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 Oído - Pedro Pablo Rubens y Jan Brueghel - el Viejo (1617-1618)
源於老天爺不公的安排,兩性性力的差距極為懸殊,單一男人通常無法滿足女人。更糟的是男人的性力在十八歲前後達到顛峰,而後逐年下降,大多數的男人過了四十歲以後開始欲振乏力。然而女人的欲火卻在三十歲以後日趨旺盛,性事未能協調導致夫妻間經常起勃谿。
九此時,女人眼前有著兩條路:忍,或,出牆。
上世紀的東方女性因為經濟因素與社會壓力,大多採前者;如今,不少勇於追求性福的女性已不肯忍耐。然而,遺憾的是女人鼓起勇氣,抛棄自尊,撕下老臉,移樽就教,卻發現大多數的男人就祇是一張嘴巴,真上了床也不過爾爾,這是件相當惱人的事。更糟的是,即使遇上個好用的男人,然而男人年頭可用,卻不保證年尾仍堪用。於是尋找春天的女人除了要妥善處理家中的綠帽夫,也會不時面臨汰換姦夫的問題。
處理分手或換手是個高難度的工程,畢竟天下的男人弱雞居多,擅吃醋、輸不起是弱雞的天性,女人處理時稍有不慎,輕則身敗名裂,重則血流五步。以下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案例……
高雄一名陳姓人妻拒絕男友林卓陽要求離婚,2014年6月間到屏東林男住處提分手,並表示希望斷絕聯絡,竟遭林男下藥迷昏後從6樓住家陽台丟下,當場慘死。一審屏東地院判林男14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林男手法殘忍,惡性重大,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今 (106.12.04) 加重改判林男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51歲陳姓女子住在高雄市,因家中裝潢進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林卓陽,兩人熟識後,林男還曾向陳女借錢,雙方漸漸發展成不倫戀,但陳女始終不願結束婚姻,林男對此多有埋怨。
案發當天家住高雄市的陳女突然在林男住處墜樓死亡,林男辯稱陳女酒後失足才會發生意外,但檢警解剖陳女發現她體內含有安眠藥FM2成分,且林男四肢有不明擦傷痕,認定林男當天以心情不佳想輕生為由,將陳女約到屏東市住處大樓,陳女要求分手並表明不再聯絡,林男竟心生怨懟,趁陳女不注意,在酒中摻入FM2迷昏陳女,再將她從6樓陽台丢下,導致陳女因多重鈍力外傷,引發呼吸衰竭死亡。
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林男14年徒刑,但高雄高分院認為陳女死時才51歲,還有美好未來,林男僅因陳女想分手就動殺機,且手法殘忍,惡性重大,量刑不宜從輕,今改判他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屏東這起不倫戀引起各界震驚!陳姓人妻(51歲)住在高雄市,因家中裝潢進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林卓陽(43歲),兩人發展成不倫戀,但陳女不願結束婚姻, 2014年6月,陳女竟被林男下藥再從屏東住處大樓抛下樓死亡。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林男14年,但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林男惡性重大又毫無悔意,原判決明顯過輕,加重改判林男無期徒刑。
根據一審判決書指出,林男犯案後不曾坦承將人丟下樓,他還說是自己拒絕再在一起,才導致陳女心情沮喪。林男說,當天是陳女起身說要去廁所,沒多久他去廁所找不到人才轉往陽台,低頭即發現陳女已從6樓摔落。由於林男推說是對方自殺,但法官還是根據現場物證戳破謊言。包括以陳女的身高,很難在沒踩踏椅子即跨越陽台的女兒牆、欄杆,現場也沒有攀爬痕跡,此外,陳女生前手機LINE紀錄,更是打臉林男所稱的男方不想、女方想在一起。
陳女在案發前幾天,不斷向友人表示「他一直逼迫我離婚,我很無奈。」、「他認為我沒照他時間表離婚…一直認為我匡(誆)他青春、可是他躁動個性,我怎可能與他有未來?又酗酒、他一下子打過我,一會又要抱我…但他一直認為我在玩他、不會與他有結果…我早該知道他的個性早點走人。就算是第二春也不是人選,像瘋子似的。清醒了」不過即便陳女已看楚恐怖情人的真面目,但她還是在傳訊2天後,拗不住對方的邀約慘遭毒手。
屏東一名男子林卓陽4年前與陳姓人妻畸戀不甘被甩,以傳簡訊騷擾陳夫等方式逼陳女到家裡談判,陳女赴約後卻墜樓身亡,遺體被驗出高量酒精與安眠藥成份,林推稱陳女跳樓尋短,與他無關,一審認定林毆打陳女逼喝酒服藥昏睡再扔下樓,但僅依殺人罪判刑14年。最高法院指林無悔意,今 (103.03.12) 維持二審見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家住高雄的陳女(51歲)因住處裝潢而認識從事裝潢業的林男(47歲),兩人於2014年2月間逐漸發展出不倫戀,但陳女發覺林個性躁動蠻橫、陰晴不定,又酗酒對她動粗,「像瘋子似的,我嚇死了」,同年6月初決定分手並斷絕聯繫。
林男自認陳女謊稱願離婚跟他廝守,原來只是一場玩弄,同月15日與16日不斷傳訊息騷擾陳女與其夫,陳女被迫同月17日下午接近1時許,到林男位於屏東的6樓租屋處談判,卻在當天下午接近4時許,從林男住處墜樓,因全身多處骨折、顱內出血、肝肺裂傷而不治。
檢方驗屍確認陳女遺體殘留高量酒精與安眠藥成分,臉面有遭毆的傷痕,且林男住處陽台欄杆、牆面沒有陳女欲尋短而攀抓的痕跡,起訴林男灌醉並下藥使陳女熟睡後,將陳女扔下樓殺害。
林男否認對陳女灌酒或下藥,推稱兩人當天相約吃中飯,陳女抵達後陪他喝高粱酒並哭訴遭丈夫家暴,還約他一起跳樓殉情,他回絕表示:「跳樓死相不好。」陳女聽了歇斯底里發作,假裝要上廁所卻衝出陽台跳樓,他趕緊下樓做CPR急救但無效。
法官查明陳女生前對酒精過敏、幾乎滴酒不沾,而且討厭吃藥,與林男談判時是否主動喝酒服藥,已非無疑。更重要的是,陳女在事發當天上午跟姊妹淘快樂爬山,並約好當晚要下廚跟丈夫子女聚餐,隔天預定與房客碰面收租、後天要陪老父吃飯,行程滿滿,毫無尋短動機。
此外,法官認為林男敘述當天兩人見面互動過程,有許多矛盾與不合理之處,加上事發前頻繁以「耍人,天會處理的」等簡訊騷擾陳女,陳女也以簡訊向密友訴苦,據此認定林男對陳女心生怨恨、意圖謀害報復,且並非檢方所訴偷偷下藥,而是毆打陳女逼吞安眠藥。
一審指林男無前科,雖犯案心態可眥、造成陳女驟失寶貴生命,又狡辯不道歉,不過他當天事發前曾在家企圖燒炭自殺,顯見精神狀況不佳,據此僅依殺人罪判刑14年。
檢方上訴批一審判太輕,林男上訴仍稱無辜,自稱仍住原址代表坦蕩無懼,是被害人個性鑽牛角尖而輕生。二審指林男犯罪事證明確,卻一再飾詞卸責,遲沒道歉和解、毫無悔意,據此加重改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老頭的話:
有位自稱陳實的先生或女士在報導下留言說:
其實淡淡的讓感情自然消逝!如果真要當面談分手,最好事前不要讓對方知道你要談分手,省得對方有準備…,最好有人陪在他桌(最好對方不認識的同性,省得無意中刺激對方),去人多餐廳談分手,避免火鍋店或偏僻山區或海邊…。或不講出要分手,寫信封好遞給對方說離開後再拆,至少彼此會維持表面。不要吃喝對方給的東西,只要離座過桌上的東西都不要再吃喝!趁對方不注意時先結好帳。講過分手後,暫時幾日先不要回平日住處,切斷各種聯繫管道!不要獨自上下班,避免可能發生任何意外!
這是蠢人說呆話。遇上一個輸不起的傢伙,妳說什麼,怎麼做,有用嗎?
萍水相逢的一夜情,女人在試用後不滿意,還有可能就此消失;兩人交往一陣子,彼此的身家資料大概都會知道,女人躲得了不甘被淘汰的姦夫一再糾纏?
老頭認為正本清源,一開始就要選對人。男人要好用,也要耐用,更要老實。當然,這是天方夜譚,天下沒有這麼好的男人。不過,慎選的工夫真的一定要,女人千萬不要飢不擇食,看到男人就想脫褲子;看走眼,遇上弱雞就會惹禍上身。遺憾的是世上不自量力的弱雞一大堆,真有本事的男人卻是鳳毛麟角。
老頭認為女人應著眼於男人的可用度與使用壽命,而不在相貌或金錢與地位。一來帥哥、老凱人人要,不容易得手;二來這兩種人通常沒啥本事,即使有本事也早已被別的女人掏乾。然而很多笨女人就是參不透這道理。
男人好不好用,就看他「同時」擁有的女人多不多,這是他能力的明證,女人是男人的胸前的勳章。本案凶嫌到43歲還單身,不管他說什麼當理由,這人絕對是廢品。很多笨女人一心一意就想獨食,卻不想偷人不是嫁人,擁有一個沒用的男人有什麼用?重要的是能讓妳「身心舒爽」,其他就不必計較太多。特別注意,花心的男人有兩種,有人是有很多女友,有人是有很多「前」女友;有一大堆前女友的男人絕對不要考慮。妳想他如果真的好,那些女人為什麼會離開他?
源於世間男女性力的不對等,聰明的女人挑選姦夫,一定要挑年紀輕的男人,女大男小是天造地設的絕配。不管妳的年齡有多少,最好挑個二十幾的年輕人。本案的女主角雖然大男人八歲,但男人已四十幾,老頭推測一開始女人確實有滿意,這可從女人肯把錢「借」給男人得證。然而女人的滿意其實是由於久曠飢渴,還有本夫的本事相當差,姦夫比本夫行,而且有新鮮感。只要新鮮感一過,中年男最大的缺點就是暴露出來: 後繼無力。沒幾年,甚至沒幾個月就不堪使用。
汰舊換新、送往迎來並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遇上一個輸不起的男人,女人想甩又甩不掉,血案因此發生。
想出牆的女人一定要有心理建設,男人管用最重要,年齡不是重點,脫下褲子的兩付器官絕不會介意彼此的年齡。既然要出牆,自尊與面子更要抛棄。女大男小一點也不丟臉,爽最要緊。其實兒子是最好的人選,東西現成,隨時可用,也沒有淘汰衍生出來的問題。遺憾的是現代女人生的少,不見得會有兒子可以承歡胯下。當然,也就不會有兒子的同學或朋友可以勾引,唉~
最後老頭談一個出牆的女人一定要有的正確的觀念:聰明的女人不會和男人談分手的問題,沒有一個男人會老老實實的接受被掏汰的現實。突然消失當然是最好,但有實務上的難度。所以聰明的女人會在男人不知不覺間換手。有能力處理本夫的女人,應該也有能力處理不堪用的姦夫;雖然,姦夫通常比本夫更難處理。這事相當諷刺,然而老頭的人生閱歷卻屢見如此。
老頭建議出牆的女人,除非有特殊因素,對本夫一定不時噓寒問暖,加倍體貼與關懷;一來麻痺他的警覺,二來補償他的「損失」。
對即將汰去的姦夫也是相同道理,不要硬碰硬,挑明來「談」分手。即使明明已要汰掉他,甚至已找到替補人選,女人對姦夫仍應一本初衷,一再需索,讓他看到妳就怕,知難而退。如果報廢男仍然不放手,那麼,就讓他爽死,或者說「安樂死」。女人就照以往一般,照表操課依然「愛」他,甚至加碼演出,更「愛」他,每次都讓他「出來」。報廢男如已無法勃起,為了表示妳對他的愛,也要用嘴伺候他,一定要讓他爽死。男人無力再舉其實是身體的警訊,如果男人仍執著於「擁有」不放,女人祇要加倍愛他,不出三個月他就起不了床,當然也就不能再糾纏妳了。
順便一提,聰明的女人既然已拉下老臉出牆偷人,姦夫至少同時要擁有二個。一來,一個姦夫不見得夠用;二來,碰上汰換時才不會出現空窗期。聰明的女人不管手頭上有幾個姦夫,隨時都得留意身邊可能的人選,擇優晉用,犒賞自己……的器官,也不辜負有限的青春。
106.12.06初稿
延伸閱讀: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