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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古道達眺蘭陽平原104.05.11

 

拙文「談談民脂民膏」的回應與答覆

 

老頭在這個小天地主要談性,談歷史,也寫遊記,千不該萬不該偶而也會忍不住評論一下政情與社情。

昨天有位署名為「人」的先生對拙作「談談民脂民膏」表示他的看法。

 

拙文認為今昔不同,民國之前中國人有田租和丁稅,幾乎人人都得繳稅,政府的用度堪稱民脂民膏;然而如今社會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不必繳納或不繳納,這些沒繳稅的人卻老嚷著民脂民膏,甚至認為自己對別人繳的稅有所有權,實在很可笑,也很不要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拙文「談談民脂民膏」(擊點)。

 

原本要寫完週一出遊的幾個景點,祇好暫時打住,先對這位先生的留言做個答覆,以下是這位先生的留言,和我的答覆。

 

 

人先生的留言:

 

我最近看了很多您寫的關於歷史的文章,覺得滿有趣的,有些觀點也能認同,但是你這一篇我真的覺得看不下去,我想我會因此轉台去看其他書籍和網頁。

 

「現代政府的收入大多來自富人和大企業」,你說這話有任何根據嗎?不如說是來自於中產階級吧!但是中產階級已經在消失,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也就是近年來很夯的那個名詞:M型社會。就算富人和大企業真的繳了那麼多的稅,那問題政府又公開地或私底下「補助」了他們多少錢,這些你為什麼不去談?

 

我雖然在這個社會渺小到連一個最小咖的咖都談不上,但是憑我以往在私人企業任職的經驗,也就是我親耳聽到、親眼所見的,政府和富人、大企業確實就是好朋友,甚至還是同一夥人,只是輪流交換身分而已,這也就是媒體常常在罵的「官商勾結」,認為是罪證確鑿。

 

很多人窮到不用繳稅,這一定是因為他懶惰和賺少花多、不知省吃儉用嗎?在台北地區,一個人如果月薪資與外傭差不多,甚至更低,家裡又沒有田產可供他當啃老族,他必須自行租屋解決食衣住行,請問他一個月能存多少?你忍心再逼他繳稅嗎?外傭賺了幾年的錢回去可以蓋透天厝,問題是台灣的這些窮人連一間廁所都買不起!!房價被炒到震天高,但是這些炒作的利潤只進了富人和大企業老闆的口袋,供他們養小三、小四、小五、小六,但是政府有課到多少稅收嗎

 

「強權就是公理」應該就是你從中外歷史和你的「唯性史觀」中歸納出的真理,但是人類雖然仍不時與自己原生的獸性拉扯,很多人包括你討厭的假道學,其實有很多是禽獸不如。但是我相信人類還是有在進化,這包括允許婦女投票權和先進國家的福利制度等等,還有包括你可以在網路上批評假道學的言論自由!雖然你所謂公平正義不過是權力的婊子,這個觀點我也認同。但是擺在我們眼前的事實真相不見得就是無法改變的偉大真理,存之數千年的現象不見得就是什麼希臘的偉大「神諭」,我相信人性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這不只是包括「性」的部分而已,也包括有一天或許有錢人和當權者願意用更寬厚的心胸和更理性合理的方式,來更加公正地分配他們搶來的利益,否則以現在這種民主開放的社會,資訊又快速流通,你要求一個努力賺錢也努力存錢,卻不管怎麼努力都越賺越窮的窮人,連言論自由都不能行使,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註:這人以"人"自稱,暗諷別人不是人,格調可見一班。

 

 

老頭的回覆:

 

感謝先生對敝人的捧場,更感謝先生的指教,讓敝人能再進一步補充。

 

先生首先對本人於拙文中提到「現代政府的收入大多來自富人和大企業」表示不苟同,認為來自中產階級,然而又說中產階級已消失,更反問我為什麼不提政府公開或私下補助財團多少錢?

 

先生認為:很多人窮到不用繳稅,這一定是因為他懶惰和賺少花多、不知省吃儉用嗎?在台北地區,一個人如果月薪資與外傭差不多,甚至更低,家裡又沒有田產可供他當啃老族,他必須自行租屋解決食衣住行,請問他一個月能存多少?你忍心再逼他繳稅嗎?

 

對此我就拿我自己來說明,當年我初入職場,屈就合庫雇員月薪七千二百元,那是民國六十八年六月的事。民國一百年三月我自願退休,當時職務為二等襄理,月薪十一萬元,年領十七個月半。我從進入職場的第一年就開始繳稅,如今任職出版社的小兒小女亦然。賤內原本也是合庫低階職員,民國七十九年因不耐工作壓力辭職回家當專職家庭主婦,往後二十幾年,寒家一直祇有我在掙錢養家。然而早年家父、家母都需我奉養,妻子兒女也要扶養,我們的年代就是如此,沒有人會無恥地想當啃老族。仰事俯畜的重擔讓人過的非常艱辛。然而總計三十二年的職場生涯,我共繳了二百多萬的稅。很多合庫的同儕因為是雙薪,繳的比我更多,不知我們能否算是中產階級?但平心而論,我們繳的稅大概祇夠付巷子和公園裡的路燈電費。這些年來台灣各地大肆建設,中南部到處可見凌空高架的道路和橋樑,還有無數有用或無用的公共建設,這些再再都需要錢,國家的錢不會憑空而來。窮人不繳稅,我們這種人繳的稅不夠舖馬路、造橋樑,這是我認為政府的開支大多來自富人與大企業的原因。

 

先生對人民與國家間的權利義務可能有所誤解,你可能也不知道納稅的真正意涵。繳稅是團體中的眾人為共同生活出錢出力的觀念,說白了,即是保護費的觀念。三千多年前的希臘羅馬就是如此,民主也因此產生。希臘公民就城邦的公眾事務得出錢出力,有出錢出力的才算公民,才能講話,錢出越多,聲音越大,這就是希臘式的民主。羅馬承襲希臘文化,開創了廣大的帝國,帝國包括本土和殖民地(或稱屬省),本土的公民不繳納,但得服兵役,大約由二十到四十幾歲,役期漫長,把人生的精華歲月都貢獻給帝國。服役時得四處征戰,所以不能結婚,退役後才能結婚,當時羅馬多的是老夫少妻,老男人祇好默許妻子有情夫,我想你不會喜歡這樣。屬地人民不必服兵役,但要繳稅,稅額約在百分之十。繳稅後,祇在地方有事,包括內亂外患,羅馬軍團就得為他們拼老命,這是我說他們繳稅就像繳保護費一樣。當然,政權操在羅馬總督手中,屬地人民沒有置啄的權力,祇有安居樂業的生活(如果要說當順民也可以),然而這在當時已是莫大的幸福。如果你認為三千多年前的希臘羅馬干台灣人什麼事。那麼說近點,三、四百年來台灣先民的拓墾也是如此,不管是北埔的金廣福,還是宜蘭的吳沙集團,都是大伙湊在一起,公眾的事大伙得出錢出力,大伙還得再出錢養一些專業的墾丁、隘勇以便對付來襲的番人,不出錢的墾丁隘勇就得賣命。什麼都不出,那祇能獨自一人幹單活,不必幾天就會被出草的番人砍下腦袋。

 

如今台灣的稅率從百分之六開始,月薪二萬八以下幾乎不必繳稅,外傭基本工資不到二萬,如果一個人祇能掙到外傭的薪資,一定不必繳稅。但他是不是也該檢討一下,為什麼他祇值這個價?當然,野心政客為他們弄了一個說辭,「黑心企業主剝削」,然而為什麼他總遇上黑心企業主,別人卻可以領高薪?這其中是哪個環結出了錯?我認為社會裡不出錢又不出力的人實在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現在大多數的同胞對自身合理或不合理的權益都振振有辭,卻不知道什麼叫義務。平時總把政府當成邪惡的敵人,把自己的無能和諸多不如意歸諸於那個「萬惡的政府」。然而講到福利時,他們卻又把政府當成救濟院,當慈善機構,一切都是應該的,都是國家社會欠他的,卻不想那錢從哪來?當然,你不承認那錢其實就是富人繳的稅。

 

有效率的政府得講究興利與除弊,要興利就得給資本家好處,鼓勵資本家投資,這算官商勾結嗎?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哪來的錢「補助」大企業?還不是拿他們納的稅來興利,寄望能收到更多的稅。被你認為炒房的建商每年繳了多少營業稅和營所稅?你可能不知道,然而上市公司的公開說明書都看的到,絕非你所說的徵不到他們的稅;希望你懂什麼叫營業稅和營所稅。其實後頭還有個所稅,那個數字也是你想不到的。徵不到稅的祇是小投資客(不知算不算中產階級),如今新出爐的打房措施也要對那些人下手了,不知你是否滿意?希望你不要又轉過頭來和大伙一起駡中華民國萬萬稅。財政學裡提到徵稅就像拔鵝毛,要拔的讓那隻鵝毫無感覺,最起碼也還忍受的住。野心政客總挑撥愚民仇富、仇商,希望把鵝毛拔光,卻不想萬一鵝跑了怎麼辦?台灣沒能力拿著機關鎗押住他們不能走,世界各國都有獎勵投資移民的措施,富人到哪裡都能生存,但逼走大企業後,台灣也會失去的很多工作機會,台灣更將萬刼不復,那時中產階級才會真正的消失。

 

先生提到官商勾結,其實不管是菁英政治,或資本主義的民主社會,官商本就是同一批人,即使一開始不是,後來也會融合為一體。然而民主法治的國家,勾結有合法,也有不合法,祇要任何人握有官商不法的證據,都可以將他們繩之以法。但沒證據的憑空猜測或惡意污衊在法律面前永遠站不住腳,當然,你會說法院也是他們開的,然而台灣一直是個匿名黑函滿天飛的地方,反政府的媒體也比比皆是,迫切想奪回政權的反對黨更是躍躍欲試,他們都十二萬分的歡迎檢舉爆料,也會加油添醋的渲染,祇怕你沒證據。我堅持反對貪瀆,也反對官商勾結,我認為大家都得照著民主法治的遊戱規則玩,不祇官與商,不法之徒都得接受法律的制裁。遺憾的是我在職場上三十多年總不曾親耳聽到、親眼看到這種事,聽到的總是野心政客和民粹捉風捕影的唱合,如果先生有「罪證確鑿」的資料或證據請儘速提供給各大媒體或你投票選出來的立委,我相信應該會有大快人心的效果。

 

先生提到「炒房」,其實這問題我在很多拙文中都已提過,想來先生並未看到。先生可能不是商學畢業,對經濟學的供需原理不甚瞭解。不管炒房,還是炒股,並非有錢就能玩的開,玩的一本萬利,炒房、炒股炒到傾家蕩產的比比皆是。個人在銀行工作三十多年,遇上幾次房市崩盤,看過無數建商倒閉。股市亦然,股市炒手的下場有半數很淒慘(當然,另半數吃香喝辣),早年的雷伯龍、後來的黃任中、黃宗宏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其實不管炒房,還是炒股,除了資金還要有眼光,其實做任何生意不都如此?眼光沒看準,把價錢炒高沒人接手,自己就會傾家蕩產。我很訥悶為什麼蠢人總認為富人炒股炒房是件輕鬆的事!我成長於台北市,住過萬華、建成、中山和信義區,生平的第一幢房子卻買在基隆七堵區的北五堵(百福社區隔著鐵路對面的山谷中),那地方到現在依舊還是很荒涼,也還算便宜。當年我不會抱怨買不起帝寶,民國六十八年我起薪七千二,我連台北市也買不起,但我相信祇要我咬牙過日子,明天一定會更好,後來的結果也是如此。

 

先生說「外傭賺了幾年的錢回去可以蓋透天厝,問題是台灣的這些窮人連一間廁所都買不起!」,但先生卻不想月領基本工薪的外傭如何過日子,如何存錢?祇要先生肯過像外傭一樣的生活,照樣可以買房子。當然,祇能像我一樣買在遍遠的郊區。我想你不會以為外傭回國後是在馬尼拉或雅加達買透天厝吧!

 

任何經濟型態的社會都會產生貧富不均,祇有共產不會,但共產祇會均貧。

均富是孫中山鬼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大餅,均貧卻不時可見。

資本主義社會常有野心家挑撥著窮人:富人的財富是掠奪而來,窮人也喜歡聽這種話,為自己的貧窮與懶惰找到合理的藉口。

人性有很多醜陋面,嫉妒是最大的罪惡,嫉妒祇會腐蝕人心,也矇蔽心智,卻改變不了現狀。

人祇要肯努力,總會有希望,最怕什麼都沒有,祇有嫉妒。

 

另外,我想先生對「言論自由」這檔事可能也有所誤解,這是我們台灣人的通病。狹義的言論自由是對當權者善意或惡意的批評,就像網路上大伙常幹的。新加坡少年余澎杉在李光耀死後在網路上駡李光耀,當場被逮捕起訴,這是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在台灣,大伙可以駡馬英九,怎麼駡都可以,這才是言論自由。

但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造謠、抹黑、撥糞,不能算是言論自由,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公然侮辱和毀謗罪。還好,這不是公訴罪,祇要受害者像馬英九一樣窩囊,你就可以繼續言論自由。

 

廣義的言論自由包括情色話題的討論,但因為這對政權並無妨害,所以有些集權國家可能還能容忍,但假道學對此就不能容忍。先生認為敝人是唯性史觀,也是個錯誤的認知或對名詞的誤用,情色不能改變歷史,歷史的進化也不是靠「性」。我談歷史的情色,揭露男性社會的虛偽。大多數男人對性事無能無知,卻又要掩人耳目。敝人祇是揭露事實的真相,也增加文章的趣味性。這不在需要主張言論自由的範圍。批評假道學和說某人是假道學是兩回事,後者需要舉證,否則可能涉及公然侮辱,不過也祇是可能,因為「假道學」和台語的「假仙」是同一回事,算不算侮辱還很有討論空間。

 

忠言逆耳,現實總是難以面對。先生喜歡看什麼樣的話題與內容是先生的自由。

歡迎先生繼續捧場,繼續指教。

祝,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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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湳里:老頭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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