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神維納斯與姦夫戰神Venus and Mars with Cupid, Paris Bordone 1559-1560
新浪部落格 轉載中時電子報 2017/05/16
台灣的大學很恐怖,男教授吃女研究生吃很大,已成不肖教授荒淫樂園,除台大社工系教授說林萬億「師生戀不斷」且他通姦被抓外,各大學也多到爆。彭懷真教授”「專業」加害者”一文指出研究生在威權機制內求助無門,看到當時台大社工系系主任鄭麗珍在林萬億通姦失風後第一反應透過助理說:「這是林萬億的私事,系上不回應。」,范雲那時還特別投書中時「抓姦政治學 可以休矣」挺他!性侵害領域的重要著作《The Sex Offender》所言真是對極了,萬分感謝彭懷真教授揭穿叫獸們的真面目!
有人吠通姦罪不能保護婚姻所以無存在必要,笑死人了,殺人罪就能保護人不被殺死嗎?何況法官現在用兩公約及用「叫化可能」的「教化可能」愛護殺人魔,刑罰的目的只是「略施薄懲」啦!以下介紹「大學之道在通姦」,看看男叫獸如何利用權勢:
教授研究生通姦 破紀錄500萬元和解 ,蘋果日報2013年06月21日12:06: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一名焦姓教授,與他指導的謝姓女研究生大談不倫戀…焦男與妻子結婚12年,育有1女,因在雲林任教,與妻子分隔2地周末才團聚,去年焦妻發現丈夫態度冷漠,還獨自到歐洲出差,懷疑丈夫出軌,於是偷看丈夫手機,果然驚見4段丈夫與女子性愛影片,還在他的手機內發現「我愛你」、「下次再陪你睡」等簡訊,質問後揭發這起不倫戀。(詳見下附案例二)
台大副教授爆姦情 情婦嗆元配:婚外情算什麼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04-09:
現年48歲的台灣大學哲學系專任副教授杜保瑞,瞞著在一所學院擔任助理教授的葉姓妻子,與之前指導的39歲研究生王素梅發生姦情逾5年…台北地院昨天依通姦罪將杜某、王女各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這起婚外情醜聞,源於杜保瑞數年前擔任華梵大學哲學系系主任時,當時王素梅是哲學系在職碩士班研究生,杜保瑞是她的指導教授,杜雖有婚姻、家庭,兩人仍發生不倫戀。…師生口中視為美女教授的葉女,氣質出眾,發覺丈夫疑有婚外情,隱忍許久,直到96年8月才確定此事,同年8月初,杜保瑞從馬來西亞參加研討會回台,數日未返家,8月8日傍晚,葉女到杜的台大研究室,王素梅當場告訴葉女,已和杜某在一起4年,「8月7日還在我家過夜」。王女並向葉女表示,婚外情不算什麼,目前社會比比皆是,讓葉女氣結。…被抓姦後,王女態度退縮,在警局想向葉女道歉,葉女堅提告訴。台北地院開庭時,杜、王女兩人一度推說「不知妨害家庭的意義」,遭承辦庭長李英豪當庭斥為無稽,表示兩人都是高級知識份子,王女還有案底,「誰會相信?」
教授偷吃女研究生 稱赴日嘿咻「一次懷孕」 _ 即時新聞 _ 20150921 _ 蘋果日報:
…已婚淡大教授蔡錫勳(46歲)劈腿蘇姓女研究生(34歲),兩人還生下一女,某日妻子看到丈夫與小三、女嬰的「全家福」,怒提離婚並控告兩人通姦。但兩人辯稱,只有在日本「嘿咻」一次就懷孕,因為根據我國法律,國外通姦無法追究,但檢方以女性孕期280天、男性射精後精子最多約存活7日,算出受孕時兩人應在國內並起訴。…
教授與女助理通姦 MSN對話露餡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html
某技術學院鍾姓教授與徐姓女助理偷情,地點遍及海內外,後因MSN對話露餡…徐女則說,鍾是她就讀某科技大學的老師,並藉指導撰寫報考研究所研究計畫書機會猛烈追求,她迫於權勢上弱勢地位,因難以拒絕而發生性行為。並說,她與鍾在鍾妻未發覺前即結束性關係,否認侵害鍾妻權益。
地院承辦法官指出,徐女與鍾多次發生性關係,不是迫於無奈,並審酌兩造學歷、收入等情形,認為給付20萬元比較合理。
女教授通姦產子 夫看報紙才知戴綠帽 _ 即時新聞 _ 20150625 _ 蘋果日報:
高雄第一科大張姓教授15年前與指導的已婚劉姓女博士生通姦產子,劉女丈夫鄭男一直被蒙在鼓裡…劉女在與他結婚後,竟與博士班指導教授張男維持長達12年的婚外情,且兒子就是2人外遇期間出生…(詳見下附案例一)
女博士生與指導教授通姦產子 師母4年不知情獲賠50萬 _ ET健康雲 _ ETtoday東森新聞雲.html
高雄某大學女副教授薇恩(化名)多年前讀博士班,與已婚論文指導教授瑞凡(化名)婚外情,產下一子,2011年分手後鬧起訴訟,導致同為大學教授的瑞凡元配安真(化名)在家中收到丈夫傳票,得知姦情,感到巨大痛苦,向「小三」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被高雄地院認為人格權確遭侵害,判決獲賠50萬元。
判決指出,薇恩2009年9月找瑞凡當論文指導教授,該年底開始交往,隔年10月生下一子…(詳見下附案例一)
師涉性騷 指妻拒同房「難辭其咎」 - 中時電子報.html
輔仁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副教授洪振耀,前年傳性騷擾女研究生,致沒有學生選課遭暫停課,他擔任大學助理教授的陳姓妻子不堪受擾訴請離婚,洪指妻子婚後拒絕同房「難辭其咎」…(詳見下附案例)
名教授睡裸女 空姐妻捉姦 _ 蘋果日報.html
…謝定亞被捉姦,中大陳姓學生昨驚訝地說:「太震撼了!教授外表斯文,教書認真,看不出會出軌。」一名女學生說:「謝定亞長得很帥,很迷人,且具備專業素養,沒想到發生這種事,自毀前程。」中大主秘賴景義表示,會請研究所的主管立即約詢當事人,了解實情後再決定是否召開教評會,決定是否適任。 (詳見下附案例五)
玩懷孕人妻57次?教授外遇女助理 判賠40萬 _ 社會 _ 三立新聞網 SETN.COM.html
研究所所長遭控玩懷孕人妻57次!中央大學一名研究所黃姓前所長,2012年和已婚葉姓女研究助理發生不倫戀,遭到妻子發現提告通姦,須賠償妻子10萬元,而研究助理的老公也反告是所長性侵,次數高達57次,雖然性侵部分不起訴,但黃姓男子仍需賠償女助理老公40萬元。…(詳見下附案例四)
離婚3月新婚妻產子 大學教授通姦起訴 _ 即時新聞 _ 20130805 _ 蘋果日報.html
台中某大學馬姓教授去年6月與妻離婚,旋即與蕭姓研究女助理結婚,並於去年9月10日產下1子,前妻推算從小孩出生時間推算,認定2人還沒離婚前,丈夫就與蕭女發生性關係,故對馬、蕭2人提出通姦告訴。…
教師人妻偷情指導教授 搞車震被夫逮 _ NOWnews 今日新聞.html
一名在國小任教的女老師,在南部一所國立大學進修博士期間,和指導教授發生婚外情,其夫懷疑妻子出軌,找了徵信社幫忙捉姦卻毫無所獲,他氣得自己來。果然在1個多月後,當場抓到妻子和對方在公園搞車震,憤而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並且訴請離婚。
該名涉及婚外情的國立大學教授,原是該校教育學系的系主任…令丈夫難過的是,妻子被捉姦後反而對丈夫說「你不要這樣對他!」丈夫反問「妳怎麼可以這樣對我!」且事發後妻子也未向丈夫道歉,還說是自己勾引指導教授,讓丈夫只好控告2人通姦並訴請離婚。目前全案檢方偵辦當中,2人所任教的學校,均表示等到司法判決再送教評會議處。……(詳見下附案例十一)
看到這些叫獸通姦,其下手途徑無非就是把目標鎖定在女研究生身上,或把女研究生變成女助理後下手,基本上各校教評會都會議處,只有台大社工系把這林萬億通姦女學生女助理當成「私事」,只有台大把通姦教授當成名譽教授。
依此來看,台大社工系顯然不把「專業加害者」當一回事,把男教授掏空女研究生的性自主權之事當成司空見慣,難道以為「通姦除罪化」是王道嗎?我現在非常佩服把寶貝女兒送到台大社工系的家長們,因為台大社工系把教授通姦女學生當私事而且還當成名譽教授,家長們真是「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
當年60歲的林萬億與沈詩涵相差三十歲,在正常情況下不會發展性關係,就是台大社工系教授所稱「林萬億師生戀傳聞不斷」且校方不管的情況下,才有林萬億成為通姦名譽教授的可能。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過去3年服務761位性侵受害者,發現「權勢性侵」佔1/6,加害者比受害者年長16歲以上的案件更佔半數。林萬億太有本事,差了16歲近兩倍還不是性侵,能力超強的他難怪被蔡英文重用。
這種杏壇敗類還可以編寫《十年政綱》教育篇,莫非要把大學變成通姦教授的「初戀樂園」?
老頭註:以上原載於中時電子報,然而中時似乎有難言之隱;不到一年,搜尋時仍可見本則報導之篇目,但已被鎖住無法打開。
相關案例:
案例一
女博士生與指導教授通姦產子 師母4年不知情獲賠50萬
高雄某大學女副教授薇恩(化名)多年前讀博士班,與已婚論文指導教授瑞凡(化名)婚外情,產下一子,2011年分手後鬧起訴訟,導致同為大學教授的瑞凡元配安真(化名)在家中收到丈夫傳票,得知姦情,感到巨大痛苦,向「小三」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被高雄地院認為人格權確遭侵害,判決獲賠50萬元。
2015年03月22日判決指出,薇恩2009年9月找瑞凡當論文指導教授,該年底開始交往,隔年10月生下一子,此後不斷索要生活費、教育費,並要求瑞凡與元配離婚,還在2010年5月強求瑞凡陪她到法國開會,但疑似在這趟旅程感情破裂,導致兩人於2011年8月分手。
薇恩在用英文寫給男方的電子郵件中指出,「上次5 月的法國之旅是我們分手的開始…部分原因是我真的很恨你,只跟我周旋卻不娶我,這令我很傷心,另一原因可能是你不把我和小孩當成你家庭的一份子…」、「法國之旅後,我決心和你除了學術外不再有任何關係…」。
薇恩與瑞凡分手後,提出恐嚇、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等告訴,讓檢方寄出傳票,2013年4月23日寄達,偶然讓一直被矇在鼓裡的安真接獲,大驚之下追問丈夫進而得知全部案情,憤而提告求償。
法官審酌被告薇恩與瑞凡屢次共同出遊、撫育小孩,形同夫妻,完全無視安真身為瑞凡元配的感受,侵害其身分權確實無疑,衡量兩造資力,判決賠償金額以50萬元為宜。
女教授通姦產子 夫看報紙才知戴綠帽
高雄第一科大張姓教授15年前與指導的已婚劉姓女博士生通姦產子,劉女丈夫鄭男一直被蒙在鼓裡,不料前年5月張劉感情生變鬧上媒體,已與劉女離婚的鄭男閱報才知養了15年的兒子不是親生,提告經法院判決確認後,他另向張男與劉女求償養育兒子15年來的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今(2015年06月25日)判張男、劉女應賠鄭男73萬元的扶養費與5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123萬。仍可上訴。
鄭男起訴指出,他與劉女18年前結婚並育有一子,6年前協議離婚後,前年他經由同事轉告才從報紙新聞得知,張男因影射劉女陪睡以換取發表論文升等致遭法院判處拘役一事,他查詢法院判決後,才知道劉女在與他結婚後,竟與博士班指導教授張男維持長達12年的婚外情,且兒子就是2人外遇期間出生,他因此向少家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去年已經法院判決兒子並非他親生確定。
鄭男認為,張男、劉女既為孩子親生父母,就應返還他15年來代墊的扶養費共137萬元,另張劉通姦生子,且經公諸於報章媒體,害他成為親友笑柄,也應賠償慰撫金2百萬元。
判決指出,前年張、劉二人因感情、金錢問題鬧翻,張男竟以劉女欠他1百萬為由寄發電郵,命她1日內回覆處理欠款,隔天還寄黑函給劉女同校10餘同事,指劉女「一直與前任指導教授睡覺,以便發表這麼多論文,這些論文中,她卻沒有任何貢獻。現在她的升等被拒絕後,她決定跟另一個貴校的傢伙睡覺,因為她前指導教授已無利用價值」等,被劉女提告恐嚇、誹謗,去年張男已被判拘役70日確定。據了解,張、劉2人目前均在高雄不同學校任教。
針對前夫提告索賠,劉女稱,雖法院已判決確認兒子不是前夫的種,但她至今仍無法確定孩子到底是誰的,孩子自小到大扶養費都是她獨立負擔等。還說,她與張男已15年無交往,僅有師生關係,並無前夫所稱「發展婚外情長達12年」情事,況她與張男相關刑事案件,她也是受害者,不願賠償。
張男也辯稱,他與劉女從未有婚外情,兩人雖曾於15年前於台中公寓發生2 至3 次性關係,但稱是遭劉女設計,應不可能受孕,他也從不承認自己是孩子生父,倒是劉女長期謊稱孩子是他的,以此要脅他給付撫養費並強索金錢、要求他為她寫論文升等,若他不從劉女即以攜子自殺要脅。
至於法院判決孩子與她有親子關係,張辯稱是2008年間劉女逼迫他驗DNA,因劉女將檢體掉包,才會出現他與孩子有親子關係的結果,指該份DNA 檢驗報告結果不具任何法律效力,親子判決據此認定明顯錯誤等。
法院審理認為,張、劉2人均不否認曾發生性關係,且張男自己在與劉女相關刑案偵查中也曾自承「劉XX說小孩是我的,我覺得有可能」等。
此外,張男也在他另告劉女清償債務民事案件中供稱「劉XX勾引我生一個小孩,1999年到2011年這12年來兩人間有金錢、論文、婚姻等糾葛」等語,另劉女開庭時也曾提到,她與張男除了師生關係,還多了小孩的關係,兩人會討論小孩就學及日常生活狀況,小孩未來發展等,關係顯然形同夫妻。
此外張男曾採集小孩口腔黏膜檢體連同自己口腔黏膜檢體送驗,證實兩人間具有親子關係之機率高達99.98 %以上,若為檢體掉包,則檢驗結果應為100%,因此認定DNA 親子驗證報告可採,孩子確實為張男親生,判決鄭男勝訴可獲賠。
案例二
教授學生通姦拍性愛片 妻看相機揭不倫戀夫厚顏反告竊盜
【賴又嘉、顏幸如╱連線報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焦姓副教授和他指導的謝姓女學生大談不倫戀,去(101)年焦妻在丈夫的相機記憶卡中,發現四段丈夫與謝女的性愛影片,怒告兩人通姦,焦男則反控妻子偷記憶卡,涉犯妨害秘密及竊盜。北檢認定焦、謝犯四個通姦罪,昨(2013/03/06)將兩人起訴,至於焦妻則被認定無犯意不起訴。
焦姓教授昨回應,與妻分居近兩年,曾談過離婚,同事都知道兩人關係不好,並指「妻子有些指控內容子虛烏有,但進入司法不便多談。」焦妻說:「我們從交往到結婚二十年,我真的受傷了,提告只是捍衛自己權益。」
檢方指出,焦男與妻子結婚十二年,育有一女,焦男因在雲林任教,與妻子分隔兩地,周末才團聚。
去年焦妻發現老公變冷漠,且獨自赴歐洲出差,懷疑丈夫出軌,偷看焦男相機,驚見四段丈夫與不知名女子的性愛影片,還在丈夫手機中,發現「我愛你」、「下次再去陪你睡」等簡訊,質問丈夫後,才知謝女是小三。
事後焦男和謝女雖曾向焦妻道歉,但焦妻發現兩人仍藕斷絲連,憤而提告。焦男則反控妻子偷他的記憶卡、偷看性愛影片,涉犯竊盜及妨害秘密罪。
檢方偵查時,焦男、謝女始終保持緘默,檢方據影片內容及時間,認定焦男與謝女從去年四月到六月間,總計四度通姦,其中兩次在焦男學校宿舍、兩次在旅館,昨將焦男、謝女起訴。
至於焦妻被告部分,檢方認定她無意偷走記憶卡,也沒涉及偷拍,因此不起訴。
據悉,焦姓教授(四十八歲)在學生眼裡風趣帥氣,雲科大主祕古東源昨得知此事,震驚說:「這樣不適當、很不好,將先調動職務,再決定如何處理。」
案例三
東森新聞 2015年03月12日 16:37
屏東某專科學校谷姓教官已婚,卻與同校邵姓女教授發生婚外情,姦情被另一名男教授通知谷妻,全案鬧上法院。谷男為了換取妻子撤告,不只寫下悔過書詳細交代通姦情節,還與妻子離婚並交出全部財產及未來退休金;邵女則因身體隱私處特徵被指認,無法狡辯,日前被高雄高分院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根據判決,谷男40出頭歲,有多次婚姻紀錄,特別喜歡年紀較大的女性,包括前任、現任妻子都比他大,就連邵女也較他年長4、5歲;邵女曾經結婚但離異,現在獨自撫養一名女兒,她因為學生品德問題時常與谷男交流討論,進而衍生情愫,雙方時常一起出遊,都被同事看在眼裡。
2014年1月學校結業式,邵女與谷男到東港唱歌狂歡,更到摩鐵發生性行為,玩到隔天凌晨才回家,被在她家幫忙帶小孩的男教授質問是否與谷男通姦,讓她怒回「關你什麼事!」促使不滿的男教授向谷妻告狀。(老頭插嘴:這個幫人帶小孩兼告狀的男教授可真是有出息呢!)
在谷妻異常有力的施壓下,谷男完全喪失抵抗能力,不只一五一十交代通姦情節,明文撰寫於悔過書,還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承諾名下價值約千萬的全部動產、不動產歸對方,另每月薪水拿出三分之二支付贍養費,未來退休金也將全部轉入妻子帳戶,由她決定如何使用。
谷男經由如此徹底的「割地賠款」,終於換取妻子原諒撤告。而沒被撤告的邵女,經證實確與谷男性交後,便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案例四
東森新聞 2015-12-24 18:42
中央大學一名黃姓教授被妻子控告和女學生通姦,且要求連帶賠償200萬元。但女學生反向校方申訴,遭到黃姓教授性侵,次數高達上百次。台北地方法院24日作出判決,黃妻提供的證據雖無法證明2人通姦,但侵害其配偶權是事實,判決黃姓教授和女學生需賠償黃妻10萬元。
黃姓教授的妻子指控,2012年某一天,她在家中電腦內發現丈夫和女學生的曖昧電郵、簡訊,但丈夫澄清2人只有親吻、摟抱沒有性行為。沒想到,女學生突然向中醫大學校方申訴遭到性侵,強調自己已婚而且懷孕,黃姓教授不顧她是有孕之身,強逼性侵高達上百次。
女學生表示,2011年10,擔任黃姓教授助理的她剛剛結婚,也有了5個月身孕。黃姓教授卻假借洽公之便,謊稱汽車旅館有休息空間好談論公事,6天內3次邀約她到汽車旅館,黃姓教授第3次邀約就伸出狼爪,即便她大喊「不要這樣!」還是被性侵得逞。
因為擔心家庭破碎以及孩子的未來,又遭黃姓教授恐嚇不得張揚,否則告知她家人,女學生才隱忍下來,直到黃妻提告後鼓起勇氣向校方申訴。只是校方竟然回覆「本案屬兩位成年當事人間,無違反意願情況下發生之長期性關係,因此不構成性侵」。
雖然黃妻提出2人曖昧簡訊、電子郵件,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2人有性交甚至性侵情事,只能證明2人關係親密、逾越社交往來分寸,的確已經侵害黃妻的配偶權,因此判決黃姓教授和女學生需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三立新聞 2017/03/08 10:03:00
研究所所長遭控玩懷孕人妻57次!中央大學一名研究所黃姓前所長,2012年和已婚葉姓女研究助理發生不倫戀,遭到妻子發現提告通姦,須賠償妻子10萬元,而研究助理的老公也反告是所長性侵,次數高達57次,雖然性侵部分不起訴,但黃姓男子仍需賠償女助理老公40萬元。
黃姓所長是在2011年擔任研究所長時,和葉姓女助理展開不倫戀,結果被妻子發現曖昧訊息,因此提告通姦求償,兩人也被連到要求賠償妻子10萬元,不過葉姓女助理的丈夫卻指控,黃姓所長是趁著出差時,強帶懷孕的妻子到飯店性侵,而且還恐嚇不能張揚,之後在台北桃園和台中陸續又性侵了56次,導致後來小孩出生後有血腫,引發黃胆及自閉症,因此求償200萬。(老頭插嘴:1. 女方懷孕五個月後開幹,四個月內做了57次,平均一個月14次,不知這位所長貴庚?可真猛呢!2. 懷孕性交小孩會有血腫?自閉症也是他娘被幹造成的?……那麼本夫幹會不會?世間夫妻懷孕時都沒行房?……笑死,,,,,, 老頭只能說在那裡「弓啥小」)
性侵部分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至於侵害婚姻權部分,法院審理時,雖然黃姓所長主張兩人是辦公室戀情,而且只有摟抱,不過由於女助理曾向所長妻子道歉,所長和女助理也一起向老公爸爸下跪道歉,因此認定兩人確實有外遇,因此判黃姓所長需賠償女助理老公40萬元。
案例五
蘋果日報 2012/12/09
名教授睡裸女空姐 妻捉姦 嗆新婚妻「她讓我開心」
【丁牧群、吳詠平、石明啟╱連線報導】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的中央大學教授謝定亞,上周四深夜被擔任空姐的張姓妻子會同警察、徵信社人員,在北市臨沂街套房捉姦在床,徵信社拍到一名孟姓女子上身赤裸只穿內褲,與穿著內衣褲的謝男同床共眠,謝男當場怒罵妻子「爛女人!」謝、孟被帶到派出所作筆錄時否認做愛,謝並嗆妻子「她(孟女)讓我開心。」張女堅持控告兩人通姦,並指丈夫至少與3名女子交往。
謝定亞(47歲)身高180公分,外型俊挺,擁有法學碩士、營建管理博士高學歷,曾擔任中大營管所所長,2006年出任公程會副主委,2年後回中大任教,目前也是政大合聘教授,並身兼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理事長,在兩岸營建業都相當活躍。他結過一次婚,有1子1女,去年4月與張姓空姐再婚。
張姓空姐(33歲)貌美高,她受訪時不斷啜泣。張女說,謝定亞前年透過同事認識她,隨即熱烈追求,因謝曾離婚,她父母不同意婚事,謝在她家樓下站崗一天一夜,又寫信給她父母承諾會給她幸福,父母才答應。謝為表示誠意,買了北市臨沂街1千多萬元套房登記在她名下,兩人婚後住臨沂街另間登記謝名下房屋。
張女說,婚後1個月,謝定亞常離家3、5天,說有事要睡學校宿舍,她曾氣得砸破家中電視及鏡子,今年2月,她在國外接到謝誤傳的簡訊「沒想到妳這麼專情,我會默默守護妳」,懷疑謝外遇,兩人多次大吵,有一次謝粗暴把她的頭推去撞牆。
徵信社上周四拍到一名孟姓女子上身赤裸只穿內褲,與穿著內衣褲的謝定亞同床共眠
張女家人表示,今年5月18日,謝定亞在家中桌上留下離婚協議書隨即離家住進臨沂街套房,張女後來在套房發現女性化妝品及衣物,找徵信社跟監,拍到謝常上酒店並與至少3名女子交往,甚至帶回套房過夜,其中孟女與謝最親密,兩人於8、9月曾到印尼峇里島、宜蘭出遊共宿,另名曾女在酒店上班,日前與謝到錢櫃唱歌、牽手逛街,還在車上熱吻,第3名女子也是酒女,但查不出姓名,今年10月曾與謝在套房過夜。
張女隨即找律師與謝定亞協調離婚之事,但因2戶房子歸誰談不攏,加上謝否認通姦,張女上月怒告謝及孟女、曾女3人連帶求償4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中。至於另一名酒女因不知身分,尚未提告。
上周四深夜,張女請轄區警察、徵信社人員陪同,用鑰匙開門進入套房,當時謝與孟女已關燈入睡,徵信社人員把攝影機調到夜視模式,張女上前猛掀棉被,赫見孟女上身光溜溜只穿內褲,睡眼惺忪的謝定亞則穿背心、內褲,謝回過神後立刻指著張女大罵:「他媽的B妳這爛女人!」孟女緊抓棉被遮身體,張女伸手要搶棉被,現場亂成一團,張女當場痛哭。警方搜遍屋內,沒搜到精液等證物。
過程中謝定亞輕聲對孟女說:「就說妳有裸睡習慣。」兩人作筆錄都否認通姦。張女母親在派出所質問謝:「你答應要照顧我女兒,你對得起我嗎?」謝當著妻子的面反嗆岳母:「因為妳女兒讓我不開心,但她(孟女)讓我開心。」(老頭插嘴:敬業的婊子的確會讓男人開心,假仙的妻子卻會使老公倒胃口......甚至倒陽!)
謝定亞的妻子(箭頭處)會同警察捉姦後當場痛哭
張女接受《蘋果》訪問時說:「謝定亞婚後常罵我賤女人、爛女人,說我貪圖他名氣、金錢才跟他在一起,罵到我很自卑。」由於謝在被捉姦時當著警察等人面前罵張女,張女昨再告謝公然侮辱罪。
謝定亞昨接受電話訪問時則說:「完全是婚姻糾紛惹的禍,我不能說我沒有錯,但絕無通姦,警察也沒搜到通姦事證。」他表示,與妻子婚後爭吵不斷,冷戰半年,心情鬱悶,確實有結交幾名紅粉知己並出遊,「也跟朋友去過幾次酒店,但沒亂搞。」
至於與他同床共眠的孟女,他說:「她是願意在我心情低潮時陪伴我的單純好朋友,但絕無發生性關係。」謝強調,上周四晚間因孟女喝醉,只好帶她到臨沂街套房過夜。謝否認對妻動粗,但坦承與妻子多次肢體衝突,目前只希望雙方好聚好散。
謝定亞被捉姦,中大陳姓學生昨驚訝地說:「太震撼了!教授外表斯文,教書認真,看不出會出軌。」一名女學生說:「謝定亞長得很帥,很迷人,且具備專業素養,沒想到發生這種事,自毀前程。」中大主秘賴景義表示,會請研究所的主管立即約詢當事人,了解實情後再決定是否召開教評會,決定是否適任。
名教授遭捉姦事件簿
2010
.教授謝定亞搭機結識張姓空姐,展開熱烈追求。
2011/04/20
.謝男與張女結婚,買下北市臨沂街一千多萬元房屋登記妻子名下,但夫妻另住他處。
2012/02
.張女接到丈夫誤傳簡訊「沒想到妳這麼專情,我會默默守護妳」,懷疑丈夫外遇。
2012/05/18
.謝男留下離婚協議書,離家不歸。
2012/08
.張女找徵信社陸續拍到丈夫與孟姓女子到印尼、宜蘭等地出遊、過夜,並與曾姓酒女在車上接吻。
2012/10/06
.謝男被徵信社拍到與不明女子到臨沂街房屋過夜。
2012/11/05
.張女在臨沂街房屋發現女性化妝品、衣物,氣得找律師控告謝男及孟女、曾女,連帶求償400萬元。
2012/12/06
.張女會同警察深夜到臨沂街房屋捉姦,拍到上半身裸露的孟女與丈夫同床共眠。
2012/12/07
.張女控告謝男、孟女通姦等罪。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謝定亞
年齡:47歲
現職
.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理事長
.台灣工程法學會理事
婚姻
.前段婚姻育有一子一女
.去年與張姓空姐再婚,無子女
學歷
.美國賓西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營建管理博士
主要經歷
.2005年擔任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第3任所長
.2006年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6任副主任委員
.2008年擔任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第5任所長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案例六
女大生戀已婚講師 墮胎還被判通姦 感嘆「很清楚林奕含為什麼陷下去」
為老師墮胎,還被師母告!已婚的金曲獎得主、台南藝術大學應用音樂系前專任講師饒瑞舜,六年前在中原大學教書時跟劉姓女大生發生師生戀,劉女畢業後到南藝大擔任助理,持續不倫戀,兩度懷孕還墮胎。劉女以孩子逼饒男與妻離婚,饒男受不了向妻坦白,雙方鬧上法庭,劉女被台南地院依相姦罪判七個月徒刑。
宣判當天是四月二十八日,剛好是女作家林奕含自縊身亡隔天。劉女在網誌有感而發寫下「我其實很清楚林奕含為什麼會陷進去,也明白為什麼她無法走出來……但|我撐過去了,她卻沒有。」稱這場師生戀是林奕含案翻版,劉女昨(2017/06/05)表示一定上訴。
不倫戀男主角饒瑞舜(五十歲)是著名錄音製作人,經營雅砌音樂有限公司,留學德國西北德音樂院錄音系,曾任教政大、世新、中原等,在二○一一年、二○一二年拿下三座金曲獎。劉女(二十七歲)主修應用音樂學系,曾擔任中原大學、南藝大助理,目前在音樂製作公司上班。《蘋果》昨前往饒男位於北市瑞光路的「雅砌音樂」辦公室,員工說饒不在辦公室,未能獲其回應。
判決指,劉女六年前讀中原大三時,認識已婚講師饒瑞舜展開戀情。兩人在二○一四年十月及二○一五年三月發生性行為,致劉女兩度懷孕。
饒男供稱,劉女第一次懷孕時,傳驗孕棒照片給他,他嚇一跳,支付一萬元要劉女去墮胎。劉女墮胎後,兩人持續地下情,二○一五年三月劉女又懷孕,要求他離開妻子,跟她在一起。
饒男禁不起劉女逼婚,隔月決定分手,並向妻子坦白婚外情。饒說:「我實在受不了劉女恐嚇、威脅,說我的小孩子、家人會有報應,甚至要我太太消失,我實在是受不了,才會跟太太說。」後來劉女為挽回戀情,依約到醫院流產並寫電郵給他:「我真的什麼都不要,只希望能再抱抱你,跟你在一起沒名沒份也無妨了。」
法官認為兩人通姦事證明確,饒妻撤回對丈夫告訴,至於劉女被依兩件相姦罪,判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七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劉女昨說,饒男在學校四處搞曖昧,她從中原大學畢業後,曾到饒的錄音室工作,對方竟趁機熊抱、強吻她,並強迫她發生性關係,事後說跟妻子已沒愛情,會對她負責,她才誤信謊言,跟饒男愛相隨到南藝大。
劉女指控,饒男到南藝大後也以相同方式「誘拐」女學生,她知道很多女學生都被饒男騙上床,但提到要對簿公堂,大家都退縮了,她曾幫女學生向學校舉報饒涉性騷擾,饒受調查後才提辭呈。
「我曾經想不開,因我不想面對那段感情!」劉女說,她對自己跟饒男關係感覺丟臉又矛盾,當她看了林奕含的小說,知道林奕含自殺消息,她彷彿看見過去無數個走不出來的自己,林的死亡,就像當時的她終於死了一樣,使她感到鼻酸和悲傷,不過她走出來了、林卻沒有。
南藝大昨聲明指劉女三年多前擔任系所行政助理,前年底離職。饒男曾任兼任講師,九年前任專任講師,前年五月因家庭因素、個人規劃提辭呈。對劉女舉發饒性騷案,校方強調絕無包庇。
曾與饒共事的音樂界人士說,饒是台灣早期留學德國學錄音工程的專業人士,錄音作品成果水準很高,是標準的音樂人,但對其私生活不願置評。
律師許世烜說,林奕含疑遭陳星誘姦,是《刑法》「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刑責五年以下。劉女是成年後與已婚教師發生婚外情,觸犯《刑法》相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判七月徒刑,刑度不輕。
饒瑞舜小檔案
●年齡:50歲
●家庭:已婚,育一女
●學歷:實踐專校音樂科、德國國立西北德音樂院錄音系
●經歷:
.中原大學、世新大學等校兼任講師
.台南藝術大學應用音樂系專任講師
●現職:雅砌音樂有限公司錄音製作人、錄音師
●獲獎:
.第23屆金曲獎傳統暨藝術音樂類「最佳專輯製作人獎」、「最佳古典音樂專輯獎」
.第22屆金曲獎傳統暨藝術音樂類「最佳古典音樂專輯獎」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案例七
自由時報 2016-09-08
〔記者林敬倫、吳昇儒/綜合報導〕接任國立宜蘭大學園藝系主任才7天的教授郭純德,與性工作者林女有染,郭為了向林女討債而和她鬧翻,甚至當面嗆她老公「你老婆被我X過200多次,就在前面當妓女」,林夫憤而向郭妻抖出全案,郭妻反告林女通姦,但法官認為雙方只是性交易,無法證明通姦,判林女無罪。
58歲的郭純德曾任宜蘭縣府農業處長,本月1日剛接任宜大園藝系主任。郭昨說「我很羞愧!」因為9年前去錯地方,還用8萬元幫助林女脫離妓女戶,最後藕斷絲連,演變成這樣,「我願面對並承擔一切,對老婆與學校造成傷害,對提攜我的人造成困擾,我很抱歉。」
判決書指出,郭純德與妻子結婚28年,96年7月,郭在宜蘭市幸福路妓女戶和45歲林女發生性關係;此後約4年,兩人遍遊全台,在各地飯店發生性關係。之後,林女以小孩需用錢、讀書、生病住院為由,向郭借了100多萬元,目前尚欠20多萬。
後來,郭向林女催討欠款,簡訊內容稱「還有20多萬吧,不包括做愛營養費、泡湯費、車費、陪妳出遊十次作伴費、三次墮胎費」、「好高興600元妓女有人接手」、「毒販加妓女父母」、「媽媽又有新客兄」等;林女也傳簡訊給郭「還錢還要陪睡抵利息,被你鬧」等,雙方鬧得很不愉快。
林女的老公曾男得知,叫郭純德別再騷擾妻子,反被郭嗆「你老婆被我X過200多次,就在前面當妓女」,曾男火大,去年9月向郭妻抖出一切;郭妻告老公與林女妨害家庭(通姦),後來對郭撤告。
林女向法官供稱,與郭在妓女戶認識,郭是她的恩客,又因欠郭債務,發生性關係都是性交易。郭則說,幫林女離開妓女戶,雙方是男女朋友,又稱林女向他借錢,雙方只是借貸關係。
法官認為,郭發給林女的簡訊,有「妓女」、「新客兄」等語,無其他事證可證明雙方通姦,判林女無罪。
郭純德畢業於台大園藝系博士班,宜蘭大學主任秘書吳中峻表示,郭的系主任是由系上選出,此案中,郭僅屬倫理瑕疵,應交由系上開會決定去留,郭在宜大教書約20年,學生對他的教學評量為中等。
案例八
三立新聞 2017/01/20 12:16:00
又有狼師出沒校園!台北大學一名陳姓教授遭女學生指控,曾做出摸胸、熊抱及襲臀等行為,甚至將手伸進衣服內亂摸。被害女學生表示,教授會以「我把妳當作女兒」、「挑選媳婦」等理由藉機吃豆腐,女學生反抗數次無效,陳姓教授更以成績、靠人脈影響女方就業等理由威脅,女學生憤而向校方申訴。性平會介入審查後,決議將陳姓教授解聘,陳姓教授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19)日判陳姓教授敗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大學性平會表示,多次與被害人、同學及老師進行訪談,發現陳姓教授確實有性騷擾的行為,且在性平會處理階段,陳姓教授甚至寄出恐嚇信件給被害人,強逼她否認性騷擾等情事,好讓自己脫身。最後性平會認定陳姓教授有性騷擾的事證,報請教育部核查通過後將其解聘。
陳姓教授指出,若這些行為真的造成女方困擾,為何女方還答應與自己出遊,甚至收下價值3萬元的手機?他控被害人威脅,堅持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當事人及校方調查的內容,除了有確切的事證之外,以被害學生的成績、未來出路強逼她就範,教授與學生間不對等的關係,都足以認定陳姓教授有性騷擾的事實,判定他敗訴,全案還可再上訴。(整理:實習編輯廖俐惠)
案例九
三立新聞 2017/02/07 09:22:00
一名大學教授與女學生發展出師生戀,他之後想結束這段戀情,沒想到女學生竟索討10個名牌包或是30萬元,否則就要將兩人上床的事公諸於世,教授憤而提告,女學生一審被判刑5個月及賠3萬元給對方。
據《自由時報》報導,南部一所國立大學男教授曾在95年與女學生交往,為了斬斷這段師生戀,教授傳簡訊告知對方願意用包包來換停止騷擾,女學生於是說要10個LV或FENDI CHLOE的名牌包,就不會騷擾,但被教授拒絕。
女學生之後又傳簡訊,恐嚇教授要給名牌包或匯30萬元,不然就要將兩人發生關係的事公布給媒體及學校,教授擔心影響名譽及在國立大學任教權,對女學生提告。台南地院判女學生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還要賠3萬元精神慰撫金給教授。
三立新聞 2017/02/07 15:18:00
南部一所國立大學潘姓男教授與張姓女學生談師生戀,想結束戀情卻被女學生索討10個名牌包或是30萬元,否則就要將兩人上床的事公諸於世,教授憤而提告。這名女學生不滿分手,除了不斷傳簡訊恐嚇,還打電話及到男方辦公室騷擾,讓潘姓教授不堪其擾。
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學生不滿被甩,傳簡訊「老睪丸、切掉你陰莖!林老母沒死!你等著瞧!」恐嚇教授;打電話及到辦公室騷擾;寄Email寫著「言行暴力、不尊重女性、傷害被告身心、假學道罔為人師」;在教授臉書留言「性愛博士,博你娘」、「你該還的,就快還吧」、「禿頭能幹(噁)又無能」等。
潘姓教授為了不再被騷擾,傳簡訊告知對方願意用包包來換停止騷擾,女學生於是要求10個名牌包或匯30萬元,否則就要將兩人發生關係的事投訴媒體及學校,但遭到拒絕。教授提告,女學生一審被判刑5個月及賠3萬元精神慰撫金。
案例十
自由時報 2015-07-02 17:1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曾就讀淡江大學的研究生蓉蓉(化名),因與已婚的蔡姓副教授交往產下一女,被元配提告,兩人去年依通姦罪起訴,目前仍在審理中。去年9月,蓉蓉與蔡妻約在律師事務所談和解,蔡妻氣得當場大罵:「妳有這麼缺男人嗎?」、「該不會傳染愛滋病給我吧?」蓉蓉憤而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勘驗對話錄音,審酌前後文語意,認定蔡妻無故意謾罵之犯意,今將她不起訴。
據悉,去年9月期間,蔡姓教授帶著妻兒到蓉蓉所委任的律師事務所談和解,雙方對話時,蔡妻越想越氣,想到丈夫竟背叛自己與女學生通姦,當場對著丈夫與蓉蓉大罵,蓉蓉不甘被痛罵,節錄蔡妻所言:「妳有這麼缺男人嗎?」、「該不會傳染愛滋病給我吧?」、「妳交往關係複雜」等話語,對其提告妨害名譽。
「她介入我的家庭,竟還有種告我!」庭訊時,蔡妻氣得大罵,由於雙方對話皆有錄音,台北地檢署審酌蔡妻所言前後文:「事實上你們一直在聯絡…不斷地背叛我和小孩…交友關係複雜…在一起剛好而已」,並無謾罵之意,且交友關係複雜也不全然就是貶意。
至於「你有那麼缺男人嗎?」此句,全文為:「之前不是跟我說沒事嗎?為什麼一定要破壞?你有那麼糟嗎?你有那麼缺男人嗎?」也無批評之意;「該不會傳染愛滋給我」,全文則為:「你滿意了嗎…怎麼跟這種女人在一起…該不會傳染愛滋給我」是蔡妻對丈夫所說的話。
總而論之,蓉蓉所擷取的話語並不構成妨害名譽要件,台北地檢署今將蔡妻不起訴。不過據悉,蔡姓教授與妻子在事後已離婚。
案例十一
今日新聞.nownews 2014/12/21 08:58
一名在國小任教的女老師,在南部一所國立大學進修博士期間,和指導教授發生婚外情,其夫懷疑妻子出軌,找了徵信社幫忙捉姦卻毫無所獲,他氣得自己來。果然在1個多月後,當場抓到妻子和對方在公園搞車震,憤而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並且訴請離婚。
該名涉及婚外情的國立大學教授,原是該校教育學系的系主任,事發後已經辭去系主任一職;檢警調查發現,出軌的女老師在國小擔任教務主任一職,和丈夫育有2女,但丈夫指控,他因為工作關係,時常派駐越南,妻子在7年前考上在職碩士班後,就逐漸對他冷淡,2人常因小事爭吵。
去年女師考上同校系博士班,其夫發現她時常不在家,今年4月從越南調回台灣後,讓他覺得妻子出軌,便找徵信社調查。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徵信社跟監2個月卻未拍到任何事證,他便決定自己出馬,10月下旬某日,他見妻子下課後返家梳洗後,在晚間9時外出,自己而跟蹤在後,發現妻子接指導教授後將車開往一處森林公園,不久便發現車子搖動,他趨前一看果然發現2人都沒穿褲子搞車震,立刻報警提告。
但令丈夫難過的是,妻子被捉姦後反而對丈夫說「你不要這樣對他!」丈夫反問「妳怎麼可以這樣對我!」且事發後妻子也未向丈夫道歉,還說是自己勾引指導教授,讓丈夫只好控告2人通姦並訴請離婚。目前全案檢方偵辦當中,2人所任教的學校,均表示等到司法判決再送教評會議處。
老頭的話:
老頭認為婚姻是個慎重的承諾,彼此互負義務,也互享權利。婚外情是應受譴責的背信行為,除非…….能得到配偶的首肯與諒解。然而偷情也是人類的原罪,畢竟人類的老祖宗原本也是雜交的動物。文明帶來進步,卻沒能讓人們更有自制力,世間男女總是在色與慾的誘惑下迷失了方向。
教授也是人,和販夫走卒一樣,都有七情六欲,祇要不是利用權勢迫使異性就範,男歡女愛,甚至以肉體交換利益,其實也無可厚非。然而即使販夫走卒亦都得受現行法律的規範,祇要事情曝光,就得受法律的制裁,輿論的批評。高居廟堂之上,享有公共資源分配之權利者,以公共利益換取性服務;平日道貌岸然,私底下男盜女娼,甚至男女畜牲者,自應揭露其醜陋無恥的真面目,接受社會大眾的審判。諷刺的是,魯蛇對富豪大賈以私人財富吸引並購買女人,嫉恨萬分,恨不得誅之而後快;對政治人物以公共資源絭養女人卻視若勿睹,萬般縱容,甚至代為緩頰,指為私德。如此行逕令人齒冷。
107.03.04彙整初稿
衍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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