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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碧潭西岸地景104.12.19 

 

在中國近現代史上,胡適是個響噹噹的人物。而其結髮妻子江冬秀的『菜刀』亦非常有名。據說1923年胡適鬧婚外戀,江冬秀掄起菜刀,聲稱要先殺掉兩個兒子,再跟胡適拼命,胡適驚懼之下,從此定心。他們的婚姻得以善終,似乎是江冬秀暴力脅迫的結果。

 

事實真的如此嗎?胡適是中國近代史上著述最多、影響最大,自傳材料最豐富的名人之一,同時也是被人顧盼、窺伺、議論,也最被人誤解的名人之一。幾經浮沉後,20111217,在其誕辰120年之際,胡適的名字仍是熱點。有學者探討他與魯迅兩種不同的氣質與立場;有人思考這位中國『公共知識分子』第一人對於當下的意義。然而,作為一名學貫中西的思想者、新文化運動的旗手,胡適最為人樂道的,還有他的情事——他與那些『紅顏知己』如韋蓮司、曹誠英『似是而非』的情感(這部分台灣文壇少人提);與在『父母之命』下結合的舊式妻子江冬秀,看似差距巨大,但卻攜手走過一生的婚姻。

 

當年言及張幼儀與自己的種種不合適時,徐志摩用了一個比喻叫做『小腳與西服』,其實張幼儀根本是一雙大腳,這個比喻用來形容胡適和他的太太江冬秀,也許更加妥帖一點。江冬秀與胡適,同為徽州人氏,是幼時訂下的娃娃親,之後,一個繼續藏在深閨之中做女紅,一個則走出山村,走出國門,之後又學成歸國,名噪一時。這樁典型的『小腳與西服』式的婚姻,維持了整整一生。有很多人說,這結果要拜江冬秀大智大勇所賜,1923年胡適鬧婚外戀,江冬秀掄起菜刀,聲稱要先殺掉兩個兒子,再跟胡適拼命,胡適驚懼,從此撂下了另起爐灶的念頭,也就是說,他們的婚姻得以善終,是江冬秀暴力脅迫的結果。那麼,事實是不是這樣呢?

 

191510月,這是胡適赴美的第五個年頭,他收到母親的來信,說徽州鄉間頗有謠傳,言他已經在美國另外娶親。徽州出門在外的人多,也許有人見到胡適在美國廣交女友,尤其與一個名叫韋蓮司的女子來往密切,確實有這麼一個猜疑;但更有可能的是,胡母藉此做個試探,她見胡適沒有絲毫歸意,怕他辜負了已經來到胡家居住的江冬秀。

 

胡適給母親回信,斬釘截鐵地說,這是無稽之談。因為,他『久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不可毀』好理解,為什麼『不必毀』與『不當毀』呢?要知道,此時他正對韋蓮司大有愛慕之心,就在寫過這封信的一個禮拜之後,他為韋蓮司寫詩曰:『吾乃淡盪人,未知''何似。古人說相思,毋乃頗類此』。韋蓮司,比胡適大六歲,前衛女畫家,是胡適就讀的康奈爾大學某教授之小女。胡適留學日記,以及他二人大量的書信往來都證明,他們之間心意相通、情篤意洽。已經心有所屬,為何還執著於舊時婚約?這就涉及到胡適的愛情觀與婚姻觀。普通人的愛情中,常有『愛別離,怨長久,求不得,放不下』四苦,胡適沒有,究其原因,在於他早就明白了,愛情,只是生命中的一件事,而不是唯一的事。這是很多年後,在火車上,他跟另外一位紅顏知己陳衡哲說的。他還曾說,他當時不毀婚約,是因為不想傷幾個人的心。假如愛情沒有關於幸福的一票否決權,只是人生裡的一件事,『傷幾個人的心』當然可以比它的分量更重,胡適這不假思索的選擇,就沒有什麼可奇怪的了。

 

1917年底,回國剛半年的胡適與江冬秀成親,他們相處得很不錯,胡適甚至寫信向韋蓮司匯報他快樂的新婚生活,還說他們準備在遙遠的1924年,胡適有了假期之後,一道去美國旅遊。是的,江冬秀起初是大字不識幾個,但她是一個聰明進取的人,胡母便說她在鄉間,也算『人中翹楚』。何況,胡適還說了,『實則擇婦之道,除智識外,尚有多數問題,如身體健康,容貌之不陋惡,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獨重智性一方面也。智識上之伴侶,不可得之家庭,猶可得之友朋。』而江冬秀的相貌不算差,圓圓的臉,堪稱秀麗,從她的信中看,她又是個頗有情趣的人,所以胡適跟人說,他覺得他的婚姻『很過得去』。

 

然而,西方人言『七年之癢』,絕非虛言。只是『七年』這個數字不太精確,胡適的婚姻之癢,發生在他婚後的第六年,1923年。1923年,也是胡適回國的第六年,這六年間,他活得好不熱鬧,編輯《新青年》,出版《嘗試集》,寫作《中國哲學史大綱》,挑起『問題與主義』的論戰,與當時最頂端的文化人如梁啟超、蔡元培過從來往……此時,他的個人命運已與時代命運攪成巨大的漩渦,在很短的時間裡,他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傳說中的人物。然而,他也活得辛苦。首先他身體就不太好,1922年下半年的日記裡,不是傷風,就是腹瀉,說得最多的,是痔瘡;其次,長年累月地活在交流、理論、聲討、辯駁的聲浪裡,精神上,他也漸漸累了。1922年底,他向北大告假一年,欲尋個清淨的地方暫且休養生息一下,而在所有中國文人的心目中,杭州應該是休養身心的天堂。那時,曹誠英在杭州。

 

說起來,曹誠英是胡適的表妹,其實他倆沒有一點兒血緣關係,曹誠英的兩個姐姐嫁給了胡適的兩個哥哥,這種關係無以名之,姑且稱之為表妹。因為關係密切,1917年,胡適和江冬秀結婚那年,曹誠英是他們的伴娘。很多學者都認為,胡適在自己的婚禮上,愛上了這位綺年玉貌的伴娘,假設這愛情真的由此而起,無疑更加戲劇化,但胡適當時的信件和日記裡都沒有提曹誠英一個字,他寫給韋蓮司的信裡,全是新婚燕爾之時的興奮。我曾就這個問題特意請教過《星星·月亮·太陽》的作者江勇振教授,他堅定地認為那不可能,那時候胡適才從美國回來,他的眼光已經在另外一個世界了,而且他為了履行婚約,剛剛放棄一個有見識的,跟他能夠溝通理解的女人,怎麼可能在自己的婚禮上,愛上才見面的小表妹?的確,胡適與曹誠英彼此愛慕的資料出現在1923年,胡適南下杭州之際。那是一次猝不及防的相逢。當時曹誠英和她的老公胡冠英都在杭州求學,他們是以親戚加小老鄉的身份陪胡適遊西湖的。幾日盤桓下來,胡適與曹誠英情愫暗生,有意思的是,同遊的胡冠英竟然一無所知,而且,還在胡適的建議下,離開杭州,去天津南開中學讀書。胡適租下杭州南山煙霞洞的兩間小房,與曹誠英過起了神仙眷侶生活。對此,遠在北京的江冬秀並非全不知曉,只是她和胡冠英一樣,以為曹誠英不過是幫胡適料理些家務而已。她給胡適寫信說『佩聲(曹誠英)照應你們,我很放心,不過她的身體不很好,常到爐子邊去做菜,天氣太熱了,怕她的身體受不了,我聽了很不安,請你們另外請一廚子吧,免得大家勞苦。』那時,江冬秀不知道,胡適曾幻想的,閨房中『執經問字』之樂,如今在曹誠英身上實現了。他們讀書、下棋、講故事,看月亮、觀日出,所有風雅的戲碼一一上演,胡適在日記裡稱之為『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

 

然而,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胡適和曹誠英在煙霞洞同居了三個月,終於到了離別時候。

 

關於胡適的資料都說,胡適回到北京後,跟江冬秀提出離婚,江冬秀揮舞著菜刀,聲稱要殺掉胡適的兩個兒子,然後自殺,這才嚇住了胡適,離婚一事就此作罷。但大多資料都沒有說明出處,只有江勇振先生的《星星·月亮·太陽》後面註明:石原皋《閒話胡適》,39頁。我在石原皋的《閒話胡適》中逐字查找,書中只是說,江冬秀經常為這件事跟胡適大吵,有一次,她拿起裁紙刀朝胡適臉上擲去,幸未擲中,石原皋把他們拉開。石原皋的《閒話胡適》,是研究胡適重要的原始資料之一,但文中也有很多話靠不住,比如說梁實秋要跟原配仳離,江冬秀幫他的原配打官司云云,根本就是張冠李戴;又說江冬秀後來恨曹誠英,弄散了她的一樁姻緣,也屬道聽途說。不過,這些差錯,皆非石老先生存心撒謊,有的是年紀大了,記不清楚了,有的則是人云亦云,畢竟,他對江冬秀的了解也有限。石原皋說江冬秀拿裁紙刀去擲胡適,是他親眼所見,應該沒問題。只不過,裁紙刀這玩意,刀鋒大多不十分鋒利,有金屬的沒錯,更多的是塑料的,殺傷力跟菜刀沒法比,兩口子生氣,情急之下,拿裁紙刀去扔對方,也是多見之事,《圍城》裡,孫柔嘉發怒就拿梳子擲過方鴻漸的頭。

 

菜刀的說法,其實是來自同為安徽同鄉、五四時期著名作家汪靜之,他在《六美緣》裡寫道:他們(胡適與曹誠英)在煙霞洞裡住了二、三月,又在杭州上海二地往返住了二三月。適之師回北京向冬秀提出離婚。冬秀到廚房裡拿了一把菜刀來說:『兩個兒子是我生的,殺了兒子再和你離婚!』,結果離婚不成。只能像牛郎織女一樣,每年適之師南下在杭州或上海或南京與佩聲相會二次。汪靜之倒是言之鑿鑿,但問題是,他如何知道的呢?他可沒像石原皋那樣,說明是自己親眼所見。以胡適的城府,不大可能跟這個小同鄉說這個;江冬秀是個要強的女人,而且一直住在北京,跟主要活動在南方的汪靜之沒什麼交集。要么就是曹誠英或者其他老鄉?這個倒有可能,但汪靜之不提出處,就有點可疑,畢竟這是言及胡適想要跟江冬秀離婚最重要的證明之一,萬一他就是根據石原皋的說法,以訛傳訛呢?汪靜之這個人,是有滿嘴跑火車的先例的。王映霞為戴笠墮胎的事兒就是他說的,他的依據只是王映霞在戴笠家住過一晚,而那期間王映霞墮過胎。可是他既未捉姦在床,又不曾看過DNA報告,這種有時連當事人都說不清的事情,他倒能弄得門兒清?

 

汪靜之說胡適回北京後跟江冬秀提出離婚,這個時間更是可疑之極。胡適是十一月三十號回北京的,回去不久就搬到了西山。日記顯示,他每天都在譯書、寫序,看不出一點兒在打離婚大戰的痕跡。十二月三十號的日記裡,更是特地記道:今天為我和冬秀結婚的第六個週年。記得婚姻紀念日的男人,擱現在都不是很多了。

 

至於江冬秀這邊,她確實很潑辣沒錯,卻非傳說中的悍婦。1931年,胡適在協和醫院割盲腸,曹誠英來看他不算,竟然還躺在他的枕邊,又被江冬秀撞了個正著。她居然只是『我三天沒理你,你之後再三申明,我之後見著她沒理過她。』不理會,已經算得十分隱忍了吧?胡適與曹誠英的這段情緣,與其說是被所謂的『江冬秀的菜刀』給嚇住了,不如說本來對於他,就是人生裡的一段際遇,在他與韋蓮司初戀時,他對婚姻的功能已經想得很清楚,畢竟,他不是徐志摩那種多血質,他沒有『我將於茫茫人海裡尋找我唯一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雄心壯志。那段愛情,是胡適自己放棄的,從漸行漸遠漸無書,到隻字不回,曹誠英後來上峨眉山要出家也沒有嚇住他。像莫文蔚的《陰天》裡唱道:『開始總是分分鐘都妙不可言,誰都以為熱情它永不會減,除去激情褪去後的那一點點倦……感情說穿了,一個人掙脫的,一人去撿。』胡適的天空裡有了更多的星辰,曹誠英則一生執迷於對他的愛。江冬秀,應該算是一個受害者,在曹誠英事件出現之前,她對胡適的感情一直非常信任,胡適和曹誠英在煙霞洞裡雙宿雙棲時,江冬秀給他寫信說:『我今天拿了你寄給我的扇子,我偶爾想起今天又是七月七日了。這兩首詩還是六年前和五年前的事。我們前五六年前多麼高興,這幾年來,我們添了三個兒女,你老了四五歲年紀了,我這幾年把你們的病,把我的心都驚怕了,望你這次叔侄兩個把病養好了。我們從以後,快樂興致都有了。』她對未來有期望,對自己的婚姻有信心。發現曹誠英之事後,她變得暴躁多疑,拆胡適的往來信件,兩個人生起氣來,能一賭氣喝上二十碗酒,她的潑橫在那兩年展現得最徹底,如果我可以為她設計一句台詞,我會讓她對曹誠英說:『你,毀了我做一個好妻子的機會。』復原需要一個緩慢的時間,好在,江冬秀的靈魂是強大的,從她後來與胡適的通信看,兩個人終生感情都不算壞。值得一提的是,胡適去世後,江冬秀整理他身後的資料時,特地讓他的紅顏知己韋蓮司寫一份自己的小傳放進胡適的資料裡,這一舉動說明,她覺得,在胡適的生命裡,韋蓮司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人。江冬秀不是一個靠暴力維持自己婚姻的女人,她的幸福,是她自己掙來的,靠她的聰明、她的努力、她對人的善意、她沒有被文化暈染過的敏銳的感悟力,江冬秀的幸福,是有她的道理的。

 

本文引用自顏珍兒女士在臉書的PO文,原文摘自:《小康》2012年第02期,作者:閆紅,原題:1923年江冬秀掄向胡適的那把菜刀

 

 

胡適江冬秀夫婦合照的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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