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30068東螺溪木棉道.JPG

東螺溪木棉道104.03.30

 

昨天 (102.12.20) 一早在民權國中捷運出口和小賤會合,那是我們一起出遊時固定的碰面地點。往前百公尺就是蝶戀花公司,也是上車地點。

 

小賤很準時,永遠不會早到。我總拿捏不準時間,通常會早到些。

 

等待的片刻,眼前內凹的大停車槽有兩位五十來歲的婦人正在交談,一位牽著摩托車,一位沒有。應該是一早送小孩來學校的偉大母親。

 

其中的一位婦人大聲地說:我個性比較直,不喜歡她們老談著:誰又討客兄……祇要自己不討就好,談人家討客兄幹什麼……

 

聽到討客兄,老頭敏感地豎起耳朵,也不禁轉頭望過去。

 

說話的婦人相貌平庸,此時一付大義凜然、憤憤不平的神態。

 

可是……老頭想……莫非她也有討客兄的嗜好或傾向,甚至歷史紀錄,所以不喜聽人提起。

 

社會上有些人不喜歡面對事實,不喜歡社會的陰暗面與人性的醜陋面。這些人絕非基於正義,如果不是鄉愿,就是別有居心…..他們自己也有別人談不得的醜事,所以直覺反射相當排斥。

 

當然,還有更醜陋的人,自己明明也是如此,卻跟著大伙一起駡,這可算是大奸大惡之人。

 

個性率直和聊是非應該沒有必然的關係。個性直的人聊天的話題,不會都談著修齊治平、中外經濟和國際現勢。

 

個性率直的人總是看到什麼說什麼,講話多所顧忌表示這人心機重。

 

人生一張嘴巴除了吃飯,不談是非,不論長短,那要幹什麼?

 

祇要不造謠、不抹黑、不撥糞就好。 

 

談論事實和造謠是兩碼事。 偏偏社會有些人總喜歡做些齷齪見不得人的事,怕人講就故意把兩者混在一起,倒打一耙,是污衊人的烏賊手段。 

 

聊是非有什麼不對?俗話不是說:是非自有公論嗎?

 

不過她的話也觸及我一直以來的疑問。

 

很早以前我就對閩南語「討客兄」這個名詞很好奇。這是由閩南原鄉帶過來的詞彙?還是來台後發展出來的地域用語?

 

一直沒機會去福建旅遊,也就沒機會求證了。

 

以前看過有些文章說:客兄其實是契兄的訛稱。但我一直懷疑客兄的「客」指的是客屬同胞。

 

沒想到和我有一樣懷疑的人很多,多到行政院客委會還特地出面澄清。

 

以下是2006-02-17行政院客委會透過過中央社發布的新聞節錄。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七日電)閩語「討客兄」常出現在民眾或電視劇對白中,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指出「討客兄」正確用字應為「契」,而「契」兄指契約上合作夥伴,之後才引申為男女不正常關係,已發函新聞局轉知各傳播媒體,將用詞更正為「討契兄」。

 

客委會主任委員李永得認為「討客兄」一詞對客家族群有歧視的意味,可能是早期閩、客之間累積形成的刻板印象,為免造成族群間的誤解,因此發函新聞局轉知傳播媒體,在指涉已婚婦女婚外情,運用「討客兄」一詞時應更正為「討契兄」。

 

有學者認為「討客兄」一詞是因為早期客家族群移民以男性為主,他們通常會找閩南族群的女性結婚,由於族群之間的歧視,因此閩女與客家男性交往,被稱為討客兄,「討客兄」有其歷史意涵,沒有必要禁止。

 

研究語音、閩客方言的客家學者、竹南高中國文教師詹滿福指出,閩語中「客兄」指已婚婦女婚外情的男性,而把已婚婦人外遇的行為稱作「討客兄」,但「客」字其實是誤用、錯用,正字應作「契」,來源為客語「契約」的契,「契兄」原意為「契約上的合夥人」,後來才轉為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詹滿福說,早期經商的客家婦女,稱呼有生意上契約關係的男性伙伴為「契哥」,後來因為常與生意上的「契哥」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所以「契哥」就變成「情夫」的代稱,順便以「契哥」之名隱瞞丈夫,表示純粹只是生意上伙伴,閩語則稱作「討契兄」。

 

詹滿福指出,客語用「哥」字,閩語則慣用「兄」字,所以客語中的「契哥」傳入閩語中即轉為「契兄」,但多數人不知到來源,不知原本的字為「契」,所以用閩語同音的「客」字來取代。從讀音方式判斷,詹滿福說,閩語中「契兄」、「客兄」二詞讀音並無差別,所以不易分辨,但客語中「契哥」讀「kie goˊ」與「客哥」讀「hakˋgoˊ」,兩者讀音截然不同,所以「客兄」其實是「契兄」之誤,來源則為客語「契哥」。

 

客屬的「台灣源流」發行人林瑤棋先生有另一種看法,他為文表示:

 

客家人的原鄉,閩西或粵東,都沒有「契哥」或「客兄」的說法,猜想這二個名詞可能源自台灣的移民社會。

 

如果「契哥」或「客兄」二詞都源自台灣的話,以「客兄」較為恰當,因為從它的對稱詞彙即能一目了然。客家語的妓女叫「福佬嬤」(老頭插嘴是福佬麻,不是福佬嬤),而「福佬嬤」的詞彙在客家原鄉也是沒有的,可見早期的台灣移民社會,當妓女的多數是閩南女子。

 

清朝領台的前一百年間,為防止台灣再度成為反清復明的基地,所以嚴禁漢人攜眷來台,造成台灣的漢人社會很多羅漢腳。可是當年閩南人較不守法,常會偷渡婦女過來,也有不少婦女為了適應那種羅漢腳社會的環境,下海當妓女以賺取更多的錢,所以在雍、乾年間的漢人妓女多數是閩南人。

 

反觀客家人,他們多數來自艱苦的山區(閩西或粵東),比較守法,不敢偷渡婦女過來,如果有客家女偷渡過來的,下海當妓女的機會也不多,因為客家地區古時受朱熹的理學影響較深,他們傳統的儒家道德觀念較濃厚。其實早期的台灣移民社會,羅漢腳的情形在客家村莊是很嚴重的,據史書記載,在大埔的一個客家人村莊,七百多人口中只有二名婦女 (老頭插嘴好恐怖喔),可見羅漢腳的嚴重度。

 

這麼多的羅漢腳要解決「性」的問題,唯一的辦法只有上妓女戶了。所以閩南妓女的恩客,客家人佔很高比例,有些常來的客家顧客日久生情而成為情夫,同為妓女的姐妹淘就會調侃她說:「妳那位客兄有來嗎?」久而久之,客兄就成為情夫的代名詞了(按客家人早期叫客人Hak-Ginn,客家人Hakka-Ginn是近代名詞)。

 

「客兄」與「福佬嬤」是對稱的名詞,由此可見稱呼情夫為「客兄」比「契哥」更為合理。把情夫稱之為「客兄」對客家人並沒有醜化的含意,那只不過是時代背景所造成的名詞而已。

 

  ※  ※  ※  ※

 

以上都是客家人的說法,其中以林瑤棋先生的說法荒謬最多

 

當年清政府並不鼓勵人民來台拓墾,時禁時弛,一開始均不准攜眷來台閩客皆然,並沒有客家人比較守法閩南人比較不守法的情形當年會來台拓墾的閩客都是在原鄉無以為生挺而走險的人這種人絕不是守法之輩。主要是清政府在洪楊之亂後對客屬另眼相待,客屬來台的開放較閩南人晚,規定也較苛,此事史有明載(因此之故當年客屬以下南洋」較多,如今東南亞及南北美的華僑」也以客屬居多)。較早來台的閩南人也都是羅漢腳,有些會趁開禁時回原鄉接眷來台,或回原鄉成親攜眷來台,但這種情形大都是在台己有相當的生計基礎的人,並不是普遍的常態。大多數的閩南人勾引平埔番婦解決生理需求,也繁衍後代,但不以嫡禮相待。老頭先代以前台灣中南部人們稱呼母親,有稱姨,也稱嬸,就是不叫阿姆。這種情形也見於下南洋的閩客族群,先娶當地土著女人為妾祇要賺了錢就會回原鄉娶正室。

 

早年閩客因為生存競爭發生過無數次械鬥,客屬人少居於下風退入山地,但每次祇要為閩人作亂,客屬一定幫著清廷攻打閩人,公報私仇。很多客庄都有義民廟,其實是和閩人相爭時的無眷亡者。在此背景下客閩不通婚。

 

林先生以客屬立場,說客人守法、守節故婦女少從事賤業,是一面之辭自以為是的說法。

 

實情是缺乏婦女的閩客男子皆會以各種手段騙娶番婦,福佬大多勾搭平埔番婦,客家人則對高砂婦女下手。苗栗南庄客番通婚相當普遍,史有記載。但閩人早來,客屬後來客屬看到閩南人都有女人,不曉得那是平埔番婦,誤以為那是閩南人帶來的女人

 

因閩人較早來台,故娶番婦較早。後來之客屬無眷,除誘拐番婦外,亦會在進入閩南村庄行販時,誘拐閩屬番婦。林君以客語中「客兄」與「福佬嬤」對稱,然而閩南語中「客兄」則與「夥計」對稱,人們對通姦的男女,稱男人為女人的客兄,女人為男人的夥計。

 

當年客屬人少,相當排外,閩人少入客庄(除非侵略),但客屬因為生活所需,會進入閩人村莊行販,也通習閩南語。行販的客屬會僱用喪夫或男人無法謀生的閩屬番婦幫工,日久發生姦情,以致有此稱呼。這事在「嫁妝一牛車」一書中也有提及,但姦夫改為有狐臭的鹿港人。

 

另早年閩人不以番婦為嫡配,窮困潦倒時會有賣妻的現象,此事中原亦有之,台諺有「賣某做大舅」的說法。亦有典妻之歷史紀錄,將番婦典予無妻的客屬數年,此類文契目前尚有流存,番婦稱客夫為客兄亦屬合理。

 

至於林君說客庄無妓女,其實是井蛙之談。閩南村庄也沒有妓女。會有妓女的一定是繁華的商業市鎮與聚落,客庄普遍位於窮困的山區,又不像九份當年發現黃金,妓女沒有生存條件,怎會有妓女?其實客屬普遍相當節儉,山區的客庄少有像劇場、酒樓、妓院等娛樂事業,因為消費力供養不起。(順便一提,目前全台的超商都賣關東煮,但我走遍頭份鎮的超商就是沒賣關東煮,我想不是客家人不吃這東西,而是不能接受它的價格,以致滯銷,所以頭份的超商就不賣關東煮。)

 

客屬把妓女稱為「福佬嬤」是敵對族群的衊稱,也可能是當年「典妻」時代的產物,典妻是另一形式的閩客共妻,客番同居期間也會生兒育女,契約期滿番婦回歸閩夫,在客庄留下的後代自然稱其為「福佬嬤」。失去妻子的客夫,眼看曾有幾年夫妻關係的那個番婦又重回本夫懷抱,因妒生恨,自然把這女人說成妓女。(註:後來老頭經客屬朋友告知,才知道林先生文中的「福佬嬤」應係「福佬的誤稱,兩者口音相近,林先生可能錯譯了。麻」在閩南言中指的是賤女人。)

 

其實當年閩南人在雙方少數的接觸後,也有一致性的說法,認為客婆較風騷主動,台語稱為「hi-au-g」。這是兩族生活模式差異的誤解。閩婦纏腳普遍行動不便,故轉而悶騷,偷情的對象大多祇能在左鄰右舍或家族之叔伯子侄。客婦天足,四處勞動,接觸面廣,也常至閩南村庄行販,商販需主動攬客,故養成主動外向的個性,偷情亦然。順便一提,不纏足的客屬婦女可以藉採茶唱山歌達到男女勾搭的目的,這也讓纏足的閩屬番婦憤憤不平。

 

其實在漢人男性沙文主義下,婦女纏足可使其行動受限,保障男人的權益。客屬並非不想讓婦女纏足,天足的主因亦非勞動方便。其主因是早年祖宗們一路輾轉南下,一路上經過了不少有敵意的村庄,隨時可能發生爭鬥,婦女如纏足將因行動不便很容易被擄。兩相權較,故客屬祇好讓婦人天足。

 

令古今男人遺憾的是,被擄的婦人,不管閩、客,甚至成吉斯汗的母、妻,或清兵入關前的五、六次侵擾中原時被擄的漢婦,不久就會習慣另一個男人,為其生育後代,四、五千年來均是如此。102.12.21初稿

 

特別聲明:本人祖籍閩南,以上言論對客屬同胞並無不敬之意,如有謬誤尚請不吝指正。

arrow
arrow

    阿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