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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惠安女的「不落夫家」看中國南方女性婚姻的奇風異俗

 

今日惠安

 

惠安縣(閩南語:Hūi-uann-kuāinn),別稱螺城、螺陽,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轄的一個縣,與晉江、南安,合稱泉州三邑。

 

惠安縣位於福建省東南沿海,東北部介於泉州灣和湄洲灣之間,東臨台灣海峽。轄境東北連泉州灣,西接洛江區,北鄰泉港區,南隔泉州灣與晉江市相望。總面積646.7平方公里。2009年年末戶籍人口953,805人,常住人口94.60萬人,以漢族為主,另有回、畲、蒙古等民族。

 

福建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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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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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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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縣下轄15個鎮、1個民族鄉,包括:螺城鎮、​螺陽鎮、​黃塘鎮、​紫山鎮、​洛陽鎮、​東園鎮、​張坂鎮、​崇武鎮、​山霞鎮、​塗寨鎮、​東嶺鎮、​東橋鎮、​淨峰鎮、​小岞鎮、​輞川鎮、​百崎回族鄉、​城南工業區和惠南工業區,縣政府駐螺城鎮。惠安縣以惠安女獨特民俗及石雕而聞名。縣境內北宋洛陽橋、明代崇武城均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惠安為極具實力的縣市,其綜合競爭力位居福建省第三位。2018年度,惠安縣位居福建省縣域經濟實力「十強」縣(市)第六位、全國百強縣(市)第三十五位。2009年,惠安縣GDP總量344.52億元(折合50.43億美元),人均GDP為36,573元(合5,354美元)。2018年,惠安縣GDP總量1,094.53億元,人均GDP為16,328美元。

 

2010年6月1日洛陽鎮、東園鎮、張坂鎮、百崎回族鄉和惠南工業區劃歸泉州台商投資區管轄。

 

 

每日頭條 2015-09-25

從「不落夫家」到共同生活 ——透視惠安婚嫁習俗的變遷

 

黃斗笠、花頭巾、銀腰帶、短上衣、寬褲筒,加上整齊的頭飾和面紗,無疑給惠安女增添了幾分神秘的色彩。惠安女是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惠東半島海邊的一個特殊族群,她們以獨特的服飾和奇異的婚俗而聞名海內外。

 

老頭插嘴:惠安女的特徵還有露肚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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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女主要分布在惠安縣東部崇武鎮以及山霞、淨峰、小岞村。據當地人說,幾百年前,她們由中原移居於此,因在海邊生活為防風而佩戴花頭巾和黃色斗笠;上身穿著緊窄短小的衣服,下身穿著寬鬆肥大的褲子,扎著腰帶。

 

然而現在的惠安,穿戴此服飾的不多,走在路上無一年輕人身著惠女服,只是依稀可見一些中老年婦女身著傳統惠女服飾。同樣如此,早年在當地流行的一些獨特的傳統婚嫁習俗如今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當地年輕人對此知之甚少。

 

不再長住娘家,婚嫁習俗變化大

 

惠安女勤勞賢惠,由於男女分工的不同也造成了當地奇特的婚俗和保守的觀念。電影《寡婦村》和《雙鐲》中對其婚俗有所展示,令人有些難以理解和接受。

 

在惠安,訂婚時,由媒人經手男方給女方12,882元,4錢2分黃金,並挑兩袋喜糖去女方家,一袋留在女方家,另一袋則由媒人挑回男方家,寓意「雙頭甜」。

 

惠安女民俗風情園創建者曾梅霞告訴記者,在過去,新娘出嫁當天要身著黑色衣褲(當地人稱為黑鳳凰衣),化著精緻的妝容,梳著精美的髮型,打著黑傘(黑色在當地代表著喜慶、神秘),由娘家的親朋好友陪送到男方家裡,男方並不派人前去迎親。

 

為新娘化妝,第一步是絞面,先將香粉塗在新娘臉上,把一條麻線的中間挽成「8」字形活套,右手拇指和食指套進去並撐住,同時左手扯著麻線的一頭,口中咬著另一頭,將麻線繃緊。隨著右手手指一開一合,麻線在新娘臉上來回拉扯,直到額前、鬢角的汗毛被拔光,絞面就結束了。惠安女洪琴珍說:「不會很疼,這寓意著別開生面,婚姻幸福美滿。」

 

老頭插嘴:台灣的閩南婦女亦有「絞面」的情形。老頭兒時見過家祖母「絞面」,但已想不起來,她為誰絞或誰為她絞。

 

梳頭也叫「上頭」,為新娘綁頭髮是個高難度的技術活,通常由幾個心靈手巧的婦女幫忙三至四個小時才能完成。首先由新娘的弟弟(如果沒有弟弟就找侄子等)手持篦梳和木梳,一種梳子梳三下,寓意夫妻白頭偕老。頭髮綁好後,要插上十幾個鮮艷的篦子,數量必須是雙數。新娘頭頂還要系一個紅綢球,垂下來的兩條布條要遮住鼻子以下的部分。這樣,惠女新娘的梳妝打扮才算基本完成。

 

新娘的髮飾對其新婚之夜有「監督」的作用。據當地人說,新娘結婚三天後回娘家,如果人們發現她的頭髮亂了,同輩的姐妹們就會譏笑她。為了保持髮式整齊不亂,通常新娘在新婚的三天三夜都不躺著睡覺,也千方百計避免和新郎睡在一起。

 

另一邊,年長的惠安女們幫忙製作寓意團圓甜蜜的米丸。她們將麵粉、糖加水揉成一大塊麵團,然後抓取一小塊放在手心上揉搓成圓形。新娘穿戴整齊後,就吃下一碗米丸。在兩個伴娘和兩個花童的簇擁下,新娘邁過事先點燃的火爐走出娘家的祖屋,跨過事先點燃的炭爐,就表示出嫁了。新娘從娘家出門後,不能回頭看,否則會影響夫妻關係。

 

曾梅霞介紹說,新娘進門的那一天,新郎和公公婆婆是不能和新娘碰面的,要避開。結婚當天,要經歷兩次往返夫家與娘家之間才算婚禮結束。

 

新娘到新房後,房門就關上了。新郎要進來就必須把門踢開,如果新娘嚇了一跳,就意味著以後新郎不怕新娘。進門首日,新娘不能進食;新婚第一夜,新娘也不能上床,只能站在床邊過夜。當地村民說,現在已經不存在這樣的習俗規定。

 

第二天一大清早,新娘要隨新郎給各位長輩親戚們敬茶,這一習俗至今沿用。一周前剛結婚的張小姐說,「結婚第二天要早早地起來敬茶,否則會被人說『懶惰』。」之後,娘家的親朋好友會送來早餐,並陪伴新娘一整天,到晚上新郎才能進屋。

 

據稱,結婚三天後,新娘就要回娘家並長住娘家,只有等到一些節假日和傳統節日,比如春節、端午、中秋以及農忙時候,丈夫才可以將妻子接回家裡小住一到兩日,但每年到夫家不超過十次,每次不能超過三天。如此反覆,直到妻子生了孩子後,才可以名正言順地長住婆家與丈夫共同生活。而且生子時不能生在娘家,否則會被認為不吉利,所以必須在夜間趕到夫家生產,也因此常出現來不及而生子於半路的現象。

 

老頭插嘴:不能在娘家生子,絕不是怕不吉利,而是怕小孩不是女人親生的,是抱來的。

 

故而,惠安女住在娘家的時間至少有兩、三年,一般五到八年,最長達20年以上。回夫家時,她們多半要用塊布遮著臉,到晚上熄燈後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又得匆忙回家。由於妻子很少到夫家,到夫家又多是夜間,且多用布遮臉,所以常出現夫妻多年還互不相識的情況。

 

老頭插嘴:這樣搞,多年夫妻見面不相識,更遑論家人、親友,目的是什麼?!

 

據了解,「長住娘家」的婚俗又稱「不落夫家」,如今已經沒有這一習俗。曾梅霞說,「早期因為男人長期在外捕魚、打工,女人在家從事副業和農業,從而形成了惠安女長住娘家的習俗。」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舊習俗都有了許多變化。社會開放了,時代進步了,年輕人結婚後都是生活在一起的。

 

老頭插嘴:男人長期不在家,女人不住夫家住娘家,差別在哪裡?

 

一周前剛結婚的張女士,從崇武鎮的另一個村嫁入大岞村,她告訴記者,兩個村的婚禮習俗差不多,「但是一些具體的婚俗我也不怎麼清楚,都是按照長輩的要求來行事。」

 

張女士說,自己結婚的時候並沒有穿當地的傳統惠安女服飾,而是穿了婚紗。「現在穿惠安女服飾的人不多,年輕人大多都不愛穿,主要看個人意願。但也有一些比較喜愛復古風格的年輕人會在婚禮當天穿著。」

 

張女士的婚禮上融入了許多現代元素,當天也沒有太多煩瑣的細節,「我都是遵照婆婆的叮囑,她要求怎麼做我就怎麼做。」讓她印象深刻的是,結婚第二天要很早起來去給各位長輩親戚敬茶,如果起晚了會被人說成「懶惰」。

 

曾梅霞說,她經常會勸說村裡的年輕人在結婚當天一定要穿惠安女特色服飾,「現在婚紗都很普遍,很多人還特地舉辦漢式婚禮,而惠安女服飾擁有自己的特色,年輕人更應該傳承下去。」

 

老頭插嘴:惠安女的特色絕不止「服飾」,「不落夫家」才是最大的特色。

 

異地通婚增多,當地人婚戀觀轉換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除了一些傳統婚俗方面的變化外,惠安女的婚戀觀也發生了一些可喜的改變。

 

在過去,多數惠安女都有訂「娃娃親」的習俗,出生後不久即由家人包辦訂婚,如今只有少數人延續該習俗。崇武鎮大岞村村民曾大爺說:「過去的女孩子18歲就要出嫁了,而現在大多數都是過了25歲才出嫁的。」他告訴記者,在崇武鎮,還是本地女孩嫁給本地男孩的多,與外地通婚的情況只是少數,多數家長都希望女孩嫁到本地。

 

老頭插嘴:「不落夫家」的風俗讓外地男子對惠安女敬而遠之,不敢娶惠安女。

 

「80後」媽媽曾梅霞說,未來她不主張女兒嫁到外地。她坦言還是希望她可以嫁到本地,「這樣就能夠在家長的護佑之下幸福生活。」她說,在過去,老一輩們有一種觀念,認為只有在本地嫁不出去或者娶不到老婆的人才會去外地找對象,「嫁到外地的女孩會遭到不一樣的眼光看待。」

 

張女士說,現在時代不一樣了,在外求學、工作,接觸到的人比較多,年輕人的視野會比較開闊,老一輩的觀念也慢慢地改變了。所以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會將自己的未來局限於本地,但是父母親還是希望女兒可以嫁在本地,至少在本市以內。「一方面也是擔心女兒嫁得太遠以後無依無靠,如果和丈夫有點小矛盾都無處訴苦。」

 

一位「90後」的未婚女孩表示:現在人的思想比較開放,觀念也不那麼局限了。談到自己的未來時,她坦言,如果有看對眼的合適的對象,找個外地人也可以,不一定非要局限於本地人。「我會勇敢地去追尋愛情。」她說。

 

然而,與外地人通婚,兩地的婚俗差異是一個很難調和的矛盾,只有互相尊重彼此的風俗習慣才能和睦相處。

 

網友「Summer 米米」說:「很是被這些所謂的風俗差別弄得很煩」,她奉勸其他網友還是找個兩地風俗一樣的人結婚。2013年,「Summer 米米」和前男友在談婚論嫁過程中,曾因為惠安和南安兩地習俗不同而談出矛盾——儘管兩地均屬於泉州市。

 

「Summer 米米」說,她母親認為南安算是很遠了,一開始不同意她嫁給男友,礙於女兒很喜歡,無奈之下只好同意。但是,她的母親堅持惠安當地的婚俗,即結婚時要求男方給予女方12,882元訂金和兩枚金戒指,而男方的母親卻堅持要按照南安的婚俗來,即男方只給予女方4,800元訂金。

 

老頭插嘴:後來婚事告吹?

 

 

Aswetalk 2013-10-21 05:18:36

惠安婦女的「不落夫家」風俗和集體自殺現象 

 

從《林惠祥人類學論著》中看到這樣一篇文章《論長住娘家風俗的起源與母系制到父系制的過渡》。這裡介紹了福建惠安地區婦女婚後長期不與丈夫一同生活,滯留娘家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奇特風俗,並以母系制度的殘餘解釋了這種風俗的起源。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裡還談到了解放前當地大批婦女集體跳崖跳海自殺的現象,雖與「不落夫家」的風俗相關聯,但卻另有其原因。我們先來看看林惠祥這片寫於1962年的文章片段。

 

林惠祥的這片文章側重於論述不落夫家這一風俗的起源,從西南少數民族流行同樣的風俗可知,此風俗的發端是源於母系制殘餘。但在封建化很深的漢族區長期盛行這一風俗,必定是另有原因的。從該文提供的很多寶貴的細節,我們大致可以知道:

 

福建惠安婦女,承擔著重體力勞動,而男子們則不幹重活(!?)。娘家不願意失去一個強勞力,婦女不願意給陌生的夫家當牲口使喚,於是就經常有婚後長達十幾年不住夫家的現象。這一原因的證據是此現象僅見於婦女「天足」的鄉,而纏足的鄉無此現象

 

老頭插嘴:閩婦大多纏足,客婦必然天足;天足閩婦的行為模式會與客婦趨同(共同負擔家計、不避外人)。

 

見不到丈夫會不會導致自殺?當然不是!自殺盛行說明她們的體力勞動強度已經超出了承受的限度。雖然不住夫家,但農忙時節夫家的體力活也要去幹,兩頭奔波勞苦,牛馬一樣勞作,身體和精神都不堪重負。父兄不體恤,丈夫見不著面。遂悲觀厭世,集體跳崖跳海自殺的現象,說明她們的處境何其絕望。

 

此類現象並不局限於福建惠安,作者同樣提及了廣東盛行的婦女「自梳會」,「金蘭會」,「十姐妹」等等組織,其宗旨都是婦女結成組織,自食其力,互相幫扶,終生不嫁和不依靠男子。可見當時婦女所遭受的壓迫的嚴重程度,她們不得不採取這種極端方式來自保和反抗。

 

老頭插嘴:老頭認為廣東的「自梳會」,「金蘭會」,「十姐妹」等並不是因為生活遭受壓迫而形成,主要還是戰爭、下南洋等因素導致女多男少,姿色平庸的女人不容易找到男人結婚,又不甘孤老,於是向同性尋求慰藉。也有部分是在女多男少的環境下沒有量力而為一味追求帥哥,被同性打敗,感情受到挫折的女人。當然,還有極少數是天生就有蕾絲邊情結,不喜歡男性,喜歡女性。

 

文下其中一則有意思的留言:

 

過相對而言似乎緯度越低,婦女地位也越來越低......當年對越自衛反擊戰時,我們的戰士往往驚訝於越軍各級部隊都配備有相應的「洗衣隊」,由女兵或者女民兵擔任......大驚小怪之餘還流傳出某些不良猜想來......其實早在土地革命時期,活躍在海南島的「瓊崖縱隊」也配有同樣編制的「洗衣隊」,當年四野南下解放海南島,跟馮白駒部會合時,就已經羨慕得口水流了一地......

 

當然,「洗衣隊」的紅色娘子軍們也絲毫不認為自己參加的不是革命,洗衣做飯、護理傷員也同樣是幹革命麼......只不過這裡折射出來的「傳統」比較有意思:在海南島那裡男人下河洗衣服是會被人笑話死的......只是這是為啥呢?個人猜測,緯度高低和女嬰的百分比有一定的關係......

 

老頭插嘴:女人地位低,源於女多男少,和緯度無關,也男女嬰比率無關。通常女嬰出生率都會略高於男嬰,然而因為生活(存)競爭、戰爭(如越南,二戰後的日本、蘇聯、德國及德蘇之間的國家)等因素,導致男人折損率高。低緯度的熱帶地區還有一個曖昧也殘酷的因素,人們性欲高昂,男人極易被女人搞死。「洗衣隊」除了從事軍隊後勤工作,還有隨營軍妓的味道,男人沒死在敵人手裡,也會死在女人胯下。

 

 

福建日報 2022-4-5 17:09

清代風月命案中的奇異婚俗——《駁案彙編》所錄武平「大宿」比對惠安「長住娘家」

 

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正月新春,福建武平發生一起殺妻、誘拐的惡性案件,起由倒也稀鬆平常,不過是「賭近盜,姦近殺」的老套故事,但隔著250多年的流光,重新審視此案的細枝末節,不難發現當中隱含的奇異婚俗,在文化人類學範疇內自有其獨特價值。

 

老頭插嘴:武平縣是福建省龍巖市下轄的一個縣,也是明清時期汀州府所轄的客家八縣之一。武平縣位於福建省西南部,東靠上杭縣,南與廣東省蕉嶺縣、平遠縣相接,西鄰江西省會昌縣、尋鄔縣,北與長汀縣相連。

 

塾師殺妻

 

清代《駁案彙編》「新編卷十·刑律·人命」錄有「謀殺加功」一條,為武平縣民邱得成與劉鍾氏通姦、同謀致死伊妻邱鍾氏、拐帶劉鍾氏為妻一案。

 

老頭插嘴:在台灣,「邱」、「鍾」都是客家專屬的姓氏。

 

邱得成的妻子邱鍾氏素性癡愚,夫妻關係向不和睦,而劉鍾氏係鍾榮朗之女,剛嫁與劉世興,於乾隆三十三年(1768)二月間「歸寧」。當時,邱得成正在鍾榮朗所在村當教小孩的訓蒙先生,劉鍾氏常到書館接送幼弟,邱得成「窺其少艾,用言調戲」,彼此留情。三月間,劉鍾氏赴館邊園內摘瓜,邱得成「四顧無人,即將劉鍾氏拉至書館成姦」,從此是天雷勾地火,一發不可收拾。

 

至十二月初,邱得成言及歲暮各將歸家,想跟劉鍾氏做長久夫妻,萌生「殺妻另娶」的惡意。劉鍾氏先是「以彼此各有夫婦為辭」,繼而「默允而散」。

 

回到夫家,劉鍾氏於二十八日在塘頭園內澆菜,邱得成尋至,商量何日同走。劉鍾氏答:次年正月初五夜,公公、丈夫俱應前往祖祠建醮,是夜可以同逃。邱得成敲定作案細節,劉鍾氏應允,回家即放出「貧苦,不如自盡」的風聲。

 

到了商定之日,邱得成向妻子編造岳父「寄信令歸,帶同前往」的假話,上路後又詭稱「尚有一婦亦係鐘姓,欲歸母家,可以同行」。天黑行至「虎柵邊」這個地方,劉鍾氏如約手提火籠等物碰頭,邱得成以「天雨衣濕」為由,令妻脫下外衣,換上劉鍾氏所攜之衣,邱鍾氏「悉皆順從」。

 

邱得成誘導邱鍾氏赴塘洗足,見塘邊水淺,便將原先計劃的「淹斃」改為「揢(掐)死」,一把推倒,即用左手控制邱鍾氏右手,右手掐其咽喉,以左膝蓋頂其肚腹。儘管他的右手被對方左手抓傷,但毫不鬆勁,邱鍾氏旋即殞命。邱棄屍塘內,又叫劉鍾氏將所穿鞋只脫棄,同火籠一併遺放路旁,偽造「投塘身死」假象。

 

劉鍾氏換穿邱鍾氏的鞋連夜奔逃,於初六日早同至邱家,邱對母親曹氏謊稱「將媳婦嫁賣」,另娶劉姓之婦,曹氏平時常聽這樣的牢騷,也就「信而不疑」。同日,劉世興回家不見媳婦,尋至「虎柵邊」,見有劉鍾氏所遺火籠、鞋只,塘內浮有衣服,撈起檢視,因屍面水浸發罩,未經細看,而屍身著裝皆為劉鍾氏舊物,又想起她原有欲尋短見的話,便認定是妻子屍體。

 

劉家一面買棺盛殮,一面通知劉鍾氏父親。鍾榮朗至彼,亦信以為實,聽其拾埋;死者的父親屢次去接女兒,皆被邱得成「托詞支飾」……「烏龍」連連,有違於現代人「清涼河水里的屍體可能保持驚人的完好狀態」等經驗認知,即是一個時代民智未開的縮影。

 

定罪爭議

 

事發後近一個月,即二月初四日,塾師的「好運」到頭了。前小舅子在邱家側屋內窺見劉鍾氏,認出是劉家兒媳,遂通知劉家夥同地保,將邱得成、劉鍾氏一併拿獲報縣,究出前情,審認不諱。

 

邱得成依「夫故殺妻」律,擬絞監候,秋後處決。本案爭論的焦點,在於給劉鍾氏的定罪量刑是否恰當。福建地方擬律,經巡撫向皇帝具題(結案報告),最初的意見是:此案造意(首倡)、下手俱系邱得成一人,劉鍾氏實止同謀同行,並無下手加功情事,依「同謀而不加功」律,擬杖流收贖。

 

清律為體現對老幼病殘等弱勢群體的特殊照顧,規定婦女有犯徒、流以上刑罰時,決杖一百,餘罪可以收贖,至贖絞斬刑也不過銀五錢二分五厘。刑部福建清吏司复核後認為是「致滋輕縱」,駁令再審。福建地方也就改口,說前擬「似覺情重法輕」,劉鍾氏合依「謀殺人從而加功者,絞監候」律。「從」即從犯,亦稱「幫助犯」;「加功」指犯罪的實施和幫助行為,加功比不加功刑罰為重。

 

「杖流收贖」陡然被改判為「絞監候」,天翻地覆,劉鍾氏是否是「情屈命不屈」?

 

事先,「邱鍾氏被夫致死,實因與劉鍾氏姦淫情密,不忍分離,以致起意謀命。其商同訂期設法,劉鍾氏悉皆允從,且在家時揚言自盡,預存助謀致死之心」。根據中國古代司法「原心定罪」原則,即使並未直接參與殺人,只要有了殺人的預謀,對其處罰也是相當嚴厲的。

 

迨至劉鍾氏攜帶衣物依期赴約,目擊邱得成致死伊妻,復又易換屍鞋裝飾、假裝投塘溺斃,希圖誤認屍身,「按其前後情形,陰謀奸險即與從而加功者無異」。比照當今刑法「共同犯罪主從關係」的認定,可從一些熱門大案中找出相關判決:「參與謀劃並具體實施犯罪,行為積極主動」,即便是「犯罪地位和作用較低」,但「依法亦屬於主犯」。也就是說,劉鍾氏擱在當下,倒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主犯」。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八月二十五日,乾隆帝批准了對劉鍾氏的死刑判決。

 

史料補白

 

古案值得新探,在於檔案留存的婚俗記錄:「鍾榮朗家鄉例,初嫁之女回門留住一載,名為大宿。」新婦禮成之後,要回娘家住上一年,這與惠東「長住娘家」何其相似。

 

惠東是指福建惠安東部沿海的崇武、山霞、塗寨、東嶺、淨峰、小岞、輞川等七個鄉鎮。所謂「長住娘家」,如林惠祥教授所言,是指婦女嫁後三日即回娘家長住,只有逢年過節方到夫家暫住,以後如有懷孕方可長住夫家,俗稱長住娘家的媳婦為「不欠債的」,住夫家的為「欠債的」。住娘家的時間,至少兩、三年,五、六年的非常之多,七、八年的也不少,一、二十年的也有。

 

1951年,林惠祥教授到惠東參加土改,發現並發表《論長住娘家風俗的起源及母系制到父系制的過渡》。此後,不少學者陸續對多個民族「長住娘家」習俗的起源、存在原因、如何克服消極影響等展開探討。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這一婚俗再度引發熱議,逐漸形成「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過渡期的遺俗」「因兩性分工不同而引起的」「閩越遺風與漢文化封建貞操觀念相結合的產物」等觀點。

 

其實,傅衣凌先生在1982年發表的論文《明清封建各階級的社會構成》,已然察覺武平「大宿」與惠安「長住娘家」的關聯相似性,並將兩者連同廣西「歸圈」風俗視為一類,只不過他的分析側重於社會史與經濟史相結合,如非「跨界」,不易為文化人類學者所屬意。這樣的習俗之所以固定下來,傅先生認為是「地主階級利用超經濟強制以爭奪勞動力的一種方法」「佃戶妻女的婚嫁,即是意味著勞動力的損失,有要求補償損失的權利」。

 

而從文化人類學的角度來看,與歷史上南方一些少數民族「坐家」等風俗相比,惠東「長住娘家」婦女無論在婚前或婚後都必須嚴守貞操,沒有類似「放寮」「趕表」「行歌坐夜」等自由戀愛方式;也有別於廣東珠三角地區的「不落夫家」,近代順德、番禺等地婦女有「金蘭契」之俗,「坐臥起居,無不形影相隨」,含著「情同伉儷」的曖昧,惠東「長住娘家」則強化了女子的性壓抑,造成以往癔症頻發、集體自殺、入齋堂當菜姑等社會問題

 

由於各持其說,至今尚未形成最終解釋。研究陷入停滯,要害在於第一手史料闕如——「起於何時,尚無定論」(蘇振芳語)、「過去很少引人注意,歷史上也未見記載」(吳綿吉語)。現在看來,《駁案彙編》記載的武平「大宿」可能就是相關的一檔原始材料,且為官定的詞目釋義,似與惠東結婚儀式「大會親(又名'大重行')」等稱謂有所契合。

 

再生疑竇

 

在古代判案文牘中,出現閩西客家山區「大宿」一說,至少能讓惠東「長住娘家」「水上疍民說」更顯局促。

 

另有學者調查惠安塗寨的兩個少數民族村,認為「這兩個民族遷來時只有少數幾個人,由於同當地人通婚,也依從了當地人長住娘家的習俗。而這兩個民族在福建其他地區並不存在這種婚俗」。這一看法也值得商榷,其中一支據說是「明初(明洪武二十年,即1387年)被抽調建崇武城的民工」,既然婚俗「起於何時,尚無定論」,那麼斷言「誰影響誰」就存在邏輯上的硬傷。

 

武平「大宿」這只「黑天鵝」還打破「長住娘家」婚俗「在福建卻是絕無僅有」的論斷。溯至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葉國慶先生髮表《滇黔粵的苗瑤僮俗與閩俗之比較》《福建的婚俗》等文,已提及惠安婚俗「結婚三日後,新娘即回母家」「必至生子後,始得留住婿家」,緊接的「據說晉江的安海也有此俗」一句,在今倒是常被忽略。

 

就目前而言,「大宿」一說非但未能解謎,反而滋生更多疑惑,比如「鍾榮朗家鄉」為何方、地標「虎柵邊」在哪裡,現還無從獲悉。《昔年武平婚俗》等文史資料有關「歸寧」的表述:「本縣則叫'上門',意思為新郎結婚後初上岳父家的家門。」民國版《武平縣志·卷十九·禮俗志·婚姻》雲:「更擇日柬婿與女歸寧,來去必偕焉。」從中看不出「大宿」殘俗的蛛絲馬跡。

 

論者謂《駁案彙編》「所收判例一般都是原檔案卷宗的複錄」,有很強的可信度;「刪除了判案文牘中的藤蔓枝節,一改以往刑案、判牘中的冗長複述」,其「簡明扼要」的獨到長處,也給今日的深究帶來「語焉不詳」的困擾。

 

台海網 2021-10-19 14:39

福建三地被確認為全省婚俗改革實驗區

 

台海網 2021-9-22 16:00

武夷山等17地列為第二批全國婚俗改革實驗區

 

 

中國民俗學網 轉載《 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4期

中國南方女性的奇風異俗及成因新探

 

中國南方各民族女性有千奇百怪的奇風異俗,如:女勞男逸、女市、產翁制、放寮、放蕩進犯、狂歡節、對歌會、踩花山、私奔、搶婚、先生孩子後結婚、走婚、招夫、女書、文身、哭嫁、自梳女、惠安女、金蘭會等等。筆者將這些奇風異俗分類為經濟、戀愛、婚姻家庭、文化、不落夫家等若干方面,並分析產生這種種奇風異俗的原因。筆者不贊成「母系社會殘餘」的公式化解釋,而提出「儒與非儒文化的衝突」、「女性是經濟活動的主要角色」等理論加以解釋。

 

一、經濟習俗:女勞男逸、婦人為市等

 

    (一)女市、女圩、女人街

 

明朝時王濟到了廣西橫縣,走進集市,百貨塞途,全是女商。人山人海中,男商不到十分之一。向人打聽何故?回答是女人「善經紀」、「男人坐家」。壯族婦女一向善於經商,史稱「婦人為市,又一奇也」。中原地區是男主外而女主內,女子恥於談商;南方婦女大不同也。

 

今日廣西仍有「女圩」存在,就在全州的文橋鎮。今年筆者親自去調查,得知那裡每年陰曆二月初十趕男圩,滿街是男人,二月十一趕女圩,滿街都是女人。文橋鎮風景秀麗,尤其是河上眾多的風雨橋引人神往。傳說這里古代是女王國所在地,女王如煙逝去,僅有女圩留存。離此不遠的都龐嶺下,有一種女性文字流傳,那纖細秀美的女字女書,會不會是女王國的文明創造呢?

 

香港有一條女人街。幾年前我去香港時聽到這個街名,以為是專門賣女人物品的集市。當終於走進去時,才知道那是一個極熱鬧的小商品市場,好像武漢的漢正街。

 

那麼為什麼叫女人街呢?我問過一個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他說,香港這個地方,過去是女人上街做買賣,男人在家帶孩子。女人街那個地方是個早期集市,女人特別多,於是男人們就把它稱為女人街。如今的香港,與台灣一樣,與廣西一樣,女人勤勞,男人也勤勞,一家人同心協力,建設幸福美滿的生活。

 

國外女人善經商也不乏其例。泰國女人善經商,富裕者多。許多男人不掙錢,靠妻子養。離婚時,泰國女子一般不向丈夫要贍養費,反而自願出兒女的撫養費。

  

(二)女勞男逸

 

與中原地區傳統的男耕女織模式不同,南方各民族婦女往往承擔繁重的農業勞動。在我國的寶島台灣,有一支能歌善舞的民族高山族。生女則賀,生男則愁,為什麼呢?因為當地的風俗,男大就要「出嫁」上門,是潑出去的水。女的則可以招一個好女婿進門。而且,那裡是女人耕田種地,男人在家裡帶孩子做飯,送飯到田頭。原來在高山族,女人是當家作主的。

 

壯族是中國少數民族的老大哥,除漢族以外,人口最多。廣西是壯族自治區,那裡的女勞男逸的現像從宋朝就有記載了。週去非的《嶺外代答》是古代民俗學的著作,他在書中這樣說:我觀察兩廣的女子,黑而肥壯,少病而有力男子往往身形單薄,面黃枯瘦。為什麼呢?因為這裡一夫而多妻,幾個妻子都忙於經商,往返於城鄉圩市之間做買賣,大家共同養活了這個丈夫。丈夫終日遊手好閒,有孩子的就整日抱抱孩子而已,沒有孩子的就遛遛答答,袖手旁觀。妻子因勞動而健壯,丈夫因無所事事而體弱多病。

 

老頭插嘴:男人「體弱多病」絕非因無所事事。男人為吃上那口軟飯,必然「體弱多病」。

 

女勞男逸的現象,不僅僅存在於中國的南方,也還存在於世界的南方。非洲蘇丹西部地區,男人不種地,靠女人養活。女人是農業的主力,在家裡占主導地位。但男人允許多妻,一個男人往往娶幾個老婆,靠她們養活自己。拉美的南巴人中的女人特別能幹,她們下地勞動,肩挑重擔,搬運糧食。男人清理田地,打打獵而已。

  

  (三)產翁制

 

雲南的西雙版納是一個美麗的地方,那裡有美麗的椰林和竹樓,有美麗的傣族少女。很多遊客驚嘆傣族少女的年輕漂亮,但是又驚嘆她們一旦結婚生孩子就馬上滿臉皺。傣族婦女像高山族婦女一樣,擔負繁重的農業生產,生了孩子也不休息,三天之內又下地勞動。

 

椰林裡的鳥類成千上萬,千奇百怪。有一些鳥,雌鳥負責生蛋,雄鳥負責孵蛋。不幸的是,古代傣族人的分工也是這樣。女人生了孩子,三天后到河裡洗個澡,回來後就將嬰兒交給丈夫,勇敢地走進那個日曬雨淋的勞作世界。丈夫接過嬰兒,躺在產床上四十天,接受親人的護理和朋友的祝賀。這種制度不僅傣族有,布依族等其他民族也有,稱為「產翁制」。婦女在產後不能休息,恐怕是她們過早地喪失青春容貌的一個原因。

 

14世紀,在歐洲流行一本暢銷書——《馬可波羅遊記》。這本書使中國成為歐洲人嚮往的天國。那裡不僅有最好的政治制度、道德規範,而且有令人難以想像的奇風異俗,例如「產翁」。馬可波羅在元代進入雲南金齒部落。金齒部落的人大概用特別植物將牙齒染成金黃色吧!當地還有銀齒部落、黑齒部落、紅齒部落,他們都是傣族的先民。

 

其中黑齒部落的歷史最為悠久,早在《山海經》與《楚辭》中就已記載。《山海經》說,黑齒國在中國東方和南方,那裡的人長著黑牙齒,令人恐怖。他們吃稻穀,操縱蛇。《楚辭》說,南方的黑齒人,殺人以其肉祭神。那個地方有九頭蛇,常吞食人類。台灣高山族的先民也有黑齒的習俗,有人認為他們可能是古代黑齒人的後裔。至於黑齒,有人認為是黑漆漆的,有人認為是吃檳榔所致,或是某花某草所染。

 

馬可波羅對傣人的女勞男逸、產翁制大為驚訝,留下很深的印象。他是這樣敘述的:

 

婦女生了小孩子後,把小孩洗滌,包在襁褓裡,女人的丈夫即到床裡,把小孩留在身邊看守。照本地風俗,他如此留在床裡的二十天或更長些,除非有要事外,他是不起來的。所有的朋友親戚,皆來看他陪他,舉行大禮。他們所以如此做,因為他們以為婦人懷妊已非常痛苦,他應當代替她二十天或一定時間,使女子不再有苦楚。因此,女子生了小孩後,她就馬上起來,看管所有的家庭事務,並伺候她的留在床上的丈夫。

 

今天的南方少數民族,產翁制已不復存在。但是她們也極少像漢族婦女那樣在生育後做月子、月子裡不能下床走路、不能梳頭、不能洗涼水等。她們一般只休息幾天,就開始下地勞動。我在湖南瑤山做調查時,聽說瑤醫有一種特別的配方,用幾種草藥煮一大桶水,產婦用此水洗澡,三天之內就可勞動、洗涼水,不會患風濕病。

 

有趣的是,產翁制並非中國獨有。美洲印第安人、南歐比利牛斯山的巴斯克人,都有此俗。他們甚至裝得更像一些,嬰兒的父親躺在產床上,大聲喊叫肚子痛,引來全家人的關懷照料。

 

二、戀愛習俗:放寮、狂歡、私奔等

  

  (一)放寮與放蕩節

 

黎族婦女這麼能幹,當然在社會上就有地位,享受許多自由。在寮房中自由自在地「放寮」,就是一種婚前的性自由,中原地區的漢族婦女,是沒有這種自由的。

 

老頭插嘴:民國四大家族的宋氏家族係海南文昌土著,本姓韓,自稱北宋韓琦的後代。宋嘉澍因家貧給姓宋的收養,後受洋教會提拔成了宋查理牧師。老頭懷疑他們這家是黎族。

 

海南黎族與台灣高山族一樣,過去住在船形屋裡。這種屋子像一隻倒覆的大船,船內架木為欄,分上下兩層。上層住人,下層餵豬和雞。船形屋旁邊蓋一間獨立的小屋,少女從十四、五歲就單獨住在裡面。寮房無灶,不做飯,是專門談情說愛的地方。遇到自己喜歡的男孩,就可以自由地留宿和性交。性交對像多而不固定,直到婚後建立家庭時才相對穩定。這種在寮房內的放任,就被稱為放寮。

 

與寮房相同或相似的還有「公房」,南方許多少數民族的少女都是在公房中幽會情人、巫山雲雨的。這種神秘歡樂的小屋,哈尼族稱「尤拉」,怒族稱「吳堯」,景頗族稱「王治」,摩梭人稱「花樓」,珞巴族稱「雅勝」,黎族自稱寮房為「布隆閨」。

 

與放寮相關聯的習俗有放蕩節日與放蕩進犯。放蕩節日又稱亂婚節日,即在每年規定的幾天內可以放縱性關係,不必顧及平常的禮法限制。過去,這種節日在我國南方地區各民族中比較突出,如廣東連南縣瑤族的「做浪」節,海南島也有這樣的「放縱三天」的節日。雲南彝族他魯人每年有二十天去東山採火草,可以自由放縱。回村後由頭人敲鑼喊道「從今天起不能亂來了,照老樣子過日子」。

 

放蕩進犯是指女性對男性的暴力性侵犯或強姦。南方地區多有這樣的傳聞,海南島某少男被少數民族的一群婦女劫持到地洞裡輪姦,好食相奉,幾天后送歸原處。太平洋美拉尼西亞群島上的土著婦女,在集體鋤草時遇到外村男人,立即脫光衣服,猛撲過去。巴西的狂歡節,平時的法律失效,夫妻、戀人、鄰居、廠主和職工之間關係可以打亂,重新組合。

 

人類學家認為,這些表面上看起來很放蕩的習俗不能簡單地歸結為愚昧落後,它有調節性生活與生育的重要社會功能。例如可以消解性壓抑,克服性冷淡。又如婚前性自由可以降低生育率,使人口處於自然調節狀態中。

  

  (二)狂歡節與對歌會

 

西方各國都有狂歡節。那一天,男女老少,奇裝異服,有的戴面具走上街頭,載歌載舞,大喊大叫,瘋狂地玩耍遊戲。平常大家都是西裝革履、一本正經的,狂歡節給人一次無所顧忌、想怎樣就怎樣的放鬆機會。

 

中國傳統的漢族社會裡,我們很難找到這樣的節日,漢人被儒家倫理弄得太理性,太禮教,太壓抑,太沉悶了。天天克己復禮,一年下來沒有個放縱的機會。

 

老頭插嘴:漢族社會不會不「放縱」,而是說一套做一套,明裡仁義道德,暗裡男盜女娼。《史記·孔子世家》記載:「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顯然中國在春秋以前,漢民族對性還是相當開放的。遺憾的是雖然孔子是野合的「成果」,但他的徒子徒孫卻淨是假道學,為了「保護」祖師爺,強對史記「野合」一說,做不倫不類的解釋。

 

在中國南方各民族中,大都有這樣狂歡的節日,其社會功能不僅使人放鬆放縱一下,還為青年男女提供戀愛機會。雲南劍川每年七月有三天石鐘山歌會,周圍白、彝、納西、傈僳、回、漢各族人民來此趕集玩耍,姑娘與小伙子即興對歌。大理蝴蝶會在每年四月舉行,那時蝴蝶成群,百花爭艷,人潮如海。

 

「踩花山」是貴州、四川等地苗族的狂歡節,多在每年正月舉辦,參加者數万。大場坪中間豎立一個高高的花桿,有人爬杆,射箭,賽馬,鬥牛,男女青年唱歌跳舞談情說愛。雲南四川交界的瀘沽湖,每年七月有「朝獅子山會」,這是湖周摩梭人、納西族、普米族等人民的狂歡節日。這一天,人們盛裝前往獅子山聚集,幾十家共燃一堆松枝,載歌載舞。很多人舉行轉山、賽馬、野餐、露宿等活動,青年男女結伴、野合。另外,壯族的歌圩節、彝族的火把節、傣族的潑水節,這些都是人人皆知的狂歡節日。還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南方許多民族都在這些時間舉行狂歡節日。

 

南方民族中常有女追男的戀愛習俗,這與傳統漢族社會中的女性被動人格形成鮮明的對照。在拉祜族的火把節之夜,或是春節之夜,姑娘們相約來到另一村寨,用歌聲邀請這個村子的小伙子出來相會。如果小伙子不出來,姑娘們會分別找到他們的家中,用水將他們的被褥和衣服潑濕,迫使他們出來對歌。對歌之後,大家燃起篝火,圍火而坐,吹蘆笙,彈口弦,跳集體舞,尋找意中人。姑娘若看上了一個小伙子,就把他的衣服剪下一小塊表示定情。或者用草標打結,送給小伙子示愛。雙方私訂終身之後,才告訴父母。然後,由女方的父母托媒人到男家求親。

  

  (三)私奔

 

南方的禮教相對寬鬆一些,南方的女子相對大膽一些,所以才有文君私奔這樣動人的故事千古流傳。在傳統的漢族地區,私奔之事往往被認為敗壞家風,嚴禁嚴懲,在南方各民族中,私奔現象卻非常普遍,有的成為一種民俗,不受社會的歧視與譴責。

 

1984年,筆者帶領一群大學生到湖南鳳凰縣做苗族調查,發現那裡私奔之風頗盛。當地時興趕邊邊場,就是在趕大圩集的時候,青年男女在圩集的外圍談情說愛。黃昏時,一群姑娘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白天趕邊邊場時認識的幾個小伙子。小伙子們顯然是有預謀的,看見姑娘們走來便唱起了歌,並且擋住了路。姑娘們顯然對他們有好感,馬上開口對歌。開始是合唱對合唱,後來是一對一對之間唱。開始是大聲唱,後來是走近了低聲唱。暮色降臨時,一對一對的相好男女走進了山里的密林野草之中。有一對男女當晚就野合,幾天之後,姑娘未通知父母,跟小伙子私奔了。

 

私奔過後幾天,小伙子帶著簡單禮品,去看望姑娘的父母,告訴姑娘的下落和兩人的愛情。父母如果看中了這個小伙,就收下禮品;如果看不中,就婉言謝絕禮品。私奔後兩人同居,直到生了孩子才去向女方父母報喜,並舉辦婚禮。這種私奔後成婚,當地稱「先生孩子後結婚」。

 

在這次調查過程中,當地一位苗族姑娘愛上了我的一位苗族男學生。當調查結束時,她堅決要與他一起私奔,離開本地。由此可見苗族姑娘是感情豐富、大膽自主的。

 

三、婚姻家庭習俗:走婚、招夫等

 

 (一)走婚

 

上面介紹的不落夫家,其實只是婚後未生孩子前不住夫家,並不是完全的不落夫家,嚴格地說是名不副實。有沒有完全的不落夫家呢?有,雲南省瀘沽湖的摩梭人走婚就是一例。解放初期,摩梭人被劃為納西族,他們不認同,長期要求更改,直到20世紀80年代才被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法案,確認為獨立的摩梭人。

 

摩梭人實行走婚制,走婚也稱阿注婚,阿注原係普米族語,意為朋友,走婚男女互相稱對方為阿注。走婚的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各住各家。男子晚上去女家同睡,第二天凌晨又返回自己的母家生產生活。雙方不組織家庭,沒有經濟問題。所生子女歸女方,男人亦不承擔撫養責任。

 

成年男人仍居住在母系大家庭之中,他要承擔一定的撫養姐妹子女的責任。母系家庭是一個獨立的生產、消費和負擔封建勞役及貢賦的單位。一般有三、四代人,世系按母系算,財產按母系繼承,一家之長通常是輩分高的女人,舅舅協助管理並負責外交。建立阿注走婚關係完全在自願和相愛基礎上, 不受年齡、輩分、等級、民族的限制,不舉行結婚儀式,分手也很容易。平均每人一生結交阿註六、七人,少數人多達幾十人或上百人。

 

過去學者們一般認為走婚是母系氏族社會的殘餘,但當地上層人士(縣長、知識分子)對此言論極為反感。他們認為走婚是建立在自由戀愛基礎上的,沒有財產糾紛、離婚糾紛和嫉妒、偷情等糾紛,身心健康,犯罪率低,比漢族過去的包辦婚進步,也比當前的一夫一妻制先進。

 

香港亞洲性學會主席吳敏倫著文說,人類的下一個婚姻形態是走婚,它將取代現在徒有其名的一夫一妻制,摩梭人的文化將對下個世紀的婚制發生重要影響。歐美不少人長期定居瀘沽湖,參加走婚,據說有的已有混血後代。也有摩梭姑娘大膽地闖進了美國社會,在那里幹出了一番大事業,征服了不少美國男人。

  

  (二)搶婚

 

中國南方民族多搶婚之俗,但從本質上看屬於私奔。因為策劃搶婚者往往是女性,而非男性。如雲南阿昌族的「作涅撒路」,就是這樣。女兒愛上了小伙子,但父母不同意。小伙子就約幾個朋友,搶走這個姑娘,藏到別人家裡。然後再請媒人備禮去女方家,表達愛意,商定婚期。既然生米已成熟飯,父母一般都會答應的。

 

又如壯族的「卷伴婚」,名為搶婚,實為逃婚。男女相愛之後,若女方父母不同意,會出現矇騙式搶婚。有一天,女兒盛裝出門,會被男友一群人一擁而走,不知去向。女兒被搶之前,要將男方的聘書和聘禮悄悄放在父母的床上。

 

彝族有一種搶婚雖是假的,但不是私奔,而是一種儀式,過程非常有趣。男方迎親隊伍一進女方村子,即遭到涼水猛潑,全身濕透。繼而臉上被女方親友亂抹鍋灰,又黑又髒。第二天,雙方大力士比賽摔跤時,在混亂中男方人搶走新娘,新娘要假裝哭叫。晚上入洞房後,新娘要在床上大力反抗,若第二天新郎臉上或手上有抓傷,才是今後婚姻美滿的象徵。

  

  (三)招夫

 

中原地區漢族正宗的婚居模式是從夫居,這也是儒家禮教的重要內容。女子嫁到夫家,與丈夫及其父母一起住,遵守婦德,家庭地位低下。「不落夫家」可視為婦女的反抗,推遲了去夫家做小媳婦的時間。走婚使婦女取得了比較平等的地位,各住各家,男方去女家過夜多一些。招夫是婦女更大的勝利,實行了從妻居,男方上門「嫁」到女家,又稱入贅。

 

嚴格的入贅,新郎到女方家要改為女方的姓,有財產繼承權,孩子跟母親姓。有的新郎不改姓,所生子女第一個跟女方姓,第二個跟男方姓,依次下去。有些實行招夫的民族,家有男兒嫁出去,家有女兒招郎進來,結果形成重女輕男之俗。招夫是南方各民族最普遍的習俗之一,如瑤、畬、苗、壯、侗、黎、彝、高山、雲南的各個少數民族,幾乎都實行入贅婚。下面著重介紹瑤族。

 

傳說瑤族的祖先是一隻名叫盤瓠的龍犬,此犬有功於皇帝,被招為駙馬。這就是說,瑤族的歷史就是從招夫開始的。龍犬與公主結婚後,因臣民譏笑,被送進一個四面高山,當中一個小平原,僅有一個石洞通外界的地方。夫婦倆初到沒有房屋,就住在一個大溶洞裡。這一對恩愛夫妻開荒種地,繁殖後代,共生下六男六女。皇帝聽了高興,賜十二個子女十二姓。為了保持十二姓,六個女兒必須招夫上門,丈夫改姓,子女隨母,這就開了招夫改姓的先河。公主與龍犬的後裔發展到幾千戶的時候,此地命名千家峒,生活富裕。元代時此地被官府發現,大兵圍剿。瑤民把一個牛角鋸成十二節,每姓保存一節,悲憤離去。頭人們發誓,五百年後,子孫後裔不管天涯海角,一定打回千家峒團聚。

 

瑤族流落南方,與漢人雜居。通過招夫,吸收了一些漢人人瑤,強化了瑤族的種族與文化。五六百年以後,各地瑤族掀起返回千家峒的運動。1831年湖南爆發趙金龍領導的瑤民起義,1941年廣西爆發肖成朝領導的瑤民起義,都是為了殺回千家峒。趙金龍是十二姓瑤民的後裔,肖成朝的父親是瑤女招夫的漢族上門女婿。

 

早在秦始皇時代,南方已有招夫習俗。在中原生活的秦始皇極端看不慣招夫,規定用極刑處罰。在會稽山留下的刻石紀功碑上,就有相關文獻記載。秦以來,強大的中原文化一直試圖取締這種婚俗,但它卻頑強地堅持到現代。

 

招夫不僅在中國盛行,外國也廣泛存在。在保加利亞西部農村,男子以上門為榮,建立了「上門女婿協會」,並在每年四月第一個星期天過「上門女婿節」。屆時遊行的隊伍人山人海,一輛汽車上坐著年輕姑娘,車身上的標語寫著:「我們需要上門女婿。」另一輛汽車上坐著年輕小伙,車身上寫著「我們是上門女婿候選人」。

 

在中國,上門女婿與岳母的關係一般都比較好,而婆婆與媳婦的關係大多緊張。女子招夫上門,大多能夠平等地對待丈夫。在有些國家,上門女婿就慘了。巴拿馬一群島上是母系社會,男人結婚後入贅女家,終日超負荷勞作,好像奴婢僱工一樣。

 

四、文化習俗:女書、文身等

  

  (一)婦女的文字——女書

 

文字一般是男人創造發明的,也曾經被男人所壟斷。幾乎每個民族,都經歷過不允許女性讀書識字的歷史。男人創造的字,免不了會有歧視女性的表現。中國古代甲骨文的「女」字,是個像形字,是一個面向左雙臂交胸下跪的人,這就是歧視。

 

現代漢字中有不少貶義字是「女」偏旁,也留下歧視的痕跡。如妖怪妖術、嫉妒貪婪、狂妄、漢奸、奸詐等,似乎都是女人所為。英文法文德文也有類似情況,所以西方女權主義者曾大膽想像,將來要創造一種女性文字。她們大概難以相信,早在她們「大膽想像」之前,古老中國的農村婦女已經「大膽實行」了,她們創造了「女書」。

 

人有男女之分,動物有公母之別,這是常識。但文字有男女之分,卻是文化奇蹟。湖南省江永縣與道縣的部分農村,文字就有男字女書之分。男字就是漢字,因為女人不識,男人專用,故稱男字。女書是當地女性創造的一種音節文字,大約千把單字,可以完整地記錄當地的方言土話。婦女們用女書創作了大量文學作品,有敘事詩、抒情詩、敬神詩,有三朝書、結交書、通信、傳記,有哭嫁歌、山歌、兒歌、謎歌,還有大量用女書文字翻譯改寫的漢字韻文詩。

 

中國古人說,文如其人。女人創造的文字真的是有女人的風韻。女書文字的形體苗條修長,傾斜而呈菱形框架,這與漢字的上下左右對稱、呈正方形框架成為對照。女書文字的筆劃纖細飛揚,自由舒暢,好像輕歌曼舞的姑娘。女書像女紅一樣清秀精美,極有觀賞價值。據說從前女書不是寫的,而是繡的。用各色絲線把女人的字繡在巾帕上,稱女巾,女巾四周往往還繡有花鳥。有的女書繡在枕頭上,或老人小孩的帽子上,既是文字,又是圖案。有的女書寫在扇面上,使扇子增加了美感。有的女書寫在三朝書上,三朝書是新婚三天后結拜姊妹贈送的,特別精美。

 

女書是中國婦女的傑出創造。當她們被剝奪了學習漢字的權利後,她們乾脆創造了一種女性的文字。這是對壓迫婦女的封建制度的反抗,是女權主義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所以,從它被發現的那一天起,就引起了國際女權主義者的重視。法國的一位女碩士生,將女書視為當代女人的聖經,她房間裡的四周牆壁上,全部貼滿了女書文字。美國的一位女權主義者,辭掉了工作,不遠萬里來到中國江永縣農村,跟那裡的老太太學習寫女書文字。日本東京成立了女書學習小組,她們的代表訪問了江永縣,也到武漢大學訪問了我。女書是一種活著的文字,但正瀕臨滅絕。如何搶救它,如何挖掘它在當今的價值,某種意義上說是比研究它更迫切的一個問題。

 

日本的假名字雖不是女人創造,但有近十個世紀只在女人中流行,被稱為女文。韓國的諺文也不是女人創造,也曾經只被女人使用,稱女人字。這兩種字都是由小到大,由弱轉強,幾乎取代了由中國傳入的漢字。而中國的女書文字在清末民初雖一度盛行,但解放後就一直衰落下去。

  

  (二)服飾

 

黎族婦女喜歡佩帶飾物。樂東縣婦女過去戴又多又重又大的耳環,把耳朵拉長了。中國古代文獻上一直記載有個儋耳國,在海南島。這垂肩大耳國的來歷,可能就是這些黎婦的佩飾習俗。南方民族的婦女,對佩飾之好,似乎有些過頭了。貴州苗族婦女,脖子上戴銀圈,有的竟有十幾個,結果脖子都拉長了。非洲婦女也有類似風俗。

 

台灣高山族婦女喜歡手腕帶銅鐲,多者達幾十雙,重得連手臂都舉不起來。廣西賀縣瑤族婦女,頭上的纏布飾物重達幾十斤,走路時頭重腳輕脖子酸。也許是愛美到了極致,於是在身體上大做文章。印度女子普遍穿鼻,現代女子做隆胸手術。仡佬族女子將嫁,要打斷兩顆牙齒。有人說是因為愛美,有人說這樣做利於夫家富貴。

 

南方天氣炎熱,各族婦女多穿桶裙。桶裙製作簡單,將一幅布對折縫上即成。宋代學者范成大細緻觀察了穿桶裙的黎族婦女在河中洗澡的情形:穿幾重桶裙,無內褲,從腳穿入而係之腰。在河裡洗澡,先脫上衣洗胸背,然後將桶裙升至頭頂退出,裸體入水。洗澡完畢,將桶裙自頭頂穿胸而下至腰臀,人出水面。

 

衣服裙褲自頭頂穿胸而下,古代漢族是沒有的,於是就將黎族等南方民族命名為「穿胸民」、「穿胸國」。後來有些無知學者望文生義,編出一個故事:大禹平天下,在會稽大會諸侯。防風氏遲到,被大禹殺死。後大禹巡南方,防風神射禹,未中,自殺,以刀穿胸。大禹憐之,給他吃不死草。他胸口有一孔,其後裔為穿胸民,用竹木穿胸可達背。史書上雖然有很多繪聲繪色的穿胸國記載,民族學家認為就在海南島一帶,與黎族的桶裙服飾有關。

  

  (三)文身

 

古代史書上不僅記有穿胸國,還記有雕題國。雕,繡也。題,額也。雕題國即文身國,文身是黎族的重要特徵,古雕題國可能就在今天的海南省。文身者女性為多,圖案也複雜。清代屈大清說:在臉上刺繡花鳥蟲蛾,稱繡面女。黎族姑娘將要嫁人時由男方文面,不是為了美,而是表示記號,屬於男家,不得再嫁。若沒有記號,恐怕死後祖宗不認識她。

 

從收藏的文身資料看,女子文身分文面、文胸、文手和文足等。文面是由耳頂到口周圍繡各種線條,下及頸部。文胸是兩道線紋由頸部下及兩乳,在胃處成V形匯合。文手多在前肘或腕背上,文足是由大腿到小腿,多繡波浪紋圖案。國外資料表明,有些民族為女人下身私處文身,如在陰唇上紋花。劉咸1933年記:「二十許時,為丈夫所溺愛者,則為之涅私處。」此私處即是女人下身的器官。

 

據曾昭璇教授研究,文身的意義有三個。第一表示身份,女婢沒有文身的資格。第二起護身符的作用,黎族常在水中做事,紋圖可避免傷害。第三是毀容或美的追求。有人說女子文身是毀容,防止被人擄去或拐賣。另有人認為文身是婚裝,「女為悅己者容」。

 

文身相當苦,先用針刺皮膚出血,然後塗上黑煙灰或墨。刺針用黃藤、大麻不等,次序以面為主,依次身、腿、手。先繪圖再刺血,數年才能完成。婦女坐刺,少女臥刺,刺後常感染髮炎,有的紅腫流膿,發高燒,大病一場。若請專門女師操作,也很昂貴。文面要一石米,文身要一頭牛。

 

文身之俗,高山族、傣族等等都有。現在的年輕人一般不喜歡,也許這種習俗會失傳,也許一兩百年後人類又可能喜歡這種愛美的特殊方式。

 

五、不落夫家的習俗:自梳女、惠安女等

  

  (一)姑婆屋、自梳女

 

在廣東省的番禺縣,至今在集鎮上還可以見到一些頭後留著長長獨辮的老太太,她們就是最後一代的自梳女。自梳女,用現代語言說,就是女性獨身主義者。當地風俗,婚前少女與婚後少婦的髮型不同。新婚前夕,母親要為女兒把頭髮梳起來,這個儀式象徵著你即將成為一個男人的妻子。自梳女一般討厭男人和家庭,她們不要母親梳頭的儀式,而舉行一個自己梳頭的儀式,向親朋好友表示自己終身不再嫁人了。

 

舉行這個儀式之後,她就搬到自梳女集中居住的地方——姑婆屋裡去住。姑婆屋是由自梳女集資建起來的,青磚平房,內有十幾間小屋。她們從此不依靠家庭,自謀衣食。在中國封建社會,女人嫁到男人家裡,伺候丈夫,伺候公公婆婆,動不動就要下跪,低聲下氣,像奴婢一樣,這幾乎是每個女人無法抗拒的命運。自梳女敢於抗拒這種命運,去追求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在早期應當屬於一種進步的運動。

 

走進姑婆屋,裡面有一間一間的小屋子,又乾淨又整潔。一個小屋子就像一個家,甚至很像一個完整的家。一家三口,和睦相處。牆上有一張全家福的照片,前面坐著父親和母親,後面站著一個女兒。但是這個父親並不是男人,而是一個留著短髮的女人。這個女兒也不是親生的女兒,而是收養的或買的孤兒。在「父親」與「母親」之間,往往有著同性戀關係,這是這個特殊家庭的感情基礎。

 

住在姑婆屋的自梳女,多則一、二百人,少則一、二十人。每天的吃飯、睡覺、上班、休息都管理得有條有理。姐妹們人人平等,財產公有,賺了錢大家用,互助互濟,很像原始共產主義的母系大家庭。自梳女死後不進家族的祖墳,葬在「姑婆山」上。自梳女生前常去姑婆山祭祀先去的結拜姊妹,臨終前趕到姑婆山為自己選擇一塊墓地。

 

蘇丹南部的克雷亞族也有由兩個女人甚至三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一個不能生育並離婚的女人,可以娶一個「妻子」回家同居,自己擔當「丈夫」的角色。「丈夫」會安排男友偷偷與「妻子」做愛,生下一個名義上是自己的孩子。「丈夫」還可納「妾」,找一個小老婆回家做家務。

  

  (二)惠安女

 

中國南方少數民族還有一種不落夫家的婚俗。不落夫家又稱長住娘家,指新娘婚後三天即回娘家長住的習俗。在娘家她仍然過少女的生活,可以參加放寮、狂歡節一類的活動。直到生了孩子,她才真正去到男方家裡去住。如果遲遲不生孩子,她在娘家可能會生活五、六年甚至上十年。不落夫家的女子能夠享受少女婚前性自由的權利,所以,她生的孩子也許並不是她丈夫的。古代有些民族實行殺長宜弟的習俗,即殺死長子,他的弟弟有財產繼承權。這一習俗與不落夫家有關,因為長子往往血統不純

 

福建省惠安女以她們奇特的服裝服飾和驚人的吃苦耐勞而聞名於世。黃斗笠,綠頭巾,藍短衫,銀褲鏈,黑寬褲,配著苗條的身材,敞露的肚臍,顯得分外妖嬈。斑斕的色彩,與大海的蔚藍、沙灘的金黃、浪花的雪白搭配得那麼美麗協調。惠安女個子小巧,但她們有螞蟻搬運的精神,經常結夥做採石、運石、建路建房、犁地的重體力勞動,親眼所見之人無不讚歎不已。不落夫家的習俗在惠安不僅歷史悠久,而且至今尚存。婚後幾天,新娘回娘家長住,與結拜姐妹關係特別密切。她們白天各自勞動,晚上聚在一起做女紅,說知心話,唱流行情歌。有的吃住在一起,形影不離,宣稱不同生,要同死。

 

有的地區組織「長住娘家婦女會」,入會者繳納白銀五元和鰻魚十斤。晚上集中睡覺,誰想回夫家,需經批准,批准條件是保證不與丈夫同床,回來要匯報。個別地方婦女回夫家要帶面布遮臉,晚上熄燈後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前回娘家。結果有的夫妻結婚幾年還不相識,集市上擦肩而過不打招呼。

 

這種組織禁止回夫家女子與丈夫做愛,做愛者受到孤立,被罵為「臭人」。有些惠安女從丈夫那裡得不到感情,從婦女組織那裡得不到溫暖,感嘆人生只有苦,互相招引,集體投潭跳海自殺,成為一種風氣。

  

  (三)金蘭會

 

廣東順德等地的不落夫家的女子組成了「金蘭會」,會中女子都是結拜姐妹。少女時,往往發誓不嫁。不得不嫁時,要與姐妹們七日哭嫁。出嫁前夕,金蘭會友將新娘下身全部用白布帶裹緊,與內褲縫死,再三交待不許失身。又餵其白果,據說能使陰道收縮,無法性交。婚後三天新娘回家,金蘭會要檢查白布是否解開過,是否與丈夫做愛。做愛者被視為失節,受到會友們的侮辱與孤立。有時逼之過甚,往往自殺。有的婚後終生不回夫家,寧可花錢給丈夫討一個小老婆。自己守身如玉,直到臨死前才讓人送到夫家辦喪安葬。

 

湖南省江永縣桃川一帶,由不落夫家的女子結成「行客」。行客是結拜姐妹中關係最深的生死之交,彼此相愛,形影不離。行客不得不結婚時,全身白布包裹,打成死結。去夫家行婚禮時,新娘秘藏剪刀,她的行客扮成伴娘隨同前往。入洞房後,若丈夫強行做愛,新娘會持剪刀自衛,行客也會衝進洞房相助。民國初年,曾有新娘與行客殺死或殺傷新郎的血案發生。

 

不落夫家之俗在南方極其廣泛。上舉幾例,均為漢族地區,其他如壯、侗、布依、黎、水、仫佬、毛南、苗、瑤、彝、西南藏族等,都有此俗流行。

 

六、成因探討

  

  (一)是母系氏族社會殘餘嗎?

 

自從西方關於母系社會的理論傳人中國以後,中國南方許多奇特的婚戀文化和女性習俗,就統統被戴上「母系社會的殘餘」這樣一頂帽子。比如雲南摩梭人的走婚、納西族的抗婚殉情、廣東漢族自梳女的獨身不嫁、福建惠安女的不落夫家、土家族等許多南方民族的哭嫁、湖南婦女的女書絕唱等等,都是這樣。這些千篇一律的解釋,不僅在理論上難以自圓其說,而且引起許多少數民族的強烈反感。

 

摩梭人自己認為走婚是一種相對先進的婚姻制度,並非原始社會母系製度的殘餘,對於宣傳這種觀點的學者非常反感。他們說:難道我們民族的文化至今還停留在原始社會階段嗎?還屬於母系氏族社會的殘餘嗎?有的學者認為,湖南江永女書文字的產生,也與母系氏族社會的殘餘有關。而我們認為,女書產生於明末清初,是與近代女權運動相呼應的。

 

筆者也認為,今天的文化民俗現象,不用今天的經濟文化加以解釋,而用六千多年之前的母系制度加以解釋,恐怕有捨近求遠、厚古薄今的嫌疑。

  

  (二)儒與非儒文化的衝突

 

為了克服理論上的困境,筆者提出一種新的解釋框架,即儒與非儒婚戀文化的衝突理論。儒教的婚戀文化以男尊女卑、夫為妻綱、戀愛不能自主、婚後從父居等為主要內容。儒家要求女人永遠服從,未婚服從父母,婚後服從丈夫,丈夫死後服從兒子。這種男尊女卑的文化,在南方推行有一定困難,因為南方各民族的女性歷來在社會、家庭中有重要地位。她們或積極地反抗,或消積地對抗,頑強地捍衛自己的權利。

 

產生於中原的儒教文化在宋明時期達到頂峰,明清時期它開始深入到村村戶戶。它在南方的傳播曾受到非儒文化的抵制和反抗,於是產生了不同民族不同形式的抵制的文化。中原地區的男女婚戀幾乎完全由父母包辦,南方民族卻堅持著在歌舞狂歡中自由戀愛的傳統。中原地區實行婚後從夫居,南方民族卻要實行招夫上門,從妻居。福建惠安女不落夫家的習俗,雲南摩梭族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習俗,廣東順德自梳女的獨身並聚居於姑婆屋的習俗,都反映了南方女性要獨立、爭自由的精神。雲南納西族姑娘為自由的愛情而殉情,廣東金蘭會的女子為抗婚而集體自殺,湖北土家族的女子哭嫁哭得死去活來,這些習俗反映了南方女子剛烈、不屈服的堅強意志。這些奇風異俗都是文化征服與反征服留下的畸變物、沉澱物、殘存物,而不能千篇一律地用「母系社會的殘餘」一言而概之。

  

   (三)女性是經濟活動的主要角色

 

文化原因固然重要,但是比文化原因更重要的是經濟原因。南方某些地區的女人為什麼有重要的地位呢?是經濟因素。南方民族的女性大多不裹腳,他們比男性更多地承擔了農業生產,古書稱「女勞男逸」。她們聚於墟市,善於做買賣,古書稱「女人為市」,今天在廣西全州還存在著「女圩」。她們既然是家庭經濟收入和社會經濟流通的主要承擔者,當然在家庭中和社會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據摩梭人說,走婚起源於經濟原因。古代摩梭王曾對摩梭人收婚姻稅,結婚之日就要交錢交物,弄得新郎與新娘一貧如洗甚至於欠債過日。後來,摩梭人就不結婚,抵制這種非人道的製度。自梳女的發生也與經濟有關。近代西方國家在廣東沿海地區建工廠,招了不少女工。這些女工有了自己的錢,大家集資建了自己居住的房屋,從此宣布終生不婚。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她們是很難自立的。

 

 

老頭的話

 

由以上各文來看,惠安女的「不落夫家」,似乎有多重社會意義。

 

老頭推測「不落夫家」始於女方家長對年輕勞動力不願放手,而年輕婦女對性自由的執著讓其不願居住夫家為其所束縛。

 

「惠安女住在娘家的時間至少有兩、三年,一般五到八年,最長達20年以上」,會有如此的差別,老頭認為主要在於女人的姿色與性需求的不同。女人越漂亮、追求者越多、越有「搞頭」,留在娘家的時間自然越長;性需求越大的,不時需要「外食」,自然越不願受到夫家的拘束。只有當女人已無法吸引男人後,女人才會「安分」地住進夫家。

 

112.01.08彙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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