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起初著重在王嫌因妒殺害兩名死者  

50年前的報紙

 

昨天蘋果臉書有如下的這麼一則新聞:

 

蘋果即時新聞 2016050116:55

心酸!5歲三胞胎在街頭發尋母傳單

5歲三胞胎在街頭發尋母傳單 .jpg 

 

中國一名張姓男子向大粵網爆料,昨天早上9時,在深圳市羅湖區東門步行街,有三胞胎兄弟在街頭尋找離家出走的媽媽。這三胞胎兄弟還差一個月就5歲了。他們在街頭發尋人啟事,內容指他們三胞胎是單卵三胞胎兄弟。

 

尋人啟事指去年12月,他們的媽媽和爸爸在沒有爭吵的情況下,媽媽突然離家出走,還把兩歲半的妹妹韓韓帶走。他們的媽媽叫韓興華,今年27歲,河南鄲城縣人。三胞胎從早上午時到下午1時在街頭發尋人啟事, 三胞胎的爸爸在妻子離家出走後度日如年,邊工作邊找人。

 

三胞胎的父親黃姓男子向香港《蘋果》記者表示,妻子疑是帶着好幾個孩子感到壓力大,因此離家出走,他希望找到妻子回家,讓小孩在完整家庭長大。

 

黃男告訴香港《蘋果》,他上周五(上月29日)帶着三胞胎兄弟到深圳,昨天才開始發傳單,至今仍沒有妻子的消息,但已有不少民眾、網友協助尋找。黃稱,妻子去年底失蹤,他在家鄉附近尋找,但一直沒有音訊,聽說妻子曾出現在深圳羅湖,所以便趁「五一」長假期間,帶小朋友前來尋找。

 

對於妻子出走原因,黃男稱他與妻子都要工作,妻子下班後還要照顧幾個小朋友,他們有時都很頑皮,壓力很大。他懷疑妻子想到幾個孩子漫長成長之路,也可能會有 壓力。妻子離家後黃稱三胞胎兄弟有時會說「想見媽媽」,他希望可以早點找到妻子,一起回家,避免孩子在單親家庭中成長。(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老頭的話

 

很多沒用的男人都想用小孩把女人逼回來,然而效果其實不大。

 

女人如果顧及小孩,當初就不會抛夫棄子,逃匿無蹤

 

那個躲在幕後的男人......唉~實在很可悲。

 

這則新聞之下有很多平埔台灣人留言大跳其腳,大駡大陸的事關他們什麼事,為什麼不標明是大陸新聞。言下之意似乎是他們就不會看了諷刺的是其實他們專看大陸新聞和色情新聞,看大陸新聞是找駡本,看色文則是嗜好與興趣。

 

然者,這則新聞倒真是戳到他們的痛腳,這是他們的夢魘。

 

逃妻是人性的現實面,男人因諸多因素無法留住女人,這可能發生在大陸,也可能發生在台灣,當然也會發生在美國。發生在哪,其實沒什麼差別。然而這新聞卻挑動了大多數沒用男人那條脆弱的神經。他們心裡其實很清楚:台灣自古以來就不時發生這種事尤其是漢人來了之後很多平埔女人紛紛成了唐山媽,這是他們不想面對這種新聞的原因。

 

這個新聞讓我想起民國56年台北艋舺發生的七彩藝苑雙屍命案,案外的女人抛下五個稚齡的女兒跟著凶手逃亡,逃亡期間男人也是再三利用女兒溫情喊話,甚至威脅要把女兒送去孤兒院。女人一直沒回應,男人也真的把女兒送去孤兒院……女兒可都是男人骨肉!這種男人難怪女人會抛棄他。事件中的男人是外省人,女人是客家人。然而,有差嗎?

 

幾天前老頭介紹了幾個綠雲罩頂的案例,當時就有位朋友熱心的提供了七彩藝苑雙屍案」的一篇部落格文章要我表示看法

 

事情發生在民國56距今都已快五十年十一年後,民國67年整個事件被改拍成電影《血夜花》上映。102年三立電視台超心理X檔案》再翻出這個塵封多年的老案在節目裡報導,隔年蘋果日報介紹台灣凶宅時也提到這個案子今年這件血案再度被改拍電影(片名為失控的謊言上映,據報載賣座很差。台灣人對這類體裁似乎相當敏感也排斥。那位部落客在這個題目上寫過幾篇文章,我把最完整的一篇轉錄於後。

 

世上的男人面對綠帽罩頂會有相同的反應卻有不同的做法。香腸王是殺女人,鄉長是買凶殺姦夫,可憐又無助的醫生則是在車內燒炭自殺。七彩藝苑命案則是男人把被他懷疑的姦夫和淫婦一併殺死,埋屍地下室,再以水泥封屍。

 

以下是蘋果時報以凶宅的角度對這個案子的報導,還有那位管先生對全案始末的詳細報導,各位可以看看當消遣。當然,如果能從中獲得啟示,那更好

 

台灣有史也祇有四百年,已有五十年的這個事件如今幾乎都可成「台灣史」了。

 

事件發生那年老頭十四歲正就讀台北市成淵初中初二,還是個無「知」的少年,喜歡看黃色小說,喜歡看playboy,對性還是懵懵懂懂。被懷疑為姦夫的學徒十七歲,祇比我大三歲

 

 

蘋果即時新聞 2014122200:00

消失的凶宅---血夜花

 

凶宅小檔案

打卡編號:058

案發時間:19670804

凶宅位置:台北市西區

建築樣式:現改建為13層樓電梯大樓

 

被報案協尋的妻子與學徒,竟埋藏在租屋處地底...如今現場原址周遭依舊熱鬧如昔,但誰也料想不到,四十七年前,此地發生了震驚全國的殺人埋屍命案,由於案發處為製作塑膠模特兒的店鋪,後來還被稱為恐怖片「蠟像博物館」台灣版...

 

196785午後二時,一名33歲男子江金根衝入警局報案,稱位於北市康定路上的塑膠模特兒工廠「七彩藝苑」,個性乖僻多疑的老闆王文敏(當時31歲),因認為妻子許絹(30歲)與學徒陳國房(17歲)有染,憤而將兩人殺死,屍體就埋在該處地底。

 

警方對其真實性一度質疑,但身為王男妹婿胞弟的江金根堅稱:「我被找去,被迫幫他一起埋屍的!」警方隨即前往當時為四層樓房的現場,進入一樓店面與地下室工廠,並動員人力以圓鍬與十字鎬挖掘地下室的水泥地板,就在挖到半公尺多的深度時,碎石泥土中果然露出了頭髮。

 

接著一具被剃了平頭的女性屍體就被挖出,另一名年輕男子隨後也出土,在場人員都驚駭地無法言語,熱鬧的西門商圈竟發生如此恐怖的場景,經確認男女死者就是陳姓學徒與該店老闆娘許絹,事後老闆王文敏遭調查涉有重嫌,可惡地是,他之前還曾赴警局誆稱妻子失蹤報案協尋。

 

而令人跌破眼鏡地是,就在東窗事發後,王嫌迅速帶著另一名已婚女子劉網(30歲)私奔逃亡,原來在懷疑妻子與學徒有染之際,王嫌早和有業務往來的小學同窗劉女暗通款曲,展開畸戀,據悉劉女雖已婚、育有五名年幼子女,但身材窈窕、面容清秀,王嫌犯案後,劉女竟也拋夫棄子,與之亡命天涯。

 

當時電視報紙等媒體,都大幅報導這起猶如言情偵探小說的命案,警方還以三萬元發出懸賞令,通緝四處逃亡的王嫌與劉女,王嫌一度投書聯合報,聲稱自己並沒殺人。不過,就在案發後27天,王嫌兩人因走投無路,最後終於搭乘計程車,前往警局投案,離譜地是劉女已懷有身孕,肚子裡有了王嫌的骨肉...(老頭註:共同逃亡27天,女人就有身孕,表示劉女和凶嫌早已有姦)

 

警方抽絲剝繭調查,發現王嫌是因店內現金兩千元不翼而飛,加上看見妻子與學徒竊竊私語,認為他們有不可告人之事,因此痛毆勒斃兩人,王嫌也因連續殺人,被判處死刑,劉女則是在服完刑期,生下孩子交由王家撫養,之後就不知去向。

 

時隔多年,命案現場早已被拆除,與隔壁三戶一起重建,目前已是一棟現代的電梯大樓,不過,離奇地是,當初七彩藝苑原址位於51號,如今當地門牌有45474953號,卻獨缺51號,而當年的埋屍地下室,現也已成為大樓的地下停車場。

 

如今,只剩下隔壁的四樓透天厝,格局與當年的七彩藝苑類似,放眼熱鬧大街上,往來行人步履依舊匆忙,而這起錯綜複雜的兩死悲劇,也早已湮沒在時間的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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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打卡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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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原址就位於熱鬧的西門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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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已經被改建成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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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少婦跟著殺人犯私奔以後(管仁健/著)

 

200352,對台灣人來說,是個跨時代的日子。因為就在這一天,被大多數人公認是「港式八卦報」的《蘋果日報》在台灣開賣了。當這個集煽情、色情與血腥於一身,而且毫不掩飾的八卦媒體出現後,許多自命為「衛道之士」的各界賢達,紛紛斥責撻伐,尤其是沉寂已久的兩蔣粉絲,又要藉機搬出「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感慨。其實兩蔣時代的報紙,尤其是民營兩大報,對兇殺案也從來不曾少寫、少拍、少登過;只不過現在資訊流通快速,兇殺案只能寫成單元劇,無法再像從前那樣寫成連續劇而已。

 

早期兩大民營報,不但報老闆是外省人,記者編輯是外省人,連讀者絕大多數都是外省人,至少也是能說國語的本省人。那麼問題來了,其他說台語的社會大眾,又是怎麼知道這個島上的重大兇殺案呢?電視的尺度較嚴,尤其只有台視一台時,買得起電視的家庭也不多;台語片裡雖然常有類似題材,但電影拍攝耗時,播映又有檔期限制;於是說書人就扮演了傳播資訊與教化大眾的重責大任。當然,說書人有專業的,這類藝術工作者不但會說,有的還拉彈拍演,所以不但要收錢,還能出唱片、上廣播節目,真的是一「說」成名天下知。

 

除了專業說書人能藉著說社會八卦來謀生,民間也有許多學名是「義務說書人」,俗名就是大嘴公或長舌婦的街坊鄰居,免費將這些聽來、甚至「再加工」的精采故事,轉述出來娛樂大眾。從清末四大奇案林投姊、周成過台灣、呂祖廟燒金瘋女十八年;到日本時代的基隆七號房慘案、台南運河案、青竹絲奇案、二林奇案等,真的是一案還比一案慘。不過印象最深,也是讓我們這些小聽眾最關心的,當然還是就發生在此時此刻的「萬華三案」。

 

其實在「萬華三案」裡,前兩案根本不在萬華;要是發生於現在,居民一定集體抗議這些說書人造謠,企圖打壓影響萬華地價;但那年頭的人們娛樂少,也花不起錢,能聽到這些免費的故事,還真是一大享受,誰去管他什麼地價。萬華三案的第一案,是家住東園街的景美女中學生董明芳,參加學校舉辦的祝壽健行,卻被歹徒姦殺於新店山區。第二案則是在木柵仙公廟(指南宮)後山自殺的初二女生首仙仙,家住土城,只因她讀的是萬華女中。唯有第三案,也就是七彩藝苑案,不但兇宅在萬華,兇手與死者也都住萬華,最精采的是連兇手逃逸時,還帶著一個萬華的少婦私奔,因此成了萬華三案裡最受萬華人關心的一案了。

 

196785下午二時,家住廣州街88號的34歲男子江金根,滿頭大汗地衝進台北市警局二分局,向警方揚言要報案。他說康定路51號專門製造塑膠女體模特兒的工廠「七彩藝苑」,老闆王文敏(31歲)因懷疑妻子許絹(30歲)與學徒陳國房(17歲)有染,在憤嫉交織之下將兩人殺死,再把屍體埋在家裡。分局長鄭文杰聽了後不禁想要大笑,因為江金根所陳述的案情,幾乎就跟當時在上演的偵探片劇情相似。一個兇手將人殺了,澆上蠟汁,塑成蠟像後陳列供人觀賞。由於七彩藝苑位於西門町,在東區尚未興起前,這裡是全台北最熱鬧的地方;江金根卻說老闆在這裡連殺兩人,還埋屍於此,也難怪警方會斥為無稽。

 

警方繼續追問後才發現,原來江金根的哥哥江玉輝,娶了王文敏的妹妹王貞節,所以兩人也算有點親戚關係;而兩年前王文敏做媒,讓江金根娶了現在的太太官春蘭。江金根自稱四日晚上十時左右,王文敏來他家中對他說:「我老婆失蹤兩天了,雖然向警方報了案,可是還沒找到,我想去台中找她,你跟我一起去。」他一答應,王文敏就騎摩托車載他到公路局台北東站。王文敏把車停到寄車處後,突然又說有東西忘記帶了,必須返回店裡去拿,就叫了一輛計程車,兩人一起返回七彩藝苑。但一進入大門,王文敏就把鐵門鎖上,威脅他說:「許絹及陳國房的屍體就在床下,你不幫忙,我就麻煩一點,再多埋一個下去也沒關係。」江金根說他因為害怕,又無法脫逃,只好硬著頭皮,幫王文敏把兩具屍體搬到地下室掩埋。

 

警方不解的是西門町寸土寸金,就算是地下室,也都是鋼筋水泥,殺了人不把屍體送出去,反而埋在這裡,有可能嗎?江金根說他被王文敏威脅,兩人在地下室的地面挖了一個洞,將鋼筋弄斷後撥開,屍體埋下去時已經天亮,然後一同去街上買了水泥及有快乾作用的香蕉水,回店裡後,他趁王文敏攪拌水泥時,偷跑回廣州街88號的家裡,中午時王文敏追來,他躲在小房間衣櫃內不敢出來。王文敏沒找到他就離開了。他不敢繼續躲在家裡,又跑到哥哥江至輝西昌街125號的家中,因為太過恐懼,他只對哥哥說:「快去報案」,卻說不清詳情,結果哥哥還沒聽懂,王文敏又追蹤而至,他嚇得從後門口溜出,直接跑到警二分局報案。

 

老蔣時代的刑事警察頭子,都是大陸來的軍統或中統特務轉任,要說他們笨,除非你比他更笨,因為他們能爬到那位置,當然不可能比你我這些死老百姓笨。可是他們對於犯罪偵查的專業常識以及思考邏輯,就不是你我這種智商的死老百姓得以想像的。拿日後纏訟多年的本案為例,江金根到警局報案,警方一來不相信西門町的店舖可以埋兩具屍體,二來也不相信以打鐵為業的報案人,身體粗壯,臂力過人,王文敏要如何脅迫他?警方初步的懷疑是合理的,但接下來他們的做法就讓人匪夷所思了。因為無論報案是否屬實,都該先找王文敏到案說明;就算要去凶宅開挖,也該有屋主王文敏在場,否則萬一挖幾個洞都沒找到屍體,要由誰負責還原?不過在老蔣那個年代,屋主是否有損失,根本不在這些刑警的考量範圍。

 

下午二時半,警方在大批記者的簇擁下,來到了七彩藝苑。康定路51號當時是棟四層樓房,二樓是生生美容整型診所,三、四樓則是住家;二樓以上的住戶,都走另一個設在邊門的樓梯,所以和王文敏素無來往。兩旁的店家則都說,七彩藝苑供應全台各地時裝店的模特兒,生意好到連假日都很少停工,可是王文敏卻在兩天前叫所有學徒都返家,還在鐵門上貼出「今日休業」的紅紙條。由於案發前一天,警方剛接獲王文敏報案,請警方代為查尋他離家出走的太太。鄰居又無意間說出,老闆娘許絹的髮型,很像男人的大平頭,這一點跟江金根報案時說報案時所說,他從床底下拖出的第一具屍體,是個頭髮被剃光的女人,知情的警察已開始有點毛骨悚然了;但其他警察與記者卻根本不相信這裡能埋兩具屍體。

 

由於店裡沒人應門,警方一破門而入,大批記者也順勢跟進,一樓店面與地下室工廠立刻擠滿了人,大家來來去去的穿梭,東西被隨意翻動,原本就一片混亂的現場,被破壞的更加無法蒐證。面對大門的玻璃櫥窗內,有六個赤裸的美麗模特兒,櫥窗裡的牆壁上,貼著「留日名師精製」的宣傳紙條;櫥窗對面的牆上,貼著則是「藝術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勵志名言。由於一樓既無血跡,又無打鬥現象,大家於是又擠入地下室,雖然江金根把搬屍的經過說得頭頭是道,但已有記者查出他有精神分裂症的門診紀錄,眼前又到處橫躺著尚未組合模特兒的斷壁殘肢或頭顱軀幹,加上製作模特兒要用到濃厚刺鼻的香蕉水,大家都猜江金根八成是受環境刺激而發病,以致產生幻聽與幻覺。

 

但江金根指著一塊水泥地,堅決地說:「屍體就理在下面。」二分局刑事組長林陳水沒辦法,只好從康定路跑到廣州街的龍山寺附近,找了兩個拉板車的車伕,就說有小偷把偷來的贓物埋在地下室,要請他們去幫忙「挖金」。兩名車伕不知內情,跟著林組長往康定路走,但是走到半路發現,他們沒有工具要怎麼挖?林組長看見剛巧有一棟正在興建的房子,就和監工借了圓鍬與十字鎬。兩名車伕到了現場,發現一大堆記者拿著相機在等他們來開挖,還很「神氣」地走進去。不料挖到三十公分深時,沒挖到金條,反而挖出兩隻手套。兩名車伕以為這是小偷埋贓物時遺留下的,一定快要挖到了,於是更加使出全身力量又挖又掘的。

 

繼續挖到五十到七十公分深時,兩名車伕順手向下一摸,赫然發現是頭髮,嚇得丟下工具,連工資也不拿了,直接衝到一樓,掉頭就跑。林組長趕緊對記者們用國語解釋,他說自己沒有存心欺騙那兩名車伕,因為本省人的風俗,人死後七年,家屬去撿骨就叫「拾金」,所以林組長就照這個說法請人來「挖金」。但現在已挖得看到頭髮了,證明下面一定是屍體,消息傳揚出去,想在萬華這裡找其他工人繼續挖,無論再出什麼價錢,也沒人願意來幫忙「挖金」了。林組長只好去二分局對面的龍山葬儀社,請老闆賣個面子,找了四名「土公仔」來繼續挖掘。由於怕破壞屍體,影響鑑識,四人小心翼翼地挖到深夜十一時,許絹的屍體才被完整挖出,身上沒有明顯外傷,頭髮果然被剪成大平頭。半小時後,陳國房的屍體也被完整挖出,上身赤膊,左耳下方有明顯傷痕。

 

西門鬧區裡出現了不可思議的殺人埋屍案,立刻轟動萬華。由於警方一開始對江金根的報案半信半疑,所以沒有先抓人後挖屍,結果王文敏從容地領走了停在公路局東站的摩托車,不知去向。而且萬華民眾都在謠傳,王文敏精於化妝易容,警方帶著記者來七彩藝苑時,他就站在旁邊欣賞。消息一見報,警方顏面盡失,立即報請省刑警大隊「八號分機」,通令全省警察嚴加查緝。警方也傳訊其他三名休假中的學徒林德明(15)、阮鎮杰(16歲)與黃金松(17),他們都說不知道老闆為什麼殺人,但老闆最近為了遭竊的二千元和老闆娘爭吵,除了毆打她,還把她頭髮都剃光。到了3日晚上,老闆就對他們說,他知道錢是誰偷拿的,還讓大家放假一星期。哪裡知道才回家兩天,警方就找他們來問話了。

 

根據警方蒐證得知,王文敏在時裝界雖然很有名,但卻是好評與惡評都有。他非常聰明,1956年才20歲時,就在台中市民權路61號創設「高松人型行」,1961年就在永和鎮光復街203號設立分店,1965年在三重中興大橋附近的捷興街128號設立工廠,供應全台各服裝店展示模特兒。但也有業界內行人指出,王文敏是有點藝術天分,但讀書不多、性情怪異;而且早些年用紙漿製作的模特兒,因為品質不穩,所以冒用知名老店「高松」魚目混珠,水準高一點的服裝店都不與他來往。直到二年前他不惜巨資,請了日本技師來台,改用明光漆及玻璃漆作原料,立即轟動全台時裝界。但他很快學會了製作技巧,就趕走了日本技師,自己找了幾個學徒自製自銷。他常吹噓自己十分鐘就能作好一具模特兒,但實際上他每日的產量也僅有一具。

 

王文敏是在1966年元宵節,才搬來康定路51號現址開設七彩藝苑。住在四樓的房東黃先生,因為喜歡繪畫,所以才同意以每月五百元的低價租給王文敏開業。但相處一年後才發現他性情乖僻,與鄰居見面連招呼都不打,所以不打算繼續出租;但他的妹妹王貞節帶著父親王綿發來求情,結果他不但續約,還將內間與地下室,連同原本已出租的一樓店面,只以每月七百五十元的低價出租;不料現在地下室成了埋屍現場,他這棟房屋大概也很難再租出去了。而警方也查出,王文敏19631月接受教育召集期間,死者許絹被鄰居「明生參藥行」老闆張忠炎以藥物誘姦,兩人有姦情後,張忠炎再教唆許絹以倒陽藥物讓王文敏服下,王文敏因而陽萎。直至19647月間,張忠炎唆使許絹赴高雄當酒女,許絹不肯,才向王文敏坦承外遇,兩人向中市警一分局提出告訴,將張忠炎移送法辦。

 

另一位無辜遇難的學徒陳國房,祖母陳林有妹(78歲,台北縣內湖鄉西湖村18號)則哭訴:「3日中午阿房回家時,臉上背上都是傷痕,他向父親陳達偉索取一千塊錢,由於這數字太龐大,我們家根本付不起。阿房卻說那天上午送飯給老闆娘許絹吃時,老闆娘偷偷告訴他,說老闆誤會她偷了二千元,已經打了她好幾天,這樣天天打下去,她一定應會被打死。現在她身上有一千元,只要再湊一千塊錢就好了。不料老闆娘的竊竊私語被老闆聽到了,立刻關了店門私刑審問,誣賴阿房與老闆娘私通,還把他打得遍體麟傷。家人堅持要阿房不要再去台北上工了;但阿房說他問心無愧,晚上還是回去上工,結果就這樣一去不回了。」

 

王文敏在家中排行第二,有四個兄弟與五個姊妹。大哥是職業海軍,三弟從小就給人當養子,四弟正在服役;五姊妹中四個已出嫁,現在陪父母住在哈密街593114號的,只有最小的妹妹王純貞(19歲)。由於王文敏性情暴戾,兩年前為了向母親王蔡四妹(61歲)要錢周轉,曾拿菜刀威脅要砍殺母親,大哥和四弟出來勸阻時,大打出手後還在警局留有案底。而王文敏與許絹生有三子,老大的王仁政(11歲)與老二王仁德(10歲),都在老松國校就讀;老三王仁傑剛出生不到五個月,都是由祖母一手帶大的。警方覺得王文敏與黑道並無關係,逃亡時又沒有帶錢,只要嚴格監控王文敏的父母,不要讓他們資助兒子逃亡,抓這種逃犯就像甕中捉鱉那麼簡單,所以堅持不必懸賞,單靠警方就能很快將他繩之以法。

 

但警方顯然是「高估了警察,低估了逃犯,錯估了女人。」原來王文敏在警方去康定路挖屍的同時,騎乘車號00337的墨綠色本田五十CC摩托車,到貴陽街二段195號天德堂藥房,跟他妹妹王貞節說現在有急需,偏偏星期六下午銀行關門,無法領錢;由於之前王文敏曾懷疑她丈夫江玉輝與嫂嫂許絹有染,所以打傷了江玉輝,但後來王文敏又告訴她,姦夫另有其人,兄妹不但誤會解開了,還曾借她五萬元周轉;現在哥哥有急用,就將店裡的五千元現金先還給他。她說當時王文敏只穿一件背心,灰黑色長褲,神態很鎮靜,還騎摩托車載她去西園路二段196416號,要他跟女主人劉網(30歲)說,有要事不能在店裡照顧,請劉網去幫忙看店。然後王文敏就載她及劉網,用「三貼」的方式先送她回藥房,接著兩人就往七彩藝苑方向而去。

 

市警二分局的員刑警張耀輝與劉漢然,根據王貞節的陳述,正想去西園路劉網家訪問時,劉網的丈夫楊甘泉卻先向管區十分局(雙園分局)報案了。他說5日下午六時他回家時,發覺妻子不在家,由於他白天都在衡陽路擺攤賣書和賣假髮,家裡的五個孩子都由妻子照顧,平時她也很少外出,但昨晚卻一夜未歸,今早他一看報,赫然發現王文敏殺人逃亡,才想起大女兒楊華美(7歲)昨晚告訴他說:「媽媽從衣櫃裡拿了錢,就和王阿姨一起出去了。」他懷疑王文敏脅持他的妻子一起逃亡,因此特地來報案。警方問他為何知道王阿姨就是王文敏的妹妹?他說因為劉網手藝很巧,平常在家除了做家事與照顧兒女,也編織假髮讓他去賣。而假髮必須套在模特兒頭上賣,所以他與七彩藝苑有業務往來。

 

警方彙整約談與報案資料後發現,雖然楊甘泉堅稱劉網可能是被王文敏脅持,但劉網離家時帶著桃園橫字243號的身分證、彰化銀行存摺和私章,其實是拋夫棄子跟王文敏私奔了。當時台北市還是省轄市,北投、士林、南港、內湖、景美與木柵等六個市郊鄉鎮,還屬於陽明山管理局或台北縣。市中心的十個區面積都不大,萬華(艋舺)只是一個俗稱,實際上被分為龍山與雙園兩個行政區。七彩藝苑案剛爆發時,全台北的記者與愛看熱鬧的鄉民,都群聚在康定路51號,西門町這裡的商家叫苦連天,深恐龍山區這裡的地價要一落千丈。哪知峰迴路轉,劉網跟王文敏私奔的消息一見報,所有的記者與鄉民,立刻見「異」思遷到西園路二段196416號。從此龍山區的商家脫離夢魘,換成雙園區的人要傷腦筋了。

 

王文敏究竟怎麼殺害妻子與學徒?以及許絹及陳國房是否真有姦情?檢察官陸耀祥偵訊江金根後下令扣押,但他究竟是報案人,還是殺人共犯?原本媒體追蹤得最殷勤的這三大疑問,也因記者與鄉民的見「異」思遷,從此不再有人討論,代之而起的就是探討王文敏到底對女人是有何「致命的吸引力」?之前警方懷疑他會去中部投靠旅館女中(服務生)「春子」,又以為他會去找風塵中的紅粉知己「明珠」,結果卻跌破大家眼鏡,和他一起亡命天涯的,竟是客戶的妻子。而且他身高僅163公分,相貌又不出眾老頭註:依新聞照片看,凶嫌長相斯文,並不能說不出眾),只是臨時通知,對方就拋夫棄子,帶著所有現金跟隨。王文敏的「魅力」究竟在哪裡?立刻成了媒體的最新話題。

 

七彩藝苑案的案情發展越來越離奇,警察堅持不懸賞抓人,記者也不去追著警察抓逃犯,而是追著劉網的丈夫楊甘泉,讓他的見報率還高於兇嫌王文敏。根據楊甘泉對記者的描述,他的父親是退役將軍,母親身陷匪區。剛來台時他家境不錯,父親退役後開設一家豆腐工廠,劉網雖只有小學畢業,身高156公分;但長相清秀、身材苗條、而且反應靈敏、工作認真,在工廠裡深受他父親賞識,他父親才去她桃園縣大園鄉的娘家為他提親。他與劉網婚後九年,生有五名子女,分別是長女華美(8歲)、次女集美(6歲)、兒子天厚(4歲)、三女雅美(2歲)與五個月大的么女瑞美。他說王文敏的三個兒子還好,有祖父母與姑姑照顧;但他的五個兒女自母親離家後,未斷奶的么女日夜哭泣,其他幾個都得了皮膚病,他根本無力照顧,因此與劉網娘家的人討論過了,劉網再不回家,他就要將兒女送進孤兒院。

 

老實的楊甘泉戴著一頂全國知名的綠帽子,遭遇確實引人同情,但是媒體也報導了鄰居的說法。楊甘泉由於不善經營,豆腐工廠早就垮了不說,在錦西街開設的「華美美容院」,靠著劉網的美髮技術,先後訓練了二十幾個學徒,死忠客戶也很多,因此還開了分店,但依然被楊甘泉做垮了。現在劉網只能在家編織假髮,之前請的女傭也都遣散了,但仍有兩個學徒在跟她學習編織假髮,顯然這女人比她先生更有能力;假如沒先生小孩牽絆,也許她早就賺大錢了。警方也查出王文敏這一年來常騎著摩托車到這附近,如果看見樓下門前停著楊甘泉的腳踏車,知道他沒出門做生意,摩托車立刻調頭急駛而去;但發現沒有腳踏車,就偷偷上樓去找劉網。王劉二人若無姦情,照楊甘泉的說法,還是他先認識王文敏的,王文敏就更沒理由這樣偷偷摸摸的拜訪。

 

雖然警方研判劉網與王文敏私奔是出於自願,但得以證實卻是因為11日上午,劉網到桃園縣中壢市新街里廟前109號二樓,找她以前住在三重市仁化街9746號時家裡的女傭詹麗雪(19歲),從中壢乘計程車來台北康定路與桂林路口的華南銀行萬華分行,由詹麗雪出面持支票領取新台幣九千元,行員發現戶頭主人竟是王文敏的妹妹王貞節,立刻打電話向市警二分局報案。詹麗雪領好了錢剛要出門,二分局刑警就逮捕了詹麗雪,但在附近暗中觀察的劉網非常機靈,一看到立即轉往小南門,與在計程車上等款的王文敏潛逃無蹤。大批軍警雖然封鎖了小南門到西園路,往三重與板橋各路口橋樑及省道,也都設下路柵攔檢,但搜捕到半夜仍然一無所獲。王文敏手無寸鐵,還帶著一個姘婦,警方卻在光天化日下,一次又一次的「丟人」,真的是比戴綠帽的楊甘泉更尷尬。

 

警方很固執的堅持,只要讓王文敏與劉網從銀行裡提不到錢,再斷絕家人接應的管道,兩人沒多久就會落網。但那年代的台灣人還真「古意」,劉網以前的下女詹麗雪,因幫忙領款而遭警方約談,被飭回後不是先回家,而是去西園路劉網家幫忙照顧那五個孩子。王文敏已犯案潛逃,七彩藝苑也停業了,偏偏各地商家還是照樣按時依約付款。學徒黃金松明知領不到幾百元的薪水了,收到的二萬一千元帳款,還是如數交給王文敏的父親王綿發,警方因此更加嚴密監控。16日果然在南陽街282樓他服務的茂益行,攔截到王文敏給父親的家書。信的正面是用中文寫的,王文敏請父親同情劉網五個兒女的遭遇,先拿兩千元給劉網的丈夫楊甘泉作生活費,但翻到背面,只有四個日文平假名「ないです」在「給錢」那裡,這是日文否定的意思,也就是要父親「不給」。(老頭註:所謂「ないです」有可能是警方蓄意放話要劉女與凶嫌反目的手法

 

警方發現王文敏很聰明,雖然只受過一年的日文教育,但竟然能通日文;而小她一歲的劉網,是戰後才受國民教育,完全不懂日文。這封信顯然是王文敏為了敷衍劉網才寫的,他吃定了劉網不懂日文,才在信的背後要父親不要給錢。警方沒將這封信交給收件人王綿發,反而讓記者發布。因為警方認為王文敏殺人與埋屍那幾天前後,劉網被五個孩子纏住,根本不曾離家半步,並未涉及殺人罪,與王文敏這樣逃亡也很累,他們只要透過媒體心戰喊話,一定能讓她投案。所以除了揭穿王文敏騙她的手段,也請楊甘泉寫公開信,27日在報上公布,信中提到只要劉網肯回家,往事一筆勾銷;讀小二的長女華美也親筆寫了「媽媽:妹妹弟弟哭,好想你」,希望能勸媽媽回家,但似乎效果不如警方預期,王劉二人依然杳無音訊。

 

雖然警方相信王文敏只靠著妹妹王貞節歸還的五千元,還有劉網從台北三信西園分社提領僅剩的一千二百多元,落網是遲早的事;但王文敏的藏匿能力,顯然超過警方的樂觀評估。輿論對於警方的緝捕無功,也是極盡冷嘲熱諷之能事。到了24日,警方為了宣示緝捕決心,忽然宣布懸賞獎金三萬元,緝拿王文敏及劉網,但各界依然懷疑警方的誠意。因為劉網的鄰居都說,報上刊登警方提供的劉網近照,是生完第五胎時懷抱嬰孩照的,外型顯得臃腫,其實劉網身材纖細,現在一點也看不出已生了五個孩子。而警方為了表明懸賞誠意,還另外公布一個特點,就是王文敏罹患不明怪病,夏天必須不斷飲用青草茶,這個特徵對民眾就大大有用了,全台各地賣青草茶的攤商都門庭若市,因為大家都想找到王文敏,賺這三萬元獎金。

 

在那三萬元可以買棟房子的時代,警方因為一再「丟人」,被迫祭出重賞。果然一公告懸賞,幾天以來北從基隆,南到屏東,一下子冒出160多條線索,警方忙得疲於奔命,卻沒有一條線索是有效的。就在警方也有點灰心時,30日上午,《聯合報》編輯部收到一封王文敏從中壢寄出的限時信,信中強調:「我並沒有殺死我的妻子王許絹,也沒有殺死陳國房。」只要《聯合報》刊載他的投書,「次日鄙人決定與劉網夫人一同向(省刑大隊長)林永鴻先生投案。」《聯合報》收到這封信後,立即先向省刑大報案,軍警聯合大規模在中壢查了一天,依然沒找到王劉二人。31日《聯合報》在第三版刊出投書全文後,警方就不再外出搜捕,而是在各警所門口布下重兵,一定要在王劉二人進入警察局之前先抓到他們。

 

自七彩藝苑發生命案後27天來,警方信誓旦旦一定能抓到王文敏,結果每次圍捕都是「丟人」。萬華這裡的民間說書人,乾脆先暫停廖添丁的故事,因為日本警察抓廖添丁的虛構情節,哪裡能比老蔣警察抓王文敏的「丟人現眼」受歡迎。所以831早上《聯合報》刊出王文敏投書後,全台各地警局無不戰戰兢兢,深怕這對姦夫淫婦是在自己單位裡「投案成功」。到底是警方會在警局門口先抓到人,還是王劉二人能進入警局投案,就像職棒大聯盟名投與強打的PK對決,各報記者也都守在延平南路的台北市警局,打算在全台各地哪個警局或派出所一有「好消息」,就立刻衝去採訪。為什麼記者知道一定是「好消息」?因為記者的人數有限,不可能在全台各地的警局都駐守,王劉二人就算能成功進入警局投案,只要警方不承認,硬說是自己先抓到的,那年代警局門口又沒監視系統,除非被記者當場拍到,否則警察怎麼說,記者就只能怎麼報;所以記者都已確定一定是警察抓人成功。

 

所以到了晚間十一時,當記者們還沒聽到回報,心想投案大概只是王文敏在吹牛而已。但就在大家都收拾好東西,準備回家睡覺或去報社寫稿前,忽然一部計程車自衡陽路轉到延平南路,在市警局門前停住。車上除司機外,還有三男一女;其中一個理平頭的少年人,與那個留著西瓜皮的女生,兩人手牽著手走進警局,計程車載著另外兩人迅速離去。那青年一進門,就對值班台的員警大喊:「我是王文敏,照約定來投案了。」還沒離開警局的記者一聽,立刻拿起相機,從各角度拍攝這對姦夫淫婦。值班員警等到鎂光燈亮起才反應過來,趕緊隔開記者,將王劉二人送上二樓的大隊長辦公室。從次日各報刊出的照片就可看出,兩人都刻意梳洗得相當乾淨,沒有絲毫「風塵僕僕」的逃亡模樣。但原本就苗條的兩人,在逃亡27天後,還是瘦了一大圈;而劉網依附著王文敏,那不離不棄的模樣,更加顯得楚楚動人。

 

警方與王文敏交手的27天來,一次又一次的「丟人」,因此追蹤他怎樣逃亡,比追蹤他怎麼殺人埋屍還重要。王文敏向警方坦承,5日下午三時半他騎車回家時,看見家門口站了許多人,他知道不妙,但還是很鎮靜地發動摩托車離開。他載著劉網去板橋,害怕住旅館要查身分,就躲到板橋至三峽路上的一座小土地廟姦宿,因他們去年第一次幽會就在這裡,並由劉網操刀,將王文敏剪成大平頭,自己則剪成馬桶蓋的學生頭。6日早晨,他們到新店碧潭去遊玩。看報時知道屍體已被挖出,摩托車的顏色與車號也已公布,就將車丟棄在三重,兩人搭計程車回台北車站,再搭叫客計程車去新竹市,發現車站附近的中華路195號,貼著房屋召租的紅紙條,就由劉網出面以一個月600元承租,接下來他們就一直躲在那裡。

 

王文敏坦交代了逃亡過程與藏匿處,但警方有點不信,問他為何寫給《聯合報》與父親的信都從中壢寄出,王文敏說他都是搭計程車去投郵,然後再回新竹,所以軍警即使將中壢翻遍了也找不到他。警方為了查證,立即傳訊省鐵路局員工楊寶(41歲),問他為何貪圖六百元的租金,卻不要三萬元的獎金。屋主楊寶大呼冤枉,他說自己在中壢火車站工作,平日早出晚歸,房屋是妻子梁梅玉(39歲)租出去的。警方再傳訊梁梅玉,她懊惱地埋怨警方的懸賞資料根本是在騙人。6日早上,身材纖細、梳著學生頭的劉網來出屋,加上一口流利的客家話,還說王文敏快去當兵了,兩人想租屋在此度個蜜月。懸賞資料的照片跟本人完全不同,而且根本沒提到王劉兩人都會說客家話,新竹這裡的客家人聽到客家話,就認為是當地人,怎麼會想到是台北來的通緝犯呢?

 

但懊惱沒賺到三萬元獎金的,還不只是房東夫婦,警方傳訊載送王文敏投案的計程車司機,問他都已經把兩人送到警察局門口了,為何不早一步報案拿獎金?司機的答覆也跟房東夫婦一樣,這兩個年輕人晚間八時半從新竹火車站上車,當時車上已有其他二名乘客,他向每人收40元一起上台北,車到湖口時還因無油停在路邊,耽擱了五十多分鐘才加了油北上。他與四名乘客全程都用客語交談,怎麼會想到這對情侶是台北懸賞要抓的逃犯?不過最懊惱的還是不只是房東與駕駛,因為王劉二人手中的錢都已花光,就向隔壁中華路393號的連勝噴漆行借了一輛腳踏車,每天推車到南門街、體育館、中正台、建國公園,甚至沿中華路、武昌街到市區叫賣青草茶,大家都在青草茶攤前守株待兔,想抓來買青草茶的王文敏賺報案獎金;結果王文敏反而自己在賣青草茶,看來要賺這三萬元的獎金,還真要有那個命才行。

 

王文敏與劉網向警方投案後,91下午六時被移送台北地檢處,由檢察官陸耀祥訊問後,下令將王文敏以殺人罪,劉網以藏匿人犯罪收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訊。楊甘泉得知劉網短期內無法回家後,只好將學齡前的次女集美,獨子天厚與三女雅美,送往水源路的私立義光育幼院收養。院長石清表示:「長女華美與么女瑞美,分別因學籍問題與尚未斷奶而未能收養,其他三位幼童,我與院內同仁會細心照顧;也希望劉網能早日醒悟,返家繼續撫養自己的兒女。」記者追問楊甘泉是否要告劉網通姦?他說:「只要劉網願意回家,我會既往不咎。」劉網被移送看守所前,聽到記者問及五個兒女,哭到無法回答;可是記者問她:「你的丈夫歡迎你回家,你願意嗎?」劉網露出了驚訝神色,但隨後又低頭不語。

 

劉網的回應讓楊甘泉完全無台階可下,親友鄰居也從笑他「太老實」,2日晚間他就改口,在他父親拜會台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焦沛樹後,發現「事有蹊翹」,決定要聘請律師控告劉網、王文敏與王貞節三人妨害家庭。那年代民智未開,很多民眾還以為劉網是因為與王文敏私奔,才被檢察官收押的。台北地檢處還要派人出面解釋,劉網被收押是因掩護王文敏脫逃,犯了刑法164條的「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該法雖然規定「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犯藏匿犯人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這是因為法律不外乎人情,替自己的親屬掩護是人情之常;但姘婦在法律上根本不算親屬,而且劉網已有逃亡的事實,才依刑事訴訟法76條予以羈押。

 

923檢察官陸耀祥偵查終結,王文敏、江金根被依共同連績殺人罪提起公訴,劉網並無涉及殺人,只依藏匿人犯罪提起公訴。江金根大聲喊冤,堅稱他是被迫協助埋屍,而且還主動報案,但檢察官並未採信;在台中的執業律師蕭顯忠,因王文敏遵守承諾自動投案,專程北上義務為他辯護。1122上午十一時,台北地院審理終結,王文敏被依連續殺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江金根非常幸運地獲判無罪,以二萬元舖保開釋;劉網則依藏匿人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但七彩藝苑案的判決結果已無人關心,媒體最關心的還是劉網的私奔是否會被判刑?台北地院刑庭推事蘇章巍審理終結,宣判王文敏連續與有配偶之人通姦部份,處有期徒刑五月,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部份,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王貞節幫助和誘有配偶之人與人通姦,處有期徒刑一年劉網部份則判處「不受理」。這個判決讓很多不懂法律的民眾大惑不解,為何劉網這麼明顯的拋夫棄子,法院也判了王文敏有罪,結果劉網卻沒事?台北地院為平息民憤,也派人出面解釋,因為楊甘泉是向法院具狀自訴劉網涉及通姦;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13條:「配偶不得提起自訴」,這條法律的立法精神在於夫妻直接對簿公堂,互相攻擊,有違家庭秩序,所以配偶如欲追究通姦罪責,只能以告訴的方式為之,如逕行提起自訴,法官依法必須將劉網部分諭知「不受理」。

 

媒體都不解楊甘泉既然揚言要找律師提告,律師應該會教他必須向檢察官提告這基本常識,但他卻錯向法院自訴,以致不被受理,因此記者都猜想楊甘泉提出無效的自訴,只是為了逼劉網回家,但劉網卻寧可坐牢也不就範。到了1968524,這件事又起了變化,楊甘泉等了好幾個月,才正式向台北地檢處控告劉網通姦,以及王文敏的胞弟王文喜誘使劉網脫離家庭。原來王文敏與劉網投案被押時,劉網已經懷孕,在獄中懷胎超過七個月時,依法獲得交保在外生產。但劉網出獄後還是堅持不回家,而是住在王文喜家裡待產,楊甘泉憤而提告。檢察官曾丁壽傳訊劉網後,諭令以一萬元交保候訊,交保金也是王文喜提供。王文喜為何要如此「善待」劉網?媒體因此推測,這腹中胎兒可能是王文敏的遺孤。

 

七彩藝苑案發展至此,輿論走向也開始有了變化。原本兩人在逃亡期間,大家還揚言抓到這個淫婦,就要將她浸豬籠、亂石打死,甚至該施以滿清十大酷刑;但劉網投案後,卻出現了眾多支持她的言論。男生會同情她,是因她每次出庭,無論平日的纖細苗條,還是懷孕時的大腹便便,鏡頭前都是輕蹙愁容、低頭不語,楚楚動人的樣貌,讓人有些不忍。至於女生會同情她,則是因為很多婦女也和劉網一樣,遇到貧窮又不解風情的丈夫,年紀輕輕就被眾多兒女牽絆,還要負擔沉重的家計,因此有不少女性也羨慕或佩服她的勇氣。86,台北地檢處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劉網;1130台北地院以妨害家庭罪判處她有期徒刑五月。劉網得知刑期後並未上訴,而是默默入獄服刑,出獄後消失於茫茫人海,不知所終。

 

本案中被起訴的共犯江金根,遭台北地院判決無罪後,承辦檢察官陸耀祥不服上訴。1968416高院二審時,王文敏維持連續殺人的原判處死刑;江金根卻出現逆轉,被依共同殺人處無期徒刑。由於死刑與無期徒刑都是依法必須三審定讞才能執行,本案從此就跟火窟雙屍案華定國弒母案等懸案那樣,不斷來回於最高院的發回與高院的更審,王文敏也因此在獄中苟活了多年。1970228,高院更審維持原判,送最高院被發回。19711217,高院更二審還是維持原判,送最高院依然被發回。但接下來更三審與更四審,江金根又跟地院初審一樣被判無罪。可惜到了1973313,高院更五審又回到無期徒刑的高院原判,不過送最高院還是再被發回。

 

這宗我還沒上小學就發生在萬華的血案,到了我上國中時還在反覆纏訟。19751224,高院更六審還是維持更五審原判,送最高院審理後,1976316,最高院忽然不再發回更審了,也就是王文敏死刑、江金根無期徒刑定讞了。四天之後,王文敏在台北監獄刑場被執行槍決;江金根則被發監執行。坐牢二年後,1978719,江金根再以最高法院定讞的判決「違背法令」,具狀向最高法院檢察長王建今聲請非常上訴,但依然被駁回。聯亞出版社則由周程英整理撰稿,出版了關於江金根的故事《遺漏的證言--七彩藝苑命案之謎》,為江金根擊鼓鳴冤。

 

但如果大家覺得江金根從被收押後,就只忙著打這場冗長的官司,那你就錯了。1967912,被收押的江金根收到台北地院的傳票。江金根太太官春蘭在桂林路派出所對記者哭訴:「江金根有兩個哥哥,大哥江居仁在貴陽路二段157號開設江婦產科醫院,二哥江玉輝開設天德堂藥房。江金根15歲時父親去世,因江金根與江玉輝年幼,財產全由江居仁掌管,但江居仁將產業都登記成自己姓名,僅將廣州街88號『借』給江金根住,貴陽街房子樓下一角『借』給江玉輝住。江金根因生活貧困,將『借』來的樓下租給一家美容院,自己住樓上,因此被江居仁要求遷出而被告。現在江金根被收押,身為大哥的不僅未曾過問,還逼他們搬家,要讓他們無立足之地。」

 

江金根除了在看守所時被告,入監服刑後則改為告人。1978年初,以拍攝「鬼片」聞名的導演姚鳳磐,找了日後變節投匪的男星岳陽與嫁入豪門的女星王釧如,拍攝了的鬼片《血夜花》。為了怕惹上官司,姚鳳磐將劇情改得與七彩藝苑已完全無關,時空背景也挪到日治時代;可是在四月電影上檔時,在各報刊登的電影廣告卻說是「風雨醋浪、藝苑情殺,師娘徒弟、地窖雙屍」「兇宅魅影幢幢、兇手泥屍封骨」「康定路真實故事、相信您記憶猶新」「比五股箱屍離奇、比張明鳳分屍恐怖」「街巷爭談雙屍案,越是恐怖越愛看」等聳動用語。江金根在獄中無法看電影,但卻能看報,因而狀告姚鳳磐妨害名譽,而且一路從地院告到高院,直到197913,高院才判決姚鳳磐無罪定讞。

 

 

老頭的話

 

本案在相關人死後留下兩個疑點,一是凶嫌之妻許絹學徒陳國房是否真的有姦情抑或祇是凶嫌在心魔作祟下的瞎猜,這問題如今已難獲得答案。二是凶嫌王文敏的性力到底如何?33歲的壯男會懷疑31歲的妻子和17歲的少年有姦很明顯他對自己的性能力相當沒有信心。然而劉網為什麼會心甘情願跟著他逃亡?上文作者管先生在另文中認為劉女是基於感知遇之恩,他把事情和人性想的太單純了。我認為劉女除了對凶嫌有同為客屬的親切感以外,最主要是的丈夫雖然讓她生了五個女兒然而楊甘泉的性力很顯然還不如王文敏,甚至遠遠不如。大伙都忽略:如果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及格,把會疑神疑鬼、懷疑妻子和未成年的男孩有姦的男人評分在常人以下的三、四十分。然而三、四十分其實還嬴得過二十分和十分的大弱雞。夏天得喝青草茶表示凶嫌的虛火很大老頭也是如此,老頭更嚴重老頭喝清涼降火的青茶草沒用,老頭得喝有敗火功能的桔茶,虛火大的男人性慾也會很旺盛(性慾旺盛不表示性力強,金鎗不倒才是性力強,性慾旺盛常行房常射精祇會把男人燒乾,損身亡命)。女人的那個器官其實相當現實,本事不濟的男人絕不能讓自己女人那個器官再接觸到第二個男人,如此則高下立判女人的下半身絕對有能力主導上半身。和祇有十分本事的男人生了五個女兒,幾乎已相處了大半輩子,她雖然不滿意但也習慣了這種男人,然而一旦遇上一個有三、四十分本事的男人,滿足感和新鮮感絕對會讓女人對那個令她滿意的男人死心塌地。不過,這個滿足感的期效其實不會太長,一陣子之後劉女終究還是會不滿意,還是會離開凶嫌,另覓良人。遺憾的是時間點對劉女實在很不公平,就在兩人戀姦情熱時,凶嫌殺了妻子和小學徒。命運讓劉女一定要出醜。

 

順便一提,假道學老喜歡嚷著: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這是人類的健忘與崇古,其實當年的人們相當純樸,或者說相當人性,人性本來就是淫亂的。

 

 

劉網與王文敏

劉網與王文敏.jpg 

 

劉網()、報案人江金根(右)後來被認為是共犯

江金根(右)被認為是共犯,曾有人為其出書洗冤.jpg 

 

殺人埋屍命案報案者江金根

殺人埋屍命案的報案者江金根.jpg 

 

當年報紙

報紙刊出劉女相片指王嫌攜美女逃亡.jpg

當時報紙對於七彩藝苑命案的報導.jpg

警方曾利用劉女子女在報上親情喊話籲兩人到案.jpg

 

警方懸賞所發的劉網照片

警方懸賞照片.jpg 

 

劉網抛下的五個女兒

劉網存下的五個女兒.jpg 

 

民國67年電影 《血夜花》的報紙廣告

這起命案還曾被改編拍成恐怖電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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