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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手機驚見曖昧訊息 老公出這招反擊GG

 

北市41歲王姓男子懷疑陳姓妻子外遇,去 (105) 年2月兩人大吵一架後,妻離家卻忘帶走手機,他趁機使用妻子手機,進入Line發現一名吳姓男子對她妻子曖昧詢問「親愛的老婆早安ㄚ!吃了沒」等內容,他火大截圖後貼到妻子的臉書及Line主頁公布,再以妻子身份留言「與大家分享我的喜悅!我準備離婚了」。妻子憤而提告,北院日前依偽造文書判王男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陳女指控,丈夫趁她負氣離家忘帶手機,竟於去 (105) 年222晚上,於住處使用她的手機,還將她 Line當中的吳男詢問「親愛的老婆-早安ㄚ!吃了沒」、「有沒有睡飽ㄚ」、「在停車場」、「可以看妳嗎?」、「我想說妳老公起來了」內容截圖。

 

陳女指出,丈夫當晚951分許進一步假冒她的名義,將前述截圖PO在她的臉書、Line主頁,並留言「我交的男朋友,跟他的對話,與大家分享我的喜悅!我準備離婚了,告訴大家一下」等,同日晚上1026分許,又在她的Line主頁,散布「我還騙老公說,我沒有跟吳○○聯繫哦!」,貶損她的名譽。

 

王男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依偽造文書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記者無法聯繫王男、陳女,未取得回應。

 

據了解,王男今 (106) 年8月另涉帶人闖入妻子在外的分租套房,欲蒐證是否有外遇、通姦的證據,遭房東林男及妻子控告涉侵入住宅,後來與房東和解,妻子提告部分仍偵查中。

 

 

代夫請款燃慾火 一場口角揪妻出軌性愛片

 

代夫請款,卻點燃慾火,與有婦之夫的他,打得火熱還拍性愛片。

 

《聯合報》106.10.05報導,高雄一名包商承攬林姓男子開設工程公司的工程,由吳姓妻子向林男請款,卻在20156月、12月底,2人涉在高雄1家汽車旅館開房間,隔年1月吳婦與丈夫起爭執,夫檢查妻手機讓全案爆發,吳女丈夫也通知林男妻子,一起提告。

 

吳女、林男坦承通姦,加上LINE對話紀錄、自拍的性器官交合影片證據明確。高雄地院依通姦罪吳女、林男皆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

 

 

「白天貴婦、床上蕩婦」 人妻外遇對話曝光

 

桃園一名32歲王姓人妻,多年前透過網路認識高雄一名趙姓男子,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偷情地點遍及嘉義、高雄。

 

王女丈夫去 (105) 年底發現妻子手機有鹹濕簡訊,怒告妻子、趙男。全案檢方偵結,將兩人依妨害家庭罪嫌提起公訴。

 

《聯合新聞網》106.10.19報導王女和趙男曾在高鐵站的廁所內親熱,親密對話包括趙說:「妳白天像貴婦、床上變蕩婦」、「睡覺時的畫面停留在上次把妳拉進高鐵廁所,從背後...

 

王女回:「那我下次不管在那都要把你給餵飽囉」、「你還記得我們愛愛幾次嗎」。

 

 

嫁給醫師住別墅 女護理師卻偷吃一夜七次郎

 

嫁給醫師是許多人羨慕的,沒想到,醫師娘卻還偷吃,結果下場很慘!

 

高雄1名陳姓醫師娘3年前找鄭姓設計師裝潢診所與住家,兩人竟發展出婚外情,陳女丈夫經親戚告知起疑後,回家細聞到妻子剛換下的內褲,驚覺竟有精液味道,還發現2人多次互傳「跟你每次都有(高潮)」、「還有一夜七次」訊息,氣得提告。高雄高分院判陳女和鄭男各2月徒刑,還須賠陳女丈夫75萬元。全案定讞。

 

《自由時報》106.11.07報導,擔任護理師的陳女,2009年嫁給蔡姓醫師,住進高雄知名豪華別墅社區,家庭美滿,未料,2012年診所與住處找人裝潢,竟與鄭男暗通款曲。陳姓醫師娘偷情期間,鄭男還傳簡訊,要陳女「周轉個3千元買便當」。

 

蔡男之後訴請離婚,2016年獲高雄少家法院判准離婚,陳女從人人稱羨的醫師娘,搞到婚姻破裂,還要賠償先生百萬,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妻內褲竟飄「嘉明的味道」 醫怒揪姦情「一夜七次」

 

高雄1名陳姓醫師娘3年前找鄭姓設計師裝潢診所與住家,兩人竟發展出婚外情,陳女丈夫經親戚告知起疑後,回家細聞到妻子剛換下的內褲,驚覺竟有精液味道,還發現2人多次互傳「跟你每次都有(高潮)」、「還有一夜七次」訊息,氣得提告。高雄高分院判陳女和鄭男各2月徒刑,還須賠陳女丈夫75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丈夫2009年與陳女結婚,並育有1女,兩人已在去年離婚。陳夫提告指稱,2012年間,夫妻倆經友人介紹認識從事裝潢設計的鄭男,委託他裝潢診所與住家,兩人卻背地裡暗通款曲。

 

前年2月某日下午,陳女與鄭男一起在鳳山逛大賣場,剛好被陳夫姊姊撞見,姊姊駕車尾隨陳女一路開到鄭男住處附近,趕緊打電話告知弟弟,陳夫隔天等妻子回家,立即到洗衣籃翻找妻子的衣物,果然聞到她剛換下的內褲散發出疑似精液的味道,怒火中燒。

 

不僅如此,陳夫還發現,妻子曾傳LINE給鄭「真的有梅毒(指鄭男)」、「我都擔心萬一我也有了」、「跟你每次都有(高潮)」、「好想抱著你好好睡一覺」,鄭男也回「跟我常高潮、好幾便(遍)」、「還有一夜七次」等語,怒告2人通姦,並求償200萬元。

 

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陳女內褲確實驗出鄭男DNA,依通姦罪各判22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也判陳女和鄭男應賠陳夫75萬元。

 

 

他發現太太變美 掙扎後選擇離婚

 

一名家住台北市的男子,發現妻子開始打扮,有天他趁機拿她手機查看,沒想到真的發現愛妻與小她10餘歲的賴姓男子有親暱貼臉照,愛妻還傳了「我的心理只有你」等肉麻的字眼給對方,男子直覺頭頂上綠綠的,氣得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由於僅有照片及LINE的通話訊息,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二人有通相的事由,因此處分不起訴。

 

男子雖然告不成妨害家庭,但見到妻子的心中只有對方,認為雙方夫妻的情份已盡,在今 (106) 年已經與妻子登記離婚。

 

據了解,年約50的簡姓婦人,與丈夫結婚多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家住中部、小她10餘歲的賴男,2人因而成為好友,時常結伴出遊,簡婦的丈夫發現妻子開始打扮,有時在使用手機時還裝神秘,他總覺得怪,但又說不出來。

 

為了解開心中的疑惑,去 (105) 年底趁著妻子沒有帶手機在身邊時,偷偷將她的手機拿來查看,沒想到發現妻子與1名年輕的賴姓男子拍了多張貼臉照,妻子還用LINE傳了「我只要你」、「我心裡只有你」、「我把你放在第一」、「我每個星期都和你一起」,男子見了大為光火,認為綠巾罩頂,氣得對2人提出告訴。

 

簡妻到案否認犯行,辯稱2人是清白的,沒有和對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認為,全案並沒有任何性交行為的物證,或是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團,而男子所提出的照片或許親暱,也沒有2人性愛照片或是影片,縱使提供的LINE的對話曖昧,但仍無法證明2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因此處分不起訴。

 

 

周末都去「弄頭髮」 人妻其實偷情男同事

 

林姓男子與黃姓人妻是同工廠同事,2人各有家庭卻搞外遇,黃女為周末能與林男偷情,還騙丈夫「弄頭髮」。

 

《自由時報》106.12.17報導,林男與黃女交往,為避免被妻子發現,每周末早早送妻子出門,趁午休飆車載黃女回家做愛,再回工廠上班。黃女則誆騙丈夫要去「弄頭髮」,或回娘家。黃女丈夫發現妻子言行有異,發現手機有曖昧訊息,黃女原本只承認與林男是友人關係,最後才向丈夫坦白。

 

黃女坦承,每次周末說「弄頭髮」其實是到林男家,丈夫依據與黃女的對話紀錄,發現黃女與林男交往不到3個月就「弄了6次頭髮」,法官認定林男妨害家庭,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

 

 

警界不倫!人妻偷吃小學弟 警夫氣炸抓猴

 

一名32歲人妻女警,與在保大服務的警員丈夫(32歲)結婚3年,育有1子,2年前 (103) 她調派新北市某分局偵查隊,但卻獨自在外租屋,女警曾向同事抱怨是因丈夫控制慾強,相處有壓力她才搬出獨居。去 (104) 年9月,她與一名小她10在派出所任職的男警因業務接觸,漸生情愫進而譜出姊弟不倫戀。

 

人妻女警的同事經常看到小男警三不五時就到辦公室找女警聊天,更頻頻送餐、送飲料,甚至在女警加班時,留在辦公室旁等候,下班送女警回租屋處,互動親密曖昧,惹人側目。

 

警局督察單位後來得知兩人曖昧,趁小男警騎車載女警回家時,派員跟監調查,但未發現2人未有不軌行為,不過私下還是找來小男警,告誡:「學姊已婚,要好自為之!」小男警當時否認不倫戀。

 

人妻女警與小男警的曖昧行為也傳到女警丈夫耳裡,丈夫今 (105) 年3月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妻子和小男警多次深夜出遊,月前更接獲徵信社通報,小男警到妻子租屋處過夜的消息,急忙報警捉姦。

 

據悉,另一派出所兩名警員接獲報案,到場發現小男警和人妻女警衣衫不整同處一室,當場傻眼,問:「學長、學姊,你們怎麼在這裡?」還為此請示上級,場面十分尷尬。

 

分局表示,人妻女警和小男警都否認發生性關係,女警丈夫並未提告,但當晚就與妻子簽字協議離婚,小男警則答應支付200萬元遮羞費。新北市警局說,人妻女警與小男警發生不倫戀,違反「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各記過一次,並列教育輔導對象,但認為女警與丈夫既已離婚,可自由選擇交往對象,無須調整2人職務。

 

姦夫男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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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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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忍不住插嘴:這則報導衍生出一個問題: 22歲的姦夫男警,200萬從哪來?督察單位是不是該瞭解一下。

 

 

妻褲襪私密處破洞 他怒告通姦反遭休夫

 

台北市一對夫妻結婚近30,丈夫前年發現妻子一件褲襪靠近私密處部位竟有破洞,懷疑妻子外遇,在她車上偷放錄音筆,果然錄到妻與男同事曖昧對話「親一個」、「我賣了…5萬!」憤而提告通姦,但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妻反藉此提離婚訴訟,士林地院審酌兩人無法理性溝通,造成婚姻破綻持續擴大,昨 (106.12.29) 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妻子認為,她與丈夫、小孩原本一家人感情融洽,但丈夫前 (104) 年開始捕風捉影誣指她外遇,她一再辯解褲襪破洞不是性行為所造成,丈夫始終不信,還偷放錄音筆竊錄她與同事開玩笑的對話,監控行蹤的行為令她深感恐懼,此外,丈夫每每以言語傷害她,譬如對孩子說:「你媽媽走入魔道!」讓她不堪忍受。

 

妻子強調,她為保護家庭完整,後來與丈夫懷疑的男同事斷絕往來,並安排多次全家出遊,但丈夫仍在前 (104) 年6月搬離內湖區住家,兩人分居至今,同時還對她提出告訴,刑事部分雖已不起訴,民事求償官司則仍在進行中,她認為丈夫離家、提告行為造成婚姻難以維持,請求判決離婚。

 

丈夫則抗辯,在他前年1月錄到的錄音中,男同事曖昧的對他妻子說:「跟你聊聊出遊戀愛。」妻子答:「好啊!你出啊。」男同事接著說:「我想出這樣」妻子竟答:「好啊!多少我賣了…5萬!」同事再接著說:「唉呦,5萬要分好幾次。」妻子又答:「不然你把我當站壁的哦?」同事則接著說:「一次1000505萬,自己人算便宜一點。」

 

丈夫認為,這樣的調戲對話足證妻子已出軌在先,但妻子卻至今沒有認錯道歉,毫無悔意,他自己從未背叛婚姻,希望捍衛自身權益,不同意離婚,請求法官駁回妻子離婚訴求。

 

法官審酌,兩人婚姻出現破綻始於妻子疑似出軌的行為,她與男同事的對話確實互相提及男女之事引逗對方,逾越了正常同事交往分際,但丈夫竊錄對話侵犯隱私,並動輒出言羞辱不貞,又堅持離家、提告,對婚姻破綻持續擴大也負有責任,考量雙方如今實質上已無夫妻共同生活,要再求婚姻和諧無異緣木求魚,判准妻子離婚請求,還可上訴。

 

 

裸男偕人妻開房 被捉姦竟辯「做核心運動」

 

台北一名徐姓人妻今 (106) 年9月和鍾姓男網友相約開房間,被丈夫夥同2名友人上門捉姦,徐夫騙她開門後闖入蒐證,赫見她急忙穿褲子,鍾男正在洗澡,於是向旅館買下毛巾當證據,控告2人通姦,不料徐女、鍾男辯稱在討論「核心肌群運動」,鍾男做伏地挺身流汗才去洗澡,還反告徐夫及其2名友人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罪。台北地檢署審酌徐夫未捉姦在床,且無具體通姦證據,昨 (106.12.27) 將徐女、鍾男不起訴,反依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罪將徐夫及其友人起訴。

 

檢警查出,徐姓人妻(約30歲)因玩網路遊戲結識鍾姓男網友,2人互有好感,更疑似日久生情而有曖昧,也引起丈夫懷疑她出軌。

 

今 (106) 年9月間,徐女和鍾男相約到台北市中山區一家旅館開房間,徐夫得知後,夥同2名友人趕赴旅館,同時報警協同捉姦,不過警員到場後,提醒徐夫若無把握或有證據,不要輕易闖入,以免反而招惹官司上身。但徐夫正在氣頭上,聽不進勸,還是急忙按門鈴,騙徐女開門。

 

房門一開,徐夫及2名友人立刻衝進去拍照蒐證,警員則站在門外未進房。只見徐女上半身雖有穿衣,但下半身僅著內褲,還急忙遮掩、找褲子穿上。而鍾男正在洗澡,聽到聲響走出浴室才知被捉姦,和徐女都沈默不語。

 

徐夫等人沒捉姦在床,只得向旅館買下房內使用過的毛巾當做證據,怒告2人通姦,但2人也反控徐夫及同行2名友人涉犯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罪。

 

徐女和鍾男庭訊時均否認有嘿咻,辯稱2人是因玩網路遊戲認識,當天只是相約要「討論網路遊戲」,聊著聊著又討論到「核心肌群運動」,鍾男還做伏地挺身,因此流汗,才去洗澡。

 

徐夫則稱,徐女和鍾男走出某捷運站時,被他的朋友撞見,朋友偷偷跟著2人,發覺進了旅館,才通知他趕往捉姦。

 

檢方認為,徐夫沒掌握徐女、鍾男性器接合的畫面等證據,就算房內毛巾送驗,有驗出2人的DNA,也只能證明2人曾各自擦拭身體,不能證明有嘿咻,無法認定2人通姦,因此將2人不起訴。

 

至於徐夫等3人挨告部分,因3人坦承當時不聽警員告誡,仍執意進入房間,檢察官認定3人罪證明確,反依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罪將3人一併起訴。

 

老頭的話:

 

1.綜合以上報導,手機與內褲是出牆人妻洩露姦情最大的罩門。

 

2.祇要妻子以任何理由在外獨居,男人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3. 現代社會人妻出牆似乎很普遍,而且年齡層也往後延伸。唉~

 

106.12.31彙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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