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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 2020.05.20 05:58

換妻變出軌遭夫活逮 女模妻逆襲倒贏3百萬

 

國內首宗「換妻」官司纏訟五年,最後判決出爐,李姓男子成立臉書粉絲團「樂×妻」,與從事業餘模特兒的鄭姓妻子揪同好進行換妻多人性愛遊戲,不僅在國內換妻,還多次組團赴海外辦換妻趴,但後來鄭女愈玩愈大,開始瞞著老公私約小王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李男認為遭妻背叛憤而提告。

 

雙方不僅離婚,法官還判鄭女因外遇要賠償丈夫60萬元,鄭女不甘示弱,雙方離婚,鄭女向法院提出分配老公的財產反制,4月底官司判決出爐,法官判李男要付前妻鄭女366萬餘元財產確定。

 

判決指出,鄭女名下有LEXUS及VOLVO汽車各1輛,價值共155萬餘元,另有存款3,279元;李男則有房產、存款1,622萬元,夫妻的財產差額為1,467萬元,法官認為,雙方已離婚,依法財產較少的一方,最多可以請求差額的一半,但因家中主要經濟收入是李男負責,鄭女負責家務,但她曾離家出走數月,因此只能請求差額的1/4。

 

今年2月間,高等法院判決鄭女可以分得丈夫財產366萬餘元,鄭女認為,是因丈夫的換妻嗜好讓她想離家;李男認為金額太高而提出上訴,因沒有繳裁判費,全案在4月30日駁回上訴而確定。

 

這起官司源於從事電腦耗材業的李姓男子,和小十多歲的鄭女結婚後,為尋求刺激,開始熱中換妻活動,並創立樂×妻臉書粉絲團,透過網路號召同好,先一起吃飯、喝咖啡培養感情,若感覺合得來,再一起至汽車旅館開房間進行換妻性行為,後來鄭女自己愛上了別的男人,還上了床,她因此與丈夫展開了長期的法律戰。

 

4月30日,高等法院針對台灣首宗「換妻」夫婦的財產分配官司作出宣判,李姓男子需付給前妻鄭姓女模366萬餘元確定,為雙方長達5年的法律戰劃下句點。這也是鄭姓女模私約小王遭抓姦判賠60萬元後並離婚,要求分配財產對前夫逆襲,最後讓她倒贏300萬元。



換妻團長娶嫩模 揪夫妻團戰遍東南亞

 

李姓男子成立臉書粉絲團「樂×妻」,帶著自己的妻子進行換妻性愛,除了在國內活動外,也多次共赴泰國清邁、曼谷、芭達亞、馬來西亞沙巴旅行聯誼。一名團員曾作證表示,「樂×妻」這個群組是以老婆的喜好為主,疼老婆的老公才會加入這群組,因為男人在外面找樂趣並不困難,但老婆要出去玩不容易,所以只有老公帶著老婆才能加入這種社團

 

本刊調查,鄭女還對團員說自己是業餘模特兒,因此在國外出遊時,會大方與同團姊妹淘擺出性感、撩人姿勢拍照留念。

 

李男與鄭女還沒鬧翻時,2人與團員赴海外聯誼時,拍下不少照片,原本夫妻相安無事,鄭女的性感照片放在臉書粉絲團上供團員觀看,但後來鄭女從非換妻管道,瞞著丈夫認識了新男友,2人因此鬧翻,告上法院。鄭女對指控,丈夫將她赴海外聯誼的照片放在臉書上,其中有照片露出些微乳暈,已涉及妨害風化。

 

換妻社團大都由夫婦及情侶參加,也會開放給「單男」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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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妻社團經常到處聯誼,也會公開會員露點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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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妻」換妻活動轉戰推特,跟隨者已近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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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女不再參加丈夫的換妻活動,相關同好轉往推特徵求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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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過火不甩潛規則 她得菜花還不是最慘

 

李男和鄭女2人原本到處與同好進行換妻性愛,多年來都相安無事,也育有1個小孩,但鄭女後來愛上別的男人,雙方鬧翻而對簿公堂,還爆出鄭女曾因換妻而得性病菜花(人類乳突病毒),甚至懷孕,很痛恨被丈夫帶進換妻圈。

 

知情人士指出,換妻粉絲團會員有時也會直接從臉書及推特交換裸照讓彼此「審核」,略過吃飯、喝咖啡等程序,初次見面就約在房間「肉搏戰」,參加者多數是夫妻或情侶。有時為增加樂趣,也會開放給沒女伴的「單男」參加,團員通常都會約束全程戴保險套,甚至也會使用「指套」,但仍不時有擦槍走火,導致懷孕甚至染上性病的情形。

 

老頭插嘴:換妻團體開放單男參加有兩種意義,一是真換妻的非營利團體,需要種馬來滿足女人的性慾和男人的綠帽癖;二是假換妻真賣淫的攬客。

 

李男與妻最後會鬧上法院,是因為鄭女2015年跳過粉絲團撮合,與一名蔡姓男子私約,進而交往,2人愛苗一發不可收拾,還會一同牽手出遊、相互餵食,甚至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幽會。李男察覺有異,跟監後抓姦在床,對鄭女與蔡男提告通姦,並求償200萬元。

 

鄭女遭丈夫抓姦在床挨告後,也提告反制,還爆出丈夫帶她參加換妻活動,曾害她懷孕,還得了菜花,還說很痛恨丈夫帶她接觸這圈子,想到就骯髒,鄭女還指丈夫並將她穿著泳衣、浴袍的多張露乳清涼照po在「樂×妻」粉絲團,涉犯妨害風化罪,後來雙方離婚,面對遭丈夫求償200萬元,她訴請「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反制,獲判可拿到366萬餘元。



換妻混戰現場照曝光 人妻身材好到包不住

 

由於扯上官司,李姓男子創立的「樂×妻」臉書粉絲團一度被禁,已不如以往活躍,但換妻同好的熱情不減,轉戰「推特」(Twitter)繼續呼朋引伴,甚至在換妻活動結束後,立即將多人運動的「戰況」po上網,完全不設防的大膽尺度,看得令人血脈賁張、心跳加速。

 

本刊調查,由於臉書的審核較嚴格,因此換妻活動的粉絲團經常被停權,相關的活動照片也無法設為公開,有時若放上尺度較大的照片,即會被檢舉,因此相關粉絲團都設為不公開,相關的同好已轉往較不設防的「推特」(Twitter)活動。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換妻社團也跟上時事,要求參加者說明有無出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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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妻」同好上週赴宜蘭舉辦聯誼,參加者在活動空檔一起觀看防疫宣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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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團會員經常透過交換裸照彼此「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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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妻竟不算通姦 判決理由藏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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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與鄭女這對換妻夫婦,官司打了5年,此案在法界引發熱烈討論,除因是罕見的換妻官司,此外,夫妻之間都在未遭強迫的情況下,一起參加換妻活動,彼此都同意對方與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發生性行為,這樣的同意屬於一次性還是永久性?若配偶之後私下與別人性交,另一方是否仍有通姦罪的告訴權?也出現前所未見的法律爭論。

 

法官們對於這樣的爭論,顯然並沒有共識,一審士林地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李男雖曾帶鄭女參加換妻活動,在參加活動當時,李男的確已同意、縱容妻子與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不能對當時妻子的男床伴提告通姦,但這樣的同意,並不是永久有效,後來鄭女未獲丈夫同意與別的男生上床,丈夫還是有通姦告訴權,因此判鄭女與蔡男有各三個月徒刑。

 

上訴高等法院後,二審法官見解與一審完全相反,刑事通姦罪部分,法官認為換妻是傷風敗俗行為,鄭女曾向丈夫抱怨,說她後悔被帶進換妻世界,還因此懷孕及得病,足可證明丈夫多次帶妻子參與換妻行為,已經是「概括縱容」妻子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二審法院認為,李男因特殊性癖好,帶妻子進行換妻性愛時,同意妻子鄭女與別的男人發生性行為,這樣的同意永久有效,在一起換妻性愛時,對妻子的通姦告訴權就已經喪失,後來妻子鄭女未再取得丈夫同意或丈夫事後反悔,即與別的男人上床,法官認定丈夫已無權對鄭女提告,妻子無罪,2017年改判不受理確定。



換妻行不行 兩派法官開火大混戰

 

換妻法律爭議,不僅一、二審間看法不同,刑、民事法官見解也有異,李男與鄭女夫婦進行換妻多人親密活動後,配偶權如何受保障,一、二審的判決有著完全相反的認定,一審士林地院認為,夫妻一同去換妻,彼此間的忠貞義務即消失;二審則認為,換妻是單純享受肉體歡愉,不帶感情,夫妻間仍是要互信。

 

李男在得知鄭姓妻子出軌後,對妻提告求償,李男認為,自己雖曾帶妻子去進行換妻活動,同意妻子與別的男人上床,但這樣的同意僅限當次有效,他仍有權對妻子提告通姦;妻子則認為,丈夫帶她去換妻,表示夫妻間已是「開放式的性關係」,丈夫已放棄了配偶權,不能追究她與別的男人上床。

 

一審士林地院認為,婚姻生活本質包括精神、肉體、經濟上全面的共同生活,以情愛為基礎,夫妻間互負忠貞的義務,換妻行為有違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如果允許自己或配偶與第3人發生性行為,不但違反性道德,也將破壞婚姻的本質,勢必影響婚姻的美滿,夫妻雙方共同參與換妻行為,顯見雙方愛情喪失,婚姻關係實可謂名存實亡。

 

一審法官認為,丈夫既同意妻子與他人進行性行為而參與換妻活動,等於是夫妻間的忠貞義務已不是夫妻間重要的婚姻生活本質,丈夫既已帶妻子參加換妻活動,違反性道德及一夫一妻制精神,夫妻間的忠貞義務已消失,且丈夫也說不反對妻子去追求幸福,鄭女若與其他男子性交,並沒有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判妻子免賠。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李男帶鄭女去的的換妻活動,是基於夫妻間具有強烈信任基礎,且在不涉及對他人發展男女情感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在特定相識族群中,開放性關係的對象,也就是將「性行為」視為換妻團體內部活動,純粹享受肉體歡愉,而抽離男女情感成分。但關於夫妻間誠實、信賴、不得與其他異性發展情感、共同為彼此生活幸福、圓滿努力之義務則與一般沒有去換妻的夫婦配一樣

 

二審認為,依此活動內容及性質,鄭女後來上床的對象,並不是與丈夫去換妻活動中認識的男人,就不屬丈夫同意她發生性關係的範圍。法官認定,鄭女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別的男人發展感情,已破壞夫妻間互信,因此判她與蔡男連帶賠償丈夫60萬元確定。



單身男也能進換妻團 鹹濕推文截圖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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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帶妻參與換妻多人運動,官司打了五年才平息,高等法院對鄭女要求財產分配的官司作出宣判,讓她倒贏了300多萬元確定,這場因為換妻衍生的官司大戰,才告落幕,但是換妻的歪風卻未平息,在「推特」(Twitter)上,換妻同好仍是大方交流,有時為了增加樂趣,也會開放不是夫妻、情侶的「單男」「單女」參與,照片與對話都相當鹹濕。

 

知情人士指出,如果是真的換妻同好,成員間都有相當的信任基礎,比較不會開放給「單男」「單女」參加,有時會先與新進團員吃飯、喝咖啡聯誼,再觀察新團員彼此間的互動,就可以判別對方是不是臨時「湊隊」,如果是假情侶或假夫妻,一定看得出來,就比較不會讓他們加入。

 

至於在「推特」(Twitter)上隨處可以的鹹濕對話與照片,有的直接就要求新成員附大頭、小頭照,還強調不能軟、不夠硬的不要參加、要能二次、會出水,知情人士指出,真假難辯,有些是真換妻,有的是徵床戰,也有性交易,也有的是詐騙

 

知情人士指出,換妻團大多未涉及營利,開房間及餐飲費、道具費大都平均分擔,有時團員也會互相招待喝咖啡,金錢有剩餘則做為公費,性行為也都在室內進行,參加的夫妻都同意對方與其他人性交,有時會在不公開的臉書粉絲團或LINE群組分享相關照片,並不涉及性交易、妨害風化或通姦等刑責,檢警很難加以查禁,雖有人受騙上當,但也都不會張揚。

 

因時下不少夫妻崇尚開放性關係,換妻社團在臉書、推特等網路社群平台大行其道,粉絲、跟隨者動輒達上萬人,同好之間除了分享床戰照片外,也會上傳出遊的清涼露點照;但夫妻撕破臉後,這些照片往往可能成為訴訟攻防的證據,李男與鄭女這對換妻夫婦,官司打了5年才結束,衍生出的相關法律問題,值得換妻同好引以為鑒。



老頭的話:

 

換妻是魯蛇的白日夢,大多數的換妻活動其實都是以「換妻」做包裝的賣淫

 

男人的占有慾與醋勁讓「換妻」只會存在於傳說中,這也是當年人與猿分道揚鑣的主要原因;黑猩猩至今仍雜交共妻,無法接受的人類發展出男權社會的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男人無法接受與人共妻。老古人把「奪妻之恨」與「殺父之仇 (姦母) 」並列為世上兩大恨,男權社會裡男人個個都想沾染別人的女人,卻絕不願自己的女人被別人指染。

 

現實生活裡促成「換妻」的原因主要有二:積極的是半瓶醋魯蛇想嚐鮮,消極的是綠帽癖的龜夫以「愛妻」之名來滿足他的淫妻癖。

 

前者是一場死亡的梭哈遊戲。女人的陰戶是個極其敏感的器官,不必多次,只要一次就能分辨男人性力的高下,從而決定心之歸屬。也就是說換妻遊戲一開始就註定必然三國歸一統,弱雞因一次貪花而永遠失去自己的女人,勝出的懶叫卻因眾女爭食而亡 (沒死也成廢人) 。畢竟沒有男人能同時應付兩個以上女人競爭性的需索,女人越多,男人報銷的越快。

 

後者最大的窘境是一個沒用的龜夫無法滿足他的女人,一群龜夫還是一樣無法滿足更何況要滿足的是一群已經撕下人皮的牝獸。於是龜夫們得不時尋覓代打的種馬,然而一來種馬難尋,二來面對一群有牌的淫女,再多的種馬也不夠用,這是本案女主角不滿足換妻活動,自己還得另張艷幟,招募姦夫的原因。女人遇上了一個能滿足她的能幹姦夫,自然不肯再玩那種吃不飽的換妻遊戲。

 

109.05.23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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