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報紙的大標題:Mother and son deperate to have a baby……together (母子兩人渴望一起生個小孩),副標題:She put him up for adopution, Now 32 years on, they are lover(她棄養他,然而32年後,母子成了情侶)。
母子戀與母子間的性事一直是A片和色文中最大宗的體裁。人類世界裡這檔事一直被壓抑著,假道學的社會總避而不談,甚至大加撻伐。然而在陰暗的角落,淫靡的花朵卻一直盛開著。
今天在蘋果即時新聞看到一則母子畸情的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美國。保守的東方社會,男人會四處炫耀自己的風流,他得意於讓女人如同母狗一般的接受他的調教與寵愛,但絕對不會有一個男人會向別人炫耀:他把母親變成他的女人,他每天都讓那個女人像一頭快樂又淫蕩的老母狗。
以下是那則新聞,和老頭的評論:
男休妻與親媽縱慾亂倫 要對母授精懷孕
SOD母子近親亂倫情節真實發生在美國,一名51歲地方媽媽威斯特(Kim West)愛上自己的32歲親生兒子福特(Ben Ford),兩人多次亂倫淫慾做愛,福特還為此休妻,與親生媽媽私奔。兩人現在生活在一起,更說要生下屬於兩人的寶寶。
據英國《鏡報》2016年4月報導,威斯特原是英國人,並生下福特,但福特出生不久就送給別人養,換句話說,福特的成長過程,威斯特基本上都沒有參與。母子兩人直到2013年才開始聯絡,到了2014年,當時威斯特住在紐約,邀福特來短住1周,兩人也在分離30年後再度重逢。
之後福特邀母親威斯特,來到他位在拉斯維加斯的房子一起生活,當時福特已經結婚,威斯特就和兒子以及兒媳婦一起生活。但威斯特說,當他看到兒子抱著媳婦時,她就會妒火中燒。威斯特自稱「感覺怪怪的」,於是上網查詢,並認為自己這種狀況就是「遺傳性性吸引」(Genetic Sexual Attraction,GSA)。
威斯特還說,福特會傳「性冷感」的抱怨給她,之後兩人更確立了彼此情意,約去摩鐵開房間,在酒精催促之下,雙方有了第一次之吻。福特說,自己對妻子已經沒有了感覺,然後他就和媽媽多次到賓館開房間做愛亂倫。
過不久,福特向妻子提出離婚要求,然後和媽媽一起私奔到密西根,兩人也在那兒定居下來。現在兩人生活在一起,表示要展開新生活,並準備生下屬於兩人的孩子。
報紙的大標題是:I’m in love with my son and want to have his baby. (我與兒子相愛,我要為他生小孩),小標題說:Is this mum and her son morally wrong. Or are they victims of recognized psychological syndrome ?(這是對違反道德的母子,還是他們祇是角色錯亂的心理疾病患者)。
這頭老母狗雖然年過半百,依然頗具姿色,難怪小公狗迷戀著她的肉體。他們不是角色錯亂,他們祇是樂於享受變態性刺激的一對狗男女。
老頭的話:
小男孩有性力後,母親就會是他性幻想和手淫時的對象。小男孩樂於用自己胯下那根器官「孝順」母親,老女人更樂於接受兒子如此的「孝順」。兒子不祇是年輕力壯,更是個禁忌的對象,和兒子交媾、臣服於兒子胯下,做兒子的女人,會有很大的變態刺激。幼年期缺乏母愛的男孩,必然產生濃厚的戀母情結,祇要有機會,兩人都不會介意,也樂於如同畜牲般的亂倫交媾。
在美國,親屬婚姻並不合法,亂倫性交則是當事人告訴乃論。但在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荷蘭,『親屬婚姻』(即俗稱亂倫婚姻),包含:父女、母子、兄妹、姊弟間的亂倫婚姻皆屬完全合法婚姻,且受法律保障。在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間的亂倫,只要是成年人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就不會遭到亂倫罪起訴,此法已行之數十年。
妳知道台灣法律的態度嗎?
台灣和美國一樣,亂倫婚姻不能合法登記,但對亂倫性關係則也是採告訴乃論的放任態度,所以常見媒體報導「獸父」,從沒見過獸母的報導,畢竟小男孩都樂於享受「母愛」。
諷刺的是,中共和香港法律視亂倫為犯罪,檢察官隨時可以提起公訴。然而為何台灣卻採放任式的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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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偷窺(情色文學 密碼6216 未成年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