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情人 Paris Bordone:Venetian Lovers(局部)
蘋果日報 2006/07/05
在學術界多次獲獎的台灣大學化學工程系知名教授徐治平,三年前 (2003) 借調出任宜蘭大學工學院院長期間,與已婚的宜大食品科學系女教授張慶如爆發婚外情,被張慶如丈夫在電子郵件中發現兩人姦情,憤而控告徐治平通姦,徐治平反咬張慶如主動勾引,兩人並沒有上床,引起張慶如不滿供出兩人姦情,甚至當庭畫出徐性器官有痣的特徵。
杏壇醜聞
這起杏壇醜聞曝光後,引發高等教育界極大震撼,徐治平也隨即辭去宜大院長職務,未來還可能被依通姦罪起訴,面臨一年以下徒刑。徐治平昨 (95.07.04) 在台大騎腳踏車載妻子去吃午餐時,拒絕回應通姦官司。張慶如也向《蘋果》記者表示,你們自有管道,「我沒意見。」
在宿舍發生性關係
台北地檢署查出,徐治平(2006年52歲)曾獲四次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發表超過兩百篇與化工有關的國際學術論文,其妻曾琇瑱則是淡江大學數學系教授,專精奈米、微分,是二十多個國科會專案研究計劃主持人,夫婦倆都取得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博士學位。
徐的婚外情對象張慶如(2006年48歲)專長生化營養、食品化學,其夫張明峰(2006年46歲)則是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主任,在資訊工程界享有盛名,兩人都取得美國伊利諾大學博士學位。
檢警查出,徐治平調任宜大工學院長後,在一次校務活動中認識張慶如,兩人進一步交往,不久便在徐的宿舍內發生性關係,之後更在台北、宜蘭多處飯店或民宿,疑涉通姦數十次,直到去 (94) 年六月間,張明峰在妻子張慶如的電子郵件信箱中發現幾十封情書,兩人姦情才曝光。張明峰因而怒控妻子及徐治平通姦,並和妻子協議離婚,張慶如因坦承有外遇,同意賠償丈夫五百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讓出兩名子女監護權後,張明峰已對她撤回告訴。
據了解,張慶如決定全盤供出與徐治平的婚外情,甚至錄音蒐證,是因為她不滿徐在案發後,疑為遴選宜大校長,竟向宜大教職員散布是她主動勾引的消息;電話錄音內容顯示,張慶如曾打電話告訴徐治平:「我先生好像已知道我們的事,還找到一名人證。」徐緊張答說:「真的嗎,他找到人證了嗎?」
檢警認案情不利徐
此外,徐治平接到張明峰表達憤怒的郵件後還回信:「I have committed the sin.」徐應訊時宣稱這句英文的意思是指對張慶如「做了不禮貌的舉動」,但檢察官請教專家發現這句話正確意思應是「我犯了亞當和夏娃偷嚐禁果的原罪」。徐曾主動建議賠償兩、三百萬元,但後來反悔,因此談判破裂,且張慶如坦承通姦,並提出三、四十封電子郵件情書,以及案發後分別和徐治平夫婦聯繫善後的電話錄音光碟,甚至當庭畫出徐性器官上有痣的特徵;另有民宿業者證稱曾接待兩人投宿過夜。徐雖否認通姦,但檢警認為案情對徐相當不利。
台大:屬私德領域
對於徐治平與張慶如兩名教授發生婚外情,台大校長李嗣涔昨表示,不知道徐治平涉及婚外情一事,但他聽媒體轉述事件過程後,初步認為徐治平涉及的醜聞,比較屬於私德領域有瑕疵,如果確有其事且可能影響工作的話,校方不排除開會討論如何裁決。
台大化工系二年級蔡姓學生則說,徐治平專門教大三、大四課程,評價不錯,他的實驗室還是該系學生心目中的前幾名志願,學生都很期待當他的研究助理或上他的課。
宜蘭大學主任秘書林瑞裕僅回應,徐治平是二○○三年八月至去年七月底,借調到宜大擔任工學院院長,之後就回台大任教;今年三、四月間,宜大舉行校長遴選,徐雖曾報名參加遴選,但在第二階段就遭到淘汰。
宜大一名不願具名的高層主管則證實徐、張兩人確有婚外情,他回想去年四、五月間,宜大到對岸武漢大學學術交流時,徐、張卻同時脫隊失蹤好幾天,團員們就覺得事有蹊蹺;如今傳出兩人緋聞,研判兩人可能是在那時候擦出火花。
男主角徐治平
年齡:52歲
配偶:淡大數學系教授曾琇瑱
現任:台大化工系教授
學歷:美國堪州大學統計碩士、化工博士
經歷:台大工學院副院長、台大化工系主任、宜蘭大學工學院院長;並多次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中國化工學會化學工程獎等獎項
女主角張慶如
年齡:48歲
配偶:交大資工系主任張明峰(已離婚)
現職: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
學歷:美國伊利諾大學食品科學博士
經歷:曾任《長庚醫學雜誌》總編輯、工研院營養顧問、台北縣環保局環保計劃評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自由時報 008-01-24
男為台大化工系老師
〔記者劉志原、胡健森/綜合報導〕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台大化工系教授徐治平,與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張慶如通姦,擔任淡大教授的徐妻曾琇瑱不滿家庭被破壞,向張女求償,張女反咬遭徐治平性侵,法官認為徐治平及張女都曾當庭坦承嘿咻多次,性侵是張女翻供後的不實說法,判張女應賠償徐妻80萬元。
第三者任職宜蘭大學
徐治平昨得知判決結果後說,「啊!這樣啊!已不再理這事了」,至於張女指他性侵,徐強調「張女胡說八道,沒有這種事,考慮控告張女誹謗」。對於是否上訴及徐某說法,張女的律師姜禮增說,將與當事人討論,目前不便回應;記者昨天嘗試各種管道,但找不到張慶如,無法得知她對判決的看法。
刑責部分私下和解
張慶如前夫是交大張姓教授,94年間意外從妻子電子郵件發現妻子出軌,控告徐治平及妻子通姦,因張女放棄子女監護權並賠償丈夫500萬元,獲前夫撤回告訴並已離婚,檢方對她不起訴處分;徐治平則被檢察官依通姦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徐治平也與張女丈夫和解,獲判公訴不受理。
但官司未因此落幕,反而演變成兩個女人的戰爭,徐妻認為,張女趁徐治平借調至宜大時,93年3月至94年5月間,先後在台北市福華及圓山飯店、宜蘭溫泉礁溪飯店、宜大宿舍及中國與韓國等地發生多次性關係,有時每週好幾次,造成她身心極大痛苦,求償280萬。
張慶如反控性侵敗訴
張慶如雖不否認與徐治平嘿咻,但主張自己是遭徐治平強制性交及利用權勢性交,但法官發現,張慶如在刑事通姦案審理時,當庭坦承與徐治平在台灣、中國及韓國等地發生多次性行為,卻在民事庭翻供。
判決書指出,張慶如與徐治平相姦,破壞徐某與妻子的婚姻生活圓滿與幸福,不法侵害徐妻人格法益,且通姦達一年多,情節重大,判張慶如賠償徐妻80萬;仍可上訴。
107.03.03彙整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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