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頭的阿孫106.12.10
梧棲陳桃→二男陳育才→三男陳八十(遷草湳)→長男陳江淋→二男陳瑞勳(遷台北)→長男老頭→兒子→孫子陳航
家祖父陳江淋是日據時代的一個小仕紳,精通漢文,擔任過保正,也從台北娶了一個藝妲為妾。其出生於明治三十二年(1899),仙逝於民國六十九年(1980),享壽八十二。家祖父身體一向硬朗,日常煙酒不斷。前一年家祖母仙逝於台北,他還能獨自一人自台中梧棲北上悼念亡妻。當時老頭已成年,由於相隔兩地,他在世時未能向他請教祖上事蹟,如今想來實在相當遺憾。
梧棲鎮誌 人物篇
家父十八歲即遠赴滿洲求學,而後一直在中國華南與當時被日人稱為安南的越南活動,二戰結束後也滯日未返台,直到民國四十二年在祖父多次催促下才返台。他對家族事蹟其實知道不多。老頭兒時,家父忙於「外務」,鮮少在家;即使在家也得應付家母,伺機偷溜,少與子女深談。老頭成年後,終日為稻梁謀,無暇也無心向家父請益。家父往生後才想到連家父生平事蹟,尤其是他青壯年時期在海外的情形竟然也毫不知情。
由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得知,太祖陳育才十九歲喪父即為戶長,時為清同治五年。二十九年後台灣割日,當時他已年近半百。此時他是雜貨商,也擔任保正。是繼承父業?還是白手起家?太祖早年先娶白氏乖為妻,育三男。而後白氏乖亡故,1885年再娶林氏好為後室;這年陳育才虛三十八、林氏好虛二十六,以林氏之年齡可能是由妾扶正。十年後台灣歸日,爾後日人建立戶口制度,戶籍資料裡祇留下太祖母白氏乖的名諱。白氏乖所育三男均掛在林氏好名下。太祖陳育才於大正三年(1914)死亡除戶,享壽六十七,此年繼太祖母五十五歲,依戶籍資料其終生未育,留養於大曾伯公陳灶。
太祖三男成年後,長男陳灶經營煙館,二男陳因、三男陳八十(家曾祖)都是雜貨商,陳灶、陳因與家祖陳江淋都曾擔任過保正。
寒家自太祖陳育才起已是梧棲地方上有頭有臉的小仕紳;然而子孫不肖,日本戰敗台灣回歸中國後家運卻是江河日下。
太祖陳育才之前的世系如何,寒家何時來台? (據梧棲鎮誌人物篇 堂伯祖陳明貴篇內文所述,寒家先世係隨鄭成功自福建南安縣二十四都後壁鄉遷移來台) 何時落腳梧棲?如今已不得而知。本文公開po在部落格上,是希望長房陳灶、二房陳因派下諸宗長如能看到,可以對老頭有所指導。
太祖與繼室相差十二歲,家祖父所納之妾林氏小他九歲,家父晚年的小寵物小他二十四歲,老頭的小翠小我二十三歲。寒家在房事上可謂一脈相傳呢。
太祖陳育才的戶籍謄本
現住所: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土名梧棲港第四百八拾九番地
種族別:福
戶主:陳育才(慶應二年九月六日前戶主父死亡 家督相續 註:慶應二年時當西元1866年,陳育才虛十九歲)
生年月日:嘉永元年參月弍拾參日(註:清道光二十八年 1848.03.23)
父:陳桃
母:紀氏金
出生別:二男
前戶主續炳榮稱職業:陳桃二男 保正 雜貨商
備註:太祖
妻:林氏好
生年月日:安政弍年拾弍月拾弍日(註:清咸豐十年 1860.12.12)
父:林炉
母:陳氏緞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后妻
事由:台中廳捒東堡番仔路庄林炉ノ長女 明治十八年三月二日結婚入戶(註:明治十八年時當西元1885,陳育才虛三十八、林氏好虛二十六)
備註:繼太祖母
長男:陳灶
生年月日:明治弍年拾壹月拾日(1869.11.10)
父:陳育才
母:林氏好(林氏好1885年進門,生母係白氏乖)
出生別:長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白乖 阿片請賣業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四百六十七番戶ヘ明治三十七年七月十八寄留 寄留地ョリ大正三年八月十九日退去 大正三年八月三戶XXX。
婦:鐘氏蕊
生年月日:明治參年九月拾五日(1870.09.15)
父:鐘藤旺
母:林氏親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妻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頂員寮庄鐘籐旺長女 明治十八年四月四日婚姻入戶
孫:陳明春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壹年拾壹月拾五日(1888.11.15)
父:陳灶
母:鐘氏蕊
出生別:長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長男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四百六十七番戶ヘ明治三十七年七月十八寄留 陳灶リ共ニ退去
孫:陳明賢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八年拾弍月弍拾弍日(1895.12.23)
父:陳因
母:洪氏典
出生別:長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次男陳因長男
事由:台中廳藍興堡台中街六百十二番地 父リ共ニ分戶
孫:陳氏秀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四年五月拾六日(1891.05.16)
父:陳因
母:洪氏典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次男陳因ノ長女
事由:台中廳藍興堡台中街六百十二番地 父リ共ニ分戶
孫媳婦仔:陳楊氏品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七年八月弍拾九日(1894.08.29)
父:楊盤
母:陳氏香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媳婦仔 孫陳明賢妻
事由:台中廳大肚上堡庄口庄楊盤長女 明治二十九年八月二日入戶 養子緣組入戶 孫陳明賢ト明治四十五年二月日婚姻
三男:陳八十
生年月日:明治拾年拾壹月弍拾弍日(1877.01.22)
父:陳育才
母:林氏好(林氏好1885年進門,生母應係白氏乖)
出生別:三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白乖 雜貨商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土名梧棲港二百十一番地 大正二年一月十八日寄留 寄留地ョリ大正三年八月十九日退去 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土名梧棲港二百十一番地大正三年八月二十日分戶。
備註:曾祖父
婦:楊氏勤
生年月日:明治拾五年六月拾日(1882.05.10)
父:楊圡
母:陳氏爽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妻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楊圡長女 明治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結婚入戶 夫リ共ニ分戶
備註:曾祖母
孫:陳江淋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弍年五月弍拾日(1899.05.20)
父:陳八十
母:楊氏勤
出生別:長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長男
事由:父リ共ニ寄留 父リ共ニ退去 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祖父
孫:陳明貴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四年五月拾五日(1891.05.15)
父:陳灶
母:鐘氏蕊
出生別:二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二男
事由:台北廳大加蚋堡台北城內南門街三丁目十一番戶方ヘ明治四十年六月八日寄留 寄留地ョリ明治四十四年四月一日退去 台中廳藍興堡台中街五三六番地ヘ明治四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寄留 台中廳藍興堡台中街六百十…..
孫:陳東海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壹年四月拾四日(1898.04.14)
父:陳灶
母:鐘氏蕊
出生別:三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三男
事由:台中廳藍興堡台中街六百十二番地陳明貴方、大正三年八月六日同居寄留
孫:陳東興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參年拾壹月拾參日(1900.01.13)
父:陳灶
母:鐘氏蕊
出生別:四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四男
事由:(空白)
孫:陳氏燦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七年拾月弍拾五日(1904.10.25)
父:陳灶
母:鐘氏蕊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長女
事由:(空白)
次男:陳因
生年月日:明治四年拾壹月拾弍日(1871.11.12)
父:陳育才
母:林氏好(林氏好1885年進門,生母係白氏乖)
出生別:次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白乖 雜貨商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土名梧棲港二百十一番地 大正二年一月十八日寄留 寄留地ョリ大正三年八月十九日退去 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土名梧棲港二百十一番地、大正三年八月二十日分戶。
婦:洪氏典
生年月日:明治四年六月六日(1871.06.06)
父:洪川
母:蔡氏香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次男陳因ノ妻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大庄洪川ノ長女 明治十七年六月五日結婚入戶 夫リ共ニ分戶
孫:陳江雲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四年拾月參拾日(1901.10.30)
父:陳八十
母:楊氏勤
出生別:二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ノ二男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二叔公
孫:陳氏市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六年九月參拾日(1903.09.30)
父:陳八十
母:楊氏勤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ノ長女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大姑婆
孫:陳氏錦綉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九年壹月拾參日(1906.01.13)
父:陳八十
母:楊氏勤
出生別:二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ノ二女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二姑婆
孫媳婦仔:翁氏酌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參年六月弍拾壹日(1900.06.21)
父:翁敢(敦)
母:李氏鶯
出生別:二女
事由:台中州大肚中堡梧棲港街翁敢(敦)二女 明治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養子緣組入戶 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祖母
孫:陳氏嫌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弍年五月拾弍日(1899.05.12)
父:陳因
母:洪氏典
出生別:二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二男陳因ノ二女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螟蛉孫:陳萬慶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九年八月四日(1906.08.04)
父:陳成
母:趙氏畏
出生別:三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次男陳因ノ螟蛉子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百三十一番地陳成ノ三男 明治三十九年八月廿四日養子緣組入戶 父リ共ニ分戶
孫:吳氏螺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參年八月弍拾參日(1890.08.23)
父:吳榮
母:陳氏腰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春ノ妻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梧棲港街土名梧棲港一八二番地吳榮ノ長女 明治四十年三月十三日婚姻入戶
孫:陳慶祥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年四月拾五日(1907.04.15)
父:陳因
母:洪氏典
出生別:次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二男陳因ノ次男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孫:陳東川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年拾月弍日(1907.10.02)
父:陳灶
母:鐘氏蕊
出生別:五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ノ五男
事由:(空白)
曾孫:陳氏燕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年拾壹月拾五日(1907.11.15)
父:陳明春
母:吳氏螺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春ノ長女
事由:(空白)
孫:陳氏盡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弍年四月拾五日(1909.04.15)
父:陳八十
母:楊氏勤
出生別:參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ノ三女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三姑婆
曾孫:陳秋麟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弍年九月拾五日(1909.09.15)
父:陳明春
母:吳氏螺
出生別:長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春ノ長男
事由:明治四十二年十月四日死亡
孫:周氏麵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四年拾壹月弍日(1901.11.02)
父:周交
母:陳氏密
出生別:次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長男陳灶ノ媳婦仔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大槺榔庄土名大槺榔六十二番地周交ノ次女 明治四十三年五月二十日養子緣組入戶
孫:陳氏娥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參年九月壹日(1910.09.01)
父:陳因
母:洪氏典
出生別:三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二男陳因ノ三女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南簡庄土名陳厝八十五番地蔡義定ノ次男蔡寬ト明治四十三年十月三日養子緣組除戶
曾孫:陳日新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四年八月壹日(1911.08.01)
父:陳明春
母:吳氏螺
出生別:次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春ノ次男
事由:大正元年九月三十日死亡
孫:陳氏笑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五年五月弍拾六日(1912.05.26)
父:陳八十
母:楊氏勤
出生別:四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三男陳八十ノ四女
事由:父リ共ニ分戶
備註:四姑婆
孫:陳周氏棟
生年月日:明治弍拾八年拾弍月弍拾弍日(1895.12.22)
父:周胡
母:周王氏咾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賢ノ妻
事由:台中廳大肚中堡大庄土名大庄六十五番地周定ノ妹 大正元年十一月二十日婚姻入戶 夫リ共ニ分戶
曾孫:陳陞
生年月日:大正二年五月六日(1913.05.06)
父:陳明賢
母:陳周氏棟
出生別:長女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賢ノ長女
事由:大正二年五月九日死亡
曾孫:陳淵如
生年月日:大正二年六月弍拾七日(1913.06.27)
父:陳明春
母:陳吳氏螺
出生別:三男
續炳細則榮稱職業:孫陳明春ノ三男
事由:(空白)
戶長陳育才於大正三年(1914)除戶
梧棲陳家世系
第一代
陳育才(1848.03.23) ┌ 長男 陳 灶(1869.11.10)
元配白氏乖(不詳) ├ 次男 陳 因(1871.11.12)
繼室林氏好(1860.12.12)└ 三男 陳八十(1877.01.22)
第二代
長房 陳 灶(1869.11.10)┌ 長男 陳明春(1888.11.15)
鐘氏蕊(1870.09.15)├ 次男 陳明貴(1891.05.15)梧棲街長
├ 三男 陳東海(1898.04.14)
├ 四男 陳東興(1900.01.13)公學校訓導
└ 五男 陳東川(1907.10.02)公學校教師
二房 陳 因(1871.11.12)┌ 長男 陳明賢(1895.12.23)
洪氏典(1871.06.06)├ 螟蛉子陳萬慶(1906.08.04)
└ 次男 陳慶祥(1907.04.15)
三房 陳八十(1877.01.22)┌ 長男 陳江淋(1899.05.20)老頭祖父
楊氏勤(1882.05.10)├ 次男 陳江雲(1901.10.30)
├ 三男 陳江陵(1916.12.28)
└ 四男 陳江珠(1922.06.14)
阿公陳江淋
阿公陳江淋的戶籍謄本
現住所: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梧棲字草湳六十六番地
種族別:福
戶主:陳江淋(原戶主陳八十長男 昭和七年十月十一日前戶主死亡,戶主相續)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弍年五月弍拾日(1899.05.20)
父:陳八十
母:陳揚氏勤
出生別:長男
備註:祖父
母:陳楊氏勤
生年月日:明治拾伍年六月拾日(1882.06.10)
父:楊圡
母:楊陳氏爽
出生別:長女
事由:台中州大肚中堡梧棲街土名梧棲港楊舊長女 明治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婚姻入戶
備註:曾祖母
妻:陳翁氏酌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參年六月弍拾壹日(1900.06.21)
父:翁敢
母:翁李氏鶯
出生別:次女
事由:台中州大肚中堡梧棲街土名梧棲港翁敢次女 明治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養子緣組入戶 陳江淋ト大正六年十二月日婚姻
備註:祖母
次男:陳瑞勳
生年月日:大正拾年拾月四日(1921.10.04)
父:陳江淋
母:陳翁氏酌
出生別:次男
事由:台中州台中市新高町三百五十九番地昭和拾年四月八日寄留 寄留地ョリ昭和拾五年八月拾五日退去
備註:父
妾:楊氏春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壹年壹月拾參日(1908.01.13)
父:林益
母:楊氏阿環
出生別:長女
事由:台北州台北市建成町一丁目二百三番地楊氏鵠頭ノ養女 昭和二年七月一日妾トシケ入戶
備註:小祖母
弟:陳江雲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四年拾月參日(1901.10.03 註:前份謄本記載為參拾日)
父:陳八十
母:陳楊氏勤
出生別:次男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梧棲字梧棲五百二十二番地 昭和拾七年拾壹月六日分家
備註:二叔公
妹:陳氏笑
生年月日:明治四拾五年五月弍拾六日(1912.05.26)
父:陳八十
母:陳楊氏勤
出生別:四女
事由:台中州豐原郡豐原街豐原二百番地黃源順次男黃輝永ト昭和拾弍年四月弍拾九日婚姻並除籍
備註:大姑婆(豐原姑婆)
弟:陳江陵
生年月日:大正五年拾弍月弍拾八日(1916.12.28)
父:陳八十
母:陳楊氏勤
出生別:四男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梧棲字草湳六十六番地 昭和拾八年拾弍月弍拾七日分家
備註:三叔公
妹:陳林氏謹
生年月日:明治參拾七年拾月拾八日(1904.10.18)
父:林漢
母:林楊氏麵
出生別:長女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沙鹿街鹿寮七十四番地林准又姪 大正十年六月六日婚姻入戶 夫ト共ニ分家
備註:二嬸婆(日式中文將弟媳稱為妹、兄嫂稱為姐)
弟:陳江珠
生年月日:大正拾壹年六月拾四日(1922.06.14)
父:陳八十
母:陳楊氏勤
出生別:五男
事由:(空白)
備註:四叔公
甥:陳瑞堂
生年月日:大正拾四年拾月壹日(1925.10.01)
父:陳江雲
母:陳林氏謹
出生別:長男
事由:父ト共ニ分家
備註:二房堂叔(日式中文將侄稱為甥)
姪:陳艷華
生年月日:昭和弍年九月拾五日(1927.09.15)
父:陳江雲
母:陳林氏謹
出生別:長女
事由:父ト共ニ分家
備註:堂姑
養女:陳氏錦葉
生年月日:大正拾三年參月拾六日(1924.03.16)
父:尤世宗
母:尤蔡氏英
出生別:次女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梧棲字梧棲四百四十八番地尤文番ノ孫 昭和三年九月二日養子緣組入戶
備註:姑姑(祖母名下養女)
養女:陳氏不治
生年月日:昭和三年拾月拾五日(1928.10.15)
父:戴萬吉
母:戴劉氏粧
出生別:參女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龍井庄福頭崙字福頭崙七十九番地戴萬吉ノ三女 昭和五年九月十五日養子緣組入戶
備註:姑姑(小祖母名下養女)
妹:陳氏快
生年月日:大正八年壹月拾七日(1919.01.17)
父:蔡萬得
母:蔡卓氏蔭
出生別:長女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沙鹿庄沙鹿字沙鹿三十六番地陳並坤ノ養女 昭和七年一月十日養子緣組入戶 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梧棲字梧棲二百十一番地翁天益ノ弟翁萬益ト昭和拾四年九月九日婚姻ニ?除籍
備註:父陳八十ノ養女
老頭補註:翁天益是大舅公,翁萬益是四舅公,均是祖母胞弟。陳氏快嫁翁萬益,即四嬸婆。
螟蛉子:陳維祥
生年月日:昭和七年壹月拾四日(1932.01.14)
父:白藤
母:白何氏鳳
出生別:六男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大庄字火燒橋二百七十八番地白進益ノ弟 昭和八年拾月六日養子緣組入戶
備註:叔叔(小祖母名下養子)
妹:陳氏早
生年月日:大正九年弍月九日(1920.02.09)
父:顏銓
母:顏王氏裡
出生別:長女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清水街社口字社口百四十三番地顏銓ノ長女 昭和拾四年壹月參日婚姻入籍 夫ト共ニ分家
備註:三嬸婆(日式中文將弟媳稱為妹、兄嫂稱為姐)
甥:陳瑞宏
生年月日:昭和拾五年六月拾日(1940.06.10)
父:陳江陵
母:陳氏早
出生別:長男
事由:本籍ニ於テ出生 父ト共ニ分家
備註:三房堂叔(日式中文將侄稱為甥)
妹:陳氏秀霞
生年月日:大正九年拾月四日(1920.10.04)
父:陳八十
母:陳楊氏勤
出生別:五女
事由:台中州大甲郡梧棲街南簡字南簡百二十八番地蔡錫西ノ妹 昭和拾六年參月弍拾八日離緣復籍 台中州大甲郡清水街大槺榔字大槺榔六十二番地周交ノ參男周添興ト昭和拾九年壹月弍日婚姻ニ並除籍
備註:屘姑婆
姪:陳惠美子
生年月日:昭和拾七年七月拾弍日(1942.07.12)
父:陳江陵
母:陳氏早
出生別:長女
事由:本籍ニ於テ出生 父ト共ニ分家
備註:三房堂姑
姪:陳美麗子
生年月日:昭和拾八年拾壹月拾壹日(1943.11.11)
父:陳江陵
母:陳氏早
出生別:次女
事由:本籍ニ於テ出生 父ト共ニ分家
備註:三房堂姑
祖父留下的證書與文件
履歷表(日據)
履歷表(光復後)
大豐拓殖株式會社任用狀
保正任命狀
大甲郡梧棲保甲聯合會會長任命狀
總督府賞狀
台中州梧棲街方面委員任命狀
梧棲街役場第八區主任委員任命狀
梧棲街役場第八區委員任命狀
台中州社會教化委員任命狀
台中州保護委員任命狀
梧棲街協議會員任命狀
大甲郡共立會清水支會評議員任命狀
梧棲信用組合常任監事任命狀
梧棲街農業會設立會員任任命狀
梧棲街農會信合作社理事當選通知書
梧棲農業會理事任命狀
梧棲街農會信合社理事辭呈
梧棲街健保組合理事任命狀
參考資料:
日本年號
嘉永 1848-1855
安政 1855-1860
萬延 1860-1861
文久 1861-1864
元治 1864~1865
慶應 1865~1868
明治 1868~1911
1895台灣割讓日本
大正 1912~1925
昭和 1926~1989
平成 1989~
最後異動時間:2015-03-26
發布單位: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戶口調查簿索引目錄】
甲名
日治早期戶籍仍沿用我國清朝保甲制度以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甲置甲長、保置保正一人。
番地
為戶籍管理上便利,將戶籍配合地番號,稱為「番地」,相當於現今之門牌。另在未登錄之土地上設有戶籍者,則設「番戶」管理之。
死亡絕戶(家)
單身戶戶主死亡無人繼承。
轉居(籍)
本籍人口轉住他處變更本籍。
轉寄留
本籍人口在遷徙地再遷徙仍保留本籍。
退去
離開寄留地,遷回本籍地。
削除(抹消)
刪除。
取消
撤銷。
廢戶(家)
除戶除籍無人再繼任戶長。
隱居
戶主年滿六十歲,或戶主權喪失(招夫婿婚姻、女戶長婚姻),已有完全能力之家督繼承者繼任時,得辭退變更戶長。
【本籍或本居又八本國住所欄本欄登載本籍或本居地或本國住所】
住所如與本籍同,填「現住所」。
現住所為寄留地則填本籍地住所。
本籍地如為中國住所填中國住所。
本籍地如為日本內地填日本住所。日本內地於明治三十年行政區劃計有四十七縣如下:
東京、神奈川、琦玉、千葉、茨城、?木、群馬、長野、山梨、靜岡、愛知、三重、岐阜、滋賀、福井、石川、富山、新潟、福島、宮城、山形、秋田、岩手、青森、京都、大阪、奈良、和歌山、兵庫、岡山、廣島、山口、鳥取、德島、香川、愛媛、高知、長崎、佐賀、福岡、熊本、大分、宮崎、鹿兒島、沖繩等縣及北海道。
【族稱欄】
華族
早期日本人對授有爵位之公、侯、伯、子、男等貴族統稱華族。
士族
係指日本人舊武士的家世或指讀書人的家風,統稱士族
平民
華族、士族之外統稱平民。
【戶長變更事由欄】
(本欄記載戶長之變更年月日及變更之理由,其名詞譯釋如下):
前戶主死亡二付戶主相續
因前戶長死亡而繼為戶長。
分家(戶)
分家後另立新戶。
廢戶(家)再興
當事人因離婚或終止收養等原因而需恢復原戶籍或隱居再復戶,使已廢絕之家再回復戶籍。
前戶主隱居二付戶主相續
因前戶主隱居(不願再管理家務)所以繼為戶長。
一家分立
另立一戶,創立新戶。
家督相續
繼承戶長,又稱「戶主相續」。
【個人記事欄】
本籍地戶長死亡,本人仍住寄留地繼任本籍地戶長。
拒絕復籍
一為家屬未得戶主同意而結婚,二為收養子女入他家,未得雙方戶長之同意,自結婚、收養事實發生日起一年內拒絕其復籍。
取下願
退件申請。
行衛不明
行方不明。
水害
水災。
失火
因過失引發火災。
違犯
違反法規或犯罪。
贈賄
送紅包。
橫領
不法奪取或詐欺。
屆出
提出申請。
寄留
於本籍外,在一定場所有住所或居所者,視為寄留者。
離緣
終止收養關係。
【種族欄】
內地人填「內」。
福建人(即俗稱臺灣人)填「福」。
廣東人(即俗稱客家人)填「廣」。
其他漢人填「漢」。
熟蕃人或平埔族填「熟」或「平」。
生蕃人或高砂族填「生」或「高」。
支那人或中華民國人填「支」或「中」。
朝鮮人填「朝」。
滿洲國人填「滿」。
前各項種族依父填列,不明時依母辦理。
【阿片吸食欄(吸食鴉片欄)】
本欄限經特准吸食阿片煙膏者填「阿」。
【纏足欄】
纏足者填「纏」,解纏者填「解」。
【種別欄列於戶口調查副簿上】
(欄係列於戶口調查副簿內,由警察人員依戶口實查戶口種別分為三種,第一種每年查一次,第二種每六個月查一次,第三種每月查一次,每種分類如下:)
第一種為官吏,公吏或有資產常識而行為善良者。
第二種為不屬第一種、第三種者。
第三種為受禁錮過之受刑人(顯有悔改者除外)需視察人或為其他警察人員特別注意者。
【不具欄】
聾啞、壟或啞填「聾」。
盲目填「盲」。
白痴填「痴」。
瘋癲填「瘋」。
【種痘欄】
明治四十三年(西元一九一0)以前施行種痘者,初種填「一」,再種填「二」,三種填「三」。
明治四十四年(西元一九一一)以後填種痘年次,並載明「感」或「不感」,如「四四感」或「四四不感」。
大正十四年(西元一九二五年)施行之種痘有感填「十四感」,無感免記載。
生後第一次種痘如果不感填「不感」。
有痘瘡經過填「痘」。
【續炳欄】
(略,請參考下表)
【父母欄】
父母欄為記載當事人之父母姓名。
養子緣組(收養)入戶,不記養父母姓名只在續柄細別欄填記為何人之養子(女)。
【姓名欄】
姓名
一人只登記一名,從每人乳名、土名、書名、官章、字、號或別號中選用一名字登記於戶口調查簿中,以後不得任意更改。
更改姓名
因同名或職業關係必須改名時須經本籍地官署許可。
【出生年月日欄】
出生之年月日係以日本天皇年號配合陽曆記入。
※以上資料摘錄自台中縣政府2005年10月出版日據時期戶籍登記法律及用語編譯
表一、稱謂:
稱謂 |
涵義概解 |
稱謂 |
涵義概解 |
戶 主 |
為本戶之戶長。 |
妻 |
戶長之配偶(即原配、正夫人)。 |
內緣妻 |
未依法結婚登記但同居在男方戶內之女子 |
妾 |
戶長之偏房(如夫人)。 |
世帶主 |
共同生活之寄籍戶長。 |
|
|
祖 父 |
父之生父(養父、繼父),母之生父、養父、繼父。 |
祖 母 |
父之生母、養母、繼父之妻、或妾之升正(後妻),母之生母、養母、繼母、父妾。 |
|
|
祖父妾 |
父之生父(養父、繼父)之妾。母之生父(養父、繼父)之妾屬合法婚姻。 |
大伯(叔)父 |
祖父母之兄(弟)。 |
大伯(叔)母 |
祖父母之兄(弟)之妻、妾。 |
父 |
戶長之親生父、養父、繼父。 |
母 |
戶長之親生母、養母、繼母或父妾之升正(妾之升正即為後妻)。 |
|
|
父 妾 |
戶長之親生父、養父、繼父之偏房。屬合法婚姻。 |
伯 父 |
父之兄長,含養子、螟蛉子。 |
伯 母 |
伯父之妻、妾。 |
叔 父 |
父之弟,含養子、螟蛉子。 |
叔 母 |
叔父之妻、妾,祖父母之養女、養媳。 |
兄(弟) |
同父母所生之子,同父異母所生之子,同母異父所生之子,父母親之養子,父母親之螟蛉子,母之非婚生子。以上,年歲比戶長為多(少)。及姊(妹)之招婿,兄(弟)之寡婦之招夫。 |
||
姊(妹) |
同父母所生之女,同父異母所生之女,同母異父所生之女,父母親之養女,父母親之養媳(尚未婚配),母之非婚生女。以上,年歲比戶長為多(少)。及兄長(弟)之妻、妾。 |
||
男 |
己身所出之子。按出生順序依序排列之。 |
女 |
己身所出之子女。按出生順序依序排列之。 |
養(繼)子 |
又稱過房子,為同宗所生之子過繼戶長。 |
養 女 |
為他姓之所生之女過繼戶長,但可與未婚夫結婚,完婚後即改為婦或媳婦,可再過繼他人為養女。 |
螟蛉子 |
為他姓所生之子過繼戶長,收養後與本生家斷絕親屬關係。 |
私生子 |
女性戶長非婚生子女。 |
庶 子 |
與妾所生之子。可準正 ( 升正 ) 而成為嫡子。 |
婦(媳婦) |
戶長所生之子、養子、螟蛉子之妻、妾。或夫( 妻 )單獨收養之養子、螟蛉子之妻、妾。 |
婿 |
戶長所生之子女、養女、媳婦仔之招婿。 |
媳婦仔 |
即童養媳,收養入戶,準備作為戶長所生之子或養子、螟蛉子之妻 (俗稱緣女)。亦可改為養女而嫁出。 |
孫 |
戶長所生之子、女、養子、養女、螟蛉子所生之子、女、養子、養女、螟蛉子。 |
曾 孫 |
戶長之孫所生之子女。 |
從兄(弟) |
伯父、叔父之子、養子、螟蛉子,年歲比戶長為多(少)。或從姊(妹)之招婿。 |
從姊(妹) |
伯父、叔父之女、養女、媳婦仔,年歲比戶長為多(少)。或從兄(弟)之妻、妾。 |
從兄違 |
戶長之親生父、養父、繼父之從兄、弟,或從姊違之夫婿,同輩母之親屬。 |
從弟違 |
從兄、從弟、從姊、從妹所生之子、養子、螟蛉子。或從姊、妹之非婚生子,從妹違之夫婿。 |
從姊違 |
從兄之妻、妾。 |
從妹違 |
從兄、從弟、從姊、從妹所生之女、養女、媳婦仔。或從姊,妹之非婚生女,從兄弟之妻。 |
甥 |
兄、弟、姊、妹所生之子、養子、螟蛉子及姪之招婿。 |
姪 |
兄、弟、姊、妹所生之女、養女、媳婦仔及甥之妻、妾。 |
又 甥 |
甥、姪所生之子、或養子、螟蛉子。 |
又 姪 |
甥、姪所生之女、或養女、媳婦仔。 |
又從兄 |
從兄之庶子。 |
又從妹 |
從兄之庶女。 |
又從兄違 |
從兄違所生之子、養子、螟蛉子。 |
又從弟違 |
從弟違所生之子、養子、螟蛉子及從姊、妹違從母姓之子或非婚生子。 |
又從姊違 |
又從兄違之妻、妾。 |
又從妹違 |
從兄、弟違所生之女、養女、媳婦仔及從姊、妹違從母姓之女或非婚生女。 |
查媒嫺子 |
婢生子,戶長與查媒嫺所生之子,非婚生子女之一種 |
連 子 |
再婚女子與前夫所生子女隨同入戶者。 |
查媒嫺 |
入本戶籍進入本家幫傭、服侍之人。 |
雇 人 |
即因工作之故,暫時將戶籍寄留於雇主之家之稱謂。 |
同居人 |
同居之非血親親屬。 |
同居寄留人 |
非戶長親屬之家屬,或同居之遷徙人口。 |
表二、用語:
用語 |
涵義概解 |
用語 |
涵義概解 |
甲名 |
日據時期戶籍仍沿我國清朝保甲,以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甲治甲長,保至保正一人 |
地番 |
自街庄之一邊起按住屋的順序編第一番戶、第二番戶.....一棟房屋住有數戶時加之一、之二予以類推 |
家督相續 |
又稱戶主相續,即戶長繼承 |
隱居 |
辭退變更戶長 |
戶主訂正 |
戶長更正 |
遺跡相續 |
本籍地戶長死亡,本人仍住寄留地繼任本籍戶長 |
廢戶(家) |
除戶除籍無人再繼任戶長 |
廢戶(家)再興 |
當事人因離婚或終止收養而需恢復原戶籍或隱居再復出,使已廢絕之家再回復 |
死亡絕戶(家) |
因死因無繼位者而除戶 |
絕家再興 |
喪失戶主而無繼承之家,由其他親屬繼承其戶主 |
別籍異財 |
分戶之意 |
一家分立 |
另立一戶,創立新戶 |
轉居(籍) |
本籍人口轉往他處變更本籍 |
無屆退去 |
無申請遷出回本籍 |
轉寄留 |
本籍人口在遷徒地再遷徒,保留本籍 |
寄留退去 |
離開寄留地回本籍地 |
寄留 |
於本籍外,在一定場所有住所或居所者 |
退去 |
遷回本籍地,寄留地除戶 |
離戶(籍) |
家屬不從家長,而被家長將其從家屬中除去之意,或成年人惡意分家斷離與原戶關係 |
拒絕復籍 |
1.家屬未得戶主同意而結婚 2.收養子女入他家,未得雙方戶長之同意,自結婚、收養事實發生日起一年內拒絕其復籍 |
本居地復歸 |
回本籍地復籍 |
榮稱 |
又稱榮銜,有官位(階)、獲勳等登載 |
續柄欄 |
載明前戶長姓名及其與現戶長之親屬關係 |
續柄細別欄 |
為易辨識與戶長關係及加註何人之配偶、子女、養子女等 |
養子緣組 |
收養關係建立 |
離緣 |
終止收養關係 |
親權者 |
父母之法定代理權與監護權 |
後見人更迭 |
監護人變更 |
保佐人 |
協助監護人監護或準禁治產監護 |
被保佐人 |
被監護人 |
後見就職 (後見人) |
擔任監護人 |
一子雙祧 |
又稱獨子雙祧或雙祧相續,本生父只生一名獨子,但叔伯父無子嗣經本生父承諾,族人同意過繼給已亡故的叔伯父當養子,若將來生父無他子時,該子兼雙祧,可繼承兩房之遺產 |
胎兒認知 |
胎兒之認領 |
將女報男 |
養女招贅夫 |
送戶 |
指未成年人被送去他戶為養女或童養媳 |
頭對 |
現稱為婚配 |
立繼 (立命) |
被繼承人之人死後其寡婦、父母、父祖母、家長、族長為其 (亡故人) 立繼承之意 |
接倒房 |
死後養子 (親屬以祭祀死者並繼承其財產為目的追立繼承人為其養子 )(但死亡後才受理之養子收養關係,將不予承認) |
扶養 |
扶養他人子女在家而言 (由時即為養子女) |
實家 |
被收養人從前之家 (生家、原家) |
抽「豬母稅」 |
從母姓之約定 |
入籍 |
非因結婚、收養之理由而入他家 |
招穆 |
輩份排行 |
行衛不明 |
行方不明 |
削除(抹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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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
撤銷 |
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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