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2.23台北花卉展
這是九年前雅虎奇摩知識裡的一個有趣的問題。
題目是:兒子和同學躲在浴室門邊偷窺我洗澡
國中的兒子和樓上的同學走得很近。有時同學來我家,有時兒子去同學家。
一天同學的母親憂心忡忡的來找我,說我兒子和他兒子竟然一起偷窺她洗澡。她說她兒子也常到我家,問我有沒有發現同樣的情形。我一聽簡直嚇呆了。
我是個大近視,洗澡時脫下隱形眼鏡 根本什麼也看不見就算他們偷窺,我也無法發現啊。
同學母親詢問後,我洗澡時刻意不脫眼鏡結果赫然發現兒子和同學真的躲在浴室門邊偷窺。
我們兩個母親都嚇壞了,我們的老公都在大陸經商,兩個小孩又都是獨生子。
萬一他們衝動之下作出什麼事來,那可怎麼得了啊?
這似乎是個A片或A文的情節,往後事情會有各種可能的發展。其實自古以來,很多媽媽都會遇上這個問題,類似的問題還有:
1. 媽媽發現兒子手淫,怎麼辦?無意間撞見兒子手淫,或不時在兒子換洗的內褲上發現精斑或在兒子房裡的垃圾筒發現沾有精液的衛生紙。
2. 發現兒子偷拿自己的內褲做猥褻的事時,怎麼辦?
3. 發現兒子和女兒、甚至兒子和兒子有過度親密的行為,甚至撞見他們正在做不該做的事,怎麼辦?
4. 發現兒子性向有異,或稚年的女兒竟然已有性行為的經驗。
這些問題其實自古以來就有,從前社會風氣沒有如今的開放,大伙都刻意不提。有些粗心大意的父母甚至根本沒發現,有些父母發現了也不想面對,故意裝做不知道。有些父母會嚴加責備……尤其發現兒女做出亂倫行為時,或兒子開始對媽媽做出性侵或性騷擾的行為時;然而如果木已成舟,責備、責打又能如何?畢竟於事無補。所有問題其實沒有一定的答案,很多時候解決之道因人而異。
針對本文前述的問題,做媽媽的其實有很多種反應可以選擇,例如:找機會告誡兒子、告訴丈夫,由爸爸來告誡兒子、不作聲,以後洗澡會刻意避開兒子、若無其事,裝作不知道……還好,如今人們普遍晚婚,兒子進入青春期時,母親的年紀已屆半百,除非麗質天生的美魔女,否則對兒子的吸引力已不大。
以下是幾個比較完整的解答,然而都似是而非,也沒考慮到做母親的身心狀況,母親也是人,她也有七情六慾,此時母親正值盛年,有些女人其實沒有多大的能力抗拒誘惑。甚至,有些女人對自己的身體還能吸引年輕男孩,還沾沾自請呢。所以......請大家想想看,怎樣做比較好?
解答一:
國中正處於發育期間,很多小孩會為青春期上的問題。
但有些父母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後來都造成大錯。
其實你只要站在小孩的立場想想。
今天小孩為什麼會這樣?
也先不要拆穿他們~以免他們自卑!
或是情急之下會做出什麼事,我想是難以估計的。
或許你應該多多的偷偷觀察~慢慢的研究你小孩的心理。
我姑媽也有相同的情況~也是跟你一樣!
而我自身又是輔導師~也慢慢幫助我姑媽的小孩渡過青春期。
所以應該可以幫到你。
你如果還有問題~歡迎寫信給我。(信箱地址刪去)
老頭評:
這是個情色騙子!
笨女人要是上勾的話,從此母子倆會成為他的性玩具。
兒子偷看老姆洗澡,這是男人獸性的表現。發現後就是揍一頓,讓他以後再也不敢了,還有什麼自卑不自卑。難道要弄到有天他偷看別的女人洗澡,被扭送警局?或者是他對妳做出進一步的性侵行為?
這種事最怕做母親不在意,未予防範與適時制止;或者是太在意,心頭竟然也癢癢的;如果此時做母親的也正處於長期性飢渴(如文中所述,丈夫在大陸,或者是丈夫已欲振乏力),母親自制力不足的話,那麼事情就會一發不可收拾。不過,倒也沒有下個解答所提到的那些法律問題,母子兩願合姦,是告訴乃論,有權提告的祇有母親的丈夫。這事,叫男人怎告得下去?
解答二:
國中生對於性方面都比較好奇,即使不看A片也很好奇,因為學校有教導男女性生殖器的構造,健康教育課本上說明的男女性器及精子與卵子受孕過程使國中生覺得非常驚奇。
Q:萬一他們衝動之下作出什麼事來,那可怎麼得了啊?
A:妳會這麼擔心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已經是國中生了,並非小學生,兩個國中生力量加起來絕對贏過一個中年婦女,妳一定打不過她們兩個。況且妳們必須負起許多法律責任,如果妳因此懷了妳兒子的孩子(好像有點複雜),就妳而言,妳必須背負的法律責任如下:
一、通姦罪:(老頭註:本條告訴乃論)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妳已經有配偶了,所以妳不可以與配偶以外的人通姦(包括妳兒子)。
二、血親為性交罪:(老頭註:本條告訴乃論)
刑法第230條規定:「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妳的兒子是妳的直系血親,如果妳和他性交,便構成血親為性交罪要件。
三、與未成年人性交罪:
刑法第227條第一、三項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而言,國中生年齡約在十三~十五之間,如果妳和他們性交,必須負刑事責任。
四、重婚罪:
刑法第237條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妳已經有配偶了,如果妳和他們結婚,便觸犯本罪。
五、和誘罪:
刑法第240條第一項規定:「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妳和你兒子的同學性交,使他留連忘返,那麼他的家人可以控告妳本罪。
六、近親不得結婚:
民法第983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不得結婚。」妳的兒子是妳的直系血親,故不得結婚。
七、不得重婚:
民法第985條第一項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妳已經有配偶了,所以不得重婚。本條在刑法上亦有規定。
就他們倆而言,他們必須背負的法律責任如下:
一、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15-1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他們無故窺視妳的身體隱私部位,可能成立本罪。
二、強制性交罪:(老頭註:本條告訴乃論)
刑法第221條第一項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加重強制性交罪:
刑法第222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倆如果一起強暴妳,便成立本罪,本罪刑罰很重,至少要被關個七年,而且不得易科罰金。
四、通姦罪:(老頭註:本條告訴乃論)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請注意最後那一句話「其相姦者亦同」,也就是雖然你兒子或他同學雖然沒有配偶,仍可成立本罪。
五、重婚罪:
刑法第237條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請注意最後那一句話「相婚者亦同」,也就是雖然你兒子或他同學雖然沒有配偶,仍可成立本罪。
六、近親不得結婚:
民法第983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不得結婚。」妳的兒子是妳的直系血親,故不得結婚。
七、不得重婚:
民法第985條第一項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妳已經有配偶了,所以不得重婚。本條在刑法上亦有規定。
萬一他們衝動之下作出什麼事來,真是一個大問題,不僅雙方要負起法律責任,而且如果妳因此生了妳兒子的孩子(好像有點複雜),那孩子要怎麼稱呼妳?媽媽?丫媽?上樑不正下樑歪,將來那孩子長大了不知會做出什麼更過分的事。而且就醫學而言,近親結婚所生的孩子很容易患唐氏症(簡單來說就是頭腦有問題),加上妳又是高齡產婦更危險。
其實大部分的國中生都只是看一看而已,不敢做出非更非禮的事,但為了預防萬一建議:
一、別再讓你兒子的同學來妳家/如此一來妳在家裡只有妳和妳兒子二人,萬一妳兒子衝動之下作出什麼事來妳也不必怕他,相信依一個中年壯婦的力量應該不會輸給一個乳臭未乾的國中小孩。
二、洗澡時浴室門關緊/不要因為怕熱而開啟浴室門。
解答三:
國中男生正值青春期,對性充滿好奇,加上現在網路色情片氾濫,裡面有些A片情節也有母子亂倫的,很是誇張。
所以除非他們倆是無聊或是很單純的動機偷窺,否則你就要小心防範。
萬一做出不倫的事那還得了!
你應該直接問你兒子:為什麼要偷窺自己洗澡?
會不會是無聊或者好奇或者有戀母情結?
通常,如果是好奇,那大概是網路色情影片看太多。
你應該關心一下你兒子上網都在看什麼。或是晚上都不睡覺在幹什麼之類的。
這種事應該儘早關心,否則他們知道爸爸在大陸無法回來,沒人看管,膽子會大起來,想試試A片裡的情節加以模仿,那就粉誇張。
你絕對不知道接下來他們會做出什麼事,反正不是什麼光明正大的事。
所以,我覺得應該讓小孩子知道這是不應該的事,不可以隨便亂來。
多餘的精力應該讓他們循正常管道發洩,打打球,出去郊外玩什麼的。
切莫等閒視之!
如果是無聊,好奇,學A片情節,也要及早制止他們再看這些誇張不實的影片,以免戕害身心。
導致學業荒廢,整天不想上課,魂不守舍,課業也會受影響滴!
105.06.03初稿
延伸閱讀:
兒子的偷窺(情色文學 未成年勿閱)

早安,像這類情況還蠻常見的,青春期的男孩,甚至更早,就會對女人身體好奇,不少女人都有此經驗,只是當事人在當時自己不知罷了,(以後會知道),有時對象不是自己兒子,比如我遇到的是侄兒,老實講,一開始會嚇一跳,但後來反而會有點沾沾自喜,也會想『教育』他一下!哈~~因人而異啦~邪惡
早, 不會想和他來一下嗎?
嗯,,,其實那樣的事,對女人來說,也是很新奇,但畢竟姪兒才國中,不忍,,,不過倒是有讓他見識一下,直到大學,他住外地,但仍很宅,很單純,但畢竟那樣的事,不是沒有風險的,, 呵,,自從看了你文章後 ,我想到他也會暗叫,小公獸,哈~
男人總要女人多點"暗示",女人卻總是太矜持,甚至反反覆覆。 沒錯,凡事都有風險。驄明的女人會先評估,值不值得?不值徥的事,根本不必考慮;值得一試,就得想想:如何降低風險?矜持,躊躇,一生就過去了。
好女人,我自知絕不敢當,,,風險管理,老哥奮鬥的一生,才是專家,,,, 姪兒從國小父母便離異,多數時候住在爺爺家裡,母親已改嫁,今年上大學,獨自在外縣市租屋,趁著雙十節連假,我跟家人說要去中部找朋友(其實老的也不會管我去哪),順道找侄兒一同出遊,回程時,有去參觀了他的宿舍,簡單,大樓套房,算蠻安全的,只是我兩聊著聊著,他猛地從背後抱著我,,,,,是沒真的做,摩擦了一會,他便射在褲子裏了,還透到外褲來,他衣裳完整,反是我被他折騰的披頭散髮,連胸罩都扯一半下來,他只說對不起,他太衝動了,後來十點時,朋友來電,問是否來接我,還是住我姪兒那,我說不方便,就結束了這瘋狂的假期 但年輕人,硬度是真的不同...只是曇花一現...哈~~
原來妳也不矜持呢,還有這一手! 妳的確有給他"機會",誰知妳識人不明。拙文"教姐姐妹妹鑑識男人"想來妳沒看。 或許妳沒想到,基因是個殘酷的現實。拙文中一再強調,離婚有千百種理由,真正祇有一種,男人無能。妳已領教過妳男人的本事,妳也看到嬸子離去。顯然,妳夫家的基因拙於此事。妳怎還會以為侄子"可用"?我想....連令公子也不必考慮了。 年輕人再硬,見色即洩,有什麼用?更糟的是,如果與他有一手,要擺脫,就會很難看。性無能的醋男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從小離母的男孩戀母情結會很重,這男人以後千萬別給他好臉色,讓他有"期待",否則....唉~羊肉沒吃到。
哈~~~ 我也怕事情鬧大,臨老孤單,我忍耐一輩子的婚姻,家庭就 沒了
沒錯,這是最大問題。 1. 中年婦女找個可以照頧下半身,託身下半生的男人不容易,甚至不可能。 2. 退而求其次,找個"合用"的砲友,即使不考慮事情曝光,老實說也很不容易。在砲友還堪用的時候,事情其實不會曝光,祇有不堪用,要甩甩不掉才會曝光。然而最大的問題還是男人堪不堪用不會寫在臉上,國家也不會幫人認證。笑笑~ 這是我稱妳為"好"女人的原因,好女人會考慮周詳,顧全大局,不會任性而為。 然而,妳與侄子相聚的那天,妳還是欠思量,如果他不是見色即洩,被他"上"了才洩,妳的麻煩就大了。唉~傻女人。 小賤和小翠也和妳一樣,她們都還要那個家。她們和我的關係就是砲友。男人力竭,女人緣盡。當然,老頭是個安分的好卡,不會給人添麻煩,到那天,我們會成為"好"朋友。
也是,如果沒有感情或所謂的大局考量,女人實在沒必要忍受, 況且侄子也無法偷塞錢給我,,哈~~,,,現在,至少我兒女成年了,老的雖每日豬朋狗友往外跑,至少日子還過得去 我會小心的,祝順心
咦,妳沒上班嗎?
公公前陣子中風後,我特休假都會幫忙照顧,免得外勞做不住,公公少年得志又有祖蔭,手頭寬裕,常不時支應我這家子的開銷,現在剩一手一腳,我總得多盡些心力,只是他手仍不老實,每次去他那,總要吃吃豆干才罷休,以前會覺得當女人也挺悲哀的,或許他行為不妥,但離開,不會比較好
人類社會都會如此,不祇公公,大伯小叔也會有這問題。尤其早年大家庭同住,更常發生,祇要不提,就當沒這事。這是中國人一直要強調倫常的真正原因。 女人的悲哀不是被騷擾,而是騷擾的都沒真本事。如果真有點本事,周旋於幾個男人之間,其實也蠻刺激了。
*****
*****
以前最常看媽媽洗澡,邊看邊打手槍
羨慕你的幸運。 大多數男孩只是幻想&打手槍, 真敢對媽媽下手的幾乎沒有。即使有, 其實也都是媽媽的誘導與默許。 順便一提,老弟能看到媽媽洗澡, 顯然年齡和老頭差沒多少。民國50年代臺北的公寓都有獨立的浴室, 60年以後台灣經濟起飛, 即使鄉下也不容易了。除非, 媽媽有意。
發現可以匿名留言,就多聊一些,小弟四十出頭,從小住的偏遠,爸爸常常外派,所以家中常常就是我跟媽兩人,從小隔壁鄰居家裡都會放A片給小孩看,看完後也似懂非懂的硬了,回到家中只有媽媽,晚上就跟媽媽撒嬌說想吸奶,媽媽總會凹不過我得讓我吸允,當時國小4-5年級吧,啥技巧也不懂,就只知道吸允,於是每天晚上都撒嬌的討奶吸允,倒也變成每晚必須要的功課,睡前躺著自己就會找奶吸,而媽媽晚上睡就也不穿胸罩了
感謝捧場與交流。 本文的問答其實是個假議題 (站在門邊看, 這女人洗澡不關門?) , 小男孩根本不容易看到母親洗澡,除非母親刻意的行為。 老弟既然四十幾了,難道不知道一般婦女出門才會戴奶罩,居家根本不戴,睡覺更不會戴。你還沒結婚嗎? 老弟可能不知道,台灣光復前後,一般人家三合院不會有浴室的規劃。男人在屋後的天井露天洗。婦女洗澡通常只洗屄, 晚上端盆水進房, 不點燈, 不脫衣, 只褪下內外褲, 蹲坐在水盆上洗。隔三五天才洗上身, 分段洗, 先洗上身, 只脫上衣, 擰毛巾用擦的。洗過上身,穿回衣服再洗下身。 老弟60年次,十歲出頭是民國70年初,還能看到令堂洗澡真的很幸運。老弟自述住的偏遠,到底是哪裡?70年代,外派的工作是什麼?你又是如何看到令堂洗澡的? 匿名是遮羞,不是就可以胡扯。
說我胡扯的老頭,我實在沒必要來跟你鬼扯,這是最後一篇留言 一般婦女居家根本不穿這個問題根本不成立,穿的還是很多,別把自己的想法講的好像理所當然,你遇到的經驗不等於我的經驗。 我40出頭,讀國中時早已民國7X年尾,我都還記的我上小學第一天才知道現在是民國72年,國中偷看已經是78-79時候,當時家中衛浴大門下面都有一個類斯百葉窗的通風口,透過縫隙可以看到,我爸是公務員,外派借調。 老頭,你的世界太小,太多是自己論述,來留言分享經驗就是我的一大錯誤
最後一則留言?那麼,還是要"捧場"?唉~希望你忍的住。 1. 婦女居家戴不戴奶罩,請大伙公評。 2. 因為你強調住的偏遠,所以我才提光復前後婦女洗澡的情形。當時也有想到你會扯浴室門通風孔,但認為不可能,所以沒有不厭其煩的說明, 沒想到你還是要扯。只好藉此和年輕朋友們說明: 五六十年前台灣開始有公寓建築,也開始有浴室的規劃。當時浴室門和一般房門不一樣,下方多了個長約15公分,寬約35公分的通氣孔。十多年後建築規劃有了進步,從一樓到屋頂在浴室的隔間壁中留下通風孔道,並在浴室裡裝抽(排)風機。一開始有獨立的開關, 通常就在鏡子旁,後來併入浴室燈的開關,只要開燈就會抽風。目前的建築都是如此。自從有了抽風機後,有的浴室門就和一般門一樣,下方不會有通風孔,但也有仍保留通風孔的規劃。通風孔是個大洞, 早期用木片,如今大多是塑膠材質以類似百葉窗的格局遮蔽。大伙知道百葉窗可以調為全蔽遮光,也可調成透光。透光時,由於塑膠片的角度,裡面的人可以看到外面,外面的人不能看到裡面。浴室通風孔的隔片是固定的,不像百葉窗那樣可以調。但葉片的角度和百葉窗一樣, 門外縫隙是下斜,不是上仰, 裡面可以看外面, 外面看不到。況且通風孔離地不到20公分。就是蹲下去, 甚至趴在地上也根本不可能看到什麼 (不知如何邊看邊打手槍) 。老頭年輕時早試過了。大伙家中的浴室如還有通風孔不妨試試,看能看到什麼。 3. 老頭為文的確是自己的經驗談, 老頭不會道聽塗說,更不會胡扯。至於老頭世界的大小, 經驗,見識與學識如何,可受公評。 4. 你說住的偏遠, 但還是不肯說哪個鄉鎮。民國70年初錄放影機的價格還比我月薪高。偏鄉有錄影帶店?A片容易租?鄰居會放A片給小孩看? 5. 小學四年級(11歲)晚上吸奶不會想摸屄,那你吸奶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