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49-01.jpg 

 

當前的社會裡,情殺的血案不時發生,沒用、嫉妒心又重的男人祇有以這種手段來面對自己的無能。有趣的是,有些心胸寬大的男人自感愧對妻室後,會本著「大愛」的精神,開始以縱容,甚至主動安排妻子出牆外遇,藉助其他男人的器官與性力來解決妻子的肉體需求,維持家庭的和諧。然而,這事畢竟還是有風險,獲得滿足的妻子可能因此另投「明主」。於是深謀遠慮的男人會以兒子來擔任打者的角色,沒有兒子的男人有人也會以狗狗來充當男主角,畢竟有些人一直嚷著狗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有趣的是人們從沒弄清楚人是女人?還是男人?「朋友」是哪一種朋友?

 

然而不管是兒子和狗狗,通常樂於配合演出,甚至還會賣力演出,為女人提供美好的「服務」。這種做法最大的優點是兒子或狗狗不會奪走男人對妻子的「所有權」。男人祇是讓出「使用權」。況且,大多數的時候這種重口味又變態的「母子交尾」或「人獸相姦」相當淫穢也相當刺激,絕對可以造成三個當事人感官上高度刺激,甚至還能激出老男人殘存的性力,讓老男人在終場前以配角的身分再為妻子略盡棉薄之力。於是家庭和樂,性福滿滿。當然,這事總在陰暗中進行,也不曝光。

 

或許你或妳會惑於長期被貫輸的「道德」觀念,讓妳覺得:怎麼可能!

 

其實打從人類進入男權社會後,男人禁錮女人的手段雖然永不停歇,然而效果卻不見得理想。懂得變通的男女自然而然發展出因應之道。當然,事情總在陰暗中進行,假道學的人們本著不揭露、不面對的鴕鳥心態,刻意虛偽以對。十年前台灣就曾有這種新聞見報,原本這種「三」相情願的事絕不會曝光,不幸的是被父親授權擔任代工的兒子,秉承了父親的「弱雞」基因,不堪負荷竟然在學校自殘以對,於是事情曝了光。新聞事件中的父親從事神棍的行業,這個行業的營業項目祇有兩項:「騙財」與「騙色」,從業人員原應具有相當的性力。不幸這位老兄並不具備業能力,媒體報導也說他的生意「普通」。讓人感慨我們社會有很多人還真的很不自量力,這位神棍老兄不要說騙色,連自己的老婆都應付不了。於是他想藉助兒子來解決問題。當然,我想他的心胸沒那麼寬大,主要他是要藉兒子來激起自己的性慾他沒想到的是:兒子是他生的,有著相同的基因,年紀輕輕竟無力從事這天下男孩夢想中的「好」事

 

以下是則十年前的新聞,過去五六十年台灣從沒類似的事見報。我想不是台灣民風蓋高尚」,越純樸」的民風越會如此真情流露」。祇是這種家庭娛樂當事人都會樂在其中,不會有人張揚本案會見報是這家子的小孩特別敗腎,也「思想」也相當怪異。如今色情網站的亂文一大堆,點閱率也極高,那是普天下男孩的幻想,然而祇有少數人能讓夢想成真。這孩子竟然因此自殘,實在很奇怪。想來他的能力很差,很差……差到無顏「面對」父母。

 

 

蘋果日報 20060204

荒唐 乩童逼兒 姦母補陽

 

【徐彩媚、李宗祐╱嘉義報導】嘉義縣發生匪夷所思的父母聯手逼迫兒子亂倫事件。一對夫婦私設神壇,當乩童的父親以要為十七歲的兒子改善體質為由,逼迫兒子在他和妻子面前手淫,不從即毆打,後來更強迫兒子和妻子亂倫以「採陰補陽」,妻子竟也配合苟合。兒子與母亂倫後痛不欲生,在校割腕自殘,這起駭人聽聞的亂倫案才被校方發現報警。

 

駭人聽聞

 

這對無恥夫婦已被羈押,檢方昨以傷害、強制性交、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並不准兩人交保。檢方表示,兩人強迫兒子亂倫,最重可處十年徒刑。而因少年還有一對弟妹,案發後嘉義縣社會局已將三人緊急安置。

 

辯護律師:走火入魔

 

乩童夫婦到案後向檢警聲稱:「兒子是自願(亂倫)的。」但承辦該案的嘉義縣警局婦幼隊長蔡永發說,他簡直難以相信天底下竟會發生這樣的事!檢察官也痛批:「哪有這樣的父母?」連乩童夫婦自己請的辯護律師蔡碧仲都認為,乩童夫婦的相關辯辭不合常理,行逕已經走火入魔。

全國道教法師協會理事長林欽彬則指出,道教沒有「採陰補陽」這回事,這是江湖術士做法。中華陰陽學會協會理事長何承直斥以母子亂倫補身,「這根本是邪魔歪道!」他說,身體不好,可借食補、藥補和運動改善,正統的宗教沒有所謂用「肉體」採陰補陽這種說法。

 

喝令兒子當面手淫

 

而宗教學者、北台科技學院副教授江燦騰更是痛罵,這起亂倫事件不僅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更為宗教及道德所不容。

 

他說,除了古埃及法老王朝有近親結婚外,近代任何宗教都極力反對血親間的性行為。這名乩童父親根本是將長期異常性衝動,假稱神明賦予其正當性,將個人違反道德、法律及宗教行為,推給無跡可尋又令人崇敬的神明,這對社會是不良示範,應給予法律強力制裁和道德上的唾棄。

 

檢警表示,荒唐逼兒子亂倫的夫婦姓陳,都是四十六歲,學歷是國中以下,在嘉義縣朴子市私設神壇六年多,供奉玄天上帝、關聖帝君、媽祖、觀世音等神明,丈夫是乩童,妻子共同管理神壇,平時以幫人收驚為主,生意平平。

 

檢方調查,去年十月上旬某晚,陳父以關切兒子包皮太長為由,喝令兒子在他和妻子面前手淫,兒子不敢違背照做。

 

少年自殘生不如死

 

沒想到陳父後來變本加厲,在十月下旬和十一月上旬,兩度以兒子身體欠佳為由,將兒子叫到夫妻倆的房間,用紅布分別將妻子和兒子的雙眼蒙住,再叫妻子趴跪在床上,隨後強將兒子拉到床上,強迫兒子呈跪姿,再用手將兒子陰莖插入妻子陰道,讓妻兒亂倫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陳父再度喝令兒子在他面前手淫,但遭拒絕,竟老羞成怒掌摑兒子臉頰,導致兒子右臉紅腫、右手臂受傷,後因兒子仍堅拒,不得已而罷手。

 

檢察官周欣潔調查時發現,亂倫事件發生後,原本品學兼優、十分乖巧的陳姓少年完全變了一個人,突然無故蹺課,還叫同學打他,並常用拳頭捶樹到紅腫受傷,甚至割腕自殘,還會嚷嚷看到鬼。經同學老師報告,校方介入輔導,才發現驚人亂倫悲劇,報警處理。

 

被害少年向檢警說,父母強迫他做這樣的事,讓他生不如死,萬分痛苦。

 

母也稱為了兒子好

 

身材高壯的陳父到案時則辯稱,是因看到兒子常有自慰行為和偷看色情刊物,且看媽媽的眼神十分怪異,加上側面得知兒子暗戀學校老師,他擔心兒子做出傻事,並認為兒子中了邪,要幫他驅邪、救他,才以「採陰補陽」方式為兒子解厄。陳母也稱是為了兒子好,所以才會一起幫忙,依丈夫指示與兒子亂倫。

 

陳姓夫婦犯行去年十二月被警方移送,檢方即將兩人向法院聲押獲准。

 

 

蘋果日報 20060713

逼兒姦母補陽 父囚5年3月

 

【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市一對私設神壇的夫婦,父親強逼兒子手淫,並與母親「採陰補陽」亂倫;事後兒子在校割腕自殘,亂倫案才被校方揭發。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以乩童夫婦「精神上附身失神」精神耗弱,判父五年三個月、母四年一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十六歲少年的父母,在嘉義開設神壇和金香舖,父母兩人從事神壇乩童工作多年,去年十月初,因擔心少年生殖器發育不良,竟以關心兒子包皮狀況為由,要求兒子在父母面前手淫,直到射精為止。

 

去年十月下旬及十一月初,夫婦再度以兒子身體欠佳為由,要「採陰補陽」幫兒子補身體,父親命兒子以紅色手帕將眼矇上,母親跪趴床上,父親強抓兒子生殖器,插入母親性器內,母子亂倫兩次。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該名父親再迫兒子手淫被拒,老羞成怒掌摑並持木棍毆傷兒子手臂。受害的兒子因心理壓力過大,在學校有輕生、自殘舉動,經導師察覺,由學校報警處理。

 

 

亂倫事件簿

 

資料來源:嘉義地方法院

 

2005/10 乩童父母要子手淫,再迫子姦母採陰補陽。

2005/11 父再迫子自慰遭拒,父親打傷兒子。

2005/11 學校發現少年自殘,才揭發這起亂倫案。

2006/02 檢察官以傷害、強制性交起訴乩童夫婦。

2006/07 法院以乩童夫婦犯案時精神耗弱,輕判父親五年三個月、母親四年一個月徒刑。

 

台灣畫家吳金河的油畫作品

台灣藝術家吳金河老師油畫  

 

 

老頭的話:

 

這是件發人深省的新聞,內中有幾項殘酷的現實卻未被挑明首先在台灣我們每年都可以看到獸父」的新聞,也有淫母為了巴結姘頭,拉女兒下水、買一送一的情形。然而,在台灣很少看過有獸母」的事件被揭露。當然,這絕不是台灣的中年男特別神勇都能滿足妻子,或台灣母親都特別高尚可以吃齋念佛過日子。癥結在於母子亂倫相姦是兩情相悅的事,母子兩人都不反對,也樂於如此。相對的小女孩當年或惑於戀父情結,或迫於被扶養的現實,曲從獸父」或母親的姘頭,和母親一起享受著獸父或乾爹的疼愛,甚至還可能母女爭寵然而歲月無情,小女孩長大,獸父或「乾爹」也都老了,再無力取悅小母狗翅膀硬了的小母狗自然想要與小公狗匹配,然而老男人卻死纏不放,於是小母狗斷然大義滅親,讓獸父」被繩之以法,以便投入小公狗的懷抱

 

本案神棍父親與妻子均為四十六歲,中年男已無力滿足妻子旺盛的生理需求。父親想利用兒子來維繫家庭和樂依媒體的描述父親讓母子兩人均用紅布蒙眼母親全身赤裸趴在床上,父親再牽著也是裸體的兒子扶著兒子的性器官進入母親的體內,想來身為導演的父親應該是讓母子兩人採狗交的後背式讀者光憑想像那畫面都覺得刺激搧情父親的大肚大量令人感慨然而更令人感慨的是事件中身為母親的那個女人的配合度難怪有個智者說:女人,祇要扒下那身人皮,就會變身為一頭性獸」、「女人怯於主動但祇要給她個藉口,女人很容易變成性獸」

 

原本這是椿美事(總比讓妻子落入別人手中好吧可惜因為兒子體弱與無能竟成了憾事中華民國刑法的強制性交罪俗稱強暴罪,現在被叫妨害性自主中國人和不是中國人的台灣人就喜歡把事物的名稱改來改去)原本是告訴乃論刑法221條),但因為父加母是兩個人構成222加重強制性交罪第一款的「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這是本刑七年以上的公訴罪因律師主張乩童夫婦「附身失神」精神耗弱,獲法官自由心證採信,判父五年三個月、母四年一個月。刑度不可謂之輕(父親打兒子巴掌通常構不成傷害罪)。

 

老頭活了六十幾年,如今走在路上不時看到行跡可疑的母子檔,公然有著夫妻才應有的親暱舉動我猜測如今社會上未曝光的類似事件應該也不少。然而祇要當事人樂在其中,不反對不張揚,誰又能有意見呢?況且,中華民國的法律也不反對兩願亂倫。105.08.17初稿

 

 

附:

 

蘋果日報整理出來 民國9495兩年台灣神棍荒唐行為事件簿

 

2005/08/30

台中縣豐原市開神壇的曾文歷,收容中輟生,凌辱多名少女,並以安毒控制行動,還稱會下符、養小鬼,恐嚇如不從會「全家不得好死」。台中地檢署起訴,法院審理中。

 

 

2005/04/09

高雄市鼓山區吳姓一家6口突然著魔似的全家起乩,自認是神怪,連續天只吃屎及喝符水,長女死亡。檢警以意外死亡結案。

 

2005/01/11

雲林縣一名婦人為求改運,被神棍黃董藉口「雙修」性侵,丈夫上門理論反被神棍洗腦,說他事業不順也需改運,之後婦人兩個女兒也被神棍性侵。一審神棍遭判刑12年。(類似情節見拙作:迷信的下場

 

2004/11/29

高雄市前鎮區玉慈宮主持人吳世隆遭女信徒指控下藥迷姦,事後更恐嚇「我會作法,讓妳全家不得安寧」,姦淫女信徒長7年。警方以強制性交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2004/04/16

竹北市中天聖靈宮負責人蕭明和及妻子倪靜慈,因為信教過於狂熱,竟用鐵絲將身體緊綁在土牆邊,坐在柴堆,自焚身亡。

 

神壇怪象檢舉電話

警察機關:110

各縣市民政局:

北市民政局第三科(02)2725623644

中市民政局禮俗宗教課(04)2228911112111212

高市民政局第三科(07)3314527

嘉市民政局宗教禮俗課(05)225432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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