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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的假道學一再告訴愚蠢的世人:婚姻是神聖的。老頭納悶神聖在哪?一對男女在性荷爾蒙和獨占欲的激勵下,經過一番算計與攀比,湊合在一起過日子。往後只要有一方條件改變,優勢的那方自然心生異念,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偏偏弱勢的一方不能接受這個殘酷的現實。於是鄉愿的假道學為保障魯蛇弱勢和自己,嚷著「婚姻神聖」,堅持「買定離手」「起手無悔大丈夫」。中國傳統社會更以「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事二夫」來給人們洗腦;不過老古人還是為世人開了一個不小的門:只要自認不是「忠臣」與「烈女」,並不受此限。然而洋人的天主教就狠了,神棍們直接以婚約經過上帝的見證,禁止人們離婚。然而這種違反人性的做法,先有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砍現任老婆腦袋來達到再婚的目的,爾後一缸子天主教國家表面上雖然不得離婚,偷情與通姦卻是歷史共業,於是紛紛將通姦除罪,說來還真是笑話 。更可笑的是,二十世紀以後,原本神棍們打著主的旨意,堅持禁止墮胎、離婚、同婚,竟然都吞了回去,甚至還由教宗出面幫著上帝改說辭。

 

老頭認為「不離不棄」是崇高的情懷,並不止存在於夫妻間,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朋友同事間都需要,這是道義,也是責任。然而遺憾的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崇高的情懷。人性總是自私,也總趨利避禍,好美惡醜、見異思遷更是人類的本性。況且,即使不離不棄,也仍可再有新伴侶。

 

老頭認為婚姻就像融資買股,以彼此均衡為成交的基礎,往後股票會漲會跌,你或妳不會一直持有,可能獲利賣出,也可能被斷頭。還好,世間男女婚後的變化不會像股票一樣,有著較大的波動起伏,大多數的男女都能維持他們的婚姻。然而由於男女天生性力的不對等,隨著時代的變化和女人不再在經濟上依賴男人,對男人來說獲得一個女人為偶並維持住他的婚姻顯得越來越難了,除非他多金或性力卓越。

 

然而男人即使有錢,如果他付得不夠爽快,或他的給付與女人的期待有落差,他的婚姻還是不容易維持。

 

以下是個特殊的案例,八旬老翁用錢吸引較他年輕二十歲的女人。這段婚姻裡沒有真刀真槍的性,只有金錢與算計,還有齷齪的占有欲。老男人希望婚姻可以讓他擁有並禁錮那個老女人。女人為了錢忍受了二十年,漫長的二十年,女人的目的是老男人的遺產。當然,老男人也心知肚明。遺憾的是經過漫長的等待,老男人一直不死,女人倦了,也失去了耐心。八十幾的老女人不可能有外遇,她只是想逃避那個伺候二十年的老厭物,於是老厭物坐著輪椅的法院訴請離婚,他要切除她的繼承權。

 

老頭插嘴老男人如果以一個月三萬元請看護,不能看不能摸,沒有吹喇叭的斯貝秀服務,二十年約需800萬。報導中說老男人不甘人財兩失,這帳怎算?



自由時報 2020-07-26 05:30

百歲人瑞訴離 年齡破法院紀錄

 

一○一歲周姓人瑞,二十年前娶回小他二十歲的中國籍「嫩妻」,兩人原本濃情密意,但今年滿八十一歲的陳姓妻子,以返中養病為由離家;周男主張,妻子走後他發覺戶頭裡的數十萬元全被捲走,且打聽得知妻子人在北部,他人財兩失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創下該院訴離案當事人最高齡紀錄。

 

20多年前赴中 認識小20歲妻子

 

周老先生二十多年前喪偶,前往中國探親時,結識小他二十歲的陳姓婦人,兩人之前都有婚姻紀錄,結識時則都是單身,因為談得來,決定共度後半輩子,但結婚二十年後,夫妻關係由熱轉冷,逐漸變調

 

陳婦去年以養病為由,說要回中國,讓丈夫獨守空屋。等到人走後,周翁發現銀行存款數十萬元被提領一空;他覺得不對勁,打聽之下又探知妻子竟出現在北部,認定返鄉養病之說根本是藉口,實則故意遺棄他。

 

周翁越想越氣,月前坐輪椅親赴屏東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法院人員一看他身分證,出生於一九一九年,眾人皆感驚訝,因該院從未受理百歲人瑞的訴離案,不僅創下該院受理年紀最大紀錄,也可能是國內離婚訴訟案的最高齡紀錄,引發熱議。

 

返中養病為由離家 存款全領光

 

陳婦得知丈夫訴請離婚後不甘示弱,向法院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這對加起來一八二歲的老夫妻,竟在人生暮年火爆對簿公堂。

 

熟識當事者的人士說,法界對這類官司多半「勸和不勸離」,而且打離婚官司不會馬上有結果,兩老歲數已大,擔心他們能否禁得起官司折騰,建議不妨考慮和解。

 

周老先生的親友說,周翁為軍旅出身,早年軍旅生涯練就出強健體魄,現今逾百歲仍身體健康,陳婦晚年健康情況不佳,因而表示回中國到女兒家養病;周翁的女兒也輪流回屏東照顧獨居父親。訴請離婚後,雙方已有接觸,不排除和解。

 

婦不甘示弱 向法院要求分配財產

 

兩岸婚姻可能因出身背景、生活環境與習慣等的差異,時而傳出婚姻生變情事,比如中國林姓女子嫁來台灣,與婆家時生摩擦,劉姓丈夫指控她不工作、不做家事,夫妻間的床笫之私也不和諧,最後妻子回中國後就對婆家不聞不問;劉男訴請離婚,獲高等法院判准。

 

另有一名周姓男子與中國謝姓女子結婚,謝女來台沒多久就人間蒸發,此後長達十七年再無聯繫,周男訴請離婚,獲台中地院判准。

 

109.07.30轉載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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