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Toilette, 1870, Frédéric Bazille, Musée Fabre

La Toilette, 1870, Frédéric Bazille, Musée Fabre  

 

女人下體紅腫通常是短時間內密集又過度地性交,精準地說,是被一根,甚至數根又粗又大的雞巴幹了好一陣子,淫水流乾了,仍持續被幹;當然,這是指良家婦女而言。女人被強行性交,由於陰道乾澀,通常是先造成破皮,而後紅腫。性工作者因為工作的關係,理論上已見識過粗細長短,身經百戰,並不至於如此。如果不是性交過度,就是陰道感染造成發炎。女人陰道感染不是性工作者或多性伴者的專利,良家婦女也會有感染的情形。

 

 

1051207日台北信義計畫區W飯店的VIP套房裡一個女人嗑藥過量嗑死了,原來是一件再單純不過的事(詳情分析請看拙作:土豪哥的那場趴然而卻被檢警和媒體炒作成富二代玩死女人的大新聞當時老頭就訥悶:把事情弄得這麼大,到時怎收場?

 

兩個多月後經過檢警的努力」,案情終於有了結論。然而調查結果一公布,輿論一片嘩然。

 

 

喪命小模下體紅腫非性侵 遺體驗出9種毒

 

105年郭姓小模命喪W飯店,當時送醫急救時,傳出下體紅腫疑遭性侵,甚至還有人認為遭到不人道的SM(性虐待),檢警為了查明下體紅腫到底是如何造成的,不僅用高科技「多波域光源儀」,重返現場找精斑,還特地請法醫仔細檢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而為了查明,郭女的遺體還一直冰存到過完年才發交給家屬,最後確認,小模未遭性侵、SM,也沒在W飯店從事性交易,紅腫的原因,是因為婦女病造成的,而她的體內則驗出9種毒品。

 

而令人驚訝的是,檢警在郭女遺體的檢體中,共驗出9種毒品,包括愷他命、安非他命、搖頭丸,還有高濃度的「卡西酮類毒品」,這類毒品俗稱「喪屍藥」,吃了以後就會像喪屍一樣狂暴,猶如郭女最後的遺言,整個現場就像是「群魔亂舞」,不過,郭女體內並未被驗出春藥。

 

105年7日上午,郭女因為昏迷送醫,醫院進行急救時,發現她身上竟然穿著土豪哥的「8XL」超大內褲,下體還紅腫,雙膝有傷痕,檢警組成專案小組開始展開調查,除了採集郭女下體的檢體進行化驗外,也傳喚土豪朱家龍等參加毒趴的男子,採集檢體準備進一步進行比對,土豪等人雖然被採集檢體,但否認有與郭女發生性關係,更沒有凌虐或性侵她。

 

為了查明真象,專案小組還重返現場,利用「多波域光源儀」(Alternative Light Source,簡稱ALS),在房間內找尋可疑的精斑等相關稽證,帶回化驗,不過最後並查出重要證據。而郭女下體的檢體,也沒有驗出在場男性的DNA,連到案、參加毒趴的在場男女,也都一致的表示,現場沒看到也未聽聞有人遭到性侵或發生性關係

 

由於郭女下體紅腫是事實,但不管是人證或是物證,都無法證明郭女曾遭到性侵、性虐或是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為了確認採證是否完善,原本一度要發交給家屬的遺體,還突然喊卡,二次進行採證,直到過完舊曆年,才將遺體發還給家屬。

 

由於最後排除是因為性關係所為,專案小組調閱郭女的病歷資料及函詢法醫研究所,再三確認紅腫的原因,詳加比對後,才確認原來是郭女生前因為婦女病,造成下體紅腫,而郭女的雙親在得知後,也能夠接受這個結果,同時也感謝檢察官還給她女兒一個清白

 

 

下體紅腫沒性侵 女模爸駁斥:「我不相信」

 

去年郭姓小模命喪W飯店,當時送醫急救時,傳出下體紅腫疑遭性侵,甚至還有人認為遭到不人道的SM(性虐待),檢警為了查明下體紅腫到底是如何造成的,不僅用高科技「多波域光源儀」,重返現場找精斑,還特地請法醫仔細檢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而為了查明,郭女的遺體還一直冰存到過完年才發交給家屬,最後確認,小模未遭性侵、SM,也沒在W飯店從事性交易,紅腫的原因,是因為婦女病造成的。

 

對於女兒被檢方認定未遭性侵,父親今天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大家都是明眼人,大家都是男人,搞這樣的毒趴我女兒的遺體,大腿外側都是整片烏青,我強烈懷疑,這些人有對他犯了這些人真的有對他動手」至於不相信女兒沒被性侵,是否是在質疑司法?父親說「這方面我不想評論,但就算這些人被判一百年,我女兒也不會回來了」現場記者也問到是否有託夢,死者父親也表示,不只妻子,連女兒的朋友也有夢到,「女兒在夢中說她很冷很冷,也說她受了很多委屈,被扯來扯去、叫都叫不出來」

 

此外,死者的父親也懷疑女兒不是主動吸毒,而是被強迫餵毒,「她六號晚上11:10,還有跟朋友用微信通話,如何解釋她40小時都沒有出來,表示她人是清醒的,隔天早上就被送醫,我懷她是在這段時間被強迫餵毒」

 

 

中時電子報 2017022311:29

小模下體紅腫原因?鍵盤柯南辦案3疑點被推爆

 

W Hotel命案震驚社會,造成一名郭姓小模身亡,當時她送醫急救時,身上有土豪哥「6XL」大內褲,且傳出下體紅腫,被懷疑生前遭到性侵。昨(106.02.22)台北地檢署召開偵結說明記者會,土豪哥被求刑12年,且「郭女身上並無發現男性精液,所以確定生前無遭性侵」,檢調認為,郭女下體紅腫可能是因婦女病而起。對此說法,有網友列出3大疑點,認為郭女下體紅腫的真正原因仍待商榷。

 

據了解,檢警利用高科技「多波域光源儀」(Alternative Light Source,簡稱ALS),重返現場找尋精斑等證據,不過最後並無查出,而郭女下體的檢體,也沒有驗出在場男性的DNA;且毒趴男女也一致表示沒聽聞有人遭性侵或發生性關係。在沒有人證、物證證明郭女曾遭性侵、凌虐或與人發生性關係之下,檢調最後判定小模未遭性侵、SM,也沒在W飯店從事性交易,紅腫的原因是因為婦女病造成的。

 

網友「timayta」在PTT上指出,ALS的偵測靈敏度是有極限的,且精液只要被稀釋10分之1左右,ALS就測不出來。如果有心人是在常見嘿咻的地方用力用洗潔精清洗過,床墊也使用防水罩,等警察來之前全部換過,也會測不到精斑。

 

對於此結果,外界多有質疑,有網友在PTT「八卦版」上提出3項疑點,一一突破檢方說法:

 

第一點:「多波域光源儀」的偵測靈敏度是有極限的,精液只要被稀釋過就可能測不出來,若有心人以清潔劑用力洗過,而且床墊使用防水罩,警方來之前全部換過,鬼才測得出來。此外,若以常用波長450nm照棉花材質的衣物床單,螢光發光也會看不到精斑。

 

第二點:DNA容易破壞,一般的漂白水就可以,若有高人指導刑事微跡蒐證秘訣,事先備有過氧化氫等高氧化化學物質,將檢警會蒐證的身體部位、私處多次刷洗,最後再以清水洗去化學物質,就能徹底除去DNA,缺點就是身體會多處紅腫。

 

第三點:婦女病很多,也沒說哪一種婦女病,陰道被戴保險套的抽插到紅腫發炎,一樣也叫婦女病。一般性侵通常是不可能準備保險套潤滑液,但是雜交、性愛趴可是潤滑液和保險套無限供應,有保險套別說精液,連愛滋病病毒都不會過去了。結果說驗不到DNA或精液就排除性侵?

 

網友最後怒轟「隨便一想到處是邏輯破洞,結果檢方幫忙開記者會說沒事啦,原來是大家誤會了、大家只是無償借用毒品,一起玩喜八啦吃吃毒品~在鬼島我一定有甚麼地方沒搞清楚........」貼文曝光後引起鄉民熱議,大讚原PO專業發文猶如「鑑識系」出身,紛紛幫高調,直言「這種毒趴不打砲做愛 講出來沒人信」、「有錢就是正義」、「婦女病下體紅腫?騙大家沒經驗?」

 

不過也有人認為不管是不是滅證,如果沒辦法證明滅證,要怎麼證明他有罪?「現在情況就是只有吸毒相關跡證,也就只能照證據判,其他證據都沒啦!」、「沒證據但是因為可疑就該定罪?鄉民當法官一定司法信賴度超高」認為應該有證據再來說,否則只是侮辱偵辦的檢警。

 

此外,郭姓小模父親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W飯店對案發期間可察覺的異狀未當下通報,更在事後破壞現場,未善盡企業責任,郭父更直指郭女大體解剖時,內側有嚴重的瘀青,於是懷疑女兒「有被做出某些事情」甚至被強迫餵毒致死。至於土豪哥被求處12年的刑期,郭父則哀痛說道「就算被判刑120年,我女兒也回不來了!」

 

 

自由時報 2017022318:54

土豪哥的「毒趴」命案,司法和社會觀感差很大!

 

震驚社會的W飯店「毒趴」命案偵結,檢方依違反《藥事法》提供禁藥致人於死,僅將「土豪哥」朱家龍起訴求刑12年,此和社會觀感差很大!猶定調郭女下體紅腫非因性侵,而是「婦女病」所造成,益發引起外界更多疑慮和議論。 首先,是如此重大的「毒趴」命案,牽連株廣,檢方卻僅求刑12年,頗與一般看法有落差,況且若經法院三審,就算判12年,亦等於只有坐6年牢(監獄表現良好,可減半提前出獄);加上「土豪」家財萬貫,請得起一流律師,往返的辯審過程拖長,俟社會淡忘,說不定刑期還會更輕,更不足「以儆效尤」!令人憂心。

 

再者,我們的司法往往對加害人重「人權」,卻忽視被害人的「人權」和家屬、親友感受,更是重要!像此次土豪哥被裁定在新店戒治所獨居舍房,接受觀察勒戒,復為他「量身打造」尿桶,日子過得愜意,猶向檢方抱怨「很無聊」,期盼能在228連假前重獲自由等,諸此,有何「警惕、教訓作用」耶?!

 

復次,檢方在調查後卻排除是「性侵、雜交」等各種性交行為造成,而是「婦女病」引起,社會一片嘩然。 綜合網友的質疑要點,包括專案小組使用的「多波域光源儀」(Alternative Light : Source,簡稱ALS),偵測靈敏度有限,若使用450nm波長照射,且命案現場精液被稀釋約十分之一,恐怕偵測不出精斑;且媒體曾報導W飯店未保留命案現場,「除了一開始阻擋警方進去,所有犯罪跡證也早已清掃一空」,致採證上恐有不足。

 

同時,檢方指出郭女下體未驗出「土豪哥」等在場男性的DNA。而此用一般的漂白水,就能破壞DNA。據新聞報導檢方曾發現「死者身體已經被清洗過」,若有高人指點刑事微跡蒐證的秘訣,事先備有過錳酸鉀/過氧化氫等等高氧化能力的化學物質,將被害人身體部位以及私處多次刷洗,最後再用水沖乾淨,即可徹底除去DNA。 此外,檢方表示郭女下體紅腫是「婦女病」,也沒說清楚是哪一種婦女病,而「毒趴」現場則有供應保險套、潤滑液,若「陰道被戴保險套的抽插到紅腫發炎」,一樣也可叫「婦女病」,豈非怪怪的;顯然,檢方欲排除「性侵」,恐須有更強的說服力!

 

美國著名的大法官何姆斯(Oliver W. Holmes)有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誠可為我們的司法官(檢察官、法官等)借鏡。今天有部分的立委與被害人家屬開記者會,就痛責W飯店對案發期間可察覺的異狀未當下通報,更在事後破壞現場,未善盡企業責任,郭父更懷疑女兒最後是在清醒狀況下,被強迫餵毒致死等等,多少也反應了社會的觀感。在在顯示此一「毒趴」命案後果的嚴重性! 簡言之,若往後的飯店、酒店、KTV等特定場所,都循W飯店模式處理類似案件,豈非更「毒」害社會?!是以,行政院及立法院都應儘速修法,賦予企業主對毒品有提高警覺並通報的義務,對未盡通報義務的業者,最重可勒令停業,切勿讓此類場所,成為毒品的化外之地!並儘早補破網至要。

 

如今台灣毒品氾濫,不僅侵入校園,甚至流進軍中,簡直目無法紀!而像「毒趴」命案者,更是令人髮指!若要打贏毒品戰爭,自須全國總動員,舉國上下的共同努力,當局更要有全方位的查禁、管教、立法、執法、醫療等作為,而司法(檢察情治單位、法院)部門,尤須加把勁,才能有效遏阻和禁絕!

 

 

老頭的話:

 

老頭認為:司法講究證據與真相,證據不會自己跑出來,要人去找,所以說"證據到哪,就辦到哪",其實是無恥的推託與怠職。然而,司法不能預設立場,也不能自我限設。當然,法官更不能看社會觀感辦案。

 

會造成女人下體紅腫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被強暴、可能是陰道乾澀又長時間性交、可能是性伴侶的器官又大又長又有擋頭,甚至可能是被人毆傷,或是初學勤練跳鋼管舞。當然……也可能是婦人病。

 

老頭很慚愧,老頭的器官很小,又細又小;老頭也不會強"人"所難,祇做服務性的工作,所以沒讓女人下體紅腫的本事,祇會讓女人爽。106.02.25彙整初稿 

 

 

衍伸閱讀:

 

女性陰道炎與尿道炎症狀作者:晴天每一天。本文已被點閱一百多萬人次,顯然台灣女性這個問題很普遍

女性陰部搔癢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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