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p/phpdGGZZE  

 

維基百科

 

張丙(?-1833),大清福建省臺灣府嘉義縣下茄苳南堡店仔口人(今臺南市白河區)。臺灣清治時期民變領袖。

 

張丙祖籍福建漳州南靖梅林坎下,其祖父於乾隆年間移居臺灣嘉義縣店仔口莊(今臺南市白河區白河里及永安里)。

 

道光十二年(1832)夏,天大旱;加上清廷的台灣嘉義知縣邵用之治事無方。張丙於道光十二年閏九月初十日,與陳辦(方志稱「陳辨」,官方文件記「陳辦」)因細故倡亂嘉義,後豎旗起事。十月朔起,攻佔臺灣縣大部分地區與雲林斗六門(今斗六)一帶,建國號為「天運」,自立為「開國大元帥」,期間並聚集數萬名的兵力,強攻鹽水港。此役造成臺灣府知府呂志恆傷亡;把總朱國珍、副將周承恩等人戰死。

 

因當時清廷治台不力,張丙一起,鳳山與彰化各有許成與黃城率眾反抗官府。不過因為張丙久攻嘉義不下,加上王得祿、劉廷斌等人反制,致使動亂漸平。同年十二月,張丙及其部屬因事敗被捕,隔年二月,張丙在福建受審,與其他三名逆首審明定擬以「戕官圍城」罪。五月,解送京師刑部複審。六月中旬到京,依謀反律判決定讞,凌遲處死。

 

 

隨意窩 ­鯤鯷工作室 2012-05-01 21:47

記台灣張丙之亂

 

道光12年(1832)冬,張丙倡亂嘉義。周芸皋(ㄩㄣˊㄍㄠ)(1779- 1837)在《內自訟齋詩文集》中有所記載,他說:『事皆查章奏供詞直敘(ㄒㄩˋ),不敢稍有增益。初一、初二諸日不書甲子,從歸太僕「壬戌紀行」及「崑山倭寇始末」;「股首」、「旂首」諸稱不以詞代,從實也。』

 

周芸皋,本名周凱,字仲禮,一字芸皋,江西富陽人,嘉慶十六年進士。道光13年(1833),以興泉永道調署臺灣兵備道。道光17年(1837),周芸皋因病於7月30日卒於台灣到任內。

 

台灣一郡,四縣、五廳,其地在東海中。西向迤而長,南盡鳳山,北盡淡水。新闢噶瑪蘭,由北而東,處台灣之背。澎湖一廳,又孤懸不相屬,處台、廈之中。控台灣者,莫廈門若也。其民,閩之泉漳二郡、粵(ㄩㄝˋ)之近海者往焉。閩人佔居瀕海平曠地;粵居近山,誘得番人地闢之。故粵富而狡,閩強而悍。其村落,閩曰閩社,粵曰粵莊。閩呼粵人為「客」。分氣類,積不相能,動輒聚眾持械鬥。平居亦有閩、粵錯處者,鬥則各依其類。閩、粵鬥則泉、漳合,泉、漳鬥則粵伺勝敗以乘其後。民情浮而易動

 

/tmp/phpLhkNDN  

 

自康熙22年(1683年)入版圖,於今已百五十餘年矣;亂者凡一十有五,皆閩人也。

 

老頭插嘴:這是個錯誤的認知,也一直誤導後人。荷治時期的台灣南部遍地都是平埔番社,少數漢人出入其間,而後鄭成功來台,號稱軍民兩萬五千,實際恐怕沒這麼多。康熙平台,距鄭氏來台不到三十年,而台灣竟已遍地都是「漢人」,「張丙事件」中出現人物只有兩個人名字帶「番」字。你難道不會納悶平埔族到哪去?老頭認為當時南部的平埔族大多已漢化(福佬化,清領之前台灣客家人不多),冒稱閩南人。漢番混血種與躁動的平埔番為清初的民亂提供了充沛的人力

 

大如:

 

朱一貴(康熙60年)、

林爽文(乾隆51年)、

蔡牽(嘉慶15年)等,

 

俱請大兵剿之;

 

小如:

 

吳球(康熙35年)、

劉卻(康熙40年)、

林武(雍正9年)、

吳福生(雍正10年)、

黃教(乾隆35年)、

陳周全、陳光愛(乾隆60年)、

廖卦、楊肇(嘉慶2年)、

汪降(嘉慶3年)、

陳錫宗(嘉慶5年)、

許北(嘉慶15年)、

楊良斌(道光4年)、

黃斗奶(道光6年),

 

以本省兵、或台灣鎮標兵平之。

 

或數年、或十數年,輒(ㄓㄜˊ)一見。若自相殘殺,則間歲有也。其地饒而產穀,全省倚為倉儲。內地群不逞之徒,又趨之為盜賊藪(ㄙㄡˇ)。荒則從而滋事。

 

道光12年(1832)冬,張丙倡亂嘉義。十月朔,戕(ㄑㄧㄤˊ)知縣;越日,戕知府。圍嘉義城,困總兵,匝(ㄗㄚ)月。破鹽水港,劫軍火、器械於曾文溪。彰化黃城陷斗六門,是為北路賊。鳳山許成、台灣林海攻鳳山,奪羅漢門,應張丙,為南路賊。而鳳山粵莊奸民李受,又乘間假義民旗,焚殺閩莊阿里港七十餘處。凡三閱月(ㄩㄝˋㄩㄝˋ),而事平

 

/tmp/phpJ7U9lb  

 

於時,興泉永道周凱駐廈門。十月九日聞警,馳報巡撫魏公元烺(ㄌㄤˇ)。魏公方權總督,就近調署漳州府托渾布任台灣府事。飛檄(ㄒㄧˊ)陸提督率兵二千名渡廈門,金門鎮總兵官竇公振彪率兵一千三百名渡蚶(ㄏㄢ)江,副將謝朝恩率兵一千二百名渡五虎,分道平賊;按察使鳳來來廈門策應。十一月二十八日,總督程公祖洛自浙江馳抵廈門督辦,尋東渡。明年正月,欽差將軍瑚公松額由廈門渡。事既大定,署台灣道平慶被議;七月,檄調凱權台灣道事。任百有九日,搜捕餘孽,親鞫(ㄐㄩˊ)犯供,與前後傳聞異詞;因訪求顛末,稽之章奏、案牘(ㄉㄨˊ),而次其事。

 

老頭插嘴:

 

托渾布(1799- 1843),博爾濟吉特氏,蒙古正藍旗人。嘉慶二十三年(1818)戊寅舉人。嘉慶二十四年(1819)己卯恩科同進士出身。分發湖南以知縣任用,歷署安化縣、東安縣、湘潭縣知縣,後補授龍山縣知縣。道光三年(1823)任東安縣知縣。道光八年(1828),調福建,歷署福州府知府、漳州府知府、興化府知府。十三年(1833)兼署台灣府知府,旋擢廣西右江道,實際可能未來台。十四年(1834)改福建督糧道。道光十六年(1836),擢直隸按察使。十七年(1837),改布政使。十九年(1839)八月七日擢山東巡撫。道光二十二年(1842)五月告病,二十三年(1843)卒。

 

馬濟勝(?-1836),山東菏澤人。早年以武生入伍,從剿川、陝教匪,積功官至江蘇撫標參將。嘉慶十八年(1813),剿山東教匪,擢河北鎮總兵。道光三年(1823),擢浙江提督。道光四年(1824),調福建陸路提督。道光十二年(1832),張丙之亂起,臺灣鎮總兵劉廷斌困守孤城。馬濟勝率兵二千渡海赴臺,在嘉義城下大破張丙,張丙及其同黨先後就擒,賜雙眼花翎。又再敗餘匪萬人,擒頭目賴滿等人,盡毀賊巢,平定張丙之亂。清宣宗嘉許馬濟勝謀勇,錫封二等男爵。又以馭兵安靖,賜御書「忠勇廉明」四字。召入覲,馬濟勝雖然年逾七旬,但仍然壯健,晉為二等子爵,在御前侍衛上行走。道光十六年(1836年),卒於官,贈太子太保,諡昭武,四子皆予官。

 

竇振彪(1785- 1850),乾隆五十年(1785)生於廣東吳川縣硇洲島。13歲時父母相繼去世,寄食姑母家。自小熟悉水性,精通武功。嘉慶十九年(1814)由行伍選拔補廣東水師千總、水師提標中營守備。此後,歷任提標中軍參將、水師副將。道光九年(1829)署瓊州鎮水師總兵。道光十年九月升任福建水師金門鎮總兵。道光十二年,台灣張丙之亂起,奉命帶兵渡台,會同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一同圍剿。翌年亂事初平,獲賞戴花翎。返廈後,他一再進剿海賊。道光十九年,英國兵船屢犯大墜洋面及梅林各洋,振彪督舟師擊之;鴉片戰爭起(道光二十年),多次驅逐、擊毀夷船。翌年一月英軍攻陷廣東多處炮台,虎門炮台失守。他臨危受命,於二月出任廣東水師提督。但未及上任,清廷已與英軍簽署停戰協定,旋轉調福建水師提督。八月,英艦再次進犯廈門,廈門失守,因受朝廷處分。道光三十年,卒於福建水師提督任上。

 

謝朝恩(?-1841),四川華陽(今屬成都市)人。行伍出身,從將軍德楞泰剿白蓮教,積功至都司。累擢閩浙督標副將,從平臺灣張丙之亂。道光十四年(1834),擢狼山鎮總兵。二十年(1840),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從欽差大臣伊里布防鎮海,充翼長。二十一年(1841),奉欽差大臣裕謙命守金雞嶺,力戰英軍。英軍分兵由沙蟹嶺繞出山後夾攻。清軍遙見招寶山威遠城為英軍佔據,乃潰敗而逃。謝朝恩扼守砲臺,中砲墮海身亡,屍骸遍尋不獲。賜卹,予騎都尉世職。

 

蚶江,位於泉州灣南岸,古泉州灣四大支港之一,另三為法石港、後渚港、洛陽港。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五十七年(1792),先後開放臺灣的鹿港、八裏岔與蚶江對渡通商。清政府在蚶江設立泉州府蚶江海防官署,下設海關、營盤、厘金(稅務),統管一府五縣(泉州府、晉江縣、南安縣、惠安縣、同安縣、安溪縣)的對台貿易。從蚶江啟航,一晝夜可達鹿港。

 

五虎,五虎礁,位於閩江出海口。

 

張丙者,其先,漳之南靖人,居嘉義,三世。為店仔口魚牙(ㄏㄨˋ)(古互字)。素無賴,好結納亡命,一呼數百人;與群盜相往來,能庇之。又以小忠、小信庇其鄉鄰,遂著名。

 

/tmp/phpCT9Qfq  

 

老頭插嘴:店仔口庄,位於嘉南平原中部,為平原與山區的交集處,亦是府城臺南往北到嘉義的孔道之一。大排竹、馬稠後是白河較早形成的聚落。清初關子嶺山區物產運往鹽水港、大排竹、上下茄苳等地交易,當時人民以擔挑、推車載運貨物,行出山區進入平原地區時越過白水溪,有歇腳補給之必要,遂有人於溪畔搭棚經營小店,提供餐飲休息需求,交易情形日漸熱絡,進而在今市區所在地形成一個聚落,故稱店仔口。日治時期改稱白河庄,後升格為白河街。今白河區位於今臺南市東北端,北隔八掌溪與嘉義縣水上鄉、中埔鄉相鄰,西鄰後壁區,東連嘉義縣大埔鄉,南接東山區,著名的關子嶺風景區位在此區。因鄰近嘉義市,亦屬於嘉義生活圈的一部份(白河部分地區至嘉義市比至新營區還近)。1920年時白河與鹽水人口與商業均較新營繁盛,縱貫鐵路落成後,兩地逐漸沒落。

 

日治嘉義廳分區圖

/tmp/phpJEGnRs  

今嘉義縣分區圖(雲林縣劃出,鹽水港、店仔口歸台南)

 /tmp/php412jAE  

 

道光十二年夏(1832),旱;各莊禁米出鄉。有陳壬癸購店仔口米數百石,不得出,以貲(ㄗ)求生員吳贊庇送。贊之族吳房,逸盜也;與詹通劫諸途。店仔口之禁米,張丙為首;贊牒(ㄉㄧㄝˊ)縣謂丙通盜。嘉義縣邵用之獲吳房,解郡伏誅,並捕張丙。丙怨令不治米出境、專治搶奪,欲擄(ㄌㄨˇ)吳贊;贊聞,挈(ㄑㄧㄝˋ)妻孥(ㄋㄨˊ)避入城,追及之;半途,復為邵(ㄕㄠˋ)令遣役護去。丙謂令得賄,益怒。

 

陳辦者,巨盜也;居嘉義之北崙仔莊(即下圖之崙仔)。其族人摘(ㄓㄞ)粵人張阿凜(ㄌㄧㄣˇ)芋(ㄩˋ)葉,為所辱;白陳辦報復,毀其芋田。

 

老頭插嘴:崙仔莊,今名北崙村,位於嘉義縣新港鄉最北界、北港溪南岸,對岸為雲林縣的元長鄉崙仔村(圖中的崙仔寮)。

 

/tmp/phpBVvzBE  

 

阿凜,居雙溪口;雙溪口粵莊之強大者。閏九月十日,阿凜率眾焚陳辦屋,又牽他人牛。陳辦約張丙與之鬥;丙與詹通、劉仲、劉港、劉邦頂、賴牛、王奉、陳委、洪番仔、吳允、許六、吳貓、李武松,聚眾三百人,與陳辦、陳連攻雙溪口。不勝,反為所傷。

 

老頭插嘴:雙溪口,當時嘉義有兩地均稱「雙溪口」,一為今之溪口鄉,一為今朴子市北部東端。上文之雙溪口應為前者。

 

/tmp/phpIaZ8oU  

 

聞總兵劉公廷斌出巡,張丙與眾潛回店仔口陳辦陳連焚掠附近交平(交平即上圖左之溝明)諸粵莊,張阿凜焚陳連莊。二十五日,陳辦搶大埔林汛防器械;總兵劉公追至東勢湖,戮搶豬者二人。北路協副將葉長春與邵令亦至,夾擊陳辦於紅山仔。辦走與王奉合,復攻埔姜崙莊。官兵猝至,斬其黨王興、王泉

 

老頭插嘴:交平(溝明)今屬嘉義溪口鄉。陳連庄、紅山仔,今地不詳。東勢湖,今嘉義縣民雄鄉東湖村。埔姜崙,今屬雲林褒忠鄉,是全鄉行政中心所在地,位於該鄉南部及東南部。日治時屬嘉義廳土庫支廳。清代彰化亦有一埔姜崙,今為彰化縣秀水鄉的埔崙村、福安村。

 

/tmp/phpVfHcYE

/tmp/phpqyUlqY  

 

辦、奉俱竄店仔口,白張丙。丙觸前怒,謂專殺閩人偏袒,遂與詹通謀反,豎旂起事。詹通父詹經知之,命長子詹日新往殺通,刃其額不死;旁賊殺日新。

 

十月初一日,劫鹽水港佳里興巡檢署,殺教讀古嘉會(人名)及汛兵,掠下加冬、北勢坡、八槳溪各汛。嘉義縣知縣邵用之追賊入店仔口,張丙圍而執之;加撻辱,分其屍

 

/tmp/phptFSBLl  

 

初二日,台灣府知府呂志恆聞邵令被困,以鄉勇二百人會營往援;南投縣丞朱懋(ㄇㄠˋ)從。張丙禦之大排竹。署游擊周進龍卻,懋以言激之,乃前施礟,又不如法,為賊為乘。義首許邦亮以所乘馬授志恆,徒步與戰,俱陷;呂志恆、朱懋、外委曾聚寶,皆被戕;懋有循聲,賊後悔之。周進龍與弁兵,間道脫歸。

 

老頭插嘴:大排竹,今屬台南白河區,約當大竹里。

 

/tmp/phpVJEuBs  

 

陳辦之約張丙也,無戕官意;至是,其妻自經死。張丙乃遍約所交游,偽稱「開國大元帥」,年號「天運」,以戕殺穢官為名;張偽示:「獲官及官兵者賞」。殺淫掠者二人以狥(ㄒㄩㄣˋ)。謂居民無恐,冀其助己也。封其黨詹通、黃番婆、陳連、陳辦、吳扁為偽元帥,劉仲、劉港、劉邦頂、王奉、陳委、洪番仔、吳貓、李武松、許六、孫惡為偽先鋒,柯亭為偽軍帥。吳允不受封,自稱偽開國功臣;賴牛亦自稱偽元帥。各就所居,招集醜類。縣南之店仔口迤南,張丙與詹通踞之;縣北之崙仔莊、土庫,陳辦、陳連踞之。推張丙為「總大哥」,分大小四十二股。諸股首、偽帥皆稱「大哥」。股首下為旗首,旗首下為旗腳;每股百餘人或數百人。以派飯分榖為賊糧,以勒民出銀買旗保莊為賊餉,以攻汛戕官所得軍器為賊械。

 

/tmp/phpagqPbm  

 

初三日,張丙率諸賊圍嘉義城;典史張繼昌激勸兵民閉城守禦。群賊聚眾來助者,復有蔡恭、梁辦、莊文一、吳鰍、陳開陶、黃元德、陳太山、劉眉滾、杜烏番、張廖各股首;每股亦二、三百人。

 

/tmp/phpkE7CVh  

 

 

初四日,張丙分賊搶大武壟汛;巡檢秦師韓受傷,鄉民救走。搶加溜灣汛,把總朱國珍死之。

 

老頭插嘴:

 

大武壠,今台南玉井,大武壠族是平埔族的一支。荷治時期記錄,1636年荷蘭軍隊攻擊大武壠社,使族人自臺南大內遷徙至玉井,建立大武壠族四社:大武壠頭社、霄裡社、茄拔社、芒仔芒社,故清代文獻又稱為「四社平埔」或「四社熟番」。明鄭時期,復受大目降(今新化區)的西拉雅族侵擾往臺南白河與高雄內門、杉林、甲仙及六龜一帶遷居,甚至遠至台灣東部的花蓮、台東。

 

目加溜灣,今台南善化。目加溜灣、新港、蕭壠(今佳里)、麻豆是荷治時期的台南四大社。

 

/tmp/phpYxTsKO  

 

聞總兵劉公援嘉義,張丙乃令各股賊分道迎敵。劉公以兵二百名出巡,猝調不得至,兵單且戰且進。比近嘉義城,劉仲突出,腹背皆困;遇前提督王得祿從弟武生王得蟠(ㄆㄢˊ)糾義勇來護城,擁以入城。副將周承恩殿,不知也,反馬入賊陣;援之數匝,被搶馬蹶(ㄐㄩㄝˊ),猶揮刃殺傷數十賊,賊斷其頭去。將弁死亡者九員、兵丁百餘人,軍械盡失。總兵劉公之呼城也,城中疑賊假以誘城者,砲擊之。砲高越擊尾追賊,賊乃退。兵餘無多,惟署副將溫兆鳳從。日已暮,諸囚反獄起火,下令擒斬之。以典史張繼昌權縣事,修戰具、募義勇,晝夜登陴(ㄆㄧˊ),為困守計。

 

張丙為皮檔竹梯攻城,劉公親率兵勇禦之。又有賊江七、曾吉、侯虎、歐淙、柯和尚、蔡臨、廖花、吳貂蠭起肆擾,圍城焚莊,忽分忽合,道路梗塞,郡城戒嚴。劉公夜縋義勇襲擊,屢有斬獲。

 

初七日,黃番婆自率其眾攻鹽水港,破之;守備張榮森力戰死,巡檢施模、外委蘇連發俱被傷。鹽水港者,嘉義之咽喉、郡北之屏障也。既破,賊益無所忌。

 

↓鹽水港自古為郡城通往嘉義,縱貫線上的重要地點。

/tmp/php1v961m  

 

初八日,張丙與諸賊遂解圍去,四出騷索,逼脅附和。劉公令於城外築土圍以固城。迤南之賊,漸逼郡城。

 

郡中初不知守令之被戕也;有自大排竹逃歸者,述其狀。台灣道平慶以改簡同知王衍(ㄧㄢˇ)慶權府事,環城樹柵、開濠(ㄏㄠˊ)備戰守;紳士募義勇、助畚牐(ㄅㄣˇㄓㄚˊ)。守城之餉,借資殷戶為應備。貢生陳以寬,涉險內渡告警。訛(ㄜˊ)言日起。中營游擊武忠泰落井死;有相率欲攜眷登舟去者。王衍慶以刀令於城曰:『敢言走者,斬』。獲奸細吳連三人,知為劉仲所使;遂與獄中盜張膽六人斬以狥。劉仲、劉港、劉邦頂、蔡恭於圍嘉義時潛回大穆降(地名,即新化),窺伺郡城;及奸細被獲,乃北去。蔡恭屯麻豆莊,與張丙為犄角。

 

十一日,張丙遣賊復掠鹽水港。十二日,陳辦復攻笨港,屢為縣丞文煊、千總蔡凌標所敗;嘉義所屬各汛俱遭焚掠,惟此汛始終獨完。

 

/tmp/phpzJFwBY  

 

嘉義縣城圍解五日,土圍成。十四日,張丙復攻之。令黃番婆轝(ㄩˊ)鹽水港缺口大砲於城下,不能發;強所掠兵發之,兵故高其砲,火上飛不及城,連發十餘砲皆然。城中疑有神護,張丙亦有疑。仍以皮檔竹梯攻城,不克;凡三日,又解圍去。

 

是時,南路鳳山縣賊許成,以月之初十日豎旂觀音山,亦偽號「天運」,封吳歐先偽軍師、柯神庇偽先鋒;以「滅粵」為詞,遏(ㄜˋ)運郡之米,窺郡城。張丙聞之,誘令來附,並所得呂守轎迎之;飯其眾,不飽去。

 

台灣縣賊林海豎旂舊社莊,聞捕,走附許成。十四日,擾阿公店,千總許日高擊敗之,始不敢窺郡城,而南擾鳳山。

 

北路彰化縣之賊黃城受張丙約,以月之十二日豎旂嘉義、彰化交界之林圯埔;偽興漢大元帥,用大明主年號,以僧允報為謀主。彰化令李廷璧聞嘉義有賊,先與鹿港同知王蘭佩勸民聯莊,互相保禦;賊不得北。又聞黃城反,與副將葉長春為解散招徠計,許以免死;收簡象等八人,後頗用其力。

 

郡城聞嘉義被困久,而城中諸將皆在外,乃遣都司蔡長青率兵九百運軍火往援之。王衍慶又循故事,札諭鳳山粵莊首士募義勇,赴郡城聽調。

 

蔡恭既回麻豆莊,偵知蔡長青抵茅港尾,與劉仲、劉港、劉邦頂結江七、曾吉、蔡臨、杜烏番、陳太山、劉眉滾分股要之曾文溪;官兵屯溪北為背水營。十九日,賊大至,官兵返走,溪不得渡,為賊所擊;死者蔡長青等十八員、兵二百餘,軍火器械又失。

 

二十三日,張丙焚嘉義北門;兵勇出擊,互有殺傷。脅角仔寮莊為之結寮,分遣其眾,勒索銀榖。

 

南路賊許成、林海擾東港,殺巡哨兵二十七名。

 

/tmp/phpfG3qGt  

 

鳳山粵莊監生李受,藉王衍慶諭札,約各莊頭人,斂銀穀、聚義勇。匪徒日集,製台灣府「義民旗」六。因許成有「滅粵」之語,以自保為辭,不赴郡,乘機搶掠閩人。連日攻萬丹、阿猴諸閩莊。

 

二十八日,總兵劉公聞義首王得蟠圍詹通於灣內莊,出兵勇助之,斬百餘賊,盡焚其藔,毀所製一軌三輪車八輛。

 

/tmp/phpthfGT3  

 

三十日,張丙復分股圍嘉義城。城中出兵勇與戰,擒股首陳太山、劉眉滾,磔之。陳辦、陳連攻大埤頭、雙溪口粵莊,不勝。

 

/tmp/phpL2lQSj  

 

張丙見攻城一月不能下,諸賊各相雄長,分踞各莊自飽,有鎮南、鎮北、中路、南路元帥名目;賊夥郭桃、葉斷亦各自為股;吳允為諸賊歸心,有兼併意;僅孫惡、柯亭猶仍受偽封。遂舍城去,與諸賊分掠民莊以為食。莊民初見張丙偽示不害鄉里,派飯封榖、買旗保莊,猶強應之。至是,苦責索無厭,稍不應,則縱賊大掠,焚其莊,裹脅以去。知其紿(ㄉㄞˋ)己也,遂相率併力拒之。殷富之莊,紳士出貲建「義民旗」殺賊;於是股首葉斷為莊眾所殺,杜烏番、張廖果、吳貓、柯和尚、郭桃為紳士所擒,賴牛為張繼昌所獲,皆磔於市。惟游民無所得食者,群附和之。

 

是日,南路賊圍鳳山埤頭竹圍。埤頭無城,樹莿竹為城,故曰竹圍;縣署在焉。賊勾內應,夜縱火逼縣署。游擊翁朝龍退守火藥局,署知縣託克通阿與千總岑廷高列砲縣庭;賊至,然砲擊之退,獲林海磔之。

 

/tmp/phpBRwLtU  

 

十一月初一日,福建陸路提督馬公濟勝將兵二千、乘十三䑸【ㄗㄨㄥ】抵鹿耳門;傳令稽查海隘,絕賊水路。初三日,屯郡城北門外較場,誓師振旅。難民跪道呼冤者萬餘人;馬公曰:『巡撫已奏聞天子,發大兵十萬由五虎、蚶江、廈門三口渡,不日即至,豈不足為爾等復讎耶?』揮之去。問賊安在?曰:『南北皆有賊』。馬公曰:『當先其大者、急者』!以貢生陳廷祿為鄉導。先是,馬公在廈門購麻布米袋數千;至郡,復購焉。曰:『賊眾我寡,當步步為營』。

 

初五日,進兵西港仔;獲奸細,知賊狀。

 

初七日,至茅港尾;遇賊二千,勝之。馬公曰:『是地可戰」。令深其濠,以袋盛土結壘為三營,立就;諭鄉勇別為營,無近我。雖役夫皆知公之必勝也。

 

初八日,賊眾五、六千大呼來攻,馬公戒勿動;俟其力竭,分兵擊之,殺賊三百人。

 

初十日,賊來益眾,以砲拒我,我亦以砲擊之;賊敗,斬數百人、生擒數十人。獲賊往來書札、蔡恭偽印,碎之;益知賊中虛實。

 

十二日,進兵鐵線橋;橋長而狹,溪流湍急不可涉。賊眾伏橋北;馬公曰:『毋輕進』!返屯茅港尾。聞賊欲抄小路絕郡城之援,又聞賊欲以燧尾牛車衝我軍,決上流水灌營;馬公勿聽,令築濠三重,設守以待。凡三日,港南無一賊,而港北之賊大集。

 

/tmp/phpCFSFx7  

 

十八日,張丙親率賊萬餘挑戰,分兵三路擊之,敗。蔡恭旁出,又敗之;追之灣裏溪,多溺死。賊眾訛傳馬公營有銀二十萬;諸無賴思得銀,躡賊後,賊藉以張其勢。

 

二十二日,張丙擁眾二萬,自搏戰,氣銳甚,槍砲、呼聲震山谷。馬公曰:『吾欲其聚而殲焉,在此舉矣』!下令堅壁無出聲。自已至酉,詬詈(ㄍㄡˋㄌㄧˋ)萬端,士卒皆怒。賊聲漸歇,乃發令軍中大呼,士皆超壘躍濠以出,勇氣百倍;賊不及戰,披靡(ㄆㄧㄇㄧˇ)返奔。追逐數十里,生擒五十餘人、斬殺七八百人,轟擊溺水及自相觸以死者無算。賊眾尚萬餘屯橋北。

 

二十三日昧(ㄇㄟˋ)爽,馬公親督大軍出不意,過鐵線橋;賊望風走。搗其巢,生擒李武松、獲詹通;賊大潰,道路以通。乃大張曉示,解散其黨。向之買旗保莊、派飯從賊者,本懷二心;賊至則豎賊旗,賊退自稱義民。間有搶掠者,至是皆豎「義民旗」,縛賊以獻。賊益窘,竄伏近山蔗林中。

 

二十六日,大軍次鹽水港。金門鎮竇公振彪亦於初三日登岸,自鹿港疏通北路引兵來會;馬公益以兵二百,令攻鳳山南路賊。

 

二十八日,馬公整旅入嘉義城,總兵劉公迎見;與竇公,分兵四出搜捕。紳士、義民或縛賊來獻,或導兵捕賊;獲黃番婆、劉仲、劉港,戮於軍前。

 

三十日,露布報捷。彰化賊黃城既不能北,率賊千餘人欲南,與張丙合。斗六門者,處嘉義北界,樹竹為圍,大汛也。縣丞方振聲、守備馬步衢(ㄑㄧˊ)、千總陳玉威,設險守禦,賊不得逞。約梁辦、莊文一、吳貂攻之,屢敗。

 

/tmp/php6t5neY  

 

十一月初一日,思退走。監生張清紅(人呼張紅頭)與馬步衢有隙,令族人張成偽稱「大元帥」,集眾助賊。

 

初三日,黃城用張紅頭計,駕牛車載草填濠;陳玉威焚之。是夜,復助以車,覆泥草上以塞河,逼竹圍;步衢督諸弁禦之。方急,許荊山者(嘉義都司),與郡令同出捕賊,至土庫為陳辦所逼,奔避斗六門,步衢留以禦賊;見勢危,破竹圍遁。賊得乘間入,縱火;陳玉威與外委朱承恩、許國寶、林登超、蔡大貴、額外陳騰輝、朱萬斗巷戰死。玉威先遣其子陳繼昌赴總兵告變,方振聲亦先遣其妾抱幼子出匿。馬步衢無眷屬,或勸之走,厲聲叱之。歛所餘火藥,與方振聲自焚,不死;遂與方振聲妻張氏並幼女、玉威之妻唐氏被執,皆罵賊死,賊醢(ㄏㄞˇ)之。方振聲之友沈志勇、僕江承惠、曾大祥、邱新、許廚以義死,友之子沈聯輝以孝死。同時死難者官九員、家屬丁幕九人、兵二百二十餘人。黃城以黃雖萊為偽縣丞,守斗六門;自率其眾而南,助張丙以拒大軍,敗。

 

十二月,與張丙、蔡恭、江七、莊文一、陳辦、陳連、陳開陶、黃元德、許六、吳貓、梁辦、曾吉、歐宗、劉邦頂、吳扁、侯虎,俱被獲。解張丙、詹通、陳辦、陳連於郡城,磔李武松諸股賊於嘉義,梟首店仔口諸處;剖黃城諸賊心,祭死事者。北路平。

 

初七日,馬公督兵赴鳳山剿南路賊。賊禦之二濫溝,敗之。

 

/tmp/phpTzxMJF  

 

初八日,謝朝恩擒許成,斃蔡臨,剉其屍。南路亦平。

 

初,粵人李受,計許成之攻鳳山埤頭也,必破;破則以粵人復之,可得功。指所掠閩莊為賊,粵人故智也;遂與楊石老二、廖芋頭,勾結生番,乘間逞其報復。

 

十一月初十日,以「義民旗」攻破阿里港及附近諸閩莊,焚掠、慘殺尤甚。不意許成再攻埤頭,被砲擊退,走台灣縣界。

 

十二月初二日許成攻羅漢門汛,李受又乘間攻連界嘉義之礁吧哖閩莊。台灣道平慶會副將謝朝恩誘李受獲之,置於獄。

 

/tmp/phpWQ0sO5  

 

十三年正月,總督程公抵台灣。鳳山閩莊之被難無歸者男婦老少尚千八百餘人在郡城,撫卹;乃捐銀令紳士於阿里港各莊結草藔,棲之。檄提督馬公鎮鳳山,搜捕攻莊粵人及股首之未獲者,按治之。

 

二月,欽差大臣將軍瑚公抵台灣。

 

當總兵劉公之被困也,與台灣道平慶俱以賊勢入告;上命瑚松額署福州將軍頒「欽差大臣」關防。哈朗阿為參贊大臣,領侍衛巴圖魯章京三十四員,又調西安馬隊兵三百名、河南兵一千名、貴州兵五百名、四川兵一千五百名赴台灣剿辦。

 

巡撫魏公於十二月十一日,接提督馬公捷報,奏請止兵,並飛咨各直省截回;奉上諭:『瑚松額抵閩後即行渡台督同馬濟勝、劉廷斌搜捕黨羽,程祖洛渡台辦理善後事宜。所調各省官兵撤回歸伍,所到何處即行截回;侍衛章京,令瑚松額酌帶數員,其餘著哈朗阿管帶回京』。故各省之兵,皆未入閩境。

 

而瑚公與總督程公先後渡台也,至則奉命撤查起釁(ㄒㄧㄣˋ)根由及死事出力者與不職者奏聞;窮究餘黨,按名悉獲,梟斬凌遲三百餘犯,遣戍(ㄕㄨˋ)者倍之,械送首犯張丙四人於京師。死事諸臣及兵丁俱蒙恩優卹(ㄒㄩˋ),方振聲、馬步衢、陳玉威入祀昭忠祠,妻亦賜謚。又於斗六門立專祠,以幼女、幕友、家丁從祀。

 

提督馬公濟勝賞戴雙眼花翎(ㄌㄧㄥˊ)、二等男爵世職,御書「忠勇嚴明」匾額賜之;前任提督子爵王公得祿率家屬勸諭(ㄩˋ)連莊建義旗獲賊,賞加太子少保銜;總督程公祖洛賞戴花翎。守城殺賊從事文武官弁(ㄅㄧㄢˋ)及紳士義勇之出力,前後賞戴花翎、藍翎,遷擢(ㄓㄨㄛˊ)有差。台灣鎮、道俱被議;後劉公以病卒於軍、平慶因病乞休。調興泉永道周凱署台灣道事。

 

六月,瑚公內渡,以次撤兵;七月,程公善後事宜竣,巡閱北路而歸。凱以七月抵任,與總兵張公琴搜斬餘匪、逸盜四十餘人,十二月回任。

 

明年春正月,提督馬公入覲(ㄐㄧㄣˋ),深蒙嘉賚(ㄌㄞˋ),晉子爵,在御前侍衛行走;半月,回福建提督任。賜巡撫魏公元烺花翎。

 

●讀後筆記

 

官方人物摘要

/tmp/phpw7HPlj  



綠色視角

 

台南市教育局  張丙反清事件始末

 

清道光十二年(1832)恰逢閨九月,近代有人著書立說每遇「閨八月」的當年,常生天災、人禍,並舉例說明「八國聯軍」等都發生在閨八月那一年,就連西元一九九五年閨八月也有預言中共要攻打台灣之說,言之鑿鑿,煞有介事。當然,這都無關道光十二年閨九月的事。提到閨八月,純粹要說閨九月似乎也不是什麼好年頭,尤其是對早期的店仔口來說。那年夏季,天候反常,發生大旱不說,就在閨九月的月底,店仔口的土豪張丙因不滿清吏作為,竟祭旗起事,與官兵征戰,反覆殺戮,短短二個月內,店仔口好不容易發展出來的市集街面,歷此浩劫,幾成廢墟。

 

張丙何許人也?有人說張丙是客庄內之魚販,連橫撰《台灣通史》中,有關「張丙傳」只輕描淡寫道:「居店仔口庄,世業農,能以信義庇鄉鄰,眾倚重之。」事想必也是地方上「喊水會乾凍」的頭人,道光十二年夏天,台灣南部長久不雨成旱,五穀收成奇差,各地方、各庄頭都實施禁行稻米買賣,店仔口庄也由張丙出面約束。

 

老頭插嘴:當時官府未禁禁糴(ㄉㄧˊ )糶(ㄊㄧㄠˋ),張丙的行為明顯是地方豪強的私法。糴米(買米,閩南話tia̍h-bí)、糶米(賣米,thiò-bí)。今台灣屏東縣竹田鄉(客庄)仍有村名糶糴村。

 

不料,有一奸商陳壬癸,偷偷買了數百石米,因禁行稻米買賣不得其門賣出,便賄賂生員吳贊,護運出店仔口。此事不慎被吳贊族人吳房得知,便夥同詹通劫奪此一偷運的米糧。因為店仔口禁糶是由張丙主其事,吳贊懷疑張丙幕後操控,於是向嘉義縣府投訴。當時嘉義縣知縣姓邵名用之,不問青紅皂白,派官兵提拿吳房,將其問斬,並懸賞提拿張丙。

 

老頭插嘴:吳房、詹通非執法人員,搶糧明顯犯法。張丙是否參與其事,甚或是幕後主使?

 

張丙「走路」後,心中憤憑難平,心想:「邵用之你這狗官,偷運米糧的奸商你不治罪,反倒抓我這奉公守法的好人,分明是和生員吳贊、奸商陳壬癸等官商勾結。」張丙愈想愈氣,便想找機會報復,生員吳贊得知消息,攜家帶眷逃到嘉義縣城避難,張丙自己也竄逃到嘉義附近避風頭。

 

閨九月間,北崙仔庄(今嘉義縣境)也有一土豪叫陳辨,因其族人偷採雙溪口張阿凜的手葉,被張阿凜凌辱。陳辨代打抱不平,便和張阿凜結怨,邀張丙一起對付張阿凜。張阿凜是粵人,閩、粵間素有嫌隙,便在雙溪口發生大規模械鬥,其時適逢台灣總兵劉廷斌北巡。張丙聞訊,率眾遁回店仔口。陳辨後因搶大埔林汎的槍械,被陳延斌和邵用之合擊,潰走店仔口,投靠張丙。張丙對官府屢次偏袒害人,專殺閩人,氣憤難當,尤其對嘉義知縣邵用之更是恨之入骨。於是和詹通、黃番婆、陳連、陳辦、吳扁等人密謀起事,那時正是閨九月底。

 

起事當天,有「張丙拜旗」之民間傳聞,拜旗地點在「白水溪北岸的紅土山」(林春水撰「王得棣之傳奇」一文亦曾提及,可能係今木履寮附近之上崙),當時參與起事的徒眾,議定用「拜旗」的方式來推舉首領,即由每人輪流拜旗,誰能將旗拜立起者便是「真命天子」,那天一大早拜到日頭將落山,輪到張丙拜旗時,只見他一揖恭,旗竟緩緩站立起來(誰知有無動手腳?)眾人驚奇,齊呼「大哥」,聲威震天。

 

十月初一,張丙出兵攻佳里興巡檢署,殺教讀古嘉會和汛兵,又掠下茄苳、北勢坡、八掌溪各汛。邵用之率兵剿之,入店仔口,因大意輕敵而其敗被俘,新仇加上舊恨,張丙先施之以撻辱,再分其屍,終洩其心頭大恨。咳!堂堂一介知縣,最後死在被其逼反的平民手中。足以為當官者戒。蓋其當初若不受吳贊蠱惑(有無收受賄賂不得而知),如果好好處理店仔口搶米糧事件,也不會造就出張丙這樣的敵人,更不會有後來烽火遍及台灣中南部(北至彰化,南至鳳山、萬丹)的張丙之亂。

 

十月初二,台灣知府呂志恆聞知邵用之在店仔口被困,便緊急徵募鄉勇二百人,會合官兵前往搭救。南投縣丞朱懋也由北部率兵趕來合擊,三方人馬便在今大排竹附近的古道上,展開一場驚天動地的殊死戰。古道在今白河鎮大竹里、王豐里公路和白嘉公路兩線之間,即白河國中西南端的田洋,朝北穿過大竹國小東側,經玉豐里崁仔頭,過鯉魚山達馬稠後(今草店里關帝廳),再通中庄(今隸屬嘉義縣行政轄區)舊中庄戲院旁的產業道路,此路兩旁植有樣仔樹(檬果),往北過八掌溪和嘉義市郊的湖仔內接壤。

 

張丙殺了知縣邵用之後,聲勢如日中天,為了迎擊呂志恆和朱懋的聯軍,選擇店仔口的前哨大排竹為保衛戰據點。當夭天色陰沈,呂知府聞悉邵用之已被張丙分屍,悲憤異常,調來大砲,下令進擊大排竹,不意坐騎臨陣前長嘶不已,有了惡兆。官兵以游擊周進龍為先鋒,誰知周臨陣搞了半夭,別說火砲,連個屁也沒響,被張丙櫻其鋒,搶得機先,官兵遂節節敗北,死傷枕藉,朱懋率先戰死(按:據說朱懋為官廉正,頗孚民望,張丙事後得知這麼一個好官在戰亂中喪生,油生悔意。)知府呂志恆退至大排竹一小木橋,連人帶馬跌落深溝中,義民許邦亮救起呂志恆,雖以其馬授志恆逃命,仍被張丙徒眾追擊而至,雙雙遇難。官兵及鄉勇的退路又被八掌溪阻困,進退無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官兵大多被殺,狀況極為慘烈,真所謂「血流成河,屍橫遍野」。據林春水在「陣亡忠義碑記」註云:「…自店仔口田洋至八漿溪(即八掌溪)之路傍,處處有萬人堆,埋葬當日陣亡枯骨,其跡猶存。」至今這段古道附近有許多處墓堆(大排竹和海豐厝間、王豐里崁仔頭鯉魚山、詔安厝連外後出)和「有應公」之類的陰廟存在,跟此一事件不無關連。「一日破三關,二日殺府縣」的消息一時傳遍台灣中南部各角落,張丙就這樣掀起了台灣反清熱潮,台灣中南部各地各庄相繼起應:北路有彰化的黃城、南路有鳳山的許成和林海,除嘉義、鳳山兩處城垣圍攻不下外,其餘幾乎全被張丙徒眾攻佔。

 

閩中聞變,派陸路提督馬濟勝率精兵兩干到台平亂,十一月底抵鹿耳門,便進兵西港仔、茅港尾,挺進到鐵線橋,張丙率二萬兵馬,和馬濟勝在鐵線橋激戰,丙敗陣,季武松、詹通被擒,丙潛逃。金門鎮總兵竇振彪也率兵來援,和馬濟勝會於鹽水港;振彪攻南路,濟勝攻北路,進嘉義城,分兵搜剿斗六,但遭到黃城的突擊,官兵死傷慘重,千總張玉成,外委朱承恩、許國寶、林登超、蔡大貴皆巷戰死,縣丞方振聲、守備馬步衢引火自焚,卻沒燒死,被反兵捉拿。黃城以黃雖菜為縣丞,守斗六,自率其眾南下來幫助張丙。但張丙自和馬濟勝決戰敗後,一蹶不振。各莊見其露敗跡,紛紛助官軍,丙無所遁逃,終在十二月被執,其徒眾亦紛紛被捕。黃城下場最慘,被剖心以祭斗六陣亡官兵,而丙與通、辨、連被押赴京城,以磔刑處決。

 

當時在大排竹外的古道陣亡的將士骸骨無人敢收埋,或任其暴露荒野,或隨便挖坑草草掩埋,甚至有被野狗啃咬蝕壞者,直到亂牢三個月餘,嘉義陳如川會同呂少君、代理嘉義縣正堂督捕、武舉人蘇天翰等到地拾骸,得101身,搬葬於王豐里崁仔頭鯉魚山旁,另築一忠義廟春秋祀之。

 

至於呂知府坐騎失足的小橋,後人名之為「跋死馬橋」(台語:意謂馬跌落橋下而死)。為了找尋舊址,採訪者民國八十四年底專程驅車在大竹國小和白河國中間的田洋,來回穿梭馳騁多回,並無發現此一古橋。詢及當地耆老,言十多年前農地重劃時橋已毀,只見一灌溉溝渠,溝渠上有幾處新築的水泥短橋,其餘為田梗線規劃整齊如棋座的田洋,和幾條寬敞的產業道路,一望無際的農田,盡是稻收後殘留的一撮撮乾黃的稻根,及被冬陽蒸溢的泥土芳香,掩蓋了一百六十四年前征戰的血腥,人類為了細故逞英雄而自相殘殺,古今中外皆有,官兵、強盜終了還不是化為塵土,而一、二百年後的今天,鄉土依舊是鄉土,「官兵、強盜」已成追弔和歷史,人生在世,何妨樂天知命多些?(老頭插嘴:本文有不少錯別字,已加修正)

 

 

台南文史研究資料庫 (反清先烈 張丙之役

 

書刊名:南瀛文獻

刊別:季刊

卷期:第1卷第3期第4期

作者:陳喜齡;賴垂

出版日期:民國42年12月30日

 

/tmp/phpFb9dLy

/tmp/php2JcgXL

/tmp/php1t880Z

/tmp/phpkmLNVe

/tmp/phpwI9bDu

/tmp/phpcots8K  

/tmp/phpFUwvzL

/tmp/phpllwJhU  

老頭插嘴:稱張丙為「先烈」,其立場與態度可見一斑。



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黃窈嫻碩士論文「從張丙事件看清代臺灣地方社會的建構」2005

 

論文摘要:道光12年(1832)年所發生的張丙案,是由於米糧問題、方言群之間的摩擦,以及官方處理態度不公,導致張丙等人心感不平,進而起事。張丙身為地方頭人,可以「一呼數百人」,又主持店仔口的禁米出鄉,在地方上應有其影響力。筆者嘗試以張丙一案為中心,由社會史研究的角度切入,對當時的臺灣地方社會進行探討,除了欲將張丙一案作一詳盡的因果分析外,亦將對地方菁英在張丙案所扮演的角色進行分析。

 

嘉義地區的地方菁英,從初始的以墾首、地主等豪強之輩的領導階層,隨著文教水準的提升和經濟狀況的改善,而逐漸轉型。到了嘉慶、道光年間,士紳型的地方菁英在地方上逐漸發揮其影響力,而不同的地方菁英,透過不同的形式,活躍於地方社會中,他們對於公益事業如:修橋造路、興修寺廟、創建書院…等的熱心,除了顯示出他們對地方的認同感之外,也可以看出他們以此種形式累積人脈、獲得象徵資本,藉此以擴張自身的文化權力網絡。

 

地方菁英和官方之間,存在著不同的互動關係,他們往往會觀察局勢,做出對己、對地方有利的決定,並不一定以支持官方的措施做為絕對的依歸。在張丙事件事平之後,清廷對於與官方作對的地方菁英毫不寬貸的予以制裁;對於在張丙事件中出力出資協助官方的地方菁英,則予以請賞。對於這些地方菁英來說,軍功的獎勵是除了捐納和科舉之外,另一項取得功名的途徑。這使得地方菁英願意出資募勇或救濟災民,因為獲得功名,可以讓他們在地方社會中的地位為之提昇,在地方社會的勢力也可以因此而獲得延續。

 

地方菁英協助官方,除了可以獲得實質的利益外,也可以獲得所謂的「象徵資本」,增加其在地方社會中的聲望。但是地方菁英在和官方合作的時候,也是有多方的考量,並不一定完全對官方的要求照單全收,通常會量力而為,以求延續家族在地方社會上的財富及權勢於不墜。隨著道光後期外力的入侵,加上臺地時常發生的內亂,收編游民並加以團練以防患未然,成為官方大力推行的措施,這使得實際執行這項政策的地方菁英們,在地方上的地位得以得到強化。地方菁英手中顯然有了更多的籌碼,得以和地方官員所代表的國家體制分庭抗禮。因此,官方與地方菁英間存在的合作機制,並非絕對的「上對下」關係,而是呈現共生的、相互為用的關係,且可以看出官方對地方菁英的力量,有日漸倚重的趨勢;地方菁英在地方社會的影響力亦日益得到增強。



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所李榮添碩士論文張丙事件的歷史文本與民間傳說及其差異」2009

 

論文摘要:「張丙事件」發生於清宣宗道光十二年(西元1832年),因為天旱造成米糧不足,演變為臺灣民眾搶米、戕官等事件。關於張丙事件已有許多學者加以研究,如伊能嘉矩的「抗清事件各志」、連橫的「張丙列傳」、張菼的《清代臺灣民變史研究》、楊明宗的〈從歉收搶米到聚眾抗官-清代張丙事件之研究〉及黃窈嫻的〈從張丙事件看清代臺灣地方社會的建構〉等。不過這些研究是以官方記載為參考,並未與民間傳說相印證。因此,筆者先簡單介紹張丙事件的發生經過,接著將統治論述下與民間傳說有關的張丙事件整理分析,再將多年來所蒐集有關張丙事件之軼聞,加以臚列分析,並分為民間傳說與史蹟傳說兩大部分。民間傳說包括「張丙拜旗」、「呂志恆之敗亡」、「土地公助戰」、「溫陵媽助戰」等;史蹟傳說則有「忠義廟」、「三聖公廟與跋死馬橋」、「雙溪口黑白將軍廟」、「五十三將軍廟」、「殉難義塚碑記」等。透過對這些傳說的分析,呈現出與官方記載不同的觀點,並印證歷史的研究尚須加入民間的傳說方臻完備,最後突顯出歷史解釋權並不一定屬於統治階層,統治者的論述也只是歷史的一部份而已,而且未必正確。

 

112.01.10彙整轉載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台灣史 張丙 張丙之亂
    全站熱搜

    阿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