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簡介(維基):
邱太三(1956-,2019年虛64),台灣民進黨籍政治人物,出生於台中縣大甲鎮日南社打鐵莊。台中一中、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曾任檢察官、律師;從政後歷任國民大會代表(1993-1999)、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立法委員(1999-2004)、高雄市副市長、桃園市副市長、法部部部長(2016.5-2018.7)、國家安全會議首席諮詢委員(2018.7-2019.4.2)等,2013年起擔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2013年迄今,其間曾兼任系主任),也曾參選過台中縣長(2005,敗於國民黨黃仲生)。為民進黨新潮流系要角,曾擔任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
邱太三的「老婆回任」事件
五月底(106.05.30),綠媒突然對高齡八十幾的挺扁大將黃慶林展開攻擊,隨後其他媒體也紛紛跟進報導。黃某人一生曾有三房妻妾,二房現已散伙,目前也仍有大、小老婆。另外,黃某人在金瓜石經營的民宿占了部分國有地,民宿房間也超過政府對民宿經營的限制。前者屬個人私生活範疇,後者則是明顯的違法行為,但均是十多年的陳年舊帳(詳見拙作:突然又被挖瘡疤的挺扁大將黃慶林)。此事應是對最近挺扁一伙人動作頻頻的告誡,這是中國政壇常有的小動作,平時放任不處理,不乖就出手教訓。平埔執政者雖然堅稱不是中國人,然而卑劣的技倆卻和中國人沒兩樣,甚至過之。
沒想到事隔兩天,另一綠媒立刻爆出法務部長邱太三的「老婆回任」事件。以下是相關新聞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年06月01日17:34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昨上政論節目爆料法務部長邱太三向司法院關說,才讓邱妻宋富美回任法官,還能爽領4千萬元退休俸,邱太三今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大動作「反擊」,痛批「寧越相信世間有鬼,也不相信瞎掰名嘴」,要求主持人廖筱君、黃越宏和律師周武榮5天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提自訴告3人誹謗並求償。廖筱君則現身記者會,質疑邱太三:「為何不開放媒體提問?」
黃越宏等人昨天在三立電視政論節目《新台灣加油》上爆料,邱太三2011年間利用《法官法》仍在立院審查時,透過辦扁檢察官陳瑞仁和民進黨團向司法院施壓,藉此讓妻子順利回任法官。邱太三今憤而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而廖筱君和黃越宏也現身記者會現場,但雙方沒有交集。
邱太三今痛批,名嘴黃越宏和周武榮捏造事實,移花接木,邱太三還酸稱,若對所有「小媒體」的報導內容都要回應,「坦白講,未免抬高他的身價了,所以我當然理都不想理」,但《新台灣加油》卻把憑空捏造的故事做為節目內容,「讓我對他的格調有點失望」,邱還說:「新台灣自己要加油,不要加屎」。
對於妻子回任法官一事,邱太三表示,當時他只是一個大學的系主任,何德何能關說人事案,名嘴卻稱他利用民進黨團施壓,但當時民進黨團席次不到四分之一,國民黨是完全執政,名嘴又說他是透過陳瑞仁去關說,邱太三形容「這是一個驚悚的轉折」、「髮夾彎」,因此邱太三「拜託」名嘴把事實整理好,他到底是用什麼方式,在什麼時候,向誰關說?邱指出,2011年6月14日時立法院就通過《法官法》,但他妻子回任法官的人事案是在同年7月27日審查,邱質疑司法院為何要為了已經通過的法案接受關說?
邱還揶揄,原本自己對八卦媒體不負責任的報導,不願理會,「就像走在街上碰到瘋狗對我吠,當然就是不理他走就好了」,但因他對政論節目有期許,因此才公開回應,要求廖筱君、黃越宏和周武榮五天內公開道歉,否則他將提告,邱一說完就離開記者會現場,並未接受提問。
黃越宏則向在場媒體回應,痛批邱太三今天的說法猶如「公然侮辱」,且邱關說時並非法務部長,如今卻用法務部的場地開記者會,明顯是公器私用,幫自己「擦指抹粉」。而檢察官負責打擊犯罪,邱卻對監督政府的新聞使用「反擊」的字眼。黃並指,邱太三曾向《新新聞》稱妻子先回任才有《法官法》,如今說法卻不一,「想把自己漂白」。
廖筱君則質疑為何邱太三不開放媒體提問,對於邱所言,廖則回應若有違法,歡迎邱來提告,並指「謝謝指教」,廖稱節目多次試圖聯絡邱未果,若邱能適時澄清,今天就不用勞師動眾開記者會。《蘋果》問廖是否會向邱公開道歉,廖僅回答:「謝謝」就離開現場,引來其他記者嘲弄,廖也不給提問就走了。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回任法官必須未滿55歲,且過去任職時的表現、能力也要很強,宋富美2011年申請回任法官時,司法院「法官再任審查委員會」認為她的各項條件都符合回任資格,才決議讓她回任,絕無關說之事。宋富美回任後先後於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任職,今年1月已退休,關於她的退休金及退養金有多少,司法院表示不便對外說明。(吳珮如、游仁汶/台北報導)
主持人廖筱君(左)和媒體人黃越宏現身記者會現場
蘋果即時新聞 2017年06月01日21:08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昨晚在三立新聞台《新台灣加油》節目,指控法務部長邱太三在2011年時,向司法院關說,使妻子宋富美得以55歲「高齡」回任法官,並在今年1月退休,爽領4000萬元退休金。邱太三今早除開記者會反駁外,接受《蘋果》專訪時直言,對這些指控並非感到生氣,而是「很無聊、很煩」,且妻子能力比他強,卻被說成靠他關說才能回任,對妻子情何以堪。
黃越宏等人昨晚在節目上指控,邱太三在2011年間藉由《法官法》在立法院審查時,透過因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而「氣燄囂張」、「立法院會賣帳」的檢察官陳瑞仁以及民進黨團,向司法院施壓,讓邱妻宋富美得以55歲「高齡」回任法官,甚至插隊進入眾人擠破頭的台中地方法院,邱太三今早也隨即開記者會駁斥。
邱太三事後接受《蘋果》專訪,被問及是否因為心疼妻子遭到攻擊,而大動作開記者會反擊時表示,他一向就事論事,也不是無法溝通的人,有問題「要談來談」。但這次是只有一個人在編故事,對指控之事都未盡查證而攻擊,那麼「要槓來槓」,「從政是我個人的事,不能影響家人」。
邱太三強調,他對自己有信心,「我沒錯要怕你什麼?」,他表示,他不是不高興,而是覺得「很無聊、很煩」並說妻子「不生氣才奇怪」,因為妻子能力比他強,卻被說成要靠關說才能回任,對妻子情何以堪。而妻子當年申請回任,是否為了補滿就職年資好領退休金?邱太三苦笑地說,「當法官一直是妻子的畢生理想」,他擔任立委時因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卻有民眾開庭時以他的法律見解質疑擔任法官的妻子,加上妻子顧慮到若有升遷調動時,難保不會遭人說三道四「老公是立委才有辦法」等因素,才在2001年辭去法官,因此當妻子在2011年取得美國法學博士學位後,回國便申請回任法官,一切依照程序走。
邱太三說,當時他擔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加上又是國民黨執政而非民進黨,他認為比較不會被講閒話。話鋒一轉,邱太三又拿起《新台灣加油》節目內容相關資料,反駁黃越宏等人的指控。他表示,黃越宏說他帶陳瑞仁向司法院關說,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都知情,但他沒見過也不認識賴浩敏,若此事屬實,司法院一定有相關的院長會客紀錄可詢,他質疑:「那黃越宏為何不向司法院查證?」
回任法官必須透過遴選委員會、人事審議委員會等兩階段的審查、審議,這些委員加起來30、40人,且不只司法院人士,還有考試院、律師、檢察官與學者等代表,「這些委員我認識嗎?」怎麼可能一一都講得動?他指出,這部份在節目上,同為來賓的立委劉櫂豪就已提出,但主持人廖筱君等人並不接受,仍繼續說著墨在關說上。邱太三語氣堅定地說,要指控他也要把事實整理好,而不是一直編故事。(游仁汶、吳珮如/台北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年06月01日16:33
法務部長邱太三的妻子宋富美被爆靠老公關說才回任法官,台中高分院回應,宋富美已於今年1月16退休,院內鮮少人與她聯繫,有工作人員還笑說:「她平常為人極為低調,可能只有送公文的工友才有機會和她說話。」
宋富美與現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是大學同學,宋富美一畢業就考上司法官, 2001年間任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時離職,直到2011年9月復職擔任台中地院法官,2013年9月升任台中高分院法官,今年1月16日退休。
院內人員表示,宋富美比一般法官更低調,由於任職民事庭,幾乎不用與其他法官互動,加上法官都是一人一間辦公室,因此她上下班都很少人遇到,有人笑說,說不定最常遇見她的是送公文的工友,因為她不串門子聊公事,也不與人談任何家務事,一關門就在裡面寫判決書,不與外人聯繫。(鄧玉瑩/台中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7年06月01日12:49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昨上政論節目爆料法務部長邱太三利用《法官法》在立法院審查時,透過檢察官陳瑞仁及民進黨團向司法院施壓,才讓妻子宋富美順利回任法官。邱太三今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澄清,陳瑞仁也為此發聲明反駁,「造謠者真會移花接木,把完全不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拼拼湊湊,用來做不實的人身攻擊,企圖撕裂台灣的司法,請國人明察,切勿聽信不實指控。」
以下為陳瑞仁聲明稿全文:
民國一00年四、五月間,民間司改會透過民進黨團提出法官法草案第四條修正案,擬在司法院人審會引進外部委員,我公開堅決反對(我在法官論壇有多篇貼文,其中二篇有收錄在拙著「執法所思」一書當中),司法院與法官協會也持反對立場。後來法官協會幾位會員請我幫他們聯絡邱太三,去向民進黨團勸說不要引進外部委員(當時邱太三是亞洲大學法律系主任,我則是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查黑中心早在民國96年已取消,我當時並不是特偵組檢察官)。於是在100年5月12日在邱太三安排下,我與數名法官在柯建銘辦公室與民間司改會的林峰正等人見面,商談法官法第四條草案,當天並無司法院的官方人士在場,邱太三也不在場,這種會面怎麼會變成是邱太三為了他太太宋富美的人事調動案,帶我一起去向司法院關說?
後來在同年6月3日法官協會代表們又去民進黨部見蔡英文主席談法官法第四條草之問題,邱太三當天有在場,但這次我並沒有去(我當天人在新竹)。這段期間我根本不知道宋富美正在申請回任法官。整個事情經過就是這樣,造謠者真會移花接木,把完全不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拼拼湊湊,用來做不實的人身攻擊,企圖撕裂台灣的司法,請國人明察,切勿聽信不實指控。(吳珮如/台北報導)
老頭的話:
本案可與黃慶林案相對照。綜合以上報導,是非曲直有賴公斷。106.06.04彙整初稿
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逃漏稅5億元案關說疑雲:
三立新聞 2019/04/02 17:04:00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日前因受理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逃漏稅5億元案,被質疑不當指示檢察官與被告認罪協商,遭調職處分,如今高檢署成立調查小組,卻驚爆當時向彭坤業關說的幕後關鍵人物,竟是目前擔任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也是前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桃園地檢署查出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涉嫌從2007到2016年間,利用人頭帳戶做假帳逃漏稅超過5億元,將張煥禎及多名共犯一併起訴,但審理過程中,被告要求認罪協商,檢察官表明,要辯護人說明協商內容,他須上簽呈經許可,沒想到幾天後卻收到襄閱、檢察長指示,要求檢察官不可反悔撤回協商,甚至還「增派」一名檢察官偕同辦理認罪協商事宜。檢察官質疑全案涉及不當關說,企圖使被告經由認罪協商獲輕判,因此拒絕協商。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對於關說指控,法務部長蔡清祥下令調查,一開始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表示是接獲「陳情」,但堅持沒有施壓,處理程序沒有問題,也沒有必要說明「陳情人」身份,直到調查小組堅持要說出「陳情」經過,才能釐清是否涉不當關說,彭坤業才說出「陳情人」是邱太三。
Hinet 轉載 NewTalk 2019/04/02 19:47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涉入關說,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把彭坤業調往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然而有媒體報導,高檢署調查小組調查,其背後陳情者竟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引起外界關注。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是直呼該案件「太離譜」、是司法之恥!
黃國昌受訪時指出,邱太三不是一般政治人物,是前法務部長、是總統蔡英文倚重推動司改的人,「簡直是司法之恥」!難怪他問法務部問題都不敢回,邱太三當法務部長時,推動司法改革已經讓人民失望透頂、只會在立院耍嘴皮,下台以後還去施壓檢察長。
黃國昌呼籲,邱太三應該停職接受調查,「最好自己辭職」!再來,邱應該把話講清楚、說明白,司法法制委員會應叫法務部長到立院專案報告,「如果報告沒辦法讓大家釋疑,就要求行政院長來立法院報告,太離譜啦!」
黃國昌氣得表示,他的辦公室針對彭坤業涉嫌施壓案行文給法務部要求說明,然而他們國會聯絡人連回都不敢回。他批評,一名檢察長涉嫌施壓,拔掉職位可以,但挪到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基層檢察官都要暴動了,「一個施壓濫權的人還升官,不是所有檢察長到高檢署都可以當主任檢察官,為了讓他當主任檢察官、開沒有的缺出來,那這不是因人設事,什麼是因人設事?」
彭坤業日前被質疑受理一起名醫逃漏稅5億元案「陳情」,目前被調到高檢署靜候調查,現在卻爆出「陳情人」竟是邱太三;邱太三今天發表聲明,本案於3月23日見報,內容相關描述與實際情況顯有落差,當時秉持坦蕩之心,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意接受調查,並清楚說明事件經過,他強調「只是轉知陳情,絕無關說、絕無介入個案。」
Yahoo轉載 風傳媒 2019年4月3日上午 12:01
針對台灣高等檢察署報告指其為名醫逃稅案關說,前法務部長、國安會諮詢委員邱太三晚間發出聲明,指他已向總統蔡英文表達,態度坦蕩磊落,但為不影響國安會運作,並強烈捍衛自身清白,他願辭職,願與相關當事人對質,願接受相關機關的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不過,邱太三在聲明中也痛批台高檢新聞稿,對他的事實認定、相關判斷有誤,多數部分與事實不符,他要表達嚴正抗議,「絕無利用職權或舊有關係試圖影響個案,僅係轉知當事人陳情。」
對邱太三向蔡英文請辭國安諮委,府方人士則說,蔡英文尊重邱太三的決定,也支持其捍衛清白的動作。多位黨政人士也說,大家都清楚,邱太三不僅不是會亂搞的人,事實上,邱在擔任法務部長時,還因積極捍衛檢察官的權益,遭不少司改人士質疑,反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的態度,還得罪深綠,法務部長卸任後,邱根本也無意再任官,是蔡英文堅持,才到國安會就任,今天遭遇讓人很感慨。
邱太三在聲明中也舉出「三個例如」反批台高檢新聞稿與事實不符部分,「例如,本人將陳情訊息轉知彭坤業前檢察長,隨後亦將當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以通訊軟體方式提供給他。但該新聞稿卻稱陳情僅以口頭方式進行,顯然有誤。」「又例如,是本人主動向調查小組表示願接受調查,新聞稿也略過不提,企圖誤導社會。」
「再例如,陳情的當事人認為自己已經進行認罪協商多時,也接受公訴檢察官所提條件,但檢察官卻無故反悔不願履行認罪協商的協議,也不說明原因,因而對司法機關有不當揣測與聯想,才引起後續變化。本人為避免司法威信受傷,才向彭坤業前檢察長轉知相關陳情。但此報告刻意略過此過程,就逕自認定本人轉知陳情可能影響是否進行認罪協商之決定,顯然有誤。」
邱也嚴詞反駁台高檢所控,指其轉知陳情,涉及檢察官對該案是否進行認罪協商知具體決定:「這個判斷顯然有誤。」「本人要強調,此議題的爭議在於檢察官該不該在認罪協商實質進行已三個月後又反悔,從來就不是該不該認罪協商。」「事實上,早在當事人向本人陳情前,認罪協商的討論就已經開始,台高檢新聞稿調查事實第11點也已提及此。本人只是轉知當事人陳情,也從未要求必須進行認罪協商。」
邱太三聲明全文如下:
有關台高檢的新聞稿,有關本人部分,對事實認定有誤、相關判斷有誤。本人要表達嚴正抗議,絕無利用職權或舊有關係試圖影響個案,僅係轉知當事人陳情,並聲明如下:
1.台高檢新聞稿有關本人部分,多處與事實不符。
例如,本人將陳情訊息轉知彭坤業前檢察長,隨後亦將當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以通訊軟體方式提供給他。但該新聞稿卻稱陳情僅以口頭方式進行,顯然有誤。
又例如,是本人主動向調查小組表示願接受調查,新聞稿也略過不提,企圖誤導社會。
再例如,陳情的當事人認為自己已經進行認罪協商多時,也接受公訴檢察官所提條件,但檢察官卻無故反悔不願履行認罪協商的協議,也不說明原因,因而對司法機關有不當揣測與聯想,才引起後續變化。
本人為避免司法威信受傷,才向彭坤業前檢察長轉知相關陳情。但此報告刻意略過此過程,就逕自認定本人轉知陳情可能影響是否進行認罪協商之決定,顯然有誤。
事實上,該報告第一頁即清楚寫明,曾通知被告辯護人兩位律師前來詢問,而本人在此事件中的角色,也只是轉知該陳情人的陳情訴求。該報告有關本人處僅佔極小篇幅,卻充滿謬誤,讓人遺憾。
2.台高檢新聞稿的調查意見判斷有誤
台高檢新聞稿稱本人轉知陳情「已涉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對本案執行公訴蒞庭業務是否進行認罪協商之具體決定」,這個判斷顯然有誤。
本人要強調,此議題的爭議在於檢察官該不該在認罪協商實質進行已三個月後又反悔,從來就不是該不該認罪協商。事實上,早在當事人向本人陳情前,認罪協商的討論就已經開始,台高檢新聞稿調查事實第11點也已提及此。本人只是轉知當事人陳情,也從未要求必須進行認罪協商。
至於相關的事實認定及針對陳情事件的調查,應該屬於檢查機關權責,本人也從未干預。
台高檢所謂的調查報告,事實認定錯誤,自然導出錯誤的判斷。本人已於今晚向總統報告全案來由,亦向總統表達,本人態度坦蕩磊落,為不影響國安會運作,並強烈捍衛本人清白,本人願意辭職,願意與相關當事人對質,願意接受相關機關的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Hinet 轉載 NewTalk 2019/04/03 18:43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接受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他今(3)日發表千言書反駁高檢署調查結果,批評辦案檢察官兩面手法,一下說要協商後來又讓他吃閉門羹,希望監察院介入調查還他清白。時代力量黃國昌在臉書駁斥「對彭坤業而言,關說施壓不受任何法令限制」。
彭坤業解釋,原本此案件的承辦檢察官陳嘉義答應和被告認罪協商,後來又拖延到4個月的辦案期限,改成一般程序處理,此「閉門羹手段」逃避協商已經讓檢察公信力將蕩然無存,所以他才會「提醒」應該將訴訟的協商程序走完,他並沒有請託關說。
彭坤業進一步解釋,「走完協商程序」跟「走出協商結果」,兩者差異很大,如果檢察官有誤會或不服也應該以書面來表達,而不是上網栽贓。他再度強調,明明是陳嘉義「決定協商後內心反悔而採取避門羹手段」,而非「決定不協商而被施壓」,調查小組卻完全採信陳嘉義的片面之詞,不顧有利不利應一併注意之精神。
彭坤業表示,本案發生後,立即以新聞稿說明事件始末,沒想到長官不相信他的說詞,且在未參與調查不明真相之情形下,竟在檢審會上認定承辦檢察官為被害人。調查報告全文更以公訴檢察官臆測之詞,卻對他的說詞視而不見,誣陷他關說,所以他無法從法務部獲得公平對待,希望監察院能介入調查還他清白。
黃國昌駁斥此篇聲明,他說拜讀之後「不敢置信」,彭坤業認為他的行為,完全不受相關法令之規範拘束,因此,不必有書面、不必留紀錄、也不用遵循任何程序,如此可怕的「檢察長濫權免責無拘束」的霸王解釋,可能是台灣實務界在21世紀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法律創見。
黃國昌提出彭坤業始終不敢面對的問題有四項,第一「為什麼該案被告根本沒認罪,彭卻因邱太三的一聲令下,要求檢察官必須跟他完成認罪協商?」、第二「桃園地檢署何時在何案中,面對這樣一位惡性如此重大的不認罪被告,堅持檢察官必須應其所求、完成協商程序?」這位被告到底有多特別,可以享受特殊待遇。
第三「如果沒有前部長邱太三的交辦,這些違法濫權的事會發生嗎?」邱太三第二份聲明說他有用通訊軟體傳送陳情書給彭坤業,請問「陳情書在哪裏?何時交出來?」,還是其實根本沒有這件事,邱太三根本在說謊呢?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
Hinet 轉載 聯合新聞網 2019/04/03 08:00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疑因關說檢察官促成5億元逃稅案的認罪協商,引發行政作為正當與否質疑,法務部長蔡清祥責成高檢署調查,卻傳出彭上月24日接受約詢時,坦承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陳情」。邱太三聲明之所以收受陳情,是因為陳情人指稱本案認罪協商達成協議卻生變,他轉知桃檢是希望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的不當揣測。
法界原先質疑「幾乎沒有檢察長在接到被告方的陳情後,自己那麼用力地跳下去處理的。」,在國家安全會議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聲明後,遭評「難怪這麼用力處理」。
高檢署襄閱主任宋國業與檢察官周士榆、許鈺茹組調查小組,彭坤業事後被調回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立法委員黃國昌3月底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就質疑彭2000年因為「鳳梨宴炒股」,送監察院彈劾只被記申誡,而這回涉入關說疑雲,竟然還能調去高檢署當主任檢察官。
法界質疑聲不斷,批法務部調查好幾天「連陳情人是誰都說不出來,有沒有按照處理程序,留下公務電話紀錄,分陳字案轉知政風?也都說不出來?」,替近來的基層檢察官出走抱屈。
一名檢察官表示,就算要派彭當二審主任,也應該是派台中、台南、花蓮或高雄分檢才適當,否則高檢署的調查小組要怎麼調查下去,還質疑是不是為了給彭單獨的辦公室,把調查小組的檢察官辦公桌調位,「法務丶檢察系統坦護過頭」。
也有檢察官認為這件事是「高層交辦」,難怪高層「不遺餘力維護彭」,有名比彭早調回高檢署的主任檢察官座位是在檢察官辦公室最裡面的走道間,相形之下待遇有別。邱太三聲稱是幫忙轉「陳情」案,但檢方有無分「陳」字案,依分案規則分案辦理?法界人士指出,如是因非正常公務流程的外力(私交丶人情丶誘惑...)介入,對具體個案做非常規的目標性指導,非常不當,用「檢察一體」的大帽子當保䕶傘是自欺欺人的藉口。
Hinet 轉載 聯合新聞網 2019/04/04 06:00
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捲入向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關說名醫逃漏稅案效應擴大,法務部預計下周三加開檢察官審議委員會討論彭坤業責任;民間司改會則要求由獨立外部機構調查,並已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個案評鑑。
由於關說事件愈演愈烈,法務部決定下周三緊急加開檢審會討論「彭案」,預計可能將彭送檢評會、也不排除移送監察院調查;知情人士說,上次檢審會將彭坤業拔官、調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後,內、外部質疑聲浪不小。法務部長蔡清祥昨表示,已收到高檢署調查報告,會盡快送交檢審會、檢評會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舉行「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原預計討論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機制,桃園地檢署處理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被控逃漏稅案認罪協商衍生的關說成話題,法務部何時推出妨害司法公正罪也成焦點。
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他在意法官法的修正,也關切如何淘汰不肖律師,不肖律師對司法的戕害絕對不亞於法官、檢察官;他話鋒一轉,批邱太三把手伸進具體個案,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又自稱負責司法改革,竟變成處理權貴關說,透過檢察長施壓基層檢察官,當檢察官們爆肝工作,辛勞卻因「老鼠屎」而化為烏有。
黃說,彭坤業曾因參加政商集團「鳳梨宴」遭彈劾,事後只被記申誡,二○一六年時獲邱太三拔擢為桃檢檢察長,他質疑,讓風紀這麼有問題的人爬上檢察長之位;彭三月十八日才與邱吃完日本料理,隔天就指示襄閱主任檢察官、公訴組主任檢察官幫一個不認罪的被告開啟認罪協商程序,這叫「轉知陳情」嗎?
邱太三在高檢署調查時稱,在張煥禎在場的一場下午茶宴席上,有人問他「認罪協商檢察官是不是可以反悔?」他才提醒彭坤業這件事情;但是誰提問,邱答「不方便說明」。究竟這場下午茶宴席有那些人在場?為何而開?誰讓邱「不方便說明」,都在法界引發更多揣測。
今日新聞Nownews轉載 中央社 2019-04-03 17:32: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高檢署調查認定前桃檢檢察長彭坤業接受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指示檢察官繼續認罪協商;彭及邱各發聲明抗議。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說,尊重當事人說法。檢審會訂10日開會議處。
全案起於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起訴某醫師被控逃漏稅5億案後,傳出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卻遭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台灣高等檢察署昨天公布調查報告,認為彭坤業處置不周並違反規定,報請法務部處理。
高檢署調查報告認定,邱太三3月18日與彭坤業餐敘提及壢新醫院院長逃漏稅案,指檢察官同意認罪協商又反悔,認為檢察官出爾反爾,影響司法公信力。
彭坤業發出聲明指高檢署誣指關說,懷疑法務部預設立場,另批公訴檢察官栽贓;邱太三聲明表達嚴正抗議,並表示已向總統蔡英文報告,且願意辭職接受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蔡清祥今天受訪指出,已收到高檢署完整的調查報告,將審視認定彭坤業應負的相關責任,儘速送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法議處,他尊重當事人說法,也尊重調查小組的報告。檢審會訂於10日下午開會議處。(編輯:李亨山)
老頭的話:
虛偽的社會奢談民主與法台,抵死也不承認司法一直是執政者絭養的犲犬。其實這事古今中外恉然。台灣一直嚷著廢死,礙於民意不能直接廢,就消極不判、不執行。也一直不肯將酒駕和性侵兒童者處以鞭刑,內中都可看到平埔執政者的恐懼。1080404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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