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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分手2次 嫩妹嫁給初戀!網友這樣說

 

你還記得青澀的初戀嗎?107年02輕一名女子Dcard網站記錄下自己13年來跟男友2度分手,最後走上人生紅毯的過程,引起網友討論。

 

該名女子回憶,小五時知道有個男生喜歡她,但她超不解,「我戴著遇到太陽會變色金屬框眼鏡(最俗那種)耶?髮型還自然捲超嚴重亂糟糟。」國二時,男生向她告白,「那時他已經180、打校隊,我那時還在那邊戴kitty黑框眼鏡、留超厚瀏海。我拒絕他,因為覺得他只會打球不讀書沒有未來(完全被可怕觀念荼毒),要他好好讀書。」

 

直到有天兩人大吵一架,男生低聲下氣地跟著她上公車,還向她道歉,她瞬間動心,偷偷牽了對方的手。「我記得他緊張的手心冒汗。後來我們下車,我問他:『你要跟我在一起嗎?』,他說:「這種事應該是我來問吧?』」兩人當天都送上了初吻。只是她3天就後悔了提分手因為她被爸爸洗腦認為「這個時候應該要精進學業而不是談小情小愛。

 

上高中後,兩人因緣際會再度相遇,看電影時再度復合,只是女子過一周又決定分手,並要求男生「模考至少要有55級才會再考慮在一起。」沒想到男生認真聽進去了,努力考出66分的成績。再上大學前,兩人第3度交往

 

會如此有感而發,是因為兩人日前結婚了!原PO感性地寫下「因為昨天剛登記~有點感觸,朋友都驚訝我蠻早結婚的,但也說就算晚結婚對象感覺也一樣。總之謝謝這個努力不懈的人,讓神木本人我能這麼幸福。」

 

網友看了羨慕不已,紛紛留言「上輩子燒好香啊啊啊啊!在這個渣男滿天下的地方找到稀有品種,好羨慕」,還有人說「我小五的時候還在:媽咪我要10塊買餅乾!」

 

老頭的話:

 

這是個值得探討的有趣個案女主角是個滿口謊言,虛偽的女人。這女人相當早熟」,打從小五就開始交男朋友,當時她祇有十一二歲嘴裡說拒絕,其實已開始交往」,所以有爾後的大吵一架和男人認錯。自稱前後交往十三年也證實打從一開始女人就沒放過這男人。交往十三年是真分手兩次是假這是個不能沒有男人隨侍在側的女人她打從一開始就對這男人不滿意,只是騎驢找馬,這是她一直不肯承認兩人是在交往」的原因她一直尋找能讓她滿意的男人,男人祇是她消遣的玩具遺憾的是她一直沒找到能讓她滿意的男人,甚至連比雞肋男更好的男人也抓不到。必須澄清的是:沒找到,可不是沒交往過其他男人她說「180、打校隊」、「努力考出66分的」應該是真的,但這些並沒能感動」她她一直沒有老實講出男人沒讓她滿意的地方。以這種理智」型的女人來說,老頭推測除了雞肋男性力普通無法讓她感動外,最大的癥結應該是家境,男人的經濟能力並不好,以致女人遲遲不肯嫁給他。最後,「朋友都驚訝我蠻早結婚的」,老頭推測女人不是被感動」了,而是她需要男人為她頂缸,婚後她應該很快就會宣佈懷孕。

 

老頭認為男女交往,動作快的,三個月就應該見真章」:不是上床,就是分手;當然,癩蛤蟆先生硬要對天鵝肉女士哥哥纏不算。如果彼此已有肉體關係,當然會開始討論婚事。最慢一年也該有個結果,一直拖著一定有問題。沒上床,有問題;上了床不結婚,問題也大。本案女主角十一二歲就開始交男友要上床是早了點。然而交異性朋友不上床,要幹嘛?

 

這個個案讓老頭想起女藝人伊能靜的個案兩者有些類似,當年伊女士與廋澄慶先生是認識十四年,交往十三年才結婚。然而她的問題和本文女主角的問題完全不一樣,廋先生家世不錯,當時也是個成功的男藝人,經濟方面絕對不是問題讓伊女士不滿意遲遲不肯結婚的地方應該是另一方面(詳見:「伊能靜,這個女人和她的真愛」http://cott6226.pixnet.net/blog/post/272584405)。兩相比較之下,老頭覺得伊女士可愛多了。

 

 

拍婚紗赫見草莓印 硬著頭皮結婚7年仍離異

 

台南市尤姓男子2010年與翁姓女子婚前拍婚紗時,驚見翁女頸部有吻痕,又在廁所內發現可疑衛生紙,翁女坦承劈腿而哭求諒解,因結婚請帖已寄發且宴客餐廳也下訂,兩人如期結婚。但婚後心存芥蒂,一次爭吵分居近七年。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空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判決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尤男、翁女2010529結婚,沒有子女。2009年底,兩人婚前拍攝婚紗時,尤男發現女方頸部有吻痕而生疑,隔年4月,又發現廁所內有可疑衛生紙,翁女承認交往期間劈腿,尤男氣到想取消婚約。

 

翁女哭求原諒,加上結婚請帖已寄發親友,婚紗照也拍了,宴客餐廳都下訂,尤男心軟、決定給對方機會,兩人如期結婚。不料,婚後半年,尤男懷疑妻子在娘家疑有婚外情,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從此分居近七年。

 

翁女不願意離婚,強調沒有婚外情。她說,結婚後,夫妻受限於工作關係,從沒住在一起,不是因為婚外情才沒住在一起。婚後半年間,先生會到娘家過夜,後來因為對方說她有婚外情就吵架不來了,並把東西搬走。新婚期間,間隔12個月還會來看她,日子一久則漸行漸遠

 

台南地院庭認為,兩人分居後沒有良好互動,或積極有效溝通,造成心結與怨懟愈益增深,兩人沒有積極維繫婚姻,是造成兩人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而且雙方都有責任,也應負相同的責任。台南地院法官107.02.03判決離婚,全案可上訴。

 

老頭的話:

 

這是個奇怪的個案。拍婚紗時,頸部有吻痕,顯然女人還有其他男性密友,被種了草莓還是當天或前一天的事。顯然幕後真正男友明知她要結婚在宣示主權,也在示威。然而女人也太不小心了。婚前一個月男人在廁所發現可疑的衛生紙,這事就相當奇怪了。是誰家的廁所?最合理的是女人娘家或租屋處。然而男人如何發現這可疑的衛生紙,衛生紙又是如何可疑法?這男人的疑心病很重,這女人也太不小心了。

 

男人在婚前有這種「疑慮」,最好的對策其實是剎車,大家弄清楚再說。結了婚再以戴綠帽為由離婚實在並非明智之舉。然而最大的問題是女人為何不同意離婚?她要這個有名無實的婚姻做什麼?

 

107.02.04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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