蛾蝶花
五年前老頭蒐集國內媒體的報道寫了「慾女百態:淫女師」,後來個案越來越多,於是又另立一篇,名為「慾女百態:慾女師」。當時老頭訥悶,女師與學童的不倫與情色幾乎各國都有,唯獨台灣沒有。老頭活了六十幾年,看過不少男師與女學生淫亂的報導,就是沒有看過女老師與男童鬧出姦情的新聞。是台灣的女老師特別貞潔、特別會忍?或是台灣的女老師挑選對象都慎重又隱密?抑或是這檔事和母子交尾一樣,老女少男樂在其中,事情沒曝光?然而到了21世紀20年代開始,台灣女師與男童的不倫姦情陸續曝光,老頭又納悶了,是世風日下?還是以前的媒體很「自律」未予揭露?
已婚女師與國三生的不倫
TVBS新聞 2020/07/10 14:54
師生畸戀告上法庭,花蓮一名已婚女代課教師被一名國三男學生主動追求,未保持師生距離答應交往,二人前年五度發生性關係,其中有三次還大膽到知名景點七星潭海灘「找刺激」。但女老師提出分手讓男學生心情低落,向校內輔導老師哭訴師生戀,事件因此曝光。
女教師法庭上以男學生寫的情書為證,證明是對方展開猛烈追求。法官認為,男學生案發時間的心智發展已達一定程度,認為與一般社會所稱利用學生年幼仰慕師長而逕為性交、猥褻的「狼師」有所不同,不過女老師坦承錯誤,對自己行為懊悔。
2018年8月至9月間,師生兩人二次在出租套房內發生親密關係,同年11月二人又到七星潭海灘及涼亭上演活春宮,一個晚上就三度嚐禁果。但之後女老師決定停止這段師生戀,男學生心情受影響尋求學校輔導,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審結以女老師對於14以上未滿16歲的男子為性交,涉犯妨害性自主罪等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三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 2020年07月10日 11:56
魔女的條件花蓮版!師生課後七星潭「野戰三回合」 國三男被分手…痛曝師生戀
在花蓮某國中擔任代課老師的郭姓女子,在15歲男學生阿漢(化名)的主動追求下,答應與他交往,2人成為男女朋友後共計發生5次關係。某日,阿漢因老師提出分手心情低落,遂把師生戀一事全向輔導老師說。事件曝光,郭女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月,但法官考量2人過去是情侶關係,郭女並非「狼師」,予以緩刑3年。
郭姓女子先前在花蓮某國中擔任國文代課老師,國三男學生阿漢因非常喜歡郭女,主動展開追求,2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2018年8月至9月間,郭女和阿漢2次在出租套房內發生關係,同年11月7日21點許,二人又於七星潭海灘及涼亭野戰,一個晚上總計發生三次關係。
後來郭女與阿漢分手,阿漢因心情不佳、情緒非常低落,遂將與國文老師戀愛的事情全跟輔導老師說,師生戀就此曝光,郭女被移送法辦。警詢及檢方偵查時阿漢均表示,他與老師一共發生九次性行為,但郭女否認,辯稱只有五次。
法庭上郭女坦承錯誤,花蓮地院認為,郭女身為老師本應盡為人師表的責任,然卻一時失慮與學生發生關係,行為實在不應該,但考量最初是阿漢主動追求,且案發時男學生也將滿16歲,心智發展已達一定程度,審結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性交」共5罪,各處郭女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10月,另因她情況並非一般社會所稱的「狼師」,再予以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2020/07/11 08:49
花蓮一位已婚國中郭姓代課女老師,2年前接受一名15歲男學生的追求,成為情侶,二人交往期間共發生5次性關係,其中一晚還在知名景點七星潭與涼亭,野戰三回合,後因郭女不安提分手,國中男被甩情緒低落向校方輔導室訴苦,這段師生畸戀才曝光,案發後郭女被判處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此案引起國內各媒體報導,郭姓女老師的外型也曝光,據聯合報報導,郭女年約30歲,個頭嬌小可愛、活潑又有親和力,因為只比學生大10多歲,頗受學生歡迎。郭女這次師生畸戀不僅被判刑10月、可緩刑,花蓮縣教育處透露,由於郭女有刑案記錄,未來不可能再獲聘用。
郭女2018年接受國三男學生的情書猛烈追求,成為情侶,二人交往期間在七星潭海灘與涼亭,一晚發生三次性關係,後來因為男學生被分手,心情不好找輔導老師訴苦,經輔導老師通報,郭女因而被法辦。
值得一提的是,男學生案發時距離16歲僅差半年,由於通姦已經除罪化,若以現在來看這起師生戀是完全合法。對此,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蕭宏宜說,因二人是兩情相悅,如果只因差半年就判老師重刑「這樣判決有何意義」,所以他覺得法官給郭女緩刑是相當合理。
老頭插嘴:
男權社會對具有姿色的女性總有偏愛,進入男權社會末期,女人開始走進職場,進入社會,這種現象更是嚴重。在社會上,在職場裡,女人的待遇與地位雖仍低於男人,然而漂亮的女人在男性主管手下卻遠遠比男性下屬吃香,女性美醜的差別待遇出現兩極現象,本案就是個明顯的案例。
「案發時男學生距離16歲僅差半年」這種鄉愿說法是對法律條文「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侮辱,剛性的法律條文差一天都是犯法,何況差半年。
「郭女年約30歲,個頭嬌小可愛、活潑又有親和力」是社會、媒體、法官對女主角輕判的原因,同樣情形如發生在男師身上,結果將不一樣;相貌平庸,甚至猥瑣的男師坐實了他確實是利用職權侵犯女童。男師如果相貌英俊則更是罪大惡極:身為心智成熟且掌握學生訓誡權的成年男人竟引誘了無知的懷春小女生。當然,假道學真正憤慨的是人家的外貌條件讓他嫉妒。
老古人早已告訴後人「人不可貌相」,也告誡人們「美麗的東西大多有毒」,偏偏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人們天生就喜歡美好的事物。只要是男人,不管是英雄,還是魯蛇,都喜歡美女,也願意相信美女的話。
本案女方已婚,小屁孩幾封情書就「淪陷」,是老公沒讓她吃飽,讓她飢渴難耐?還是天生下賤,追求刺激,想吃童子雞?
在七星潭海濱打野炮,是男孩的提議,還是老師的主意?通常良家婦女對露天公然宣淫一開始都會排斥與抗拒,女師為何能接受,甚至還可能是主動,是天生淫賤?還是已經身經百戰,和其他姦夫演練過?
轉載之報導中,有媒體「推崇」女師勾引小公狗的「本錢」,就本案而言女方如此容易就淪陷,作風甚是大膽,老頭懷疑她真是初犯?還是慣犯?只是以往吃童子雞都和平收場未被曝光?
本案之曝光是小屁孩被斷奶後憤而向輔導老師全盤托出,他不曉得這樣會毀了女方嗎?這是個輸不起的小魯蛇。然而勇於打野炮的女師真是因為不安才提議分手嗎?還是她已另覓得更好用的雞雞?答案只有當事人清楚。
真愛:有期徒刑17年半
自由時報 2023/11/15 17:44
桃園市某小學徐姓女老師擔任高年級班導師時,將班上1名六年級男學生叫到休息室令男學生脫下褲子加以性侵,此後至同年6月間又與同一名男學生在校園內發生八次性關係,其中二次違反男學生意願,女老師還因此懷孕產下一子;案經家長獲悉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徐女僅坦承與男學生發生一次性關係,在受害學生指證歷歷下,法官不採信徐女說詞,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等罪將她判處應執行1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女老師性侵小六男生的驚世案件,最初發生於2020年2月學校開學首日,當日徐姓女導師藉故打電話給電腦教師叫受害男學生留在教室等候導師,男生留下後被徐女叫進教室旁的休息室,徐女當下開口要男學生脫下褲子,男學生詢問要做什麼,徐女即開口說要發生性關係,男生雖然內心抗拒,但不敢表達,當下即與徐女發生關係。約一星期後,徐女又趁男學生音樂課下課後,要音樂老師讓受害男學生留下幫忙,之後將男學生叫進休息室再度發生性關係。
此後,徐女於同年3月至6月間,又七度於下課後、早自習或午休期間,在休息室、學校廁所內,與受害男學生發生口交、性交等侵犯行為,其中二次男學生曾表達拒絕,仍被迫就範。
判決指出,男學生因對性知識認知仍未成熟,受害期間對女老師有喜歡也有抗拒,雖私下會叫女老師為「老婆」,但內心對老師兼女朋友的組合仍感覺奇怪,而徐女於同年5月間發現懷孕,事後產下一子,經法院進行親子鑑定確認生父為受害小學生。
法院審理時,女老師對淫亂小學生犯行矢口否認,僅坦承與受害學生發生一次性關係,而且是被對方推倒後強行為之;法官調查相關證人認為受害學生若非真實經驗,難以具體指述受害經過及次數,且對休息室相關佈置有清楚描述,因此不採信徐女被迫為之的說法,審結依對未滿14歲男女為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將9次性侵行為分別論罪,並定刑應執行1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對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此案發生後即將案教師停職,並經該校性平會調查該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且有性騷擾行為,其情節重大而有終身不得聘任事由予以解聘,同時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再受聘任教。
中時新聞網 2023/11/15 17:31
現年42歲的徐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一所國小擔任高年級班導師時,竟看上班上男學生,從2月到6月,9度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課時,和男學生發生性行為和口交,甚至還因此懷孕生下一子,桃園地院依二個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和七個對未成年性交罪,重判17年半。
桃園市教育局指出,2020年9月接獲通報立即將徐師停職並啟動調查,經性平會查證認情節嚴重達終身不得聘任程度,立即解聘,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任教。
據悉女師是7年級生、未婚,男學生目前是高中一年級生,穩定就學中。
徐女擔任桃園某國小5、6年級班導,竟於2020年2月25日上午電腦課堂間,在班級教室內的教學休息室中,無視班上六年級的男學生抗拒,強行性侵他得逞,此後以每月一次的頻率,利用音樂課、課堂間、午休時間、早自習等,五度把男學生叫進休息室發生性關係,另外還四度幫男學生口交。
徐女還要男學生內射,在同年6月18日發現自己懷孕5周,仍於25日再度和男學生發生性關係,最後徐女產下一子。同年9月升上國中的男學生,被父親發現和國小女導師過從甚密,報警才揪出犯行。
法官審酌男學生對時間、地點、肢體動作、雙方姿勢、相對位置等細節證述均大致相符,還有日記、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以及同校師生的證詞,認定男學生屬實,且徐女婦產科就診紀錄可見2020年5月懷孕並生下一名男嬰,經親子鑑定,確認就是男學生的小孩。
諮商心理師也證稱男學生案發後很困惑自己錯在哪裡,覺得自己沒有拒絕,也生氣女師否認而覺得生氣與無奈,感覺被誣賴說謊,還將所有過錯歸咎於自己,也才發現性侵不是自己不去想就沒事。
法官以女師不克制己身情慾,利用男學生年幼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與男學生及他父親和解,依犯二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七個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合併判處17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市教育局指出,2020年9月26日通報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即將徐女停職靜候調查,案業經該校性平會調查該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且有性騷擾行為,其情節重大而有終身不得聘任事由,學校依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予以解聘,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以避免該師再於學校任教。
教育局持續督導該校積極追蹤輔導男學生,並加強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宣導活動,建立學生正確的價值觀,提升其自我保護觀念及應變;另針對學校性平業務承辦人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實務研討會議,對學校行政人員或輔導人員辦理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以提升學校教職員工性平知能。
老頭的話:
報導中現年42歲(七十年次)的女老師和12歲的學生相姦,九次中有四次為其口交。12歲的男童沒有勃起不能的問題,這種年紀的男孩隨便撩撥就能勃起,癥結在於誰先出手。本案被法官推斷為女人出手(兩次性侵、七次合姦),這女人太猴急,也太大意了。
大多數「良家婦女」面對丈夫要求口交都會拒絕,然而拒絕為丈夫口交的女人通常不會拒絕姦夫的要求;現實,就是這麼現實。
女人主動為小男孩口交洩露了一個女人難以面對的事實:大多數女人骨子裡其實喜歡吸吮男人的懶叫,不介意、甚至喜歡懶叫的腥臭味。
老頭過了中年,寵物多了,才知道:女人天生有吸吮慾,大多數女人其實很喜歡為男人口交。相較舌吻,女人更喜歡為男人吸吮懶叫,尤其是陌生的男人;那種下賤的刺激感讓女人春情盎然。
女人今年42歲,案發(2020)時39歲,這是她初犯嗎?一個月一次的頻率,說起來算是少的。39歲的女人一週一次都算少,她倆實際交流次數恐不止九次。國中、小的女教師是個曖昧的職業,每天面對著無數根年輕的肉棒,久曠的熟女怎能忍受!
本案最令人不解的是女老師竟為小她三十歲的男孩懷孕生子,她絕不可能不知道避孕與墮胎,也應該知道女老師未婚懷孕會招來多少議論與批評,她為什麼這麼做?或許,這就是真愛吧!
太報 2023-12-30 15:54
桃園市日前驚爆一名女老師9度性侵國小六年級男童,並且懷孕生子,遭判17年6個月徒刑,全案未定讞。如今又有嘉義一名國中班導、國文科女老師,對小自己20歲、且未滿14歲國中男學生,發生4次性行為,其中口交3次、猥褻1次,法官以妨害性自主罪判緩刑4年。
調查發現,前年(2021年)9月起,該名女老師開始擔任某國中班級的導師以及國文科老師,男學生則是該班級的班長和國文小老師。師生倆人互動密切,進而在同年12月開始交往,發展為情侶關係。
師生倆人在去年1月出遊時,在景點的公廁哺乳室,由女班導幫男學生口交。今年2月陸續在教師辦公室、班級教室等地方,相互撫摸胸部、下體以及口交,經調查,師生倆人共發生4次性行為。
師生倆人在今年3月初分手後,女班導持續使用通訊軟體Facebook Messenger傳送訊息男學生,男學生的母發現雙方對話訊息後,向校方反應,校方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通報處理。檢警也介入調查,依照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女班導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調查發現,女班導3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1次猥褻,性交部分,一罪一罰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猥褻行為,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共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可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悉,女班導研究所畢業,從事教職約達10年,任職過多校代理老師,案發後離職,且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女班導未婚,離開校園後,轉職在民間公司擔任行政人員,月薪3萬元上下。
壹蘋新聞網 2023/12/30 22:00
又有女師與學生連結!教室激戰小20歲班長 嘗禁果4次緩刑4年原因曝
【記者王志弘/嘉義報導】南部有名30多歲國中女老師,前年12月擔任導師時與班上班長萌生愛意繼而交往,她去年初起涉在公廁或教室對未滿14歲的男學生口交3次、猥褻1次,曝光後被依妨害性自主法辦。法官考量女師深表悔意、積極和解,且終生不得擔任教職,輕判緩刑4年。
嘉義地檢調查,被告女子前年9月起擔任國中班導、國文科任老師,因此認識擔任班長、國文小老師的被害男學生。雙方互動密切,進而萌生愛意,於前年底交往,去年初起在公廁哺乳室、教師辦公室、班級教室等處,相互撫摸胸部、下體以及口交。
師生戀於去年3月分手,女師持續以社交軟體傳訊給學生時,被家長發現不倫,憤而通告校方。女師遭依妨害性自主起訴。
嘉義地院判決書表示,被告未能克制情慾發生性交及猥褻行為,然並未以任何強暴、脅迫等違反對方意願方式,壓制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不法情節相對較輕。被告訊時深表悔意,審理期間積極與被害人父母達成和解,一簽立和解書即支付全部和解金額,足見被告犯後盡力彌補過錯,並取得被害人暨其家人的寬恕。被害人一方同意本院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
判決書指出,有3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1次猥褻,性交部分,一罪一罰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不得易科罰金;猥褻行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可易科罰金。共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均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了解,女師未婚,研究所畢業,從事教職約達10年,曾擔任該縣市多所國中的代理老師,案發後離職,且終身不得擔任教職。目前在民間公司擔任行政人員,月薪約3萬元。
TVBS新聞 2023/12/31 12:35
(摘錄)嘉義地院指出,女導師犯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並與學生父母達成和解,而獲得諒解。犯行均未違反男學生意願,且於今年6月已離職,未來將難以再任教職,對其身心已造成重大衝擊,因而自今年6月起至醫院精神科就診,目前持續服藥治療並接受心理諮商,可見已付出沉痛代價,已無再犯可能性,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老頭插嘴:後兩個個案女人都為小鬼口交,30出頭的女人真的那麼癢?還是天生下賤?老頭納悶為什麼「交往」三個月小鬼就打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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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12彙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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