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挺花107.04.19攝於淡水竹圍
清雍正九年,台灣發生了大甲西社番亂,也引發朱一貴餘黨吳福生在鳳山起兵作亂。
大甲西社番亂
此一事件為台灣平埔族歷史上最大的一次反抗事件。事件發生於台灣清領時期雍正年間,以大甲西社的林武力為首,亂事持續長達一年始被平定。事件不僅漢人與平埔各族群間傷亡慘重,也讓清廷於平埔各族境內加強駐兵,加強控制平埔族群。此「番亂」名稱,來自福建提督許良彬奏摺所稱。
此外,事件爆發後,鳳山總兵奉令率軍前往大甲協助平定,導致鳳山守備鬆散,曾參與朱一貴事件的舊部便趁機起事,造成鳳山的吳福生事件。
1731年(清雍正九年)年末,平埔族道卡斯族位於大甲一帶的大甲西社,因清廷官吏指派勞役過多而群起反抗,發動武裝抗官,先攻官署,再攻擊漢人村庄的行動。燒毀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衙門,殺傷衙役兵丁,同知張弘章逃逸。
事發之初,時任臺灣鎮總兵呂瑞麟正好北巡到北台灣,聞變趕回貓盂(在今苗栗縣苑裡鎮),被原住民起事者圍困。隨後,呂某突圍入彰化縣治,並向臺灣府徵兵合攻,仍未平復。
1732年八月,負責征討大甲西社亂事的福建分巡臺灣道倪象愷的劉姓表親為求立功,將大肚社(在今臺中市大肚區)五名前來幫助官府運糧的「良番」斬首,指稱這五人是大甲西社的「作亂生番」。此事引起已歸化原住民的不滿,群湧彰化縣城理論抗議。知縣隨意敷衍,引起大肚社原住民不滿,於是聯合原大肚王國成員之部落(大肚王國另見拙作「大肚王國」),即南大肚社、沙轆社(在今臺中市沙鹿區)、牛罵頭社(在今臺中市清水區)、樸子籬社(今臺中市東勢區),吞霄社(今苗栗縣通霄鎮)、阿里史社(今臺中市潭子區)等十餘社的平埔族群原住民約兩千餘人圍攻彰化縣城,焚燒附近數十里民房,漢人百姓逃散。
事件擴大後,其他各社如蓬山社(今大甲)、貓羅社(今彰化縣芬園鄉)、岸裡社(今臺中市神岡區)、水裡(今臺中龍井區)、阿束社(今彰化市茄冬腳、彰化縣和美鎮)等原住民番社也起而響應。至此大安溪到大甲溪之間,原屬於大肚王國領域內的山谷平原都陷入動盪之中。這是清領時期平埔族群武力反抗事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當時的彰化縣(大約為今臺中市、彰化縣之平原地區)境內平埔族各社幾乎全部參加了此行動。
事發後署理福建總督郝玉麟派臺灣總兵王郡親往督征,並先後從大陸徵調官兵六千多名,以及銀錢、米糧、軍火、器械,船載一百多艘來臺征討。九月初,清軍採「以番制番」之策,使各敵對之部落互相攻擊,並得岸裡社部分原住民的協助,襲破阿束社。十月中旬清軍兵分七路,攻破水裡社、牛罵頭社及沙轆社。十一月初清兵攻進小坪山反抗軍據點,獲牛千餘頭、馬八匹、車數百輛,焚毀糧食四百堆。最後吞霄社、大甲西社、貓盂社、雙嶚社、苑裡社、房裡社等抵抗失敗,各部落先後率眾投降,事件才告結束。事件歷經七個月,清軍「計擒獲男、婦一千餘名,陣斬首級四十一名,傷死二十一名,軍前梟首一十八名」,林武力等十三名首領依清律判決斬決梟示,沙轆土官被判唆謀罪名而杖斃。
事件平定後,清廷改大甲西社為「德化社」、牛罵頭社為「感恩社」、沙轆社為「遷善社」、貓盂社為「興隆社」,並且建了一個「鎮番亭」於彰化東郊的瞭望山(即八卦山),並改山名為「定軍山」。
亂平後,未降殘番一股為山區布農族迎至南投,布農族原意要其共同對抗入墾的漢人,誰知後來大肚番卻鳩占鵲巢,原居埔里的布農族被迫遷往花蓮(另見拙作:「布農傳說 之一 女人與豬」)。一股竄至宜蘭(主要是阿里史社,詳見拙作「四十歲才娶老婆的吳沙」)。亂平之後,參與事件的番社因傷亡與青壯外逃,人口大量流失,再加上官府強制遷社,勢力大幅衰退。直到乾隆年間,生計仍然困苦,官方屢次救濟。福建分巡臺灣道劉良璧作〈沙轆行〉形容:「皇恩許遷善,生者還其鄉;番婦半寡居,番同少雁行。嗟乎沙轆番,盛衰物之常。祇今防廳廨,荒煙蔓道旁。」
其後清朝放寬海禁,岸裡社接收大肚王國舊地、鹿場等,領域遍及台中盆地。
鳳山吳福生事件
吳福生(?-1732),原籍福建漳州府平和縣,來台後定居鳳山縣(清治時期的鳳山縣包括現在的高雄與屏東)。吳福生雖擁地兩甲,平日交遊複雜,好與羅漢腳(清代閩籍台人對遊民的稱呼)往來。1721年,朱一貴起兵於今高雄岡山(另見拙作:朱一貴事件始末),吳氏率眾加入。亂平後,吳氏逃回鳳山,仍與頻與羅漢腳往來,引起地方官的注意。吳氏得知自己被官府懷疑,因而心生不安。適逢1732年大甲西社的平埔族作亂,清廷駐台營兵多被抽調至中部。吳福生便挑此時機,與熟識的五名友人相約起事。
吳福生先與熟識的林好、吳慎、許籌及楊秦結拜為兄弟,自封元帥,指派識字的楊秦為副元帥,並找來謝倡為軍師,其他三人則為國公。2月28日,起事六人與數十名朱一貴舊部會合,豎起寫有「大明得勝」的旗幟。3月28日,乘夜放火焚燒鳳山城附近的岡山營,3月29日再燒石井汛與汛塘等地,並派人攻占埤頭(今鳳山市)。吳福生等人在一星期內聚集超過300人參與。4月2日焚燒萬丹巡檢衙門,但被客屬粵人所推舉的大總理侯心富率義民追入內山外。4月5日,與清軍於鳳山城外發生兩天兩夜戰役,以竹篙槍殺死滿清守備張玉。後因客屬粵人侯心富、李炳鳳、張日純和鍾南魁等率客屬執「大清」旗號前來相助,加上台灣鎮總兵官王郡帶兵支援,致使吳福生敗退逃亡。同年5月,共30餘人被捕,5月3日吳氏被清軍斬首。
亂平後,王郡見中部大甲西社番亂未平,便抽調下淡水客莊義民前往協助。事後,朝廷獎賞有功官民,有記錄獲賞之義民369人(另說370餘人)。王郡因平亂有功,調升福建水師提督。雍正十一年(1733年),巡台御史覺羅柏修奉旨重修六堆忠義祠。
在朱一貴事件與本事件後,清廷對臺灣義民的政策開始轉變。由原本的被動接受與事後封賞,轉為主動提倡,並招募客籍人士以箝制台灣閩籍漢人。
乾隆元年,平定吳福生事件有功的林氏兄弟林桂山與林豐山,向鳳山縣令申請開發美濃一帶。兄弟率100多名莊民定居於美濃溪以北,以「瀰濃莊」為名,並興建土地廟,奉為開基伯公。
乾隆年間,禮部侍郎吳金提出將臺灣另分一省之原因便是朱一貴事件、雍正年間的番亂以及此事件。
蔴薯社(岸裡舊社,即今臺中縣后里)的潘敦仔,因助官方平定本事件與大甲西社事件有功,被任命為第三任總土官,使其家族勢力達到巔峰,同時也是岸裡社群的黃金時期。
六堆因參與平定朱一貴事件與本事件有功,除封賞外,也為朝廷默許可擁有正式軍隊的規格,並成為清領時期獨特的民間地方團練,而後多次協助清廷平亂。
以上主要根據維基百科改寫,107.05.26彙整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