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1/03/08 05:30
張久宜警界明日之星
已婚、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的53歲台北市士林警分局副分局長張久宜,今年大年初二期間,竟在酒後將30多歲薑母鴨店老闆的女兒帶回分局寢室過夜,被同事撞見,分局長震怒,通報市警局督察室,市警局將張員予以降調處分,記過2次並改任民防管制中心專員。
張久宜年初三輪值班,初二晚間到轄內某薑母鴨店用餐,餐敘酒後帶薑母鴨店老闆的女兒回分局寢室過夜,隔天早上老闆的女兒離開時,恰巧被值班同仁撞見,同仁呈報分局長吳慶鴻,吳慶鴻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屬實,主動呈報市警局督察室。
督察室調查認為,張員此舉已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違反警察風紀相關規定,決定記過二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台北市警局3月5日發布人事命令,張久宜調非主管職,改任民防管制中心專員,士林分局副分局長由北投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接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岳寬升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
據悉,在張寢室過夜的薑母鴨店老闆女兒長相清秀,外表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小,個性討喜,善於交際,不少客人都跟她相熟,該餐廳生意興隆,多少受惠於老闆女兒的攬客手腕。
張妻也任職北市某分局
張久宜中央警官學校55期行政警察學系畢業,之後攻讀犯罪學研究所,在台北市警局擔任過股長、副分局長等職務,學經歷完整,曾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妻子同是警職,在台北市某分局服務。
據了解,張久宜天性浪漫,喜好遊山玩水,年輕時曾數次請1、2個月的長假,出國當背包客,享受異國風情,也愛好在台灣或國外的浮潛勝地浮潛;士林分局許多官警都說,張員工作認真,與分局內女警沒有傳過任何緋聞,會出這樣的醜聞,令人意外,只能感嘆酒後誤事。
老頭的話:
1.同仁口中「與分局內女警沒有傳過任何緋聞」的張副座卻帶女人到分局過夜,顯然副座不是主動型的男人,然而他對女色誘惑的抗拒力很差,偏偏警務工作有太多的女色誘惑,八大行業多的是漂亮的女性,她們都希望被警察「照顧」,也會對警察性賄賂。副座已53歲,從事警務工作應該有30年了,這是初次嗎?
2.老頭進合庫時,公營行庫都還有隸屬保四的駐衛警,是編制內的警察,領警察待遇,由行庫支薪。民國七十幾年老頭在總庫時,有位陳姓員警,原本在分局服務,不知為何調來合庫 (可能是風紀因素,也可能是經濟因素,當時公營行庫的駐衛警,即使是一毛二,本薪與加給月領五萬多,比合庫的辦事員還多,約與領組/ 課長差不多) 。後來他又把老婆弄進合庫理髮室 (合庫聘任理髮師支服務生最高薪,大概三萬多,理個頭五十元,同仁大多會給一百,髮所得歸自己) 。幾年後又把女兒弄進合庫當服務生。那段時間老頭在人事單位,經手過他們一家子的人事資料,夫妻兩人的資料都有一個女兒,也只有一個女兒。當時老頭不以為意,後來女兒進庫時登記資料才發現他們是重組家庭,夫妻是各有一個女兒。老頭推辭已婚的陳警員在派出所服務時結識轄區內同樣是已婚的X姓理髮小姐,郎有情妹有意,兩人發生不倫,各自離婚再結婚。
3.老頭認為:企業或機構裡有的長官喜歡吃下屬,有的長官喜歡吃客戶,更有的長官更是兩種都吃。其實男歡女愛各取所需,只要不是利用權勢滿足私慾,倒也無可厚非。
4.副座帶女人到分局過夜,是醉昏了頭?還是老習慣?可以確定的是副座在分局的人緣應該不太好,以致......
110.03.09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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