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社會裡,情殺的血案不時發生,沒用、嫉妒心又重的男人祇有以這種手段來面對自己的無能。有趣的是,有些心胸寬大的男人自感愧對妻室後,會本著「大愛」的精神,開始以縱容,甚至主動安排妻子出牆外遇,藉助其他男人的器官與性力來解決妻子的肉體需求,維持家庭的和諧。然而,這事畢竟還是有風險,獲得滿足的妻子可能因此另投「明主」。於是深謀遠慮的男人會以兒子來擔任代打者的角色,沒有兒子的男人有人也會以狗狗來充當男主角,畢竟有些人一直嚷著狗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有趣的是人們從沒弄清楚:人是女人?還是男人?「朋友」是哪一種朋友?
然而不管是兒子和狗狗,通常樂於配合演出,甚至還會賣力演出,為女人提供美好的「服務」。這種做法最大的優點是兒子或狗狗不會奪走男人對妻子的「所有權」。男人祇是讓出「使用權」。況且,大多數的時候這種重口味又變態的「母子交尾」或「人獸相姦」相當淫穢,也相當刺激,絕對可以造成三個當事人感官上的高度刺激,甚至還能激出老男人殘存的性力,讓老男人在終場前以配角的身分再為妻子略盡棉薄之力。於是家庭和樂,性福滿滿。當然,這事總得在陰暗中進行,也不能曝光。
或許你或妳會惑於長期被貫輸的「道德」觀念,讓妳覺得:怎麼可能!
其其實打從人類進入男權社會後,男人禁錮女人的手段雖然永不停歇,然而效果卻不見得理想。懂得變通的男女自然而然發展出因應之道。當然,事情總在陰暗中進行,假道學的人們本著不揭露、不面對的鴕鳥心態,刻意虛偽以對。十年前台灣就曾有這種新聞見報,原本這種「三」相情願的事絕不會曝光,不幸的是被父親授權擔任代工的兒子,秉承了父親的「弱雞」基因,不堪負荷竟然在學校自殘以對,於是事情就曝了光。新聞事件中的父親從事神棍的行業,這個行業的營業項目祇有兩項:「騙財」與「騙色」,從業人員原應具有相當的性力。不幸這位老兄並不具備執業能力,媒體報導也說他的生意「普通」。讓人感慨我們社會有很多人還真的很不自量力,這位神棍老兄不要說騙色,連自己的老婆都應付不了。於是他想藉助兒子來解決問題。當然,我想他的心胸沒那麼寬大,主要他是要藉兒子來激起自己的性慾。他沒想到的是:兒子是他生的,有著相同的基因,年紀輕輕竟無力從事這件天下男孩都夢想中的「好」事。
以下是則十年前的新聞,過去五、六十年台灣從沒類似的事見報。我想不是台灣民風「蓋高尚」,越「純樸」的民風越會如此「真情流露」。祇是這種家庭娛樂當事人都會樂在其中,不會有人張揚。本案會見報是這家子的小孩特別敗腎,也「思想」也相當怪異。如今色情網站的亂文一大堆,點閱率也極高,那是普天下男孩的幻想,然而祇有少數人能讓夢想成真。這孩子竟然因此自殘,實在很奇怪。想來他的能力很差,很差……差到無顏「面對」父母。
蘋果日報 2006年02月04日
【徐彩媚、李宗祐╱嘉義報導】嘉義縣發生匪夷所思的父母聯手逼迫兒子亂倫事件。一對夫婦私設神壇,當乩童的父親以要為十七歲的兒子改善體質為由,逼迫兒子在他和妻子面前手淫,不從即毆打,後來更強迫兒子和妻子亂倫以「採陰補陽」,妻子竟也配合苟合。兒子與母亂倫後痛不欲生,在校割腕自殘,這起駭人聽聞的亂倫案才被校方發現報警。
駭人聽聞
這對無恥夫婦已被羈押,檢方昨以傷害、強制性交、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並不准兩人交保。檢方表示,兩人強迫兒子亂倫,最重可處十年徒刑。而因少年還有一對弟妹,案發後嘉義縣社會局已將三人緊急安置。
辯護律師:走火入魔
乩童夫婦到案後向檢警聲稱:「兒子是自願(亂倫)的。」但承辦該案的嘉義縣警局婦幼隊長蔡永發說,他簡直難以相信天底下竟會發生這樣的事!檢察官也痛批:「哪有這樣的父母?」連乩童夫婦自己請的辯護律師蔡碧仲都認為,乩童夫婦的相關辯辭不合常理,行逕已經走火入魔。
全國道教法師協會理事長林欽彬則指出,道教沒有「採陰補陽」這回事,這是江湖術士做法。中華陰陽學會協會理事長何承直斥以母子亂倫補身,「這根本是邪魔歪道!」他說,身體不好,可借食補、藥補和運動改善,正統的宗教沒有所謂用「肉體」採陰補陽這種說法。
喝令兒子當面手淫
而宗教學者、北台科技學院副教授江燦騰更是痛罵,這起亂倫事件不僅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更為宗教及道德所不容。
他說,除了古埃及法老王朝有近親結婚外,近代任何宗教都極力反對血親間的性行為。這名乩童父親根本是將長期異常性衝動,假稱神明賦予其正當性,將個人違反道德、法律及宗教行為,推給無跡可尋又令人崇敬的神明,這對社會是不良示範,應給予法律強力制裁和道德上的唾棄。
檢警表示,荒唐逼兒子亂倫的夫婦姓陳,都是四十六歲,學歷是國中以下,在嘉義縣朴子市私設神壇六年多,供奉玄天上帝、關聖帝君、媽祖、觀世音等神明,丈夫是乩童,妻子共同管理神壇,平時以幫人收驚為主,生意平平。
檢方調查,去年十月上旬某晚,陳父以關切兒子包皮太長為由,喝令兒子在他和妻子面前手淫,兒子不敢違背照做。
少年自殘生不如死
沒想到陳父後來變本加厲,在十月下旬和十一月上旬,兩度以兒子身體欠佳為由,將兒子叫到夫妻倆的房間,用紅布分別將妻子和兒子的雙眼蒙住,再叫妻子趴跪在床上,隨後強將兒子拉到床上,強迫兒子呈跪姿,再用手將兒子陰莖插入妻子陰道,讓妻兒亂倫。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陳父再度喝令兒子在他面前手淫,但遭拒絕,竟老羞成怒掌摑兒子臉頰,導致兒子右臉紅腫、右手臂受傷,後因兒子仍堅拒,不得已而罷手。
檢察官周欣潔調查時發現,亂倫事件發生後,原本品學兼優、十分乖巧的陳姓少年完全變了一個人,突然無故蹺課,還叫同學打他,並常用拳頭捶樹到紅腫受傷,甚至割腕自殘,還會嚷嚷看到鬼。經同學向老師報告,校方介入輔導,才發現驚人亂倫悲劇,報警處理。
被害少年向檢警說,父母強迫他做這樣的事,讓他生不如死,萬分痛苦。
母也稱為了兒子好
身材高壯的陳父到案時則辯稱,是因看到兒子常有自慰行為和偷看色情刊物,且看媽媽的眼神十分怪異,加上側面得知兒子暗戀學校老師,他擔心兒子做出傻事,並認為兒子中了邪,要幫他驅邪、救他,才以「採陰補陽」方式為兒子解厄。陳母也稱是為了兒子好,所以才會一起幫忙,依丈夫指示與兒子亂倫。
陳姓夫婦犯行去年十二月被警方移送,檢方即將兩人向法院聲押獲准。
蘋果日報 2006年07月13日
【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市一對私設神壇的夫婦,父親強逼兒子手淫,並與母親「採陰補陽」亂倫;事後兒子在校割腕自殘,亂倫案才被校方揭發。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以乩童夫婦「精神上附身失神」精神耗弱,判父五年三個月、母四年一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十六歲少年的父母,在嘉義開設神壇和金香舖,父母兩人從事神壇乩童工作多年,去年十月初,因擔心少年生殖器發育不良,竟以關心兒子包皮狀況為由,要求兒子在父母面前手淫,直到射精為止。
去年十月下旬及十一月初,夫婦再度以兒子身體欠佳為由,要「採陰補陽」幫兒子補身體,父親命兒子以紅色手帕將眼矇上,母親跪趴床上,父親強抓兒子生殖器,插入母親性器內,母子亂倫兩次。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該名父親再迫兒子手淫被拒,老羞成怒掌摑並持木棍毆傷兒子手臂。受害的兒子因心理壓力過大,在學校有輕生、自殘舉動,經導師察覺,由學校報警處理。
亂倫事件簿
資料來源:嘉義地方法院
2005/10 乩童父母要子手淫,再迫子姦母採陰補陽。
2005/11 父再迫子自慰遭拒,父親打傷兒子。
2005/11 學校發現少年自殘,才揭發這起亂倫案。
2006/02 檢察官以傷害、強制性交起訴乩童夫婦。
2006/07 法院以乩童夫婦犯案時精神耗弱,輕判父親五年三個月、母親四年一個月徒刑。
台灣畫家吳金河的油畫作品
老頭的話:
這是件發人深省的新聞,內中有幾項殘酷的現實卻未被挑明。首先,在台灣我們每年都可以看到「獸父」的新聞,也有淫母為了巴結姘頭,拉女兒下水、買一送一的情形。然而,在台灣很少看過有「獸母」的事件被揭露。當然,這絕不是台灣的中年男特別神勇都能滿足妻子,或台灣母親都特別高尚、可以吃齋念佛過日子。癥結在於母子亂倫相姦是兩情相悅的事,母子兩人都不反對,也樂於如此。相對的,小女孩當年或惑於戀父情結,或迫於被扶養的現實,曲從「獸父」或母親的姘頭,和母親一起享受著獸父或乾爹的疼愛,甚至還可能母女爭寵。然而歲月無情,小女孩長大,獸父或「乾爹」也都老了,再無力取悅小母狗。翅膀硬了的小母狗自然想要與小公狗匹配,然而老男人卻死纏不放,於是小母狗斷然大義滅親,讓「獸父」被繩之以法,以便投入小公狗的懷抱。
本案神棍父親與妻子均為四十六歲,中年男已無力滿足妻子旺盛的生理需求。父親想利用兒子來維繫家庭和樂。依媒體的描述,父親讓母子兩人均用紅布蒙眼,母親全身赤裸趴在床上,父親再牽著也是裸體的兒子,扶著兒子的性器官進入母親的體內,想來身為導演的父親應該是讓母子兩人採狗交的後背式,讀者光憑想像那畫面都覺得刺激搧情。父親的大肚大量令人感慨,然而更令人感慨的是事件中身為母親的那個女人的配合度。難怪有個智者說:「女人,祇要扒下那身人皮,就會變身為一頭性獸。」、「女人怯於主動,但祇要給她個藉口,女人很容易變成性獸」。
原本這是椿美事(總比讓妻子落入別人手中好吧!),可惜因為兒子體弱與無能,竟成了憾事。中華民國刑法的強制性交罪(俗稱強暴罪,現在被叫妨害性自主。中國人和不是中國人的台灣人就喜歡把事物的名稱改來改去)原本是告訴乃論(刑法221條),但因為父加母是兩個人,構成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第一款的「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這是本刑七年以上的公訴罪,因律師主張乩童夫婦「附身失神」精神耗弱,獲法官自由心證採信,判父五年三個月、母四年一個月。刑度不可謂之輕(父親打兒子巴掌通常構不成傷害罪)。
老頭活了六十幾年,如今走在路上不時看到行跡可疑的母子檔,公然有著夫妻才應有的親暱舉動,我猜測如今社會上未曝光的類似事件應該也不少。然而祇要當事人樂在其中,不反對,不張揚,誰又能有意見呢?況且,中華民國的法律也不反對兩願亂倫。105.08.17初稿
附:
蘋果日報整理出來 民國94、95兩年台灣神棍荒唐行為事件簿
2005/08/30
台中縣豐原市開神壇的曾文歷,收容中輟生,凌辱多名少女,並以安毒控制行動,還稱會下符、養小鬼,恐嚇如不從會「全家不得好死」。台中地檢署起訴,法院審理中。
2005/04/09
高雄市鼓山區吳姓一家6口突然著魔似的全家起乩,自認是神怪,連續六天只吃屎及喝符水,長女死亡。檢警以意外死亡結案。
2005/01/11
雲林縣一名婦人為求改運,被神棍黃董藉口「雙修」性侵,丈夫上門理論反被神棍洗腦,說他事業不順也需改運,之後婦人兩個女兒也被神棍性侵。一審神棍遭判刑12年。(類似情節見拙作:迷信的下場)
2004/11/29
高雄市前鎮區玉慈宮主持人吳世隆遭女信徒指控下藥迷姦,事後更恐嚇「我會作法,讓妳全家不得安寧」,姦淫女信徒長7年。警方以強制性交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2004/04/16
竹北市中天聖靈宮負責人蕭明和及妻子倪靜慈,因為信教過於狂熱,竟用鐵絲將身體緊綁在土牆邊,坐在柴堆,自焚身亡。
神壇怪象檢舉電話
警察機關:110
各縣市民政局:
北市民政局第三科(02)27256236至44
中市民政局禮俗宗教課(04)22289111轉1211、1212
高市民政局第三科(07)3314527
嘉市民政局宗教禮俗課(05)2254321轉240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