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人而言,衣服永遠不嫌少,大多數的女人總認為自己還少一件衣服。
對女人而言,男人其實和衣服一樣;女人需要不同的衣服搭配不同的場合,也需要不同的男人滿足不同的需要。
在男權社會下女人祇能有一個男人;如今的社會,有些女人甚至連一個男人也沒有。這是女人的悲哀,也是男人的悲哀。
女人有很多衣服,可以滿足她愛美的打扮;女人有很多男人,好處可就不祇一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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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個蕩女會被拱為民國才女?妳知道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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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的跛腳老公風度好,對戴綠帽似乎並不很在意。然而這不是重點,很多女人也能找到這種老公。主要是這女人眼光好,她的老斗們都是民初文壇的泰斗,老斗加泰斗賣力的吹捧之下,女人不成才女都難!
女人祇要敢,一定會有很多男人。然而祇有聰明又有手腕的女人才能找到「好」男人,甚至還不會被社會輿論撻伐。「好」男人可能是有財有勢,可能是有才華又有名氣(男人光有「才華」其實是笑話),可能是肚量大,祇想曾經擁有,不想長期占有,不介意女人朝秦暮楚。
現代人對「民國才女」林徽音可能已不太瞭解,本文讀起來會感到吃力。故請先參閱拙作「民國才女林徽因的感情世界」、「為色撞山的民國才子徐志摩」,就可瞭解所謂「民國才子」與「民國才女」是什麼樣的貨色。
以下是轉載文,原著作者:閆紅(騰訊·大家專欄作者,著有《誤讀紅樓》《她們謀生亦謀愛》等。)
三毛說,對於不太會說話的人,衣服可以代她們發言。
其實,就是像張愛玲和林徽因這樣不乏表達渠道的人,衣服也會不自覺地表達她們的價值取向。
有次和朋友談起林徽因人氣何以這麼旺,不但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張歆海追慕她多年,就連強調跟她交集不多的胡適先生,在她和老友凌叔華發生衝突時,都舍老友而站到她這一邊。我在聰明漂亮之外,強調了林徽因的自信勤奮等等,那位朋友卻笑起來,說,照我看,主要是她夠洋氣。(老頭註:梁思成是林徽因的丈夫,徐志摩和金岳霖是她公開的面首。林女士一向喜歡周旋於眾男人之間,她有很多與一大堆才子或文壇巨擘的合照留下來。)
“洋氣”這個詞,像“高級”一樣,是上個世紀的褒義詞,帶著點沒見過世面的一驚一乍,現在再拿出來說事,多半是調侃。用這個詞形容林徽因,只怕會讓她的粉絲們跳腳,是不是將她的魅力,看得太膚淺?
然而我細想想,卻覺得極其有道理。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一時的心情能成全一段愛,多年的心結也能成全一段愛,當時北平文人對於林徽因的群起而追之,只怕與他們複雜的文化心結有關。
誰說女人一定要有事業線?洗衣板身材的林徽因從來就不缺仰慕者和追求者。
林徽因的愛慕者,早年都曾留學海外,或英國,或美國,從滿目瘡痍封閉落後的中國來到那開化之地,目不暇接之外,更是自慚形穢。他們未必媚外,卻多半是崇洋的,徐志摩有“康橋情結”,曾說:“我的眼是康橋教我睜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橋給我撥動的,我的自我意識是康橋給我胚胎的。”胡適一生推廣美國式的文明與民主,金岳霖從頭到腳都是西洋做派。
對於西洋文明的愛慕,產生了某種審美上的移情,“洋氣”的女性,更受追捧。陸小曼被胡適稱作“北平不得不看的一道風景”,但她在林徽因面前也有自卑感:“我又哪兒有她那樣的媚人啊?我從前不過是個鄉下孩子罷了……”究其原因,在於,林徽因十幾歲時就隨她父親在英國讀書,她在那裡學到什麼是另一說,單這段經歷,就足以讓未曾出過國門,當時還處於原始積累期的陸小曼羨慕嫉妒不已。
林徽因的那段留學生涯,不只呈現於她的履歷上,更在她舉止投足間,她對於西洋文明的熱愛,一點不比徐志摩他們少。她唯一的女友便是美國人費慰梅,著裝打扮就有一種不自覺的靠攏,更何況,她的長相,原本就與這打扮相宜。
林徽因並非國色天香,陸小曼的五官,比她更為舒展,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濃眉大眼,亦更有一種英氣。後來因為生病,她瘦得連徐志摩看了都要詫異,忙不迭地報告給陸小曼:“你要是見了徽因,眉眉,你一定吃嚇,她簡直連臉上的骨頭都看出來了。 ”林徽因後期的照片,更是瘦成了一把骨頭。
但即便如此,林徽因依舊能夠在人群中脫穎而出。吃過她送的山西陳醋的冰心,曾經說,林徽因俏,陸小曼不俏。相對於林徽因,陸小曼的嫵媚,都嫌太老實,“渦媚猶圓”的林徽因,美出了一種意境。
林徽因身材嬌小,這是個先天優勢,因為豐滿者身材太醒目,會在衣服之前挺身而出,縱然衣服上有千般花樣,別人卻只見你的肉身。但過於瘦小,又會顯得乾癟,林徽因脖頸修長,身姿挺拔,她少女時代跟別人一樣著短衫圓裙,也像一棵亭亭玉立的小白楊。
氣質型美人,不適合著艷麗衣衫,尤其是比較單薄的五官,容易就淹沒在那一團眼花繚亂之中。林徽因最為失敗的一張照片,是她的婚紗照,據說那婚紗是她自己設計的,中西合璧,看上去卻和宋美齡那一件有些相似,大約清高如她,也不免受時俗影響。那婚紗頭飾繁重,蕾絲重重,將林徽因眉眼間的清氣完全壓住,如若萬千肉體凡胎中的一個。
她最適合的,還是純色衣衫,除了這張婚紗照,她自己彷彿也深諳此理。衣服大多非黑即白,白衫被她穿出了氣韻,黑衫被她穿出了情懷,而在這些黑白衣衫之上,她常常會戴一頂小帽,她的洋氣,大半由此而來。
帽子這東西,不是人人都戴得,張愛玲就說她沒有帽子,吾友藍小姐曾有高論:“死都不要戴帽子”,我想是因為它有點誇張,硬邦邦的質地,要配雕塑般的容顏與氣質,稍有含胸縮肩,那帽子,就像是從禮服店裡偷來的。
林徽因卻經受住了這檢驗,1920年,她和父親同往英國倫敦,在某個湖邊,有了一張穿著黑大衣,頭戴圓帽的留影,盡顯濃濃的英倫風。她還善於做帽子與中式服裝的混搭,回國之後,以帽子搭旗袍或是衫裙,一派“海歸”氣質。和梁思成在國外度蜜月時,林徽因戴的是一頂窄簷圓帽,這種帽子更難駕馭,尤其不適合五官平面的黃種人,但林徽因的巴掌臉,完美地演繹出了它的風情,和梁思成在一輛老爺車旁邊留影的她,看上去,悠閒,自信,跟歐洲文化融為一體,沒有一絲羞縮或緊張。
一九三七年秋冬,林徽因和費氏夫婦騎馬歸來,照片上,是圍巾大衣,外加一頂呢帽。她將手插在口袋裡,斜靠在北平的木格窗前,眼睛微笑著,卻又空無一物地看向前方,像是看盡了那個時代的蒼茫。
那應該是她一生裡最為充實的歲月,就在那之前,她和梁思成數次去河北、山西、河南、山東考察。在河北興隆寺,她留下了一張穿著旗袍爬上房樑的照片,這張照片後來被人斥為作秀,她的學生茹原華為她辯護說:“沒辦法,那時候有身份的女士不時興穿長褲子。”這固然是事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林徽因在當時固然做派洋氣,開沙龍,結交男閨蜜等等,骨子裡卻如她自己所言:“我的教育是舊的,我變不出什麼新的人來。”
她穿過馬褲,更多時候,還是以中式服裝為主,這對於她身邊的文人已經足夠,他們期待的,也許本來就是在中國韻致之上的那點洋氣,要是真的脫胎換骨,放肆地表達自我,只怕他們會因為陌生而驚恐,落荒而逃。
比如,像張愛玲那樣。
與林徽因相反,張愛玲在活法上很前衛,房間陳設亦現代得讓自以為見過些世面得胡蘭成感到心慌,但是在著裝上,她喜歡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古董。
當年在香港,她得了獎學金,要小小地犒賞一下自己,都花在了衣服上。香港這地方很奇怪,一方面得風氣之先,另一方面有保留著許多古風,張愛玲在那裡找到了原汁原味的廣東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紅上印著粉紅花朵,同色花樣印在深紫或碧綠底上。鄉下也只有嬰兒穿得。我帶回上海做衣服,自以為保存劫後的民間藝術,彷彿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飄飄欲仙,完全不管別人的觀感。”
按照張愛玲的描述,我能想到的,只有張馨予的那件“東北大禮服”。別急著嘲笑她,像這種最炫民族風,再早若干年,鞏俐章子怡都追隨過,時尚是有時效性的,在十幾二十幾年前,最鄉土的就最文藝。張愛玲的問題是,她早得太過分,早到令人側目。
曾經和張愛玲做朋友,後來交惡的潘柳黛,不無惡意地寫過張愛玲的著裝風格:“張愛玲她著西裝,會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十八世紀少婦,她穿旗袍,會把自己打扮得像我們的祖母或太祖母,臉是年輕人的臉,服裝是老古董的服裝。”其不以為然,見於筆端。卻不知道,這正是張愛玲的追求,她的衣服如她的文字,並不要人人都覺得好看,她要的是特別,是別有意味。
《傳奇》的封面,“借用了晚清的一張時裝仕女圖,畫著個女人幽幽地在那裡弄骨牌,旁邊坐著奶媽,抱著孩子,彷彿是晚飯後家常的一幕。可是欄杆外,很突兀地,有個比例不對的人形,像鬼魂出現似的,那是現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裡窺視。如果這畫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氣氛。”穿著古董衣服行走人間,是否也會有這樣一種穿越感?她自己,是否也時常得意於他人的不安?
平心而論,張愛玲身材不錯,腰細腿長,身高五尺六寸半,大概在一米六八左右,她有一張照片,穿了掐腰綢緞短衫,十足是個衣裳架子,這也是她穿奇裝異服的本錢。但是人們注意到的,卻更多的是她眼睛里居高臨下的漠然,那神情有現代模特的風範,在異性的眼中,卻失之於表演性太強,產生了某種距離感。
讓我們這麼說吧,張愛玲的衣服是古典的,她的穿法卻是現代的,她的著裝理念太超前了,雖然她沒有具體說過是怎樣的,但我們從她對於蘇青著裝理念的描述中可窺知一二。
“對於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於她自己,是得用;於眾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對於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蘇青的作風裡極少'玩味人間'的成分。”
張愛玲正相反,雖然她開玩笑說,她身著奇裝異服,是因為她長得太平淡,但她對於衣服真正的訴求,大概還在於“大可玩味”。衣服能夠實現某種催眠,就像她的寫作,把她帶到不同的地方,經歷不同的氣氛。
這點差別,在她們與胡蘭成的交往中也有所體現。在蘇青的小說《續結婚十年》裡,蘇青將她和胡蘭成的初見描述得十分喜感,一見面就上床,上完床就翻臉,因為胡蘭成先是沾沾自喜地問她是否滿意,然後又問她:“你沒有生過什麼病吧?”後來更大肆誇耀自己的性能力,鄙陋嘴臉畢現,讓蘇青忍不住反唇相譏,將他逐出家門。
張愛玲的《小團圓》裡也寫到這一段,特地描述了蘇青的穿著:“不修邊幅……身材趨向於矮胖,旗袍上罩件臃腫的咖啡色絨線衫,織出累累的葡萄花樣。”似乎這隨便的著裝,注定了蘇青與胡蘭成不可能有太靠譜的發展。
張愛玲與胡蘭成的情事,也如同她那時的著裝,寶藍綢襖褲,桃紅色繡花鞋,形式感十足,緩慢推進,輾轉游移,如同侯孝賢的電影,即便曲終人散,亦令當事人與旁觀者流連再三。
這是浪漫主義者與實用主義者的大不同,無論在著裝上,還是在男女情事上,蘇青與張愛玲都體現出各自鮮明的風格,倒也真是“男人如衣服”。而林徽因雖然與徐志摩、金岳霖都有感情上的牽絆,卻終是與梁思成共度一生,這選擇,亦如她的著裝風格。
三毛說,對於不太會說話的人,衣服可以代她們發言。其實,就是像張愛玲和林徽因這樣不乏表達渠道的人,衣服也會不自覺地表達她們的價值取向。愛情來來去去,唯有衣服不離不棄,與衣服裡的人共同賦予對方靈魂,另一種意義上的相依為命,它們是女人最初與最後的愛,也是女人的詩與遠方。
1934年或1935年,林徽因攜女兒再冰,與金岳霖(左一)、費正清(右一)、費慰梅(右二)在北京天壇。
林徽因三態
屋樑上的林徽因
《人間四月天》中周迅飾演的林徽因
張愛玲
《上海往事》電視劇照,劉若英飾演張愛玲
老頭的話:
女人祇要敢,敢趕時髦、敢穿敢露、敢公然勾引男人、甚至敢公然偷人,當然,她同時得擅於包裝自己,為自己脫序的行徑找到美麗的藉口,那麼她一定會成為社交名媛,人人爭著一親芳澤的名女人。如果她又薄有姿色,她必定會很搶手,賤男人們個個搶著吃一口的美肉。這種女人不紅也難。
林徽因絕不是慾女,她並不追求肉體的淫慾;她追求的是眾星拱月,還有偷情的滋味,所以她不是慾女,她是蕩女。105.05.01初稿
張愛玲的結局:
“請媽媽為我留一條門縫!” 張愛玲
清爽的秋天,我又來到洛杉磯。洛杉磯華語文學聯誼會的吳先生開車,帶我來到羅徹斯特大道旁一座普通的公寓樓前。張愛玲從1991年7月7日,到1995年9月8日去世,一直居住在這座公寓樓的206房間。
這是張愛玲在洛杉磯23年中居住時間最長的住處。如今,206房間物是人非,四壁如雪,除了公寓統一配置的物品外,早無張愛玲的任何遺物。
吳先生說,張愛玲生前深居簡出,很少與人來往。他只與張愛玲見過一面,就在這間公寓房內。當時,張愛玲並不搭理他。她骨瘦如柴,面壁而坐,正獨語著什麼。開始,他以為她在念佛語,可是細聽,不像。
他禁不住問:“您需要幫助嗎?”張愛玲回過頭來,有些自嘲地說:“對不起!慢待您了,真有點不好意思!請您理解,我在與我的媽媽說話呢。來日,我一定會去找她賠罪的,請她為我留一條門縫!”
張愛玲的話,讓吳先生目瞪口呆。接著,張愛玲又說:“真的對不起!不過,我想您會理解我的。我現在唯一想說話的人,就是媽媽!”吳先生含淚離去。
此刻,吳先生帶著我,又含淚而來。因為正巧206房間要安排新來的住客,我們只得又匆匆離去。走出公寓樓,跟隨吳先生沿羅徹斯特大道漫步,聽他講述張愛玲鮮為人知的愛與恨。
一直以來,張愛玲與胡蘭成的故事,似乎成了人們對張愛玲一生最為津津樂道的話題。其實,真正折磨張愛玲的,並非是我們為之嘆息的愛情。她與母親的關係,才是她最終的絕望和哀傷。
在張愛玲的心中,母親曾經是冷漠、自私、變態,甚至惡毒無比的象徵。她一直認為,母親是她一生受傷最深懷恨最久的痛點。
他的母親黃素瓊(黃逸梵),曾經對女兒很冷淡,從不給女兒肌膚之愛。張愛玲4歲時,母親拋下她到國外求學。 4年後母親回國,依然對她冷漠如霜。她後來辛苦得來的獎學金,也被母親輸在了麻將桌上了。千古獨傲的張愛玲,從此與母親勢不兩立。長大後,也沒能與母親和解。
在當時,張愛玲的母親也是一個了不起的女性。她家門庭顯赫,祖父黃翼升是清末長江七省水師提督。她雖出身豪門,但由於是小妾所生,父母又早逝,童年異常艱辛。纏過小腳,受過凌辱。
但她深受五四新潮的影響,率先放足,果敢地出國留洋。學過油畫,與徐悲鴻、蔣碧薇熟識。她無法容忍丈夫的惡行,斷然與他離婚。晚年,她病重,給張愛玲寫信,說唯一的願望就是想見見女兒。張愛玲很絕情,至死沒見生母一面!
當得知母親去世後,張愛玲獨自面壁而哭,大病一場。直到兩個月後,才有勇氣整理母親的遺物。母親為她留下一筆遺產。這讓她到美國後得以立足。有一次,一件小古董她就賣了860美元。
在異國他鄉孤身獨居的張愛玲,在她淒慘的晚年,聯想到死去的母親,突然發現自己的命運,與母親有許多相似之處。母親死後幾十年,她與母親終於和解了!她在孤寂中滋生悔意。於是,便在靜靜的206房間向母親的亡靈殷殷懺悔。
1995年9月8日,中秋,張愛玲孤獨離世。兩天后,公寓管理人員才發現了她的屍體。她面對太平洋趴著,一隻手向前探著:遙遠的彼岸,生她養她的地方,媽媽的門縫為她留著! 多麼悽涼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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