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吉諾(Agnolo Bronzino 1503-1572)-時間與愛情的譬喻allegory of time and Love (局部)。我喜歡這畫。
讀大學時主修企業管理,商科共同必修民法和商事法,但民法祇是部分,也祇是皮毛。
進入職場後,因職業與工作需要,隨著職位與職務的提升,接觸了不少金融法規,也拿了不少證照。
公立大學的水準讓我對中華民國其他主要法律,像憲法、刑法,也有些微瞭解。說來慚愧,祇是些微。
最近才知道近親兩願性交,也就是大家通稱的亂倫,竟然不算違法,也不見得有刑責。讓對母子課題相當有興趣的我驚訝的嘴巴合不起來。
《中華民國刑法》
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6條:第230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立法者告訴我們:兩願亂倫並未違法,法律不反對。其實歐美日的法律也大多如此。(詳見拙作:由一則舊新聞談亂倫)
自古以來近親亂倫這檔事在我們虛偽的男權社會裡一直被口誅筆伐,假道學的老男人宣稱「萬惡淫為首」,何況淫到自己的老娘!那真該天誅地滅。
諷剌的是,現代文明的法律竟端視是否有「受迫害者或受迫害血親關係者提告」之「專屬告訴人」提告為論罪依據。如「專屬告訴人」不提告,則視其為合法行為。
人類文明進入父權社會後,政經大權一直操在老男人手中。自古以來老男人最怕的就是他的女人們被別人沾染,那是天大的罪惡,為了自己的權益,老男人消極地喊出「萬惡淫為首」的口號(也喊出「百善孝為先」,其實都是為了自己),不過還是不時有色慾薰腦的傢伙躍躍欲試,一心一意想代勞,甚至想「耕者有其田」,所以老男人積極的做法是喊打、喊殺、浸豬籠、沈河底。然而世上永遠有著讓老男人痛恨不已的狗男女,硬是不怕死要侵犯他的「權益」。
其實人類社會的法律立法的精神應該是要維持社會秩序和保護社會大眾。法律像馬路上的紅綠燈,法律禁止的是違害大眾的行為,或可能的行為。立法精神應該是「管你是為大家好」。不幸的是,我們社會裡充滿了民粹和假道學,他們的心態一直是「管你是為你好」,以自己的標準強加在別人身上。
前者像開(騎)車禁止超速,立法的旨意是怕你撞死人,不該也不必擔心你的安危。後者像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開車要繫安全帶。這是標準的「管你是為你好」心態,這其實是違反人權的心態,然而大家都習以為常。
台灣有很多民粹天天嚷著人權,卻從不知人權的真諦。他們嚷的人權其實是無限度和不合法的個人自由。
有趣的是88.04.21修正前的條文是: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相和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法把男女性交或相姦分為和姦與強姦。和姦包括誘姦,強姦也包括迷姦。不管是對任何異性,甚至同性,違反別人意志的強姦當然有罪。
舊法條文顯示,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相「和姦」者仍然有罪。然而舊條文還是告訴乃論。不告,其實就是和姦。所以修法祇是文字邏輯上的修正。
現代法律一直對兩願亂倫持正面態度。
其實亂倫這檔事屬於私密行為,不會有人公然宣淫讓人看到,除非日常行為表現特別異常啟人疑竇,但也是祇街頭巷尾的八卦,無法確認實情。
媒體不時報導「獸父」的新聞,祇是老畜牲未能取得女兒同意,或當年女兒雖然默許,但隨著年齡增長接觸了小狼狗,不滿年老力衰的老畜牲,轉而想投入小狼狗懷抱,面對糾纏不放的老公狗,祇好大義滅親提告。
令人訥悶的是台灣社會常見「獸父」,從不見「獸母」的新聞。我想應該不是沒有,而是「受害」的小公狗其實樂於享受「母愛」吧!
民國92年台中發生一件翁媳亂倫事件,事件的女方當事人於法庭上表示其為自願,於是老畜牲就無罪了。
老頭好奇相姦的翁媳為何會被發覺進而提告,是誰發現的?是誰提告的?莫非這對狗男女赤裸裸的被抓姦在床,是婆婆抓的姦?還是兒子抓的姦?
祇有這兩個權益人,或者說利害關係人有權抓,有權告。兒子可以告老畜牲妨害家庭,婆婆也可告小淫婦妨害家庭,就是不能告亂倫,亂倫祇有媳婦可以告。
但妨害家庭也是告訴乃論,智障的兒子還要靠老畜牲養,不會也不能提出告訴。就不曉得年華老去的女人肯不肯接受媳婦當股東?
後記:
有位路過的好心人提醒,翁媳屬姻親,不算亂倫。仔細一想,沒錯,目前的法條明定的是直系和旁系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不算。
民國以來,中國法律大幅抄襲歐美,以致如今法律規範的亂倫和中國傳統觀念中的亂倫已有差距。
翁媳,岳母與女婿,小叔和嫂子,大伯與嬸子都沒有血緣關係,傳統中國人視為亂倫,洋人則否。
然而一般人可能誤解,玩法律的法官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以上這則新聞如非記者無知的杜撰,否則就顯示司法人員相當不專業。
親子間的亂倫還牽涉到未成年的問題,法律把未成年弄的很複雜,有十四歲、十六歲及十八歲三個階段。但有趣又矛盾的是:如果未成年的小畜牲強暴生母,事後母親能提告嗎?會提告嗎?
截至目前為止,似乎沒有這種案件。然而受害的母親事後如默許小畜牲一再進行「孝順的愛」,則反而觸法。唉~很矛盾,也很有趣呢!
舊約利未記裡不厭其煩的列出很多不可的事項。諸如:
利18:0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利18:0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
利18:0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利18:09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
利18: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他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利18: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體。
利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他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利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他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利18: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
利18: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他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體。
利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利18: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利18:18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
利20:17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用到剪除的字眼,可見猶太老男人對小公狗盜取他的女人多麼的痛恨)
利20: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以上多看幾遍妳會發覺,猶太老男人沒提到不可露女兒的下體。當然,教徒們可以硬拗說利18:06說的骨肉包括女兒。但從18:07至20:17老男人不厭其煩的列舉出一大堆的至親,18:10也提到孫女,為什麼就不提女兒?莫非猶太老男人都是羅德(羅德是舊約裡把女兒當馬騎的老畜牲,詳見拙作聖經故事05亂倫家族)。
四、五十年前,台灣到處的牆上常會漆著「不可在此大小便」,顯示常有人在此大小便,以致讓人不得不大費周章在牆上作文章。
同理,利未記的記載也揭露當時人們習以為常做那些事,以致讓有道德感的聖人們不得不苦口婆心大聲嚷嚷。無奈即使過了二、三千多年,人們還是喜歡做這檔事,法律也不反對。
不是有人說:祇要妳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不知他說的是不是包括這檔事?笑笑~~
順便一提,十八、九世紀美國西部拓荒的年代,廣大旳美國西部就如同蒙古大草原一樣,人煙稀少,亂倫很容易,也經常發生。
難以尋覓性對象的男女,會把念頭動到家中的其他成員是很正常的,甚至……在難耐的煎熬下,也會進行獸姦。後來又加進了黑奴,生活的現實讓劇情更複雜而有趣。
這是美國開國史的一部分。還好,祇要不承認,歷史不記載,事情就像從沒發生過一樣。103.01.26初稿
布隆吉諾(Agnolo Bronzino 1503-1572)-時間與愛情的譬喻allegory of time and Love
不知名畫家的畫作,老男人總要面對的現實
延伸閱讀:
兒子的偷窺(未成年勿閱)

隱喻在道德的光罩下,情慾必需是隱匿,只是當事兩者願承擔別人的眼光,遊戲在這最禁忌的話題下的快樂 !!
很有意思的一段話。 你那篇"第一個女人"寫的很好。
感謝耶!!個人一直對熟女有很特別的喜好!!! 還有就是亂倫的主題裡,怎缺了父女的一章節,呵...
我從小就有很重的戀母情結,家母大我三十歲,所以我熟女的標準年紀較大。 雖然已一把年紀,我對父女,翁媳沒興趣,還是祇對老女人有興趣。 還是你眼尖,舊約利未記列出不可對孫女下手,竟然沒說不可對女兒下手。老摩西很噁心呢! 你提了,我才發覺文中漏了利18-14,不過該條是禁止對伯母和叔母下手。 順便一提:大概是雄性動物本能吧!我一輩子對同性興趣不大,也沒什麼同性朋友。所以抱歉,我幾乎不與同性聊天。祇有當年職場上的應酬才勉強為之。
妳對家母也有『特別』感情嗎
家母是稱自己的母親。 你說的"家母"是指誰的母親? 我在前個答覆中已明言:我是長子,從小就有很重的戀母情結。即使現在六十二了,家母已逝去快十年了,仍然如此。 但,有些事,事後回想,還是一個緣字.....我和家母無緣,所以沒發生什麼事,後來母子感情也不好。
國家不顧百姓人權! 法定不顧百姓安危!
感謝妳的回應,不過我看不懂妳的意思。 老頭一向主張政府不能有父權心態,但要維持紅綠燈的角色,也就是維持社會秩序。 政府的心態應該是管妳是為大家好,而非管妳是為妳好。每個都有人權,但個人的人權祇在不妨害別人的權利下才存在。 美國立國時就存在兩派的爭論,傑佛遜主張大政府,就是政府應該管人民的死活,政府什麼都管,這就是上文的父權心態,但這一定也會妨害到某些個人,甚至大多數人的人權。 另一派主張小政府,政府對內祇管維護社會秩序。個人可以有充分的人權,祇要不妨害別人的自由。 當年傑佛遜獲勝,當選美國第三任總統。 美國至今依然如此,表面講人權,實際上還是維持大政府的心態。 不過,這似乎和亂倫無關。 祝福妳,日安!
路過看到 公媳屬於姻親 不符合亂倫 是通姦歐
感謝提醒。 沒錯法條上明訂規範的對象是直系或旁系三等內血親。 現代法律沿襲歐美,與中國傳統的亂倫觀念不同。 原本在古代中國視為亂倫的翁媳相姦,叔嫂相姦及女婿和岳母的性行為,如今已不算亂倫,祇能算通姦。 再次感謝。
如果這法律是有權有勢的老男人定的,權益最受損的就是老男人自己,老男人擁有所有取得女人的優勢,難道還怕自己的近親被別的男人搶去?我自己有權有勢,就自己幹爽爽就好了呀,沒有這法律的話誰能約束我?我姊妹我女兒甚至我孫女,誰能逃過我的手掌? 為什麼老男人要作繭自縛?
閤下扯的和本文似乎沒關,難怪你看不懂聖經。本文祇是告訴世人,中華民國的法律不反對兩願亂倫。 順便一提,有權有勢的老男人有取得女人的優勢,但最重要的一項卻沒有。老男人通常祇剩一張嘴和十隻手指頭。你的思路並不是很清楚呢。 如果看不懂,或看後覺得不舒服,就請不要再看,以免傷身。 有空,記得去看醫生。
法律的立法精神其實仍不脫風俗人情甚至人性,只是賦予強制力,後來的法學思想,更賦予矯正與期待,是蠻有趣的,伯大厲害,發現人所未發現的一面,,,提外話,不知伯大對於a片中,藉口唸不下書,而要母親鼓勵的橋段有何看法,如不願討論,小妹在此先說聲抱歉喔!
這個問題是劇情的虛構,也是個胡扯的藉口。阿本仔創出後,中文圈弱智的A文作者經常引用。 沒錯,自然界大多數高等動物在發情期如未能獲得發洩,不論雌雄都會燥動不安,然而人類卻不會。其原因在於其他動物受限於食物與生活環境,大多數動物每年祇有十天、半個月的發情期,此時體內內分泌異於平常,性荷爾蒙特別旺盛,未能發洩無法舒緩其情緒。然而人類已進化為終年發情、隨時可交媾的境界,除少數病態如桃花癲者外,人類的性慾主要受外界刺激影響,而不受體內分泌所影響。再者,包含人類在內的靈長類已發展出手淫的自慰模式,男人如單純想要發洩,不必然一定需要藉助女體。其他動物亦然,如果在其發情時,由人類幫助其射精洩欲,則燥動不安的情形亦可消除。需要澄清的是,男人手淫可洩火,女人亦然;然而自慰僅能洩欲,卻不能減緩人類男女對異性的思慕。 然而這個說法最大的謬誤是:其他動物的生活重心祇有食與性,性燥動時會影響食慾,甚至生活作息,但那祇是短暫現象,祇要發情期過去,則一切如常。然而人類由於文明進步,食與性已非生活中的全部,工作,或工作前期的讀書已成人類生活的重心。對於現代人類而言,「性」與「工作(或讀書)」是互相對立,而非相輔相成。大男孩或男人對性的企盼,對異性的思慕都會影響其工作與讀書。獲得性滿足與獲得異性是兩回事,自慰可達到或部分前者的需求,後者卻會衍生出無數的負作用,嚐到甜頭的男人會一再想要與女人交媾;縱慾的後果是傷身也傷腦,絕對不利課業。而占有慾所衍生的嫉妒與患得患失,更會讓大男孩無心讀書、男人無心工作。自然界的公獸以武力爭奪交配權,敗者喪命或傷殘,即使幸而無恙,也是願賭服輸,明年再來。動物不會暗箭傷人,也不會心存報復。然而大多數的人類卻會,這種人怎會安心讀書(或工作)。 不過這說法有時還是會奏效,成立最大的癥結在於:老女人性需求與性渴望的強弱。當老男人無力房事時,女人體內旺盛的慾火讓女人迫切需要一個能為其解決體內慾火的男人。通常女人天性的矜持與作做讓女人怯於主動,此時如有男人主動最好。否則,女人祇好勾引男人,旁敲側擊誘其出手;然而,真無人出手時,女人除了忍耐,就祇好拉下老臉主動出擊了。 已具性力的兒子其實也是女人解決性慾的目標人選之一,祇是在傳統男權社會的道德約束下,女人會先以其他男人為首選,然而要是沒有男人上門,兒子,甚至狗狗終究會浮上名單。 女人,永達祇缺一個藉口,祇要給她一個可以遮羞的藉口,不管那個藉口再怎荒謬可笑也無所謂。既然兒子都主動出手了,也給了女人一個藉口。 為兒子犠牲是個崇高偉大的藉口,妳說不是嗎?
所言甚是,人之大欲只能轉移或沉淪,無法滿足,據我所知,有心學業的年輕人,較會沉湎於性欲,反倒沉迷電玩者,較不會有性方面的異樣行為,所以現代家長難為,,而如果有母親那樣做,多是自肥的心理吧,只會一起沉溺性欲,孩子的功課也不會起色,況且個人後來體悟,讀書考試,或許是天生的,雖然那樣的情節很煽情,但只是戲劇,會發生亂倫者,並不需要考試的壓力,在母親允許下,就會發生了,只是通常母親會有自制力,也會以斥責讓孩子止步
老兄的分類並無道理,看心學業的人,不會心有旁騖。打電玩者,必然會上網,也必然會色文和亂文,絕對不會不想和老姆交尾。除了老姆,女人,他都有性興。 以老頭個人的經驗,讀書是件苦事,也需要資質;並不是人人都是讀書的料。通常十個人中,頂多祇有一、兩個是讀書的料。拜平埔執政廣設大學之賜,如今社會雖然滿街都是大學生,然而很多人的程度其實連老頭當年的初中生都不如。不祇女人會找藉口,凡人都會為自己找藉口。老娘把禁臠獻出來母子同樂,小免崽子真能讀好書!恐怕也很難說。 另外,老古人早知道:人非聖賢。 母親有三六九款,真癢起來,有自制力的不多。如今社會偷人的母親一大堆,養狗的也不少。向兒子獻出禁臠的較多,還是斥責的較多,恐怕難說。祇是母子同樂遠較走私出牆或動物之愛不易曝光。
小鮮肉會對40幾歲的姐姐有興趣?
男人像公狗, 對女人永遠有興趣,不管女人年齡大小。只要他還能硬,就想插入。畢竟交媾繁殖是所有雄性動物的天性和本能。 小公狗連自己的老姆都想肏了,怎會介意年紀大小。40歲熟度最好, 老少咸宜。
那我要好好把握一下50歲前的時光。
老頭家的淑惠做到75才退役。祝福妳心想事成&手到擒來。
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因為我有潔癖又怕懷孕。雖然40幾歲懷孕機率很低但也不是沒有喔。
那不是問題, 有保險套, 也有事後墮胎藥(催經劑)。真正的問題是對手不好找, 還有事後可能的糾葛。 當然,如果妳有兒子, 也打算找兒子, 那是天造地設, 良緣天成。
我單身,跟家人好奇怪,我沒辦法。
跟陌生人不更奇怪。
古人早婚 母子相差歲數少 現代人晚婚 母子歲數差多 家人太熟悉 少了刺激
114.35.75.73 你一定是老男人。
比老頭年輕 對女人熟女有興趣 但跟亂倫無關 而是美色 可能小弟的長輩都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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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看過中國古代的情色小說 印象中沒看過母子體裁的故事 這類的小說是日本傳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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