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砲百合
小時候曾讀過的西洋童話「青蛙王子」的故事。《青蛙王子》是個德國童話故事,以格林兄弟的版本最爲人熟知,也是《格林童話》的第一個故事。
故事說:從前有一個公主,她是國王最小、最漂亮的女兒。她最喜歡玩一個金球,常常把它拋向天空,在它掉下來時再接住。一天她帶了這球去王宮附近的樹林裡玩耍。她在一棵樹下的一口井旁玩球時,一不小心,球滾進了井中。她在井旁哭泣時,一隻青蛙向她說:「我可以幫妳把金球撿起來,可是我有一個條件。」小公主說:「你幫我把金球撿起來,我的玩具、衣服都可以給你。」青蛙說:「我什麼都不要,祇妳要帶我回王宮,讓我與妳同飲一杯,同食一盤,同睡一床,我要跟妳一起玩耍,還要成為妳的愛人。」為了拿回金球,小公主答應了青蛙。然而其實她並不打算實現諾言,因為她很討厭這隻骯髒的青蛙。當青蛙將金球交給小公主後,小公主頭也不回的跑回王宮,不理青蛙的呼喚。但青蛙並不放棄,牠在晚餐時間來敲王宮的大門。國王知道內情後,命小公主實現她的諾言。小公主勉強與青蛙同飲一杯和同食一盤。當青蛙要與小公主同睡時,小公主非常生氣,用力將青蛙扔到牆壁上。青蛙在掉落地面時變成一個英俊的王子。這時小公主突然發現王子有一雙溫柔的眼睛。經由國王的同意,小公主與王子結婚。王子帶小公主回他父王的王國。
在較早的版本中,青蛙在小公主的枕頭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變成王子。也有版本說青蛙要求小公主親牠,當小公主親吻後青蛙就變成王子。背後隱約似乎都有性的意涵。
這不是個有趣的故事,祇能騙騙小孩。讓人訥悶德國人真的很天才,怎會想到青蛙?為什麼不是一條狗,或是一隻山豬,一隻公鹿,如果故事的男主角換成和人的體型相彷的公獸,公主仍要和牠們同床嗎?或許因為當年歐洲獸交很普遍,所以童話刻意避去可能的獸交男主角。故事沒有交待王子為什麼變成青蛙,想必是變心的女巫或黑心的後母的傑作,畢竟童話都是這麼說的。
年紀大以後想得多,我訥悶:公主嫁的那個王子,到底真的是王子被魔法變成青蛙,還是一隻青蛙精變成王子來騙取公主的身子呢?可以確定的是青蛙是用金球換來與公主同床,男人,甚至下賤的青蛙,祇要有女人想要的東西,女人再怎不情願還是會和他或牠同床,很諷刺的現實!睿智的古人用童話的形式說出人性的悲哀。
然而不管是王子變青蛙,還是青蛙變王子,在現實的社會裡還是有個很大的問題。這問題讓公主不久後就會懊悔萬分,男人祇有一雙溫柔的眼睛是不夠的,公青蛙沒有像男人胯下所擁有的東西。
我想大伙或許不知道:青蛙和大多數的魚類一樣是採體外受精繁殖,可憐的公青蛙沒有類似交接棒的性器官。
多年前,那時在合庫總行上班,為了準備考襄理,中午用餐後,我會拿著書走到總統府前的介壽公園讀一個鐘頭。其實新公園較近,但新公園人很多,很多同事飯後也會到新公園散步,被看到總感覺有點不好意思(其他準備考襄理的同事會去南陽街的K書中心讀,老頭不想花那錢)。
初春三月的某日,公園裡的池塘突然出現滿滿的青蛙,兩兩相疊。不要臉的向隅者,竟然抱在已成對的兩隻青蛙之上。(這是日月潭九蛙相疊的由來)青蛙很單純,祇要公蛙抱騎在母蛙身上,彼此就有Feeling,不久母蛙產卵、公蛙射精,幾分鐘之內就簡單地完成了年度大事。更神奇的是,第二天所有的青蛙都不見了,也不知又躲到哪去了。祇有牠們體內共同的生理時鐘知道那個交配的日子,那天牠們才會集體出現在池塘。讓人感嘆大自然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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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兒時,台灣還很窮困,一般人通常吃不好,先天不足後天又失調,所以男人的體質普遍較差,尤其在性事方面。
即使到十幾年之前,台灣的私娼寮大多以十五分鐘為計價單位,十五分鐘包括了脫、穿衣服和上床辦事。這些私立娛樂事業會用這個時間做標準,表示依照經驗法則大多數的男人就祇有這點本事,進入後最多大概祇可維持五分鐘的抽插。所以男人如果能達到這個標準,其實並不算早洩。然而這點本事根本無法讓女人發出苦悶又愉悅的呻吟,更不要說發出垂死的唉號。面對這個窘境,聰明的男人祇有一招,把家裡那隻母狗牢牢看住,不管牠的外表多端莊貞淑,絕不能讓她有機會接觸到其他的公狗。
老頭成長的年代,小孩尿床是普遍的現象,也是那時人們童年的共同回憶。即使成年之後,男人不再尿床,然而有些人會在夜裡夢遺,這比尿床還糟糕。男人有這毛病表示他的精關不牢固,即使沒接觸到女人也會自己洩精,說來比青蛙還不如。夜裡這種不由自主的生理反應會掏乾男人原本就相當孱弱的身子,更不用說在實戰上。會夢遺的男人在床第上通常也維持不到一分鐘,甚至還沒進入就射了。依照中醫的說法,這些都是膀胱不好的現象,也就是台語所說的敗腎。當年收音機裡的賣藥廣告最多的就是男人敗腎和男女鼻病(就中醫的醫理來說,鼻子的問題也源於體虛與敗腎)。當年可憐的男人大多都有早洩的毛病,都是補腎藥丸的潛在消費者。
當年有些男人因為營養不好,身體底子差,不但低於三、五分鐘的標準,更糟的是他們幾乎在辦事前脫了褲子就洩了。這種男人就像青蛙一樣的體外射精,遺憾的是他的女人並不是母蛙。所以,怎能怪女人出牆?
虛偽的社會永遠是祇要不說,就可以正經八百地當沒這回事。
偏偏沒有的事,卻喜歡亂說,恬不知廉恥的當真有那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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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青蛙王子」的高凌風先生(1950- 2014)有著傳奇的一生。他出身高雄岡山眷村,祖籍湖北,父親是空軍軍官,母親陳金蓉是越南籍。他本名葛元誠,藝名「高凌風」是瓊瑤小說《女朋友》中的男主角名字。因其怪異的舞台動作,無法伸直的頸部,以及幼年得自母親越南腔的鼻音唱腔,被戲稱為「青蛙王子」。
民國五十八年,十九歲的高凌風就讀文化大學時因自組樂團為當時的名小說家瓊瑤所賞識,開始進入演藝圈。民國六十三年,他因主唱瓊瑤小說改編之電影《女朋友》的主題曲「大眼睛」一砲而紅,開始他長達四十幾年的演藝生涯。
高凌風的演藝事業以民國七十六年的罷錄事件(或稱文潔事件)為分水嶺。在那之前他雖歷經被黑道以斧頭砍傷、一夜豪賭輸掉七百萬、楊雙武槍擊事件、擁槍人獄事件,在電視台及秀場依然相當搶手。然而民國七十六年因為他當時的女友文潔被歸類為華視藝人,依三台默契不得上台視與中視的節目,偏偏華視又不肯照高凌風的意思力捧文潔。高凌風為此向當時的華視總經理吳寶華力爭不果,遂以罷錄其所主持的「鑽石舞台」為要脅,誰知原為他身邊小弟的胡瓜與鄭進一倒戈,往後更取代他的地位。自此他的運勢迅速走下坡,而後高凌風離開演藝舞台長達十五年,諸多投資又接連失利,因此罹患憂鬱症避居美國(憂鬱症是表象,其實是男人敗腎引起的精神耗弱,此時高大哥的性力恐怕已如明日黃花)。直到民國九十三年在王偉忠製作的「全民亂講」、「全民悶燒鍋」節目中軋上一角復出,但聲勢已太不如前,更難堪的是晚年在妻子出牆,弄得舉國皆知的窘境之下得了血癌,最後含恨以終,享年六十五。
高凌風十九歲出道,二十四歲開始大紅,一輩子女人無數,他一生有三次婚姻,育一子五女。第一任妻子林玉招(1976-1986)育有二女,長女葛曉卉、次女葛曉瑩。第二任妻子文潔(1988-1991)育有一女:三女葛曉潔。第三任妻子金友莊(1995-2012)育有一子二女,四女葛子揚(阿寶)、獨子葛兆恩(寶弟)、么女葛嘉怡(寶妹)。婚姻存續期間以金友莊最長,十七年,林玉招次之,十年,文潔僅三年。
民國七十一年開始出現在高凌風身邊的阿珠與阿花,在罷錄事件後就從演藝圈消失。幾年前有個電視節目曾提到她倆洗盡鉛華回到部落,我才知道兩人是原住民,鏡頭帶過一個中年婦人,已看不出當年唱唱跳跳、歡樂的模樣。
回顧高大哥的一生,導致高凌風演藝事業、甚至人生開始走下坡的其實文潔是導火線。然而當時的他雖已開始要走下坡,卻仍站在名利的高崗上,不愁沒有女人,所以文潔的離開並沒有讓高凌風有多少傷痛,甚至還能出手數千萬的瞻養費(依後來曝光的女兒教育基金一千五百萬推估)。幾十年過去,高凌風在節目訪談中對文潔仍表露出頗多懷念。對高凌峰而言,暮年金友莊的背叛才是錐心之痛,那讓他幾乎變得一無所有。然而兩人相差十九歲,高大哥是否曾自問,已成B咖,甚至C咖的老男人還能給人家什麼?相較為她抛棄一切的文潔,也祇維持三年的婚姻。六十高齡的高凌風又何能苛責金友莊?
附一:103年02月21日的一則新聞(高凌風逝於02月17日)
高凌風已離異的第一任妻子林玉招昨到靈堂致意,她難得在鏡頭前曝光,戴著口罩難過說:「我跟高凌風夫妻沒做成,就是做親人,過年期間我有去他家,餵他吃地瓜粥,但他已經吃不太下。」至於也仳離的第二任妻子文潔至今仍未現身靈堂,林玉招也喊話:「她應該要來。」
高凌風1976年和林玉招結婚,之後高在歌壇大紅大紫,她因不堪他的花心與好賭而離婚,2人婚姻關係維持10年,育有2女葛曉卉、葛曉瑩。
林玉招今昔
林玉招昨到靈堂遇見熊海靈,主動上前打招呼,熊海靈還差點認不出她,林玉招表示自己跟高凌風雖然離婚,但一直保持聯絡,「他媽媽和姊姊從美國回台灣,我們都會一起吃飯,關係就像家人」。
熊海靈(左)與高凌風第一任妻子林玉招(右)
高凌風罹患血癌後,一度在榮總接受化療,林玉招和女兒葛曉卉都曾到醫院照顧他,母女倆有情有義。對高凌風病逝後爆發爭產風波,林玉招緩頰:「我跟我女兒都不奢求這些,我女兒有說過,她根本不要爸爸的一分一毫。」葛曉卉昨也赴靈堂,問她妹妹葛曉瑩之後是否也會返台?她表示:「不會。」
高凌風曾透露第二任妻子文潔最令他魂縈夢繫,跟她在一起是自己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光,二人1986年結婚,育有一女葛曉潔,婚姻只維持三年,離婚後葛曉潔由文潔撫養。外傳兩人當初為了50萬美元教育基金翻臉,離婚後原本高給文潔約50萬美金(1519萬元台幣)當做葛曉潔教育基金,後來高凌風負債,回頭向文潔要回周轉,讓文潔徹底寒心,要他斷絕和葛曉潔的父女關係,二人因此鬧翻。
據悉文潔目前人在台灣,好友楊光友表示,因為文潔現在有家庭,不便去高凌風靈堂致意,但會送花籃,葛曉潔則預計後天回台,送爸爸最後一程。好友倪賓昨也表示和文潔一直都有聯絡,但他表示:「文潔有男朋友,在美國也生了小孩,但我不能講太多。」
附二:金友莊簡介
金友莊(1969-),台北商專畢業,空軍政戰中尉退役,曾擔任中華民國總統行政專機空服員。民國八十三年四月經友人介紹與高凌風相識進而相戀,翌年八月結婚,十七年的婚姻兩人共育二女一子。近年來藉著高凌風之名氣,開始涉足演藝圈,大約十年前金友莊與陳維齡、洪百榕、Vicky(童秀娟)、林秀琴等台灣藝人之妻組成「大嫂團」,常在台灣各談話性節目及綜藝節目上露面。民國一百年,媒體開始傳出兩人的婚姻亮起紅燈,傳出金友莊與醫美廠商代表張志堅過從甚密,當年七夕金、張兩人被媒體拍到在車內擁抱更疑似喇舌。事後高凌風面對媒體強調相信老婆,還表示兩人房事正常:「我對她的慾念有增無減,她越來越迷人。」高甚至對媒體表示要去做陽具增大手術。(中時電子報100.08.13、NOWnews100.08.15)然而101.10.12媒體報導兩人已離婚,高付金瞻養費二百萬元,每月再付小孩扶養費十萬元。
附三:102.04.25金友莊在臉書上的自白
- 十多年前的我,不顧所有親友反對,嫁給退隱演藝界的高凌風。嫁為人婦之後,我一直善盡妻子, 母親的職責. 當時他窮途潦倒,身上背負鉅大債務,又牽扯黑道糾紛,我將婚前工作數年所有積蓄以及娘家所有金飾都拿出來給他還債,卻仍杯水車薪。因此他要求我父母位於新店文化路唯一的自住房屋變賣,為了幫助他渡過難關,我的父母賣了唯一的房子,全家在外租屋生活,雖然清苦,但是我甘之如飴。
- 隨後他陸續經營燒烤餐廳,直銷行業,甚至參選台北市議員,都失敗收場,我仍一直不離不棄地支持他,他後來甚至得了手腳僵硬的嚴重怪病,也是我在他身邊照顧他,痊癒後他忙於工作常不在家,三個孩子幾乎是我與我的爸媽撫養照顧長大。
- 我自始至終再三告誡他:我不在乎他窮,不在乎他老,不在乎他病,不在乎他忙,唯一在乎且無法妥協的是,對婚姻忠誠的絕對要求,無論精神或肉體。甚至連一夜情或召妓我也無法有一絲絲的容忍。他口口聲聲已經改過自新了,但卻被我發現他出國時常在行李中藏帶威而鋼、保險套,數度大吵離家,但屢屢又再次被他完美的演技和說詞勸回,自己竟傻到不斷相信一個欺騙的慣犯。因此在幾年前向他透露出離婚的打算,也偶在綜藝節目中討論披露。
- 直到2011年7月初,我掌握了一個讓我痛徹心扉的事證,他的確在國外不斷偷腥。更令人髮指的是,他竟然聲稱他都有帶套子,問心無愧,沒有對不起我,我將這讓我痛得想死的證據傳給我的親朋好友,並下定決心無論如何堅決離婚。他為了不要我將事證提上法院告他通姦,不得已才於2012年2月20日登記離婚。我在2012年3月時捐腎給母親時,高凌風還欺騙社會大眾謊稱仍有夫妻關係,甚至還在事後開記者會公然說謊。事實上,我早就想捐腎給長年洗腎的母親,但高曾阻撓反對,只因他說怕老的時候自己和小孩還要我照顧,我只剩一顆腎臟如何照顧他們,他的朋友在節目上都已說出實情。而照規定我離婚後不須配偶同意就能順利捐腎,雙和醫院社工人員亦知詳情。
- 我因為他長年偷腥,終於被我掌握到證據因此堅持離婚,他卻一直推賴說是因為別人慫恿我離婚,或是因為有別的男人,甚至一度胡指我被靈體附身,後來又說我是因為憂鬱症。哪對夫妻這麼容易被慫恿?但即使2011年7月初掌握證據心痛之時,我也未曾對不起他,遑論交往男人。他一再牽拖別的原因,只是更加凸顯他企圖模糊焦點,轉移注意,進而將房產偷偷轉移抵押給他人,違反白紙黑字簽名畫押的離婚協議。
- 離婚唯一的原因只有一個:我無法容忍出軌或一夜情,更可惡的的是自稱這種事情是風花雪月,逢場作戲,毫無悔過之意。牽扯其他人、事、物,都只是模糊焦點,轉移注意。
- 我提訴訟履行雙方同意的離婚協議,並非爭產,若要爭產,為何我會放棄原本是我名下較高價的靜岡而去換取高名下較小的湯泉,若在乎金錢,我就不會在他最潦倒時嫁給他,更變賣所有娘家房產家當給他,就不會在他開餐廳時我捲起袖子,親自跑到基隆漁市場去批貨。若要爭產,高在中國大陸房產賣出後所得,我會要求依法均分。但是他在中國大陸所有資產,我一介未取。
- 當初為了孩子,為了父母,我主動用靜岡大屋換湯泉小屋。但照協議言明在先,高必須清償湯泉原先的450萬貸款。但我依照協議誠實將靜岡過戶給他,他卻將湯泉在過戶給我之前先去增貸1400萬,非但原本他應該清償的450萬貸款未還,我莫名其妙背負1850萬貸款,他在告知我後,為了取信於我,高先生親自增訂的協議內容切結載明,若湯泉含增貸部分之貸款未如期清償,他須將靜岡抵押給我1400萬,然而,逾期一年,他至今只償還了150萬。這份他2012年2月親自增訂的協議,3月份竟然在我上鎖的抽屜裡不翼而飛,同年5月他就將靜岡抵押給他的密友龍仲禹。他竟然透過2013/4/24的中時對社會大眾說他沒騙我,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違法之人只要告知受害者就可以卸責?這已不是騙我,這根本是搶我。而且說謊習慣的人,連被揭穿時都要用更大的謊言來圓先前的謊。
- 屬於我的360萬現金依約本應分六期歸還,卻被他擅自改以每月10萬歸還。而且2012年2月他竟然對朋友說,因為我訴諸法律,所以不願意再歸還,因此少給十萬。欠債的人竟自行規定如何償還的遊戲規則,而且隨他心情決定要不要歸還,他心中還有王法嗎?
- 對於高其他國內外龐大的資產,我從一開始就沒有興趣,也不會要求,高先生特別在協議中要我放棄其他夫妻共有財產的分配,我當然同意簽署,其實高先生多慮了,我從不是貪婪奢侈或是狡詐的人,「脫產」一詞還是和高離婚後從律師口中第一次聽到的。朋友知情後都說,原來人性能夠卑劣至此。
- 高說他沒欺騙我,但是除了對婚姻不忠,他視為「風花雪月、逢場作戲」之外,這一年多他暗中脫產的許多事實都是這幾天我請友人及律師前往銀行與地政事務所追查才發現的。他都是事跡敗露後才厚顏地告訴我。這樣不算欺騙?
- 4月10日調解庭時他也從沒說出早已經於去年5月偷偷將靜岡抵押給龍仲禹,卻還騙我的律師說他可以將靜岡抵押給我。他再次以聲明稿欺騙社會大眾。律師有調解庭記錄可查。有必要的話,我會再公布更多證據。
- 我只希望當初如此無私幫助他的年邁父母能保住現在唯一的棲身之所。我只希望我能拿回婚前及婚後近二十年中我所賺的積蓄360萬元。另外附帶一提,可能高先生中文不好,這360萬是您自己訂的協議中認為我應該取回屬於我的部份資產,不是「贍養費」。那我過戶給您的更高價的靜岡是否能算我給你的贍養費呢?最後,我強調,若遇到惡意脫產的話,我一定會要求違約金且提起刑事告訴。
金友莊後續動態見拙作「好男人不好找:于美人&金友莊」
103.02.11初稿,陸續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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