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位朋友提了個有趣的問題,他問說:
前輩您好
在下已婚 45
想請教前輩 認識淑惠後 您如何讓芬姐同意?
我想 這應該是很重要的突破點
承蒙賜教了
這個問題,之前有多位朋友也問過,一開始總是個別答覆。如今看來可能有很多朋友有興趣,這是個很實務性的問題,老頭在此一併說明。
這檔事其實因人而異,老頭天賦異稟,如就老頭的個案來探討,可能有很多朋友並不適用。老頭先提我的情形讓大家參考,另外也提供家父的例子做比較。
老頭生長於貧困的環境,除了省吃儉用外,在異性方面一向秉持著「量力而為」的精神,和「眼高手低」的做法。雖然不是說有預謀,然而當年老頭在追求異性的時候,總會在不經意的時候問對方:如果男人外遇了,妳會怎麼辦?其實這是個傻問題,因為女人大多心口不一,嘴裡說的其實不能算數,也不能當真。不過老頭就是這麼天才,當年還真的逐一詢問。明華小姐說:打不死他,離婚!阿芬說:可以相處看看,看合不合得來,合得來就勉強答應。這是我當年決定娶阿芬,沒有轉枱去追明華小姐的原因。
其實最重要的是阿芬很單純,比較好商量,也好騙。這點對往後我的擴編大業有很大的幫助。還沒有結婚的朋友可以參考。如果你有志於建立「大家庭」,你挑選法定配偶時,標準最好低些,而且選個稍微笨,又好商量的。當然,已經結婚的朋友就沒得商量了,尤其是如果你娶的是隻母老虎,那麼,我勸你還是早點打消再有小三的主意。
另外,最重要的是先總統蔣公的一句訓示「攘外必先安內」,當年他不抗日,淨想打共匪,遭到大多數國民的不諒解。先剿共或先抗日或許難以定論,然而如果就夫妻間來說,他這話絕對是至理名言,男性朋友想有小三,首先必須自問自己的本事如何?這是我一再強調「量力而為」的精神,男人想再有小三,首先必須把老婆徹底擺平,不時讓她幸福的連內褲都沒力氣穿就睡著了。如此,還有餘力,再想小三的可能性。想要有小三的男性朋友,你先得自問:你有本事擺平兩個女人嗎?如果你祇有應付一個女人的本事,甚至連一個女人都應付不了,我勸你還是打消歪念。因為即使老婆一開始同意,但往後你照顧不周,她還是會不時和你計較。單祇是打飢荒還是小事,如果她在飢渴難耐之下,想到既然你不仁,就不能怪我不義,心一狠,乾脆自謀出路,向外尋找春天,那麼你不是虧很大?
所以,我的結論是想要有小三的男人,首先必須有個好商量的老婆,也要有能同時應付兩個女人的本事。當然,另外還有經濟因素,你有沒有能力供應兩個女人的基本開銷?如果沒有,或你像老頭一樣節儉成性的話,你挑小三時,就得把經濟狀況不佳的女人排除掉,畢竟我們負擔不起。
當然,如果你能找個經濟狀況極佳的女人,搞不好你還能不時收到「營養費」或「慰安津貼」。老頭是個大男人主義者,也是個有原則的人,所以我不會想向接受我慰安的女人收取營養費,當然更不會想吃軟飯。但如果你能找個手頭寬裕、出手又大方的小三,對事情就相當有幫助。淑惠就是如此,當年她自知分享了阿芬的權益,所以逢年過節都會給阿芬送禮,也不時召開股東會,請阿芬吃飯。阿芬沒出息,被她這麼安撫後,兩人還真的情同姐妹呢!老三美惠雖然經濟狀況不比淑惠差,但就比較摳,也不會做人,以致到如今阿芬還不太能接受她。
與阿芬相較,家母絕對算是個母老虎,然而在我童年時,家母竟能接受一位羅女士住進我們家,和她一三五、二四六對分男人那根的所有權。當年我年紀小,一切都懞懞懂懂,如今回想應該是寒家家貧,羅女士對寒家提供經濟支助,形勢比人強,家母不得不接受殘酷的現實。當然,能夠擺平母老虎的家母和金主身分的羅女士,家父必然有他的「長處」。
幾年後,羅女士開始和家父吵架,甚至打架,原因到今天我還弄不清楚(我猜是家父不安分,又有第三個女人)。開始打架後不久,羅女士就自我家搬走,從此再也沒有出現。往後家父的風流韻事一直不斷,他對付家母共有兩招,也祇有兩招。一是餵飽她,二是金錢給付。家母一直是未就業的家庭主婦,除了節衣縮食存私蓄外,沒有金錢來源。所以後來她採取罰鍰制,家父一晚沒回家罰若干。當時家父經濟狀況頗為寬裕,有能力在外包養小女人,自然也有能力繳納罰款(就是沒能力給我零用錢,唉~)。當然,罰款歸罰款,該辦的事還是要辦。所以,通常家父回來後先繳罰款,當晚還是得費心辦事。老頭兒時台灣人民經濟普遍仍不寬裕,很多家庭子女眾多,房間不夠,小孩仍和父母同房不同床。當年早上上學前,老頭不時可以看到另一張床上,家母把家父摟的緊緊的,聰明的老頭就知道,昨晚家父應該有讓家母滿意,而且還是相當滿意。
家父的例子應該是通案,男人想要有小三,除了要有足夠的性力,也要有能力繳罰款。其實有足夠的性力也應該夠了,男人有本事把女人擺平,一切都好商量。況且如今大多數的女人都已就業有經濟能力,想用金錢擺平,有些女人也不見得會接受,但如果男人能夠「不時」弄的她如癡如醉、通體舒暢,事情絕對好商量。105.06.13
補述:
老頭的情形是經濟學供需原則的衍伸。首先,老頭挑對象時絕不高攀,我不會自找麻煩,去追個鑲鑽的女人。想進一步擴編時,對將被收編的女人一定明言,她將是我的第幾個女人。不要騙,騙不了多久,越騙越麻煩;要則來,不要拉倒。然後以既成事實來請求前一順位的寵物追認。此時前一順位的寵物將面臨現實的抉擇,接受或另謀高就。祇要她找不到比我更好的男人,她就祇能接受。如果我因為增加編制而照顧不週,即使她不介意,這社會熱心的男人很多,一定會有人主動跳出來幫我"照顧",結果我會白忙一場,祇是換個人罷了。所以老頭一定估量有時間,有能力,才敢增加編制。
然而現實就是那麼現實,男人祇要金盡或精盡,女人自然鳥獸散,老頭的戲也就唱不下去了,這是老頭早有的覺悟: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1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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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斗膽不客氣的說,會提出這個問題的朋友其實本身並沒有能力擁有一個以上的女人,因為囿於自身的情形,所以看不出問題的癥結:現實就是「形勢比人強」,女人有權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女人不得不接受,必然有其不得不然的因素。其實,有時候男人也不得不如此。
老頭再以已故的台灣首富王永慶先生(1917-2008)的例子來說明:
王氏早年家境並不佳,然而他極有上進心,十六歲時就開始「創業」,最早經營米糧生意,後來做磚瓦廠,又做木材買賣,然而一直並不順利。直到民國43年因緣際會獲得國民政府與美援的支持,成立福懋塑膠公司;三年後,又接手台塑的經營權(當時台塑業績相當差,原經營者另有事業,無意經營)。民國四十年初台灣塑膠工業剛起步,塑膠粒銷路極差,王氏乃再成立南亞塑膠從事塑膠粒加工,承購台塑生產的塑膠粒。南亞為產品去化,祇能扶持與輔導台灣的塑膠二次加工業,間接促成台灣經濟發展,爾後也建立了台塑王國。
然而王氏的幾個女人其實都在王氏發達前即已進門,王氏絕非藉以金錢來「擁有」女人。這是必須特別澄清的。
王氏元配郭月蘭女士(1919-2012)係童養媳的身分,又一直不孕,所以無力阻止二房楊嬌女士(1923-2011)之進門。二房長子王文洋出生於民國40年,以此推斷楊嬌進門應在民國39年(當時王氏虛三十四,楊嬌虛二十九)以前。然而楊嬌進門沒多久,民國41年,三十七歲的王永慶又在外姘居了當時僅十八歲的林明珠女士(1935-2002)。林女士一直無法進門,絕對是楊嬌的關係。然而幾年後與林明珠同齡的李寶珠女士(1935-)出現,楊嬌就制止不住了。王、李兩人的長女王瑞華出生於民國47年,依此推估李寶珠女士應該在民國46年以前出現在王氏的人生路上。據自由時報報導,王永慶與李寶珠交往,李也懷孕,王、林兩人因此大吵,最後在四十九年分手。林明珠後來嫁給羅景祺,她與王氏所生的三名子女也改姓羅。
原本排名老三的林女士當年不肯接受再有老四的事實,選擇分手改嫁,因此喪失了爾後台塑王國的名位,也讓她所生的一子二女後來爭遺產備極艱辛。
就王氏的例子而言,老頭認為:接受或不接受是前一順位女人的權利,大多數會接受的女人都是因為「形勢比人強」;當然,女人也可像林明珠女士一樣選擇不接受。對與錯,很難判定。然而可以確定的是王氏沒有能力擺平林李兩個女人,在他需要做抉擇時,李寶珠的分量遠高於林明珠。106.03.02
前幾天看到的趣圖,爸爸在教女兒,媽媽無聊,竟在一旁自慰。
這可讓對小女人有興趣的男人做參考,不要祇顧著和小女人講話,讓老女人得自摸當消遣;自摸還算好,如果女人去外面給人摸,那男人就糗大了!
爽報 2017年03月01日
50歲港星鄧兆尊淡出演藝圈多年,近來因同時和Carmen、Cherry、Claire交往,享受「3C」女友齊人之福再受關注,之前他們「4人行」到泰國旅遊,他誇口3女之間沒有嫌隙,就爆出「三房」Claire太過積極進取,引起「大房」Carmen不滿,兩人暗地爭寵,就算見面也相敬如「冰」。
據悉Carmen與鄧兆尊相識逾20年,是唯一可以與他同住的女友,且和鄧家人關係良好,與「二房」Cherry也相處融洽,不過「三房」Claire最會耍心機,經常高調曬恩愛照,還拉著鄧兆尊出席婚喪喜慶,營造「正宮」形象,讓Carmen看不順眼。
鄧兆尊曾表示同時駕馭三女,最難分配的就是節日上的安排,他直說自己不重視節日,「如果開心的話,每天都是節日」,所以碰到聖誕節、情人節等,都靠她們自己商量好。
106.03.02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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