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 Mariano Fortuny Marsal Odalisque 

Mariano Fortuny Marsal Odalisque  1861

 

自由時報 2018-10-24

人妻玩很大/女兒不是夫的 也不是小王的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李男歡慶愛女滿週歲之際,吳姓妻子竟對他說「女兒不是你的」,並稱受孕期間僅曾與37歲陳男發生關係,李男狀告髮妻與小王通姦。陳男喊冤指出「吳女自稱已離婚」,且親子鑑定他非女童生父,桃園地檢署認為,無證據顯示陳男知道愛上「不該愛的人」,難認有妨害家庭之嫌,偵結不起訴,另對吳女聲請簡易判決,至於女童生父是誰?恐怕只有吳女才知道。

 

檢方調查,28歲吳女6年前與賴男婚外情,被控告妨害家庭,吳女與賴男各被判2月徒刑;吳女離婚後與李男結婚並改名。

 

吳女去年3月產下女兒,今年3月女兒滿1歲時,她向丈夫表示,孩子的生父為陳男;李男做親子鑑定,確認女兒不是他的種,狀告妻子與陳男通姦。

 

吳女出庭時堅稱,受孕期間除了陳男,不曾與其他人交往或發生關係,確信陳男就是女兒的生父;但檢方採集檢體進行親子鑑定,發現女童「生父」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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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原本為萬物安排的是雜交的性,人類亦然:女人必須和眾多不同的男人交媾後才能獲得性滿足。如此後代的基因才會多樣化,利於在不同環境或環境變遷時物種還能有倖存。自然界大多數的生物在體力上幾乎都是雄強雌弱然而在性事上卻是雌強雄弱,這是大自然善意的不公單一公獸無法滿足發情的牝獸,牝獸為了解決體內的欲火,祇好頻頻向不同的公獸發出性邀請,讓她的子嗣帶著不同的基因

 

黑猩猩是人類在地球上血緣最近的宗親,黑猩猩目前仍然維持著雜交的性,雌黑猩猩發情時幾乎會和族群裡的所有公猩猩交媾。雄黑猩猩一次交媾祇有十至十五下的抽插,整個過程僅十二三秒然而這種實力在哺乳類生物中已算是名列前矛了。大伙都說狗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其實農耕民族最好的朋友是耕牛或許妳不知道,吃草的公牛插入後連一下抽插也做不到,立刻就射精雜食的家畜:家犬和家豬因為部分肉食,也因為依賴人類生活,食物相較充足,性力大概和人類相當,都有三分鐘的實力。男人的三分鐘在生物界其實已算是頂尖的了,公鹿和公海豹優於男人的並不是持久力,而是續航力。

 

人類和黑猩猩分道揚鏢後的好長一段時期,男人在性力上有著很大」的進步,性力由十二三秒提升到三分鐘以比例來說提升了十幾倍然而女人要的卻不祇三分鐘,大多數女人最少需要三十分鐘,甚至多多益善。在蠻荒莾昧的年代,人類如同黑猩猩一樣處於母系社會;女人也如同母猩猩一樣,享受著眾多男人的接力服務。然而後來,嫉妒的男人以體能和體力壓制並凌駕了女人,人類自此進入男權社會,女人開始屈從於單一男人,甚至眾多女人共有並共「用」一個男人。

 

大自然為生物安排了性,原本祇為繁衍後代;然而生物一再演化,卻演化出各式各樣的性。性雖然祇是簡單的插入,但兩性間的媾合卻有多種組合、多種關係。越高等的生物,他們的性事越複雜,也有趣;或者說越......變態。

 

在進化的道路上,人類在眾多生物中脫穎而出,在和黑猩猩分手後的幾百萬年間,由於食物來源充足,人類擺脫了大自然賦予生物的性枷鎖。人類在還沒進入文明之前,女人已可以終年發情,隨時交媾,自此性對人類而言已不祇是傳宗接代,性還具有娛樂功能。遺憾的是在那漫長的幾百萬年裡,大多數的男人在性力上的進化並不多,男人和黑猩猩一樣,除非接力上陣,否則根本無法滿足女人。男女在性力上一直處於極度不對等的局面,男人通常得以藉性交獲得了發洩,也獲得滿足(或者說獲得娛樂效果);然而大多數的女人卻根本無法自單一男人的身上得到性的歡悞。

 

人類一開始的母系社會,性由女人主導,女人以雜交來解決肉慾的需求。然而進入男權社會後,女人受制於男人,自此女人就很難獲得性滿足了。因應於此,女人進化出以自慰來達到性的滿足,自然界所有雌性動物中唯有女人會自慰(雄性靈長性幾乎都會自慰)。往後,對女人而言,和男人交媾祇是生殖的前奏,是女人討好男人,和男人交換經濟利益的一個手段,於是兩性間出現一個可悲的現象:性是男人對女人的主權宣示;另一方面,對大多數的女人而言,性也是良家婦女對她的男人的服務與義務,甚至是施捨。在男權社會裡,有些「精明」的女人開始為男人提供性服務,娼女或準娼女們藉著身體與性來謀取經濟或現實的利益;諷刺的是,不想得到經濟利益,祇想得到性滿足的女人,在世俗人們眼中必然被為淫女或蕩女。

 

 

人妻連2天在家裸迎不同小王 人夫怒了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擔心小偷上門,在住家客廳裝設攝影機,去 (106) 年6月卻接連兩天意外拍到妻子的男網友及李姓男同事分別上門,還脫光光跟妻子一同進房間,一段時間後再裸身前往浴室洗澡,劉男不甘綠帽蓋頂,怒提告求償。新北地院昨 (107.01.02) 判劉妻須賠償20萬元,也須跟李男賠償40萬元。

 

劉男(32歲)提告表示,他跟妻子(29歲)在2012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去年他為了照顧小孩及擔心小偷光顧,在客廳裝設會自動啟動的攝影機,不料去年65晚間,卻意外拍到一名姓名不詳的男子登門,對妻子笑稱:「欸,我沒帶妳送的保險套!」妻子反問:「你不怕喔?」對方則接話:「不會啦,沒那麼『雖』(倒楣)啦!」隨即邀妻子一起洗鴛鴦浴,還說:「明天再來一次,我會死掉,我好累哦。」

 

兩人洗完澡後,該名男子赤裸上身,撫摸劉妻全身,再尾隨妻子進入房間,只見隔了一段時間,妻才和對方全身赤裸,一前一後走出房間,再去浴室洗澡。

 

不料隔天上午攝影機又錄到妻子的李姓男同事(37歲)上門,劉妻僅穿睡衣開門,李男則褲襠突出,隨劉妻走到房門口,各自脫光光,李男開始撫摸劉妻胸部,然後一起走進房間,一陣嘻笑打鬧聲後,兩人才走出房間,一同前往浴室盥洗。

 

劉男認為妻子、李男已破壞婚姻、家庭,讓他十分痛苦,他面對妻子還須強顏歡笑,提訟要求妻子須賠50萬元,也須跟李男一起賠償100萬元。

 

劉妻和李男都辯稱當天是李男到劉家歸還安全帽,李男雖曾動手摸劉妻,但經劉妻制止及停止動作,並未實際發生性關係。但法官勘驗影片及李男曾勃起導致褲襠向外突出等情狀,依一般社會經驗常情,認為當時兩人應有發生通姦行為,昨判劉妻須賠償20萬元,也須跟李男一起賠償40萬元;仍可上訴。

 

 

監視器逮裸妻迎2個小王 網友:晚1周會再多2個嗎?

 

現代人為了防盜,經常在家裝設監視器,但新北市一名劉姓人夫裝設監視器後,卻意外拍到妻子趁他不在家,連2天脫光光帶2名小王進閨房,還洗鴛鴦浴,讓網友驚呼「太不可思議」。

 

對於本案人妻對婚姻不忠又雙劈腿,網友批判「那麼喜歡跟不同的男人性交,乾脆就離婚去賣淫」、女方「是家用不夠要賺些零花錢,還是欲求不滿啊?」也有網友覺得她很笨「為什麼不去外面,要在家被抓?」

 

另有網友留言諷人夫可再等等「晚一個星期抓,應該會再多2個出來」,還有敏銳的網友嗅出這對夫妻婚姻早有危機,「有誰家裡裝了攝影機,而另一半卻不知道的?

 

老頭的話:

 

1. 綠帽夫說「他為了照顧小孩及擔心小偷光顧,在客廳裝設會自動啟動的攝影機」,其實是為了規避刑法妨害秘密罪刑責的場面話,有此需要的男性朋友不可不知。

 

2. 一號姦夫說沒帶套,女人問他「你不怕喔?」姦夫說:「不會啦,沒那麼『!」,這對話有意思。女人認為姦夫要怕什麼?怕懷孕?怕中鏢?較有可能是後者,顯然男人和女人彼此心知肚明,女人已是閱人無數的公廁。

 

3. 有網友認為女人笨,「為什麼不去外面,要在家被抓?」這是沒用男的外行話。女人如果一週最少要兩次,去旅館開房間,一個月下來的開銷最少也上萬。當然,也會有沒用男訥悶,為什麼不叫男人出錢,或AA制均攤祇會花錢討好女人的魯蛇不會知道:「能幹」的男人其實是不用付錢的,幹得好的男人甚至還可以收錢呢。實務上很多女人為了被幹止癢,又不想抛頭露臉上旅館就得自備砲房。

 

4. 有網友認為女人是在賣這想法其實很弱智。女人如果在賣,就能上旅館,不必在自家做。通常賣淫的女人也不願嫖客知道她的住家和底細。至於質疑女人為什麼不干脆去賣,也是弱智的想法,人妻出牆為的是要止癢,解決性需求自己挑男人多少也要有點本事的男人才能成為入幕之賓。女人賣淫遇上的男人,一百個裡有九十五個是三分鐘以下的廢品,除了收集精液養顏美容外,並不能解決女人胯下那塊肉的問題」。

 

5. 女人如果已拉下老臉尋求春天,「臨床」實務上一個姦夫絕對不夠,畢竟男人的本事與體力都有限,再好的男人被吃太凶沒多久就會被吃垮。另外,也得考慮汰換替補的問題,再能幹好用的男人也會有收攤的時候,如沒備胎,一時斷了糧,那會很難受。

 

 

已婚婦劈3男吃藥暴斃 他們不責怪哭成一片

 

越南梅姓女子嫁來台灣後,瞞著林姓丈夫結識蘇姓男友與范姓新歡,日前她感冒不適,范男拿摻搖頭丸的提神藥丸給她吃,梅女卻暴斃,3男到派出所才發現梅女劈腿,但3男卻沒絲毫責怪,哭成一片。

 

105.04.05《自由時報》報導,梅女在北市萬華按摩店工作期間,結識54歲蘇姓男客,兩人進而交往。半年前,梅女遇到同鄉27歲范男2人也擦出火花。梅女周旋於3男之間,卻未曾穿幫。警方表示,范男是逃逸越勞,在台北打黑工,透過朋友承租和平西路一間套房。今年2月間,梅女感冒到該處休息,范男拿出有搖頭丸成分的藥丸給她吃了3顆,沒多久梅女就抽搐、口吐白沫。林姓丈夫哭著說,妻子平時忙著工作,還抱病回家照料婆婆,原計畫全家出遊,沒想到天人永隔。蘇男則嘆氣流淚說:「不是說要一起擺攤過生活嗎?」

 

老頭插嘴:

 

誰說世上沒有「真愛」!

不過,這女人「處理」男人的手腕還真不錯一個掛名,一個出錢,一個出力。

 

搖頭丸不能亂吃,不會有人把搖頭丸當成感冒藥,實情應該是兩人床戰前,女方為了催情助興吃的。

 

107.01.07彙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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