滋事情,愿將原日故通事給墾之田園收過工本銀,情愿將業退還業戶郭樽歸掌,工本銀經已收訖。其原日所給墾批理應取出交還,礙此因前年失落無從撿出交還,倘後日撿出此貳紙□,以為廢紙,再不敢藉此出頭生端,再炤。
再批明:因故通事知母六有向前業戶郭宗嘏分給白番打那萬前去墾耕,因白番打那萬效尤捏控生端,再后效令打那萬不得仍前滋事,混行翻梧等情,再炤。
又批明:舊社番佃陳倉觀埔崙連界,有王惧壹佃侵越,經已清釐交還,餘照各舊管並無侵越,批明,再炤。
白番德宗
年律
馬俊六
南馬勃
番差阿比
公親陳煌
优長李東生
饒俊魁
依口代筆李東生
乾隆伍拾壹年拾壹月日仝立合約業戶郭樽、通事阿生
上述文本記載阿生在乾隆46年(1781)前還管有安平鎮、南勢庄土牛溝內的土地,但因漢佃經常侵越墾耕,使得漢佃與社番控訴不斷,雖然控訴在乾隆46年告終,判決結果卻不利霄裡社,官方或許為了徹底解決煩人的控案與落實三層式族群制,因而將溝內所有土地判歸郭樽,阿生等社番只能掌有溝外的土地,這項判決也徹底犧牲了弱勢白番(無擔任任何職務的社番)的權益。郭樽和阿生在五年之後,才就這項判決結果訂立契約,阿生得到的唯一好處是郭樽需逐年貼納社租82石和社餉銀7兩8錢,不過,郭樽是否會徹底遵行又是另一回事了。
老頭插嘴:所謂的三層式族群制是將漢人限制在界內,生番在內山,而熟番則居間分布於近山的界外平埔。
契約在乾隆51年(1786)正式執行之後,霄裡社自此喪失在安平鎮、南勢庄土牛溝內的土地掌控權。另外,從這份契約我們還可看到,霄裡社原先的活動範圍廣及土牛溝外的舊社(今中壢市新明、舊明里)、水尾(今中壢市水尾里)一帶,訂定此契約之後,他們被迫放棄這塊土地並往內遷徙到土牛溝外。乾隆末年之後,霄裡社在溝內的土地就不斷遭到漢人的侵佔,繼乾隆51年阿生放棄安平鎮、南勢庄土牛溝內的土地後。
嘉慶6年,又將位在高山頂土牛溝內(今桃園楊梅與中壢交界處),大溪漧營盤背(今桃園觀音一帶)的土地招得漢佃鄭濯承墾,但是鄭姓佃戶卻在嘉慶10年任意轉賣部分田園耕作權給他人,這份契約內容如下:
立給招批字霄裡社通事業主阿生仝番差義生、耆番武魯、八朝等,今有承祖父遺下荒埔壹叚,坐落土名大溪墘營盤背,東至高山頂太圓墩透上土牛內水流落為界,西至公館崁為界,南至山崁下為界,北至大旱坑為界,四至界址,經踏分明。茲因社番乏力耕種,合社眾番情愿招得漢友鄭濯前去開闢。……倘佃人欲回唐,退賣工本務要報明業主,不得私相受授。……
批明:鄭張葉氏抽出有田園埔地壹所,於臺慶拾年間出賣與曾青華,立契付執。……
上段契約顯示出佃戶早以田主自居,私相受授佃權,即使佃約聲明佃戶不再續耕後,不得任意轉賣佃權,但是聲明並無實質約束力。到此,阿生所享有的土地權利,僅是每年固定的租穀,再也無法過問佃戶的土地經營活動。
老頭插嘴:在北台灣特殊的拓墾背景下,不管是番目業主或漢墾首招佃數年後,就逐漸喪失對土地的掌控,只留下所謂的漢大租與番大租的經濟利益。北台的番大租不止存在於桃園地區,如今中和秀朗當年為雷朗社棲地,雷朗社番目也因擁有大量土地,成為番大租。
四、第三代蕭寶盛(繼承霄裡本家的土地,1797- 1827任通事、頭目)時期,則因土地離社地太遠和埔地旱瘠,乏力開闢耕種等因素,而放棄了霄裡坑三合水、中坑、小北坑(今桃園八德一帶)「給總佃批霄裡社通事蕭文華(即寶盛),番差天生,同眾番義生、長生、福興、阿章等,今有祖遺下山林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霄裡坑三合水中坑小北坑,……祇因離社太遠,難以該處墾闢,前來招得漢人陳洪韶架造房屋,自備工本前去墾闢。」與楊梅壢土牛邊(今桃園楊梅)的土地「立給墾批字霄裡社通事蕭文華,同眾番等,緣本社承祖父遺下有守丁隘埔一段,坐落土名楊梅壢土牛邊,……祇以此處埔地旱瘠,又兼本社番乏力開闢耕種,不得已,合社番商議情愿出給與人」。
老頭插嘴:霄裡坑三合水、中坑、小北坑並非在今桃園八德一帶,而是在銅鑼圈以西,龍潭與楊梅交界的山區。如今地名依舊。三合水、中坑、小北坑均是客家地名,表示客家人入墾此地已有相當時間。
五、第四代蕭聯裕(1834- 1863任通事、頭目),受到漢人大舉入墾保留區的影響,從道光年間開始,陸續流失保留區內的社仔庄(今桃園平鎮市忠貞里、中正里)、南勢庄(今桃園平鎮市南勢里)與員樹林庄(今桃園大溪鎮員林里)土地。另外,漢佃也常會藉口缺水灌溉而拒納租穀,蕭聯裕為解決這個問題於是將租粟調降為六石,並和各漢佃訂立永定口粮鐵租字,希望能藉此遏阻漢佃抗租的情形,簽訂的契約內容如下:
立給永定口粮鐵租字霄裡社通事蕭柱國(即聯裕),有本社承祖遺下土名南勢庄前土牛溝下埔地壹所,先年給墾與鍾阿富,因年久未墾,復有佃人鍾富昌兄弟續買,自用工本築陂墾闢成田,四至界址,買契載明。該地因缺水灌溉,難以按甲供租,照例抽的,每有爭多減少之嫌,是以業佃商議,富昌續買契內之業,無論既墾未墾,遞年永定實額鐵租粟陸碩正,撥與社番聯裕收為口糧。其粟係每年早季,在庄交納給出聯裕,名字完單,付佃人收執,豐荒兩無加減。……此係業佃兩願,今欲有憑,立給永定口粮鐵租單壹紙,付執永遠為炤。
從上述文本可見霄裡社番與漢佃有所衝突時會與之妥協,目的是為了穩定土地的收租權。當霄裡社保留區的土地相繼失去實權後,蕭家三世祖蕭東盛遂將祖業讓給兄弟承續,自己前往銅鑼圈三洽水一帶開墾。東盛離開祖居,到當時尚未開墾的銅鑼圈,依靠自己和族人力量在銅鑼圈開啟霄裡社的另一頁歷史。
老頭插嘴:老頭在上文已提及三合水、中坑、小北坑位於今日龍潭與楊梅交界的山區,是客家人拓墾之地,至今仍然相當偏僻。客家人未拓墾龍潭,而在此拓墾,顯然蕭裡社勢力強大。蕭東盛由平地移居山區,托庇漢人,必有原因,如今成為歷史懸案。所謂「讓給兄弟承續」應非自願。
接著,我們要探討另一個議題—霄裡社地的流失對中壢十三庄的影響。
透過上述,可知土著地權流失的另一面,就是漢人拓墾勢力的穩固。中壢十三庄的漢人就是藉由佔墾霄裡社地的過程而日漸鞏固他們在這片土地的勢力。
乾隆26年劃定的土牛溝,將中壢十三庄劃分為兩個區域,安平鎮庄與南勢庄劃分在溝外,屬於保留區範圍,其餘街庄在溝內,屬於漢墾區。漢墾區部分,在乾隆三十年(1765)由取得合法墾照的漳州籍郭樽前來開墾(關於郭樽開墾中壢十三庄的情形將在下節予以討論),在郭姓族人的占墾和興築水利圳路之下,許多閩粵農戶聞風前來認佃開墾,開墾勢力日漸擴大到安平鎮、南勢一帶的土牛溝,因為耕地不敷開墾,所以常常發生漢人佃戶越界開墾的情形,造成社番與漢佃的相互控訴。
在前述〈乾隆五十一年澗仔壢業戶郭樽與霄裡社通事阿生仝立合約字〉中,可知在乾隆46年官方已將土牛溝內的所有土地判歸郭樽,在批明中雙方還規定霄裡社需歸還知母六時代向郭家承墾的溝內土地。自此,郭樽完全掌握溝內所有土地權利,十三庄中漢墾區的佃戶也都成為郭樽旗下的佃人,而在客家人大量遷移此地向郭樽請墾後,在這一帶形成閩業主客佃戶的局面。
老頭插嘴:承墾漢人土地的蕭裡社番絕對是熟番,也很快就不承認自己是番。
另外,劃分在溝外的安平鎮庄與南勢庄,屬於霄裡社的土地,與漢墾區的其他街庄關係並不密切,加上土牛溝的阻隔,照理說安平鎮庄與南勢庄應該不屬於中壢十三庄的一部分。但是霄裡社擁有這塊土地之後,仍無法抑制漢人的侵墾,加上乏力耕種,於是陸續招來漢人耕墾。在乾隆九年(1744)時,就有客佃宋富麟、宋高麟兄弟,宋敬文、宋存道、宋存連、宋孟達、宋來高、宋受煥等家族及宋來傳、宋來興、宋來翰、宋來尚兄弟大舉遷來墾殖安平鎮庄。其中,宋富麟的後代就是日後平鎮褒忠祠的掌權者。到了乾隆45年(1780)之時,宋家族人宋來發和曾廷錫、鍾廷喜合買鍾文貴位在南勢庄的土地,正式開墾南勢一帶,當時他們所訂定的契約內容為:
立杜賣荒埔契字人鍾文貴仝兄嫂沈氏,先年承父遺下有荒埔壹所,坐落土名澗仔壢南勢庄前。其埔界址,東至車路直上為界,西至界址河溝為界,北至界址土牛為界,南至界址車路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出賣于人,先問房親伯叔人等,俱各不愿承買,托中引送與宋來發、曾廷錫、鍾廷喜前來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斷,時值埔價銀壹拾伍員正,即日仝中見,銀契兩交明白,並無債貸準折短少等情,其埔委係承父遺下物業,並無包賣他人之埔,亦無重復典當于人,倘有上手來歷不明等情,不干銀主之事,係賣人一力抵當。自賣之後,交于銀主任從作陂、開田、栽種,文貴仝兄嫂沈氏不得異言,永不敢言贖,亦不得言增、找洗等情,一賣千秋,永斷葛藤,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今欲有憑,立杜賣荒埔契字壹紙,付執為炤。
乾隆肆拾伍年十一月日立杜賣荒埔契字人鍾文貴、鍾沈氏
老頭插嘴:「鍾」在台灣是百分之百客姓,在南勢庄擁有土地的鍾文貴、鍾沈氏,可能是客家人,也可能是漢化後冒姓的蕭裡社番。在本文中鍾姓偶有出現,然而老頭退休時合庫在桃園、中壢、平鎮、楊梅、龍潭地區十來家分行三、四百位同仁竟無一人姓鍾。老頭推測冒姓的熟番即使漢服、客語,經過數代也無法融入當地社會,畢竟祖上口耳相傳整個庄頭都知道你們家是番仔。然而只要遷居異地,人們就當你是客家人。
上述文本中的宋來發是乾隆九年入墾平鎮一帶的宋氏家族族人,此宋家也是漢墾區廣興庄(又名宋屋庄)的主要開墾者。因此,在宋家勢力影響下,使得安平鎮、南勢庄這片土牛溝外霄裡社的土地與漢墾區的街庄產生了連結,並成為中壢十三庄的一部分,有關宋家的開墾勢力,筆者將在下一節做更細微的探討。
老頭插嘴:上文將客家人佃墾閩籍墾首之地成為請墾,佃墾番業主之地為占墾、侵墾,帶著明顯的偏見。亦漠視宋氏一族早在乾隆九年就入墾安平鎮、南勢庄,清政府劃土牛溝為界則是17年後的乾隆26年的事實。
廣興庄(宋屋)今屬桃園平鎮。台灣有不少以「廣興」為名之村莊,「廣」即廣東粵人,以「廣興」為名必是客庄,抑或是當年是客家人開闢之地。「永安」、「永靖」則是客族在不斷的閩粵械鬥後的悲鳴。
第三節 漢人社會
清同治年間,中壢逐漸成為臺北、新竹往返的交通樞要和貨物轉運站,因為交通發達,中壢十三庄在清朝後期呈現一片繁榮景象。在他者眼光看來,世紀末的中壢似乎比當時的竹塹城還更加繁盛。這位他者是馬偕牧師(Rev.George L.Mackay,1871- 1901在臺),他大約於西元1872年時在中壢的客棧休息幾晚,他對這間客棧印象深刻,馬偕牧師對中壢的描述是:
「中壢的人口約四千人,我們在一家最好的客棧過夜,客棧在大路旁,是矮矮的磚頭平房。這家號稱最好的客棧,其實沒有桌子,也沒有椅子,床是用木條墊在磚塊上,沒有彈簧或墊被,只給每人一張骯髒的草蓆。……然而不久我就發現,中壢這家客棧還算是一級旅館呢。……我們因此將此客棧稱為『皇后旅社』。……這個地方可以說是我們在島上旅行到過的公共場所裡面,最像家的一個地方。」
馬偕離開中壢後,進入人口四萬人的竹塹市,他回憶到當晚所住的客棧,和中壢那家比較起來,中壢的客棧就像皇宮一樣。
老頭插嘴:這就是平埔台灣人口中一再吹噓的「美麗寶島」。
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無法確定這間中壢客棧的位置,但從馬偕牧師對客棧的評論,不難想像,中壢客棧的環境雖然不佳,還可稱得上是北臺灣稍具規模的旅店。另一方面,這間旅店也反應了清同治年間中壢的開發已達一定水準,而中壢的發展與漢人在此地的拓墾有關。因此在本小節中,筆者將分析閩、客漢人在中壢十三庄的開墾,並敘述他們在開墾過程中發生的利益糾葛,從漢人拓墾的軌跡,我們可以窺見中壢十三庄繁榮的根源。
圖1-10清代竹塹地區的三個人文地理區
資料來源:施添福,《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頁84。
資料說明:圖中綠色斜線區塊是中壢十三庄範圍。
壹、開墾背景
一、從閩人天下到客人崛起—漢墾區的發展
前人研究指出,最早到中壢地區開墾者是康熙末年來臺的漳浦人陳增耀、饒平人劉中學及楊穎德等人。但從清代開墾程序來看,他們都不是合法的請墾者。他們拓墾的範圍只有零星地區,沒有形成廣大的墾庄。中壢的開墾是直到雍乾之際,在漳州人郭光天後代的率領下,才開始進行大規模拓墾。因而,關於中壢開墾的背景,我們不如用「閩人天下」當做這段敘述的開場。
據郭氏族譜記載,郭家祖籍是福建漳州龍溪縣人。大約從1720年代初期,有兩大房支分別從臺南和福建原鄉來到桃園近海的臺地地區,占據北自八里坌,南至鳳山崎等大片草埔地權。
其中一支由郭振掬(1687- 1763)領頭,於雍正元年(1722)自臺南府城搬遷到桃園芝芭里庄近鄰,創立「郭振岳」墾號,並以大溪墘地區(今桃園縣新屋鄉崁頭厝)為中心,占據大片田園產業。
另一房支由郭光天(又名昊,1680- 1749)率領,在1723~1725年間,從福建渡海來臺,在桃園臺地近海的許厝港上岸。郭光天登陸之後首先驅逐芝芭里社、澗仔力社、坑仔社和八里坌社等社番,在族人共同墾闢下,先後在芝芭里庄、坑仔口庄和八里坌沿海地區,建立大坵園庄、圳股頭庄、內海墘庄、許厝港庄、田心仔庄、崁腳庄、照鏡庄、埔心庄、三塊石庄、四股庄、草漯庄、塔仔腳庄、橫山庄等十三處莊園產業,這十三處莊園大致位在今日桃園縣大園鄉一帶。之後,郭光天以此十三處莊園為中心,向外擴大開闢,形成廣大的芝葩里墾區庄。
老頭插嘴:台灣郭姓主要為漳州客,少數是冒姓的平埔族,通常都能講閩南語,如今則成為不會講客家話的福佬客。北台很多客家人首先拓墾、如今福佬化之地都有郭姓的蹤跡,如內湖。
郭光天死後,將田業析分給四個兒子:郭宗紹、郭宗綏、郭宗繫(又稱統,1722- 1753)和郭宗嘏(又稱緝,1723- 1776),這份分產鬮書目前已遺失,所以我們無法知道每位兒子所分到的田產,不過從郭宗繫和宗嘏兩房支子孫的契字看來,可以得知郭宗繫所分得的土地大致分佈在竹北二堡、桃澗堡和海山堡一帶,也就是今日桃園地區;至於郭宗嘏分得的土地則分佈在興直堡,以今日臺北新莊為中心,至於郭宗紹與郭宗綏分得的土地範圍則不得而知。筆者將郭家四房族系整理如附錄一,來臺四房中以宗繫、宗嘏二房繁衍地最為壯大,此二房的發展影響著北臺灣的開墾,本章主要以活動於桃園的宗繫一房為探討主軸。
由於郭宗繫分得土地位在桃園一帶,他的後代左右著中壢十三庄的開墾。郭宗繫有兩個兒子:郭雲樽(1741- 1818)和郭雲渾(生死年份不詳)。既有的文獻對於郭家如何取得墾權的過程,並未明確記載,目前我們只能推測他們可能屬於早期利用官僚關係和鄉族力量,混占草地的墾戶階層。
二人之中的郭雲樽是入墾中壢十三庄的墾戶,他的後代以南桃園為開墾根據地,他們的分佈位置請見上圖1-10斜線部分;至於郭雲渾的後代則繼承祖父郭光天來臺開闢的大坵園地區(今日桃園縣大園鄉),以北桃園為發展中心。
根據《中壢街勢要覽》記載郭樽曾於乾隆三十年(1765)間,率領族人前往澗仔壢拓墾,並在鄰近澗仔壢社的周圍設立隘寮,藉此驅趕原住民部落。在郭樽後人的開闢和興築水利圳路之下,從乾隆三十年到道光二十二年(1765- 1843)陸續有許多閩粵農戶聞風前來認佃開墾,從下表1-8可看到乾隆三十五年(1770)即有陳霸向郭樽請墾澗仔壢後寮庄,日後又陸續有佃人請墾澗仔壢水尾、內壢、北勢庄一帶。到了乾隆五十年(1785),由於澗仔壢位在淡水、新竹往來的中心位置,於是行旅日眾,商業日隆,乃由聚落逐漸擴大為往來竹塹和淡水之間的集鎮,形成今天的中壢老街。
老頭插嘴:「隘寮」與「土牛溝」是台灣拓墾時代的產物。在漢番皆強勢地區,官府以土牛溝阻絕漢人侵墾平埔族棲地,也阻絕番人侵擾漢人。在漢人弱勢地區,墾民築隘寮防止平埔與高砂的侵擾。「隘寮」的作用主要是警戒土番來襲,而非驅趕原住民。
郭樽是開墾澗仔壢最主要的業戶,佔墾範圍包括中壢十三庄的漢墾區,直到日治初期,郭樽後代仍享有大租利潤,他們對中壢十三庄的發展具有不可抹滅的影響。因此,接下來將針對郭樽及其後代的部分予以探討。
表1-8 芝葩里庄承墾佃人及土地坐落表

郭樽進入澗仔壢後,開墾初期勢力一直相當鼎盛,但是好景不常,郭家落入富不過三代的魔咒,他們在嘉慶、道光年間開始典賣產業。郭家衰弱的原因首先與子孫日漸眾多析分家產有關,經由下表1-10《土地申告書》登錄的大租姓名可看出,日治時期郭樽在中壢十三庄的土地已由郭樽的曾孫輩郭新榮、郭李氏嬌、郭新智、郭永昌、郭時房、郭番、郭先嬰、郭時乾等人分別持有。其中郭新智、郭永昌與郭新榮是郭樽長房郭龍道的後裔,他們也是日治時期郭歷山公號的管理人。
根據郭家開墾契約,郭歷山的名稱應該是郭樽開墾澗仔壢的墾號,日後郭家再以此墾號當作他們的家族公號。由於郭新智、郭永昌、郭新榮擁有郭歷山公號的管理權,因此從表1-10中可看到他們擁有的大租權也較其他郭家後代來得多。總而言之,郭樽擁有的廣大土地大概就在後代不斷繁衍之下,走向各分家產的局面,降低了家族原先具有的財勢。
老頭插嘴:今桃園平鎮最早由宋屋開始發展,而後成廣興庄、安平鎮,在日治時期定名為平鎮。現存咸豐十年(1860)八月「重修廣興庄褒忠亭碑記」碑文中記載之捐款人開頭列「業主:郭歷山題銀四大元、林吉宸題銀弍拾四元」,林吉宸是板橋林本源家族後代創立的懇號。林本源、林吉宸均非人名。同理,郭樽與郭歷山也都不是人名。郭樽是郭家第一代郭光天創立的懇號,郭歷山是第二代長房郭龍道創立的懇號。
另一方面,板橋林家在嘉道年間的迅速崛起,也是導致郭家加速沒落的原因。板橋林家在嘉道之後,進入新竹以北地區以買入或典入土地的方式,購買郭家位在丘陵地帶的土地,原因可能與十九世紀之後茶業出口利益有關。而中壢十三庄中以中壢埔頂(今中壢市普義、普仁、仁美里)、後寮(今中壢市後寮里)、石頭(今中壢市石頭、新興里)三庄盛產茶業,因此,林家大量典入和購買郭家位於這三庄的土地。從下表1-10可清楚看到,擁有這三庄大租權的郭先嬰與郭先得二人幾乎將他們的土地全典給板橋林家。板橋林家除了典入郭家的產業之外,也買入中壢十三庄許多的田園小租,再將之轉租予佃農耕種以收取租稅,所以在宋屋庄還設有一座租館,以方便收租,郭家產業就在轉手讓賣予板橋林家的過程中逐漸沒落。
表1-10中壢十三庄的大租姓名與住址



除了板橋林家的購買土地之外,在道光年間還有其他豪族也進入中壢十三庄併購土地。如表1-10中壢十三庄大租戶名單中,可看到新竹城內鄭家鄭拱宸、鄭北等人與林家林義煥的蹤跡,各方豪族相互爭奪土地的影響也是促使郭家權衰的原因之一。
老頭插嘴:
鄭拱辰,咸豐10年(1850)出生於竹塹北門外,為鄭如蘭長子。台灣割日後,配合總督府、積極參與商業發展與公共事務。明治34年(1901)與士紳發起組織台灣第一個農會—新竹農會。明治35年(1902)擔任隆恩圳總會會長。明治36年(1903),合資在大稻埕六館街經營茶行。明治40年(1907),在南隘、內湖私有林地廣植荔枝,合資創辦新竹製腦株式會社,擔任監事;新竹製糖株式會社社長,台灣殖產株式會社監事。明治41年(1908)投資台灣建築株式會社。明治45年(1912),新竹製糖會社因經營不善發生弊端,被推舉兼攝「專務取締役」進行整理,並投資新竹電燈會社。大正2年(1913),投資新竹製酒會社。大正6年(1917),合資經營台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大正7年(1918),創設台灣拓殖製茶株式會社,擔任取締役。創設苗栗礦業公司,擔任公司長。成立展南拓殖株式會社,擔任取締役。大正8年(1919),合組東興物產株式會社,從事台港間貿易。投資東洋木材株式會社,集諸會社重役於一身,是新竹地區最大的資本家。先後任州協議會會員,總督府評議員,敘勳六等,及迨病,並賜恤以從六位,1923年去世,享年六十四歲。
鄭北,人資不詳,由後文得知他是鄭家來台第六代四房「祉記」的管理人。
林義煥是新竹在地的世家,與板橋林家無關。板橋林家入墾中壢的是林鶴壽。
此外,由表1-10大租戶地址,透露出中壢的郭家都聚居在中壢老街內,住在老街市區的結果導致他們與老街外的客籍佃戶關係疏離,加上郭家來臺之後,很少參與地方的行政事務,這些原因使得郭家與佃戶之間關係不佳。因此,客佃常有罷租或佔墾土地的情形,相互的爭鬥更是時有所聞,當然,抗租的情形不只發生在中壢,這是十九世紀北臺灣的普遍現象,根據林文凱分析指出,業佃衝突的主要原因在於業主不願放棄一九五抽的租,衝突發生的時間點大多發生在道光中後期土地水田化後。而道光年間恰好是郭家開始典出土地,勢力轉趨衰落的時刻,在內外交攻之下,郭家大多默認客佃的佔墾。
老頭插嘴:當時「大租」(包括番大租)有生租、死租之別。生租稱為「抽的租」,普通的為「一九五抽的」,亦有「一九抽的」「二抽的」。此係以每年之收穫額為計算根據。所謂「一九五抽的」之者,乃於全收穫額一百石,業主分配十五石,耕佃分配八五石,即每十成中,抽出一成,剩下九成再抽五分,而剩八成五分謂之。「一九抽的」,「二八抽的」亦照此方法,即抽一剩九,抽二剩八之謂。在埔地給出當初,各開築圳埤,以作灌溉之需,需要種種勞力,自不能在開墾之初,如期收足,故多訂立租約款,不納固定租穀。死租即固定租率之謂,生租即非固定租率之謂。及田園墾成之後,已無需要此種繁雜之分配方法,即可按一定之租率抽分。
從目前相關資料中,我們尚未發現郭家族人曾擔任中壢地方行政職務的紀錄。
老頭插嘴:這就才郭家沒落的真正原因。沒有政治背景或靠山的豪門不可能維持多久。
到了日治時期,郭家與客佃仍時起衝突,1904年時興南庄的劉成璋家族就公然佔墾郭家的茶園埔地。
二、從溝內(漢墾區)到溝外(熟番保留區)
乾隆51年(1786)郭樽和霄裡社通事阿生訂立合約,規定在安平鎮、南勢土牛溝內的土地全歸郭樽,霄裡社自此退出土牛溝內的一切墾務。在契約批明中甚至還要求霄裡社將溝內已墾好的土地也一併還給郭樽:
……從前故通事知母六向求業戶郭宗嘏,伊報陞界內犁分貳張,分給白番阿里問等前去開墾田園,生等慮恐一撮之業在業戶郭樽界內,未免日後子孫復啟訟端,茲生仝白番聽公親議慮,業戶郭樽愿貼白番工本銀元,白番經已甘愿將所墾田園照原給四址另立退還字。……
由這紙契約的訂立,可知乾隆26年(1761)的土牛溝沒有將熟番劃分在溝外,直到1786年熟番才全然失去溝內的地權。此外,由上節討論可知,當霄裡社土地日漸流失後,就輾轉遷徙到龍潭一帶,在此處的勢力已不及漢人,因此我們透過上表1-10可看到蕭家在南勢與安平鎮庄的租權已明顯減少,表1-10也顯示出擁有南勢、安平鎮大租的蕭興邦、蕭開源與蕭瑞養等人已居住在埔頂社角一帶,也就是今日桃園縣大溪鎮,或許我們可由此證明霄裡社在受到漢人壓迫之下,除了遷徙到龍潭之外,日後再前往靠近內山的大溪一帶尋求生存。
老頭插嘴:「土牛溝分割漢番」是台灣史學者的一個很大的迷思。土牛溝分隔的其實是未漢化的平埔族。最明顯的反證就是當時的大台南地區(南高屏)沒有土牛溝,因為除了府城,全境幾乎都是強勢熟番,拓墾漢人難以立足。上文說「直到1786年熟番才全然失去溝內的地權」,真相是到1786年熟番已完全漢化,自稱(冒稱)是客家人。
由於霄裡社番的居住地已遠離南勢、安平鎮一帶,他們已分身乏術管理這地區的土地開墾,在此情形下誘使了許多漢人私墾霄裡社位於溝外的土地。因此在這一部分,我們要探討漢人進入土牛溝外的安平鎮庄和南勢庄的發展情形。
乾隆26年(1761)清朝在北臺灣構築土牛溝,這條土牛溝將高山頂的南部邊緣地帶及安平鎮、南勢庄的大部分地區劃出界外,土牛溝的分佈位置可參閱圖1-11。
老頭插嘴:顯然當年被劃在土牛溝外的高山頂的南部邊緣地帶(今中壢過嶺、楊梅高榮)及安平鎮、南勢庄(今平鎮)大部分地區是未漢化的生番的棲地,因漢人入墾而漢番混雜,時有衝突,以致拓墾的客家人需武裝屯墾、築隘寮以自衛。此處的土牛溝與如今的桃園114縣道相當。
圖1-11 中壢十三庄與土牛溝

桃園114縣道
中壢十三庄界外的開墾以宋家為主,宋家是廣東梅縣人,他們在乾隆9年(1744)就進入廣興庄(又稱宋屋庄)、安平鎮、南勢開墾,是這個地區最主要的佃戶。即使在1761年興築土牛溝後,因為溝內的土地實在不敷開墾,所以宋家依舊透過購買土地的機會進入南勢拓墾。在宋家帶領下,漢墾區的漢人也藉著設隘防番或向熟番承墾土地等等的理由進墾安平鎮、南勢一帶,這批入墾漢人中,以黃姓、卓姓、鍾姓為主,他們還將家族嘗會立於安平鎮,以表他們將安生立命於安平鎮的決心。
安平鎮、南勢庄屬於丘陵地形,適宜種茶。因此到道光年間,田園多數墾闢為茶園,加上19世紀,茶葉的經濟利潤大好,農民也多將農田改闢為茶埔。由於茶葉擁有高經濟價值,使當時的豪族陸續收購丘陵區一帶的茶埔。上述的板橋林家早在嘉道年間就進入漢墾區收購石頭庄、中壢埔頂庄、後寮庄的茶園,新竹鄭家也在這個時刻進入安平鎮與南勢一帶。由於竹塹地區的土地,在道光之後開發已趨飽合,為了另謀出路,追求新興而具有豐厚利潤的事業,新竹鄭家開始往外找尋投資標的,其中以鄭家四房派下最為踴躍,他們透過大量購買小租與典入土地的方式,收購安平鎮、南勢的茶埔田園,在購買土地時他們通常使用鄭理記(創始者鄭用鍾)、鄭祉記(創始者鄭用錫)、鄭勤記(創始者鄭用錦)、鄭荷記、鄭永承(創始者鄭崇和)等家號來訂定契約。
購入土地之後,鄭家會進行招佃的工作,以收取固定租額賺取利潤。雖然鄭家在道光年間就大量買入安平鎮、南勢庄的土地,但由於這一帶缺乏水源,土壤又貧瘠,有許多田園是直到光緒年間才進行招墾,通常鄭家給予的租佃時間以四十年為期限,耕種滿三年後要繳納租銀。鄭家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通常也會要求佃人繳納磧地銀,一萬棵茶欉要納磧地銀四元,訂定的契約內容如下:
立招耕埔地種茶人鄭祉記,有承祖父遺下埔地壹所,坐落土名桃澗保南勢庄,東至大路為界,西至河水為界,南至謝家業土壆毗連為界,北至自己田為界。今因楊清松、楊順生來贌,前指四界埔地栽種茶欉,以及香薷、風圍、竹木等項。當面言定,埔地面限四拾年為滿,限滿之日或再耕或別贌,自聽業主裁奪,其茶種落土,算至叄年滿足,每萬茶欉則要年納業主地租銀玖元,按茶額供納,定於夏、秋二季收成後交納清楚,豐荒兩無加減,又言定每萬茶欉松要備出無磧地銀四元,交業主親收為質。……
鄭家到了第六代,家族內部已出現紛爭,也不再像從前一樣同心合力投資開墾。為了擁有南勢庄的茶埔,還曾上演過一場爭產奪利的戲碼。道光14年(1834)鄭家四房以鄭永承家號購買南勢庄客佃徐寅生兄弟茶埔,同治13年(1874)分產時,這塊茶埔歸四房長子鄭理記(由壽記、添記繼承)所有,四房二子鄭祉記則獲得另一塊產業。但不知是什麼原因,雙方決定換管產業,爭端就在這時出現,在換管的時候,祉記將契約交給壽記,自己沒有保留。於是到了1898年,添記
藉口當日互換產業之時,他沒有在場,要求祉記必須賠償他的損失:
……礙因當日換業立約之時,添記並無到塲畫押,且此業契券亦無交與祉記收入,故添記向祉記鄭北爭較,茲經公親理處,勸令祉記鄭北兄弟等,再備出佛銀柒佰捌拾大円銀,即日仝中交與添記親收,作為贖契歸管及畫押之資,而壽記鄭添記亦愿將此業及契券撿交與鄭北,以便永遠管業……
在公親協調之下,鄭祉記當時的管理人鄭北不得已再拿出780元交給添記以平息糾紛。鄭家各房不和的狀況在光緒之後就日趨嚴重,上述事件不過是各房紛爭的一環,鄭家內部的不團結也導致他們無法合力解決在安平鎮、南勢庄的土地糾紛。
雖然鄭家大量併購安平鎮、南勢一帶茶埔,但這裡離他們居住的新竹城實在太遠,他們沒有能力管控每一處田地,加上家族內部的糾紛,管理能力自然日漸低落。因此,他們購買的土地經常遭到當地客佃的佔墾,尤其以安平鎮與山仔頂的連接地段最為嚴重,總計鄭家在這一帶的紛爭地多達十件以上,其中又以安平鎮黃家、北勢庄王家、山仔頂的黎家與鄧家佔墾情形最為嚴重。當時他們糾紛的原因不外是因埔界模糊,雙方各佔土地,紛爭內容大致如下:
黃華得等,前承買莊家茶畑壹所,與鄭如蘭毗連界址,有相層佔。今有公人處斷,相勸歡允,址在山仔頂庄安平鎮庄交界小路為定,兩家不得混爭,各業各管。
王景乾外二名等,情因埔界有與鄭海國等界址糊混,致令二比計論爭端,今蒙調查官大人仁政施行,婉勸二比和悅,就將紛爭地界秉公繪明,各界各管,日後二比永不得爭長競短,別生異議等情。
黎振開前承買黎家茶畑壹所,與鄭如蘭毗連界址,有相層佔。今有公人處斷,相勸歡允,址在山仔頂庄安平鎮庄交界小路為定,兩家不能混爭,各業各管。
鄧賡熙前承買黎家茶畑壹所,有與鄭如蘭毗連界址,有相層佔。今有公人處斷,相勸歡允,址在山仔頂庄安平鎮庄交界小路為定,兩家不能混爭,各業各管。
透過上述文本的內容,可以知道鄭家與佃人的紛爭是直到日治時期土地調查時才稍稍解決。這些層出不窮的糾紛導致鄭家的勢力逐漸被在地客人所取代,也迫使鄭家逐漸退出這一帶的土地經營權。
這一部分我們探討中壢十三庄從漢墾區到熟番保留區的發展,這一段開墾的過程,間接反應了閩業主的勢弱與客佃的興起,十三庄的客佃藉由人多勢眾的勢力逐步佔墾閩籍業主的土地,並以田主自居。另外,原本中壢十三庄的溝內與溝外是不互相連結的,但是在廣興庄宋氏等客佃進入土牛溝外拓墾後,使得溝內與溝外有了互動,促成安平鎮與南勢庄納入中壢十三庄的範圍,形成了日後的中壢十三庄。
接下來,為更加了解中壢十三庄客人與閩人的互動情形,我們要透過日據時期的閩粵人口統計資料,分析中壢十三庄的族群關係。
貳、閩客隔閡與衝突萌發
一、中壢十三庄的閩客分佈與人數統計
清同治十三年(1874),官方曾統計全臺各祖籍人口數量,這份資料將中壢列為閩庄,登錄中壢庄的閩籍戶數共有44戶,男性有63人,女性有54人,男童有32人,女童有27人,每戶平均人口數是4人。這份紀錄的正確性相當啟人疑竇,因為資料顯示中壢庄境內完全沒有客家人,但是透過前述,可知同治年間中壢已有許多向郭家承墾的客佃在此居住。由於資料明顯與事實不符,因此只好捨棄這份檔案不予使用。
老頭插嘴:清同治十三年官府對全臺各地人口祖籍的統計不可能謬誤至此,最大的可能是統計與調查對象是納稅的田主(地主),不含佃戶。
為詳細剖析中壢十三庄的閩客分佈,我們只能運用日治時期的統計資料來分析,臺灣總督府自1905年以來,對全臺各地進行國勢調查以及其他相關人口、產業統計。其中,1920年《大正九年第一回臺灣國勢調查要覽表》、1921年《新竹州第一統計書》、1925年《大正十四年國勢調查結果表》、1927年《新竹州管內戶口》與1930年《國勢調查結果中間報》(新竹州中壢郡)五份檔案,詳盡紀錄了全臺各街庄的閩粵人口數量,當然也一一登載了中壢十三庄各庄的閩粵人口數,以下將運用這五筆珍貴的人口統計資料,分析中壢十三庄的閩客分布情形。
首先,筆者平均這五份資料的閩粵人口百分比,表列如表1-11,再將平均百分比的數據標誌於圖1-12上。
從圖1-12中可以很清楚看到中壢十三庄存在著閩粵混居的現象,混居的村庄大多分佈在桃園街與中壢庄的交界地帶,呈現一條帶狀曲線。客家人主要分佈在中壢十三庄的西南部,也就是接近熟番保留區的宋屋、安平鎮、南勢、高山頂一帶。而閩人主要分佈在中壢十三庄的東北部,也就是漢墾區的部分。
這裡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如果中壢十三庄的閩粵分佈存在如此的區隔,為什麼分屬漢墾區和熟番保留區的街庄會合而為一,形成中壢十三庄呢?問題的答案或許可以從中壢十三庄開墾的進程,做如下的推理:中壢十三庄的高山頂、雙連坡、宋屋與北勢庄,屬於漢墾區客家人為主的村庄,這幾個村庄的佃戶擁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閩業主(郭樽及其後代)的佃戶,他們有極大的可能性曾經越過土牛溝到熟番保留區開墾,因為在安平鎮、南勢、廣興庄的《土地申告書》中,可發現有些客佃是同時身兼郭家和熟番的佃戶。因此,開墾中壢十三庄西南部漢墾區與熟番保留區的佃人其實是屬於同一個團體,加上他們與東北部的漢墾區也具有同屬於閩業主(郭樽)的共通性,受到上述共通特性的影響,才使得中壢十三庄的漢墾區與熟番保留區連結為一個區塊。
表1-11 中壢十三庄閩粵人數百分比統計表

圖1-12 中壢十三庄閩粵人數比率圖

二、中壢十三庄的佃戶
圖1-13 桃澗堡圖,繪製於光緒12年(1886)~光緒18年間(1892)
西元1765年,郭樽進入澗仔壢開墾,他的後代跟隨他的步伐也進入中壢發展,並定居在中壢老街內。從上圖1-13的桃澗堡圖,可清楚看到中壢老街位在十三庄的中心位置,地當臺北、新竹往來的中介站,因為交通便捷,使中壢老街成為中壢最發達的街肆。郭家雖然坐擁中壢十三庄的中心點,但對於老街外的客佃而言,郭家卻如同不在地業主,加上郭家的身份是閩人,與境內的客佃關係不深厚,所以常發生客佃佔墾土地的情形。另外,19世紀中葉,閩籍的板橋林家與新竹鄭家進入中壢十三庄收購小租與茶園,不在地的他們更無法避免和在地客佃發生衝突。因此,在這一部分需要探討客籍佃戶在此地的活動情形與不在地的閩籍業主和當地客佃發生的衝突事件。
首先,以中壢十三庄客籍佃戶的活動概況進入本部分主題。西元1765年郭樽拓墾澗仔壢,之後陸續有閩粵籍人到此認佃開墾,其中以粵人佔多數。澗仔壢能有日後繁榮的景象,是這批佃人努力耕耘的結果。因此,我們要透過古文書探討中壢十三庄佃人的開墾情形,從中觀察開墾各庄的佃人如何在這一帶進行拓墾活動,彼此之間是否會相互合作或競爭?而他們的勢力又是如何影響著閩籍業主?
中壢老街由於地位適中,商務發達,是中壢十三庄最早開發的地方,加上閩業主郭家就定居在老街內,由於佃人需經常來此繳租,在流動之間帶動了老街的繁榮。因而,中壢十三庄的發展,大概是以老街為中心,呈放射狀展開。中壢老街命名為老街的原因,是因為道光22年,為了避開閩粵械鬥,在老街的東方建成了另一個街肆,由於這是一條新的街肆,所以大家稱這條街為「新街」,原來的舊街就稱為「老街」。
新街街肆形成不久,中壢十三庄的佃人就共同集資在新街建立媽祖廟「仁海宮」,並以媽祖廟的名義大量購買新街、水尾、石頭庄的土地,再將這些土地招佃開墾或租給佃人以收取地基租,當時向仁海宮承租土地者多是開墾水尾、石頭一帶的客佃,因此仁海宮也主掌著這一帶的開墾權。中壢仁海宮透過土地招租的方式逐漸累積財富與勢力,使之成為中壢十三庄最重要的地方公廟。
中壢十三庄的佃人除了向閩籍業主、仁海宮等大租戶承墾土地之外,在開墾之初,彼此多採取合股經營的模式開闢田地。例如嘉慶9年(1804),徐代、黃欣、賴王等人就曾向郭樽請管三人共管水圳,並一同合買水尾庄的土地以利開墾。同治年間,中壢十三庄的士紳王國均、劉懋春、莊殿颺、宋國椿等十二人共同集金二千八百元成立金和興號,作為購買土地與開墾的墾號,另外,這十二人還成立明善堂做為講學的地方,並在同治十二年(1873)向官方請稟在中壢十三庄內成立義倉與義學,下面是《土地申告書》中關於日治時期金和興號分產時的產權說明:
王景永等十二人,計設二十八份,集金二千八百元,于光緒元年共用金和興號,買過盧家田業一所,分作三契。座落桃澗堡內壢庄,四至界址載明,另有十二人合約明晰可證。至明治三十三年十二月,將明善堂四份之額,分割田業,交付清楚。其餘二十四份之內,郁文社、三界祀、王春元、王國樽、張立傳、陳長妹有四份,于光緒十七年既經賣于王景永等矣,故二十四份之田業,係我六人(王景永、林真豐、古五、呂水、蔡鑑、余亦皋)之共業也,茲當土地調查,伏請將前記之業,作為六人共業調查……
由上述金和興號龐大的資金,不難想見管理金和興號的這些士紳在中壢十三庄內擁有相當大的勢力,引文中的三界祀是祭拜三官大帝的神明會,此三界祀應該是當地粵籍人士的組織,這些客籍士紳具有的號召力與影響力都促使十三庄的客佃更為團結,也讓十三庄逐漸成為以客籍勢力為主的聯庄。不過,佃戶之間也非一片和諧,因為在開墾後期,所有土地幾乎都已墾闢,為了擴大自己的墾區,常有侵佔他人土地的情形,有時糾紛還會導致各大家族的惡鬥。另外,中壢十三庄又是水源極度缺乏的地方,也常發生爭奪水源的情況。
這些糾紛都在19世紀後期一一浮現,我們以《土地申告書》登記的糾紛書案例,觀看十三庄內佃戶的紛爭:
水尾庄是十三庄開發較晚的地方,部分地區在光緒初年才開墾完畢,因此佃人的紛爭多發生在光緒之後,例如光緒十五年就有徐裕發與張金善互控侵佔茶欉的案件,這個案件雙方各執一詞,徐裕發認為張金善藉族大丁多強佔茶欉,張金善則說這塊茶欉是他先祖遺下的土地,早在光緒11年(1885)就出贌給張德賜耕種,雙方糾紛持續到日治時期,而從土地調查局的調書中,可知他們也覺得這個案件非常難判,雖然最後將土地判給了徐裕發,但是土地調查卻沒有說清楚他們判決的理由,因此想必徐家與張家的糾紛仍是持續不斷。
開墾宋屋、安平鎮庄的宋家家族內部也曾因田園埔地界址的問題爭執多年,紛爭的起源是宋昌連為爭奪宋增賢、宋親仁的田埔,最後是調查委員將土地判還給宋增賢、宋親仁後,糾紛才告結束。另外,在中壢埔頂庄也發生多起佃人互爭土地案件,其中最嚴重的算是中壢埔頂劉家的家族糾紛,埔頂劉家的先祖劉根發大約在乾隆30到40年(1765- 1775)之間來到澗仔壢一帶購買劉公華向郭樽承墾的土地,之後家族一直共墾這塊土地沒有進行鬮分,但到了後代,這塊土地已是76人共同承管,家族內部為了分奪這塊土地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在土地調查局的區長與委員協調下,還是要求劉家76人共管這塊土地,以減少家族糾紛,維持家庭和諧,劉家也接受了這項看似沒有結果的判決。
中壢十三庄佃人之間的糾紛看似層出不窮,但是透過客籍士紳辦義學、設義倉的舉動,無形中凝聚他們的向心力,認同自己是十三庄的一份子。另外,上述田產訴訟的內容也反應出佃戶經過二、三代的墾耕,似乎已認定自己屬於田主階層,有凌駕業主的聲勢,郭家在這些佃戶的眼中只屬於「不在地地主」,並不具有約束力。因此到了開墾後期,中壢十三庄的權力已由郭家轉變為在地的佃戶。
三、業佃的衝突
十九世紀期間,北臺灣的土地開墾漸上軌道,各處水圳的開鑿陸續完備,水田化的比例增加,土地的生產力也隨著水利豐沛增長許多。水圳的開築與水田化的功勞多是在地佃戶自投工本,但當土地收成增多之後,業戶為了分享利益,希望能和佃戶持續維持一九五抽的租,分成抽收全年主要作物所得的百分之十五。然而佃戶不願讓業戶分享利益,反倒希望盡早訂定少量的定額租約,因此透過抗繳大租的手段來逼迫業主改訂租約。
林文凱根據《淡新檔案》的抗租案件指出,在這股抗租風潮中,芝芭里庄的佃戶少有抗租情事發生,這是因為芝芭里墾庄的郭家業主早與佃戶簽訂定額租契字,並同意放棄未來田園增產與零星埔地續墾的大租權益。筆者認為郭家放棄抽成的原因或許與上述客佃逐漸崛起的勢力有關,但是即使當地客佃沒有抗租情事,受到雙方祖籍不同的影響,仍無法避免衝突的發生,以下討論中壢十三庄客佃興起之後,佃人與當地閩籍業主的紛爭事件。
首先,分析中壢十三庄最主要的大租戶郭家與當地佃人的衝突。由前述可知郭家最早的原居地在芝葩里大坵園地區,在郭樽移入澗仔壢開墾後,郭樽後代才定居在中壢老街。郭家移入中壢老街後,將他們的原鄉神祇「開漳聖王」帶到這裡,並成立開漳聖王神明會,以開漳聖王的名義出租土地。除了祭祀開漳聖王之外,郭樽後代郭時乾等人還曾奉獻一塊地基建造土地公廟,並交給中壢街的街長管理。即使郭家苦心經營他們擁有的土地,但受到家族勢力衰微的影響,當地客佃多仗著族大勢眾的聲勢,佔墾郭家的土地。中壢劉家的劉成璋等人就曾與郭新智爆發嚴重紛爭,紛爭起因於雙方重複購買位於興南庄的茶園埔地,根據土地調查局的調查,這塊土地由劉家先行購買,他們買了這塊土地之後,自備工本開墾成茶欉;而後郭家再度買了這塊茶埔,並在清光緒時期陞科清丈。按照調查書的紀錄判斷,劉家應向郭家按年繳納大租或退出這塊土地的經營權,但是劉家認為茶園是他們開墾而成屬於他們所有,不願放棄土地擁有權,但郭家卻認為這是他們給出的土地,地權屬於郭家,彼此紛爭持續多年,直到日治時期土地調查局才將這塊土地判還給郭新智,不過郭家買回的代價卻高達三百四十二圓,當時他們簽訂的和解書內容如下:
立杜賣茶欉風圍竹木并交還埔地字人劉成璋、劉成煥、劉成謙、劉成傳、劉成志等,因先年與郭新智紛爭埔地壹所,址在桃澗堡興南庄,東至大路為界,西至番仔溝為界,南至番仔溝路為界,北至郭家茶園為界。先年自備工本栽種有茶欉萬餘,今逢土地調查之時,經區長委員等處斷著,郭新智親抵工本與茶欉明數,每壹萬株大株者抵金貳百元,小株者抵金壹百伍拾円,當日經公明數大小茶株,計壹萬叄千六百七十七株,抵金貳百六拾七円,風圍、竹木抵金六拾五圓,計共抵金參百參拾貳円,其銀色現經區長委員交與劉成章等,親收立訖。劉成章等愿將四界內茶欉、風圍、竹木、埔地概行交與郭新智掌管,永為己業。日後成章等永不敢異言及悔,此係二比欣允,兩無迫勒,今欲存憑,立出杜賣茶欉風圍竹木并交還埔地壹紙,付于郭新智收執,為炤。
即日批明:劉成章等實收到字內龍銀參百參拾貳円正,親收足訖,批炤。
又批明:經公著郭新智加備出龍銀拾円,交與劉成璋等收訖,作為風圍、竹木價金,批炤。
透過郭新智與劉成璋的紛爭事件,可以看出中壢十三庄的佃人,由於親自參與土地開墾,從中擁有了田園經營和買賣土地的權利,在占有土地之後,佃人逐漸以田主自居,並與業戶競爭田園的擁有權。
其次,十九世紀進入中壢十三庄的板橋林家也是此帶主要的閩籍業主,他們和當地佃人的關係又如何呢?
板橋林家進入中壢十三庄後,和客佃發生的衝突不多,據傳可能是林家的田租太多,林家無法一一細查,通常由管事、管家一手經理,對佃人收租常有彈性,時人稱為「軟租」,民間風評甚佳。因此在十三庄《土地申告書》中,較少發現林家與佃人紛爭的情形。不過,板橋林家卻在購入宋屋庄土地時踢到了鐵板,板橋林家與宋屋庄最主要的客佃宋氏家族曾因購買的田業界址不清,而發生常達數年的糾紛,到了日治時期才做了公平的解決辦法,當時土地調查局將土地一分為二,右邊部分判歸宋家,左邊的園地則判歸林家,判決結果獲得宋、林的首肯,這場糾紛也才告終。
老頭插嘴:板橋林家和客佃發生的衝突不多是因為一直有官府做他的後盾。
由此,我們可知客佃在這一帶的勢力不容小覷。
最後,分析新竹鄭家在中壢一帶與佃人的互動關係。前文已探討過新竹鄭家在安平鎮、南勢一帶和佃人發生的衝突。但是,新竹鄭家不只購買安平鎮、南勢一帶的茶園,他們也大量購買位於石頭庄的茶埔,在這一段落,我們要討論鄭家在石頭庄和佃人發生的衝突事件。
老頭插嘴:
石頭庄,舊稱大石頭庄,是中壢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火車站後站的中央里、石頭里、中建里東南半部、中榮里東部、東興里、健行里、新興里、林森里、振興里不含東南端一小部分。因位於火車站後站發展相較前站落後。
石頭庄由於缺少水源是中壢十三庄發展最慢的一個庄,因為缺水的關係,石頭庄的農民多種植耐旱的茶園,直到19世紀茶葉利潤飛漲後,石頭庄的重要性才日漸擡升。新竹鄭家在道光17年(1837)就以1400大元的高價買入石頭庄徐仕綿的土地,這片土地可以賣出這麼高的價錢,大概是因為這塊土地已經開墾成水田,此外還附有私陂兩口,這在灌溉用水缺乏的石頭庄應該是一塊優良的土地。不過,這塊土地沒有帶給鄭家好運,反而是連續不斷的糾紛。因為這處位在石頭庄北側區塊的土地,剛好和中壢新街仁海宮的土地相疊,雙方就這塊相疊的土地僵持了許多年,彼此都宣稱自己擁有重疊土地的管理權,最後土地調查局判定這處庄界土地歸鄭家掌管,雙方也簽訂了和解書,當時契約內容如下:
仝立合約字人鄭如蘭、黃標振等,因仁海宮業界與鄭如蘭界址有交加,二比相爭。今逢土地調查辨斷,將新街外菜園歸還鄭如蘭掌管,歷年至參月廿參日聖母神誕之日,鄭如蘭應備出金肆大員正,付值年爐主收入以作費用之資,其金向現佃許文華取領,祈不能爭多減少,此金若不交納,此業仍歸仁海宮掌管。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仝立合約字壹樣貳紙各扟壹紙為炤。
從上述雙方和解契約來看,和解的條件是鄭家必須歷年支付仁海宮4金圓,以作為值年爐主的收入,一但鄭家停止繳納,這塊土塊就歸仁海宮掌管。由此看來,鄭家在中壢十三庄的投資並非想像中順利,有時付出的金額可能比得回的報酬還來得高。從郭家、林家、鄭家與佃人發生衝突的案例,清楚顯示出在地佃人的勢力已凌駕閩業主之上,不在地的閩籍業主為了平息糾紛也多與之妥協,在此情形下,更加助長了中壢十三庄佃人的勢力。
綜合上述,可見中壢十三庄不只存在著閩粵族群的爭鬥,同族之間也常因爭奪利益而發生紛爭。不過,十三庄的粵人卻較閩人來得團結,因為他們會透過結合同族群組織,如上述三界祀與金和興號,與同姓組織,如各家族嘗會,來凝聚壯大彼此力量,在地粵人就是經由這層力量與閩籍業主相抗衡,使十三庄逐漸成為以粵籍為主體的聯庄。
114.05.22轉載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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