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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林家花園104.06.11

 

清國決定在北台增設台北府,下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是同治十三年(1874)的事,然而一直到光緒八年(1882)台北城的築城才開始動工,拖了八年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沒錢。

 

有清一代,祇有台南、台中、埔里、恒春、澎湖等五座城的築城經費是由國庫支出,其他都是向當地的富商鉅賈派捐。五座國庫所築的城,除了府城台南,當時都是荒涼之地,民戶不多,更有番害,殷實的富戶幾乎沒有,地方上實在榨不出銀子來,基於國防需要又不得不築城,所以祇能由國庫勉強挪出錢來。

 

台灣自古至今地方建設的錢永遠出自富人身上,卻有不少一輩子從不繳稅的人老在雞雞歪歪,老嚷著自己國家自己救,到處反建設,一直希望把台灣弄回四百年前,實在令人感慨萬千!

 

當時台北的艋舺和大稻埕有不少富戶鉅賈,但台北知府陳星聚卻把目光投向板橋林本源家族,一口氣要林家捐出十萬兩,這數目幾乎是全部築城經費的一半。此時林家當家的是第四代的林維源,他對陳星聚把林家當成肉頭非常不爽,也不甘願,因為早在道光七年(1827)台灣中部大甲築城時,當地仕紳七嘴八舌,枱面上有頭有臉的人平常個個搶著出頭,真到出錢的時候卻是人人龜縮,最後官府還是把腦筋動到北部的林本源家族。當時林家當家的是林維源的阿公林平侯,林平侯一輩子勤儉持家,官府卻老把他當肉頭,他一賭氣就把大甲築城的全部經費都認了,但上書奏准從此不再認捐,當時官府一口答應。此事白紙黑字大家都知道,誰知過了五十年陳星聚還是把腦筋動到林家頭上。

 

林維源雖然不爽,最後還是照著陳星聚的意思如數捐了。中國成語「民不與官鬥」中的「民」原本指的是小民,不是像林氏家族這種鄉紳富戶。然而中國鄉紳巨室大多靠祖上幾代仕宦聚斂發家,朝中門生故舊盤據,鄉紳們橫行鄉里,魚肉鄉民,不找官府的麻煩就不錯了,地方官吏不會膽敢得罪巨室。然而台灣的富戶大多是一代起家的暴發戶根基不穩,朝廷裡也沒靠山,因此就成地方官吏眼中的肥羊。幾年前(1862)林維源的養父林國芳因率眾參與漳泉械鬥被官府所拘,解送福建前因惱怒官府不公急怒攻心一命嗚呼,這是林家有財無勢的悲哀,也是後來林維源極力巴結台灣巡撫劉銘傳,日領後又極力配合日本總督府的原因。

 

註:林維源是老三林國華之子,過繼給無子的老五林國芳,林國華與林國芳是同母兄弟,與老大、老二及老四不同母。

 

在台灣發展史中,林氏家族共築了三座半城,除了大甲城、台北半城,還有大家比較不熟悉的大溪城和板橋城。當然,其他地方的築城也都少不了林氏家族,像新竹城,甚至遠在極南的鳳山城,林家都得貢獻出大把銀子。

 

在大清國和日本國統治台灣的年代,板橋林家的財力獨冠全台。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曾統計,當時台北地區前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的洪合益,有資產20萬日圓,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李春生,有資產120萬日圓,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橋林家,擁有資產11000萬日圓。前三名之間差距令人咋舌,林家全台首富的地位無人能超越。這也讓人好奇板橋林家如何發跡起家?

 

社會邊緣人們老把別人的財富視為不義之財,其實白手起家除了機運,還有多少的辛酸和血淚……

 

乾隆四十三年(1778)祖籍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的林應寅渡海來台,落腳在今日的新莊地區,他是林家來台的開基祖。林應寅略通文墨,所以就在新莊開了一間私塾,藉此糊口。當時台灣一片蠻荒、文風不盛,私墊的生意不會好,大半的時候林應寅還得打零工度日。令人好奇的是林應寅一介文人,抛家棄子獨自一人冒險跨海來台,想必有後人諱言的苦衷。

 

林應寅有子三人,四年後次子林平侯(1766-1844)來台尋父,那年林平侯虛歲十七。父子相聚後,林平侯就在新莊富戶鄭谷的米店為傭。林氏精明勤勞,善於書算,不久就嶄露頭角,獲東家鄭谷的賞識;數年後林平侯得到東家鄭谷的資助自立門戶,成立商號經營米糧生意。

 

乾隆五十二年(1787)台灣發生林爽文事件,戰亂前後歷經三個年頭,導致全台米糧暴漲,林氏獲利叵算,事業自至小有局面,當時林平侯年僅二十二歲。

 

林平侯的事業自米糧開始,因為經營有方,加上克勤克儉,數年後累積了相當的財富。有了資金之後,林平侯與竹塹林紹賢合作,向清廷承攬全台鹽務和南北船運,林氏在鹽務中獲取鉅額利潤,台海間的大陸近海貿易,更讓林平侯在不到二十年間一躍而成全台鉅富。

 

經商致富後,林平侯更想進一步提升社會地位,於是他花了幾萬兩銀捐個八品官,當了實缺的新竹縣丞。

 

1806年之後又再加捐五品同知,簽分廣西。往後歷任潯州、桂林通判、南寧知府,再遷柳州知府。嘉慶二十一年(1816)五十一歲的林平侯於柳州知府任內告老,回到台灣,總計他在廣西為官十年。

 

返台後林氏重為商賈,他以林安邦之名在擺接堡(今日之板橋、中和、土城一帶)崁頂莊購置水田從事拓墾,並收購土地、埤圳、水權,積極經營事業。但當時新莊地區漳泉械鬥已歷時多年,泉州人勢眾,漳州人屢為所敗,田園家產被奪,甚至性命不保。老成持重也見過世面的林平候不想捲入事端,也為了身家安全,乃於嘉慶二十三年率族人舉家遷居大溪(當時名為大科崁)。林氏相中大溪,乃因當時大溪雖然地處番界,但樟腦、茶葉、煤礦等山產富饒,更有舟楫之利,淡水河當時尚能上溯至此。

 

林家在此投下鉅資從事墾殖事業,拓墾範圍廣達今日台北、新莊、大溪等地,甚至達至宜蘭;他以過去的經驗續繼經營米、鹽生意,林家產業在此又開創了一個新局面,也帶動了大溪的繁榮。

 

林氏落腳大溪後,為防止山地泰雅族和北方泉州人來攻,於是在大溪築個小城,號稱「通議第」(林氏任官知府,父祖均獲朝廷贈予通議大夫的封典)。小城長約216公尺,寬約144公尺,城牆高一丈三尺五,牆壁卻厚一丈五尺,總面積94083.2)。相較後來的台北城占地10,522,大溪城自不能與之相比,但以私人家宅聚落而言,就比福建客家土樓大了很多很多。如今大溪的和平老街、中山老街、中央街,就是當年沿著通議第的城牆邊發展出來的市街,當年稱為上街和下街。

 

乙未割台後,台人不服日本以武力領台,客籍義勇軍在此抗拒日軍,日軍在大漢溪對岸的員樹林架砲轟擊,通議第燬於此役。大正八年林家乾脆將此地捐出,日人於西半設立大溪公學校,即今日的大溪國小,東半做為運動場。

 

林平侯共育國棟、國仁、國華、國英、國芳五子。道光二十四年(1844)林平侯過世,享壽七十九。林氏死後五子分產,以「飲、水、本、思、源」為各人事業商號之代稱,其中三子國華(18021857)及五子國芳(18201862)為同母兄弟,兩人同產共居,因此將「本」、「源」合併,以「本源」為事業稱號。往後其他三房沒落,三房與五房獨有發展,後人乃以「林本源」稱呼林氏家族。

 

林氏家族歷經大清、日本和民國,皆盡顯赫,有趣的是,相關文史資料也隨著時代的演變而有所保留與美化,後代子孫為祖先諱自是合理。然而,大多數的史料均諱言林家前幾代女眷,以林平侯官居四品知府的身分,嫡妻與父祖兩代均會受到朝廷誥封,但史料裡完全找不到誥命夫人林母及林妻之相關資料。大多數的史料均明言國棟、國仁、國華、國英、國芳並非一母所出,以林平侯官居知府而言,有妻有妾自是合理,但對妻妾資料卻隻字未提。其原因可能是是因「有唐山公,無唐山嬤」,林平侯娶平埔番女為妻,而有所諱?抑或是如同袁紹、辜正甫之憾,掩飾後來興旺的三房與五房並非嫡出?部分史料亦提及長子國棟早亡,二子國仁和四子國英係收養,內情卻未見詳述。

 

林平侯死後三年,林本源家族開始踏出大溪。道光二十七年(1847)林家以收租方便為由,在今日的板橋地區,舊名崁仔腳之地興建館舍,取名弼益館,以便就近管理其龐大的產業。咸豊三年(1853)林家遷居板橋,建三落大厝。咸豐五年,林氏兄弟因漳泉械鬥未息,乃於板橋築城,城周僅約二里,城牆高一丈五尺,牆厚二尺多。光緒十四年(1888)興建五落大厝,光緒十九年(1893)再興建園林宅第,即今日的板橋林家花園。

 

林本源的名號始於林家兩兄弟遷入板橋。

 

林氏兄弟自大溪遷往板橋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大溪近山,發展有限,泰雅族的侵擾也一直是個問題。另一方面,與台北地區械鬥不止的新莊板橋漳州人也一直希望林家這種大戶能回到台北盆地做為他們的靠山。還有一點不便明言的,林平侯十七歲來台,二十一歲就發家,三十七歲才生林國華,五十五歲才生林國芳,三房和五房留在大溪將受制於長房長孫,講話不能大聲,二房與四房也不可能任由他們做主。103.09.13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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