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菊104.06.15攝於宜蘭大同鄉崙埤村
婆媳之爭是人類文明後的悲哀,也是人性醜陋又虛偽的表現。兩個女人爭的其實是原本不該爭的東西,沒有道德禮教之前,女人夫死從子是天經地義的事。祇要男人死了,不管大媽、小媽,還是親媽,所有的女人都會自動轉枱成為兒子的妻妾之一。有些性子急的女人甚至在男人還沒死之前,就搶著在兒子胯下掛了號,背著男人雌伏於兒子年輕力壯的雞雞下。老爹死了,兒子有權利、也有義務要照顧老娘的生活起居,包括胯下的那一畝三分地。兒子不能讓娘向外乞食,在外人胯下宣誓效忠,任由外人「調教」或「蹂躪」!老爹沒死,娘由老爹照顧;老爹死了,娘由兒子照顧,娘與眾女一起爭兒子的寵愛,分享「那根」的所有權。誰的姿色好、魅力夠、伺侍男人的功夫好,誰就得寵。
然而男權社會的「文明」創下了三綱五倫的禮教,規定子要避母。老爹生時,不得沾染老爹的女人,老爹死後,兒子還是不得沾染。兒子的義務是看住老爹留下的那幾個女人,以免她們把那枝紅杏伸出牆。文明劃出了紅線,娘是老爹的,兒子是媳婦的。然而老女人也有生理需求,她也想被疼愛,在封建社會裡,女人難以向外尋找春天,兒子是家中唯一真正的男人,也是老女人私底下的畸想。她對媳婦吃醋,這是難以啟齒的心結。於是老女人仗著親權不時對媳婦找渣,甚至虐待。
如今社會開放,老女人當自己男人不中用,活潑外向的會把那枝紅杏開出牆外,內向但條件不錯的女人也會有顧曲的周郎再三問津。然而有些內向的女人卻把眼光看著屋裡。此時與丈夫同輩的男人大多是不行了,但小叔,大侄子,甚至自己親生的兒子在女人眼中都是活脫脫的一根肉棒,祇要肉棒向她們下手,她們通常會半推半就,享受不倫之歡;甚至肉棒們沒向她們下手,她們也會千方百計誘惑與勾引那根可愛的肉棒,來慰藉自己空虛的肉體。
當然,在禮義廉恥的大帽子下,假道學們都堅稱:大多數的女人是堅貞正經的,都會吃齋念佛儘量克制。
然而,其實總有些忍不住的......
有些強忍慾念的女人雖然不敢跨過那條紅線,心裡卻一直把兒子看成自己的男人。她對那個搶走兒子的女人,每天公然在她眼前無恥地向兒子撤嬌、親熱的那個女人,有著無限的痛恨。
※ ※ ※ ※ ※
整個清朝總共出了三個殺皇后的太后,每個案例原因都不同。
第一個是孝莊,她一連殺了兒子兩個女人,這兩個女人死後都有皇后的頭銜,一個是歷史鼎鼎有名的棟鄂妃,謚號孝獻皇后,一個是康熙的生母佟佳氏,謚號孝康章皇后。雖然孝莊的床上不會沒有男人,但孝莊殺董鄂氏還是出於那骯髒的心理。後來殺佟佳氏就不是為了性,而是為了權力,她要掌控孫子康熙,就不能留下這個女人。事情的經過請參閱拙作「清朝皇帝的那本帳之四 順治」、「清朝皇帝的那本帳之五 康熙」。這是政治謀殺。
第二個是嘉慶第二任皇后孝和,她毒殺了兒子道光的孝全皇后(詳見拙作:道光皇帝的母子情緣與婆媳之爭)。這椿確確實實是情殺。
第三個是孝欽,這是她的謚號,大家比較熟悉的是她生前的稱號:慈禧太后。說起慈禧,大家都會想到她殺死光緒的珍妃,但珍妃的位階祇是妃,上面還有貴妃、皇貴妃,然後才是皇后,算起來差的遠呢。
在珍妃之前慈禧就幹掉一個媳婦,十幾年後年幼無知的小丫頭珍妃仗著男人寵她,不秤秤自己的斤兩,也沒打聽當年的往事,竟然敢背著老佛爺作怪,實在不長眼兼白目,死的不算冤枉。
被慈禧幹掉的皇后是她親生兒子同治正式冊封的皇后阿魯特氏,這椿很難歸於情殺,政治謀殺的成份較大。
阿魯特氏和慈禧的結怨是從那一天開始:
話說慈禧在老公咸豐死後,夥同小叔恭親王奕訢發動政變,殺了顧命八大臣。表面上慈禧和慈安(謚號孝貞)一起垂簾聽政,實際上是慈禧掌權。嚐過權利滋味的慈禧不想放手,所以兒子同治的婚事就一直拖著。當年順治和康熙都在十四歲大婚然後親政。慈禧不想還政,當然就不能讓兒子結婚,因為結婚後就表示已成年,她就該還政。
到了同治十七歲,實在拖不下去慈禧祇好下令選秀立后。當時主要的競爭有兩個,一個就是阿魯特氏(1854-1875),她是蒙古狀元、時任翰林院侍講崇綺的女兒,也是慈安娘家姑姑的外孫女。另一個是江西司郎中鳳秀的女兒富察氏,慈禧屬意富察氏,同治卻選了阿魯特氏。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同治冊立阿魯特氏為皇后,從立后那一天開始,慈禧就討厭阿魯特氏。叛逆的兒子又故意和娘作對,大婚以後每天和皇后暱在一起,把與皇后同時冊立的一妃二嬪掠在一旁。阿魯特氏那年十九歲,比同治大兩歲。清史形容她「淑靜端慧」,我想那是書呆子的想像,十九歲的蒙古姑娘能把男人每天栓在床頭,絕不會是淑靜端慧。起碼做娘的慈禧不是這麼認為,慈禧看阿魯特氏就是個不要臉的狐狸精。
然而這裡有個疑點,清朝選秀的年齡是十四到十六歲,十七歲就算逾齡不必選了。學者也是以此論斷當年順治的愛妃棟鄂氏入宮時已十八歲,查出她原本是順治么弟博穆博果爾之妻,被順治所奪。阿魯特氏到十九歲才選秀入宮實在也不合常理。
大婚後半年,慈禧出手干涉兒子的性生活,抬出雨露均霑廣生皇子的說法,禁止同治去皇后寢宮,要兒子去其他嬪妃的床上辦事。同治很絕,他祇應承一半,他不再去皇后的寢宮,但也不去「臨幸」另外三個女人。野史說他和堂兄弟,恭親王的大兒子載惇兩人一起出宮去嫖野妓,結果兩人都染了一身梅毒,後來兩人都因梅毒而死。不過清史記載同治是死於天花。當然正史不可盡信,同治如真染了梅毒,正史一定不會照實記載。但如果同治真染了梅毒,難保阿魯特氏不會被傳染。
同治和阿魯特氏婚後相聚了半年,慈禧就禁止兩人在一起,直到同治得病阿魯特氏才獲准去探視,算起來兩人已有一年半的時間沒見了。久別再見,兩人自然有精彩的演出,太監馬上通報慈禧。當慈禧趕到時,兩人已完事正相擁而臥,相互抱怨著慈禧。慈禧偷聽了一陣子忍不住衝出來抓住阿魯特氏的頭髮又打又駡。嘴裡駡著:好個狐媚子,又來勾引皇上。
阿魯特氏不甘示弱,回了句:我是皇上從大清門娶進宮的皇后,天下皆知。皇上生病我來探視,有什麼不對?
慈禧一聽這話火上加油,因為慈禧進宮是由貴人這級開始,這輩子就恨沒當到皇后,阿魯特氏這話分明挑釁。於是慈禧大叫大監抓住阿魯特氏掌嘴。病中的同治受此驚嚇就昏過去了。撕打中的婆媳兩人才停手,趕忙叫太醫急救。
後來同治死了,慈禧忙著壓制眾臣推立四歲的侄子兼外甥載湉,也就是後來的光緒皇帝,以便可以繼續垂簾。但這段期間也沒給阿魯特氏好日子過,阿魯特氏吞金尋死不成,後來就絕食而亡,也有說是慈禧傳令不准送飲食給阿魯特氏,讓她活活餓死。當然也有可能阿魯特氏發覺她被同治傳染到梅毒祇好自殺。
歷史記載阿魯特氏死於同治死後的七十天,時為光緒元年二月,得年二十二歲。當時謚號為嘉順皇后。因為光緒和她算是同輩,她還不能稱太后,太后是慈禧。到宣統年間才改謚為孝哲毅皇后,毅是同治的謚號。
阿魯特氏的這故事還有個尾巴,七十年後的民國三十四年,同治的惠陵也被亂兵所盜。據說當時同治屍骨早朽,阿魯特氏的屍體卻保存的很好,亂兵聽說她是吞金而死就把她的衣服剝光,剖腹覓金。這情節類似慈禧死後墓被盜,慈禧因口含夜明珠,屍體仍栩栩如生以致被亂兵所姦一樣。純為無聊的人編出的無聊的故事。因為屍體不腐除非注射大量防腐劑,當時還沒有這種技術。另一種可能是因墓穴乾燥屍體成了蔭屍,那是一具皮包骨帶有異味的人乾,不會栩栩如生,自然不會有人有那個性趣去姦屍。姦屍通常是人剛死不久,不過也要很變態的人才做到。102.08.03初稿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