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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20/06/24 20:39【第二春噩夢】

 

黨國大老休小37歲嫩妻不成 徐立德遭討650萬生活費

 

現年89歲的徐立德,當過總統府資政、副閣揆,財經部會首長更全都做過。像他這樣的黨國大老,這種年紀理應安享晚年,讓晚輩在他的回憶錄裡讀他經歷過的宦海浮沈,但他這幾年卻過得很不平靜。

 

徐立德 (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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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德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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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逾8億 娶嫩妻3年變調

 

7年前,徐立德與小他37歲的音樂家陳怡伶踏入第二春,《壹週刊》拍到兩人當街放閃親吻,後來也正式結婚,同住在他花了近4千萬元買給陳的三重豪宅。

 

但是,這段婚姻才3年就變調,徐立德2016年4月突然搬離三重豪宅,與陳怡伶分居。隔年就正式訴請離婚,陳怡伶卻不願離,兩人就此打上了離婚官司。一審徐立德敗訴,判決認為他沒理由訴請離婚;去年高院二審卻逆轉判准2人離婚,經陳怡伶上訴後,現在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但是,陳怡伶卻又另外向新北地院聲請,要徐立德在確定離婚前必須給他家庭生活費,總計約650萬元,徐則認為陳是在挾怨報復。兩人為這事也吵吵嚷嚷,日前新北地院才剛裁定駁回陳怡伶的聲請,而陳又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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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徐立德目前仍是環宇投資、中加投資、誠宇創投、大華創投、和康生技等公司的董事長,身家至少8億元,650萬相形之下只是片小蛋糕;而他在政壇大半輩子,應付過各種嚴厲的批判質詢,法庭訴訟對他也並非難事。

 

這件由他第二春衍生而來的離婚官司,對他而言,其實主要只是「不堪」二字。

 

買豪宅月供數十萬寵妻 卻遭情緒勒索

 

據《蘋果新聞網》調查,徐立德與元配劉勤生結婚52年,夫妻感情甚篤,育有2子也家庭美滿。因此,當劉勤生2009年因肺腺癌過世時,對徐立德就產生很大的打擊,不僅曾出版《劉勤生畫集》悼念亡妻,也曾在自己的回憶錄裡寫道:「勤生的離去,讓我的生活頓時失去了意義。」

 

後來,透過目前因性侵案在獄中服刑的前新黨立委馮滬祥介紹,徐立德認識了陳怡伶,兩人也很快開始交往,2013年訂婚後兩人在街頭放閃被拍到時,徐也回應他是很認真看待這段感情,「希望得到諒解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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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了解,徐、陳在一起時,有不少朋友並不看好,還勸徐立德「交往就好,不要結婚」,但妻子過世後生活空虛寂寞的徐立德,沈浸在第二春的幸福感,仍決定與陳怡伶結婚,住進三重豪宅,甚至還買了同社區的另一戶,邀請陳的父母一起住進豪宅。

 

根據徐立德在法庭上的陳述:兩人在結婚後,他為了滿足陳的奢華生活,每月固定供應她數十萬元,還不定時給她大筆金錢,並且買下新北市某社區的2間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市值合計超過6000萬元,足夠讓她不愁吃穿、生活無虞。

 

但陳怡伶不但沒有意願與徐的家人建立和諧關係,也沒有悉心照顧徐,還經常因為生活習慣、價值觀的差異,對徐大發脾氣,並且以嘲諷及惡劣的言語情緒勒索,讓徐飽受身心靈折磨。

 

兩人關係愈來愈僵,到了2016年4月,徐立德就忽然搬離三重的住家,住到自己兒子家,而當時陳怡伶也毫不留情面地把他的衣物丟出屋外,鬧到這樣,對黨國大老而言已經相當沒面子。

 

嫩妻遭爆曾是別人小三 徐立德告官休妻

 

更糟的是,到了當年年底,《壹週刊》又揭露陳怡伶的父母親爆料她曾與多名男性有過複雜的感情,甚至疑似曾與反同婚甚力的「護家盟」祕書長張守一有過婚外情,徐立德為此面對媒體記者窮追猛打,追問他「妻子曾是別人小三」的感想,更顯得百般的窘迫與狼狽。

 

壹週刊 2019年09月25日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與小35歲妻判准離婚 甜蜜第二春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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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 

 

陳女過去有過四段婚姻,更曾當過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的小三,徐立德婚前不知陳女過去,2016年開始有些起疑,徐向陳父詢問後,陳女疑擔心往事曝光,竟將父母攆出三重豪宅。

 

《壹週刊》找到陳女父母,兩老委身汐止一處地下室套房,生活困苦,感嘆花千萬栽培陳女學鋼琴,但陳女歷經四次婚姻、三次生女後,竟然六親不認!

 

兩位老人家除了證實陳女和張守一外遇生女外,也證實陳女現在是徐立德的再婚妻,甚至還加碼爆料「陳女結過四次婚,生過三個女兒。」

 

陳父表示,2016年八月底,在兩老被陳女趕出來前幾天,在公寓大廳碰到徐立德,徐問陳父說:「你女兒和馮滬祥甚麼關係?」,當時陳父一時不知如何回答。

 

陳母後來寫信罵女兒說:「不要再風流了!」,沒想到三天後,陳女就把父母趕出三重住處,不但把行李丟出來,還叫警衛別讓他們進門,陳女父母只好帶行李睡在車上。

 

陳母難過地說:「可能是我們知道妹妹 (陳女) 太多秘密了,她才狠心把我們趕走,讓我們到處流浪…。」

 

陳女父母直到2016年九月一日才找到地下室套房租屋,該處環境很糟,潮濕、灰塵多,陳女父母身上僅剩五萬積蓄,後續生活費只靠在美國的大女兒支付。

 

高齡八十歲和七十歲的陳女父母,因未生育,在陳女二歲時收養她,叫她「妹妹」,兩人對陳女視如己出,苦心栽培。

 

陳母表示,陳女從小有音樂天分,曾花一百多萬元買鋼琴送女兒,但陳女後來卻把鋼琴送人,陳父感嘆:「我們花了上千萬栽培她學鋼琴…不但沒當成演奏家,連一個學生都沒收過…」。

 

陳女16歲那年,全家移民紐約。原以為陳女會在美國成為音樂家,沒想到陳女愛上一名四十歲的王姓補習班業者,奉子成婚,但婚後衝突不斷,陳女生下大女兒不到半年,就與王男離婚。

 

陳女和第一任丈夫離婚後,將大女兒留給王男扶養,2015年陳女和徐立德赴美旅遊時,雙方相談甚歡,因大女兒在美國發展不順,便透過徐立德「幫忙」,讓她到台北故宮任職,目前大女兒和陳女在三重豪宅同住。

 

陳女在紐約又結識第二任丈夫郭渝華,郭曾任全球最大光碟廠Memorex總經理。與大眾電腦董事長簡明仁、前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是高中同學。

 

郭和陳女婚後住在洛杉磯,陳為郭再生下一女。郭渝華後來舉家回台發展,直到2004年十月,郭渝華罹癌過世,陳父說:「胃癌從化驗出來到切除,不到三個月…。」。

 

陳父透露,陳女在郭死前就和張守一交往,郭死後,陳女才發現懷了張的孩子。

 

陳母回推陳女繼承郭渝華財產時說:「郭渝華洛杉磯房子賣了一百萬美金,遺產至少有新台幣七、八千萬元!」

 

陳母以為女兒繼承遺產後生活無虞,沒想到陳女和張守一分手後,嫁給一名何姓股票營業員,何男騙走陳女一千五百萬元後,就捲款潛逃中國,至今下落不明,陳女的第三段婚姻又告失敗。

 

陳父說:「有一天,馮滬祥帶女兒去東吳大學聽徐立德演講,馮把徐介紹給她認識,結果徐喜歡上她,後來徐就娶我女兒。」

 

徐立德對陳女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陳女父母原本不知情,直到有次陳父到陳女三重豪宅住處,意外撞見徐立德,陳父事後問陳女:「他是誰啊?好像以前一位行政院大官。」陳女才告訴陳父,自己在跟徐交往。

 

《壹週刊》調查發現,徐立德和陳女的愛巢位於十二樓頂樓,一眼望去就可看到淡水河景,市價約四千萬元。

 

徐的親友都擔心他被騙,怕陳女另有所圖,紛紛勸徐:「交往就好,不要結婚!」。

 

尤其徐曾任財政、經濟部長、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要職,經歷顯赫,擔任至少十家投資公司的董事長,保守估計身價超過十億元。

 

但徐最後仍堅持要和陳女結婚,二人就在2013年六月登記結婚,還在晶華酒店席開五桌 。

 

陳父表示,徐立德和陳女婚前,以現金買下陳女三重豪宅樓下另一戶房產,由二人共同持有,婚後徐邀請陳女父母同住,「他們住十二樓,我們住六樓」。

 

直到2015年,陳女常鬧脾氣,二人鬧得不愉快,徐就較少回三重豪宅住了,選擇與兒子同住,並訴請離婚,理由是2016年8月間,陳女與她的父母發生糾紛,卻多次怪罪他,更主動提離婚;同年12月,陳女婚前私事遭她父母披露見諸媒體報導後,陳女有自殘傾向,以此對她情緒勒索,讓他難以承受,且陳女沒有意願維繫兩人婚姻,於是訴請離婚。

 

徐立德主張的理由在一審時雖遭駁回,但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自2016年8月起,陳女不滿徐立德建議她處理與父母關係的方式,對徐怨恨、主動提離婚,還嘲諷徐因為無須扶養她而感到歡欣,徐也接受陳女的離婚請求,兩人無積極維繫婚姻,因此判准離婚。

 

看來,臨老入花叢,不是不可行,只是對象要慎選。

 

據《蘋果》了解,當時徐立德甚至曾在住處大廳,當面質問陳怡伶父母親,關於他們女兒過往的感情狀況,陳父一時語塞。徐立德因而對陳怡伶的信任崩解,身體狀況也每況愈下,自己覺得婚姻已難以維持,就訴請離婚。

 

不過,當兩人關係上了法院,陳怡伶卻不願離婚。她主張兩人婚後恩愛和睦,並無價值觀歧異或無法融入徐家人的情況,而且徐立德多次住院都由她親自照顧,徐的生活起居、應酬、聚會也由她打理。

 

陳怡伶在法庭上也表示,《壹週刊》的報導並不影響2人親密關係與良好互動,即使徐立德突然找律師要跟她談離婚,她還與徐一起出席徐的張姓好友百歲壽宴,感情基礎仍存在,婚姻也無破綻。

 

一審的新北地院認為,徐、陳二人分居是因為徐立德主動搬離,不代表婚姻難以維持,徐也並非沒有過失或過失程度較輕的一方,沒理由訴請離婚,因而判徐敗訴。

 

但徐立德上訴到高等法院後,高院認為2人分居後,雖然一開始婚姻未發生破綻,後來陳怡伶卻屢因與父母的爭執,對徐立德怨言相對,陳女父母向媒體揭露女兒情史,更讓兩人感情破綻逐漸擴大,到了陳怡伶主動提出離婚要求,而徐立德也淡然回應會尊重她想離婚的決定,可見2人婚姻確已名存實亡,雙方都有同等程度的責任,2019年9月就改判准離婚。

 

嫩妻反擊日夜照顧徐立德 卻僅施捨2、30萬

 

離婚案逆轉後,陳怡伶除了再提出上訴,又另外向新北地院提告要徐立德給付家庭生活費。

 

陳怡伶表示,徐立德年紀大、身體欠佳,因此要求她不得出去工作、停止投資股票,日夜必須形影不離地照顧他,導致她婚後全無收入,「僅憑徐每月施捨20萬到30萬元不等,支應家中所有開銷。」

 

但徐立德仍有許多應酬活動,陳怡怜主張,徐所給的錢根本不足以支應徐自己的應酬開銷,更別說家用,她就被迫以婚前積蓄支付家中傭人薪水及各項雜支,而徐在婚前曾允諾支付2人所有家庭費用,但從2018年5月起,就停止匯款給她。

 

因此,陳怡伶就主張要徐支付2018年5月至今的家庭生活支出共425萬元,另外再要求徐從2019年10月起,每月付她25萬元生活費,直到2人確定離婚,加起來為650萬元。

 

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陳怡伶無法證明徐立德婚前曾允諾支付2人所有家庭費用,也沒說明每月25萬元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何況依據高院的離婚判決,2人早已分居,也沒有維持婚姻及家庭生活的意願,因此就在上個月裁定駁回陳女聲請,認定徐立德無需負擔陳怡伶2018年5月之後的家庭生活費。。

 

法院裁定出爐後,陳怡伶又提抗告。而記者走訪陳怡伶住處,透過社區保全轉達採訪之意,陳女在家,但拒絕受訪。

 

陳怡伶鄰居透露,徐立德搬走後,陳女父母相繼過世,目前僅她一人住這裡,平日深居簡出,鄰居已有一段時間沒看過徐立德再現身。徐立德則透過律師回應:「尊重法院裁判。」

 

 

嫩妻怨「遇人不淑」 徐立德控260字簡訊「不堪入目」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與再婚妻子陳怡伶2016年情變,雙方互提離婚、給付生活費等官司纏訟至今,雙方往返書信、簡訊也因此成為呈堂證供,只不過當愛已逝,徐立德解讀陳女傳給他長達260字的「四字詩」抨擊「不堪入目」,但一審法官卻指內容「用心侍奉,反被虎傷...遇人不淑,不勝唏噓」等,看不出哪裡「不堪入目」。

 

徐立德為舉證與陳女年齡差距37歲,價值觀歧異過大而漸生齟齣,似乎也顧不得面子,把雙方相處的過往端上檯面,其中最特別的就是陳女傳給他的「四字詩」,陳女細訴自己在徐臥病時悉心照顧他,最後卻「被離婚」的委屈,並抱怨徐令人失望,徐則解讀這些訊息內容「不堪入目」。

 

款款四字詩  怨懟君忘昔日情

 

陳女的「四字詩」長達260字,她寫道:「病榻之時,床前侍奉,怡伶親為,不擾令郎,用心侍奉,反被虎傷, 前塵往事,細細回憶,真情實感,付諸流水,遇人希淑,不勝唏噓。…」

 

此外也提及徐立德當時投資的公司名列「巴拿馬文件」,其資產遭質疑的心情和自己被媒體報導的心情相比,「報導栽贓,已成定局,巴拿馬案,文件曝光,實為醜聞,世所矚目,將心比心,感覺如何…」,當雙方愛已成往事,徐立德看不見陳女的怨懟,只看見陳女踩著他的痛處要他將心比心,內容「不堪入目」。

 

徐嘆造化弄人有情無緣 盼望倩影存心

 

但法官從第三人角色閱讀,並不認為這些簡訊內容「不堪入目」,反而認為徐另寫給陳女的書信,雙方的婚姻並非無法挽回:「我體會到妳對我的關心,心為之碎。無奈造化弄人,我倆有情則無緣,萬般無奈,但在我這一生中,將盡其所能使妳生活尊嚴而快樂」、「萬一法院有所決定,盼能彼此尊重,下筆之時淚不自主流下,事情無論如何發展,妳將永存我心,天涯海角,我盼望還有我們的蹤影」。

 

一審法官因此認為雙方年齡差距及爭執的起因,不是婚姻難以維持的理由,且是徐主動搬離住處造成分居的一方,不能以此為由訴請離婚,去年2月判徐敗訴。

 

但徐立德離婚態度堅決,提起上訴後,二審認為雙方分居期間都沒有積極修補婚姻,也沒有改善分居窘境的意願,導致互不相見,難以期待2人日後相互扶持繼續經營婚姻,婚姻確已名存實亡,雙方都有責任且程度相當,去年9月逆轉判准2人離婚。

 

陳女不服上訴,全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老少配婚姻難維繫 原因曝光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2013年81歲時,娶了小他37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當時引發輿論熱議,但才隔3年,徐即主張雙方年齡差距過大價值觀歧異而漸生摩擦訴請離婚。兩性作家兼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有些老少配剛在一起的時候,覺得彼此差異沒這麼大,但過了幾年突然覺得彼此不能配合,摩擦或爭吵也會變多。

 

名人老少配不乏前例,像是97歲諾貝爾得主楊振寧在82歲時娶了小他54歲的嬌妻翁帆、70歲的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59歲時娶了小他32歲的嫩妻吳逸萍、69歲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57歲時娶了小他24歲的曾馨瑩

 

老愛少的活力  小愛老的寵護

 

談到「老少配」心理,諮商心理師林萃芬分析說,每一對老少配相互吸引的原因不同,通常年輕一方或有戀父或戀母情結,也有女性特別喜歡年長男性照顧她的感覺,喜歡被寵被疼,又或是年長男性能提供資源供她使用。

 

林表示,對年長一方來說,不論心態或生理上,可能因為和年輕人在一起,覺得自己變年輕,甚至感覺對未來充滿希望、重新活過來,也有年長者可能因為年輕人崇拜他的經驗或資歷,讓他有被肯定的感受。

 

「即便雙方年齡差距大,年輕一方真心在意對方的情況也滿常見」,林萃芬舉例,她輔導的諮商對象中,有年輕女性和年長者交往,但後來發現男方愛去酒店尋歡,讓女生感到很受傷,有被背叛的負面情緒。

 

另一方面,老少配若有價值觀落差能否磨合,林萃芬認為,有些老少配可能完全無法磨合,也有些只是覺得比較聊不來,或年輕一方覺得對方不了解自己,或年長者會試圖建立一些規範,但未必都是老管小,也有小管老的,只是在雙方年齡不對等情況下,小管老的情況比較少見。

 

體老色衰 老少配考驗驟劇

 

林指出,有些老少配剛在一起的時候,雙方覺得差異沒這麼大,可是也許過了10年,雙方年齡都到下一個人生階段,比如20多歲剛出社會的女性和50多歲事業有成的男性交往,當女生30多歲,男方卻已60、70歲,雙方可能突然覺得彼此不能配合,摩擦或爭吵也會變多。

 

至於老少配如果有一方想離開,對方不願意該怎麼辦,林萃芬建議,最重要的是相互理解,因為彼此不論身體機能、生涯發展和想法差異可能很大,先理解彼此差異才能用同理心看待對方。想離開的一方不要覺得對方無理取鬧,不願放手的一方要知道,如果想把人留下來,不要用錯誤的方式讓對方更想離開。

 

林舉例,實務上常見一方用強迫手段希望對方不要走,比如指責對方沒良心、辱罵叫囂或以死相逼,「如果威脅、恐嚇造成對方心理負擔這麼大,誰會想留下來?用錯方法只是讓對方跑得更快」。

 

年齡差距非離婚理由 生活磨擦才成要件

 

至於打離婚官司時,若有一方主張雙方年齡差距、價值觀不同屢生摩擦,是否構成離婚要件?律師謝智潔表示,價值觀不同可能構成「婚姻有重大事由無法繼續維持」的理由,但必須提出證據具體說明,何謂價值觀不同,實際造成婚姻生活什麼障礙。

 

謝智潔表示,最常見的價值觀差異是金錢觀不同,常有夫妻為金錢爭吵,一方想投資,另一方擔心風險,或一方覺得小孩應該上私立小學,另一方覺得上公立學校就好,這些生活瑣事都可能是夫妻大吵的理由。

 

對於年齡差距部分,謝指出雙方在結婚時就知道彼此年齡了,所以不可能單純以年齡問題提出離婚,還是要舉出因為觀念或生活習慣不同,造成什麼樣的摩擦,導致婚姻無法繼續維持,實務上因為價值觀不同導致夫妻失和而判准離婚的情況其實不少。

 

 

徐立德前妻罹癌逝 出書悼亡妻4年後再婚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曾任財政部長、經濟部長、行政院副院長等要職,也是國民黨大老級人物,當過該黨副秘書長,他除了是故總統蔣經國倚重的財經大臣,也是2005年促成連戰率團赴中國「破冰之旅」的重要幕僚之一。徐有豐富的財經、政治經歷,家族也不乏名人,他弟弟是知名導演、金馬影展創辦人徐立功,而徐立功的長媳是中天主播盧秀芳。

 

14歲來台刻苦勤學 45歲任財政部常次

 

現年88歲的徐立德1931年出生於中國,祖籍湖南,他在80歲出版的回憶錄中提及,小時候是在烽火連天的逃難中度過,由於父親從事軍職,抗戰期間隨軍團到處奔波,很少有時間可以和家人團聚,而母親一生相夫教子,是很傳統的婦女,在徐的記憶中,他幼年雖家境貧困,但母親總會想方設法準備雞蛋和麵條,讓父親回家時吃。

 

徐立德14歲隨雙親來台,先後就讀成功高中初中部、高中部,從台灣省行政專科學校畢業後,22歲考取高考,隨即展開40多年的公職生涯,最初他從台灣省政府秘書課科員做起,靠著刻苦勤學,先後取得政大政研所、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韓國慶北大學經濟學榮譽博士、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等學位。

 

45歲就當上財政部常務次長,接著出任省政府財政廳長、財政部長、經濟部長、行政院副院長、消保會主委、經建會主委、總統府資政等要職。1993年他獲時任行政院長連戰延攬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同時入閣的包括內政部長吳伯雄、外交部長錢復、國防部長孫震、法務部長馬英九、經濟部長江丙坤等政界聞人。

 

大學同窗結褵52載 髮妻病逝再覓二春惹訟

 

徐立德在回憶錄中記載他曾參與的國家要事,可說是台灣數十年的政經發展史,回憶錄中還詳述與妻子劉勤生相知相守數十年的情義,字裡行間滿是感謝和想念,他提到:「勤生的離去讓我的生活頓時失去了意義。」

 

徐立德與劉勤生是大學同學,2人結髮52年育有2子,2009年劉因肺腺癌過世,徐自責過去為了工作常不在家,是他無法彌補的缺憾,徐隔年出版《劉勤生畫集》悼念亡妻,但劉過世4年後,徐2013年以81歲高齡與相差37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再婚,不過,徐的第二春維持不到3年就破局。

 

他和陳女2016年分居至今,徐訴請離婚二審逆轉判准,官司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陳女另向新北地院聲請,要求徐在離婚確定前每月給付25萬元家庭生活費,但日前遭法院駁回,陳女已抗告。

 

 

老頭的話:

 

通常男人的條件越差,對女色的誘惑越無抗拒力。以徐先生的資歷應該見過大風大浪 (當了三四十年的高官,有多少女部屬想巴著他升官) ,然而臨老入花叢,最後成了笑話。

 

大伙都說「老船長不會暈船」,其實男人越老,性力越差,對女色卻越是割捨不下。

 

本則新聞下有不少魯蛇質疑「公務員」如何有八億身家。以「公務員」來稱一個45歲就當財政部常務次長的人,是綠蠵龜之言。

 

以老頭為例,老頭任職公營行庫,在徐先生當上常次的年紀才考升三等襄理 (而後51歲升二襄,57歲退休前仍是二襄。如果不退,當年可升一襄,65屆齡退休前最少副理、最多經理) ,距行庫總經理、董事長仍有相當大的距離。行庫董事長是次長下臺的轉場 (張訓舜以經濟部常次轉任合庫董事長、陳沖以財政部政次轉任合庫董事長) ,距行政院副院長也有相當距離。當年老頭算是「公務員」,徐先生當然也可稱「公務員」,然而兩者天地之差。

 

「公務員」的資產因人而異,有人寅吃卯糧,有人小康,有人富裕。富裕的公務員通常善於理財與投資,並不見得是歪哥而來。

 

老頭插嘴:理財首在省吃儉用。

 

以小康的老頭來說,退休資產約4000萬,包括房子兩戶2700萬 (一戶76年130萬購入,現值1200萬,一戶87年680萬購入,現值1500萬) ,存款1300萬 (退休金700萬,歷年積蓄600萬) 。退休九年,娶媳、嫁女、添孫都有大額耗損,然而如今資產現值還略高於退休時。

 

以徐先生的年紀、身分和地位,資產為老頭的20倍,老頭認為尚屬合理。

 

徐先生向法院申請離婚必有他難以啟齒的理由。女人取得合法地位後不再隱藏她的真面目,開始肆無忌憚的淫亂,這讓老男人無法忍受。隔年比爾蓋茲也離婚了,老頭推測兩人離婚的原因相同。

 

延伸閱讀:比爾·蓋茲為什麼要離婚?

 

109.07.01彙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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