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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前(103.10.13)丹麥政府宣布要禁止獸交行為,因為這已經損害了國家的聲譽,並且對動物造成了侵犯。近年來,丹麥吸引了大量對獸交感興趣的遊客,甚至出現了一股動物妓院的熱潮。

 

在國際道德團體不斷施壓的情況下,丹麥農業部部長Dan Jorgensen表示,他將宣佈這種行為不合法,填補丹麥這一法律漏洞。他說:「我決定必須禁止與動物發生性行為,因為這是一種對動物的攻擊行為,而這些動物根本不會表達意願。在其他地方都已基本禁止該行為的情況下,繼續縱容獸交對我們國家的聲譽損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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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次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76%的丹麥人支持禁止獸交。丹麥政府宣布將於2015年實施這一法案,然而部長先生忘了,丹麥是個民主國家,他將修改的動物保護法還需要國會通過才能實行。丹麥動物權益活動者Karoline Lundstrom最近在紀錄片節目《VICE》中表示:「我認為丹麥政府在保護動物方面做得還不夠,他們必須對戀獸癖進行一些措施。」

 

英國在1290年時國王愛德華一世下令禁止人獸交(註1),然而,在歐陸獸交一直存在,而且並不違法,法國、德國、比利時和荷蘭宣佈獸交不合法是最近十年內的事。瑞典在鄉村事務部部長Eskil Erlandsson的推動下,今年四月才開始禁止獸交。他說:「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獸交都是不能讓人接受的。」德國的獸交禁令則頒布於2012年,梅爾女士的政府頒布了這一新的法律,表示動物不應該成為個人泄欲的工具,也不應該被俘虜成為供第三方的性玩物,強迫它們進行不屬於它們本性的行為。

 

然而目前,獸交在芬蘭、匈牙利和羅馬尼亞依然合法,美國部分州也仍准許獸交行為。

 

或許妳沒想到:台灣的法律也沒有明確禁止。

 

後記:

 

截至105.05,丹麥政府仍未立法明文禁止人獸交。

 

    ※※        ※※          ※※  

 

民國92年四月,中國時報聳動的報導有關性解放「學術」網頁包含猥褻圖片,結果吸引電視台七台SNG轉播車包圍中央大學文學院,想找網站創辦人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註2),一探動物戀網頁究竟,隨後宗教婦幼團體以刑法235條散播猥褻的罪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何春蕤,全案歷經一年半的司法過程,終於以無罪結案。

 

何春蕤在全案無罪判決落幕後,花了二年時間整理相關文件、報導、辯論、連署,撰寫九萬字的回憶錄,集結成《動物戀網頁事件簿》。她指出,動物戀/人獸交網頁事件成為言論、學術自由與保守言論爭戰的里程碑,在這場歷史審判中,沒有人或獸被定罪。

 

何春蕤表示,在網路的年代,代表國家權力的查禁色情無所不在,國家以保護兒少、社會利益為名,藉著查禁色情,侵入民眾私密的空間、禁止個人想像、剝奪基本的自由。查禁色情是國家保持絕對優勢權力的密技,分食共享國家權力的保守民間團體正是國家治理的好夥伴,積極製造性恐慌以壯大自身利益權力。而學術自由就是學術機構對「無畏懼言論自由」制度性保障,然而在動物戀事件的初始,教育與學術機構很快地就屈服在道德民粹,跟媒體一同以保守的立場箝制學術自由。可以簡單地歸結為:學校害怕教育部,教育部害怕民粹輿論。幸好各界的支持以及國際學界的聲援,使得學校的態度後來趨向和緩,並隨著官司的發展而轉變為友善。

 

    ※※        ※※          ※※  

 

ETtoday 2001/11/02 14:30 記者陳揮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發生一起離奇糾紛,一名男子閒來無事,抱起鄰居飼養的公狼犬把玩,涉嫌撫摸狼犬的生殖器,狼犬因此發浪嘶叫,吠聲曖昧怪異,聽見狼犬狂吠的主人,一怒之下向派出所提出告訴,但員警翻遍六法全書,發現對此無「法」可罰,主人再向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報案,市刑大也愛莫能助。

 

警方說,除了主人的指控之外,不可能幫狼犬來做「被害人筆錄」,缺乏具體證據,況且刑法、動物保護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都沒有針對「幫別人的狗自慰」的罰則,只能請主人留心看管狼犬,或與「熱心過度」的鄰居加強溝通。

 

這起糾紛發生時,狼犬獨自在外閒逛,忽然屋內的主人聽到愛犬吠叫,一開始以為有生人靠近,仔細一聽,發現與平常叫聲相差甚多,主人衝出查看,原來是鄰居雙手抱著狼犬,左手按住狼犬的頸部,右手在狼犬下腹部「前後抽動」。

 

主人定睛一看,鄰居竟然用手玩弄狼犬的生殖器,難怪狼犬吠叫不已,狼犬看到主人現身,立即奔向主人,鄰居站在一旁,毫無道歉之意,主人怒不可遏,當場痛罵鄰居「變態」、「比狗還不如」,鄰居聳聳肩,一幅無所謂的模樣,更讓主人氣憤,當下跑至派出所,要求警方逮捕鄰居移送法辦。

 

值班員警聽完主人的陳述後,楞了一下,翻遍六法全書相關法條,沒有一條可以處罰,請主人先回家,改天若有機會,請警勤區員警與鄰居溝通一番。

 

主人仍不罷休,以為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應該「比較厲害」,轉往市刑大報案。孰料,市刑大員警也是翻出六法全書,告訴主人無「法」可罰,主人狐疑發問「你們警察都用這一本辦案嗎?」,員警只好解釋「罪刑法定主義」的定義,主人才悻悻然離去。

 

    ※※        ※※          ※※  

 

中國時報 2010526 20:40

狂搓公狗生殖器自拍「人獸交」虐狗影片貼網嘉義學生後悔道歉盼社會原諒 - 你會原諒他嗎?

 

故事背景:嘉義國中生惡搞,狂搓公狗生殖器自拍「人獸交」影片po上網。

 

這段名為「人獸交」的影片,只見男學生用手不斷地搓揉一隻公狗的生殖器,還與旁邊多位同學嘻笑,甚至強行壓制急欲想掙扎逃脫的可憐小狗直到射精,前後長達三分鐘。由於影中人身著嘉義縣某國中制服,喧嘩聲中還伴隨校園鐘聲,救援小組多位志工追查後,發現虐狗學生,當時就讀三年級,且場景就在學校裡。

 

其實影片早在三年前就被放上部落格,直到最近才被眼尖網友發現,向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投訴,影片轉載放到Facebook粉絲專頁,立刻引起全國網友一陣撻伐,短短幾小時逾十萬人次點閱,網友紛紛留言痛罵虐狗人「變態缺德」、「下流可惡」、「人渣」等,還有網友氣憤難耐,說要找影片中的國中生算帳。

 

被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人肉搜索揪出惡搞公狗虐待的學生及當時張貼影片的部落格主,今天在網誌承認錯誤,向社會大眾原諒。劉同學說:「對不起、希望大家能原諒、代替那時在場的所有朋友跟社會大眾說聲對不起。」

 

今天這則新聞也在各報大篇幅報導,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表示,據了解施虐學生出自暴力家庭,他對國中當年所犯的錯誤相當懊悔,志工則考慮選擇原諒他,也希望他能記取教訓,往後懂得學會善待各種生命。

 

老頭的話:

 

虐狗絕對是不人道、不文明的事,但幫狗自慰算不算虐狗殊難定論。我祇看到一群假道學欺侮一個不懂法律的頑皮小孩,還噁心的說考慮原諒他。

 

    ※※        ※※          ※※  

 

蘋果即時新聞 2013111920:03

 

【林修卉╱台北報導】 綠委鄭麗君、段宜康、尤美女與蕭美琴與藍委陳學聖共同舉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性婚姻入法」公聽會,希望推動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媽媽代表王英華質疑,誰能保證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後,不會發生人獸交的行為,她呼籲「救救我們的小孩、救救我們的下一代」。

 

老頭的話:

 

假道學們擔心:男人可以跟男人結婚、女人可以跟女人結婚以後,有人會想和動物結婚。常有人說老頭想太多,其實我們的社會很多人自己管不好自己,卻老喜歡管別人的事,而且管太多。有趣的是老拿小孩或後代子孫做藉口。

 

陳學聖?唉~

 

 

1

 

愛德華一世,12391307,人稱長腳愛德華,一輩子有二次婚姻,第一任妻子生了十四名子女,第二任生了三個。他以血腥征討威爾斯和蘇格蘭聞名。下令禁止獸交時年五十二,他老兄會創文明之先,一定有鬼。有機會再研究。

 

 

2

 

何春蕤(英文名:Josephine Chuen-juei Ho40年次,2017年虛六十七。1982年獲美國喬治亞大學博士,1991年又獲印第安納大學博士,回國後任教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曾在民國83年反性騷擾大遊行中,喊出「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言下之意讓很多無能的老男人很難看,當時她四十四歲。她是台灣少數立場鮮明的婦女運動先驅,她支持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利,提倡性解放,研究色情文化及性少數(即一般人眼中變態的性),與主流社會的價值觀多所衝突,爭議性極高。有趣的是,同樣有留美經歷的陳文茜,早年也曾在她主持的節目中,播放和宣揚人獸交,男主角是公狗。

 

何春蕤之夫寧應斌,印第安納大學哲學博士,與何春蕤共同支持性工作者權利,曾任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總編輯。

 

103.10.19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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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與狗(限好友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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