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 Oído - Pedro Pablo Rubens y Jan Brueghel - el Viejo (1617-1618)

El Oído - Pedro Pablo Rubens y Jan Brueghel - el Viejo (1617-1618)

 

源於老天爺不公的安排,兩性性力的差距極為懸殊,單一男人通常無法滿足女人。更糟的是男人的性力在十八歲前後達到顛峰,而後逐年下降,大多數的男人過了四十歲以後開始欲振乏力。然而女人的欲火卻在三十歲以後日趨旺盛,性事未能協調導致夫妻間經常起勃谿。

 

九此時,女人眼前有著兩條路:或,出牆

 

上世紀的東方女性因為經濟因素與社會壓力大多採前者;如今,不少勇於追求性福的女性已不肯忍耐。然而,遺憾的是女人鼓起勇氣抛棄自尊,撕下老臉,移樽就教,卻發現大多數的男人就祇是一張嘴巴,真上了床也不過爾爾,這是件相當惱人的事。更糟的是,即使遇上個好用的男人,然而男人年頭可用,卻不保證年尾仍堪用。於是尋找春天的女人除了要妥善處理家中的綠帽夫,也會不時面臨汰換姦夫的問題

 

處理分手或換手是個高難度的工程,畢竟天下的男人弱雞居多,擅吃醋、輸不起是弱雞的天性,女人處理時稍有不慎,輕則身敗名裂,重則血流五步。以下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案例……

 

 

人妻提分手 竟遭小王6樓丟下慘

 

高雄一名陳姓人妻拒絕男友林卓陽要求離婚,20146月間到屏東林男住處提分手,並表希望斷絕聯絡,竟遭林男下藥迷昏後從6樓住家陽台丟下,當場慘死。一審屏東地院判林男14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林男手法殘忍,惡性重大,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今 (106.12.04) 加重改判林男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51歲陳姓女子住在高雄市,因家中裝潢進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林卓陽,兩人熟識後,林男還曾向陳女借錢,雙方漸漸發展成不倫戀,但陳女始終不願結束婚姻,林男對此多有埋怨

 

案發當天家住高雄市的陳女突然在林男住處墜樓死亡,林男辯稱陳女酒後失足才會發生意外,但檢警解剖陳女發現她體內含有安眠藥FM2成分,且林男四肢有不明擦傷痕,認定林男當天以心情不佳想輕生為由,將陳女約到屏東市住處大樓,陳女要求分手並表明不再聯絡,林男竟心生怨懟,趁陳女不注意,在酒中摻入FM2迷昏陳女,再將她從6樓陽台丢下,導致陳女因多重鈍力外傷,引發呼吸衰竭死亡。

 

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林男14年徒刑,但高雄高分院認為陳女死時才51歲,還有美好未來,林男僅因陳女想分手就動殺機,且手法殘忍,惡性重大,量刑不宜從輕,今改判他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人妻被小王抛下樓慘死 最後的LINE曝光

 

屏東這起不倫戀引起各界震驚!陳姓人妻(51歲)住在高雄市,因家中裝潢進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林卓陽(43歲),兩人發展成不倫戀,但陳女不願結束婚姻, 20146月,陳女竟被林男下藥再從屏東住處大樓抛下樓死亡。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林男14年,但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林男惡性重大又毫無悔意,原判決明顯過輕,加重改判林男無期徒刑。

 

根據一審判決書指出,林男犯案後不曾坦承將人丟下樓,他還說是自己拒絕再在一起,才導致陳女心情沮喪。林男說,當天是陳女起身說要去廁所,沒多久他去廁所找不到人才轉往陽台,低頭即發現陳女已從6樓摔落。由於林男推說是對方自殺,但法官還是根據現場物證戳破謊言。包括以陳女的身高,很難在沒踩踏椅子即跨越陽台的女兒牆、欄杆,現場也沒有攀爬痕跡,此外,陳女生前手機LINE紀錄,更是打臉林男所稱的男方不想、女方想在一起。

 

陳女在案發前幾天,不斷向友人表示「他一直逼迫我離婚,我很無奈。」、「他認為我沒照他時間表離婚…一直認為我匡(誆)他青春、可是他躁動個性,我怎可能與他有未來?又酗酒、他一下子打過我,一會又要抱我…但他一直認為我在玩他、不會與他有結果…我早該知道他的個性早點走人。就算是第二春也不是人選,像瘋子似的。清醒了」不過即便陳女已看楚恐怖情人的真面目,但她還是在傳訊2天後,拗不住對方的邀約慘遭毒手。

 

 

人妻斬畸戀墜樓亡 竟是小王毆打灌藥拋下樓

 

屏東一名男子林卓陽4年前與陳姓人妻畸戀不甘被甩,以傳簡訊騷擾陳夫等方式逼陳女到家裡談判,陳女赴約後卻墜樓身亡,遺體被驗出高量酒精與安眠藥成份,林推稱陳女跳樓尋短,與他無關,一審認定林毆打陳女逼喝酒服藥昏睡再扔下樓,但僅依殺人罪判刑14年。最高法院指林無悔意,今 (103.03.12) 維持二審見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家住高雄的陳女(51歲)因住處裝潢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林男(47歲),兩人於20142月間逐漸發展出不倫戀,但陳女發覺林個性躁動蠻橫、陰晴不定,又酗酒對她動粗,「像瘋子似的,我嚇死了」,同年6月初決定分手並斷絕聯繫。

 

林男自認陳女謊稱願離婚跟他廝守,原來只是一場玩弄,同月15日與16日不斷傳訊息騷擾陳女與其夫,陳女被迫同月17日下午接近1時許,到林男位於屏東的6樓租屋處談判,卻在當天下午接近4時許,從林男住處墜樓,因全身多處骨折、顱內出血、肝肺裂傷而不治。

 

檢方驗屍確認陳女遺體殘留高量酒精與安眠藥成分,臉面有遭毆的傷痕,且林男住處陽台欄杆、牆面沒有陳女欲尋短而攀抓的痕跡,起訴林男灌醉並下藥使陳女熟睡後,將陳女扔下樓殺害。

 

林男否認對陳女灌酒或下藥,推稱兩人當天相約吃中飯,陳女抵達後陪他喝高粱酒並哭訴遭丈夫家暴,還約他一起跳樓殉情,他回絕表示:「跳樓死相不好。」陳女聽了歇斯底里發作,假裝要上廁所卻衝出陽台跳樓,他趕緊下樓做CPR急救但無效。

 

法官查明陳女生前對酒精過敏、幾乎滴酒不沾,而且討厭吃藥,與林男談判時是否主動喝酒服藥,已非無疑。更重要的是,陳女在事發當天上午跟姊妹淘快樂爬山,並約好當晚要下廚跟丈夫子女聚餐,隔天預定與房客碰面收租、後天要陪老父吃飯,行程滿滿,毫無尋短動機

 

此外,法官認為林男敘述當天兩人見面互動過程,有許多矛盾與不合理之處,加上事發前頻繁以「耍人,天會處理的」等簡訊騷擾陳女,陳女也以簡訊向密友訴苦,據此認定林男對陳女心生怨恨、意圖謀害報復,且並非檢方所訴偷偷下藥,而是毆打陳女逼吞安眠藥

 

一審指林男無前科,雖犯案心態可眥、造成陳女驟失寶貴生命,又狡辯不道歉,不過他當天事發前曾在家企圖燒炭自殺,顯見精神狀況不佳,據此僅依殺人罪判刑14年。

 

檢方上訴批一審判太輕,林男上訴仍稱無辜,自稱仍住原址代表坦蕩無懼,是被害人個性鑽牛角尖而輕生。二審指林男犯罪事證明確,卻一再飾詞卸責,遲沒道歉和解、毫無悔意,據此加重改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老頭的話:

 

有位自稱陳實先生或女士在報導下留言說

 

其實淡淡的讓感情自然消逝!如果真要當面談分手,最好事前不要讓對方知道你要談分手,省得對方有準備,最好有人陪在他桌(最好對方不認識的同性,省得無意中刺激對方),去人多餐廳談分手,避免火鍋店或偏僻山區或海邊。或不講出要分手,寫信封好遞給對方說離開後再拆,至少彼此會維持表面。不要吃喝對方給的東西,只要離座過桌上的東西都不要再吃喝!趁對方不注意時先結好帳。講過分手後,暫時幾日先不要回平日住處,切斷各種聯繫管道!不要獨自上下班,避免可能發生任何意外!

 

這是蠢人說呆話。遇上一個輸不起的傢伙,妳說什麼,怎麼做,有用嗎?

 

萍水相逢的一夜情,女人在試用後不滿意,還有可能就此消失;兩人交往一陣子,彼此的身家資料大概都會知道,女人躲得了不甘被淘汰的姦夫一再糾纏?

 

老頭認為正本清源,一開始就要選對人。男人要好用也要耐用更要老實。當然,這是天方夜譚,天下沒有這麼好的男人。不過,慎選的工夫真的一定要,女人千萬不要飢不擇食,看到男人就想脫褲子;看走眼,遇上弱雞就會惹禍上身。遺憾的是世上不自量力的弱雞一大堆,真有本事的男人卻是鳳毛麟角。

 

老頭認為女人應著眼於男人的可用度與使用壽命,而不在相貌或金錢與地位。一來帥哥老凱人人要不容易得手二來這兩種人通常沒啥本事即使有本事也早已被別的女人掏乾。然而很多笨女人就是參不透這道理。

 

男人好不好用,就看他同時」擁有的女人多不多,這是他能力的明證,女人是男人的胸前的勳章。本案凶嫌到43歲還單身,不管他說什麼當理由,這人絕對是廢品。很多笨女人一心一意就想獨食,卻不想偷人不是嫁人,擁有一個沒用的男人有什麼用?重要的是能讓妳「身心舒爽」,其他就不必計較太多。特別注意,花心的男人有兩種,有人是有很多女友,有人是有很多女友;有一大堆前女友的男人絕對不要考慮。妳想他如果真的好那些女人為什麼會離開他?

 

源於世間男女性力的不對等,聰明的女人挑選姦夫,一定要挑年紀輕的男人,女大男小是天造地設的絕配不管妳的年齡有多少最好挑個二十幾的年輕人。本案的女主角雖然大男人八歲,但男人已四十幾,老頭推測一開始女人確實有滿意,這可從女人肯把錢給男人得證然而女人的滿意其實是由於久曠飢渴,還有本夫的本事相當差,姦夫比本夫行,而且有新鮮感。只要新鮮感一過,中年男最大的缺點就是暴露出來: 後繼無力。沒幾年,甚至沒幾個月就不堪使用。

 

汰舊換新送往迎來並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遇上一個輸不起的男人,女人想甩又甩不掉血案因此發生。

 

想出牆的女人一定要有心理建設,男人管用最重要,年齡不是重點,脫下褲子的兩付器官絕不會介意彼此的年齡。既然要出牆,自尊與面子更要抛棄。女大男小一點也不丟臉,爽最要緊。其實兒子是最好的人選,東西現成,隨時可用,也沒有淘汰衍生出來的問題。遺憾的是現代女人生的少,不見得會有兒子可以承歡胯下。當然,也就不會有兒子的同學或朋友可以勾引,唉~

 

最後老頭談一個出牆的女人一定要有的正確的觀念:聰明的女人不會和男人談分手的問題,沒有一個男人會老老實實的接受被掏汰的現實。突然消失當然是最好但有實務上的難度。所以聰明的女人會在男人不知不覺間換手。有能力處理本夫的女人,應該也有能力處理不堪用的姦夫;雖然,姦夫通常比本夫更難處理。這事相當諷刺,然而老頭的人生閱歷卻屢見如此。

 

老頭建議出牆的女人除非有特殊因素對本夫一定不時噓寒問暖,加倍體貼與關懷一來麻痺他的警覺,二來補償他的損失」

 

對即將汰去的姦夫也是相同道理,不要硬碰硬,挑明來「談」分手。即使明明已要汰掉他,甚至已找到替補人選,女人對姦夫仍應一本初衷,一再需索,讓他看到妳就怕,知難而退如果報廢男仍然不放手,那麼,就讓他爽死,或者說「安樂死」。女人就照以往一般,照表操課依然「愛」他,甚至加碼演出,更「愛」他,每次都讓他「出來」。報廢男如已無法勃起,為了表示妳對他的愛,也要用嘴伺候他,一定要讓他爽死。男人無力再舉其實是身體的警訊,如果男人仍執著於「擁有」不放,女人祇要加倍愛他,不出三個月他就起不了床,當然也就不能再糾纏妳了

 

順便一提,聰明的女人既然已拉下老臉出牆偷人,姦夫至少同時要擁有二個一來一個姦夫不見得夠用;二來,碰上汰換時才不會出現空窗期。聰明的女人不管手頭上有幾個姦夫,隨時都得留意身邊可能的人選,擇優晉用,犒賞自己的器官,也不辜負有限的青春。

 

106.12.06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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