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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為什麼不肯離婚 之一

 

世間男女的情愛是各取所需的摸索,婚姻是供需均衡後的結果。女人會嫁給一個男人必然有其考量,大抵不脫貌、財與才 (可以評量粗細、長短與時間的幹才,不是抽象的才華)  的綜合考量;當然也有例外,譬如說栽贓 (被人弄大肚子後找個接盤俠) ,婚姻絕不會是兒戲。女人會要求結束婚姻,也必然有其原因,若不是男人喪失原本入選的條件,就是一山又有一山高,女人遇上更好的。離婚也絕非兒戲,只是現實。



老頭年輕時,阿本仔創出了「大型垃圾」與「熟年離婚」這兩個辭。

 

老男人退休後喪失經濟上的功能,整天纏著老妻,不識趣地管東管西,甚至盤查行蹤,於是成了老妻眼中人型垃圾,沒多久就被老妻給休了。

 

然而,現實的背後還可能有更殘酷的現實。三十多年來男人每天朝九晚五,回到家妻子已煮好晚餐,家事也井然有秩。大多數的男人從不曾想過:在他上班的那段時間裡,妻子是如何排遣寂寞和空虛?

 

退休後男人開始整天待在家裡,看住了老婆的「人身自由」,原本美滿家庭背後的齷齪不得不攤在陽光下。過去幾十年裡,有些女人已背著男人發展出排遣寂寞的法子與「填補」空虛的野男人。

 

老妻為了能繼續排遣寂寞與填補空虛,祇有撕下良家婦女的假面,斷然割捨這個名存實亡的老公。

 

這幾年台灣已開始有這種情形,早已喪失性功能的老男人,再失去賺錢能力,在老妻的心目中已是連雞肋也不如,不但食之無味,棄之也毫不可惜。

 

有趣的是,最近老頭看到蘋果即時新聞報導了兩個申請離婚的案例與判例,兩個個案都是老男人想離,老女人卻不肯。個案的案情都相當複雜,可謂公有公理,婆有婆理。中國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旨在難斷兩人間的「是非對錯」。畢竟,人這種生物擅於說謊,有些事當事人也難以啟齒,局外人更不能從表面看出端倪。然而夫妻既已走到這種地步,姑不論是非曲直,老頭認為「斷離」才是正道,如此的怨偶勉強用公權力來拘束,又有何用?不過,這以下兩個個案相當現實,也相當有趣,值得大伙深思。

 

 

一、上帝的恩典

 

蘋果即時新聞 2017091600:00

行房前「聽訓」2小時 牧師想離婚法官不准

 

曾在淡水某教會擔任牧師的吳姓男子,與現職某私立大學助理教授的張姓女子結婚20年,但他認為妻子長年拒絕行房,還會在行房前逼他「聽訓」2小時,而且張女反對他當牧師,在教會詆毀他、散布他出軌謠言,迫使他辭去牧師工作,據此訴請離婚,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女並無虐待他、雙方婚姻並沒有無法維持的重大破綻,判吳男敗訴,不准離婚。

 

判決指出,吳男指控,張女的生母上吊死亡,導致張女性格深受影響,除了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與他行房,還會大罵他太醜、太瘦、陰莖很髒、性變態他每次求歡通常要先被辱罵2小時,偶爾獲得張女配合,但行房到一半張女又會突然打他耳光、要他下跪、歇斯底里破口大罵,並且以不行房威脅對她言聽計從,如同「以性當作武器」

此外,張女反對原任公職的吳男當牧師,總是叫他「回去當公務員啦!」他經營淡水教會期間,張女向信徒批評他是「乖僻的權柄、無能的領導者、上台胡言亂語」,甚至說他外遇一名女幹事,最後導致教會幹部團隊瓦解、信徒輕視牧師吳男最後辭去牧師工作回任公職,但罹患重度憂鬱症無法走出來,會在搭捷運時無法控制莫名流淚,去年12月他離家出走獨自在外租屋居住,並於今年向法院訴請離婚,主張遭受張女不堪同居之虐待,雙方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

 

張女則抗辯,她沒有拒絕與吳男同房,實在是因為生活奔波勞碌,她結婚時在台北市某國立大學攻讀心理學博士,迫於生計還兼差當保險業務員,吳男則在2001年辭去公職就讀神學院,他們當時住在神學院夫妻宿舍,她必須每天早上送女兒去新光醫院旁的保母家,再開車至學校做實驗,下午5點再接女兒塞車回到宿舍。張女指出,吳男2004年從神學院畢業後到台中的教會工作,她因為生活壓力而在2005年罹患卵巢囊腫的婦科疾病,2007年吳男被調到新北市的教會,她則開始在淡水私立大學任教,並兼任輔導諮商的行政主管,因為工作繁重難以配合丈夫性需求,其卵巢囊腫、陰道與膀胱發炎的疾病也被醫囑避免性行為。張女透露,她以前健康正常時,與吳男的行房頻率是每天一次,有時甚至一天早晚各一次。她強調,性生活固然是美滿婚姻的要素之一,但不能以無足夠時間經營性生活,就認定婚姻無法維持

 

張女並強調,她並沒有反對吳男當牧師,為協助丈夫經營教會,她20112013年間辭去學校行政主管職務,沒想到後來發現吳男與一名教會女幹事相偕爬七星山、遊淡水河,手機中還存放該女照片,甚至躲在家裡廁所與對方講電話聊天,教會總會20158月也接獲關於此事的投訴,迫使女幹事調走、吳男向她道歉,並不是她在教會詆毀吳男,請求法官駁回吳男離婚請求。

 

法官審酌,張女是壓力相當大的職業婦女,且確實罹患不適合性行為的婦科疾病,有不能行房的正當理由,不能認定是蓄意拒絕行房以虐待吳男。至於在教會詆毀丈夫的部分,吳男在20158月就疑似出軌事件向張女道歉時,曾邀請張女回教會服務、帶領女性信徒,如果張女確有詆毀行為,吳男理當不會有此一舉(老頭忍不住插嘴:吳男這招和政客偷情曝光找老婆出來背書的道理相同,法官竟據以認為張女沒有詆毀吳男之事。老公和教友勾三搭四,女人的正常反應絕對是四處投訴)。

 

法官最後認定,吳男無法證明有遭受張女不堪同居之虐待,且張女較情緒化、雙方性生活不協調,或因疑似外遇事件發生衝突,進而影響吳男生涯規劃,這些都屬於一般夫妻相處的常見情形,「尚在可容忍之範圍」,雙方之間並無客觀上的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破綻,判決吳男離婚請求駁回,還可上訴。

 

老頭的話:

 

看過這則新聞後,老頭最先的感慨是這種人資格當神職人員嗎?台灣社會假藉佛道騙財騙色的神棍一大堆,拜上帝的基督教和天主教應該也有不少這種敗類。

 

本案如撥去一大堆障眼的說辭,真相是吳「牧師」已另結新歡要抛棄糟之妻。這是他「離家出走獨自在外租屋居住」的原因。然而本案法官會駁回吳男離婚的申請最大的原因在於吳男竟白癡地主張兩人「性生活不協調」,這是男權社會裡最不能容忍的事,如果這理由可以成立,天下的男人到了中年以後都將面臨老婆求去的難堪。

 

那麼,本案女主角為何拒絕離婚?

 

真相很現實也很殘酷,女人還有性需求還需要那個上帝的恩典。大伙不要被報導中所說「(女主角)卵巢囊腫、陰道與膀胱發炎的疾病也被醫囑避免性行為」所誤導,沒錯,陰道或膀胱發炎時行房女人會不適也會疼痛但女人不會一直發炎」,吃了消炎藥打了抗生素幾天就好了熟年婦人永遠需要也渴望被男人安慰。報導中所稱「(女主角)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與他行房,還會大罵他太醜、太瘦、陰莖很髒、性變態,他每次求歡通常要先被辱罵2小時,偶爾獲得張女配合,但行房到一半張女又會突然打他耳光、要他下跪、歇斯底里破口大罵,並且以不行房威脅對她言聽計從,如同『以性當作武器』」,沒錯,這也絕對是事實但那是陳年往事,那是當年女主角年輕慾求不高時幼稚的舉動。如今女人有著一腔的慾火,而自稱有憂鬱症會不由自主流淚的那個男人偏偏還有幾分本事,那幾分本事可以和女幹事偷情,當然也可以幫她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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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雙腳夾睪丸

 

蘋果即時新聞 2017100416:14

夫控妻嘲諷「雙腳夾睪丸」 37年怨偶離了

 

陳男跟妻子結婚37年,他指稱妻愛錢如命,甚至他心臟開刀裝支架都不出錢,也常取笑他落魄「一貧如洗」、「雙腳夾睪丸、有路沒厝」,又兩人分居多年,希望新北地院判准離婚,陳妻則否認看不起丈夫,反指丈夫愛賭不顧家,但法官考量兩方分居已達7年多,訴訟仍互指責,夫妻已無情分下判准離婚;尚可上訴。

 

陳男跟妻1979年結婚,育有一男一女,但他卻在今年向新北地院提出離婚訴訟,表示跟妻個性不合,時常爭吵,又妻嗜錢如命,常被妻取笑「一貧如洗」、「雙腳夾睪丸、有路沒厝」(台噢,意指對方什麼都沒有、落魄、走投無路),更稱「房子是我買的,是我的」、「你隨時可出去,家中不缺你一人」,多次反鎖家門不讓陳男回家。妻子還常對外說是他把房屋、積蓄等花光光,營造他好吃懶做敗家形象,卻又常偷掏他口袋的錢,害他連加油都沒錢,陳男還說,有一次他更因此從新莊新海橋牽機車回板橋,他並指控妻子50元的買煙錢都不給2003年他心臟就醫須裝支架的錢也不出,還常辱罵父母、兒女等家人,他才在2010年搬回雲林跟母親同住。

 

陳男表示,由於妻只顧錢,不顧他生命安全,早已超出夫妻所能忍受程度,雙方又已分居7年多,才提訟請法院判准離婚。陳妻則不願離婚,表示婚後在高雄、板橋買屋都用丈夫名義,是丈夫不負責任、愛賭不回家,一問行蹤就破口大罵,並且早就知陳男沒錢,因此不會罵夫「一貧如洗」。

 

她跟丈夫打拚刺繡加工業時,常常拚到中午沒休息,等到下午2時多才吃飯,晚餐更是等到晚上11時才吃,每天僅睡4小時多,陳妻控訴自己全心全力拚經濟,只是要讓家人生活安逸。

 

陳妻說,刺繡加工帳款由丈夫收取,丈夫需要錢會先扣,丈夫心臟裝支架、動手術10多萬元都是她出的,否認不給丈夫錢的指控,不過陳妻也表示,家中兄弟姊妹中她過得最落魄,因弟媳除常算計她,也常挑撥她跟夫家的感情。

 

法官找來兩人女兒來作證,發現陳妻2014年由於腳開刀,曾搬回雲林跟陳男、陳母同住,後卻要陳母跟叔叔住,才被丈夫趕回板橋,並且居住時兩人是各過各,幾無互動,又訴訟中兩方也各執一詞,指責對方,考量分居7年多,已長期不睦而感情淡薄,毫無情分,才判准兩人離婚;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陳男指控妻子嘲諷他「雙腳夾睪丸」,妻子則反指他愛賭不顧家,法官因此判准2人離婚。有網友專業解釋:「這話是在譏笑查埔男没能力、養不起家、沒前途的人」、「引伸的意思是孑然一身」。其他網友則表示:「不然要夾貢丸嗎?」、「他用雙腳夾他的蛋蛋,小心不要變成蛋花湯唉!」

 

老頭的話:

 

這又是個現實的個案,不知大伙有沒從報導中看出來,結婚37年這個家庭一直是女人在養男人。男人指控妻子「50元的買煙錢都不給」,卻也指控妻子「常偷掏他口袋的錢」,其實妻子是在查他有沒有藏可供作怪的私房錢,並不是真要偷他的錢,連買煙錢都要妻子給的男人怎會有錢給妻子偷」?

 

那麼為什麼男方要離,女方不肯?這種男人不是早就該把他休了!

 

事情的癥結還是男人有那個」本事,俗話說「男人祇要一技在身,不怕沒飯吃」,男人如果有一支在身,也不怕沒軟飯可吃。問題在於有一支在身的男人通常不肯乖乖安分地吃軟飯,還會四處偷吃打野食。男人稱女人「多次反鎖家門不讓陳男回家」,他沒說清楚的是,他是幾點回家女人是幾點反鎖的?情慾高漲的女人滿心希望男人回來為她止癢,卻一直等不到,過了十二點一氣之下把家門反鎖這是早年很多台灣婦人常會幹的把戲。

 

婦人嘲諷男人也是同樣的道理女人慾求不滿,不會明講大多數的笨女人屄癢卻嘴硬不肯開口求開口要然而男人明明還行卻不肯應酬」她學識不高、涵養不夠的婦人自然會忍不住出口傷人,她不知道這樣反而會把事情弄的更僵。

 

兩人生的笨女兒以為父母都是各過過的,問題是夜裡她娘和她爹如何相處她沒看到,也不知內情。扣掉分居七年(其實沒七年),她爹吃了三十年的軟飯,難道吃假的?2010年男人搬回老家,2014年女人忍不住就找藉口也回雲林,圖的是什麼?

 

順便一提,「雙夾….」這句台灣俚語一把年紀的老頭早年也曾聽過,全文似乎應該是「兩隻卡夾一隻懶」,而非「雙腳夾睪丸」,可能記者先生小姐忌諱原文粗俗文雅地改寫了然而卻失了原意。兩隻腳祇夾睪丸,這男人還是男人嗎「兩隻卡夾一隻懶」並沒有落魄的意思,祇是形容男人一無所有,就祇有那個男性象徵然而骨子裡還有另一個含意,就是男人有那方面的專長

 

106.10.20彙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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